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财务成本核算论文

血站财务成本核算论文

一、当前血站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成本核算不健全

血站是供给临床医学重要部门,但血站在采集血液到供给临床医学用血的的过程中形成了血站的一项资产。对此,财务部门应对血站在血液的采集、制备、检验、储存到提供给医疗机构收到款项整个过程,都应该进行相应的成本核算工作。但实际上多数血站都没有对这部份环节进行成本核算。如血站在“材料”科目下增设“待检”、“成分加工”、“成品”等相应二级科目就能解决,但关键的是增加“材料”的时候无对应科目反映,是增加“收入”、“往来”还是“基金”中的其中某个科目。其主要的原因就是血站的性质及血液的职能和使用途径的特殊性,无法依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其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二)财务支出缺乏科学预算

血站在采集血液到提供给医疗机构临床有偿用学的过程中,经过原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储存到提供给医学临床用血等整个过程缺乏有效的成本预算。在各环节的运作中导致各种耗资、无偿献血补偿资金和纪念品的购置以及其他赔偿资金的发放没有统一的科目实施集中核算,对此,血站往往简单的列入事业单位的一般性科目的开支。

(三)结余资金无法进行科目核算

当前血站财务预算不够规范的同时,财务核算依然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亟待解决。血站在成本核算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事业单位上的成本核算还带有一定的企业成分,因此,血站年终单位资金结余中,很难界定是财政补助资金结余和无偿献血业务资金结余,当以“事业单位结余”科目来反映血站的财政运营结果的话,就很难评估财政对血站补助情况和血站无偿采血业务绩效情况。

(四)临床用血成本核算不到位

血站在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方面需要一定的活动经费,并且在为临床提供血液和血液制品的活动中产生的经费原则上由财政部门拨款,但这远远不能满足当前血液采购中所需要的经费。对此,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相关规定。临床用血者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四项费用”;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交“四项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四项费用”。这样长期以来,很多血站在管理上只注重了收入指标的上升,而忽视了成本材料的浪费,从而影响了血站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血站会计核算的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制度

血站作为事业单位在会计成本核算中应以事业单位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成本核算,但血站又不完全等同于其他事业单位,血站是目前临床用血的唯一合法的采供血的职能单位,有其自身企业盈利的一方面,为此,单纯以事业、卫生、公益性单位的角度进行会计核算,很难实现会计核算的实际需要。笔者认为,财政资金部分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血液的采供整个过程应借鉴《医院会计制度》的成本核算思路,进行成本核算。

(二)进一步规范血站的财务收支

血站在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储存到供给临床用血等整个过程的财务开支,应突破原先的一般事业单位科目开支,应设置“血液”二级科目,用以反映血站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收入类的事业收入或其他收入取得的血液资产对应收入,或者用以反映血站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取得的血液资产发生的相关支出和费用,,为成本预核算提供准确的数据。

(三)设立“血液基金”二级科目

血站年终单位资金结余很难通过“事业单位结余”科目反映血站的财政运营结果。对此,增设“血液基金”二级科目,用以核算血站净资产评估同时,分析无偿献血转化为临床用血中赢取的经济成果;分析无偿献血者使用血液的补偿和赔偿资金转移支付;分析无偿献血资金的存留情况,为下一年财务预算提供参考依据。

(四)完善血站血液库存管理

血液在血站内这一期间的管理非常重要,因为血液是血站的重要资产,在临床用血前处于“待检”、“制备”和“成品”三个库间,其出入库手续和管理是保障成本核算工作确保血液安全运营的关键。具体而言,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血站开展无偿献血业务活动,取得的血液应视为一项资产加强管理,纳入单位的会计核算,有必要对血液入出库工作加强会计核算。结合血站对采集到的血液还要加行复检、成分血制备等一系列后续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有损耗和耗费的发生,有必要在“材料”科目下增设“待检”、“成分制备”和“成品”二级科目,用于对血液从进入血站至离开血站过程中不同阶段的存在状态和成本归集,有利于加强成本核算。

作者:李亚文 刘春岭 曾红梅 单位:山东省滨州市中心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