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工委工作思路范例6篇

关工委工作思路

关工委工作思路范文1

2004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机关党建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点,以服从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为着力点,以“创建学习型机关、推进效能建设”为切入点,以提升党员队伍先进性为落脚点,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年初机关党建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机关党建工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回顾一年来的主要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武装,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推进效能建设”活动。

1、不断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机关各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内两个《条例》及宪法等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具体内容,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3月初召开了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马维江到会作重要讲话; 6月下旬召开纪念建党83周年座谈会暨党建理论研讨会。市委副书记赵建明同志为获奖的优秀论文颁奖并作重要讲话。10月举办市直机关党(总)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有97名党(总)支部书记参加培训。

2、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推进效能建设”活动。根据市委《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实施意见》精神,由本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推进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市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工委,负责日常创建工作,统一印制机关干部学习笔记本和常用英语100句小册子。今年3月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颜伟光同志带队组织有关部门领导赴江苏常州学习考察,4月份选择了检察院、教育局、财税局等6个部门先行试点,在取得初步经验的基础上,于5月召开了市级机关“创建学习型机关、推进效能建设”活动动员大会,市委副书记马维江同志作动员讲话。7月中下旬分片组召开创建学习型机关汇报交流会,推动面上创建活动;在全市“学习周”期间请上海市委党校教授来我市作《党政机关现代文明礼议》专题讲座等;还与有关部门共同举办了“机关中层干部”、“公务员电脑”、“公务员普通话”、“大专学历教学”等培训(高复)班;整个创建活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形式多样、成效明显。

3、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内两个《条例》。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后,本委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的通知》,4月与市委党校联合组织机关各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进行两个《条例》知识测试,有1500多名党员积极参与,并从优秀试卷中抽取一、二、三等奖,增强党员学习两个《条例》的热情。同时,机关各党组织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收看上级纪委组织的两个《条例》知识电视大奖赛实况,加深了对《条例》基本知识的理解,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4、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和《行政许可法》。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由本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宪法宣传进社区、我为社区献爱心”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机关干部下社区开展“七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座谈会、送一本宪法读本、上一堂宪法辅导课、组织一次义务劳动、慰问一批困难户、出一期宣传栏、举办一场文艺演出。得到了市级机关各单位和党员干部的积极响应,有959名机关党员干部下社区参加义务劳动,赠送宪法读本14700册,得到了社区居民的好评。同时,上半年机关各党(总)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行政许可法》,组织收看省政府关于《行政许可法》知识电视讲座,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国家公务员《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使机关干部较全面地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基本知识,增强了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二)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

1、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今年机关党建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加快发展、统筹发展、合力发展,推进海宁经济社会新跨越的目标。主动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加强与海洲街道的工作联系,积极参加社区共建和抗台防台下村检查落实工作;认真把握党建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切入点,统筹安排、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党组织优势。激发党员干部围绕中心转、立足本职干,争创一流业绩,促进经济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贡献率。

2、“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今年机关各党组织把“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素质。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本委认真做好效能建设问卷调查,查找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本委将“效能建设”、“学习型机关”、“组织建设”、“内部管理”四个方面23项制度汇编成小册子,机关工作人员人手一本;并制定了《优质服务、优良作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自律公约》海机党(2004)58号文件,自觉接受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在抓好本委自身效能建设的同时,配合市效能办抓好面上工作,本委主要领导担任市效能建设监督员,负责一个组的督查任务;抽调一名工委副书记担任市效能办副主任兼综合组组长,抓好办公室日常工作。为解决来行政中心办事“门难找“的问题,本委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海宁市行政中心办事指南》,制作张贴和摆放指示牌,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亮证上岗,文明办公,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让人民满意。

