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思考

县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思考

建立国有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提出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摸清政府家底、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河北省磁县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全面规范的县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加强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全县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底,纳入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137户,资产总额269559.16万元,较上年增长2.53%。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45098.22万元,占16.73%;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24460.95万元,占83.27%。

(二)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一是现行管理体制。财政局(国资局)监管县属国有企业5家,由县政府授权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县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由主管部门监管。二是总体资产负债。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县29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149.76亿元。其中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9.11亿元,占资产总量79.53%;县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资产总额30.65亿元,占资产总量20.47%。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财政部35号和36号令以及省市有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规定,相继制定了《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磁财字[2010]70号)、《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收入管理办法》(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100号)等规范性文件,初步搭建起了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这些制度文件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管理、公务用车编制及配备使用管理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了资产管理行为,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强化技术支撑。依托邯郸市财政局和北京久其公司搭建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化管理,实现了资产购置及时入账、资产处置及时销账,推进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有机融合。三是严格规范处置。严把资产处置关,全面推进大额国有资产处置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处置收入依法缴入国库,提高资产处置的公开透明度。2018年,共公开处置拍卖资产12867元,保证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企业财务监督。组织河北中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对磁县六合工业有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通过检查企业财务账表、经营效益、对外投资、资产购置及处置等情况,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二是支持企业平稳转型。按照我县去产能和转型发展维稳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依据政策对县申家庄煤矿和磁县六合工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共2877人进行经济补偿,涉及资金2.9亿元,并全部及时兑付到位,确保了两矿“去产能”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根据县委《关于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要求,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缓慢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问题,强化措施,深查彻改,着力解决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缓慢问题,确保整改效果。四是规范企业资产处置。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积极履行国有资产处置监管职责。2018年,共处置违规收入62万元,保证了企业国有资产利益的最大化。五是充分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目前,由县政府授权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属国有企业5家,国有独资公司5家,由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在依法保障出资人权益同时,通过开展日常财务检查和年度财务审计等方式,全面加强对政府投资平台公司财务收支行为的监管,确保了政府投资平台公司的稳健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民生等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一些资产管理员多是兼职或由机关内勤人员兼任,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全县资产管理工作水平。二是管理不到位。资产配置不均衡、不合理、家底不清等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资产集中调配、共享共用机制还不健全,存在局部资产闲置浪费、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资产处置进场交易尚未完全实现,资产擅自处置、收入流失等现象仍有发生。三是资产使用效益不高。目前,尚未建立起有效的资产使用绩效评价机制,财政部门无法全面掌握部门资产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企业大多运营效益低,缺少相应的业绩考核机制,存在资产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四是推进全口径国有资产报告难度大。首先,各类国有资产涉及面广,数据统计难度大。目前,全县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均以部门管理为主,由财政部门牵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对其他部门缺乏有效抓手,无法有效督促其他部门按时进行报送。其次,国有资产数据量大,专业性强,审核难度大。财政部门主要是对各部门报送的资产数据统计汇总,相关资产的数量及价值,均不能从各主管单位现有的财务报表中体现,无法对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及措施

(一)规范资产处置,严格收入上缴

按照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规范单位出租、出借、处置收入行为,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收入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发的专用票据“河北省国有资产收入专用票据”,全部上缴县财政,确保资产处置收入足额上缴入库。

(二)强化企业监管,提高企业效益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磁县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磁县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摸清企业资产底数,提高企业经营效益。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审计,委派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提高财务审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实现资产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

(三)加强资产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未经请示批准擅自处置国有资产、造成资产流失的,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收益不上缴、坐支挪用、私设小金库的,对国有企业大额投资、设备购置、对外担保、成立分设公司等重大违规事项进行严肃处理,防止和减少资产流失,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不减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作者:陈玉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