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职党员进社区总结范例6篇

无职党员进社区总结

无职党员进社区总结范文1

凡列入村(社区)干部管理范围的对象。即:在职在岗、领取固定工作报酬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文书(或副支书、副主任)、劳动保障专职协理员,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机关干部,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县镇培养的在合同期限内的村官大学生,以及其他专职村(社区)工作者。

(一)分岗位歇职

党(总)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出现以下情况时,可按程序对其进行歇职。

1、党(总)支部书记

一是不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二是没有定期主持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不讨论决定和组织实施本村(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是不加强班子建设,不有效协调村(社区)“两委”干部关系;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对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组长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不督促他们完成工作任务。

四是不抓好村(居)民委员会、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村(社区)群众组织建设,不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

五是不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落实“”、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是不领导本村(社区)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不抓好依法治村(社区)、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工作,不有效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2、村(居)委会主任

一是不组织村(居)民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是不能召集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不有效向党委、政府反映村(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三是不能有效办理本村(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不支持和组织村(居)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不能做好本村(社区)的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不依法管理本村(社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不能有效管理本村(社区)财务。

四是不抓好依法治村(社区)、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工作,不积极调解民事纠纷,不能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能有效协助开展打黑除恶工作,不能有效维护本村(社区)安全稳定。

五是不自觉接受村(社区)党(总)支部的领导,不积极把村(社区)党(总)支部的决议变为群众的实际行动。不积极维护班子团结,不能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其他村(社区)“两委”干部

村(社区)“两委”其他干部,在村(社区)党(总)支部的领导下,不能按照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分工完成分管工作任务。

(二)分类型歇职

纳入歇职对象管理的村(社区)干部出现以下行为时,可按程序对其进行歇职。

1、党的建设方面。搞“一言堂”或“小团伙拉帮结派”的具体人员;造成村班子不团结、工作不协调,凝聚力、战斗力不强,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或相互包庇的人员。不按组织程序办理,违反组织原则搞

非法串联、贿选的人员。2、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善于学习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不吃透政策,落实上级部署磨磨蹭蹭,甚至造成遗留问题的主要责任人;缺乏责任心和事业心,只求四平八稳当太平官的具体人员;连续三年在镇对村年终目标考核中均排最后一位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3、安全生产及社会稳定方面。不能有效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致使在本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工作中造成重大新闻影响事件,查有实据的责任人;组织或怂恿村民上访、闹事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4、重大事项办理方面。政令不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或重大事项工作安排的人员;对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工作安排敷衍塞责的有关人员。

5、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不遵守有关财经纪律,不及时公开村级账务,经过督促拒不整改的人员。村(社区)财务管理混乱,又不按上级要求整改的人员。

6、较大遗留问题解决方面。不吃透政策,胡干蛮干,未报经镇党委、政府同意,产生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新遗留问题的责任人;不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原有遗留问题,遇到问题绕道走,相互推诿,将经过努力就可以化解的矛盾上交的人员。

7、纪律作风方面。存在“慵懒散躲、浮拖软推”行为的人员;不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会议纪律,经教育没有明显转变的人员;不按镇党政办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会前不请假,会后不说明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经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督促仍不完成的人员;擅自调整村在镇财政领取固定工资报酬人员的主要责任人;工作中出现失误、失职、渎职、优亲厚友,造成较大影响的责任人;工作不在状态,方法粗暴或累计3次以上不假外出的人员,在群众中反映强烈,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人员;开展工作,办理事务,不按照镇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人员;重大问题不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的责任人。

8、存在其它较为严重的违规、违纪或违法等行为,镇党委会或党政办公会研究认为应给予歇职的人员。

(一)调查。发现问题后,镇党委派专人进行初步调查,形成书面调查材料。

(二)核实。调查情况基本属实后,镇党委委托镇纪委、目督办等有关部门再次进行核实,并形成核查材料。

(三)研究。镇党委根据调查和核实的情况,召开专题党委会或党政办公会研究是否进行歇职及研究决定被歇职的具体人员、具体时间等问题。如是由村(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村(社区)干部,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歇职的,由村(社区)支部提议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对歇职干部进行无记名表决,同意票过半数后给予歇职。被歇职村干部的歇职时间一般为1至3个月。

(四)实施。对被歇职对象的具体歇职情况进行全镇通报。歇职期间不得参与村(社区)工作,并停发相应报酬及补贴。受歇职的干部年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歇职期间的相关工作由镇党委按程序委派专人代管。

