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局控烟工作计划范例6篇

卫计局控烟工作计划

卫计局控烟工作计划范文1

一、预期目标

(一)进一步落实卫生部等四部门有关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巩固和发展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建设成果。

(二)进一步强化大众媒体控烟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吸烟具体危害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吸烟危害的正确认识。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干预活动

(一)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建设成果

1.自评自查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全体工作人员参与控烟工作的要求,对本单位控烟情况进行自我评估,使用的评估表格《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2012版)》和《医疗机构吸烟状况记录表》。要求在7月底之前完成,并与本单位控烟方案、照片、自评报告一并报区卫生局爱卫办和区疾控中心慢病科,自评报告中应阐述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奖惩措施。

2、区级明察暗访

区卫生局将组织由爱卫办、区疾控中心、1个综合医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建设的完善和巩固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暗访情况在全区医疗卫生系统通报。暗访内容主要为机构内吸烟现象(包括有人吸烟、烟头和烟味)、无烟环境布置、吸烟区的设置等,其中将加大对吸烟现象的扣分力度。无烟环境布置中,增加对机构入口处的标识的扣分项。

室外吸烟区的具体要求为:(1)有固定室外区域,有固定的盛放烟蒂和烟灰的地方,符合消防要求;(2)远离建筑物的进出通道、建筑物的入口、提供餐饮服务的地方和卫生间,远离交枢纽,远离主要人行道,远离人群密集的地方;

(3)有清晰明显的吸烟区标识和引导标识,有条件的地方在吸烟区张贴健康警示,提醒吸烟和被动吸烟对健康的危害。

3.市级督导暗访

(1)市级督导。市级督导评估组由兄弟县(市、区)、4-5人组成,7月底之前随机督导检查两个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局属各单位。

(2)市级暗访

市卫生局将对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建设的完善和巩固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暗访内容与区级明察暗访内容相同。

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不断巩固控烟成果,确保市级督导暗访取得好成绩。市级督导结果将全市通报。

4.进一步加强对现有戒烟门诊以及与烟草烟雾危害预防控制关系密切的诊室、病区(如心脑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的主管领导和医护人员的培训指导,建立规范的戒烟门诊制度,完善戒烟门诊基本设施,为吸烟者提供规范的戒烟服务。所有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开展规范的简短戒烟服务。

(二)大众媒体传播活动

1.制定大众媒体控烟传播计划,确定传播人群和主题,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和学校、社区、街道等宣传栏,按照计划广泛而持续开展控烟大众媒体宣传。推荐的宣传包括:

(1)利用现有的视频《二手烟,无形杀手(办公室篇)》、《海绵肺》等,在电视或LED视频连续播放至少一个月。

(2)利用户外广告牌、海报等宣传吸烟的具体危害,如吸烟引起中风和心脏病、吸烟引起肺癌等。

(3)在节假日期间,宣传“送烟就是送危害”,积极营造“不送烟、不敬烟、不吸烟”的社会风气。

(4)利用设计的吸烟相关危害展板在单位间(不限于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巡展,向各单位工作人员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

(5)结合世界无烟日等主题宣传日活动,向市民宣传吸烟和被动吸烟的具体危害。

(6)在青少年中开展“拒吸第一支烟”、“被吸烟我不干”等专项宣传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主动吸烟行为和被动吸烟暴露。

(7)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健康素养大巡讲,深入社区,开展控烟公益讲座,倡导无烟家庭,创造室内无烟环境。

2.定期收集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对当地控烟工作、吸烟危害等方面的宣传,将2012年7月1日-2013月6月30日期间的各类媒体报道于2013年7月15日之前报送区卫生局爱卫办和区疾控中心慢病科,参加“2012-2013年度中国控烟大众媒体传播活动”,其中广播报道提供音频资料,电视报道提供视频资料,网络和报纸提供文字资料。

三、时间进度安排

1.2013年6月15日之前,完成区级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培训工作,并按照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巩固工作;

2.2013年6月下旬-7月,组织完成交叉督导。按照市卫生局交叉督导安排和要求,区卫生局组建督导评估组,完成对接受督导评估的县(市、区)的督导评估工作。

3.2013年6-10月,在各医疗卫生机构自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区级明察暗访,完成全区自评自查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4.2013年6-10月,区组织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控烟工作情况开展暗访和督导。

5.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工作报告,报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6.2013年10月底之前,区疾控中心慢病科向区卫生局爱卫办提交全区工作总结。

卫计局控烟工作计划范文2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在控烟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本部门制订计划,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控烟制度,并责成专人对本部门控烟工作进行不定期的巡视、检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收效显著。

充分利用健康教育、LED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职工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控烟知识,培养职工不吸烟行为的好习惯,增强职工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人行过道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醒目标志,不设烟具。     

