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依族的传统节日范例6篇

布依族的传统节日

布依族的传统节日范文1

关键词 布依族三月三 扫寨 祭山 议郎规

中图分类号:C912.5 文献标识码:A

1 布依族“三月三”的历史渊源

布依族是贵州省北盘江地区土著民族,历史上自称“布越”,先秦两汉时期,居于南盘江、红水河沿岸濮族的一支,渐向北盘江流域迁徙,与分布于牂牁江畔百越中的支系“骆越”和“西瓯”人,以及后来从川西北迁徙来的氐羌民族部分支系、从川东迁徙来的賨人、南迁的汉族和别的一些民族长期融合,形成了夜郎国的“濮越”民族,就是自称“濮越”的布依族。

“三月三”,即农历三月初三,是布依族较为普遍的传统节日,俗称“三月三”。节日来源与活动内容,随居住地区不同有所区别。贵州贞丰在布依族过“三月三”举行祭祀山神活动,又叫“过三月虎”。“三月三”布依语称为“香尚”。传说古时,在三月初三这天,掌管着农业生产的“山王神”出生了,各种蚊蝇、蝗虫、蚂蚱等害虫也随之而来,使庄稼受灾,人畜患病。后来,每年的农历三月初三,布依族村寨都要举行“扫寨驱邪”、“祭祀山神”等活动,以保佑人畜平安、五谷丰登。布依族的“三月三”祭山活动,清乾隆年间《南龙志·地理志》就有:“……每年三月三宰牛祭山,各聚分肉,男妇筛酒,食花糯米饭,……三、四两日,各寨不通往来,误者罚之。”的记载,流传至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

2 布依族“三月三”节日活动内容

2.1 扫寨驱邪消灾

“扫寨”意为“驱妖魔、保丰收”,“三月三”当日,布依族寨子要进行庄重的“扫寨”仪式,“扫寨”程序是:先请来“补摩”(即摩公),召集“扫寨”队伍,将事先编好的草龙(又称“香火龙”)、 龙船(又称“小火龙”)、印好赶鬼符章等物件准备到位。由“补摩”手执法器带领寨老和身披蓑衣,头戴斗笠,脚穿草鞋的扫寨队伍舞着草龙,鸣锣击鼓,浩浩荡荡地一家一户进行扫寨,摩公念颂祭扫词和驱鬼咒语,打“阴阳卦”测算凶吉;打开房门,将豆粒杂粮五谷向屋里抛撒,意为扫除妖魔鬼怪,最后,在门框上方和畜圈门上各贴一张赶鬼符章。完毕,集中到寨外三岔路口或河边焚化草龙和龙船,三天之内不许外人进寨,也不许本寨人拿东西进出寨。

2.2 祭山求雨祈福

“山神”布依语叫“墙苏”,在布依族人民的心目中,“墙苏”是全寨人丁繁盛,六畜兴旺的保护神。山神住所多建于寨子上方,能俯瞰全寨的僻静之处,以木石建墙,盖瓦,高约八尺。祭祀山神在“扫寨”之后进行,全村各户男性家长自带碗筷,香三柱,冥钱多张,到山神前集中,由寨老主持祭祀山神活动。在杀猪前,鸣放鞭炮,告戒全寨人不准喧哗,忌打闹。参加祭祀人员九跪三磕头祝福,烧香化纸,气氛肃穆,神色凝重,寨老祈求山神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2.3 重申“议郎古规”

“议郎古规”也即是当今的“村规民约”,参加祭祀者,皆静听寨老宣布或重申“议郎古规”。“议郎古规”的内容包括:一是本寨各姓氏人家,须听从寨老的指挥,自觉保村护寨,主动者受奖,怠慢者惩罚。二是各家人户,须收拾好房前屋后,注意环境卫生,管好儿女,禁止玩火,违者严惩。三是各户家长,须教育子女,遵守礼规,犯禁者赶出村寨。四是所有村民,不能乱砍伐公共林木,不能放火烧山,犯者罚猪、鸡赎罪等,每年三月三节日当天,由寨老召集全村男女老幼重申“议郎古规”。

2.4 上山“躲虫”避邪

节日下午,每户一个男性家长去参加祭祀山神活动外,其余老少听到祭山神杀猪前鸣放的鞭炮后都要上山 “躲虫”,即躲避各种虫害、灾难和病疫。参加祭祀活动的人,分头在各路口插上标记,用龙竹建成寨门,门上系着一根绳索,索上夹起沾着鸡血的纸马,并扎一把木刀,横挡路口,以示禁止外人进寨和本寨去“躲虫”的人入寨,意为“封寨”。上山“躲虫”的老少,待负责祭供山神的寨老把害虫“封死”后,派人到各路口传令或鸣放鞭炮发出信号,方可回家。

2.5 “浪哨”对歌交友

“浪哨”对歌就是布依族青年男女进行的谈情说爱活动。在上山“躲虫”过程中,便是布依青年男女“浪哨”对歌的最好机会,“三月三”成了布依族青年男女谈情说爱,择偶论嫁的吉日良辰。通过甩花包、吹木叶、吹勒尤、弹月琴、拉四弦胡、对唱竹筒情歌、对山歌等形式,选择自己心上人进行“浪哨”活动。

3 布依族“三月三”节日的特征及其价值

布依族“三月三”文化内涵丰富,是布依族文化认同和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在沟通情感交流、化解生活矛盾以及建构民族情感、促进民族和谐发展等方面,都起着积极的作用。

