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合同管理范例6篇

强化合同管理

强化合同管理范文1

关键词:合同管理;企业发展;重要性;途径

合同作为现代企业经济活动往来的重要依据和行事规范,是企业市场经营行为的一个重要载体。重视和加强合同管理,是有效防范交易风险,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保证企业获得最大的利润,进而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自身以合同这种形式载体承载的交易活动,为合理分配偶然性风险和相互交换信息,在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结算、清理等一系列行为中,进行计划、决策、组织、实施、监督、控制的总称。美国著名法学家庞德曾说过:“在商业时代,财富大部分由合同构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企业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通过签订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不可避免的行为。因此,合同管理对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是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基础性工作,存在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具有自治性、综合性、全程性的特征。对企业而言,合同管理能促进企业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减少合同失误,提高合同履约率,利于对外构建良好的采购、销售和协作网络,提升企业的效益;能促进企业内部人、财、物各要素根据市场信息,不断优化组合并发挥最佳效用,增强自身防范和抵御合同风险的能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利于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能促进企业内部形成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建议,乐于互助协作,勇于开拓创新的氛围,使企业以优质的产品、服务,优良的信用,优秀的品格,值得信赖的形象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声誉。可见,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下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强化企业合同管理,推动企业发展的途径

(一)建立健全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合同的质量,实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的必要前提。它针对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把合同管理中有效的方案和措施,按照规定的章程和制度形式传达下来的,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更好地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必须要有制度的约束,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地方政府有关经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再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来制定一系列的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纳入法制的范畴。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的审查制度、合同的公证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及统计报表制度、合同归档制度。企业通过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了合同管理的流程,实现企业合同规范化、法律化、科学化管理。

(二)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企业在确保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的同时,还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人员的培训教育。员工作为合同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其专业素质的高低,则影响着企业合同管理的质量水平,关系到企业能够获取的经济利益。因此,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对外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工作责任感,掌握先进的合同管理经验。其次,企业还需要强化员工的法律知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的意识,要求他们熟悉合同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使之掌握签订、履行合同的基本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并把它有效运用到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只有详细明了以法律为依据来制定的合同内容和流程,严格做到依法履行合法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三)严格审查和控制合同的风险点

现代企业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原则,这就迫使企业更多地考虑市场的变化,在以订立合同的形式来实现与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的生产、交换、运输、销售等经济往来和协作的基础上,严格审查和控制合同的风险点。企业可根据自身的规模和条件设立法律部门或者聘请法律顾问,此部门或者此岗位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包括对标准化合同文本的订立,合同条款的检查,违约责任的合理设定,其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等。法律部门或者法律顾问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开始,监督、检查并指导当事人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合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严格管理和控制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节点,预防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的发生,减少合同纠纷中企业的损失,并建立内部控制的评价机制,定期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措施,以更好地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正确处理合同管理中的违约纠纷问题

企业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从真正履行以来就属于一种以法律手段为约束力的合作关系,但实际上,由于一些客观情况的变化或者是双方的沟通理解等方面原因,导致在合作过程中经常出现合同纠纷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因纠纷问题引起一些违约索赔时,要先及时对纠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再来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如发现情节严重时,一定要予以反击,申请仲裁和提讼,寻求法律的保护,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对能够补救的纠纷可以采用协商、谈判等处理方式,以免影响双方的进一步合作;企业可以根据具体的状况来决定合同的履行情况,也可以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总结:

总之,合同管理是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只有建立健全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培训教育,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严格审查和控制合同的风险点,并重视规范履约索赔,实现合同标准化、专业化管理,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彭燕.浅议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J].现代商业.2011(12)

强化合同管理范文2

【关键词】建设;合同;管理;控制;造价

随着建筑市场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各种合同标准文本被推广,因合同管理不善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建设工程合同是明确发包人与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的主要依据,是确立双方各自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科学的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方式,是督促甲、乙双方共同履约的必要手段。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普遍问题

(一)法律意识不够,合同签订随意性强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忽视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常常发生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

