残疾人调研报告范例6篇

残疾人调研报告

残疾人调研报告范文1

关于残疾人就业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根据安排,我采取听取基层情况介绍、召集部分残疾人开展座谈、访问福利企业、走访残疾人个体创业带头人等形式,就我县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残疾人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在安置残疾人就业方面,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安置残疾人在福利企业集中就业,这一直是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一条主要渠道。二是残疾人自主创业,主要是从事养殖、三轮车营运、家电维修、废品回收、盲人按摩等。三是各用人单位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近年来,我县通过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努力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鼓励和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残疾人就业率逐步提高,生活状况得到了一定改善。但是,从深度分析,残疾人就业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从劳动力就业的全局看,残疾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残疾人由于自身条件的缺陷,如受教育的程度普遍偏低、缺乏一技之长、择业工种受限等,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局面依然严峻。此外,社会认识对残疾人就业重视不够,认为健全人甚至大学生就业尚且困难,何况残疾人。部分企业仍存在歧视残疾人的现象,有的同工不同酬;有的企业认为接纳了残疾人,有损企业形象,宁愿缴纳保障金也不愿意安置残疾人。

(二)从残疾人群体看,部分残疾人择业观念不正确。有些残疾人不愿意通过自己的劳动自食其力,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摆脱不了对社会和家庭的依赖,缺乏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具备参与社会竞争的积极态度。

(三)从残疾人就业的机制看,政策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近年来,我县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发展,但与残疾人就业实际需求也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有的设限过多,不够宽松;有的刚性不强,操作困难。在残疾人自主创业方面,政策扶持力度明显不够,小额贷款没有正常运作,单凭微薄的扶贫资金影响不了他们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在集中就业方面,由于残联不参与社会福利企业审批和管理,福利企业作为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发挥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残疾人就业集中安置。

(四)从就业服务机构看,还没有达到规范化建设。我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还没有按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机构设置、管理方式、岗位设置等实现规范化建设,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不够规范和完善,职能弱、人员少、场地小,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的能力明显。

(五)从残疾人就业的收入看,工资普遍偏低。很多企业给残疾人的工资一般在800元以下,基本没有实现同工同酬,各种保险也很难依法落实。有些福利企业甚至不让残疾人上班,每月只给100元补贴,这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就业的意义,对这样的企业来说是钻了政策的空子,侵占了残疾人利益。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几点建议和对策

(一)、政府在就业政策的宏观调控中,要更加关注残疾人就业。要认真落实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规定。税务、财政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保证就业保障金足额上缴。在产业结构调整和深化企业改革中,政府要通过给予相应政策上的扶持,使福利企业在改革中得到更好的发展,使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落到实处,保障残疾人稳定就业。

(二)、各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开发社区就业潜力,为残疾人广开就业渠道,要保障残疾人的工资标准和岗位稳定性,不断增加残疾人的收入,使他们逐渐摆脱对社会和家庭的依赖。

(三)、加强残疾人就业市场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市场建设,完善就业登记、信息服务、中介、再培训等服务,打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隔离,将残疾人就业市场纳入社会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当中。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一是完善自身基地建设,培训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形成专业化培训特色;二是依托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三是与劳动就业部门联合培训,提高残疾人在市场竞争的能力;四是搞好市场调查,了解市场需求,定向培训残疾人;五是参加培训的残疾人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技术等级证书;六是在培训中要加强对残疾人择业观念和职业道德的教育,要将教育列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五)、在体制上要逐步改进和理顺。建议各级残联参与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核和管理。在政策上向残疾人事业倾斜,大连、沈阳都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可以借鉴一下。

(六)、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市残联就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逐步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服务场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为残疾人提供规范的就业服务的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七)、努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就业的舆论环境。要对残疾人自强创业和扶残助业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社会环境,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残疾人就业对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党的宗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让全社会都了解和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

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努力促进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事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结合**县实际,我认为搞好残疾人就业工作重点在技能培训,着力点在帮助残疾人转变就业观念,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不断发展。

一、正确引导残疾人的就业观念

**县有各类残疾人3.8万多人,在具备一定生产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当中,他们对就业的认识和选择差距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对就业缺乏正确理解。认为就业就是到机关工作,去工厂上班,而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谈不上就业,只是挣钱混饭吃;

二是部分残疾人好高骛远,尤其是年轻残疾人由于听力语言和身体方面缺陷,他们生活的空间小,吸收外界信息少,对社会了解不够,在看待人生问题和选择就业方面往往脱离现实;

三是依赖思想严重,缺乏主动择业意识,在他们看来,国家有法律和政策,安置残疾人就业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因此等待政府来安排,缺乏主动性;

四是广大农村残疾人文化素质过低,就业空间狭小,对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不理解,缺乏自主创业意识。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要正确处理好残疾人就业问题,必须让残疾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这就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和引导,使残疾人能够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主动顺应时展潮流,自觉树立只要依法从事有一定报酬的劳动,对社会发展做贡献,都属于就业的就业观,努力实现就业思路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就业追求由理想型向现实型转变,就业心理由自卑型向自信型转变的三个转变。通过就业观念的转变,促进残疾人大胆创业。

二、抓好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素质

为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生活自信心,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能够发挥一技之长。近年来,**县残联根据各类残疾人的不同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进行了盲人按摩等职业技能、种植和养殖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展还很不平衡,培训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联系当地实际与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不够紧密,培训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部分宣传工作没有到位,残疾人对培训工作的认识不深,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不高,效果还不很明显等等。要解决好上述问题,应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要搞好调查分析,对社会职业变动趋势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明确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方向和目标,并在劳动适龄人口中,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开展问卷调查,掌握他们的就业意向;组织他们进行个人素质和特点的测试,对其职业能力进行评估;通过深入残疾人当中,面对面地帮助残疾人了解其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确定择业方向,真诚地向他们提出培训建议,并负责向就业训练机构推荐。对从事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联合创业的残疾人,政府及残疾人工作部门要积极地向他们提供开展和生产经营方面的咨询服务,并给以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帮助他们开好头,起好步。