无职党员进社区总结范文2

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体现到社区党建工作中

社区党建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我们党执政能力的坚实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随着形势的发展,如何探索社区党建的新思路,使社区党组织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已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课题。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强化党的执政能力放在了重要议程上,这无疑对我们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作为基层党组织,我们挹江门街道工委近年来始终把社区党建工作作为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确立了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为目标,以创新工作机制为抓手,以改进组织形式、活动方式为动力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了社区党员和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20xx年在全市“三个率先”,即率先下派区管处级干部担任社区党总支书记、率先成立由社区单位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议事会、率先为每个社区配备由营团职担任的社区党建指导员;20xx年在全市“三个带头”,即带头成立社区党委、带头成立社区党员服务站、带头实行举牌认领扶贫帮困的做法得到了市、区领导和社会广泛认可,并在全区进行广泛推广,形成了“‘四联’带活社区党建议事会、‘四助’构建社区党员服务站、‘四强’夯实社区党建基础”的社区党建新格局,推动了社区建设全面发展。一、“四联”带活社区党建议事会早在20xx年7月份,我们就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在模范西路社区带头成立了社区党建议事会,这也是全市第一家由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对社区重大事项共同议事的社区党建议事会。20xx年6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罗志军在视察社区党建工作时对社区党建议事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区委组织部今年也下文要求在全区推广。社区党建议事会的建立,打破了以条块分割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党建工作格局,实行社区事情大家议、共同办,取得很好成果。1、重大任务联做。社区党建议事会成立后,每季或半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随时组织例会。每次就社区的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议事,共同商定对策。如在今年的例会上,就如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搞好社区的环境卫生、小区出新后如何加强管理,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对策,并就各自承担的任务进行明确,按各自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在预防禽流感期间,各社区都及时组织召开了党建议事会,共同商议做好预防禽流感工作,取得较好效果。2、公益事业联办。各社区党建议事会成立后,成员单位都从维护社区利益出发,普遍树立了“驻在社区、关心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社区”的观念。如模范西路社区定淮门3号小区是社区中居住密集的小区,对环境要求较高。党建议事会就互相协商筹资,对该小区进行了彻底改造出新,使小区集健身、娱乐、休闲于一身,深受居民的欢迎。3、“五无”社区联创。各社区党建议事会积极开展“无案件、无上访、无吸毒贩毒、无违章、无障碍投资环境”的活动,并签订了“五无”社区责任书。同时,依靠社区在职党员、积极分子,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和社区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驻区单位还派出专业人员,深入开展创建“五无”社区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强大的创建合力。4、文化活动联谊。每逢春节、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社区都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辖区单位都派出最强阵容,并为社区群众提供开展活动场地、音响乃至运动员、演员的生活保障等,从而满足了社区居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二、“四助”构建社区党员服务站近年来,根据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市、区各部门的在职党员陆续到社区报到。为了能充分发挥其特长,我们在调查摸底的情况下,于20xx年11月在模范西路社区试点成立了社区党员服务站。随后,我们各社区都建立了服务站。区委组织部今年初也下文要求全区各社区都建立社区党员服务站。按照“社区为社区党员服务、社区党员为社区群众服务”的宗旨,我们还吸纳了社区直管党员参加了社区党员服务站。社区党员服务站的建立为在职党员和社区党员提供了一个为驻区党组织服务、社区党员为居民群众服务的平台。通过这个行之有效的形式,既强化了对社区党员和在职党员的教育管理,又把他们的先进性体现在社区的日常生活中,从而增强了在职党员在社区中的活力。各社区党员服务站成立后,都积极开展了活动,特别是在“四助”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1、举牌认领帮助。社区党员服务站成立后,针对社区居民存在的实际困难,发动驻地单位和群众,积极实施“惠民工程”,实行举牌认领扶贫帮困活动。在今年初的模范西路社区举行的举牌认领活动中,就有5个驻地单位,21名社区党员进行了举牌,共有18名特困群众得到了帮助,金额达3600元。通过举牌认领帮助活动,既增强社区共建单位和驻区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互动,又为落实社区“惠民工程”搭起了平台。2、开展就业扶助。各社区党员服务站成立后,又相继成立了再就业服务组、社区建设议事组、法律援助组、环境整治组和综合治理服务组等为民服务组织,并制定了《社区党员服务站工作职责》等相关制度。作为社区党员服务站的成员,南京市 劳动局社保处的有关人员积极参与到社区党员服务站活动中去。