(二)管理不够标准

合同签订的内容往往较为严谨,但因为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体系,执行时容易出现工程变更和超支的现象。在工程建设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往往只看重工程质量和进度等实际控制,而忽视了合同的执行情况,这样就容易出现很多合同管理问题,例如:现场签证不及时和设计变更管理混乱等;又如被动的变更、修改设计等设计变更管理混乱。这些都要求完善合同管理。

(三)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内定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二、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只有遵循合同的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并通过自身合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才能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

(一)严格把好合同签订关

在投标期间就要审核施工总承包投标报价,确定总包合同价格;确定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格;确定设备、材料价格;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重视合同的审查和风险分析,加强沟通和了解,正确理解项目要求和招标文件,理解对方的意图和要求。要确认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及补救对策,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如有歧义如何沟通。

(二)吃透图纸,统筹兼顾

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为完成工程实体化所拟采取各项措施的有效文件,一般在编写时会制订大的准备和临时措施,采取费用较高的施工方案。建设单位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关注其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特别是在土方开挖和回填、施工降水、临时措施等方面可能存在虚高冒算。应组织专业技术和经济预算人员认真讨论,在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手段完成工程目标,并且在合同中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以此作为结算依据。在牵涉到地下障碍物时,应采用开挖断面的形式,减少不可预见因素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做好施工合同交底

由市场部、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解释和说明的基础上,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各个工程小组学习合同条文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让大家熟悉合同主要内容、规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双方的责任、工作范围及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树立全局观念,避免违约行为: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理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人;将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明确其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实施时的注意要点等;明确各项工作或各个工程的工期要求;明确成本目标和消耗标准;明确各个工程小组(分包人)之间的责任;明确任务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好的不良影响和法律后果;明确合同有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四)做好施工合同实施的控制

做好合同实施情况的跟踪,对合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偏差进行分析,并找出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如是组织措施方面的原因,可增加人员投入,调整人员安排,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等;如是技术方面的原因,可变更技术方案,采用新的高效率的施工方案等;经济方面的问题,可增加投入,采取经济激励措施等;合同方面的原因,可变更合同,签订附加协议,采取索赔手段等。

(五)合同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往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为企业、国家节省建设资金。

(六)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的关键。所以,在工程实施阶段应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必须提高索赔意识,因为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七)重视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

首先,大力推广项目管理经验,搭建起项目管理的资源共享平台。信息化平台的公开信息应该具有广泛性,包括:对变更和签证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主要审核定额套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基价是否被套高、定额是否被错用、选用子项目是否有重复等。其次,在每个管理模块内制定统一的现场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标准、现场管理规范和过程控制要求等,有效节约管理资源,减少管理成本。现场管理的内容包括:(1)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无效;(2)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事先另有规定的除外;(3)业主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而审计的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内容和相关材料、财务报表情况、施工图计量情况等。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必须统筹兼顾,安排好审计计划,统筹安排不同施工单位之间提供资料、现场核实、交换意见的时间,做到有组织地有条不紊地流水作业。另外,要开展标准化的审计管理,要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建设单位应该设立工程技术部门,工程技术部应根据结算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提出成本控制的建议,还要对工程报告提供的有关数据、票据和变更签证等,必须严格审核,细心辩认,发现问题,要与相关单位和经办人员进行核实,确保其合法、真实、有效。

参考文献:

[1]张风丽.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J].科技风.2010(17):37.

强化合同管理范文3

一、农村经济合同的范围

农村经济合同主要包括村权属的荒山、荒地、房屋、厂房、果园、水塘等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对外投资合同及土地流转合同,村民委员会依法投资开发的建设项目合同以及合作开发的建设项目合同等其他村级经济事项涉及的合同。

二、农村经济合同的签订程序

农村经济合同的签订应依相关法律规定,按范本签定。因农村经济合同标的特殊性,签订前,还须按“三资”管理要求经几道程序,对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及集体投资或合作开发的建设项目,应按民主理财的“六步”程序法进行。

所谓“六步”程序法即为如下六步。

第一步:由党支部提议。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项目议案由村党支部统一受理,并拟出初步意见。

