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环境常态化常效管护实施意见

村庄环境常态化常效管护实施意见

一、文件起草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发挥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效益,推进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制度化、常态化、常效化,根据《关于加快建立“五定包干”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并监督实施的指导意见》(赣新农办字[2019]1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瑞办字[2018]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二、文件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是什么?

1.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工作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观念,因地因村制宜,积极探索创新,科学确定村庄环境管护范围、管护标准、管护责任、管护经费、考核奖惩,持续维护好“新村新貌”,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以“推进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为方向,加快城镇环境的管护设施和队伍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一体化。因地制宜。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符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模式。区分不同类型村庄,从村民最急需最迫切的需求出发,分别明确村庄环境管护的范围和标准。统分结合。区分村庄环境管护项目的专业性和技术难易程度,分别明确管护主体。专业性强或技术要求高的管护工作,由市、镇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性不强或技术要求不高的管护工作,由村组或农户自行负责。明确了产权归属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护。依靠农民。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管护村庄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倡导文明风尚,培养良好生活和行为习惯,引导农民主动参与村庄环境管护,珍惜和维护自己的美好家园。

2.目标任务。扎实有序推进我镇村庄环境管护工作,确保到2019年底基本建立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不断放大新农村建设效应,持续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辖区内各村庄环境实现“六化”目标,确保长治久美。卫生洁化。村庄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和清运,无卫生死角;垃圾桶配足配齐,外观清洁干净;村内公共区域和农户房前屋后无垃圾、无积水,村外田间地头无农业废弃物。沟塘净化。村庄排水沟渠完善,排水顺畅,无堆积的垃圾淤泥;水塘岸边无垃圾堆积,水面无漂浮垃圾、有害生物,水体清澈,无异味。环境美化。村庄无污水乱排、管线乱牵、广告乱贴、农具乱放等不良现象;村庄公共区域和农户房前屋后无杂草,应绿尽绿。道路畅通化。村内主次干道、入户便道的路基完好、路面干净,无积水、无破损。路口和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道路两旁排水顺畅,无杂草,无堆积或搭建物。设施完好化。村庄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供水供电设施、路灯、公厕、休闲广场、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民活动室等)以及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完好,能正常运行和使用。整建有序化。村庄搭靠“三房”(废弃的空心房、危旧房、违章房)、残墙断壁以及废弃的猪牛栏、旱厕等,能改除的尽量改除。农户前庭后院杂物摆放整齐,落实“一户一宅”政策,依照村庄规划和新户型图纸建新房。

三、文件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1.定管护范围。全镇大致划分三类村庄,分类明确管护范围。一类村(下朱、铜岭下等村庄共8个),即高标准打造的示范村、旅游村,重点抓好“10+N”管护工作,即在抓好卫生保洁、供水设施维护、污水设施维护、杂草清除、沟塘清淤、公厕维护、绿化养护、路灯维护、道路维护、体育休闲设施维护等10项管护工作基础上,精心管护好其它的生活和旅游设施。二类村(全镇6个),即农户和公共设施较多的人口聚集村、中心村,重点抓好一类村已明确的10项管护工作。三类村(全镇80个),即地处偏远、农户不多的一般自然村,重点抓好卫生保洁、清除杂草、道路维护、供水设施维护、供电设施维护等5项管护工作。

2.定管护标准。各村要结合工作职责,分别明确村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道路维护、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维护、旅游设施维护、有线电视设施维护、供水设施维护、供电设施维护、通信基础设施维护等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标准。

3.定管护责任。镇环卫所是村庄管护工作的组织主体,做好宣传发动群众、组织开展管护检查、督促、评比、验收等具体工作。村组是实施主体,发挥党支部战斗保垒作用和村民理事会组织监督作用,带领农民群众,协助和监督各类管护人员,做好村庄环境日常管护工作。农户是参与主体,负责“门前三包”,做好房前屋后的物件规整、卫生清扫、水沟清淤等工作。

4.定管护经费。建立健全“省市奖一点、县乡出一点、村集体助一点、群众筹一点、乡贤捐一点”的村庄环境管护筹资机制,每年每个行政村筹集管护经费不低于5万元。省级每年按1万元/行政村标准安排专项奖补资金,市、县、乡三级按1:2:1的比例,每年共同筹集不少于4万元/行政村的管护资金。管护经费仍有缺口的地方,可以积极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组织农户定期缴纳卫生保洁费、动员新乡贤等社会力量捐款等办法筹集长效管护资金,确保村庄环境管护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倡导采取志愿者、义工、党员干部带头等形式开展村民环境卫生的自我管护,有效节约管护成本,提高管护效率。

5.定考核奖惩。各地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实施办法,采取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投诉电话、开设微信群等形式,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共同参与,及时曝光和受理村庄环境管护不到位、行为不文明等情况。同时,市、镇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每季度或每月考核一次村庄环境管护效果,并建立健全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管护经费安排机制和具体管护人员的工资发放机制,以及市直部门管护工作通报和奖惩机制,着力形成“层层受考核,级级有责任,干好有奖励,落后有压力”的局面。

6.建立分级包干的工作体制机制。镇村两级做好确立模式、分解责任、组建队伍、筹措经费、考核奖惩、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等日常基础性工作。

四、文件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树牢“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把村庄环境常效管护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上重要位置。镇政府成立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环卫所、城建办、市监分局及各村为成员单位的镇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工作领导小组,镇及各村成立村庄环境管护站,各村要明确专职人员,切实抓好村庄环境日常管护工作。所有村庄都要建立完善“一约两会”(建立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强化对农户“门前三包”、村庄环境设施管护效果的监督。

2.强化资金保障。市镇将切实加大财政专项投入,把村庄环境管护经费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足额保障每年每个行政村的保底性管护资金投入。各级管护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项使用。

3.积极创新模式。各地要围绕解决“有人管护、有钱管护、有制度管护”问题,立足本地实际,探索新模式,积极推行行政推动模式管护村庄环境,根据产权归属管护责任,分别明确农户、保洁员、村组、乡镇的管护任务,形成各级各司其职、齐管共护的工作格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市场化管护模式,将村庄环境各类管护项目,统一打包,公开招标,引入品牌物业公司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市场主体管护,并建立完善“党政主导+公司制运营+部门监督+农民参与”工作运行机制,推动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朝“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目标迈进。

4.注重宣传发动。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各类新媒平台,宣传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让广大农民深刻认识到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村“两委”和村民理事会要发挥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的老化作用,经常性组织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等创建活动,通过相互监督、互比互促,持续提升农民环卫意识、管护意识,推动各地村庄环境管护工作均衡发展。

5.严格督查考核。市里将建立“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信息平台”,区分三类村庄,将全域所有村庄的农户数、村民小组长、理事长、乡村两级监管员,以及具体管护项目、管护人员、管护资金筹集使用、历次督查考核结果等信息录入平台。借助信息平台,市镇将组织专门力量,经常性开展督查考核,建立整改问题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将村庄管护情况纳入村级综合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相关责任人的履责情况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管护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责任追究,并通报批评,保证村庄环境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落实落地、长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