第二,政府各有关部门所办的职业培训机构,要将残疾人纳入培训计划随班培训,还可根据市场需要和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单独开设培训班,残联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对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中学习且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酌情给予补贴。

第三,区分层次因人施训。政府各有关部门及企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要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在岗与转岗残疾职工的职业培训,并为其在培训或进修期间的学习、生活提供保证。农村残疾人职业培训应以乡镇为单位,在县残联和县劳动和人社部门的指导下,依托当地各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技扶贫活动,对残疾人进行随班培训或单独设班培训。

第四,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要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检验培训质量,展示残疾人实际工作成果,并以此调动广大残疾人的积极性。

三、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搭建残疾人就业平台

残疾人调研报告范文2

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地区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因而,谈论条件划一的小康是不全面的,目前,还有相当比重的人口没有进入小康。发展不平衡的小康是我们在奔小康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阶段,而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更是首当其冲。目前,我国农村还有1000多万贫困残疾人,收入水平低于生活保障线的城镇残疾人有200多万,残疾人的贫困程度这么严重,实现小康差距这么大,在20年内,要解决残疾人的温饱,进而实现多数残疾人的小康,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邓朴方主席强调:我国有6000多万残疾人,涉及近2亿多人口。残疾人小康问题如果不解决,那么全面小康就不能实现。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全面的小康,不是真正的小康。邓朴方主席的讲话,给我们指出了带领残疾人共同奔小康的重要意义,同时也给我们残疾人工作者一个神圣的任务,无论困难多大,都要坚定信心,带领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小康。残疾人进入小康之时,也是我们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之日。

二、影响残疾人奔小康的困难与障碍

残疾人由于生理、心理、社会等因素影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日益充满竞争的社会里,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的整体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也有了更多的保障,但离小康社会的目标仍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难题。

1、就业难度大。长期以来残疾人的就业一直是个难题,但这个问题不解决,残疾人的小康愿望只能是一个幻想。目前,在我市登记就业的残疾人中,能实现就业的比率很低。很多的单位别说安排残疾人就业了,就是依法应该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想赖着不交。在近年由残联通过推荐实现就业的有限的残疾人中,没有一个能安排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就业。现在接收残疾人就业的除了福利企业以外,只有少数的私营企业。另外,由于能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比例甚低(在登记就业的残疾人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只有2人,具有中专学历的只有5人),远不能适应用人单位的招工要求。再加上受年龄偏大、缺乏专业技能等的影响,就业就更为困难。即使在就业的残疾人中,其收入水平也普遍偏低。据我们了解,除了部分有稳定工作的残疾人外,社会上月收入在600元以上的残疾人比例很少。如:在福利企业工作的残疾员工,月平均工资约为300-500元,低的只有200元左右。个别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每月给残疾人的报酬只比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待遇稍高,或给残疾人一定的生活费,把残疾人“养”起来,用来逃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优惠措施不够完善。20__年贵港市政府印发了《贵港市关于实行优惠政策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暂行办法》,各县市区都相继出台了自己的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措施或规定。这些暂行办法或规定的执行为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这些优惠暂行办法或规定制定得还较为粗放,有些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市残疾人事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优惠措施有些已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比如,对“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要给盲人在市区内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其他残疾人半票乘坐公共汽车的照顾”,我们与公共汽车公司也进行了协调,公司也答应按照要求执行,但由于大部分的车辆已经承包经营,实际操作起来就有一定的困难,据我们了解,目前还只有少数的残疾人能享受到乘车优惠。再比如,“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优先核发营业执照,优先安排场地、摊位……”。对残疾人优先安排摊位根本不可能,现在实行市场经济,许多摊位都需要进行招投标,都是与租金挂钩的,没有钱谁给你优先安排?如何优先安排?营业执照,只要符合规定,依法经营,谁去都给办理,根本不需要优先办理。

3、社会救济系统的条件尚需规范和完善。目前民政困难救济(五保供养)的条件不尽合理,部分干部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比如,部分村镇干部在划定五保供养对象或进入敬老院供养的对象时,便以是否达到60岁做为基本条件之一,把部分不足60岁的而又确实是“三无”的残疾人排除在外,使他们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现阶段,我们的救助对象考查,不是以人为单位而是以户为单位进行考查,致使有些年轻的残疾人丧失了劳动能力,达到了申请救济(或低保)的条件,但由于家中的父母还能劳动,人均收入超过了最低生活保障线,被挤在救济(或低保)大门之外。出现了不少年迈的父母既要养自己,又要养儿女,甚至养孙子的情况,在接待来访时,这些老人们常含着眼泪对我们说:现在我们还在,还能劳动,还能养着他几年,将来我们也不能动了,不知道会如何。在他们的泪中我们读出的是无助和无奈。

4、残疾类别差异对就业和生活影响较大。在五类(视力、肢体、听力语言、智力、精神)残疾人中,智力和精神这两类残疾人的就业和生活最为困难。一般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根本不考虑这两类残疾人,这两部分残疾人,基本靠家庭供养。特别是精神残疾人,相当部分需要靠药物控制病情,严重的需长期入院治疗,他们医药费,对一般家庭来说是一项庞大的开支,长年累月,确实难以为继,最终令不少家庭放弃治疗,任其病情发展。可谓家有“精神”,全家 伤神,精神残疾人是残疾人奔小康中难以逾越的“喜玛拉雅峰”。