3、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和承担全市性重大活动。上半年我市“2、15”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后,根据市委的要求,本委主要领导连夜赶到黄湾镇政府,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采取分组包户,上门做好死者家属的爱抚工作,迅速及时做好善后处理,竭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根据市委办、市府办的统一部署,由本委牵头组织《海宁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升国旗仪式》,市级四套班子领导、各镇、街道党委、人大、政府的主要领导、市级机关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和行政中心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近700人参加了庆国庆升旗仪式。今年8月,台风“云娜”正面袭击我省,为积极响应省委、市委的号召,本委与市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发动全市机关党员干部为灾区群众捐款献爱心活动,全市共收到爱心捐款568184元。还配合市有关部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为宁夏贫困地区捐助衣被活动,展示了机关党员干部的风格,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三)夯实工作基础,始终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全面贯彻《机关组工条例》精神。今年是《机关组工条例》颁布实施6周年,机关各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机关组工条例》、省委、市委的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理顺机关党工委的管理体制,今年我们在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与11个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总)支部三方签订联手共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三方各自的主要责任,并在取得经验基础上逐年推广,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深化完善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活动。为深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本委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开展争星创优和双“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争星创优和“双十佳”评选活动,即争创支部工作规范星、协助行政优胜星、廉洁自律正气星、效能建设满意星、党建工作特色星,评选“十佳”规范化党支部和“十佳”基层优秀党务工作者,作为今年深化完善规范化党支部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提升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层次,营造机关党建争星创优的良好氛围,年终抓好争星创优和“双十佳”考评工作。

3、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严把发展对象确定关、新党员接收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注重在机关一线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4月份在市委党校举办市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115名建党对象参加培训;预计全年共发展新党员35名,预备党员转正40名左右,并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和支部大会“票决制”,确保新党员质量。

(四)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

2、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力度。今年机关各党(总)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两个《条例》的基础上,以《党内监督条例》和《机关组工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力度,着重从监督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完善机关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如民主集中制、重要情况通报或报告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监督制度,把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党内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法制化水平。

3、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委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按照党员干部的管理权限,机关纪工委认真查办职责范围内的案件,积极配合市纪委对广电局、水利局、信用联社等单位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对党员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机关干部私驾公车、拖欠公款情况和对处分人员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同时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从群众来信来访中排查党员干部违纪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五)加强机关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是机关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党内监督还不够到位;机关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还不够创新;有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够明显。这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二、2005年工作思路

2005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突出“一个重点”(即突出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个重点),贯穿“一条主线”(即贯穿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这条主线),加强“两个基础”(即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两个基础),推进“两项活动”(即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机关和机关效能建设两个活动),围绕“三个管好”(即管好党员、管好干部、管好机关)。机关党建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全会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主线,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机关和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切实管好党员、管好干部、管好机关,为我市加快发展、统筹发展、合力发展,全面推进经济社会新跨越提供思想组织保证。具体从五个方面18个工作要点去考虑:

一、以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1、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全会扩大会议精神。

2、围绕中心工作,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贡献率。

3、发挥政治优势,切实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

4、开辟网络平台,利用政务网建立《机关党建》局域网站。

二、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主线,切实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5、提高党员素质,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6、加强班子建设,继续开展规范化党支部争星创优活动。

7、树“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8、发展党内民主,进一步关心爱护党员干部。

三、在创建学习型机关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9、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机关、推进效能建设”活动。

10、学习新知识,广泛开展“新三学”和推广普通话活动。

11、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办事效能。

四、在强化党内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2、抓教育,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和党纪法规教育。

13、抓查处,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14、抓监督,切实履行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

15、抓制度,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五、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16、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党务干部工作本领。

17、加强沟通联系,继续推行联手共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18、加强工、青、妇群团工作,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明年拟在以下五个方面创新活动载体,拓展工作思路:

1、建立《机关党建》局域网站。坚持与时俱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利用机关政务网建立《机关党建》局域网站,为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提供一个更加广阔的平台。开设工委文件、支部园地、经验交流、党内监督、入党公示、问题探索等栏目,为机关党组织提供信息、宣传政策、交流经验、探讨问题、博采众长。并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报道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好题材、好文章,在多出精品上下功夫,使《机关党建》成为党员干部的良师益友,增强与读者的亲和力,增强知识性、可读性和实用性,扩大机关党建工作的时空影响。