3.1 主要特征

(1)时间性。布依族大都以农历三月初三为节日,部分布依族则以农历三月第一个寅日为节日,称“三月虎”。(2)民族性。凡是布依族村寨都过“三月三”,“三月三”传统节日伴随着布依族人民的生活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沿袭下来,代代相传,带有布依族特定社会经济形态的烙印,渗透到布依族人民生活习俗和意识之中,充分展示了布依族生产、生活、饮食、服饰、婚姻、信仰等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具有很强的民族性。(3)群众娱乐性。“三月三”是布依族全民族性的节日,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基础。过“三月三”小孩玩耍放风筝;“浪哨”对歌是布依族青年男女自己恋爱择婚求偶的一种方式,具有鲜明的社交娱乐性;中老年人扫寨祭山,是全民参与的节日。(4)农事祭祀性。节日中的扫寨、祭山皆与农业生产有关,通过扫寨驱邪消灾、祭山求雨、上山“躲虫”祈福等活动,实现平安、丰收的美好愿望。(5)约束性。“议郎规”是一个没有文字记载而是口头规定的行为规范,也是道德准则,全村男女老少皆受“议郎规”约束。

3.2 重要价值

(1)历史价值。 “三月三”反映出布依族历史发展的轨迹,是布依族传统节日文化的活态再现,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2)民俗学价值。“三月三”集布依族风俗、民间歌舞、民间工艺于一体,是布依族生产、生活、饮食、服饰、家庭婚姻、等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综合表现,是了解布依族风情习俗的重要窗口。其中的扫寨、祭山、躲虫的过程庄重神秘,是布依族风俗的一个缩影,体现着布依族的伦理道德和文化观念,对研究民俗学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3)文化价值。“三月三”节日的礼仪交往,“议郎古规”等是维系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重要纽带和桥梁。草龙,作为布依族民族图腾,舞龙能激发民族意志,是布依族生生不息的动力。祭祀山神活动,不分姓氏,不论亲疏远近,只要是同一村寨就是一个团结的族群,共同享有一个山神的观念,增进社会和谐。

4 结语

“三月三”节日传承着布依族的习俗和文化,反映了远古时期布依族先民质朴的人与自然的观念,从而形成了一种集宗教、生产、娱乐为一体的节日文化现象。

参考文献

布依族的传统节日范文2

关键词: 布依族; 抵杠; 保护; 发展

中图分类号: G85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02-0085-02

前言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拥有丰富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中国传统体育文化源远流长,是世界体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来源于生活,扎根于群众,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它们不仅是国家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至今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一带的布依族抵杠运动就是其中之一。

1 布依族抵杠的历史渊源及演变进程

布依族的抵杠竞技活动由来已久,由于布依民族只有语言没有文字,我们已无法考证它始于何年。关于布依族抵杠的起源,当地老百姓传说:古时候,每逢有老人过逝,全村男女青年都要帮忙料理后事。一次,一个力大且善于竞技的人(抵扛竞技创始人)对大伙说:“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说罢,便拿起碗口粗约一米长的木棍,自己挑一端,另一端指向众人说:“谁能与我比试乎?”这时便有不服的人上前拿起另一端,在众人的加油声中,两人相互推抵,一决胜负。这样,最初的布依族抵杠竞技便产生了,后历经数代人的传承,抵杠技艺日益演变发展和丰富。

清朝末年,当地布依族首领柏登扬为了族人能更好适应艰辛的生存环境,增强族人的体质,招贤纳士,便在黄腊(今西秀区黄腊乡)一带组织开展赛马、抱石、射箭、抵杠等一系列竞技活动。“抵杠”项目便从此发扬光大,并沿袭至今。五、六十年以前,现在的布依族抵杠竞技表演在贵州中部的平坝县羊昌乡本寨村、蒙古村、深冲村等村及其周围布依族聚居的村寨一度盛行。如今,布依族抵杠的比赛主要在本寨村举行。

2 布依族抵杠的形式和内容

抵扛竞技最初较少受时间、地点、器材的限制,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后来由于取胜方能获得一定的奖品或资金,并赢得众人的敬仰,特别是年青女子的青睐,人们逐渐将对抵杠胜利者的敬仰演化为对抵杠竞技的敬仰。因此,抵杠竞技只在丧葬、婚庆、节日或各种集会时进行。

布依族抵杠是一项两人对抗性活动,两人各把持木棒一端,巧力加实力,斗智斗勇,一决胜负。抵杠运动讲究巧劲,参赛者不仅需要臂力、腕力、腰劲,还讲求桩功。在抵杠比赛开始前,先由寨老将比赛用的杠“请出”放置于寨前土地庙进行祭祀,以乞求神灵保佑寨邻平安,五谷丰收。祭祀完毕后,由寨老将杠取下,交给参赛选手。比赛在直径为3.2米和6.4米的两个同心圆内进行[1]。比赛开始时,比赛双方蹲在小圆内,双手把持木棒,并将木棒两端各自夹在右臂腋下。在规定时间内,采用抵、挑、摆、推、压等方式,迫使对方退出大圆或者倒地为胜。比赛一般采用三局两胜制。参赛者只能采用蹲姿,不可站立,也不可将木棒脱离右臂腋下,否则被视为犯规[2]。比赛采用计分制,使对手臀部着地1分,单肩着地1分,双肩着地2分,单手着地1分,双手着地2分,将对手挑出大圆10分。比赛结束后,谁的分数高就获胜,胜者由寨老亲自颁奖。胜者是力的象征,是姑娘崇拜追求的偶像,也在村寨中享有崇高的声誉。比赛结束后,寨老将木棒收藏保管,下次要用时再将木棒“请出”。

3 布依族抵杠的主要特点

3.1布依族抵杠简单易行

举办布依族抵杠比赛,对场地、器材要求不高,可随时随地进行。在场院田坝中、平坦的野地都可以进行;比赛用的器械更是简单,有一根长约1.6米的木棒就可以开展。简单易行,加上吸引人的表演和简单的计分方式,使其十分便于推广。