第二步: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村党支部拟出初步意见后,村支部书记应及时组织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第三步:党员大会审议。对于“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意见,党支部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审议,党员会议参加的人数应超过全体党员的2/3,审议的事项,必须实到会半数以上的党员同意后,方可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交。

第四步:议案公告。党员大会通过的议案在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前,要采取书面文字形式向村民进行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天。

第五步: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是农村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一般情况下,农村的重大事项可由村民代表大讨论决定。议案经公告后,党支部和村委会应及时组织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议案进行讨论表决。乡党委政府应派人参加会议。表决的结果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备案。

第六步:结果公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要通过公开栏及时进行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决议事项应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游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经以上这六步程序通过后,依法签订经济合同,并上报乡经营管理站审核,无异议后,由分管领导审批,并由乡经营管理站备案。对5000元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在履行以上民主议事“六步”程序后,应由村两委班子组织,依法实施公开招投标,招投标项目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招、投标10日前公示。新建项目要编制预算,报乡镇经营管理站审核。

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的,必须由村两委研究提出意见,报乡经营管理站审核,再经乡分管领导审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再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并报乡镇经营管理站备案。由乡镇经营管理站按村建立经济合同台账,并同经济合同款项票据一并输入“三资”管理软件,实现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四化”管理,即现代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

三、农村经济合同的监督和管理

各村签订经济合同时,合同内容应由乡镇委派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把关、完善和修改。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到乡镇经营管理站审核、鉴证,留一份原件在乡镇经营管理站备案。凡是程序不合法、内容不合法的经济合同,坚决退回,对合同内容不健全、不完善的进一步的规范。

对因工作不深不细,特别是违反规定,擅自、私自、随意签订经济合同的村负责人,将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的村负责人进行经济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不采取招标、投标等方式或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集体资源的,以及私自决定应由民主讨论决定事项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照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以集体名义签订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由乡人民政府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有责任人承担。对拒不改正的,是村党支部成员的,按党纪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依法给予罢免;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本村经济合同的监督工作。乡镇经营管理站要认真履行职责,配合乡镇纪委,结合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经济合同履行中双方当事人应遵守的主要条款及内容提前予以告知,并在事后及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凡涉及合同约定资金的,乡镇经营管理站每月根据合同约定时间、金额,进行催收,对多次告知仍不交纳的,乡镇经营管理站将冻结其备用金。

合同到期,乡镇经营管理站下发通知,提示村委及时进行安排。

四、农村经济合同的归档管理

农村经济合同档案是否齐全完整规范、真实可靠,是保障新农村政治稳定、村务公开的基础,因此,农村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应认真、规范,达到“有档可查、有档可依、档在事明”的档案管理效果。做好农村经济合同的归档管理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借助三资清查工作,加大对前期已签订农村经济合同的清查力度。通过“三资”清查,将村档案室的经济合同档案及合同附件以及散存在个人手中的合同档案,统一按照档案法的规定,采取村级农村经济合同档案乡镇管理的方法,全部由村移交到乡镇档案室代为保管,乡镇为村提供合同复印件,以便日常利用。对一些口头合同或协议要统一采用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依据合同法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六步”程序形成正规的档案,并于其他合同一并交由乡镇档案室代为保管。最后由乡镇合同管理部门将村交来的经济合同统一按村分类做文字归档,同时将合同的基本信息和签订流程输入“三资”管理软件,并将文字档案扫描入电脑,做成电子文档保管,实现合同的现代化管理。确保合同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二)所有合同必须建立台账,登记造册。原有集体经济合同复印件报乡镇档案室保管。对于现在已发包或租赁的集体资产、资源,原则上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维持现状,重在今后管理。但存在严重问题或明显违规违法的,要重新规范或予以纠正。

乡镇有关部门在指导村签订经济合同时,至少要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乡镇档案室保管,由乡镇委派专人管理,对各村的经济合同分村管理,分类别按档案管理要求归档,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大对经济合同档案工作的投入。乡镇、村档案室均应尽快配备铁制档案柜,并配有电脑,用来保存电子文本的经济合同档案,提高村级经济合同档案的管理水平。