2、在市委党校分期分批举办先进性教育党员轮训班。为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们将会同市委党校分期分批举办先进性教育党员轮训班,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的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切实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3、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联镇(街道)挂村(社区)结对党支部活动。为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密切与基层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开展与联系镇(街道)所属村(社区)党支部结对活动,作为机关党(总)支部的联系点、调研点、扶贫帮困(助学)点,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在市直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开展树“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活动。坚持“以人为本”, 展现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以提供人性化服务为目的,以优良作风、优质服务、优美环境、让人民满意为内容,以为民服务作为落脚点,形成向“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看齐,向“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学习的良好氛围,。本委将拟《关于市直机关树“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申报考评管理办法》,发挥党员在窗口服务行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5、机关党组织向党员赠送“入党生日卡”活动。为密切党组织与党员的联系,由机关党工委统一印制党员“入党生日卡”,将党员的姓名、入党时间、党令和入党誓词等内容印制在卡上,党员入党生日那一天由各党(总)支部向党员赠送“入党生日卡”,对在职党员由支部书记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增强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对离退职休老党员采取支部上门赠送“入党生日卡”慰问的形式。体现党组织关心党员、爱护党员,使广大党员牢记入党誓言,永葆党员先进性,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关工委工作思路范文2

[关键词]资产处置 工作思路 调研 改进

随着农行完成逾8000亿元不良贷款剥离及注资,农行的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信贷资产质量显著改善,为农行的成功上市铺平了道路。农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不同于其他三家国有银行,以前的银行,包括中行、工行、建行,都是最后不良贷款交由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来进行处置。农行这次的不良贷款,是由财政部和农业银行建立共管帐户,财政部委托农行成立专门的资产处置机构进行清收。对于农行而言,加快财政部委托不良资产的处置,既是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也是拓展收入来源,加速自身发展的需要。

一、资产处置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当前,农行资产处置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挑战,在深入分析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任务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既有有利因素,也有不利因素。

有利方面:一是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投资,扩大内需,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二是有利于制定和实施整体的不良资产解决方案,提高各类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三是有利于通过整合当地多方面信息资源,以及在金融、财务、司法等领域的资源和其它各种社会关系资源,依托专业清收队伍,以专业技能和操作手段,提高了资产处置的力度;四是有利于集约经营管理,节约清收费用和人力资源。

不利方面:一是宏观经济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将更加趋紧,尤其是我国经济内生性变化带来的周期性调整压力可能会明显大于往年,经济进一步向下调整的压力已经显现,出口增长压力较大,消费增长趋于放缓,劳动力成本增加,企业赢利能力明显下降,客户现金流趋紧,不利于贷款清收;二是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不良资产剥离后,客户心态会发生变化,存在逃废债倾向;三是地方政府出于维护社会稳定、利益分配等原因,不同程度的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四是虽然近年来执法环境有所改善,但执行难问题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尤其政策性放款如供销系统、公共事业单位执行难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资产处置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委托资产质量低下,清收难度大。损失类贷款占比较高,经过多年的清收,并且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依法清收等等,剥离的不良贷款的清收难度很大。

二是地方政府保护。近年来,由于企业转制等诸多原因,导致职工上访事件增多,地方政府为保持稳定要求有关部门在处理企业资产时要做好稳定工作,结果造成在执行企业资产时难度很大,执行不下去。

三是存在逃废债现象。由于农行股改不良资产剥离,经过媒体等报道,目前,贷款客户的心态发生了变化,存在拖、赖债等现象,所以在清收过程中要比剥离前付出更大的精力,采取更强更有力的措施。

四是剥离的个人客户笔数较多,金额较小,分布区域广,管理和清收难度较大,缺乏更为有效的清收措施。

五是贷款正常维护都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和费用,而预期的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如何在成本和效益之间权衡,也是一项难以抉择的现实选择。

三、资产处置的主要工作目标和重点

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整体推进,我行的资产重组和财务重组目标已经实现,目前正稳步推进IPO融资上市,业务经营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为此,结合总行制定的3510战略目标,将“风险控制”理念贯穿于资产处置全过程,充分考虑风险与收益平衡,致力于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确定我行总体工作目标:即最大限度收回不良资产,降低处置成本,提高处置效率,实现处置收益最大化。

管理目标:全面落实风险管理责任体系。不良资产抓降、监测、控制有机结合,实行客户、风险管理、资产处置等部门的一体化管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氛围。加快资产处置工作职能转变,打破传统的工作模式,将风险管控关口前移,变以往的事后补救式被动管理为事前、事中风险隐患的预防。

人员目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资产处置专业队伍。实行精细化管理,选聘责任心强、专业素质高的员工专职负责委托资产处置工作,同时配备懂经营、会管理、理念新,道德水准高的管理人员。