3.2布依族抵杠对抗性强,损伤率低

在抵杠比赛中,参赛双方都没有身体接触,只是将木棒夹在右臂腋下,在规定时间内,用抵、挑、摆、推、压等方式,迫使对方退出大圆或者倒地即可获分,虽然有很强的对抗性,但运动的损伤率非常低。

3.3布依族抵杠既有民俗性,又具有娱乐性

布依族抵杠是布依族传统社会交往的重要方式,蕴涵着丰富的布依族民风民俗和生活习惯。抵杠比赛每次进行前都要寨老组织祭祀,以祈求神灵保佑寨邻平安,五谷丰收。参加抵杠运动的青年男性还可通过竞赛展示自己的力量,以获得异性的追慕。每年的布依族传统节日“六月六”和元宵节,热情好客的布依人会用对唱山歌、喝米酒、抵杠表演等独具特色的布依习俗来接待远方的客人,让客人从这些民俗活动中获得快乐。

4 布依族抵杠面临的困境

4.1生活方式的转变给布依族抵杠的发展带来巨大挑战

布依族抵杠与传统的布依族农耕文化息息相关。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人口逐步减少,特别是年轻人大量外出务工、求学。同时,随着现代文明影响的逐渐深入,人们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娱乐形式逐渐增多,青年男女的交往方式也逐渐增多,布依族抵杠赖以生存、发展的社会基础和文化生态发生了变革。由于受现代文化的影响,外来节日的冲击,审美观赏需求的提高,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民族传统习俗越来越缺乏对年轻人的吸引力,以致如今很少有人知道抵杠竞技表演的来历和意义,布依族抵杠运动传承和发展形势十分严峻。

4.2现代体育的强烈冲击,布依族抵杠逐渐被边缘化

现代体育不仅形成了系统的理论,而且可以充分利用电视、电脑等高科技媒体,能够让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进而走上了体育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多元发展之路,并且潜力巨大,充满了勃勃生机。同时,学校体育教育的普及使得现代流行的体育项目,如体操、篮球、乒乓球等广泛进入城乡中小学校,在年轻人中占有绝对主导的地位。这些使得布依族抵杠逐渐边缘化,参加的人越来越少,缺乏进一步发展的群众基础。

4.3组织管理机构机制建设滞后,制约了布依族抵杠的发展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不仅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还是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面发展我国的大众体育的有益补充。目前,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的组织、管理机构和机制建设比较滞后,加之民族地区大都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在经费投入不足,在人才后继乏人,难以对民族传统体育进行深入的研究、保护和开发,致使许多民族体育运动如今成为濒危的文化遗产。现在布依族抵杠竞技表演也只是在本寨村“六月六”节日中作为一个活动项目进行表演,且在竞技激烈程度和表演吸引力已大不如前。

5 布依族抵杠的传承与发展对策

5.1加强调查研究和保护传承

由于布依族抵杠运动的濒危性,其保护传承十分紧迫。体育、文化部门应将布依族抵杠作为重要的民族传统体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抓紧对布依族抵杠传承人进行走访,用文字、照片、影像等方法将抵杠的文化内涵和竞技形式进行科学记录,整理存档,以便研究、保护和传承。加强对现有传承人调查和保护,进一步培养新的传承人。可采取现场培训、比赛培训的方式培养传承人和爱好者。

5.2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构

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分管,群众参与,社会联动”的模式,力促抵杠运动的传承和发展。体育、文化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布依族抵杠运动的保护和发展工作。体育部门可结合大众体育、全民健身和社区体育发展,将布依族抵杠纳入工作规划,并在经费、人才培训上给予适当扶持。文化部门应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抵杠运动申报为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方法进行保护传承。当地政府、村支两委也可采取建立“抵杠文体协会”,组建“抵杠表演队”等组织,在村寨内部、村寨之间组织开展“布依族抵杠比赛”,大力倡导抵杠运动的开展。相关体育民间组织、体育协会也应给予布依族抵杠积极的关注。

5.3完善比赛规则,增强布依族抵杠竞技性和观赏性

相关民族体育研究专家应加强布依族抵杠运动的研究,进一步对比赛内容、判分形式、比赛规则进行完善。如祭祀仪式的丰富、比赛场地的规范、比赛服饰的要求、选手年龄的分段、选手重量的分级、选手性别的分类、比赛裁判的要求等均应进行完善,以提高布依族抵杠运动的竞技性和观赏性,便于普及推广。

5.4开展布依族抵杠进校园活动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依托学校得以普及,依托学校得以弘扬。充分发挥学校载体之优势,可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为中华民族振兴、为人类文明做出更大贡献”[3]。中小学校除了教书育人之外,还应肩负起保护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重任。建议首先在布依族抵杠传播流行地区的中小学,结合学校体育,开设布依族抵杠教学。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教学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传统体育进校园不仅能健全中小学生体魄,还能提高中小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兴趣,从而在根本上解决新形势下布依族抵杠的传承难题,提高布依族同胞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

5.5结合旅游经济,开依族抵杠旅游项目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文化发展迅速,旅游消费正在发生一些新的变化。人们在旅游活动中求新、求乐、求知、求动、求奇的心理日趋发展,人们要求在旅游业中提供更丰富的精神产品和娱乐产品[4]。因此,应结合文化旅游、民族旅游、乡村旅游、观光旅游和休闲旅游,增加布依族抵杠表演,并可以对有兴趣且想学习的游客进行抵杠技巧的讲解与教学,让游客参与抵杠表演。当地农民则可以在表演、教授的过程中获得相应的报酬,从而提高村民保护传承民族体育的积极性,丰富旅游体验和推动地区的经济发展。

6 结语

布依族抵杠竞技表演是一项独特的民间体育竞技活动,它依托自己独有的文化内涵和比赛形式,表达了布依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热爱,体现了布依族人民的自信、无畏、勇敢的秉性。抵杠竞技表演的举办对布依族的服饰、语言、民俗文化的传承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增强民族团结和联系布依族人民之间,布依族与其它民族之间的情感纽带。保护和发展布依族抵杠传统体育,对带动和促进布依族地区民间传统体育的保护与发展、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布依族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布依族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均具有重要而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安顺市西秀区黄腊民族中学;布依族传统体育项目抵杠产生与发展的研究[M].贵州民族出版社.