5、社会保障难以落实。在残疾人群体中,除没有工作收入的近忧外,还有将来老了养老的远虑。不少残疾人家长反映,现在他们还能负担其残疾子女的日常生活,但他们老了怎么办?其子女老了又怎么办?部分残疾人由于没就业、没收入,也就不可能购买养老、医疗等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后将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据我们了解,只有很少一些收入较好的家庭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为其子女购买了这类保险,做到了未雨绸缪。但这毕竟是少数,更多的家庭只能维持日常的生计,日后的事情只能听天由命了。这些残疾人怎样安度晚年呢?这确实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虽然我们可以说还有民政救济这道保障,但离小康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差距。6、残疾人受教育的程度较低,而且能接受培训的机会不多,造成残疾人的素质普遍较低;部分残疾人存在依赖思想,往往不做主观努力,等、靠、要的思想严重。

以上是影响残疾人奔小康中的主要几种因素和问题。

三、残疾人奔小康的思路与途径

党的十六大在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同时,也提出了要“发展残疾人事业”,这在以前历次党代会主报告中是没有过的,虽然只有七个字,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表明,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一届中央领导同志也十分重视残疾人工作,总书记在为反映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事迹的《自强之歌》撰写的序言中,深刻阐述了残疾人事业的地位和作用,提出“残疾人事业是崇本文来源:文秘站 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规划。黄菊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中国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所致的祝词,充分肯定了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就,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高度,要求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带领广大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共同奔赴小康。

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既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带来机遇,也给残联的工作带来压力和挑战。我们要把压力转化为动力,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步推进,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小康社会总体目标来考虑;在工作内容上,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本级政府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中去;在工作方法上,要努力适应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化解各种困难,带领残疾人共同奔小康。

1、加大就业工作力度。要提高残疾人的生存质量,首先要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在全社会给残疾人就业创造宽松环境的同时,残联要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力度。一是继续宣传贯彻实施《贵港市依法实施社会各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依法对全市辖区内所属单位的安置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督促未开展安置工作的单位履行应尽的义务。二是建议工商、卫生、消防、税务等部门减免各种税费,为残疾人经营者,特别是新创业者创造生息的机会,如:对新开业者全免一至两年的费用。三是探讨利用辖区内的市场,在每个市场中设置一些“残疾人专用摊位”,供残疾人自谋职业等。四是在烟草等专营的行业,给残疾人参与经营留出一定的摊位和空间。

2、对残疾人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及保障。一是扩大福利企业、单位的用人范围,除了肢体、视力、听力语言三类残疾人外,将轻度的智力、精神两类残疾人纳入进来,不要厚此薄彼。使有劳动能力的轻度智力、精神残疾人享有劳动的权利。二是现行的民政救济条件是以户为计算单位,使有些残疾人应“救”而不能“救”,建议以人为计算单位,落实到残疾人本人身上。三是逐步将失业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为其购买养老及医疗保险。可采用政府出大头,残疾人出小头,或全免的形式,解除残疾人及家属的后顾之忧,使残疾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四是与劳动部门配合,按照有关的劳动法规,对安置单位的残疾人工资、福利待遇进行检查,落实好同工同酬的问题。

3、提倡先富带后富的社会风气。先富带后富是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中提出的原则和口号,目的是使全国人民都过上富裕的生活。我们也看到,一些先富起来的老板,在带领人们致富及帮助弱势群体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如:贵港市银泉山庄的老板黄健全,他本人也是残疾人,为了帮助残疾人,在他的企业里就安排了4名残疾人就业。为此,我们呼吁和大力倡导这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一个关心、帮助残疾人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到帮助残疾人的行列中,使更多的残疾人受惠。

4、加大对精神病防治的投入。目前的精神病防治经费明显不足,难以应付精神病人的康复要求。建议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多设置心理咨询、疏导、宣泄的机构,加大精神病防治的力度,同时设立精神病康复中心,采取少收费及对特困实行全免费的形式,减轻患者及家属的负担,使大部分患者都能得到有效的治疗,降低肇事率,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5、立法工作要跟上。建设小康社会有一个过程,为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原有的优惠措施应加以补充和修订,建议将有关的残疾人优惠措施用法律 、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更具可操作性,依法行政,减少人为的因素。

6、加强对残疾人的培训,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通过文化扶贫、扫盲、职业培训等手段,不断提高残疾人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提高他们参与社会的能力。同时,通过引导、鼓励残疾人摆脱等、靠、要的思想,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独立自主,艰苦创业,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残疾人调研报告范文3

2009年2月11日至12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残联共同组成调研组对河北青县农村残疾人金融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调研。2月25日和26日,河北省省长和副省长宋恩华分别对中国残联起草的《关于河北青县农村残疾人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做出批示。为落实省长和宋恩华副省长的批示,进一步总结青县的经验,受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委派,由中国残联研究室主任、“两建办”副主任陈新民带队,2009年4月9日至10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与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与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对青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认为,在青县这样一个经济水平并不发达的县,公共财政的投入更多地关注残疾人民生,在改善残疾人就业、教育、生活等方面所做的有益探索,对中西部地区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状况的改善,具有重要参照作用。

一、以民生为着重点,

残疾人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一是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在推进城乡低保体系中,在救助标准、五保供养等方面向残疾人倾斜,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46元,残疾人家庭月人均补助71元,平均每人每月多25元;城镇低保月人均130元,残疾人家庭月人均补助195元,平均每人每月多65元;农村散居残疾人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年的供养费用标准为1500元,集中供养对象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同时,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给予临时救助,2008年,有68户残疾人贫困家庭得到了相应的救助,人均享受救助1000元。

二是探索农村残疾人“老有所养”的路子。2008年5月,县政府出台了《青县农村合作养老试行办法》,缴费资金由个人缴纳、社会捐助、财政补贴三部分组成,个人拿小头,政府拿大头。其中个人缴纳的基金及利息连同财政补贴一并存入个人账户,65岁开始领养老金。全县参合率现已达到了80%以上,2008年,有186名残疾人领到了养老金。