强化合同管理范文4

关键词:建设工程 施工 承包人 交易困境 权利救济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概述

建筑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后,只要合同的签订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约定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具有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身份,取得合法的项目施工权,合同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按照魏振瀛老师的说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所签订的合同是关于工程的建筑与安装的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作,发包人于验收后应接受该工程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建设单位)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工程施工招标发标中,投标时又被称为投标人,有时又称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与发包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时又称为招标人,有时又称项目业主。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市场交易困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在市场竞争中通过法定的缔约过程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依据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合同是市场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法是市场交易的法律规则。合同在双方之间就是法律,建O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内容和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这是“合同必须严守原则”的应有之义,也是完全实现合同债权、实现合同目的的要求。但在市场竞争的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虽在建设活动过程中直接生产建筑品,承上启下,发挥核心作用,但无论在签约阶段,还是在履约阶段,依法依规行为很难,很难充分享有合同权利,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适用市场潜规则,面临多种困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是通过招标投标程序签订,在该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称为投标人,投标人为了取得工程施工权成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常常面临签订“黑白合同”或承诺中标以后签订私下协议或双方实际执行的合同的困境。“黑白合同”一词首次出现于国家文件的报告中,黑合同指的是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实际执行的合同,可能体现在合同价格方面,也可能体现在垫资施工方面,也可能体现在延迟支付方面等,有的是以单方承诺书的形式,有的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等,在招标投标中标前后分别签订两份合同,将形式符合招标投标规定的一份合同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而私下签订的一份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履行的合同。有的是以补充协议形式,有的是以实施细则形式,有的是出具让利承诺书形式,承诺对承建工程予以大幅让利,目的就是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垫资施工或者压低工程价款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很难实际享有合同的地位和权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在一个项目实施中,还会被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入市保证金、文明施工保证金、复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计预留保证金、考核保证金等等保证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很难承受;还会要求在项目所在地必须注册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建设方为了增加当地税收,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增加了很多的包袱,而且大多是人为的,没有任何法律法规依据,完全是地方的土政策,建筑施工企业为了生存只能忍气吞声,适用潜规则。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发包人一般都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迅速开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组织人马进场后却发现施工现场根本不具备开工的条件,无法施工。要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目的,按合同约定完成建筑产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除积极履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外,发包人也必须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比如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原材料、设备、资金、技术资料,施工场地做到“三通一平”,提供并会审施工图纸等。 但由于长期以来,由于国内建筑市场粥多僧少的状况,发包人处于市场的有利地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处于市场的劣势地位,发包人主动履行合同义务很少,比如施工现场根本没有“三通一平”,提供的图纸不全面等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为珍惜合同机会只能是忍气吞声,处于困境。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发包人以多种理由一直拖延办理结算手续,对承包人的结算申请报告,既不予确认也不提出异议,使承包人索要工程款遇到障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支付工程价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但实践中发包人拖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工程款却是司空见惯。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通用权利救济方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我国呈现出法治与改革双轮驱动的崭新局面,依法治国已是当前社会的主流,国家的治国理政方针和社会工作生活环境正在发生重大转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作为和发包人处于合同平等地位的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理应引进法治思维,通过法治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针对遇到的情况,有权采取以下权利的救济方式:

3.1 行使合同抗辩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履行合同x务的同时,当发包人责难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行使合同抗辩权。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拒绝签订黑合同或者拒绝按照黑合同进行工程结算。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当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即告成立,发包人就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必须和招投标文件相一致,不能背离。建筑施工企业有权要求发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抗辩拒绝签订黑合同。如果迫于市场压力被迫签订了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内容的黑合同时,进入工程结算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有权要求按照备案合同文件进行结算。

