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职党员述职报告范例6篇

无职党员述职报告

无职党员述职报告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公开透明,务求严谨实效,不断丰富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和程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吸引、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实施对象

勤廉公示的对象为: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区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党组织关系在宿豫区的市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三、主要内容

(一)勤政公示的内容。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主要看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始终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关系,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情况。主要看在直接管辖的范围内,有无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有无发生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在社会稳定等方面造成恶劣影响的重特大案(事)件;是否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考核、严格追究。

3、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主要看所在乡镇、部门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招商引资、主办或协办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督查事项等任务完成情况。

4、执行“富民优先”方针情况。主要看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三就三百”工程、实行挂钩帮扶和结对帮扶、完成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情况。

5、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情况。主要看是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宿豫实际,求真务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发展思路上有所突破,在机制体制上有所创新,在方式方法上有所突破,并取得明显成效。

6、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主要看是否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又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是否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是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全局性问题以及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问题,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分管工作和职责范围内其他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看是否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得到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

(二)廉政公示的内容。

1、执行不准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代币券(卡)等支付凭证的规定的情况。

2、执行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以及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其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等规定的情况。

3、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以及到农村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不准用公款在社会上的经营性饭店用餐等规定的情况。

4、执行不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或者借开会、考察、招商、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的规定的情况。

5、执行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的规定的情况。

6、执行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升学、参军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的情况。

7、执行不准违反规定建房、分房、购房和公款装修住房,超标准或多占住房的规定的情况。

8、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规定,以及通讯工具补贴发放等规定的情况。有无超标准、超编制更新购置小汽车;有无用公车钓鱼、接送亲属子女上学、探亲访友、婚丧嫁娶等公车私用现象;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及违规报销通讯工具补助费等情况。

9、执行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等制度的情况。所收受的礼品、礼金是否及时上交登记;本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是否及时报告;本人的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申报。

10、执行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等规定的情况。

11、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有无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情况。

12、执行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脱离实际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借各种名目搞节庆和达标评比活动等规定的情况。

13、执行工作纪律、“禁令”等规定,以及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14、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其它规定的情况。

四、方法步骤

区勤廉公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区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的勤廉公示工作。

勤廉公示工作主要公示勤廉公示对象近三年来的勤政廉政情况,并要形成制度化。今年的公示工作在年底前完成。以后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并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同时实施,实施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前。

公示内容根据当年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作相应调整。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

1、确定公示对象。勤廉公示对象的确定,由区纪委常委会讨论研究,提出初步方案,报区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2、组织宣传发动。公示对象确定后,由勤廉公示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刊播公告,主要公开公示对象姓名、所在单位、职务、分管工作;实行公示工作的目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监督电话等。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同时,勤廉公示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公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有关要求。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要及时进行宣传发动,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明确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并协助勤廉公示办公室做好本单位公示对象的勤廉公示工作。

3、学习对照检查。公示对象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党规、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要认真学习孔繁森、郑培民等勤廉典型心系百姓、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先进事迹和高尚情操。从而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自觉地对照规定找问题,对照先进找差距,面对丑恶思清廉,认真排查自身在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对实施勤廉公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真心诚意地接受群众监督。

(二)组织实施阶段。

1、“点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在公示对象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之前,由勤廉公示办公室通过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公示对象所在部门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让干部职工对公示的内容进行“点题”。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和建议,请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举报、审计结果以及社会舆论等情况对公示的内容进行“点题”,对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想知道的问题进行归纳,而后向公示对象反馈,要求公示对象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既对公示的共性内容作出阐述,又要对“点题”的个性内容作出重点阐述。

2、个人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对象对照勤廉公示内容,自己动手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不得让他人。述职述廉报告要分别写清勤政情况、廉政情况,尽除空话、套话、大话、虚话,力求真实、客观、全面、具体,既要按照规定的7个勤政公示内容和14个廉政公示内容进行逐条对照逐条阐述,又要把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想知道的“点题”内容说清楚、说明白、说透彻;既要反映勤政廉政好的一面,又要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纪委审核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写好后,首先要提交区纪委常委会审核。纪委常委会根据群众“点题”和举报、案件查处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初稿进行审核。凡报告的格式不符合要求,报告内容不详实、不具体,自我表扬多、查找问题少,说共性问题多、查个性问题少,讲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原因少的,要一律退回重写。对避重就轻或隐瞒事实真相的,要提出严肃批评,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通过审核,力求使每一份述职述廉报告从形式和内容上都符合规定的要求,都能真实地反映出公示对象自身的真实情况。

4、班子评议述职述廉报告。经区纪委审核的述职述廉报告,要印发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份,并评议,评议时勤廉公示办公室派员参加。公示对象根据班子成员评议的意见,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再修改再完善,并将修改完善后的述职述廉报告报勤廉公示办公室。

5、群众评议述职述廉报告。由勤廉公示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单位聘请的党风联络员、行风监督员以及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座谈评议。参会人员对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中所涉及的问题或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提问或质询,公示对象应如实回答。对于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中没有写到而群众有反映、想了解的问题,经组织核实后,视情况及时通知公示对象在述职述廉报告中予以补充说明。