三是着力消除残疾人贫困。办法之一,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县残联从2001年起,从征收的就业保障金中拿出一部分来,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根据残疾人所选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3000至6000元的资金扶持;办法之二,发放残疾人小额贴息贷款。由残疾人的亲戚朋友做担保,残疾人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均按月利率千分之二点五承担利息,其余部分由县残联补贴。截至2009年3月,共受理残疾人小额贴息贷款241起,落实小额贴息贷款资金316万元,扶持226名残疾人个体从业;办法之三,完善对残疾人就业的服务。包括依托社会培训机构对残疾人进行减免费用的技术培训以及对残疾人就业在岗位、场地方面给予特殊的保护,比如,把农村抄表员、门卫等岗位交给适合的残疾人,在蔬菜批发市场给残疾人安排专门的摊位等;办法之四,为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2008年,为66户残疾人家庭落实危房改造资金15万元。

四是确保残疾人病有所医。在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中,对残疾人给予倾斜。包括:符合标准的重度残疾人和残疾人低保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个人不缴费。2009年,县财政为重度残疾人负担参保费3500元,为残疾人低保对象负担参保费18.36万元;残疾人在本县境内各级医疗单位就医,减收30%的床位费、10%的检查费和治疗费、5%的手术费;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因患重病医药费高于报销限额的,经审核由县残联给予超出部分10%的一次性资助。与此同时,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初步形成县、乡康复服务网络。

五是保障残疾人“学有所教”。下大力推进残疾人特殊教育,初步形成了以县特教中心为骨干,乡镇随班就读点为分支的特教发展格局,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了92%;出台了贫困学生救助办法,残疾学生除每年享受小学生300元、初中生500元、高中生2000元的县财政补贴外,在县特教中心就读的残疾学生还享受每人每年500元的生活补贴;对考取大中专的残疾人以及通过自学、函授等方式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均可得到1000至3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有益的启示

青县残疾人工作的成绩一是得益于关注民生的大环境。青县2008年的财政收入是6.4个亿,在河北省173个县(市、区)中排第35位,不是很靠前,但农村残疾人的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残疾人就业收入等指标却不低,农村合作养老保险、小额贴息贷款,更是在全省首创。为什么在一个经济并不怎么发达的县,残疾人的利益会得到这么高的关注,根本原因在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的民生,从理念,到政策,再到具体的实施方案,都充分考虑了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县残联以此为契机,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取得政府和社会对给予残疾人特殊关注的共识,在就业、教育、生活保障、康复等诸多方面给予了残疾人的特惠政策。确实把残疾人状况的改善、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作为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不摆花架子,不提空计划,扎扎实实、千方百计为残疾人谋利益。

二是青县始终把残疾人生存保障放在第一位。残疾人的需求是多样化多层次的。青县县委、县政府和残联注重把钱用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金用在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首先解决残疾人的生活保障、养老、医疗、住房、康复和就学等与生存密切相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发展残疾人的文化、体育等事业。

三、发展中的问题

一是残疾人托养机构相对滞后。青县的集中养老机构具备相当的规模,在青县养老中心,400多名老人在那里安度晚年。在这个养老中心,有供残疾人养老的特殊房间及床铺,为数不多的残疾人在那里养老。在注重残疾人集中养老的同时,青县在残疾人居家服务、居家养老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在新农村――耿官屯村,已经看不出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印记,农民普遍住上了楼房。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老人被安排在一楼居住,村里设立了专门的老年人活动中心。这些是发展的成果。但青县现在还没有一所专门用于精神障碍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安养机构。在此次调研中,就此问题,调研组与青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进行了沟通,青县县委、县政府领导责成有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尽快拿出意见。

二是小额信贷的推进仍存在着障碍。青县利用保障金对残疾人扶贫贷款给予贴息,并不违背残疾人保障金开支范围的规定,因为,农村残疾人的扶贫实际上就是农村残疾人的就业。但是,残疾人得到银行贷款的关键不是贴息的多少,而是银行所要求的担保。从青县目前的情况来看,能够得到贷款和贴息的残疾人户,大多是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亲戚提供担保。这样,还是不能满足所有需要贷款的残疾人的需求。在目前的银行管理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体制之下,这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探索。

三是在推行农村合作养老中,对残疾人养老缴费保障尚缺乏刚性机制。按照青县农村合作养老制度的规定,老年人要享受到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必须子女全部参保。这样,对孤寡残疾人和一户多残的家庭而言,缴费存在着困难,能不能享受到合作养老的待遇就是一个未定数。目前,为解决这个问题,青县的办法是,通过组织捐赠募集资金用于这部分人的合作养老缴费。问题是捐赠这种筹集资金的方式具备不确定性,同时,也难经常化,无法刚性保障残疾人合作养老的需求。

四、值得思考的几个问题

一是地方创新与国家有关制度的衔接。青县在农村合作养老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无疑有利于广大农民和残疾人,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但因为建立农村养老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有关部门一定要出台全国性的政策、法规或者规定。目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起草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已经征求意见。青县目前实行的农村合作养老保险与这个《意见》在缴费年龄、享受待遇的年龄等方面都有着较大的差别。这就存在着地方探索与国家相关规定如何衔接的问题。

二是在推进残疾人利益中,如何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比如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对贫困残疾人缴费由财政负担,同时,适当提高残疾人的就医报销标准,减免部分费用,就涉及到残疾人与健全人、残疾人个人与政府、政府与医院之间的利益,如何使各方利益得到兼顾,使政策发挥最大的效益,不仅是残疾人从中得到多少优惠的事情,更关系到政策能否得到顺畅的贯彻。

残疾人调研报告范文4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难点在残疾人。我县有各类残疾人3.84万,占全县人口的6.4%。持证残疾人1.2万,其中农业户口的残疾人1万人,占83.33%;非农业户口的残疾人0.2万人,占16.67%。

现状:残疾人扶贫基地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顺应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目前,我县基地建设还处于“零”状态,按照省、市残联的安排部署,我县拟计划在今年建成3个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这3个基地分别是:__县凌鹏养殖专业合作社、__县三兴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柳溪乡超强养殖场。