3.2 行使合同解除权

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就是法律,一经生效,合同签订者受其约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享有相应合同权力,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就是使合同消灭。因一方的意思表示且不必对方的承诺而使合同解除、清算的场合,以该方当事人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权)为必要,根据解除权的发生根据的差异,可将解除区分为两类,即依合同保留解除权和依法律规定而发生的解除权,前者称为约定解除,后者称为法定解除。因此当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协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严重损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建设该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从合同中解脱出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3 要求顺延工期并赔偿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资金、技术资料、施工场地等,这是发包人应尽的合同义务。如果不能按期完成这些工作,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无法进行工程施工的,此时发包人构成违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有权顺延工期,并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产生的停工和窝工损失。项目的工期成本与项目指标成本关系密切,密不可分。施工过程中当发生工期顺延条件的情形下,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救济程序,在约定的期间及时履行报告、通知、告知等义务,及时行使权力提出书面顺延申请,进行工程签证和索赔,并注意收集有关证据,如发包方变更设计的文件等,以避免程序不当错失机会,使得实体权力的消灭。一旦发生工期纠纷,举证责任主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需要举证工期顺延的理由、顺延天数及相关手续符合合同约定。

3.4 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工程款的,应当负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同期贷款利息。工程预付款是为解决承包人在施工准备阶段资金周转问题提供的协助。发包人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扣款办法陆续扣回,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确认的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进度款。当发包人一直欠付工程款,或者支付工程款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并可以要求支付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如果合同约定了拖延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发包人除承担约定的违约金外仍应支付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欠付工程款利息性质上属于法定孳息。

3.5 行使工程优先权

我国合同法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可以对完成的建筑产品进行折价,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我国合同法的承包人优先权规定过于笼统,在实践中产生了争议,在法学界也有强烈的反响,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 2002 年 6 月 20日答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理解与适用问题的请示》中做出了相应的批复,该批复事实上确立了两大原则,一是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的原则;二是生存权优于经营权的原则。可以说《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最高院批复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全部内容,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的工程优先权,该优先权不需要签订抵押合同,也不需要进行登记,而可以直接行使。

4.结束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建筑市场主要的市场活动主体,在一项建筑活动的多方主体中处于核心地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建筑活动不仅事关工程质量的百年大计,也事关建筑市场的稳定,影响建筑活动参与的多方主体的经济利益,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性质、地位、困境和权利保障进行研究,提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完善建议,希望引起立法部门、司法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重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塑造建筑活动的契约精神,优化建筑市场环境,融入国际建筑市场。

参考文献:

[1] 陈华彬.民法总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

[2] 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合同编上册[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3] 王利明,房绍坤,王轶.合同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4] 苏慧祥.中国当代合同法论[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 ,1992.

[5] 杨立新.合同法总则(上)[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1.

[6] 刘家琛.合同法新制度的理解与适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

[7] 李国光.合同法释解与适用[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

强化合同管理范文5

关键词: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成本控制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深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工程施工中如何更为科学合理有效的规范合同管理、优化成本管理、强化成本控制,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甚至关乎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而这成为了工程项目管理最为关心的内容。通过推行规范合同文本、加强合同风险防范、加强合同归档保管,通过提高成本管理意识、引入优秀管理人才、落实岗位责任制度来优化成本管理,通过加强全方位控制、加强动态控制来强化成本控制,是笔者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果。

一、规范合同管理

(一)推行规范合同文本

张燕学者在其学术文献中提到:“随着我国的入世,国内建筑工程逐渐有境外建筑商的参与,就需采用国际模式进行工程招投标,所以进行合同管理是必然的趋势”。 规范合同管理首先要解决合同文本问题,不少施工企业目前使用的合同文本仍然是传统的文本格式,而随着建筑市场的逐渐对外开放,很多传统合同文本已经无法与国际惯例接轨。作为施工企业,只有积极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文本才能真正适用当今建筑市场。

(二)加强合同风险防范

在合同谈判、签订以及执行的过程中,施工企业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保证工程合同中清单项目完整详细、价款调整合理有据,保证合同主体的公正与公平。制定与签订合同前应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深入了解发包人资信以及“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到位,签订合同时力求细致严密,理清业主要求,清晰的表明双方责任义务,坚持利益原则,保证双方责权关系平衡,以此降低风险,为日后规避风险提供有力的合同依据。

(三)加强合同归档保管

建筑工程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率的重要文件,施工单位要有专人专职建账并保存,做好合同归档工作,同时要保存与合同相关的资料文件,并分门别类的进行编号、登记以及装订,这些都属于合同归档的范畴,这些合同与相关资料是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的真实反馈,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纠纷及索赔问题,合同及相关资料就是解决问题的最佳证据。