处长、副处长亲自到社区提供再就业咨询、提供就业信息、提供就业渠道,解决就业困难。其他社区党员服务站还建立针对双下岗、双失业、4045等人员的帮扶措施和再就业跟踪回访制度。3、进行物质援助。各社区党员服务站成员单位针对社区党员活动用房小、活动设施缺乏等现状,积极想方设法,多方联系,解决社区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如察哈尔路社区党员服务站成员单位核工业272大队,在得知社区党员活动用房小的情况后,主动提供价值10万的物资帮助翻建活动用房。另一成员原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孙洪庆,主动为社区联系到一套高档的乒乓球桌以及一些桌椅。南京市劳动局社保处还为社区送来50把伞、50件雨衣以及一些书籍,受到社区居民的喜爱。4、实行资金救助。对社区的特困党员、特困群众,各社区党员服务站更是尽自己所能,通过结对帮扶、“一助一”、“多助一”的形式提供帮助。如今年“七一”期间,回龙桥社区党员服务站的成员,通过所在单位鼓楼区计经局向社区特困党员捐献了20xx元现金。模范西路社区党员服务站的6名党员志愿组成一个“互助组”,对独居且行动不便的老党员王银凤的日常生活进行帮助和关照。近期王银凤女儿从国外回家探亲,得知此举深表感激。三、“四强”夯实社区党建基础如何夯实社区党建基础,使社区党建充满活力,这是我们抓好社区党建的关键。近年来,我们在抓好组织建设、素质建设和志愿者建设的基础上,着重强化“四强”。1、强化组织建设。按照省、市关于企业退休党员进入社会化管理的要求和南京市“三联动”改革的实际情况,大量企业的退休党员将逐步进入社区,社区党组织直管党员也随之不断增多。我们街道党工委积极应对新形势,在20xx年底就开始筹备模范西路社区党委的成立工作。在筹备期间,先后制定了社区党委工作职责、首届社区党委委员产生办法等,20xx年8月20日市委组织部正式批复成立中共鼓楼区挹江门街道模范西路社区党委,10月22日组织召开了社区党委成立大会并成功进行了选举。另外,我们还严格按照高标准的要求做好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分别组织了社区1000多名党员对所属10个社区党组织进行了换届选举,除模范西路社区成立社区党委外,我们还有8个社区成立了社区党总支。今年我们又开始积极运作,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准备再成立一家社区党委——戴家巷社区党委,为党建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2、强化书记建设。党建工作要发展,领头人至关重要。针对目前党员队伍日益庞大与党务工作者整体水平有待提升的现状,20xx年初街道工委打破常规,在南京市率先派出了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2名街道处级领导干部分别到两个社区担任党总支书记。他们下去后,以强化党组织机制为先导,团结全体党员,紧密依托结队共建单位,开创了社区党建新局面。一是走访社区全体党员。下派到社区的2名处级领导干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上门走访社区的每个党员,全方位了解社区党员的思想状况和需求,并多次召开党员座谈会共同探讨社区党建的切入点。二是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他们下去后,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社区党总支联系群众制度》、《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制度》和《社区党总支议事规则》等,使社区党建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三是落实党员活动场地。在了解到归云堂党支部50名党员活动场地狭小后,他们多方联系,与驻地单位反复协商,较好地解决了党员活动场地问题。在模范西路社区党委成立时,我们又派出街道工委委员下去担任党委书记,并在经济上享受副处级待遇。在今年拟成立的戴家巷社区党委,我们将请助理调研员、老政工干部下去担任党委书记。与此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对现任党(总)支书记的考核力度。上半年,我们调整、充实了2名党总支副书记。并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务工作者人才库的工作。3、强化素质建设。为深入做好社区党建工作,提高社区党组织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能力,我们与南京政治学院协商,于20xx年初开始为每个社区配备了2名营团职的社区党建指导员。他们下去后:一是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就社区党建开展的难点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形成独到见解的调研文章,为进一步理清社区党建工作思路提供了理论依据。二是主动为社区上好党课。社区党建指导员下去后,每季度都要为社区党员上一次党课,十六大期间,他们还打破常规,多次深入社区,结合自身体验谈学习十六大的感受,受到较好效果。三是深入社区做好宣传工作。在街道重大任务来临之际,社区党建指导员结合自身特长,为社区出专题板报、深入社区党员家庭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受到群众好评。4、强化志愿者建设。为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的示范作用,我们根据社区发展的需要,结合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组建了共产党员党的政策宣讲队、共产党员文明社区创建突击队、共产党员便民利民服务队、共产党员治安志愿者巡逻队、共产党员民事调解法律咨询服务队等队伍,这些党员志愿者队伍的建立,为社区建设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广大党员的自身价值也得到体现,特别是有一技之长的在职党员,他们放弃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定期在社区义诊、修理、热点问题咨询和帮助困难户、孤寡老人排忧解难等服务活动,用自身的模范行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从而带动了社区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以上是我们街道党工委近年来在社区党建方面所做的点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兄弟街道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利用这次契机,借鉴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在今后的工作中大胆探索,努力创新,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xxx街道工委xx

