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班履职报告范例6篇

领班履职报告

领班履职报告范文1

2017年,县政府在州委、州政府及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相关会议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县委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为主要抓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行政,从严从实,推动了县政府班子和所属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两个责任”,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坚守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始终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准确把握县政府主体责任的基本内涵与具体要求,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县政府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从严依规治党和必须坚持的一项政治纪律来贯彻执行,与经济建设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县政府主要领导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县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发了《关于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文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到县政府相关班子成员以及县级部门,明确了各自的职责范围和责任内容,并严格按照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三个制度抓落实。与此同时,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政府组织部门分别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共有8名县政府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及23个工作部门主要责任同志签订了《2017年廉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三)加强廉政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加强廉政学习教育。今年以来,县政府始终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先后深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各项规定,同时,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班子成员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牢固了班子成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二是以上率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县政府所有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别作出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下级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个人廉政承诺,拒绝收受有价证券和礼(现)金,同时县政府把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作为治理重点,倡导勤廉、节俭、文明过节,编发廉洁短息800余条。三是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全年累计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政府常务会议6次,形成会议记录6次,做到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四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召开廉政工作会议。23个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及24个乡(镇)长参加会议,县政府班子及各部门进一步明确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做到有的放矢,有序推进。五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宣讲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分管部门开展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宣讲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宣讲面达100%。

(四)严格监督检查,强化考核问责。一是充分利用县公共交易中心平台作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县完成政府采购61宗,交易额2326.1万元,节约资金169.1万元。二是加强投资评审,严控投资概算。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评审工作,不断拓宽投资评审范围。三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成立县扶贫项目督查组,对2016年彝家新寨和财政扶贫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验收,严查项目推进缓慢和工程非法转包问题,有力确保了扶贫项目资金安全。

二、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与县域经济发展

以脱贫攻坚统领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今年县委确定的重点项目,采取强有力举措、超常规的努力,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奋力推进脱贫攻坚。一是硬性指标全面完成。全县41个贫困村2648户贫困户10545人的年度脱贫摘帽目标中,贫困群众年人均纯收入均超3100元以上,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全县“ 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浓厚氛围正在加快形成。二是彝家新寨强力推进。启动实施彝家新寨建设15个村1050户,计划投入13130万元,已投入7495万元。改善项目村水、电、路、通信、广电基础设施,并配套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设施和垃圾收集处理池、排污设施、环境绿化、农家书屋、村级公共服务活动场所等公益设施。实施21个村1127户4773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已全部完成住房主体建设,预计年底前全部入住。三是社会扶贫不断深入。认真实施东西扶贫协作深化行动。对口支援我县的佛山市,按照彝家新寨建设标准,投资1000万元实施彝家新寨住房建设,实施米市镇来呷村易地扶贫搬迁64户268人。中国三峡集团捐赠资金2000万元,实施 “三峡新村”住房建设和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二)全域交通稳步推进。49.7公里的喜热路改善工程,已完成全线沥青混凝土路面铺筑,正在进行附属工程收尾工作;光明大道改扩建项目整体推进,预计今年12月底前完工。洛莫乡等5个乡镇共66.9km的通乡公路项目,已完成路面铺筑32.7公里。完成2017年41个退出贫困村硬化路建设。有序推进县城光明大道改造项目。县级客运站改造项目全部完工、投入使用。建成李子乡、则约乡客运站,目前全县有14个乡镇配套建设乡镇客运站,完成46个农村招呼站建设,完成投资250万元。全面完成新联大桥项目工程建设。完成红莫礼红公路12.1公里、冕山小山村九营盘至小相岭景区建设旅游公路23公里提升改善工程项目立项工作。