[2] 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荟萃[M].贵州出版集团:贵州人民出版社.

布依族的传统节日范文3

【关键词】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布依族

民族文化是各民族在漫长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的自己独有的文化形态,是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部分。它对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当今时代,也是旅游发展所依托的重要文化资源。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位于贵州省西南部,地处黔滇桂三省(区)结合部,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情。民族众多,尤以布依族为重。布依族文化是由诸多文化要素构成的有机统一体,该民族的音乐、舞蹈、节日、风俗、民居、婚俗、服饰等文化旅游资源都具有原生性和唯一性的特点,是其文化旅游资源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点保护和开发的对象。布依族的“八音坐唱”、布依铜鼓十二则、查白歌节、土法造纸、布依戏等均被列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博弈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发展旅游业对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所起到的先导作用。为此,民族地区也在积极挖掘民族文化的旅游价值发展民族旅游,但是效果不尽人意。以黔西南州为例,对布依族文化的旅游价值认识不够,片面强调旅游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旅游对民族文化的冲击,导致布依族文化的失真或失落。如兴义等地区已几乎不见身着民族服饰的人,民族语言进一步消失,布依族文化面临着严重的冲击,正逐渐走向消亡。但是,我们并不能因噎废食,打着保护民族文化的旗号来限制民族文化旅游的发展。民族文化价值是在开发、保护、传播及其与主流文化交融的辩证过程中得到体现的。因此,对黔西南布依族文化资源必须既开发利用又充分保护。保护不是冻结,不是封闭性的与世隔绝、与时代隔绝,这与社会发展主流相违背,不符合民族文化发展的基本趋势。当然,我们在开发利用黔西南布依族文化时,要防止民族文化舞台艺术化、程序化,甚至庸俗化、商品化,对民族文化进行掠夺性开发。我们应该充分尊重本民族对如何继承发展自己文化传统的意愿,让民族自己决定文化保护、传习和发展的路该怎么走。

二、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保护

1.注重对民族原生态的保护

游客到民族地区的旅游动机就是领略浓郁的民族风情,感受原生态的文化。对此,应该划定区域范围,对民族风情浓郁的地区,应该放缓其城市化的进程,完全按照原生态的民族文化让其生长和发展。保护区域村寨的生产劳动、婚丧娶嫁、待客接物、节日庆典、语言、服饰、文化、娱乐等生活习俗都应承传远古时期的形式,保留其传统而浪漫、古朴而纯真的风格。这些区域的文化保护是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发展的来源和补充,要始终保持真实性。

2.培养族群保护本民族文化的意识

族群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和自我保护是民族文化得以历久弥新的重要因素,因此,黔西南布依族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决不仅仅是政府、旅游部门的事,而应该成为全社会都关心的工作,必须培养当地人民群众保护布依族文化的自觉意识。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宣传工作,最重要的是要落实旅游收益的合理分配,保护当地族群的利益,使当地族群从布依族文化旅游开发中得到切实的经济利益,并成为布依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主人而非旁观者或受害者。

三、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

1.将民族文化与自然风景相结合

黔西南布依族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如著名的“马岭河峡谷”、“盘江大峡谷”等等。这些自然景观风景独特,国内罕见。自然山水只有与所在地的民族文化结合,才能彰显山水的灵性。遗憾的是,黔西南优美的自然风景没有能够同当地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结合起来。因此,布依族文化的旅游开发中,应当思考如何使布依族文化与当地的自然风景结合起来,用文化去包装这些自然景观,使这些景观鲜活起来。这样可以给人们营造一种独特的民族文化氛围,增强旅游的体验性。

2.避免民族文化的商品化、庸俗化

旅游开发中,以现代艺术形式包装民族文化,将其舞台艺术化、程序化,已屡见不鲜。其致命弱点就是使民族文化失去了原有文化的精华成分而日益商品化。另一方面,为了迎合某些旅游者对民族文化中某些落后的、不健康东西的需要,不良旅游开发商开发此类旅游项目,使民族旅游出现导致民族文化庸俗化的现象。这样的开发只能短暂获得眼前利益,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最真实自然的民族文化才是持续发展的途径。另外,在开发黔西南布依族文化资源时,应该正确地去表现民族风情中真善美的一面。

3.将民族文化融入到旅游活动中

在黔西南布依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中,应该注意从看似平凡的日常生产、生活以及风俗习惯中,挖掘黔西南布依族文化的内涵,融于旅游者的吃、住、行、娱、购、游的旅游活动环节中。作为旅游产品,黔西南布依族文化还需要一定的设计、包装,进行一系列的精细化的运作。要使旅游者感受到异域风情,体验到民族特色,在旅游产品开发中应注重旅游者对黔西南布依族文化的体验过程。

4.建立民族文化村

民族文化村既是一个旅游景点,也是一个民族的文化微缩景观。民族文化村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实地展示型和异地集锦型。实地展示型就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选择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村寨加以保护,展现其民族活生生的现实生活状况,是一座立体的民族村寨博物馆,其最大特点是将民族文化保护在其原生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真实自然。黔西南布依族地区适合建设实地展示型的民族文化村。在民族文化村建设过程中,应当把整个村寨作为一个旅游产品来开发,既要注重民居、服饰、饮食、建筑、传统工艺品等物化形态的民俗,也要注重生产过程、人生礼俗、岁时节日、宗教、歌舞等非物化的民俗。