无职党员进社区总结范文3

发挥在职党员作用 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南街街道党工委以夯实社区党建工作为基础,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为重点,积极开展“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月“活动,逐步探索新时期加强在职党员社区管理服务的新路子。至目前,辖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1184人,分别认领了政策法规宣传、绿化美化养护、文化娱乐组织、社会治安巡逻、医疗卫生保健、法律服务、民事调解维权、社情民意反馈等26个岗位,一些社区居民反映强烈的“治安忧”、“卫生差”等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群众的社区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在职党员在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也日益得到体现。

一是结合“热点问题” ,丰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南关社区党组织将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与国家的时事、大事相结合,邀请辖区单位市委党校教师为在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和居民党员、群众讲授科学发展理论和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启发党员群众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了“共建和谐新社区”讨论会,播放了社区党建专题片,让党员走近社区,了解社区,热爱社区,从而积极为社区建设谏言献策。

二是结合文明创建,丰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各社区党组织借助 “两栏”(党务居务公开栏、科普文化宣传栏)、 “四室”(党员活动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等平台,结合在职党员的职业优势和个人特长,开展“在职党员设岗定责”、“在职党员志愿服务队”等活动,号召广大在职党员积极主动认领岗位,服务社区。佛城社区党支部10名在职党员自愿为贫困家庭的孩子辅导作业,泰安社区、佛城社区党组织开展了“清洁家园从我做起 ”主题活动,50多名在职党员自觉清扫居住楼栋的卫生,并承担起了监督员的职责;西来寺社区党总支开展了 “庆三八. 文明新风进社区”活动,辖区5名在职党员登台表演了文艺节目,市医院、医专的党员现场为居民免费义诊,2名法律工作者还开设了法律专题宣传、咨询台,在西来寺社区举办的“家庭文艺作品展示”上, 党员们纷纷拿出自己收藏或制作的文艺作品参展,3名党员还现场将自己的作品赠送给了贫困家庭;泰安社区23名在职党员积极帮助社区筹备社区运动会,让广大妇女同志在健身与娱乐中共度妇女节。

三、结合扶贫帮困,丰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党员志愿者们的积极参与和无私奉献,深化了社区扶贫帮困,邻里团结友爱新风尚,增加了社区凝聚力,公安系统在职党员捐款1000元对口帮扶佛城社区7户贫困家庭;市司法局、市广电局、市水务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在职党员踊跃为重病儿童王士齐捐款12747元;公路段、南关派出所、工商甘州分局等辖区单位在职党员积极捐款帮扶南关社区搬迁房孤寡老人;公路段在职党员还利用节假日为贫困户打扫卫生、拆洗被褥,自己买来大肉蔬菜和贫苦户一起包饺子共度周末。通过近距离的交流,心贴心的沟通,拉近了在职党员与居民群众的关系,架起了党和政府与居民群众联系的桥梁。

无职党员进社区总结范文4

一、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必要性。首先,这是适应社会转型、夯实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在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体制转型的过程中,过去社会成员固定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被打破,大量的“单位人”向“社会人”、“社区人”转变,要应对这个挑战必须实行从单位党建、街道党建向社区大党建的转变,拓展社区党组织的社会功能,推进社区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党对社会、公民的关怀和服务,同时不断创新组织管理和社会操控的理念与技术,为党获得更为广泛的社会资本、政治资源与执政经验。以社区党建引领社区发展,切实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社区发展资源,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社区发展优势,把党的组织活力转化为社区发展动力。

其次,这是发挥社会整合职能、拓展公共领域的迫切需要。我国全方位改革不断深入,社区已成为解决社会问题的“托盘”。社区基层是党和政府与人民血肉相连的纽带、是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社区居民安居乐业的家园。随着城市管理职能社区化,要求城市基层政府转变职能着力点,即由纯粹发展经济转变为供给社区公共产品,致力于形成安定安全的社区治安秩序,便民利民的服务网络,团结和谐的社区人际关系,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氛围,舒适优雅的社区环境,规范有序的社区管理。因此,必须发挥社区党组织的社会整合功能。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是推动社区建设不断深化创新和发展的关键。

(二)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可行性。首先,区域性大党建的实践推动社区党务工作的职业化进程。近年来,为适应区域性大党建新格局的要求,黄浦区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创新党务干部选拔机制,采用社会招聘、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始逐步建立党务干部人才遴选、储备和输送机制,以推动基层党务工作岗位的职业化进程。社区(街道)党工委管理的社区专职党群工作队伍活跃在党员服务中心、社区党建以及“两新”组织党建等方面,借助和运用党员服务中心的平台,为居民区党支部开展各项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提供有力帮助和服务;协调社区党组织横向之间、与驻区单位党组织之间、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的关系;明显改善了社区(街道)党工委与基层党组织之间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务实作风和敬业精神初步得到展示,社区专职党群工作增强了基层党建工作的辐射力,基层党建的工作领域因此得到拓展和延伸。

其次,社会工作职业化为社区党群工作的职业化拓展了空间。随着社区工作的发展,社会工作成为正规的职业。黄浦区相继成立了阳光、新航、自强工作站,促进了社区专业工作者队伍的发展。当前,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总量逐年增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也已正式推开。基层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可以抓住机遇,通过把党员社会人才培养成党群工作者,不断扩大基层党群工作者的蓄水池。同时,充分利用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的特点,不断推进党群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在社区、两新组织中设立部分职业化党群工作者岗位,通过公共财力给予支持,是岗位职业化与人员流动化的统一。党组织书记可以在社会化招聘的党群工作者中选举产生,落选后可以继续担任党群工作者,或自主选择从事其他职业,从而实现社会化运作与民主选举的相互衔接,形成可进可出、可上可下的良性机制。同时,还可以通过薪酬体系、职业阶梯和职业生涯的设计,给予基层党务工作者以有效激励,做到人才专业化、岗位职业化、发展有空间、职业有阶梯、退休有保障,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