__县凌鹏养殖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__县凌鹏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__县龙安镇后山村塘房村民小组,计划建设规模6000㎡,计划养殖规模五年达到养肉牛500头,年收入达500万元,纯利润达150万元,现有设施设备占地面积800㎡,其中畜圈12间,养殖肉牛12头,青贮窖6个,办公室1间,配有割草机、粉碎机、铡草机、地磅秤等必备的专业养殖工具,还备有断电时备用的柴油机一台,有合作社社员8人,其中残疾人3人,现已投资40万元,年底前投资达80万元;办理了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制定了防疫、管理等相关制度以及每头牛每天情况记录簿,对每头牛的情况进行记录。

__县三兴养殖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__县三兴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__县龙安镇三乐村阴山村民小组,该专业合作社现有建设规模2000㎡左右,设圈舍50间,办公室1间;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残疾人4人;生猪存栏300余头,其中:仔猪存栏200头左右;圈舍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也投入资金45万元;办理了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制定了防疫、管理等相关制度。

柳溪乡超强养殖场基本情况:柳溪乡超强养殖场位于柳溪乡水果村烂田村民小组,该养殖场为股份制企业,始建于2011年8月,现有股东及员工5人,其中残疾人1人,总投资70万,养殖场地1000㎡左右,分为1区和2区,1区现养殖蛋鸡4000余只,日产蛋3600多枚,产蛋率占90%以上。2区现在没有喂养。办理了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制定了防疫、管理等相关制度。

存在问题:从拟计划建设的三个基地看,我县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基地以农业养殖业为主,规模小、基础差、覆盖面窄、带动残疾人就业能力弱。且均未纳入本地区扶贫工作的大局中,缺乏政策的支持和保障。二是缺乏基地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及政策导向。三是合作框架松散,服务内容单一,整体实力不强,扶贫机制有待规范。四是产业化运作渠道单一,基地资金匮乏,发展缓慢。以上种种原因给我们基地的建设带来了很多的困难,严重制约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

农村残疾人的扶贫工作关系到残疾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基地建设作为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基地作为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是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的重要依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遵循经济规律才能持续推进。

我县的基地建设,一是要着力建设一产基地,以一产基地为主向第三产业领域拓展。这应该成为我县今后基地的建设方向,也是解决基地一条腿走路问题的要求。我县拟建的三个基地是以养殖业为主,而且现在规模较小,这方面需要各级政府、残联及社会各方面继续加大扶持力度。二是我县的第三产业现在的发展正稳步推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应探索三产业领域拓展的途径。根据我县农村民营经济发展的特点,积极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组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三产的服务配送等工作,进一步带动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要开拓残疾人服务业,结合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实施,依托现有的社区服务、社区康复等平台和资源,逐步推行社会化服务。开展了居家养残服务,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实现残疾人居家托养。

在一产的基地建设中,着力打造“辐射型”基地,推动其发挥优势,培育和发展这一类基地是今后建设的一个方向。首先是经营优势。残疾人由于生理和心理的原因,在经营上存在相当大的困难。“辐射型”基地,不仅解决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而且帮助残疾人解决了生产环节上难以克服的经营、管理、销售和技术等问题,扩大了残疾人的生产范围。其次是市场优势。“辐射型”基地的特点在于残疾人依托基地,基地依托市场,基地处于残疾人与市场之间,既可以为远离市场的残疾人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又可以有效地组织残疾人生产市场需求的产品;既为市场运作提供保证,又能克服小农经济的盲目性,为残疾人的生产提供

稳定的生产环境和收入。第三是规模优势。基地的发展需要规模来支撑,规模越大,越能高效地占领市场。基地的规模效应可有效克服残疾人经营小而散的弱点,通过产品有效地将分散的残疾人组织起来,形成市场的供求规模。第四是素质拉动优势。就整体而言,残疾人素质普遍偏低,由此形成生产障碍。而残疾人素质的提高又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基地迫使残疾人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生产,残疾人在这种被动的生产过程中自身素质能够逐步提高。第五是风险共担优势。辐射型基地的发展,不仅使残疾人从基地得到准确的市场信息,还可能与基地建立风险共同体,这样大家有利共享,风险共担,极大地减轻了残疾人的风险压力。基地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它受到环境、市场、人才和政策等多种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基地建设的近期目标是获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和建设,提高向残疾人辐射的能力。远期目标则是通过基地的发展,提升自身的实力,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由此带动一批残疾人的自我发展,从而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并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基地建设和发展应当遵循五个原则。一是效益统一原则。基地建设必须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市场经济条件下,扶贫力度的加大有赖于基地经济效益的增强,基地如果没有经济效益,扶持就没有物质基础。二是市场需求原则。基地的经营毕竟是市场行为,必须符合经济规律才能生存和发展。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通过引导、支持、协调、服务帮助基地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运行机制和利益调节机制。三是资源优势原则。由于各地的“天时、地利、人和”诸因素不同,在经过市场的选择后,各乡镇都会形成具有各自特色的产业群,这种产业群实质是本地的资源优势利用的产物。基地应当利用当地产业群,使基地与当地经济协调发展。四是有序发展原则。基地建设既是一项新事物,又受到资金、人才、组织性质和市场、自然等风险的制约,需要积累经验,逐步完善。而残疾人是一个十分脆弱的群体,在经济上经受不起大的波动。五是选择性原则。基地建设要选择好投资方向,选准依托。选定的项目要适合残疾人的特点,符合市场的要求,这样才能有强劲的生命力。

基地作为农村残疾人脱贫的一个重要平台,其建设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就目前的体制而言,基地要发挥作用,政府行为的存在尤为必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基地建设纳入本地区大扶贫的范畴之内,通过政策优惠、资金扶持和各部门支持等形式,给予基地特别的关照。政府可以通过“非市场制度”的安排,如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开发应用、土地的流转、税费的减免以及市场服务等措施予以有倾向性的扶持。

