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冬候鸟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越冬候鸟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部阳湖生态安全和湖区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根据省湖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经镇研究,决定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继续在湖辖区内组织开展越冬侯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在镇政府的统领导下,全面深入开展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越冬侯鸟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全面消除湖区危害越冬候鸟生存安全的隐患,努力实现“三无一杜绝”和“两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即湖中无天网、无毒饵,路上无非法携带和运输越冬候鸟,餐馆酒店和市场无越冬候鸟藏匿、经营和交易,杜绝严重破坏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湖区无越冬候鸟大量死亡,确保湖区候鸟平安生存。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越冬候鸟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坚决打击破坏越冬候鸟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行为;

(三)全面清查宾馆、酒店、集贸市场,以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

(四)严密监控湖泊承包者、湖区放牧者以及经常在区生活的人群;

(五)建立湖区各“卫星湖”(即主湖体周围各大小湖泊)承包经营人档案。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二个阶段进行,历时9个月。

(一)全面整治阶段

该阶段分为以下两个时段:

第一时段为保护越冬候鸟专项整治时段(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20日)。这个时段,各有关村(居)委会要在湖区开展破案攻坚战、清理攻坚战等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对破坏候鸟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现一起,侦破一起,从严从快依法查处一起。对湖区宾馆、酒店、菜市场等地点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场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査,严防非法运输和携带候鸟出湖区,确保无违法经营候鸟的现象发生。

第二时段为保护候鸟栖息地和湿地环境专项整治时段(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6月20日)。这个时段,各有关村委会要全面整治非法围堰、围满养殖,以及违规栽树和大量捕捞、贩运螺蛳等底栖软体动物的行为,巩固退田还湖成果,维护湖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

(二)总结巩固阶段

对历时9个月的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问题办法,为下年度开展工作奠定基础。湖区各有村(居)委会的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请于2020年6月28日前报县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林业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湖区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镇区域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沿湖各村也要按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设立、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并切实保护好挙报人。专项行动期间,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能,深入湖区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落实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沿湖各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行政区域内越冬候鸟保护工作负总责。一是宣传候鸟和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刷写标语、发传单、张贴公告,不断提高湖区群众爱鸟护鸟意识;二是加强对辖区内候鸟保护水湖承包人的管理,明确责任并签订候鸟保护责任状,划分责任区域,确保承包人区域内不出现“天网”、投毒及其他方式猎捕候鸟乌的情况;三是组织村组干部定岗定位在湖区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四是在通往湖区相关路口设立检查岗哨,对出行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杜绝偷运候鸟现象。对存在管辖界址不明的湖区,要实行“上管一级”。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

沿湖各村委会要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区域,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加工、藏匿、运输候鸟违法犯罪行为的对象和场所,涉嫌非法捕猎、运输、携带候鸟的重点人员。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整治,集中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一批违法人员,最大限度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也让广大群众从中受到教育。

(四)综合整治,健全机制。

坚持“防范、严打、管理、建设”四管齐下,不断推进湖区候鸟保护工作的开展。要采取专业保护队伍与防控队伍相结合的方式,有效防范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对发生重大案件的村委会,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给子通报批评。对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将子以表彰和奖励。

(五)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沿湖各有关村委会要切实抓好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要求,注重拍摄、收集、整理保存专项行动的影像资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虚报、漏报迟报现象的发生。每半个月要小结一次,并将小结情况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