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民族文化旅游发展

小议民族文化旅游发展

民族文化旅游就是利用其民族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特色进行文化审美观光的旅游活动。没有民族文化的民族文化旅游是不可想象的,也是不可以实现的,更是不可持续发展的。其次,从民族文化的表现性来看,可以分为显性文化和隐性文化。显性文化是指民族文化的物质形态,人们可以直接感知的文化,如建筑、服饰、生产工具等。隐性文化是不以特定的物质形态表现的、人们在社会实践中长期孕育而产生的思维方式、价值标准、审美观念以及价值观念等。它蕴涵着民族的心理、民族的感情、民族的信念、民族的意志和民族的自尊心。这其中如有关宗教信仰等文化因素是不宜外界了解和接触的。所以,并不能将一个民族所有的文化都作为旅游资源开发,只有那些显性文化因素和一些混合型文化因素才可以转化为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再者,文化的差异性是激发旅游行为的主要动因,对于身居异域的旅游者来说认知旅游地的异文化的愿望和好奇心越大,旅游动机也越强。旅游者通过体验旅游地的异文化来比较居住地与旅游地人民生活方式的差异,或达到文化上的认同。旅游者的体验过程就是与当地人民及文化相接触与交流的过程,因此,民族文化旅游,实质上是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的跨文化交流活动。最后,民族文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文化从文化源地产生后,一直处于随着时间的扩散过程中,民族文化变化和发展是永恒的趋势。在信息时代、全球化加速的今天,要继续原封不动地保存它,几乎是不现实的。

1、民族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

旅游可持续发展理论是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的,在1990年加拿大召开的全球环境与产业大会上第一次明确将旅游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旅游资源的管理应当既满足经济、社会和美学的需求,又维持文化完整性、基本的生态过程、生物多样性和生命支持系统”。此后,很多学者对该定义给出了进一步的诠释和见解。结合可持续发展理论及对民族文化旅游的理解,本文认为,民族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应该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民族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西方发展理论里广义的发展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并向信息社会变迁的过程。民族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观是对传统文化的扬弃而不是抑制发展。这一发展观首先强调经济发展是一切社会实践的物质基础。民族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不能因保护文化传统而取消经济增长,主张经济发展不仅包含经济数量的增长,而且包含经济质量的提高。肯定了少数民族地区把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资本优势和发展优势,实现脱贫致富的策略。民族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过程也是传统文化现代化的过程。第二,民族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强调的是持久性发展。也就是说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能超过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民族文化旅游是以特定地域中特定民族的文化、习俗、社会生活景观为吸引物的一种旅游形式。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来源于其特有的“人地系统”。只有在这个特定的自然环境中,这个民族的文化、生活方式才可能成为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要求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谋求发展,要充分考虑环境、社会、文化、资源的可获得性以及承受力,又要保持民族地区环境系统和文化的完整性。第三,民族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主张公平发展。这里的公平发展有两个维度,即时间和空间。时间上主要指发展机遇上的代际公平,也就是在不损害文化、自然生态持续的前提下,既满足当代人的旅游需求,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自身旅游需要能力。空间上主要体现在不同地区民族文化都是在特定的环境下形成的,各种文化地位是平等的,都有社会经济、文化保护发展的机会。

2、文化自觉与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

2.1文化自觉:民族文化保护理论的提出

文化自觉是费孝通先生1997年在北京大学提出的。他认为文化自觉是“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势,以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适应新环境、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全盘他化’”[2]。文化自觉既包括对自身文化有“自知之明”,清楚自身文化的诞生、形成过程,了解自身文化的缺陷和不足、了解自身文化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又包括各文化主体对世界文化及其多样性的认识和了解,能主动地与他文化融合,根据时展的需要,重新建构本民族的文化价值观,从而实现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传承。对于民族文化保护来说,首先,只有文化主体在了解自己文化起源及历程的基础上,认识当下生活其间的文化特质与美感,才能对自己所处文化产生认同、欣赏自己所处文化。其次,为了更好地认知自己的文化,必须理解所接触到的其他文化或文化类型,辨清自身文化在他文化中的优势和不足,与不同价值观的文化群体在接触、交往时,能够容忍、理解他文化;其三,无论是辨清自身文化还是他文化,其目的都不是为了“复旧”或者“他化”,而是要满足现实的文化建设需要,赋予传统文化新的现代诠释,使其不断更新与发展。

2.2民族文化旅游:文化自觉的动力

旅游是一种文化传播的载体,通过发展旅游业,可以凸显、增强旅游接待地居民原有的文化认同感和文化自尊感[3]。旅游的介入使旅游目的地道路与基础建设得到发展,提高了当地人的生活水平,同时民族旅游开发带动了当地少数民族地区与外界的交流,当地居民意识到其文化的独特性和经济价值,可以利用丰厚民族文化实现其良好社会经济效应。这个过程加强了对本民族文化的重视及认同感,产生文化自觉。并将当地文化与外来文化相结合,使得游客更容易理解旅游区的文化。随着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不断深入,当地少数民族居民对自身文化认同感的增加,对自身文化的来历、形成过程的深化,以及对自身文化发展特色和趋向的预测,当地居民能够根据外界信息与自身资源作出自己的判断,从而增强其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积极投身于文化重构和文化价值再造的活动中。

3、结语

鉴于民族文化旅游是人们之间的跨文化交流活动,客观上加速了民族间文化的融合,导致各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变小。而异质文化是民族文化旅游的核心竞争力,就此来看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本身就是一种矛盾,只有解决这种矛盾,民族文化旅游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文化自觉从根本上讲要经历一个由外而内、由内而外的生成机制。[4]在民族旅游过程中,当地居民在与外界异文化交流的基础上,认识到自己文化的特质与经济价值,对自己所处的民族文化发自内心的认同,并为之自豪,从而保护、传承并创新自己的文化。当地居民在民族文化旅游中通过具有不同价值观的文化群体接触、交往,能够以容忍的态度与肯定的心态去理解他文化。使得当地文化主体更加清楚地认识自己的文化,在保持自身文化的独特内核的基础上,了解世界文化语境,赋予传统文化新的现代诠释,使其不断更新与发展,促使民族旅游可持续发展。

作者:李茂林 刘春莲 单位:凯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