6、对外公示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分张贴和会议宣读两种形式。公示对象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由乡镇党委负责将其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所辖行政村村务公开栏内,并由本人在乡镇机关全体人员和村支两委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宣读;公示对象为区直机关领导干部的,由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将其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在机关和下属单位公开栏内,并由本人在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宣读。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要在公示栏处设立意见箱,区勤廉公示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间,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情况进行督查。

(三)考核评定阶段。

1、民意测评。领导干部在会上宣读述职述廉报告后,当场发放《领导干部勤政情况测评表》和《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测评表》,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测评表由勤廉公示办公室派员负责发放、回收、汇总。

2、组织考察。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进行集中考察,主要对公示期间和民意测评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查核实。

3、结果评定。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结果评定,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勤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廉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结果的评定,分别由区纪委常委会综合民意测评、群众反映、组织考察等情况,初步确定评定档次,报区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四)总结整改阶段。

1、公开评定结果。公示、测评结束后,勤廉公示办公室根据确定的评定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本人进行反馈,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民意测评情况和评定结果。

2、实行谈话提醒。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核实确实存在轻微问题或结果评定等次为“不称职”或“不满意”的领导干部,本着教育在先、警示在先、监督在先、挽救在先的原则,由区委或纪委、组织部领导对其实施诫勉谈话或进行组织处理,并责令其迅速整改到位,勤廉公示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公示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调查处理。

3、建立廉政档案制度。勤廉公示的有关资料及测评结果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今后,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业绩评定以及表彰奖励等,都要征求勤廉公示领导小组意见。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起,依据勤廉公示评定的结果,对照有关条件,每三年一次,评选区级“十佳勤廉公仆”和“十佳廉洁文明家庭”,以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气。

五、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区勤廉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成立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许步健同志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王柏生同志、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仲林同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彩林同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健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负责勤廉公示工作的指导、督查和协调。区纪委副书记朱秀庭同志和区纪委廉政室主任杨邦中同志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其他人员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抽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勤廉公示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勤廉公示工作。

2、加强指导协调。区勤廉公示办公室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公示工作开展情况,并指导帮助公示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公示方案,按照勤廉公示的步骤和要求,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督促公示对象按照规定的进度和要求,认真做好公示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勤廉公示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勤廉公示办公室的协调配合,积极支持勤廉公示办公室开展工作。

无职党员述职报告范文2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领导干部自警、自省、自律为基础,以个人自查、民主测评、组织监督、整改提高为措施,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为目标,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新途径和新机制,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1、立足教育原则。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通过述职述廉活动,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2、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肯定成绩,提出问题,制定措施,增强述职述廉活动的针对性。

3、注重实效原则。通过述职述廉活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落实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找准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积极整改,务求收到实效。

三、对象范围

述职述廉的对象为:乡镇党委、政府科级领导干部;县委各工作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科级领导干部;县直各企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各人民团体科级领导干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科级领导干部。

四、方式方法

采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述职述廉和县委统一组织集中述职述廉相结合。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进行述职述廉考核的基础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召开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由乡镇党政“一把手”、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一把手”进行会议述职述廉。大会述职述廉对象现场抽签确定,乡镇和县直部门均不少于5人。

五、内容要求

1、本年度履行领导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及政治思想、工作作风情况。

2、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面的情况。

3、本年度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中省市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情况。

4、遵守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科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上述内容,认真准备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必须客观准确,具体实在,言之有物,简明扼要。班子主要领导的报告不超过4000字,班子成员报告不超过3000字,个人报告必须由本人亲自撰写。领导班子也要就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写出专题报告报送县纪委。

六、程序步骤

1、征求意见,准备报告。述职述廉考核之前,述职述廉对象要根据各自分工,深入村组和分管单位及个体私营企业、工商户,收集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述职述廉专题报告。述职要讲个人出了什么思路,干了什么实事,解决了哪些问题,存不存在不廉洁行为,切忌写成单位的工作总结。述廉要严肃认真,不回避问题,不一语概括。

2、述职述廉预告。在考察考核工作开始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按考察组通知要求,对述职述廉工作进行预告,公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分别开通的投诉举报电话,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建议和意见。预告期不少于七天。乡镇除在集镇、街道张贴预告外,还要在广播上进行播放。

3、召开述职述廉大会。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镇长、副乡镇长在乡镇党委(政府)全委(全体)扩大会议上报告情况,其他党委委员可不在大会上述职述廉,但必须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乡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不是委员的乡镇领导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站所负责人、乡镇机关全体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

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政府直属机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报告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所有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县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党政班子扩大会议上报告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所有党政班子成员、工会成员、行政管理人员、所属科室(含车间)等中层负责人。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不属班子成员的科级领导干部可不在大会上述职述廉,但必须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搞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确定会议时间。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会议。

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召开。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参会范围: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各组长及成员,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县纪委各委员、各室主任,由县廉责办确定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干部群众代表。

4、现场提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或者依据廉政法规制度的规定,统一制定简明扼要的问话提纲,在述职对象会议述职述廉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现场提问,由述职对象分别回答。