黔西南布依族民族文化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积淀下来的,是黔西南地区的宝贵财富和重要的旅游资源。做好对黔西南布依族地区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开发,不仅会带动黔西南地区经济发展,而且还可以促进黔西南布依族文化的交流和传播,维护文化的多样性。

参考文献:

[1]潘盛之.旅游民族学.贵州民族出版社,1997

[2]马晓京.西部地区民族旅游开发与民族文化保护.旅游学刊,2000.5

[3]钟敬文.没有文化认同,西部如何大开发[J].民族团结,2000,4

[4]杨昌儒.浅论布依族文化的旅游开发.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

[5]王婵娟.民族旅游村寨旅游管理模式研究.贵州民族大学,2012

布依族的传统节日范文4

论文关键词 布依族 习惯法 变迁

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是各民族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对少数民族的生存和繁衍,维护民族整体利益,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调解社会矛盾,巩固民族团结,都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现今学界对贵州布依族研究较多,本文以云南布依族为研究对象,展示云南地区布依族习惯法的传承与变迁。罗平县是云南省布依族的主要聚居区,占全省布依族人口总数的70%以上,属境内世居民族之一。

一、罗平布依族习惯法的变迁

(一)祭祀习俗的变迁

布依族是一个崇拜神灵的民族,有山神、水神、寨神等,每一个神都有固定的祭祀日期,通过祭祀神灵祈求风调雨顺、生活平安、消灾免难。

1.祭“老人房”。祭“老人房”是布依族心中最为神圣的活动,这期间停止生产劳动,就连砍柴不被允许,女性被严格的排除在祭祀活动之外。祭祀的前后三天,通往村子的路口会被堵住,外地人不准入内,对于擅闯的外地人,村里也会有严格的处罚制度。根据《罗平布依族实录》记载:“民国十八年(1929年),有宣威来的商人在祭“老人房”期间路过新寨,对劝阻的人出言不逊,寨内立刻涌出十多人将他困住,后寨主惩罚他3.6银元,买了一只鸡、一头猪重献,并罚他修了一里多的路。”

解放后,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发开放程度的日益提高,祭“老人房”也悄然发生着变化,例如在2010年的村规民约中,上述外籍人进村被罚款一条已经被取消。祭“老人房”在布依族中已延续了数百年,尽管各地祭祀风俗略有不同,在历史的演变中略有改变,但其提倡尊老的核心精髓却没用改变。祭“老人房”在布依族心中已不仅是一个习俗,它让人们发自内心的遵守这种数百年来延续下来的规则,规范着村里的行为和秩序。

2.祭山与祭水。布依族古代的自然崇拜中,尤其崇拜山神,祭祀活动极为频繁。根据《罗平布依族实录》记载:“沙德村,祭山神土地真官,献牲红公鸡;祭大山神,献牲猪和红公鸡;长底木格新寨一带,民国初年每年四月初属猴日祭大山神,木格总伙头所属的寨子都要参加。”现在,每年祭山时,全村男人几乎都要参加,祭山活动充分体现了少数民族对神灵的敬重。

另外有祭水神、五谷和冰雹。祭水神也在每年的三月三,持续三天,在布依族中有“三月三,大人祭山,小孩玩水”之说,龙潭为祭祀地点。祭祀期间摩公召集寨民,教育全寨群众保护森林、神山、龙潭树木、道路,告诫人人遵守寨规。

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布依族的祭祀文化呈现出两个极端化的发展:一是彻底汉化,在靠近城镇的村寨,整个村子看不出一点布依族的痕迹;二是习俗经济化,在布依族聚居区,每年三月三布依族依然会举行盛大的仪式,不过这更像是吸引游人的表演,对外宣传中被称为“布依族三月三泼水节”,它已逐步发展成旅游项目来吸引游客发展本地经济。更让人担忧的是,以经济收入为重点的文化发展模式,让小孩在这天只知道玩水不知道祭祀。神灵信仰在一定程度上对少数民族的社会秩序起到了维护稳定和和谐的作用,一旦信仰灭失,必定会引起秩序的波动。这充分反映了在少数民族社会转型期经济发展和文化保存之间的矛盾,怎样在冲突中寻求发展,是少数民族习惯法所面临的共同难题。

(二)婚丧习俗的变迁

根据康熙《罗平州风俗志》记载:“沙人(布依族旧称),喜楼居,务耕织,婦人短衣长裙,男子首裹青帨,器用木,婚丧以牛为礼,死用薄棺葬,女媳盛装罗立,曰站场。毕弃于野,焚而掩之,病不医药,惟事卜鬼,占决吉凶另有卦书。”现今布依族婚嫁和丧葬习俗均有较多的变化。

1.婚嫁习俗。历史上布依族婚姻大事均有父母做主,还有姑舅间亲上加亲和兄弟中的转房习俗,女方在出嫁后还有“不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在娘家住上几年,只有农忙或年节时才回夫家,另外严格遵循着同姓同宗不婚且一般不与外族通婚,那个年代除非家里阶级成分不好娶不到或嫁不了,才会选择外族人。

现今布依族青年大多以自由恋爱为主,但对婚姻缔结程序的认识上,仍没有重视“结婚登记”,很大一部分村民认为只要办酒就是结婚,许多村民办结婚证是为了给小孩办出生证的需要。这说明,几千年来遵循的习俗比一张结婚证更能肯定两人的婚姻关系,法律程序在民间乡土社会的运行仍然显得比较薄弱,法律的公信力依然有待提高。

2.丧葬习俗。罗平布依族重视丧葬,用棺土葬,丧葬有非常严格的程序和仪式。死者死后有“押三、押五、押七”的说法,即在家停放三天、五天、七天。丧礼遵循“后家(死者子女的舅舅家)为大”原则,在仪式中,后家要安排在最显赫的位置。

