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生态补偿体制的重要性

流域生态补偿体制的重要性

 

我国水生态与环境不断恶化的根本原因就是水的无偿使用、过度利用和缺乏生态与环境投资回报机制。由于水生态与环境投入和效益的外部性,其补偿机制单纯依靠市场机制难以形成,还要靠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公共财政的补偿或补贴。目前,国家高度重视生态与环境保护和建设,把加强生态与环境保护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在国际上“生态补偿”一般称为“环境服务付费”(paymentforenvironmentalservices,PES)或者“生态系统服务付费”(paymentforecosystemservices,PES),它是指对生态系统服务的管理者或提供者提供补偿的范围。   生态补偿的研究和实践在20世纪90年代引起国际学术界和发展领域的高度关注。目前,生态补偿更多地指“通过对损害(或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收费(或补偿),提高该行为的成本(或收益),从而激励损害(或保护)行为的主体减少(或增加)因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或外部经济性),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国内研究生态补偿尚处于初步阶段,我国学者王黎明[1]等对三峡库区退耕坡地环境移民的安置补偿途径进行了探讨;秦丽杰[2]等对松辽流域水资源区域补偿对策进行了研究,金荣[3]等黑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及效益评估进行了研究。本文从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性入手,对塔里木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作了基本的探讨。   1生态补偿制度的概念与内涵   生态补偿(Ecologicalcompensation)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4]。更详细地说,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对生态补偿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生态补偿,既包括对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保护所获得效益的奖励或破坏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所造成损失的赔偿,也包括对造成环境污染者的收费。   2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2.1河流断流、水质恶化   近几年以来,随着上游土地开发规模扩大(工农业生产的、生活的影响),源流向干流供水减少,农田洗盐排水量逐年增加,塔里木河河水质量逐步恶化,致使塔河干流水质矿化度呈不断升高趋势[5]。   2.2植被的衰退   由于流域水量骤减、河道断流、下游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以胡杨为主题的河岸荒漠植被全面衰败。除沿河两岸分布的乔灌草生长较好外,其他地方十分稀疏;植物群落趋类型单调、结构简单,抗干扰能力弱的方向发展,下游生态环境遭受破坏[7]。2.3土地沙漠化塔河下游河道断流造成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地表植被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地表出现沙漠化景观、灾害性天气频度和强度增大、以胡杨为主题的荒漠河岸林植被逐渐枯死、加剧沙漠化进程。台特马湖,由于水量减少,就地起沙,位于罗布庄5km以东的塔里木河和且末河河床都已被现代沙丘埋没,流沙埋平了低洼地,致使台特马湖的湖区较为平坦,库鲁克塔格沙漠已向南偏西扩展1.5km~31km[8]。   3生态补偿制度在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保护中的意义   为了换救塔里木河下游日益萎缩的“绿色走廊”,保证整个流域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于2000年启动了应急输水工程,这实际上就是对塔里木河下游的一种政策补偿(生态补偿方式)。流域生态补偿是解决流域生态问题的重要途径,实行流域生态补偿,还原了流域生态的应有价值,构建出一种流域生态保护的合理机制,不仅是解决流域生态退化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有利于缩小区际差距,缓解塔里木河下游与中上游之间的矛盾,促进流域生态的管理和建设,加快上游地区经济发展并有效保护流域生态环境,保障下游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维系荒漠植被的正常生长,同时也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所以,建立一个完整的生态补偿制度是在塔里木河流域生态建设当中的必要前提。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的主要意义在于:   3.1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在塔里木河流域保护环境具有很大的推动力   补给居民一定的资金,这样提高他们的保护环境的理念。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好人类生存繁衍的家园。   3.2生态补偿制度在流域生态保护中站重要地位   只要把握生态补偿制度在流域顺利的进行,才能真正发挥生态补偿制度的优越性。   3.3生态补偿制度是流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为了推动塔里木河流域经济全面,协调的发展,缩小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政府必须提出解决性的政策,并且强制性的手段进行,这样保证补偿制度顺利地进行。   3.4塔里木河流域是一个整体性极强的自然区域,流域上游,中游,下游的之间的关系不可分割的   上中下游间的关系主要反映在水量的时空分配上。如果来自上游的水量不能满足中游和下游的要求,则会影响中下游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日常生活。因此,适合塔里木河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对流域不同地段的协调发展和保护健康的生态环境具有重大的作用。   4结论与讨论   本论文通过探讨流域生态补偿的概念、现状和特点,总结和借鉴不同地区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和经验以及阐述其对我区流域生态补偿的启示,并提出塔里木河流域流域生态补偿发展的一些思路和建议,得到以下结论:   4.1生态补偿是近几十年来国内外兴起的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要手段   是对因保护环境而丧失发展机会的区域内居民进行补偿,对环境破坏者进行惩罚,同时对环境受益者征收一定的费用,从而促进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p#分页标题#e#   4.2在塔里木河流域建立一个完善的生态补偿制度是相当复杂的过程   所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确定补偿对象,积极创新的加快重点流域跨行政区域的生态补偿工作,推动相关生态补偿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为全面建立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奠定基础。   4.3塔里木河流域上、中、下游之间是有机联系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所以流域上中下游也应建立一种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以缓解各游之间的矛盾。值得一提的是,靠“牺牲”河流取得的一切成就,都不会长久。   4.4从总体上看,新疆目前无论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实践应用上对塔里木河流域生态补偿问题都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真正形成补偿的系统理论体系和完整的方法架构   应该要明确流域生态补偿主体与客体,加强环境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意识,消除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技术障碍,规范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为了彻底改善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政府在实行生态补偿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发挥自己的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