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局肺炎联防联控工作应急预案

文广局肺炎联防联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提高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控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暴发、流行,迅速扑灭疫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工作目标。为切实做好全县各景区(点)、文化公众聚集场所、群众文化场馆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对群众健康和各景区(点)、群众文化场馆、文化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2.工作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景区(点)、群众文化场馆、文化公众聚集场所开展的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具体人员及职责如下。

1.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疫情的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工作;负责技术培训和组建防治应急队伍;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对各个工作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督导。

2.宣传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与县应急指挥部防控宣传组对接、联络;负责编制、编印疫情防治宣传手册;负责做好全局工作动态的宣传与。

3.文化市场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KTV、影院、网吧等公众文化聚集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督促KTV、影院、网吧等公众文化聚集场所全面停止营业,并对人员做好宣传、登记、监测和观察。

4.群众文化场馆组

组长:

联络员:

工作职责:负责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群众文化场馆的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做好闭馆期间的解释宣传;负责对来访人员做好登记、监测和观察。

5.景区景点组

组长:

联络员: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各大景区景点的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督促全县各景区景点暂停举办大型群众聚集活动,并督促各旅行社暂停组织游客前往武汉及其周边地方;负责做好旅游人次、出游地、目的地等信息的摸排报送工作,并做好外来游客的宣传、登记、监测、观察等工作。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全县各景区(点)、群众文化场馆、文化公众聚集场所成立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如有疑似病例,指导小组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有关工作。

2.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辖区所在乡镇卫生部门和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疫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等有关内容。

3.立即停止大型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

4.在上级各部门未达到前,各景区(点)、群众文化场馆、文化公众聚集场所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病患人员隔离。

5.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群众,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改善环境卫生和做好应急准备。各景区(点)、群众文化场馆、文化公众聚集场所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和杀毒工作,保证消毒药品与消毒器具的充足有效。

2.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疾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各单位要按照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坚持采购索证制度。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加强单位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3.本应急预案根据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和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各相关单位应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各自实际,组织编制本单位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并报辖区所在地疾控中心及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