二、优化成本管理

(一)提高成本管理意识

所谓思想不牢、地动山摇,优化成本管理根本之计是通过思想教育、正面教育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成本管理意识,让成本管理行为在施工现场落地生根。不少施工企业积极推行各类成本管理培训活动,定期宣传成本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增强全体施工人员对于成本管理的理解,经过统一的培训和协调解决项目管理人员经济观念不强的缺陷,从技术、材料、计价多方面入手提高成本管理效果,这一注重培训和协调出的成本管理方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二)引入优秀管理人才

突出一个“实”字抓好成本管理人才引入机制,严把质量关,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实在在推进人员选拔的规范化,从而做好专业人员配备工作。在管理中重用既懂合同法律,又精通经营管理,并且对于施工技术和财务审核相对了解的成本管理专员,能够极大的增强施工现场成本管理,给与施工人员正确的指导,并能敏感的把握监督方向,查核出不符合成本管理要求的违规行为,增加成本管理的质量,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三)健全成本管理体制

任何经济管理活动都需要根据其特色建立科学有序的管理体制,成本管理活动也应当如此,但是目前大多数施工单位的成本管理体制并并不严密,岗位责任制度得不到贯彻落实,虽然大家各司其职,但是鲜有互相配合的行为,这就使得每个岗位只关注自己岗位的成本管理,而将其他环节管理忽略不计。就像李跃林学者所言:“在混乱的管理制度下,当发生项目成本管理责任时,要么将其简单的归于成本管理主要负责人,忽略了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要么各方面相互推诿,无法确定责任人,最后导致问题不了了之,使项目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制定一套系统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并将其由高到低贯彻执行,就能有效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三、强化成本控制

(一)加强全方位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成本控制囊括了诸多方面,如技术水平、预算控制、建筑物料、器械设备、质量安全、财务成本和后勤服务以及工人管理等方方面面都需要进行调控,通过微观控制降低材料、人工、运输以及其他间接费用,保证其在正常费用内开展活动。全方位控制还要求相关负责人充分把握最低成本,将长远利益与当下利益相结合,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控制成本,而不是以偷工减料、减少工序等方式来降低成本。另外,调动全员积极性,实现全员控制也是全方位控制的一个重要方法。在这一过程中,可以采用细分的方法,将成本控制的责任具体到基层部门甚至小组中,依靠部门和小组的力量层层递进,项目成本的负责人只需要做好动员与监督工作,并适当采取奖励政策,使单位上下职工都能享受到降低成本的甜头,调动基层施工人员参与成本控制中,掀起单位内成本节约的热潮,实现全员成本控制。

(二)加强动态控制

施工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复杂过程,这也意味着在施工过程中必然会发生成本的变动,这就需要以动态的控制手段应对动态的变化过程,直至项目施工结束,一般来说,动态控制集中在工期控制、物料控制等环节。惠敏学者在其学术论文《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中提出自己关于成本控制的见解,即要坚持成本控制的动态性原则。该学者认为,施工项目是一次性的,成本控制应强调项目的中间控制,在动工中落实。 项目负责人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比计划进度和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物料提报量和使用量情况,及时发现可能导致成本增加的偏离计划的情况,采取科学措施加以解决,不但调整以适应工程成本的承受范围。

结语:在建筑工程行业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通过规范合同管理、优化成本管理、强化成本控制,能够有效降低施工企业的项目风险和工程成本,从而提高经济效益。本文所介绍的几点方法只是冰山一角,鉴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在施工建筑工程中的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方法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使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参考文献:

[1]郑伯聪,施工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J].科技传播,2010,(6)

[2]刘允延,建设建筑工程成本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

强化合同管理范文6

一、财务管理中合同控制的现状分析

伴随着合同制度的逐步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也越来越完善。在当前的企业管理中,企业一般专门设置了相应的合同管理部门以及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但是由于财务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联系,很多时候就难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办事效率较为低下;再加上财务报表与业务的脱节,导致其提供的数据也难以为管理者提供有用的支持,这无疑也影响了合同控制在财务管理中积极作用的实现。更加不容乐观的是,一些中小企业未必都有专业的法律人员,这时,财务人员还不得不自行完成合同的全面风险控制。