经营目标:实际剥离的委托不良贷款,在充分尽职调查核查的基础上,形成真实可信的估值结果。通过尽职调查和估值,为不良资产处置提供定价依据,研究个案处理办法,制订全年乃至今后三年的处置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当前资产处置工作重点:

1.制定处置工作实施细则。认真研究即将出台的委托资产处置相关制度、办法,结合我行委托资产实际状况,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必要的细化,研究探索委托资产处置的有效模式。

2.落实处置工作责任制。委托资产实行分户到人,双人管户原则,明确主要责任人,负责分管客户的资产处置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和债权的日常维护。

3.了解掌握客户资产现状。认真开展尽职调查,形成全面的债务分类和回收可行性分析报告。深入了解与债务关联的可执行资产状况,对委托处置客户进行分类排队,确定潜力客户、一般客户、无效客户,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置手段,使资产处置方式、方法更接近于实际,实现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4.确定处置清收工作重点。处置工作优先放在处置周期时间短,见效快的项目上。一是对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限制企业采取坚决措施,防止金融危机、经济衰退对上述企业造成冲击,导致资产迅速减值,资产质量进一步恶化。二是借股改之机存在逃废债侥幸心理的客户。三是产权制度变革、借款主体资格变更,特别是政策性破产企业,避免企业变更或破产造成债权的终结。

5.加大处置工作力度。分别采取依法清收、领导包大户、责任清收、减免表外利息等有效方式,集中人力、法律、费用等有效资源,确保清收工作取得实效。

四、资产处置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1.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结合剥离后的工作,明确部门人员职责和各单位的管理责任,树立大风险管理观念,实现业务部门风险管理关口前移,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上进行有效控制。

2.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完善资产处置考核约束措施,制定不良资产监测考核细则,强化监测职能,严格考核。

3.发挥协同作战的整体优势。充分发挥原经营行的人员优势和信息优势,协调原经营行与委托资产处置经营部的协同工作,对已落实还款计划的委托资产还款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悬空债权承债协议进行落实,使其有实质性的进展。

4.加强资产风险防范。强化监管、强化检查,提高制度的约束力。以人为本,加强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提高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加大监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实行客户寻访双人及登记汇报制,收贷收息客户到行,内外勤分离;抵债资产收取审查、审议审批程序化;处置项目审查审批制,通过市场寻价、合理评估,处置损失认定适当,严格处置方式,坚持公平的市场运作,确定拍卖保留底价,对中介机构实行公开或邀请招标,协议处置实行“阳光”操作。对我行的实物资产权属情况进行重新确认,特别是防止抵债资产产权过户风险和看管风险,杜绝接收后资产因管理造成的人为减值。

5.注重贷款时效维护。加强贷款诉讼时效管理,使我行的到期未到期债权始终置于司法保护之下。及时向债务人或担保人发催收通知书、律师函等形式延续诉讼时效保全债权;密切重点行业产权制度变更,争取最大限度获得破产债权的清算额度,避免企业破产成为我行债权的终结日。

6.加大以下几种委托资产的清收力度:借款人有还款能力但拒不还款的赖债行为或各种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借款人虽无还款能力,但有可变现资产暂未变现的;借款人虽无还款能力,但保证人有能力和有资产的。

7.加大诉讼执行力度,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对委托资产进行处置清收。组建诉讼案件管理团队,实现对本行委托不良资产诉讼案件的集约化、规范化管理。对已涉诉的客户进行梳理,区别已胜诉在执行、已胜诉未执行、已起诉尚未判决等情况,加强与县区两级法院的沟通,尽量加快判决及执行速度,尽早处置,取得清收效果。对债权债务关系明晰、诉讼时效有效、借款人确有可执行财产的不良资产项目,收集相关资料,制定项目处置预案,在充分论证效益评估的基础上,确有必要诉讼的,果断诉讼,力争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和快执行。强化诉讼时效管理,明确时效管理责任,建立诉讼时效台帐,采取各种催收措施保证诉讼时效的连续,维护我行的权益。

8.对政府干预形成的或有公务员参预形成的委托资产采取向借款人单位发函、公开曝光等措施,借助社会舆论的压力促使其还贷。

9.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协商,积极探索国有企业老陈欠贷款的解决途径,使不良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五、对资产处置工作的建议

一是建议出台有针对性的清收政策,根据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和贷款方式出台包括减免息、打折、打包、拍卖债权等清收政策。

