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基础工作,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水环境治理、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四大行动为主要抓手,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到2020年,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5%,100%的自然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基本建成“清净整洁、精细秀美”农村生态家园。

二、工作重点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

1.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在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监管职能向村组延伸覆盖,实现100%的村民小组将生活垃圾纳入“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一体化模式。建立健全第三方治理、镇村监管的运行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科学化、常态化、长效化。

2.完善农村环卫设施队伍建设。科学布局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处理设施设备。配足压缩式垃圾转运车,配足公共垃圾桶和户用垃圾桶,新建1—2个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形成配备合理、功能齐全的环卫设施设备。进一步建立健镇村环卫工作机构,实现“三个有”目标(即有一支环卫队伍,有专项工作经费,有完善的工作机制)。各行政村按1个自然村或50户左右农户配备1名村庄保洁员的标准落实保洁人员,确保保洁人员占服务人口的3‰以上。

3.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鼓励和支持良岗村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引导体系、运行管理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农村水环境治理行动

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现状、特点、风俗习惯以及自然、经济与社会条件,因地制宜采用多元化的污水处理模式。加大村庄河道、沟渠整治力度,治理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排水沟,形成网络化的雨水排放体系;先行试点铺设专用管道或暗沟,收集生产生活污水;圩镇所在地和周边村庄,采用延伸集镇管网的方式,实行污水统一处理;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运用人工湿地处理系统、曝气生物滤池、淹没式生物膜等技术集中处理污水;人口规模较小的村庄,采用化粪池、生态氧化塘、净化槽等技术分散处理污水。开展村庄水塘清淤,逐步消灭农村黑臭水体。2020年,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

2.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治理。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责任体系,大力实施“清河护河”行动,促进河库、湖泊保护意识更加深入人心,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全域推进河道综合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确保全面消灭劣Ⅴ类水,到2020年,坚决防止新的劣Ⅴ类水现象出现。

(三)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行动

1.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快推广商品有机肥,加大绿色防控技术覆盖面,科学合理使用农药,限制高毒农药使用。彻底整治田间地头农药空瓶、废弃农膜乱扔等现象。抓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完善农膜回收体系和激励机制,开展农膜集中回收利用试点。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积极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方式。到2020年底,全镇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

2.全面完成生猪退养和生态养殖小区建设。落实《吉安市规范生猪养殖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落实“三区”规划,全面取缔生猪散养,逐步淘汰小规模养殖。继续巩固禁养区内养殖场退养成果,防止复养;全面完成限养区、可养区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养区、限养区内养殖场须完善和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建设水平一流、环保设施一流、养殖技术一流、生产效益一流”的标准建设生态养殖小区。

3.开展露天焚烧秸秆整治。制定秸秆露天禁烧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完善上下联动、镇村为主、村组落实的防控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任务细化到组、到田、到人。开展露天焚烧秸秆整治攻坚行动,落实露天禁烧责任,实行重点管控、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服务体系,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4.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根据村庄实际和群众意愿,合理选择农村改厕模式,全面推广三格式水冲厕,每户农户至少建一个室内水冲厕。到2020年全镇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在300户以上的村庄,因地制宜在公共场所至少新建或改造开放1座三类以上公厕。白水村按照乡村旅游点质量等级标准完成公厕改造。加强公厕管理,确保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推进厕所粪污治理,支持专业化企业或个人进行改厕后的检查检修、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

5.大力开展镇村环境集中整治。围绕实现“沿线清爽、圩镇有序、村庄整洁、庭院干净”工作目标,全面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埋乱葬等镇村环境乱象。规范镇区街道特别是农贸市场停车管理,划定停车区域,设立停车标识标线,加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禁止高速引线和遂碧线占耕地、“开天窗”、超高超大等违规违章建房;清理干道沿线及集镇违章铁皮棚、铁皮屋等搭建物;依法拆除未经依法审批许可、不符合安全要求、影响公路正常运行秩序、不符合广告法律法规的沿线广告;规范集镇经营行为,集中整治流动摊点、超店经营、占道经营;整治电力、通讯、广电、晾衣线、横幅等乱拉乱接现象,整治临街陈旧破损的遮雨遮阳棚、店铺招牌、广告招牌,全面清除集镇乱贴乱画和各类小广告;整治村庄内部及农户房前屋后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等现象;扎实推进殡葬制度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内容,对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按照标准实施奖补,避免出现乱埋乱葬现象;在集镇以及干道沿线实施降坡封尘行动。

(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行动

1.加强乡村规划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实施、连线成片推进的思路,编制村庄建设总体规划,修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建立健全镇村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推行“五到场一公示”制度(农村建房规划所、国土所、村委会、建房户四方做到选址、放线、下地基、巡查、竣工验收到场,严格执行农民建房亮牌公示制度),强化规划监管和农村建房规划许可审批。严格执行农民建房“一户一宅”规定和“八个禁止”要求,坚决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严禁乱占耕地、沿马路、“开天窗”、超高超大建房。严格执行农民建房签订承诺协议书和收取保证金制度。国土所、规划所每月开展专项违规违章建房巡查并曝光。

2.深入开展村庄整治。巩固和深化“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片打造”的格局,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加快完善自然村的“七改三网”(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塘、改沟、改环境,电力网、广电网、互联网),努力实现村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在人口较多的村因地制宜配套“8+4”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卫生室、便民超市、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场所、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小学、幼儿园、金融网点、公交站)。

3.推进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理念,坚持“对标补短板、拓展全覆盖”,注重形态有序、色彩和谐、主次协调,清净整洁、精细秀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旅结合,加快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采摘农业等,力争打造良岗、宏山等2个以上AAA级乡村旅游点标准的美丽乡村建设精品点,着力建成几个生态、产业、旅游、文化、党建等特色村庄,打造见山望水记乡愁、让城里人心向往之的美丽家园,到2020年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照中央和省市县要求,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报县委农工部。各村、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任务的专项实施方案和各年度工作计划,细化职责分工,并加强工作指导,同时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

(二)全面推广覆盖。2018年,我镇在良岗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在良岗村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力争在乡村建设规划、村庄整治、垃圾污水治理、卫生厕所改造、长效管护等方面形成可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2019年,全面推广典型试点的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到2020年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普遍得到明显改善,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规划、加强综合协调、开展督查考核。各站所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形成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合力。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科级领导包村制度,定期联系指导工作。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居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工作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引导村民深刻理解并遵守长效管护制度,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荣誉感,进一步唤醒广大村民主人翁意识。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加快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村民主体。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保障农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有关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发挥好党支部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保障村民权益。全面推行村民理事会制度,选优配强理事会长,完善村规民约,发动村民筹资投劳。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成立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动员在外农民企业家、成功人士、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等新乡贤,出谋划策、出资出力,支持家乡建设。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聚焦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大操大办、厚葬薄养、“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陈规陋习,通过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和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提升村民的环境与健康意识。

(四)强化技术支撑。邀请相关专家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制定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相关技术模式、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技术和管理人才。

(五)注重长效管护。强化对村庄基础设施及服务场所的长效管护。以镇政府为责任主体,以行政村为单元,各站所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处理和改善村容村貌等专业化维护、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组织开展管护培训,到2020年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村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