二、黄浦社区党群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黄浦区社区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在区委的高度重视下得到了较好的加强。但是由于社区党群工作者的职业定位、职业定向、职业身份、职业薪酬、职业阶梯等机制尚不完善,他们仍然存在素质能力偏低、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的要求。

(一)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现状分析。目前,黄浦区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214名,其中,事业编制56人;非事业编制158人,包括失业聘用的28人,属退休和协保、下岗后聘用的劳务协议人员130人。这支队伍呈年龄老化、学历较低、收入低、业务能力较弱的特点。

从年龄结构看,46-55岁占总数的67.76%,56岁以上的占总数的25.23%,呈现出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趋势;从学历结构看,大专以下学历占总数的69.63%,远低于本市新就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从业务资历看,聘用前无党务经历的占总数的45.03%;从收入情况看,非事业编制干部月均收入仅1100至1600元,事业编制干部月收入保持在3027至4110元之间,但在事业编制中级数最低且无提级增资机制。

(二)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步伐滞后。各部门对社会工作人才的概念和认识并不统一,理解也不清晰。在实际工作中,与领军人才、非公人才相比,社区党务工作人才并未作为重点真正纳入人才工作格局中,“社区党务工作人才也是人才”的理念尚未形成社会共识,突出表现为:

一是社区专职党群工作的职业身份不明。国家职业分类里没有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这一栏,身份得不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导致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的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定难以解决,引起晋升机制的缺失。

二是工资待遇不规范,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第一,非事业编制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的月收入偏低,只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半左右。第二,分属事业编制内外的职工在工资基数和社保待遇上差异悬殊,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第三,缺乏收入激励机制,奖金比较平均。第四,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没有正常晋升机制,绩效工资与街道内其他事业编制人员差距太大,且不同街道之间的标准也不统一。

2、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的梯队建设不合理。从目前的情况看,老中青三代社区党群工作者的人数呈“倒三角形”。一方面,很多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党群工作者面临退休;另一方面,愿意从事社区党群工作的年轻人数量不多,且缺乏经验,需要磨砺和锻炼,工作上较难获得认可。黄浦区社区党群工作者中退休返聘的占总数的53.27%。2009年各居民区党组织换届需调整补员占总数的46.72%。有的街道已出现了“书记荒”,使得未来几年社区党群工作面临年龄断层的隐忧。

3、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工作的持续动力不足。一是看不到职业上的上升空间,工作业绩和能力与职业上升没有挂钩,缺乏个性的职业生涯设计;二是看不到薪酬上的上升空间,无法从收入上体现专职党群工作者的资历、绩效、作用和能力上的差异;三是从制度上缺少对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的人文关怀,缺少激励保障措施,久而久之,他们工作的能动性减弱。

4、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成才的智力支撑不强。目前在招录专职党群工作者的过程中对其职业标准和职业准入的制度设计过于简便,由于考察方法单一和考察力量的不足,以致招录的部分同志“先天不足”。再加上现有的职后培训体系不健全,对社区工作人员重使用轻培养的问题比较突出,绝大部分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走上工作岗位后得不到正规的、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和技能的培训,知识更新缓慢,绝大多数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开展工作一靠上级指导,二凭传统经验,而他们的经验大多是计划体制下的党建工作经验,创新的力度和空间受到很大限制。

5、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管理缺少系统性和规范性。首先,选拔渠道不宽。由于受传统思维定势和财政体制的影响,目前社区(街道)党工委选拔聘任的对象大多为下岗职工、退休人员、社区居民等。选拔范围的局限性决定了无法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的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其次,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目前社区(街道)党工委对社区工作往往是评价单项工作比较多,考核全面工作比较少。部分社区(街道)党工委出于对社区工作者的开支来源、身份、待遇等方面的考虑,对社区工作者基本上不严格考核,只满足于“有人干事”,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三、建立社区党群工作者队伍职业化机制的思考

(一)加强领导,建立责任机制。首先,要建立社区专职党务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领导责任机制是强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根本保障。区委组织部负责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对总体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部门协调等事宜,进行协调、指导。在社区(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居民区党委直接履行对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的具体管理职能,进行统一管理,完善以居民评价为主要依据的考核机制,健全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的素质培训和多层面激励机制。