二是建议出台减免税费等优惠措施,使资产处置效率高、收益大。

三是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资产处置工作,对财政担保的不良贷款由财政部门合理安排资金偿还不良贷款,同时对其他政府或企业贷款财政部门也可协调清收工作。

四是建议在严防道德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加快处置抵债资产措施,对于抵债手续存在瑕疵、自然贬值速度较快(厂房、车辆、原材料等),不再深挖历史责任和现实责任,最大程度地减少这部分资产损失。

参考文献

关工委工作思路范文3

5月中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京成功举办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高度重视高峰论坛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杨晶要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央国家机关在其中承担着重大责任,发挥着关键作用,既是谋划的参与者,又是部署的实施者,必须走在前面、作出表率。工委领导强调,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将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全面把握、深刻理解、融会贯通。工委领导主持制定《中央国家机关部分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一带一路”主题示范联学工作方案》。

根据工委部署,中央国家机关30多个部门开展了中心组“一带一路”专题学习和主题联学,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高峰论坛精神贯彻落实。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出席外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资委、中司等5个重点部门中心组示范联学。这些部门党组(党委)分别与机关司局党组织、直属系统、下属单位党组(党委)一起进行跨部门、跨系统、跨层级的中心组主题联学,不仅关联度高、互补性强,促进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和互学互通、学用相长,而且还做了示范,带动了基层党组织的学习。记者有幸跟随工委领导进行了现场观摩,并深切体会到,这些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开展的主题示范联学,看齐意识强、学习内容实、联学形式新、结合实际紧,有效推动了“一带一路”战略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深刻理解、坚决拥护关于“一带一路”重大建设部署

通过主题联学,大家一致认为,“一带一路”是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着眼于实现民族复兴、推进国际合作、实现共赢发展提出的重大建设;高峰论坛是中央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举措,是重大国事活动和重要主场外交。在高峰论坛上的重要讲话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光辉,是指导“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遵循和行动纲领。外交部党委副书记、部长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是外交思想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伟大实践。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杨传堂谈到,的重要讲话,指明了“一带一路”倡议根植于历史,面向未来,为世界提供了创新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宣示了“一带一路”建设将为世界发展带来新机遇。商务部党组书记、部长钟山认为,的重要讲话,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扩大对外开放、提升对外经贸合作水平的重要遵循,是商务发展服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科学指引。国资委党委书记郝鹏认为,在高峰论坛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为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建设“一带一路”指明了方向。中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屠光绍认为,在高峰论坛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是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最新战略思考和总体布局,体现了总书记深邃的战略思想。

认真研究、扎实推动本部门本系统落实“一带一路”建设的思路举措

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成员围绕在高峰论坛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如何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问题,谈认识体,谈问题剖析,谈对策建议,进一步明确了学习贯彻高峰论坛精神、抓好“一带一路”建设任务落实的具体思路举措。外交部党委将借助“一带一路”建设平台,把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具体化、实践化,推动国际社会共同探索全球治理新模式。交通运输部党组提出,要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作为“一带一路”建设合作的重点领域,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网络,聚焦关键通道、关键城市、关键项目,联结陆上公路、铁路道路网络和海上港口网络。商务部党组提出了落实《推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倡议》、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化产业合作、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六项重点工作。国资委党委要求中央企业要在实现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促进创新合作、履行社会责任等四个方面当好中坚力量。中司党委提出,认真履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我国提出的承诺和合作推进项目中涉及中司的内容,切实发挥规划和研究的先导作用,创新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方式方法。

联学联促、示范带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投身“一带一路”建设具体实践

丰富的学习形式是确保中心组学习效果的关键。为了提升中心组学习的质量,工委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精神,重点推动多种形式的中心组联学。各部门党组织积极响应,分别与本部门基层党组织、本系统行业相关的企业、机构,及跨系统有关单位党组织开展联合学习。如交通运输部党组与中国交建集团党委,商务部党组与欧亚司等相关司局、驻俄罗斯等使馆经商机构党组织,国资委党委 与中国石油党组、招商局集团党委、中国交建集团党委,中司党 委与汇金公司等子公司党委,专门开展了中心组“一带一路”专题示范联学,通过一起学习、交流和探讨,碰撞出很多思想火花,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交流学习、检查指导和共同提高的作用。

