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委学法计划与安排

区卫健委学法计划与安排

为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保证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区府办字〔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安排

1.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工委会、班子会等会议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全年计划安排学习12次,由党政班子成员轮流领学,每次学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利用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

3.利用“卫健大讲堂”开展法律知识讲座2次(其中12月开展《宪法》知识讲座),邀请法律顾问、法学教授等专业人士面向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授课。

如在学法计划执行过程中有重要法律、法规,委法监股应根据需要对学法内容进行调整,按程序报委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党的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坚持执政为民,深化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到会前学法是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的重要方式,是提高我区卫生健康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建设的有力保障。

(二)精心组织。集中学法要与当前的法律法规热点相结合、与全委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相结合。讲法人员要吃透讲法内容,讲清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和具体规定,并结合实际,提出工作建议。在讲解方式上,要做到重点突出,通俗易懂,简明扼要;要有针对性,主要讲解日常工作中经常运用的重点条款;可适当引用典型案例,生动形象地说明问题,力求语言精炼、逻辑严密、层次清楚。

(三)加强考核。委属各单位要参照本计划,制定本单位干部职工学法安排,结合自身工作和职能职责,认真抓好本单位学法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学法安排于2021年2月28日前报委法监股备案。各单位学法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