出殡的头一天,举行悬百仪式,“小后家(儿媳妇娘家人)”买红衣服来换这边的“白衣(就是孝服)”,有的家庭“小后家”有二三十家,没有那么多“白衣”,就演变成换“白帕子”,一般以“白帕子”的多少来论后家的强弱。第二天早上,后家要拿羊、鸡、酒来献,姑爷必须拿活羊。第三天早上要吃醋,因为父母养育子女很辛苦,后辈吃醋来报效,由于醋很难吃,寓意让后辈们尝尝苦味,而且从老人故去后,主人家须忌荤三至五日,忌荤期满,请摩公唱过《开荤调》后,方能吃荤。

毕摩从入棺的时候就要参与,入棺唱《入棺调》,立幡唱《立幡调》,后辈敬献斋饭献汤要唱《献斋饭》《献汤调》,致哀要唱《哭诉调》、《追叙调》,发丧前要唱《开路歌》。第二天抬下葬的时候念《下葬调》,第一个清明节念《祭坟调》。

罗平布依族的丧葬习俗是本地布依族保留得最好的一张“身份名片”,从死者故去到入土为安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程序和隆重的仪式,这种仪式没有被汉族文化过多侵入,也没有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而是在时间的洗礼中越发发挥着它的光辉。

(三)宗教习俗的变迁

“摩教”是布依族的本土宗教,它在原始自然神灵崇拜的基础上形成,以祖先、自然、鬼神崇拜为核心,以解脱痛苦和引导亡灵进入极乐世界为宗旨。现今大部分本土村民依然信赖“摩教”,只是这种信赖的方式不再是系统的宗教崇拜,而是相信其中的灵魂不灭、神明庇佑的思想,这种思想以毕摩祭祀或看病的形式体现出来。

毕摩为人看病的方法一般为三种:一是将鸡蛋打在碗里看流动的方向,泡泡出在不同的方位说明不同的病;二是瞧日子、推理,不同的日子都有不同的鬼,比如初一是家亲鬼,是去世的祖辈回来折磨活着的人,化解方法是供饭和给死人烧些衣服,边烧边念经文,初二的是土地鬼……以此类推,生病那天是什么日子就是哪种鬼缠身,再按照相应的方法化解;三是用鸡卦,取来鸡的大腿骨和小竹签,查看鸡骨上的小孔,在小孔中插上竹签,得出卦象,不同的卦象说明不同的情况。

毕摩行医不仅有群众基础而且经过数百年的传承,也形成了一套规范的伦理体系。在布依族村民眼中,毕摩利用摩经看病,不是巫术,而是科学未解之谜。村民对摩公的信赖主要基于三点:一是祖辈留传下来的传统;二是摩公一般是村里德高望重或知识较丰富的人,大家一般很尊敬信任;三是有些疾病好多人在大医院治了几次都治不好,回来请摩公做做就好了。

即便如此,摩经或“摩教”的传承依然遇到了极大的困境。第一,对于治愈灵魂出窍这类疾病,在外人看来依然是封建迷信,是被正统的科学所排斥的,随着科普工作的进一步深入,特别是随着外出受现代教育的年青人越来越多,这类说不出科学依据的“封建迷信”必然会失去其生存的土壤。第二,从法律层面分析,摩公从事医疗活动,属于非法行医,法律的强制性不会给摩公太多的发展空间,因此摩公的职业性质正在逐步改变,要么变为中医,要么沦为算命先生。

二、罗平布依族习惯法的发展

习惯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国家法的强势实施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也是不可阻挡的,两者在同一时空范围内共同进行,必然会产生矛盾,因此习惯法只有在变通中才能寻求发展。

(一)随时代共同进步

布依族社会对自然的崇拜,源于旧时生产力低下,村民们通过拜山祭水,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现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种植技术的不断提高和新机器的发明与运用,农民对“天”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这将直接导致新生的一代对“天神”的敬畏感大打折扣,特别是越来越多的青年外出打工求学,受到“无神论”的熏陶与洗礼,更加降低了对民族传统神灵的崇敬感。现在的“祭山”“祭水”仪式与其说是对神灵的崇拜,不如说是对祖辈们留下传统的怀念,程序虽然都一样,但却是形同而神异。仪式的过程依然严肃,只是以前这份严肃已不再是来源于对神灵的敬畏。当地人提到祭祀活动时,更多是讲祭祀后男人们怎么一起打牌吃肉的欢乐场景,因为这天不允许劳作,或许他们已经把祭祀当做假期。也许有一天,布依族人将祭祀活动变成放假活动或者旅游项目时,我们不应该感到意外,因为这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与国家法软硬兼施的对抗

1.“软”性并存。民族习惯法作为民间法的一种形式,弥补了国家法律在某些规定过于抽象、过于原则之不足,这种习惯法并不与国家法发生冲突并能与之并存,我将之称为“软”性并存。

正因为国家法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因此习惯法在婚丧习俗方面依然有强劲的生命力和发展空间,另外习惯法的运用不仅节约了诉讼费用,还能迅速的调解社会矛盾,有利于本民族成员间的团结。

对于法律的授权性规范,习惯法也有存在的空间。例如:法律规定男女平等,且子女在继承上享有相同的权利,但在布依族社会中,女儿是绝对没有继承权,这种与国家法截然相反的规定并没有引起布依族社会的不满,习惯法成功的在冲突中生存。

布依族的传统节日范文5

【关键词】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本土文化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14)03-0051-03

【作者简介】张莉,(1973-),女,安徽固镇人,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访问学者,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管理科学系副教授。

教育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并且受制于整个文化传统的。迄今为止, 还没有超越国家和民族的学前教育学, 也没有普适性的学前教育学,不管哪个国家的幼儿教育都是建立在其特定的文化土壤之上的。因此,进行民族化和本土化的教育研究是建构具有中国文化特色学前教育的根本路径。为此,笔者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学前教育进行了相应的调查与研究。