四、领导带头,人人参与控烟活动。

单位领导带头控烟,各部门齐抓共管控烟工作。全局职工共同参与控烟活动,人人争做控烟的主人,相互监督。有力地提高了职工的控烟责任感,增强了控烟能力。    

五、控烟宣传遍及全局。  

卫计局控烟工作计划范文3

一、确实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1、教育局调整充实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教育局机关和市教育系统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共同落实好健康教育。我局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和队伍的建设,落实人员配置、工作责任和经费投入;强化健康教育网络建设,要具有开展健康教育服务的工作网络和基本设施;提高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启用《健康教育管理手册》,规范健康教育工作台账资料的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各项健康教育指标达标。

1、学校健全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各中小学要健全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及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健康教育专职或兼职教师,落实健康教育工作责任。认真组织中小学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对学生重点进行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碘缺乏病及控烟等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卫生与健康意识。

2、切实上好健康教育课。各学校要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开足健康教育课时,小学、初中阶段要确保每周0.5节,开课率要100%。做到有课程安排、有教材、有教案、有检测、有成绩,并建立健康教育资料档案。教育局加强对各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做好卫生与健康知识以及防治常见病和流行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巩固和提高学生基础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80%以上)。

3、抓好卫生行为养成教育。各中小学要抓好日常卫生行为养成教育,提高学生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要认真抓好学生个人卫生(如勤剪指甲、头发,勤洗头、刷牙、洗澡换衣服等)的教育和检查,增添饮水和洗手设施,教育学生勤洗手,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认真组织学生的体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近视眼新发病率。认真做好每学年的新生入学健康体检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儿童免疫接种工作。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监测工作,使感染率控制在3%以下(≤3%)。

5、抓好控烟宣传教育工作。在学校(园)内张贴控烟宣传画,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控烟知识;利用“世界无烟日”、“禁毒日”等,大力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控烟健康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师、学生和家长对吸烟危害健康的认识。开展争创“无烟学校”健康教育局宣传活动。

三、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四化”(绿化、美化、净化、艺术化)建设,健全校园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制度和保洁制度,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做好鼠、蚊、蝇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努力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

卫计局控烟工作计划范文4

为营造健康优美的就医环境,促使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健康形象为目标,坚持落实《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根据密云县卫生局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我院控烟工作计划:

一、明确目标,加强领导

根据医院XX年度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控烟领导小组组成和职能,由分管领导负责分工,各科室紧密配合,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把控烟工作纳入我院的总体工作计划,确保控烟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落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

1.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控烟工作负责人,管理科内控烟工作。

2.将全院以科室为区域进行划分,每个科室设立一名控烟监督员,负责本科室所辖区域的控烟工作,发现违反《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的若干规定》的行为,当即予以制止或纠正。做到辖区内无烟头、无烟迹。

3.制定控烟工作制度,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及奖惩标准,将控烟工作纳入医院工作计划,做好控烟工作记录。

4.制定医院控烟措施。

在医院内全面禁止吸烟,在各楼层、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设立醒目标志,在医院内形成控烟、戒烟、远离吸烟的工作氛围。

动员不吸烟的同志对吸烟人员进行监督教育。

院内所有科室不摆放烟具,无烟灰、烟迹。

三、切实开展各项控烟宣传活动

1.营造控烟氛围。在门诊大厅、病房、楼梯、电梯、卫生间等重点部位张贴禁止吸烟标志,提醒全院职工、病人及家属不要再院内吸烟。

2.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利用5月31日世界无烟日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大家对烟草知识的认识及吸烟的危害,有效降低吸烟率。

卫计局控烟工作计划范文5

一、2020年创卫工作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的十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继续推进和抓好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和干部职工的明素质和健康水平,推动全区及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努力。

二、2020年创卫工作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现人员、经费、任务三落实。(二)工作有计划,措施有落实,年度有总结。(三)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主要场所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健康教育面达到100%。(五)全面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和“门前三包”制度。(六)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七)扎实开展除四害活动,完成灭鼠、灭蝇工作任务,工作达到2020年创卫工作标准。(八)抓好日常资料收集工作,创卫各项工作资料齐全,建立健全创卫工作档案。(九)建立健全创卫日常督察检查工作机制,并积极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十)做好总结工作,查找不足,探索机制,建立健全创卫工作长效机制。

