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组协作式学习在计算机教学的运用

分组协作式学习在计算机教学的运用

【摘要】随着新型学习模式在教育领域中的发展和进步,我国逐步开始密切关注和重视中职院校的教育和教学。不难发现,中职院校的教学也在向着系统化、正规化方式发展,由此而带来的教学效果和新时代的教学模式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推进中职院校和时代的发展。

【关键词】分组协作式学习;中职计算机教学;应用

引言:

众所周知,中职院校是一个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主的学校,中职院校的教育目标主要是基于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因此,不难发现,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计算机学科的教学已经受到了中职院校中教师领导以及学生的广泛关注。我们需要秉持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理念,革新中职院校的教学观念,创建分布协作式学习架构,以此来契合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一、分组协作式学习的含义

基于群体的协作学习主要指中等职业学校的老师,通过分析学生的综合能力,合理规划分组计划,将学生们分成不同的组别,以小组的模式号召同学能够进行问题的探索、分析的一种教学手段,它彰显的是一种合作式的教学理念。中等职业院校将基于团队的协作教学整合到计算机教室中,随着此种方式的进行,对管理协调班级具有良好的积极作用。中职院校的学生按照分组方案结合成自己的小组,然后以这个组的成员为主要的对象进行互相学习。合作学习是整个团队协作式教学过程中的主要内容,中职院校采取这种方式教学,有助于确保每个学生能够参与到学习中,而且通过分工协作,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他们的团队意识,这是进入未来工作场所的必要条件。

二、基于群体的协作学习在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教学中的具体途径

1、完善教师团队建设体系。中职院校计算机科学科目的教学主体主要包括学生和教师,教师在其中的主体作用主要是引导学生进行学习。因此,在中等职业院校教授计算机的教师必须注重综合素养的培养。首先,在授课之前,老师要对计算机基础有一个比较全方面的了解和认识,然后结合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进行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根据自己的能力注重教学策略。教师在了解学生的基本能力之后,对学生进行有效分组,将分组方案落实到教学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其中具体了解学生综合能力的方式主要有提出问题调查、课堂观察分析等,保证数据调查的可靠性,以便科学分组[1]。2、系统调查学生的实际能力水平。中职院校教师按照上述方法收集完以上信息后,通过课程架构进行实际分组协作式的教学执行环节。在这个阶段,教师要以学生之间的学习水平,基础知识能力、学习能力、以及自我的价值观、世界观等为基础,将分析后的结果,也就是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水平进行规划分析,避免在以后的分组协作式学习中受到影响。因此,教师在执行计算机课程时,务必要在全方位了解学生基础的前提下开展课程,促进学生和老师之间的良性互动,以发展机遇团队的协作教学模式。3、倡导新型学习机制,提倡协作式学习。教师应该培养学生在中等职业院校和计算机相关课程中协作学习的能力,不难发现,分布协作式教学模式教师的主导地位已经不是很明显了,被取代的则是学生们分组进行学习。我们知道,课堂最核心的主体本应该就是学生,进行协作式教学主要为了培养学生整体知识架构,教师在这一教学手段中彰显的是引导的作用,或者在此教学阶段作为一个督查者,观察学生践行这种教学模式的效果,如果在此过程中产生问题,教师可以随时调整分组方案。4、优化办公软件教学架构。我们知道,如果中等职业学校的计算机教室仍然使用传统的单一的模式进行教学,这种影响不可避免地导致学生对学习没有兴趣,教室和教授也没有激情。如果我们摒弃这种传统的授课方法,采用协作式教学,会收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要求学生掌握文字的编辑、艺术字梅花、插入页眉页脚等基本文本格式的修改,教师可以安排一个适当的题目,然后提出要求进行练习,学生通过对不同步骤的分工,共同完成一个文本的编辑工作,来培养学生对系统化知识的理解能力[2]。5、对分组协作式教学进行及时评价和指导。教师在进行分组协作式教学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此环节学生的表现,更要注重课后的评价工作,完善评价机制,促进学生的综合发展。教师可以对同一水平的学生进行综合评析,然后找到实施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另外,在学习完计算机课程的每个章节后,要对学生提出的问题给予反馈,总结班级的主要内容,加强学生对本章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提升学习效率。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篇文章主要是基于简单阐述分组协作式教学模式的概念,然后进一步阐述此种教学模式的具体实施路径,在进行此种新型的教学模式过程中,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提高计算机科学的教学效果、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合作意识,以中等职业院校计算机技术的人才培养战略和整体教育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琛.分组协作式学习在中职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分析[J].时代教育,2012(18):28-28.

[2]石峰.分组协作式学习在中职计算机教学中的实际应用分析[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6(24):250-251.

作者:刘晓梅 单位:宁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