一、本土文化及其教育价值

贵州黔南地区民族众多,以布依族、苗族、水族为主,聚居着30多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54%,居住在州境内的水族占全国水族人口的60%以上。黔南各少数民族能歌善舞,民族风情古朴典雅,婚嫁丧葬习俗各具特色,民族文化多姿多彩。这里有苗族的语言、服饰、芦笙舞,有布依族的山歌、铜鼓、蜡染,还有水族被誉为古文字“活化石”的水书和剪纸等。当地的民族文化产生于少数民族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发展于他们与自然、与社会探索的历史进程中,其价值不仅是过去的,而且是现在的,更是未来的。在本研究中,本土文化是指贵州黔南地区布依族、苗族、水族的文化。

我们知道,民族地区的幼儿学习主流文化是必要的,吸收并利用他族文化是民族进步的必由之路。然而,只有继承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幼儿教育才是具有生命力和前途的。本土文化中蕴藏的智慧,不仅对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价值,而且为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对于生活在民族地区的幼儿来说,在启蒙教育中融入本土民族文化,这种文化教育将会影响他们成年期文化观念的生长与建构,为其独特的民族意识与民族情感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民族地区的学前教育应承担起整合本土文化与教育的任务,让幼儿逐渐意识到世界上还有许多不同的民族和国家,培养幼儿愿意了解不同民族文化的态度,让他们学会和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相处,以宽阔的视野认识自己的民族和别的民族,获得人类文化具有多样性和差异性的体验,树立对不同民族理解、尊重、平等的态度。

二、民族地区学前教育中本土文化的缺失

民族地区的幼儿教育主要有两种形态,一种是伴随民族发展自然形成的随境式教育,另一种是以幼儿园为主的专业化教育。长期以来,黔南地区的儿童主要是在家庭和社区中感受民族文化的熏陶,在各种节日、盛典中体验和领悟着本民族的文化精髓。这是一种传统的、不分时间和空间,渗透于儿童日常生活之中的随境式教育。然而,当前年轻一代的父母对本民族文化传统了解甚少,在认识上存在偏见,无法在家庭生活中有意识地传授本民族的文化传统,致使当地幼儿无法通过家庭教育充分接触并正确认识自己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此外,当地幼儿园的活动内容大多依据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统编教材,反映的多是汉族城市文化生活,当地民族文化中的许多成分无法在教学中得到体现。而且,不少教师对民族文化教育的理解也仅局限于少数民族的歌舞和服饰。

虽然幼儿学习主流文化是必要的,但融入主流文化和保存民族传统文化不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关系。当前无论是民族地区幼儿园还是家长,在教育内容与方式上未能体现本民族的文化特色,致使幼儿缺乏接触和了解传统民族文化的机会。更为严重的是,在当下主流文化冲击下,民族地区学前教育迷失了前行的方向,脱离了当地民族文化与民族生活的现实,处境堪忧。

三、民族地区学前教育与本土文化整合的路径

创设文化环境、开展各类活动、进行家园社区协作是世界各国对学前幼儿进行多元文化教育的主要经验,值得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机构借鉴。

(一)利用本土文化资源创设幼儿园环境

《全球幼儿教育大纲――21世纪国际幼儿教育研讨会文件》指出:“应为不同种族、性别、民族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多样的学习环境,这个环境应反映当地儿童及家庭的文化背景和传统。”因此,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机构在创设环境时,应注意从教育对象出发,将本土文化的教育因子融入其中。环境应渗透于活动,突出文化底蕴和理念,表现文化内涵的独特性。教师在布置环境时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挖掘和筛选适合幼儿的民族文化内容,创造出富有本地民族文化气息的教育环境。如,幼儿园的墙面环境可反映布依族、苗族、水族人民的劳动、生活、节日场景;走廊、活动室可采用图片和实物结合的方式展示各民族的乐器、服饰、建筑等;可以创设布依族、苗族或水族体验区,让幼儿在体验活动中了解当地少数民族。让幼儿坐在“苗族村寨”里品尝各种苗族传统食物,或围成圆圈一起跳起芦笙舞……让幼儿通过亲身体验感受苗族的礼仪风俗、生活风俗和娱乐风俗。此外,在活动开始前,教师应丰富幼儿的经验,让幼儿对民族文化活动有所认识和感知,并与他们一起创设环境,支持幼儿的想法和做法。

(二)本土文化与各领域教育活动的整合

布依族、苗族、水族文化各具鲜明的艺术特色,突出表现在服饰、音乐、舞蹈、建筑等方面。如,色彩斑斓、绚丽多姿的苗族服饰被称为“中国苗族服饰的画廊”,承载着苗族人民的审美意识,可成为幼儿园艺术活动的重要素材。苗族的饮食习俗不仅反映出他们浓厚的家族、亲族观念,还反映出对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视和尊老爱幼的道德观念,以及对祖先的尊敬和崇拜。深入挖掘这些资源对幼儿的社会化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可将其作为幼儿园社会领域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布依族、苗族文化都有很多广为流传的儿歌、谚语及故事,如苗族芦笙的故事、布依族铜鼓的故事、水族卯节起源的神话故事等,它们既贴近儿童生活的世界,又充满生活的情趣,经过改编可成为幼儿园语言活动的内容。当地传统的民族活动中有一些适合儿童的体育活动,像丢花包、打陀螺、踢毽子、扳手劲等,对幼儿的健康和身体发展有促进作用,可与幼儿园健康领域内容相结合。在开展民族文化教育活动中,“各领域的内容应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三)幼儿园与社区、家庭结合开展民族文化活动

民族文化若要长久发展,需要文化的继承者一代代的传承,一个传统的“根”若要持久的保存,需要通过家庭、社区把这种“根”的触须渗透到一代代人的血脉中。因此,对民族地区的学前儿童而言,民族文化教育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参与,相互合作,共同负责。