关工委工作思路范文4

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山东省委中心组的一个做法,就是坚持在自学、专题学习基础上举办读书会。读书会分三段进行:在确定学习主题之后,中心组成员先是在岗位上边自学边调研边思考;然后进行集中学习讨论,研究和理清工作思路;之后再召开一次省委全委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有关工作部署和决议。这种学习方法适应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工作方式变化的要求,在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为使读书会的学习切合实际、有益工作,每次举办读书会之前,我们都围绕主题组织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准问题,使学习更有针对性。去年,围绕读书会确定的主题,省委确定由28名省级干部负责,组织300多名干部就如何加快山东改革和发展步伐、调整优化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等10个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了系统调查研究,提出了相应对策。今年,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省委中心组主要成员深入各地,针对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防止低水平重复开发、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确保社会稳定等,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理论思考,为深入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找准结合点,为完善山东加快发展的思路创造了条件。

省委中心组读书会注重学习成果为科学决策服务,向科学决策转化,始终把学习理论、提高认识和研究工作、科学决策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省委中心组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联系实际,开展学习研讨。省委召开有关工作会议,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部署和决策,作出了《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决定》,形成了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的总体工作目标和思路,确定了抓住“十个重点”、实施“十个方面突破”的发展措施,出台了加快山东半岛城市群建设、制造业基地建设、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县域经济、繁荣服务业、东部突破烟台、中部突破济南、西部突破菏泽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今年,省委中心组读书会认真学习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认真研究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调整工作重点和力度,完善工作措施,创新发展模式。读书会之后,省委紧接着召开全委会,作出《关于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决定》,使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更加科学、更加细化、更加切合具体实际,推动山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组织运用好读书会,切实搞好党委中心组学习,还应当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中心组读书会与其他学习形式的关系。把自学、专题学习与读书会学习结合起来,把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与学习经济科技法律及各方面新知识结合起来,既保证学习的系统性,又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省委中心组读书会与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关系。省委中心组读书会是扩大了的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吸收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党政负责同志参加,使其既掌握省委中心组读书会精神,又形成自己的工作部署,既推动学习,又推动工作,达到上下互动、共同提高的效果。三是举办中心组读书会与进行广泛宣讲的关系。省委中心组成员在搞好自身学习的同时,深入基层进行宣讲,促进了面上的学习和工作。实践证明,读书会实现了学习理论与研究问题、务虚与务实、统一思想与形成思路的有机结合,是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一种有效形式。

关工委工作思路范文5

第一条为了加强、改进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以下简称机关党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党组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机关党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机关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的指导。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第六条机关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七条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第八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专职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应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第九条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十条机关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组织的职责

第十一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二条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学

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第十三条机关党组织应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洋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第十四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十五条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最、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

第五章党内监督

第十六条机关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七条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能否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机关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是: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不是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的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或者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行政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揭露和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七)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第六章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九条机关党组织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部门的业务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条机关党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职责是:

(一)加强机关以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四)定期向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机关党组织应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势和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帮助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第二十二条思想政治工作要联系实际,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要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增强工作实效。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重视并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章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第二十五条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第二十六条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

第八章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十七条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同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在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领导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省、自治区所辖的市和直辖市的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部门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的主要方法是:

(一)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议程,定期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二)通过机关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三)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

(四)党组成员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十九条各级地方党委。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要建立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条例适用于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的党组织。

第三十一条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的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关工委工作思路范文6

第一条为了加强、改进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以下简称机关党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党组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机关党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机关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的指导。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第六条机关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七条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第八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专职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应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第九条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十条机关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组织的职责

第十一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二条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学

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第十三条机关党组织应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洋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第十四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十五条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最、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

第五章党内监督

第十六条机关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十七条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能否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机关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是: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不是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的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或者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以及行政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揭露和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七)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第六章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九条机关党组织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部门的业务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条机关党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职责是:

(一)加强机关以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四)定期向部门党组(党委)和行政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机关党组织应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势和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帮助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第二十二条思想政治工作要联系实际,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要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增强工作实效。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重视并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章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第二十五条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第二十六条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

第八章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十七条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同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在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领导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省、自治区所辖的市和直辖市的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部门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的主要方法是:

(一)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议程,定期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二)通过机关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三)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

(四)党组成员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十九条各级地方党委。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要建立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条例适用于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的党组织。

第三十一条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的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