三、2020年创卫工作具体措施

(一)健全组织完善局机关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机关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以及规划、计划制定,健康宣传教育、信息上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实施“一把手”责任工程。局主要领导是创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实现领导人员、经费、任务三落实。(二)强化管理创建工作实施目标管理,根据创卫目标任务和各阶段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和具体措施,严密组织,按期达标。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及各股室创卫工作的监督,实行创卫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使创卫工作纳入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建立健全检查评比等制度,促进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三)加大投入立足长远,分清轻重缓急,优先保证资料购置、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除四害、单位环境治理等创卫工作所需资金。(四)明确责任认真抓好创卫活动的组织发动、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验收奖惩工作。(五)广泛宣传把创卫工作作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办公室专人负责创卫报道工作,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卫生意识、创卫意识,真正形成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齐抓共管、共同努力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2020年创卫工作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局机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重点开展创卫的重要意义等方面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荣誉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具体实施阶段1、完善局机关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创卫工作组,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区创卫办分解的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明确的2020年创卫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2、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主要场所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每年健康教育面都要达到。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发放有关健康教育宣传材料,每年组织开展1—2次健康教育知识问答宣传活动,努力提高机关人员的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结合每年的世界卫生日、无烟日、环境日、艾滋病日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此提高和普及健康知识和卫生防病知识,并在重大节日加强创卫工作宣传。3、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和“门前三包”制度,并落实各项制度,责任责任区域卫生实现达标,完成机关工作环境美化和亮化等工作。坚持每日卫生清扫和周五卫生大扫除。4、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落实机关控烟制度,机关服务大厅、会议室、办公室、档案室、楼道等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并粘贴禁烟标志,撤去烟具,并不定期检查。5、扎实开展除四害活动,努力降低“四害”密度,加大对机关办公室、档案室内、下水道、窗、楼道口等地点的检查力度,定期清理卫生死角,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完成灭鼠、灭蝇工作任务,工作达到要求标准。

卫计局控烟工作计划范文6

市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昨天审议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明确规定,禁烟场所若多次发现吸烟行为或烟草烟雾的,其所在单位最高有可能被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市民也有权要求“禁烟场所”所在单位履行“禁烟”职责,并举报违法行为。

根据《条例(草案)》,图书馆、影院、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将禁止吸烟,并对中小学校、妇幼保健院等未成年人和孕妇聚集的各类场所,实行室内外全面禁烟的严格管理。《条例(草案)》还规定,市的禁烟场所必须履行三项职责:在禁烟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烟标志;禁烟区域内不得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劝阻违禁吸烟者停止吸烟或离开禁烟场所。违反规定的,禁烟场所所在单位有可能收到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单。如果未尽到责任,导致禁烟场所内多次出现吸烟行为或烟草烟雾缭绕的,《条例(草案)》将予以加重处罚,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控烟重在执法。控烟涉及的公共场所范围较广,单由卫生部门一家执法,效果难以保证。为此,《条例(草案)》明确市区两级的健康促进委员会为牵头部门,卫生、文化、旅游、食品药品监管等委员会成员单位,肩负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控烟职责。

二、活动目的

结合本区汇同7个监督执法部门(教育、文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房管理局(物业管理区域)、卫生局、建委(公共交通、铁路)开展控烟宣传工作,及在全区内按照市里要求全部张贴好控烟标识。

三、活动要点

1)广泛宣传学习《条例》

2)制作、张贴禁烟标识

3)开展集中执法,组织监测评估

四、各个阶段分工

1)前期筹备工作

日期部门事项备注

文化部设计制作一系列控烟宣传品,如告市民书、海报、折页等

文化部设计制作多形式的控烟公益广告

文化部向社会公开招募万名控烟志愿者(控烟卫士)和控烟形象代言人,参与全市的控烟宣传活动

文化部制作告单位书让法定禁烟场所所在单位了解各自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2)全面开展学习《条例》活动阶段

日期部门事项备注

文化部组织监督执法部门开展《条例》学习宣贯

文化部一系列控烟宣传品,如告市民书、海报、折页等,向市民免费发放或在全市社区、单位内广泛张贴

文化部在本市主要报刊的健康类版面或健康类报纸上开展控烟科普知识宣传;

文化部控烟公益广告,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形式投放;

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房管理局(物业管理区域)/公安/卫生局/建委(公共交通、铁路)组织所有下辖单位对《条例》进行学习,并将系列控烟宣传品,如告市民书、海报、折页等发放到单位内,发放告单位书让法定禁烟场所所在单位了解各自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房管理局(物业管理区域)/公安/卫生局/建委(公共交通、铁路)汇总上报下辖各单位学习《条例》情况,并汇总下辖各单位控烟标识张贴数量、位置情况

文化部/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房管理局(物业管理区域)/公安/卫生局/建委(公共交通、铁路)讨论部署各自监管的禁烟场所所在单位做好标识的张贴、维护和检查等工作,制定监测方案

文化/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房管理局(物业管理区域)/公安/卫生局/建委(公共交通、铁路)策划“控烟条例宣传周”活动,每天针对不同类型场所开展专项控烟宣传活动;

3)全面张贴控烟标识,并切实落实地面宣传执法活动

日期部门事项备注

文化部/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房管理局(物业管理区域)/公安/卫生局/建委(公共交通、铁路)按照汇总上报的各自监管的禁烟场所所在单位的数量、位置做好标识的张贴

公安/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集中专项执法活动;

文化部为市民提供戒烟相关的咨询服务,如咨询热线等,万名控烟志愿者(控烟卫士)和控烟形象代言人安排参与各不同类型场所开展专项控烟宣传活动

文化/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房管理局(物业管理区域)/公安/卫生局/建委(公共交通、铁路)组织实施“控烟条例宣传周”活动,每天针对不同类型场所开展专项控烟宣传活动(宣传周活动);

4)督促、监管、服务、补缺、监测

日期部门事项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