其次,要落实法律和制度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要依据基层党组织设置的要求,参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特别要参照《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意见稿)》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中央两办转发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社区工作实际,区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了《黄浦区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关于黄浦区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的范围、聘用、管理以及待遇问题。社区(街道)党工委负责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和管理,实行规范化管理,把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二)优化结构,完善选拔任用机制。把年纪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和有一定社区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中,是推进这支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的关键环节。立足“政治素质高,文化程度高,工作水平高,年龄结构优”的目标,运用市场运作模式,制定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的来源、职业定位、岗位要求及准入机制,从而提升专职党群工作者的职业形象、社会地位和功能作用。

首先,来源与配置。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的来源与配置问题是关系到这支队伍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一是来源上,从近期(5年内)可操作性考虑,以事业人员为中坚力量、聘用制人员为骨干、派遣人员为后备进行社会化招聘,多元化进入。二是配置上,由区委组织部确定配置数标准,区财政核定基本经费,由社区(街道)党工委进行管理教育。每个居民区党组织配置一名享有事业编制的专职党群工作者,以及一名聘用制人员或派遣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在用人制度上能进能出,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

其次,职位匹配性要求。应当充分考虑到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的职业特性,即选用基本素养较高的,且选入后即能迅速投入工作的。因此,在准入机制的设计上应优化以下特定指标:(1)政治素质要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2)工作经历要求。聘用人员应当具备3年以上党群工作经验,或担任过党务或群团工作领导职务2年以上。(3)基础知识要求。要有牢固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4)综合能力要求。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一定的人际沟通技巧,广泛的兴趣爱好。(5)年龄要求。事业新进人员一般在40岁以下。大学生居民区派遣人员,原则为应届或历届大学毕业生;劳务协议人员的聘用年龄:男不超过60岁、女不超过55岁。

再次,加大选拔力度。在区委组织部的统一配置标准下,采取“岗位选人、定向招聘”的方法向社会招录,应形成以下共识:一是招录工作原则上三年一次,每次换届到期之前选拔一批人,每年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补充调整。二是应当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社区(街道)党工委统一进行社会化招聘,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具体操作。三是要积极鼓励大学生,特别是吸纳政治素质好、有公益心、热心社区事务、有社会学专业背景的大学生,作为居民区派遣人员加入社区党群工作者队伍,建立社区党群工作者人才库,储备一批社区党务人才。

(三)增强素质,强化培训机制。要以建立和完善培训体系为基础,形成以区委党校为主阵地的培训模式。创立“二级三线”的管理体制,“二级”即区委组织部和社区(街道)党工委;“三线”即高校培训基地、党校培训基地和社区基层党组织实践基地。区委组织部和社区(街道)党工委实施对培训的规划、组织、协调、监控,对培训质量和效益进行考评。对新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应由区和街道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岗前培训,接受基础理论、基本实务、基本技能培训,并进行社区工作资格考试,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任职期间的居民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建议届内各类培训累计不少于30天。要定期组织技能测试、综合考核,并及时调整和充实新鲜血液,努力把这支队伍塑造成兼备党务工作与社会工作双重技能的队伍,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社区党建需求。

(四)提高待遇,健全保障机制。对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实现职业化管理,意味着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属于专职社会工作者序列,定位于事业编制,应当领取工作报酬(工资),而不是领取某种补贴。要在全区探索实施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资格认定办法。把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的薪酬与其社区工作年限及社区居民满意率结合起来,建立起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的薪酬自然增长机制,使社区党群工作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从根本上稳定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切实巩固党在城市最基层的执政基础。

首先,构建科学的薪金制度。要综合考虑所处行业薪金状况、社会工资总体水平、地区经济增长程度、岗位差别等因素,保证薪金制度有一定的弹性、梯度和上升通道。这既增加就业安全感,也体现专职党群工作者的成长进步。因此,必须由区、社区(街道)两级财政予以支持,在广泛听取居委会、街道和区、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拟定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制人员和居民区派遣人员的收入标准。事业人员的基础薪酬应与各单位现有事业人员同步,建议逐步缩小与街道内其他事业编制人员收入差距,各街道之间的标准也应全区统一。根据工作年限、实绩考核确立事业人员晋升和待遇收入上升的空间。大学生居民区派遣人员的收入待遇严格按区机关派遣人员待遇的统一标准和规定执行。聘用制人员的平均月收入,在现有基础上每年实行增长机制。改变现有“一刀切”的薪酬状况,在考评结果的专项奖励中拉开档次和差距,对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以有效的激励。

其次,建立工资收入自然增长机制。事业编制和居民区派遣人员按规定的增资政策执行。劳务协议制人员则参照市劳动局公布的每年增资指导价,根据区财力每年增资,使其增资水平不低于全市城镇职工人均增资水平。

(五)引领发展,完善激励机制。为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队伍,通过建立资质认定、职称评定、等级晋升等各种激励机制,提高社区党群工作者的政治地位、经济待遇和职业声望,增强社区党群工作对社会人才的吸引力,鼓励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