(三)现代农业加快培育。完成粮油产量7.833万吨,同比增长0.6%;新增粮食规模化经营面积2000亩;经饲作物种植面积达到50000亩,同比增长2%;现代经作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完成1100亩,比计划增加10%;生猪出栏14.15万头,同比增长1.3%;羊出栏12.92万只,同比增长1.5%;牛出栏8842头,同比增长1.5%;小家禽出栏75.5万只,同比增长3.3%;畜牧业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水产品总产量完成135吨,同比增长3.7%。大棚蔬菜、大红袍花椒等经济作物产值大幅提升。着力培育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引进新希望集团公司,培育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个、家庭农场51个;新建生猪集中养殖场(小区)29个,新建95个标准化肉羊养殖小区。

(四)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全年旅游接待人数180万人次,同比增长55.2%,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2亿元,同比增18.5%以上。物流、电子商务、酒店、建筑等服务业健康发展,建成1个电子商务服务中心、5个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和1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并正式投入运行使用。

(五)扎实做好政务服务。加强县直部门重点岗位效能监督,依托州长、县长信箱和行政效能投诉热线电话等渠道,加大政务督查问责力度。一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截止11月30日,通过州长信箱、县长信箱等渠道,共办理群众诉求74件(次),已办结74件,按期办结率100%,回复率100%。二是推进依法规范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全力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同时,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紧密结合部门“三定”规定,认真梳理责任事项,全面理清职责边界,进一步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情况依法予以公开;配合启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事项清单认领上报工作,截止11月30日共认领事项清单590项。三是发挥政务窗口作用,为群众服好务。今年以来,政务服务窗口共接件3659件,办结3658件,办结率99.86%,群众满意率100%,实现零投诉。

三、坚持严以律己,率先垂范,树立党员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县政府常务会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的实施意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一律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充分发挥班子的集体决策作用,避免了“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权力一把抓”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县政府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没有违反《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政准则》的情况发生。

(三)扎紧织密行权制度笼子。紧紧围绕权力运行、社会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源头防腐、深化改革等5个方面,先后研究印发了《喜德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喜德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试行)》《喜德县脱贫攻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指导意见》《喜德县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喜德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审计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入手,强化用制度管人和管事,确保国家资金与干部双安全。

四、树立问题意识,再添举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缺乏正确的认识,个别干部职工在工作上存在“庸、懒、散、浮、拖”等问题。我们将在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下功夫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一要进一步拓宽思路,不断改进方式方法,通过抓“一把手”,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廉洁自律规定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目标考核,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三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将民主测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有机结合起来,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实效奠定坚实的基础。四要进一步改善纪检机关工作条件,支持纪委监察工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违纪违纪案件,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一要加强教育,通过正、反两方面的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三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四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等相关规定,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严厉纠正“四风”。 

(三)进一步强化目标考核。强化日常专项考核,使责任制考核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为年度综合考评提供依据。强化重点部门考核,以点带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围绕“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重点抓好脱贫攻坚、民生工程、重大项目等领域的推进和督查整改等工作,及时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改革顺利实施。 

领班履职报告范文2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根据《省教育厅机关、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办法》(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二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考核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考评对象

学校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领导班子政治表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运行状况、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情况,班子成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表现;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情况;

3.落实学校决策部署,履行“一岗三责”,完成重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任务的情况;

4.领导班子领导决策、管理运行、担当作为、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5.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违纪违规情况。

三、步骤和方式

检查考核时间为2019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总结自查阶段(2019年1月10日前)。

各单位(部门)向考评组提交2017年度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其中必须报告重点党建和业务工作项目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思想状况。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2019年度二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通过OA系统公开。各单位通过召开会议集中述职述廉或其他方式向教职工公开信息。领导班子对照《2019年度二级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考核评分表》认真开展自查评分,完成书面自查报告和自评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领导班子成员完成履职尽责《记实簿》,于2019年1月10日前交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体办)。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自备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第二阶段:现场考查阶段(2019年1月10至20日)。

    1.汇报(述职)与民主测评。二级学院科级以上干部、支部书记、教研室(工作室)主任和8-10名教职工代表参加汇报与测评会。其他非教学单位全体教职工参加汇报会。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二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检查组工作人员当场回收测评表。

2.查阅资料。检查组查阅被检查单位(部门)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的有关文件、记录、台帐等资料,进行量化打分,做好考核记录。必要时考核组要通过个别谈话方式有针对性地了解情况。

