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切实抓好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洁化美化镇村形象面貌,顺利通过环境整治末位管理乡镇验收,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着眼治理“脏、乱、差”现象,围绕“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清、净、整洁,精、细、秀美”总体要求,集中力量,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使我镇人居环境面貌有明显提升。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清洁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村庄清洁行动

1.生活垃圾治理:消除陈年垃圾、存量垃圾,清理生活垃圾,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管理到位,禁止焚烧垃圾,确保路边、河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村庄内无暴露垃圾,对垃圾桶表面进行清洁,及时更换破损的垃圾桶。加强对金沙田公司监督考核,镇清洁办、各村每周对第三方服务质量督查一次(具体督查标准见附件4、附件5)。2.乱堆乱放治理:清理乱堆放的建筑垃圾及土堆、柴堆、农机具等房前屋后的杂物,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3.乱贴乱挂治理:整治牛皮癣等乱涂乱画现象,摘除乱悬乱挂的横幅标语,清理墙壁上、电杆上等处的牛皮癣,清除用蛇皮袋、铁皮等材料制作有碍观瞻的菜园围挡。4.乱埋乱葬治理:加快“三沿六区”坟墓迁改速度,引导群众火化率和进公墓山率达到两个100%。5.危旧土坯房及附建拆除:加快危旧土坯房、残垣断壁、无用途破旧牛舍猪圈茅棚拆除工作,彻底清除拆除后残余木料、砖块等,完成土地平整。6.违章建筑治理:控制和查处占耕地、“开天窗”、超高超大等违规违章建房,拆除违章搭建的彩钢棚。(责任片组:各农村工作片;责任村: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责任人:各片组挂片领导、各村驻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圩镇环境整治

圩镇环境整治工作围绕环境卫生、乱搭乱建,乱摆摊设点,乱停乱放车辆、公共设施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经营摊点行为,着力提升市容市貌。1.开展卫生整治行动,清理居民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清除乱贴乱画和各类广告、横幅。2.开展交通整治行动,整治机动车违规停车、不按规定停车,自行车、三轮车、电瓶车乱停放。3.开展市场规范行动,无违规占道经营、超店经营、摆摊设点,摊点规范有序,确保摊收场清,规范店铺店招、广告,一店多招、污损、锈蚀、破损的店招、广告,简易广告、店招一律拆除。4.开展乱搭乱建整治行动,全面拆除违章搭建的伸缩雨棚、铁皮棚、遮阳(雨)伞。5.加强公共绿化管理,及时清理和修剪绿化区域。6.完善公共基础设施,设置停车标示标线,主次干道路面无破损、雨水井无堵塞、无污水漫流、无井盖损坏现象;路灯亮灯率95%以上。(责任片组:项目建设组;责任村:居委会党支部、居委会;责任人:肖前仕、陈彧、龙跃军、徐庆山、周淑莲)

(三)农村厕所革命:积极宣传发动群众,全面拆除改造辖区内所有旱厕,完成下达的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责任片组:各农村工作片、项目建设组;责任村: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责任人:各片组挂片领导、各村(居)驻村干部、各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四)农村污水治理: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责任片组:各农村工作片、项目建设组;责任村: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责任人:各片组挂片领导、各村(居)驻村干部、各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五)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实现双抢期间“零火点”目标。(责任片组:各农村工作片;责任村: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责任人:各片组挂片领导、各村驻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4月5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后,各村(居)要迅速行动,及时组织召开村干部会、村民大会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同时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大喇叭广播、张贴宣传公告、微信群等方式,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当中,全镇上下形成大干快上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攻坚阶段(3月25日-6月30日)。按照网格化管理机制要求。实行科级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于部包组责任制,压实责任到人,全力推进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起长期坚持)。对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成果全面查漏补缺、逐一完善提升,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为成员。各片组、各村(居)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形成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合力。

(二)完善支持政策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由上级资金和镇、村配套资金组成,2020年已列新农村点的自然村,环境整治费用在新农村建设资金中解决,未实施新农村建设的自然村,整治费用由村级垫付,工程量登记造册,列点后在新农村建设资金中解决,已实施新农村建设的自然村整治经费由镇、村配套资金承担,镇政府参照各村(居)人口数,按照10元/人配套资金,各村(居)按每个村2万元配套资金,村级配套资金直接由各村(居)进农经站账户,由农经站建立专户,结余流转下年,经费按月拨付至各村(居)。年底,如县有下拨人居环境专项经费,根据各村(居)考核得分,另行下拨经费至各村。

(三)强化督导考核

1.平时督查考核。我镇将结合日常督查、月度交叉检查(督查标准见附件2)、第三方评估(初定于6月上旬)、流动现场会(初定于6月中旬)等形式对全镇19个村(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进行督查考核评分。

2.年终评定考核。各村年终评定考核评分计算办法:1、周督查、月综合平均得分按50%比例计分;2、每次月度交叉检查得分按10%比例计分;3、流动现场会评比得分按15%比例计分;4、第三方评估得分按15%比例计分。

年终进行全年得分进行综合排名,并与村级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对排位前6名的村奖励2000元绩效工资。对排名后三位的且分数低于80分的村(居)按2000元、1500元、1000元从村转移支付中给予处罚,村书记、主任每人分别扣个人600元、500元、400元不等。

对各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逐一登记造册、逐项销号限时完成。对工作推不动、整治效果差的村(居),提交镇纪委对村主要干部进行追责处理。如有出现督查检查结果差,严重影响全镇摘帽、工作考评考核的村(居)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年终考评不合格,对相关村的书记、主任(或副书记)进行就地免职,列为村级换届选举的干部考察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