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农业保险发展近况调查及建议

小议农业保险发展近况调查及建议

一、农业保险经营情况

(一)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邢台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广泛参与、协同推进的原则推进。为了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相关机构正在积极探索地方政府代办的经营模式,合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二)农业保险产品及承包对象

目前,邢台人保财险和中华联合财险两家保险公司实行的是分区域承保,农业保险分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保险两大类。政策性农业保险又可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其中,种植业保险包括小麦保险、玉米保险、棉花保险,其承保对象就是其对应的农作物;养殖业保险包括奶牛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险,其承保对象为畜牧养殖户。商业性保险险种主要有:辣椒种植保险、林木火灾保险、塑料大棚蔬菜种植保险、小麦收获期保险、农作物雹灾保险。其中农作物雹灾条款可针对所有符合邢台市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且生长正常的农作物承保。

二、农业保险政策执行情况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冀政〔2011〕113号)的制定,建立了保险公司与金融办、财政、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机制,对于推动全省农业保险的深入开展提出了明确指导。邢台市政府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邢办〔2012〕15号),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金融办、财政局、农业(畜牧水产)局、市保险协会和保险公司为成员的政策性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配合,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为更好地开展农业保险工作,零距离服务“三农”,邢台两家保险公司组织学习,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承保农业保险业务。两家保险公司在当地县乡政府大力支持下,设立了保险服务站点36个,建立了农村保险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方便农业保险业务办理与服务。

三、农业保险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保费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

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农业生产大县大多为财政贫困县,承担配套补贴资金的能力较差。二是市、县级财政受整体经济形势下滑及“三年大变样”影响,出现财力透支,补贴资金落实困难,保费规模越大,形成的补贴资金缺口越大,应收保费的压力也就越大。三是相当部分县、区农险保费补贴资金预算不规范,配套资金数量不明朗,且“寅吃卯粮”将前两年沉淀的上级配套资金混作本级使用,随着这部分资金的消耗和上级财政逐步清算配套资金底数,县、区配套资金缺口压力不断加剧。截至2012年底,各级财政补贴资金没有到位累计1000多万元,经保险公司多次催收,截至2013年6月底,仍有470万元财政补贴资金没有到位。

(二)农业保险市场供给主体数量少

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造成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较高,前几年农业保险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与县级财政资金造成的“倒挂”问题日益突出,造成了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挂账现象严重,影响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长期下去,不利于农业保险的长久发展。

(三)农户保险意识不强,宣传力度不够

一是农民对灾害发生存侥幸心理。调查显示,只三分之一的农民采取保险措施规避或有风险,大部分农户对农业保险分散自然风险的作用认识不清。二是农户解决风险的心态仍然停留在传统方法上。大部分农户的心态是“一靠政府、二靠自己、三靠保险”,农业保险是绝大部分农户忽视的。三是农民对灾后保险公司能否及时、合理、公平赔付持怀疑态度。调查显示,只有55.6%的农民认为保险公司承诺属实,40.2%的农民认为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索赔困难,90%以上农户保险期满不愿意续保。农民投保时最关心的是缴纳了保费之后,出险时保险公司能否及时、合理地赔付。当险情出现如果保险公司理赔困难、手续复杂,农民就会对保险产生怀疑,因而影响了投保的积极性。四是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方式力度不够,很多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了解甚少。调查显示,66.7%的农民仅仅是听说过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其具体含义、作用知之甚少,投保意识较为淡薄。

四、农业保险发展趋势及对策建议

(一)发展趋势

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风险的有效工具,是公认的与农业科技、农村金融并称的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政策之一。未来农业保险必将作为保护农业生产力的基本保障制度固定下来并能得到长效发展。邢台市政府研究制定了《邢台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将农业保险作为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邢台市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将农业保险确定为邢台市稳定农业、支持农业的重要扶持手段,将各项鼓励农业保险发展的优惠政策予以固定化,形成农业保险参与主体的稳定预期,促进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二)对策建议

1.保障财政资金足额到位

通过农业保险发展实际来看,财政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提供保费补贴,是农业保险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建议:一是市、县财政进一步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预算。一方面用于扩大保费补贴范围,增加对区域性特色农业品种的保费补贴,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对保费补贴负担重,配套难的农业大县实行差异化的保费补贴政策,适当减轻经济欠发达县(市)区发展农业保险的资金压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二是提高财政保费补贴比例,降低农户交费比例,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三是各级财政要保证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2.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基础制度设计

推动明确农险工作经费财务管理政策。农业保险实际操作中,需要基层乡镇涉农机构(农林畜牧等部门)的协助和支持,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工作经费。建议明确乡镇涉农机构工作经费的列支渠道和票据入账问题,明确乡镇农险专(兼)干和村级协保员的资格,并允许列支一定比例的手续费,调动基层人员开展农险工作的积极性。

3.扶持保险公司发展

由于农业保险赔付率较高,造成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建议市县政府对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给予一定的地方性税收优惠,在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让利部分所得给广大投保户,适当降低农业保险的保费费率,增加农业保险供求。

作者:王利辉 付? 付雷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内丘县支行 中国银行邢台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