第三阶段:综合评议阶段(2019年1月下旬)。

1.各单位(部门)互评。统一组织中层干部互评互测。

2.检查组综合评议。结合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对全校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综合评议,对检查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报校党委审定。

四、组织领导

检查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检查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任考核组组长,相关党务负责人任副组长。

五、考核结果运用

检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坚决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要求认真自查,提前做好检查考核所需的文件、记录、台账等资料的收集分类工作,确保检查考核信息真实准确。

领班履职报告范文3

1、评议对象:村居两委会、镇管干部。

2、参加人员:村居全体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人数一般不少于100人,村民代表不少于20人。

二、评议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由各村居分工领导确定。

三、评议内容

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依据,将承诺制定、承诺履行、承诺兑现、履职尽责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实事求是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一)对村居组织的评议,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兑现公开承诺的情况;

2、立足本职,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的情况;

3、履行工作职责,服务人民群众,为民办实事的情况;

4、履行管党职责,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情况。

(二)对党员的评议,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履行承诺的情况;

2、立足本职工作,争优秀做表率的情况;

3、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的情况。

四、评议形式和步骤

评议的形式为召开村居党员群众评议大会。大会由镇分工领导、分工干部负责组织,大会主持人由镇分工领导担任。

评议的主要步骤:

1、向党员群众报告工作。村居党组织书记代表两委会班子向与会党员群众报告一年来履行职责、兑现承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和改进措施等,时间一般在10分钟左右;其余镇管干部提供书面报告,会前提前发给与会人员。

2、现场回答党员群众提问。与会党员群众就村居两委会及其成员一年来履行职责、兑现承诺等情况,以及自己所关心的党的建设、民生改善、社会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提问,两委会班子成员现场回答,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现场发放评议表,由与会党员群众对村居两委会班子及其成员和普通党员一年来履行职责、兑现承诺的情况进行评价。

4、现场公布评议结果。镇分工领导、分工干部对村居两委会班子及其成员评议情况进行现场统计、汇总,并现场公布评议结果。各村居会后,适时将两委会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情况通过公开栏等渠道予以公布,在更大范围内接受党员群众评议。

五、评议工作有关要求

1、运用好评议结果。镇党委将根据评议情况对村居两委会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履行职责、兑现承诺的实际情况作出客观评估和分析,作为加强村居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运用好评议成果。

2、宣传好发展成果。各村居要结合党员群众评议工作,认真总结一年来发展情况,收集好图片等资料,在党员群众评议大会前通过展板形式集中展示发展成果。同时,要通过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并做好会标、签到表、会议材料等会务工作。

3、组织好党员群众。各村居要把党员群众评议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三争一创”活动、扎实开展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的重要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到评议活动中来。

领班履职报告范文4

根据《**县科级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试行)》(县组部发〔**〕49号)和《关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通知》(县委办发〔**〕28号)要求,县委组织部于近期组织人力,采取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统计分析等方式,对全县科级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县科级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试行)》和《关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通知》下发后,绝大多数领导班子都高度重视,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切实抓好落实。大多数科级干部在外出时,都自觉按《**县科级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试行)》的规定程序,向县上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征得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其中绝大部分乡镇、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外出时,都严格按《关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通知》要求,及时向县委主要领导请假,征得县委同意,经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向县委办、政府办登记备案。外出归来后,大部分科级干部都能及时销假,因公外出的同志凭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外出请假证明报销差旅费及出差补助。县财政部门特别是会计核算中心和乡镇财政管理局在报销相关费用时,注意做到严格把关,认真核对,对没有组织部门证明或证明内容不符的,不予报销。通过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全县科级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的提高。

二、存在问题

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和科级干部在落实外出请假报告制度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极少数单位对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单位没有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对其重要意义和具体程序不清楚,落实不到位,在到财政部门报销相关费用受阻时,才知道外出前要履行请假手续;少数单位对请假制度认识上有误区,认为外出都是为了工作或者是上级领导安排的,请不请假不重要;个别主管部门不能带头遵守请假制度,对下属单位要求不严,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本系统的单位普遍对请假制度落实不力;个别单位认为自己属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单位,不存在到财政部门报账的问题,不按规定进行请销假。