在发挥残疾人、企业投资主体作用的同时,各级政府、财政、民政、农业、扶贫办和残联等部门要增加对基地的投入,探索政府、企业共同出资,企业负责承建和经营的投入机制和运行方法。其中基础性、公益性的投入,如基础设施建设、种仔种苗发放、技术培训指导、自然灾害保险、市场推广服务等,主要可由政府或有关部门解决,鼓励有能力的企业或个人向基地加大投入力度。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则主要由基地通过自筹、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有关部门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助引导。同时,建立担保基金,确定担保机构,为基地的建设投入及残疾人从事更大规模的生产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对积极创业的残疾人优先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和提供一定的风险基金。

基地的建设具有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而基地又维系着众多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从我县的企业和农村一些养殖大户的发展看,过去一些企业和养殖户大在市场价格诱导下,盲目投入,盲目生产,结果是初具规模,市场价格却大幅度下跌,残疾人非但不能受益,反而因此而致贫。而有些农村种植大户经不住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打击,频临倒闭的边缘,同样给残疾人带来了很大的损失。要资助基地参加政策性的农业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辟新险种、优惠保费,从而增强基地和残疾人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基地作为经济实体进入市场就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第一,基地应该是法人。当然,是企业法人为妥,还是福利社团法人为妥,要视各地的情况而定。第二,要理顺与基地的关系。对基地的扶持基点是基地必须扶持残疾人脱贫。有关部门应根据自身对基地的扶持力度而确定基地的扶贫工作要求和目标,并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基地为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在政府同意的前提下,残联可采取基地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无偿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如:现在拟建的三个基地均缺建设资金和周转资金,可每个基地补助20000元,以解决其当前资金困难的问题,多渠道对残疾人扶贫基地进行扶持。第三,要实行签约式扶贫。基地对残疾人的扶持必须有契约。用合同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使基地有责任、有信心,残疾人有实惠、有恒心。

残疾人调研报告范文5

一、残疾人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在安置残疾人就业方面,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安置残疾人在福利企业集中就业,这一直是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一条主要渠道。二是残疾人自主创业,主要是从事养殖、三轮车营运、家电维修、废品回收、盲人按摩等。三是各用人单位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近年来,我县通过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努力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鼓励和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残疾人就业率逐步提高,生活状况得到了一定改善。但是,从深度分析,残疾人就业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从劳动力就业的全局看,残疾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残疾人由于自身条件的缺陷,如受教育的程度普遍偏低、缺乏一技之长、择业工种受限等,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局面依然严峻。此外,社会认识对残疾人就业重视不够,认为健全人甚至大学生就业尚且困难,何况残疾人。部分企业仍存在歧视残疾人的现象,有的同工不同酬;有的企业认为接纳了残疾人,有损企业形象,宁愿缴纳保障金也不愿意安置残疾人。

(二)从残疾人群体看,部分残疾人择业观念不正确。有些残疾人不愿意通过自己的劳动自食其力,“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摆脱不了对社会和家庭的依赖,缺乏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具备参与社会竞争的积极态度。

(三)从残疾人就业的机制看,政策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近年来,我县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发展,但与残疾人就业实际需求也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有的设限过多,不够宽松;有的刚性不强,操作困难。在残疾人自主创业方面,政策扶持力度明显不够,小额贷款没有正常运作,单凭微薄的扶贫资金影响不了他们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在集中就业方面,由于残联不参与社会福利企业审批和管理,福利企业作为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发挥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残疾人就业集中安置。

(四)从就业服务机构看,还没有达到规范化建设。我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还没有按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机构设置、管理方式、岗位设置等实现规范化建设,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不够规范和完善,职能弱、人员少、场地小,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的能力明显。

(五)从残疾人就业的收入看,工资普遍偏低。很多企业给残疾人的工资一般在800元以下,基本没有实现同工同酬,各种保险也很难依法落实。有些福利企业甚至不让残疾人上班,每月只给100元补贴,这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就业的意义,对这样的企业来说是钻了政策的空子,侵占了残疾人利益。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几点建议和对策

(一)、政府在就业政策的宏观调控中,要更加关注残疾人就业。要认真落实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规定。税务、财政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保证就业保障金足额上缴。在产业结构调整和深化企业改革中,政府要通过给予相应政策上的扶持,使福利企业在改革中得到更好的发展,使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落到实处,保障残疾人稳定就业。

(二)、各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开发社区就业潜力,为残疾人广开就业渠道,要保障残疾人的工资标准和岗位稳定性,不断增加残疾人的收入,使他们逐渐摆脱对社会和家庭的依赖。

(三)、加强残疾人就业市场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市场建设,完善就业登记、信息服务、中介、再培训等服务,打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隔离,将残疾人就业市场纳入社会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当中。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一是完善自身基地建设,培训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形成专业化培训特色;二是依托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三是与劳动就业部门联合培训,提高残疾人在市场竞争的能力;四是搞好市场调查,了解市场需求,定向培训残疾人;五是参加培训的残疾人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技术等级证书;六是在培训中要加强对残疾人择业观念和职业道德的教育,要将教育列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五)、在体制上要逐步改进和理顺。建议各级残联参与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核和管理。在政策上向残疾人事业倾斜,大连、沈阳都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可以借鉴一下。

残疾人调研报告范文6

江苏省政府在2006年批准的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保障”和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的目标。按照2008年中央7号文件关于“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的要求,江苏省进一步探索和推进这项工作。通过几年努力,江苏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江苏省两个体系建设起步早,注重研究和规划,注重在有利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方面下工夫,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基本经验。