1. 走出去,参观体验

社区中蕴藏着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对这些资源的合理利用,能够拓宽儿童学习的空间,提高教育的效果。由于当地各民族在不同时间有自己的“本主节”,形成了“佳节月月有”的祥和氛围。每逢佳节,不同民族的男女老少穿上本民族的节日盛装,载歌载舞,共庆佳节。民族舞蹈、民歌对唱、传统乐器、民族服饰为民族节日增添了光彩。教师可利用当地具有民族特色的生活环境开展教学活动,如,组织幼儿过水族的端节,布依族、苗族的“三月三”“四月八”等,带领幼儿参观水书博物馆、苗族服饰博物馆和具有民族风格的建筑等。通过这些活动,既可使幼儿感知当地民族风俗,又能让他们体验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培养他们相互理解、尊重、平等的态度。

2. 请进来,分享体验

家长、社区人员是教师进行民族文化教育的重要合作伙伴,应适时地把他们请进幼儿园和幼儿一起活动,请他们分享经历和体验。为了充分发挥社区资源在培养儿童民族文化意识中的作用,幼儿园可以请当地苗族、布依族歌手用民族语言教孩子们唱歌,为音乐活动注入民族文化元素。请当地刺绣和剪纸能手入园,教孩子们苗族的刺绣、水族的剪纸等,这样既丰富了民族文化教育的途径,又加深了幼儿的民族文化体验。教师还可利用家长资源,请有特长的家长进入幼儿园向幼儿展示民族技艺,请有职业条件的家长为幼儿介绍当地的民族文化,请爷爷、奶奶给幼儿讲述当地的民间传说,和幼儿一起制作当地的民族传统食物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民族文化教育活动,既能增加幼儿对民族文化的兴趣及全面体验,又能使家园共育的效果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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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依族的传统节日范文6

布依族是中国民族大家庭中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他们主要分布在贵州、云南、四川等省,总人口约2545059人,其中以贵州的布依族人口最多,占全国布依族人口的97%。据《布依族简史》载,布依源于“骆越”,属“百越”的一支。布依族曾被称为“越”,“俚”,“仲家”,“夷家”等。在解放以后,于1953年11月3日正式认定为“布依族”。

秦、汉时代的布依族地区,已经产生世袭的王或侯。西汉以后,布依族地区和中原地区的接触逐渐增多。随着秦汉封建势力的深入,客观上促进了布依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唐代,中原王朝在布依族地区设置一些羁縻州县,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为刺史,世袭其地。五代时,增设了“八蕃”土司。明代的土司制度趋于完备,一直到清雍正年间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以后,统治布依族地区达一千多年的羁縻制度和土司制度,才逐步结束。元、明、清土司制度统治的时候,布依族地区社会形态,基本上仍停留在封建领主经济阶段。土司、土官占有领地内的全部土地,并不完全占有依附的土民(农民、农奴)。大约到明末清初的时候,布依族地区的社会生产又有了新的发展。

布依族地区风光秀丽、景色宜人。他们几个户、上百户聚居一起,村寨依山傍水,寨前田畴纵横、河溪环绕。这里有被誉为“高原明珠”的花溪、驰名中外的黄果树大瀑布、安顺“龙宫”、兴义“马岭峡谷”、荔波“小七孔、章江大峡谷”、镇宁的“犀牛洞”、清镇的“红枫湖、百花湖”、普定的“夜郎湖”、安龙的“招提”等等。这些名胜古迹以及浓郁的民族风情,已成为中外友人和旅游者考察观光的胜地。

布依族地区属中、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基本特点是热量充足,雨量充沛,雨热同季,终年温暖湿润,“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增温度为16~C,年降雨量在1000―1400毫米之间。无霜期270―350天,适宜各种农作物生长。布依族居住的河谷、坝子土地肥沃,气温及水利条件好。他们自古以来都以经营水稻为主,粮食作物主要有水稻、玉米、小麦,其次为旱稻、小米、高梁、红稗、荞麦、薯类、豆类等。

布依族地区地下矿藏丰富,尤以煤矿、金矿、锑矿、磷矿著名。分布在黔南“瓮福磷矿区”的磷矿蕴藏量约8亿吨,品位在24―38%之间,居全国第一。

傣族

傣族人口约有1025402人,主要聚居在云南南部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西部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西南部的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这些地区的傣族人口占全省傣族总人口的60%以上。其余散居在澜沧江以东的景谷、景东、普洱等地,以西的凤庆、云县、临沧、双江、澜沧等县份;红河沿岸的新平、元江、元阳、红河、金平等县;金沙江畔的华坪、大姚、禄劝等地及与越南交界的马关县也有分布。

从地理位置上看,90%以上的傣族都分布在北纬25度以南,海拔500―1300米以内的低纬度低海拔的河谷平坝地区。境内江河纵横,山川秀丽,怒江、澜沧江、把边江、元江由北向南流经傣族地区,为热带、亚热带气候带类型,气候条件优越,年平均气温在21‘左右,终年无雪,轻霜期30余天,全年无四季之分,只有明显的干季和湿季。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1260―1965毫米,80%的雨量集中在5―10月,年蒸发量1409―1815毫米,雾日100余B,年日照时数为:1790―2340小时。在德宏州一带,由于低纬度高原地带太阳入射的高度角大,空气透明度好,是全国光照高质区。

傣族历史悠久,公元前1世纪汉文史籍就有关于傣族先民的记载。公元前109年,汉武帝设置益州郡,傣族地区属益州郡管辖。公元69年,傣族地区属永昌郡。至明清两代,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废除世袭土司,改由临时官员(即流官)经治的“改土归流”政策起,傣族地区渐归朝廷直接统治。民国时期在傣族地区成立了县,设置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