首先,健全考核激励制度。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成就事业的认同感,需要组织不断地予以激励和引导,为他们的成功创造条件和动力。一是设立职业的上升通道。现阶段,聘用制人员和居民区派遣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实绩突出,考核优秀,且满三年工龄,符合条件,通过人事部门统考,可以录用为事业编制。事业编制人员根据工作年限和工作实绩,经考核符合晋级条件的,并根据职数要求,职员级别可以晋升一级。二是把专职党群工作者纳入社区(街道)的评优评先中,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培育成地区党建工作中的品牌;同时,还应将优秀工作者在公务员招录中优先录用,甚至纳入街道后备干部培养名单、进行公务员调任等。建立实行激励机制,使社区工作成为被人羡慕的岗位。

无职党员进社区总结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准则,积极为党员发挥先锋作用创造条件,解决农村、社区无职党员发挥作用无平台,协助工作无职权,服务奉献无载体的难题,使农村、社区广大党员都能做到“有职有责、有岗有位、有位有为”,努力形成全市农村、社区无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新机制。

二、设岗对象

不是村和街道社区领导班子成员有活动能力的农民党员和居民党员(不含在职)。

三、设岗原则、主要岗位设置

(一)设岗原则:根据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结合全市党员队伍现状,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按需设岗、人岗相适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使所设岗位贴近农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贴近农村、社区党建需要,贴近党员自身实际,贴近群众所思所盼,增强岗位设置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二)岗位设置:岗位设置分为四大类,即:

社会监督类:包括村务财务监督岗、党风党纪监督岗等。

公共事务类:包括计划生育督查岗、环境卫生保洁岗、社会治安维护岗等。

经济发展类:包括科技信息服务岗、“双带”作用示范岗等。

思想政治类:包括政策法规宣传岗、文明新风倡导岗等。

具体岗位的设置或增减,由相关党(工)委指导各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党员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等情况来确定。

(三)设岗程序:由市委组织部和相关党(工)委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在将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及岗位职数进行公开的基础上,通过党员自荐、民主推荐、党支部提名、群众评议和党员投票等程序,结合党员特点、特长择优配岗,使广大农村、社区无职党员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特长、便于发挥作用的岗位。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法规、十六届六中全会等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宣传设岗定责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党员参与设岗定责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

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一是调查了解党员的年龄、文化、能力、素质(特长)、分布状况以及家庭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登记造册;二是调查了解村情社情;三是收集整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到需要党员发挥作用的支点,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合理设置党员岗位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阶段:设岗定责

1、设置岗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设岗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党员岗位,根据每个岗位的详细岗位职责,每项目标定性要求,做到科学规范,简明易行,方便考核。

2、自我认岗: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及岗位职数,由无职党员结合自身的年龄、文化、体能、特长及居住地等实际状况,自我选择岗位,并向支部申报。

3、个人自荐、组织把关、民主定岗:在党员个人自选申报的基础上,支部向全体党员公布和介绍每个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表现、特长等情况,由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推选;在推选结果的基础上,按照尊重个人意见和因人制宜、总体平衡的原则,党支部对被选人的岗位进行讨论审定,最终确定人选。

4、公示明岗:对无职党员认岗定岗情况和岗位职责要求,通过板报公开栏或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向党员和群众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阶段:组织实施

党员上岗后,应迅速转入设岗定责的实施阶段。各级党组织要把设岗定则与落实党员承诺践诺制结合起来,及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加强指导。党支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保证党员的知情权,上级下发的文件,应该在上岗党员中传达的应及时传达;应该让上岗党员参加的会议,应及时通知上岗党员参加。对上岗的党员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系,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党员学习,搞好检查,指导其开展活动,激发其在本岗位作贡献创佳绩的热情。

第五阶段:总结铺开

待活动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后,将在全市农村乡镇及街道社区全面铺开。

五、岗位管理、考评及奖惩措施

(一)建立教育管理机制。由党支部建立《无职党员党员上岗履行职责记录薄》,每个支部的党员活动室要有《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一览表》,基层党委有无职党员上岗花名册。

(二)建立健全承诺践诺检查考核机制。要求上岗党员结合个人岗位承诺情况,每半年向党支部和群众代表汇报一次情况,党支部据实考核记录。年终根据党员践诺情况,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采取群众民意测评和支部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来评定党员岗位表现。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全年履行职责好、胜任岗位的党员,要予以一定的表彰和物质奖励,并优先推荐为上级党组织表彰人选,对不胜任的要及时调整,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的,基层党组织要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教育。

无职党员进社区总结范文6

第二条社区工作人员是指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人员和社区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社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第四条社区工作人员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指导下,在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自觉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工作人员要接受党员、居民的工作询问,并做出答复。

第五条社区工作人员要主动学习政策法规、时事政治、业务技能、文化知识等,参加街道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社区工作人员任职以后,必须进行上岗培训。教育培训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两委成员主要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培训,其他工作人员主要由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以及街道的各职能科室进行培训。

