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求地方农业保险发展的制约元素

探求地方农业保险发展的制约元素

一、农业保险供给方面制约因素

1.农业保险赔付率过高

目前,在吉林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主要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数据显示,吉林人保自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以来,不算运营费用,累计赔付率已超过70%,个别险种赔付率达到400%,平均赔付也达到了130%。加上公司向国家上缴的税款、提取的各种责任准备金、公司运营费用开支,此项业务已经是亏损连连。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在2009年共投入查勘人员14781名,对全省旱灾情况进行了全面踏查,最终确定全省120万农民、124万公顷粮油作物受灾,共支付赔款4.01亿元,赔付率达到了80.36%,过高的赔付率使商业性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望而生畏。如图所示,2010年人保平均赔付率达到了167.46%,安华是80.36%,从这两个数字我们不难看出农业保险是财产保险所有业务中赔付率最高的,达到了80.82%,是信用和保证保险赔款的2倍。高损耗率是当前很多保险公司在经营农业保险项目的一个状态,因此他们只有在放弃农业保险项目的前提条件下,实现利润的最高值。这也成为阻碍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关键因素,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农业保险在吉林省出现供给不足的局面。

2.农业保险人才匮乏

发展保险技术的关键是人才,只有人才储备充足、人员结构合理,使得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展开。我国的农业保险项目在长时间以来都遭受到了各类因素阻碍,几经起伏,最终导致了农业保险业务人才严重缺失,对保险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对于农业保险来讲,其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知识,包括农业经济管理、商业保险、农业财政预算、农业气象、农田水利、畜牧兽医等多种学科,涵盖面较广,需要多方面的通力协作才能完成。而目前吉林省的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几乎都是商业保险人员转化而来的,大多没有受过专门的农业保险教育,特别是核保、理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同时,由于农业保险业务分散,查勘定额、赔付兑现工作量都较其他险种大,加上农村经济落后、交通不便、工作环境差等原因,很多保险从业人员对农业保险都是敬而远之,导致了农业保险从业人员流失率很高,在这种现实状况下,懂农业又懂保险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奇缺,极大的阻碍并抑制了吉林省农业保险相关业务工作在本省的顺利实施。

二、农业保险需求方面的制约因素

1.农民保险意识阻碍农业保险的发展

吉林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吉林省220个村参加农业保险的户数为34579户,在农民回复生产和挽回经济损失方面,保险公司和相关保险机构中的保险保费赔款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其中认为作用不是很大的农户占总户数的17.7%,认为作用较小的农户占总户数的41.6%,认为几乎起不到太大作用的农户占总户数的4.7%。这一系列的数据我们可以很清晰的认为农业保险作用很大的还不到总数的五分之一,农民参保意识很淡薄。主要原因是因为吉林省的农民文化素质基本上是比较低的,这就使得很多农民只在看重眼前的利益,缺乏对为了事件的各种考虑和全面分析,总是认为买完农业保险之后没有发生任何的经济损失,导致农民利用多元化的种植渠道、出租自己的土地、间作等很多手段来努力的降低农业生产中对农业造成的所有可能性风险。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农民还不知道农业保险到底是什么?很多的农民都以为是“收费标准”,把它当成一个“包袱”不愿购买。

2.农民对农业保险公司赔付的比例不认同

吉林省统计局对全省23个县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农户参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表明,2010年,没有投保农业保险的用于有906户,这些农户未参加保险的原因:首先,他们认为:在当前开展的农业保险的保障水还处于很低的状态;其次,因为前一年度已经取得了丰收,使得253户农户们都认为没有投保农业保险的必要;最后,认为农业保险在理赔过程中,手续非常复杂,理赔难度也很大。此外还有79户农民因为个别原因造成的没地、少地的情况,这其中也涵盖了退耕还林户和土地转包户或者是菜农等。根据吉林省统计局2010年对吉林省参保的220个村进行调查的数据显示,对于作物减产达30%的,予以赔偿。有大约57.6%的农户,还是希望作物减产10%~30%就开始给予相应的赔偿。有大约18.2%的农户还认为损失小于10%就应给予赔偿。只有大约24.2%的农民认同30%以上开始赔偿的比例。因此,目前农民对保险公司的规定不认同也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作者:王奥 刘立志 单位:长春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