一、江苏省两个体系建设的主要成就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以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等制度化社会保障逐步取代临时的非制度化的救济式保障是江苏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发展的一个重要转向。在社会救助方面,随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救助模式从单一化的生存救助逐渐发展为多元化救助模式, 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实行“分类施保”。2004年江苏省政府决定将残疾人低保标准提高10%~20%,2006年省政府下发文件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单独全额发放低保金,2007年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残联等部门联合出台对全省低保对象以外的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按低保标准全额发放生活救助金的政策。近年来,江苏省共有10.1万名贫困残疾人被纳入低保,7.57万人享受低保标准生活救助金。江苏省还加大对残疾人危房的改造力度,形成了“有一改一”的机制。

在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方面,规定用工单位对新招(录)用的残疾职工必须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录用手续, 办理社会保险, 要求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从减免税金中安排一定的比例, 补贴困难残疾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帮助个体创业、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积极帮助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部分地区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农村残疾人的新农合参保率已达98%以上。苏南各市还积极推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苏州和无锡部分地区根据重度残疾人的家庭收入状况发放重残护理补贴。从2009年开始江苏省政府向特殊困难残疾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和向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今后一个时期,江苏将全面建设普惠加特惠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专项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重度残疾人低保救助政策。重点解决无法正常就业、无法组建家庭、依靠父母供养生活的成年残疾人,解决因与父母捆绑计算收入而不能纳入低保的现实问题,协调民政等部门将其单独认定为低保救助对象。

二是全面实施贫困残疾人保险补贴制度。对自谋职业残疾人、低保残疾人、失业残疾人和无业重度残疾人等给予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积极倡导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增设针对残疾人和其监护人的各种意外伤害、伤残、事故风险的专项险种。

三是加快推行向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制度。目前已争取省财政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各地的补助,计划选择20个区(县、市)进行居家安养服务工作试点,并针对居家安养和在机构日托、全托的贫困残疾人制定具体补贴标准。

四是积极探索建立对贫困残疾人的福利补贴政策。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逐步制定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从基本生活到交通、通讯、娱乐、文化消费的减免补助福利制度,让贫困残疾人都能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江苏省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扶贫、托养、文化体育、信息化等六大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改善对残疾人服务、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积极推进,切实加强指导和规划,大力加强服务机构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促进各类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和有序竞争,稳步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康复服务方面:江苏省提出了2012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在制度建设方面,全面实施6岁以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省政府投入专项资金8000多万元,免费为5199名贫困家庭残疾儿童进入康复机构培训。推进 “白内障无障碍省” 创建工作,建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长效机制。重点康复工程方面,结合公益金项目任务,大力推进以助视、助行、助听和精神病人免费给药的“三助一给”康复救助工程,取得良好效果。江苏重视加快推进康复设施建设和整合社会康复服务资源,制定了各类机构建设规模、专业人员配比等方面的指导意见,通过创建示范机构加强规范指导,并重点支持县级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全省现有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328个,2009年底将全面完成县级康复中心建设。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

2.教育:江苏在全国率先对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苏州、无锡、泰州市则延伸至高中阶段。鼓励各地对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给予补助,对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给予奖励和补助学费、生活费等政策。通过与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特教学院、金陵科技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等院校合作办学,积极推进残疾人中高等教育发展,提升教育层次和质量。目前,全省特殊教育学校达到109所,在校的盲、聋、智障学生4万多人。

3.就业、扶贫:江苏省修订出台了《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法规政策,形成比较完整的地方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体系;就业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建立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116个,均有固定场所,专职人员,健全的工作制度,齐全的设备实施。南京等地还将按比例就业管理服务延伸至乡镇、街道、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人员专本科率达100%,持有《职业介绍经理人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采取开发公益和专营岗位,购买商铺、贷款贴息、建立创业示范基地、设立创业扶助基金等手段,鼓励残疾人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积极推动苏北地区农村残疾人到苏南及沿海省、市转移就业。省政府将每年对1万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1万名残疾人实现就业、扶持农村1万名残疾人脱贫致富,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工作。3年来,集中安排3.61万名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安排2.03万名残疾人就业,征收就业保障金18.6亿元;扶持1.3万名残疾人自主创业,盲人按摩就业1500余人,培训后就业率达84.4%,有序推动苏北地区农村残疾人到苏南转移就业2.25万人。

4.托养服务:江苏省于2006年率先启动托养工作,研究形成了托养服务建设的指导方针、工作思路,逐步明确了服务对象、内容和机构建设等问题,确定了试点地区,制定出台《省级残疾人庇护安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省级残疾人庇护安养示范机构考评办法》,将庇护安养机构建设列入就业保障金支出范围,建立公办机构为主导,非公办机构为主体,市场推动,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常州把庇护安养机构建设列入城市社会经济建设必建项目,已实现每个区都建有一所示范机构;南京市推出了建邺区方舟、鼓楼区博爱、爱德慈佑院、玄武区万家帮希望庇护所等一批民办机构;常熟市残疾人庇护所与企业联办,开发庇护性就业岗位,实现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得到税收优惠的“双赢”局面;苏州、无锡等地推出“善爱之家”等品牌建设模式,推动统一标识、连锁经营。苏州所属沧浪区建立的“居家乐”211服务系统有效的支持残疾人居家服务、日间照料和寄宿托养机构的工作开展。3年来,江苏省已建成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托养(含原已建成的工农疗机构)300多个,服务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5000多人。经省残联检查验收的省级示范机构达到84家,服务人数占托养总数的1/3强。

今后一个时期,江苏将全力推进以康复和托养机构为主体的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整合各类公共资源,逐步实现每个市、县达到有残疾人康复、托养、扶贫基地、就业服务和文体活动设施等“五有”目标,形成能满足残疾人基本需求的服务体系,使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与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见附表)。

二、主要经验及其启示

江苏省紧紧围绕着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从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主要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经验:

一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与服务体系的内容和范围的确定必须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对于江苏这样一个经济发达省份,在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并没有面面俱到,无所不包,而是按照残疾人需求,分清轻重缓急,把残疾人的生活保障和就业、康复、教育、托养服务、居家服务等残疾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点,提倡建设小型分散的社区型机构,把有限的资金、人力等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这一点,对于在全国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残疾人需求的增长与资金投入不足的矛盾将长期存在,经济发达省份是这样,经济欠发达省份更是如此。因此,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必须充分考虑到这个国情,不能面面俱到,要以保障残疾人的生活保障为重点,随着社会财力的增长,逐步扩大残疾人保障和服务的内容。当然,保障重点不等于没有一个相对明晰的目标。从这次调研的宿迁、扬州、常州等地的情况来看,具体的发展目标还不够明确,应该把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近期和中期目标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二是“两个体系”建设必须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江苏各地区、各县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苏南经济发达,苏中次之,苏北为欠发达地区。因此,江苏各地在探索和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并没有采取统一的模式, 比如在残疾人托养机构、聋儿语言训练、残疾人康复、假肢安装等设施建设中,欠发达的苏北地区更注重分类化、专业化、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内搞大型的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而在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则倾向于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省财政在资金的投入上也是区别对待,经济发达的地区由当地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由省给予补贴。这给我们两点启示,一是即使是在经济发达地区,也要在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中,特别是在托养机构、聋儿康复、就业培训等设施的建设中,避免追求大而全、小而全,要充分整合资源,从而使人力、物力的效益得到更充分的发挥。二是建立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制度,解决区域内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经费保障问题,应该是各省在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如果没有有力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就不可能建立起在本省范围内保障水平相当、残疾人普遍受益、人人享有所需要的基本服务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

三是建设“两个体系”必须运用两种手段、挖掘两种资源。江苏省在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一方面,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在残疾人生活保障、残疾人康复、聋儿语训、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项目上,坚持政府投入为主;而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托养机构等残疾人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上,则充分利用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比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 运用了“公办公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三种方式。这样的运作方式,使广大残疾人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同时,能够节省人力、物力、吸收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服务。但是,在引入市场手段和社会资源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隐患:其一,产权归属。比如,由个体企业投资兴建的残疾人服务设施,虽然政府在建设之初没有直接的资金投入,但土地是国有的,后期运作中,政府通过残联给予了“公助”。如果产生产权纠纷,怎么界定?江苏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其二,是“民办公助”的问题。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起来并投入使用之后,政府通过残联给予这些民办机构补贴,对于这些机构的正常运行是完全必要的,但这些钱(或许是就业保障金)补贴到哪里?是残疾人?还是机构?补贴多少?有没有标准和程序?其三,从江苏省来看,“公办公管”遇到的最大的问题是人员编制,建一个机构,就需要增加工作人员,但控制人员编制是硬性要求。江苏解决这个矛盾的方法是安排少数有编制的人员为管理人员,其他技术和服务人员采用聘用制。这样,虽然解决了人员紧缺的矛盾,但也存在着对聘用人员重使用轻培养甚至有不交养老、医疗保险等现象。应该建立起一套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聘用人员的培养、使用制度、落实待遇,以增强其责任心和使命感,从而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这些问题,不仅仅是江苏省遇到的问题,全国在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中都会遇到。

四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必须坚持普惠基础上的特惠。不论是经济发达的常州、苏州、无锡,还是经济相对落后的宿迁、盐城,在把贫困残疾人低保纳入当地低保政策范围的同时,对残疾人的保障标准普遍提高10%~20%,并且对重度残疾人实行了全额保障。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镇廉租房政策等方面,也都体现了对残疾人特殊的照顾。这样做的结果是使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得到兼顾。但也产生了另一个问题:就是社会保障政策是针对穷人的政策,保障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是家庭生计,如果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低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其差额由社会保障资金补足,而不以身份作为补贴的依据。同时,提高补贴标准的做法与现实的行政法规和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不尽符合。一个没有法律法规支撑的优惠政策很难得到完全彻底的贯彻。

还有一个问题是:对残疾人给予特惠的理论依据是因为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因为这些特殊需求导致了残疾人必要的生存支出增加,所以,必须由“特惠”给予补偿。问题是无法明确界定哪些残疾人有什么样的特殊需求,满足这些特殊需求需要增加多少支出。这就使得在一般低保对象享受低保标准的基础上给残疾人提高10%~20%幅度的政策显得缺乏令人信服的依据。调研中,有关专家给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在一般的社会保障政策之外建立对特殊人员的补充保障政策,比如建立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养老补贴制度等等。专家给出的建议无疑是解决残疾人“特惠”问题的出路,但是,因为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平衡,中国残疾人群体数量的庞大,使得专家给出的出路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即使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建立起对残疾人的专项补贴制度,那也是针对贫困残疾人的,而不会是针对所有残疾人的,起码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建立这样的专项补贴制度尚需时日。在目前情况下,像江苏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应该在现有的适当提高对残疾人的保障标准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残疾人专项补贴制度的路子,为全国提供经验。

五是“两个体系”的政策制定必须以不同类别的残疾人的需求为依据,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如对残疾人的生活服务,江苏省在全力推进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建设,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同时,通过建立服务信息平台、政府购买服务、为残疾人发放服务券等方式,把集中供养和居家服务结合起来,既兼顾了不同类别残疾人的需求,又整合了社会资源,还照顾到了中国人居家养老的习惯。应该说,在中国这么一个残疾人口大国,走残疾人集中供养的路子不是最佳的选择,而应该是集中供养和居家服务相结合的路子。与此相关联的自然是居家服务。从江苏省的情况来看,居家服务和居家养老(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老年残疾人提供的满足残疾人生活需求)只是在城市社区实行,而在残疾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农村,因缺少服务组织和专业机构,这种服务形式还不多,更谈不上制度层面。从长远来说,特别是推进城乡一体化,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已成为党和国家的既定政策,在农村建立针对残疾人的居家服务制度,对于增强财政投入效益、满足更多残疾人的生活需求,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因此,像江苏省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应该把服务的重点(包括政策、资金、人力等)向农村倾斜。在其他地区也一样,要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对残疾人利益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