第八条对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培训以下列内容为主:

(一)政治理论学习,包括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各级党组织关于城乡统筹的各项方针政策,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重要文件精神等;

(二)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街道规范、廉政规定等;

(三)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城乡统筹和社会管理知识等。

第九条社区工作人员请(休)假实行书面报批制度。

社区党总支、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请(休)假1天以内须报经街道联系领导审批,请(休)假1天以上的,须经街道联系领导审查,并报请街道主要领导批准。

社区其他工作人员请(休)假1天以内由社区权责领导人审批,请(休)假1天以上的须经街道分管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查,报经街道业务分管领导批准。

社区两委人员在3年任职期内,每年可享受5天的正常休假,连续工龄每超过1年,增加1天假期,累计不超过15天。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作站人员休假按街办聘用人员休假执行。请(休)假到期后及时销假。

社区工作人员的请(休)假实行备案公开制度,每季度向群众公开,并报街道党政办和社事科备案。每半年进行民主测评时,在党员代表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上公布。

第十条社区党总支、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结果每月由社区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上报社事科备案,以此作为评定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的依据之一。社区党总支、居委会和工作站负责人在考勤中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该社区当年工作评优资格,并扣除社区主要负责人年终奖。

两委成员及工作站人员考勤情况由街道社事科进行汇总,涉及扣发工资及奖金的,报由党政办审查执行。

第十一条社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一)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发工资10元,30分钟以上1个小时以内的,每次扣发工资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工资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工资。年度内旷工连续三天及以上或者累计旷工十天及以上者扣除年终目标奖。

(二)请假

1、病假

(1)社区工作人员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致电社区权责领导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2)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街道党政办核定后,再行给予工作安排。

(3)病假(工伤除外)全年累计超过三天的,超过的天数扣除相应工资的20%;全年累计超过十天的,超过的天数扣除相应工资的40%;全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超过的天数扣除相应工资的60%,全年累计超过六十天的,超过的天数扣除相应工资的80%。

(4)病假(工伤除外)全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扣除年终目标奖的50%。

2、事假

(1)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社区权责领导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规定程序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

(2)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十天的,扣除年终目标奖的80%。

第五章 考核与奖励

第十二条根据《成都市社区班子成员考核奖惩试行办法》,社区工作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一)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组织,对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就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街道、社区党总支、居委会考核与社区群众考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三)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

(四)民主评议参照《武侯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民主评议试行办法》执行。

(五)民主评议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由街道党政办

、社事科牵头组织,社区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和驻辖区单位代表参与进行测评。(六)年度考核由个人总结,再由社区党总支部、居委会在听取党员代表、社区居民代表(或楼组长)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

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考核等次建议,由街道党政办综合各业务科室意见及民主评议、平时考核的结果后提出,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确定考核等次。

各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建议,由各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综合民主评议、平时考核的结果后提出,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确定考核等次。各社区工作人员(不含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不超过应考核人数的20%。

(七)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八)社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要及时在社区内公示,并作为对个人的奖励的依据。

第十三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绩效考核为优秀,有其他突出事迹的社区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年度考核优秀者,奖励当年本人1个月工资。对连续3年以上考核为优秀的,执行《成都市社区班子成员考核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社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行为;

(二)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和其它非法活动;

(三),不服从工作分工的安排,贻误工作;

(四)对组织安排布置的工作缺乏执行力,履职不到位,重点工作推动不力;

(五)弄虚作假,欺骗领导的群众;

(六),侵犯社区、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七)作风专断,党务、居务大事不召开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的;社区财务管理混乱,群众意见较大的;不按规定公开党务、居务和站务或党务、居务、站务公开不实,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违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九)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违法活动;

(十)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喝酒、打牌、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等;

(十一)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休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二)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

(十三)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社区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者,应当给予惩戒;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的,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于惩戒。

第十六条惩戒分为:诫免谈话、通报批评、诫免、停薪、停薪停职、免职或启动罢免程序。

(一)诫免谈话: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较轻微的或者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免谈话。

(二)通报批评: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较轻的或者民主测评连续两次基本满意票数超过实际测评人数的20%,或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诫免: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较重的或者民主评议连续两次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票超过实际测评人数的30%,或年度考核一次不称职的,给予诫免。诫免时间为2个月,诫免期工资按60%计发。

(四)停薪:诫免期满仍无法改正的,或者民主测评连续三次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票超过实际测评人数的30%,或年度内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或者累计旷工十天及以上者扣除年终目标奖。

(五)停薪停职:年终考核两次不称职的给予停薪停职处理并劝其辞职。

(六)免职或启动罢免程序:违背十四条所规定的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成都市社区党组织成员班子成员罢免试行办法》予以免职或启动罢免程序。

第十七条社区工作人员辞职,应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对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及与财务工作相关的居委会工作人员辞职的换届卸任的,进行离任审计。

第八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