要改变这种情况,财务管理人员就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经营理念的转变,切实将合同控制纳入到财务管理中来。在合同的起草环节就要做好财务控制,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以获得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二、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分析

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具有紧密的联系,而伴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如何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获取更大的收益就成为了财务管理部门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因此,财务人员要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合同管理中来,掌握合同相关的法律概念,加强对当前政治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运用其敏感的辨别能力来降低风险,获取最大收益。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财务人员更要不断更新财务管理人员的理念,提升其素质,对销售合同、设备物料采购合同、服务采购合同、工程合同和租房合同等实行全方位的跟踪式管理,以此来逐步降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三、加强财务管理中的合同控制的策略

合同管理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内容,财务部门要对合同进行全方位的管理,运用管理职能以及合理的管理方法及时的履行管理职能。在项目实施的各大阶段,财务人员都要遵守合同规定,坚持企业自身的信誉。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各项目的支出,财务管理人员在做好基础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合同控制,可以主要针对以下方面开展:

1、签约前对合同实施分类管理

在合同签订之前,相关的财务人员要积极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做好准备,谨慎对待,特别对以下两类合同重点管理:

经济类合同的签订策略。在起草经济类合同时,财务部门要提前对涉及财务的相关条款给予意见与建议,同时在合同审计过程中更要进行严格的把关,以避免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带来的一系列的财务风险。把财务人员的合同审点放在合同主体、价格、担保、支付方式与合同支付条件、合同票据、关键节点、合同生效与合同变更等细节上。例如对于合同主体的审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批准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本单位的经济利益,同时也要注重双方部门是否具备有履行合同所签订数据的能力,如加强对对方企业可靠性的调查,以确保其真实可靠。相对于所设计的财务数据更要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其准确无误,积极递交合同管理部门进行盖章以保证其合法性。

工程类合同的控制与管理。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直接费用的管理,此类合同价格大,但是格式相对规范,这时财务人员更要通过对详细的条款作出分析,建立起完备的查账表,通过合同的形式将之反映出来,便于日后的核实。

要确定工程项目的间接合同所需的费用,包括一系列的融资合同以及保险合同等等。这类合同前期需做大量的工作,风险相对也较大。因此,财务人员要及时跟进,及时关注合同项目的相关进度,同时也要最大程度地防范合同带来的风险,节约费用。

2、财务管理人员的履约控制重点

加强合同交底与备案策略。很多单位在签约时很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甚至忽视,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隐患。因此,企业应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部门按制度要求及时将合同的原件送往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根据合同的性质进行分类收藏,随时做好目录更新。同时企业应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合同的信息化管理,使各相关人员充分明确工作职责,积极掌握合同的具体内容。

财务人员需按照合同的具体要求加强财务结算。凡未按合同协议条款履约的,或应签订书面合同协议而未签订的,或验收未通过的业务,财务管理部门有权拒绝付款。财务人员切实做好质量验收,更要注重相关的质量保证,并配合各部门积极做好合同款项的收缴工作。在结算时要严格按照清晰的结构、准确的结论进行资源的变动,要有详细的数据作为支撑。

加强合同变更控制与管理。财务人员要认识到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项目实施具有复杂性、长期性等特点。必须强化变更意识,建立健全合同变更管理制度、报告和行文制度,使合同变更过程有审批手续,变更后合同内价格的确定有章可循,减少和避免变更的随意性。财务人员应掌握变更的原则,分清合同变更性质,重点关注工作量的变化、工作性质的变化和工作范围的变化,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项目目的的实现。

针对我方违约的控制和对方违约的控制,首先应加强对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宣贯和教育,同时建立企业监督保障机制。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对方可能发生违约、不能履约、延迟履约等行为的,或企业自身可能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协议的,企业各部门间须深入协调与 监控,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密切配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汇报。对方违约时,应当按合同协议条款约定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企业损失时,应当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企业自身违约时,应当由合同协议承办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企业有关负责人,经批准后履行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