2、极少数科级干部对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认识不到位。有的科级干部对请假制度了解掌握不够,在程序上不知如何操作,只请假不销假;部分科级干部特别是一些主要领导存在先外出、回来再补办手续的情况;个别单位“一把手”认为自己是陪县上领导外出,没必要再履行请假手续;有的副职领导和非领导职务科级干部认为已经给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了,不用再到组织部办理请假手续;还有的同志认为自己是因私外出,不存在报销费用的问题,嫌麻烦,不履行请假手续。

3、个别单位和干部在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制度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有的请假后的活动与请假事由不一致;有的请假外出后,实际时间地点与申报的不符,在报账时擅自更改组织部出具的《请假证明》上的时间地点;极个别单位为回避请销假程序,存在领导擅自外出而用一般干部的名义报账的问题,影响了请假制度的落实。

三、今后的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科级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是及时掌握干部外出情况、搞好干部监督、落实《公务员法》的基本要求,对于进一步增强干部的组织纪律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干部队伍整体建设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自觉性。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科级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请销假制度,并严格监督,抓好请销假制度在本系统、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其他科级干部要增强组织纪律意识,外出时要主动汇报,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各单位办公室特别是主管部门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上传下达和协调沟通的作用,及时提醒、督促本单位、本系统的科级干部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领班履职报告范文5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领班履职报告范文6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了增强全矿各级干部的安全履职意识,确保安全履职到位,矿研究制定《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的暂行规定》

二OO五年七月十一日

抄报:集团公司党委、行政

抄送: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党委宣传部、矿领导、副总、井领导

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督导制度的暂行规定

一、督导对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矿正、副科级干部、井级干部、副总为督导安全履职对象。

二、督导范围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督导:

1、在安全工作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但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发生二级以上生产事故或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评估不达标单位的党政主管;

3、基层单位当班发生严重“三违”、重伤或瞒报工伤事故的跟班干部;

4、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存在隐患较多或重大隐患单位的党政主管;

5、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三违”治理指标者;

6、精神状态差,安全工作处于后进的。

三、督导时间

督导实行旬督导制度,时间为每月的2日、12日、22日。(逢双休日顺延)

四、督导程序

1、安监部、生产部每月1日、11日、21日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统计领导干部“三违”治理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评估结果和生产事故等督导范围规定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并列出需要督导谈话的干部名单,报矿领导和政工部。

2、政工部按要求进行考核,并负责通知被督导人员和督导员按时进行督导。

3、督导谈话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监副处长统一协调,按照矿领导分管范围,实行分线督导。党支部书记、政工部室干部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督导谈话,科区长由分线矿领导干部负责督导谈话,技术干部由总工程师负责督导谈话,井级和副总由矿党委书记或矿长负责督导谈话。涉及东城、张小楼井的干部时,两井党总支书记、井长分别参加督导谈话。

4、督导谈话议程:①被督导者查找安全履职不到位的原因、以主观原因为主;②被督导者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③督导员帮助分析原因,提出要求。

5、政工部、安监部、企管部必须派员参加督导谈话,并分别做好谈话记录。

五、处罚规定

1、未完成“三违”治理指标者,按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精神执行;

2、发生二级以上生产事故或质量标准化评估不达标者,按庞矿发[2005]1号文件规定执行;

3、发生严重“三违”、重伤、瞒报工伤的跟班干部,按严重“三违”处理;

4、当月内连续受到二次被督导谈话者,罚款200元;

5、当月内连续三次被督导谈话,进行黄牌警告一次,一年内两次黄牌警告给予撤职、免职、解聘;

6、被督导者无故迟到短次罚款50元,无故缺席每次罚款200元;

7、被督导者在督导谈话后一周内向督导员和政工部反馈整改信息,否则罚款200元。

六、相关规定文秘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