5、民主测评。在述职述廉大会上发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测评表》(分廉洁、基本廉洁、不廉洁三个等次)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测评表》(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无记名方式划票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既参加所在党委(党组)组织的述职述廉考核又参加县上组织的集中述职述廉考核的科级领导干部,其民主测评情况按照60%、40%的比例分段计算后相加即为最终结果。

6、廉情公示。科级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专题报告在所在单位办公场所开设公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对外公布征求意见专线电话,收集意见和建议。

7、汇总上报。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由考核组汇总情况分别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述职述廉情况,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通过一定方式向科级领导干部本人及其所在党委(党组)反馈民主测评及公示期间群众的反映。

8、认真整改。述职述廉中反映出班子方面的问题,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及时整改纠正并将结果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反映出的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由党委(党组)负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采取诫勉谈话等方法督促帮助改正。

七、组织实施

1、述职述廉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在所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负责搞好组织协调工作。

2、述职述廉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和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八、结果运用

1、科级领导干部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根据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情况,集体讨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县委审定。

2、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要记入本人廉政档案或人事档案,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

3、对述职述廉中反映出的班子和干部履行职责及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督促整改。对群众公认的廉勤兼优、实绩突出的科级领导干部予以表彰和重用;对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对经查实有重大违纪问题的干部,要坚决予以惩戒,确保述职述廉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无职党员述职报告范文3

一、述法对象

县经济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

各乡镇、县各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成员;

县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二、述法内容

(一)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意识到位情况;

(二)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情况;

(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依法进行的情况。有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策意见,造成决策失误,形成不良社会影响;

(四)依法开展行政工作情况。乡镇(场)、县级机关行政部门班子成员,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有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分管工作有无造成行政败诉案件、复议被撤销变更案件,有无造成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有无执法人员被确认为不作为、乱作为。行政首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参加质证情况;

(五)司法机关公平正义的情况。司法为民绩效如何;分工的司法工作,有无确认为司法不公正、不作为、不文明,甚至违法的人和事;

(六)个人遵章守法的情况。

三、述法程序

(一)形成述法报告。述法对象在个人述职报告中,要围绕规定的述法内容,总结一年来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情况。述职述法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全面具体,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找出存在的差距,还要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组织述职述法。述法的形式原则上口头述法。参加的对象与参加述职述廉的人员相同。

(三)实施民主测评。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后,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民意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与听取述法报告的对象相同。

(四)反馈述法情况。述法、民主测评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将民主测评情况汇总,汇总的情况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反馈给各级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

(五)述法结果运用。述法和测评情况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按有关规定分别存入个人档案。

四、述法时间

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与述职同时进行,原则上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

五、述法的组织领导

无职党员述职报告范文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基层民主监督,不断提高村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亲和力,扎实推进“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根据市纪委要求,现就我镇进一步深化“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公认为主要衡量标准,以扩大基层民主、促进村级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为总体目标,通过深化“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创新考评方式,强化民主监督、激发内在动力,增强先锋模范意识,进一步保障和扩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村提供动力支持和作风保证。

二、直评的对象和方式

1、直评的对象为任职满半年以上,经镇党委批复的在职在编村干部、全体党员。参评人员原则上为全体村民,各村也可根据实际,组织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议事代表、监督代表、理财代表参会测评。

2、直评的方式主要采取村民或参会人员现场质询评议和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直评村干部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直评党员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直评的程序

“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分工到村的镇干部负责实施,主要包括五个程序:

1、心与心地沟通交流,告知村民。会前,所有村干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换等形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形成述职述廉报告,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述职述廉报告由镇分工干部把关,其他村干部的由党总支书记把关。一周前,由村“两委会”将直评活动的时间、地点、对象和参会人员等内容通过村务公开栏、广播等形式予以公示、告知村民。

2、实打实地开展调研,书面反馈。述职述廉报告前,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到村进行走访调查,广泛征求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勤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汇总,以书面形式向直评村进行反馈。

3、面对面地述职述廉,接受质询。在分工到村镇干部主持下,召开直评大会。一是由全体村干部报告勤廉情况;二是由镇纪委通报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勤廉方面的情况及意见建议;三是由参会村民就有关问题当面向村干部进行质询或提出建议,村干部当场作出答复说明。

4、背靠背地民主测评,表态承诺。参会村民现场对直评对象做出综合评价,填写测评表。测评表的统计,汇总由村民代表负责,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监督。直评结果当场向村民公布,直评党员结果会后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最后,由村党总支书记向全体村民作表态承诺。

5、硬碰硬地落实整改,评定报酬。村民质询事项的办理情况在一个月内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栏向全体村民反馈,特殊情况可个别反馈。整改方案报镇纪委和分工到村的镇干部,以便督促落实。镇党委将直评结果作为村干部年终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以直评等次确定村干部工资报酬,以直评等次评定表彰优秀党员。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负责组织实施。镇组织、监察、民政等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到村的镇干部和各片片长具体负责,各村党总支书记负责本村直评活动的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全程监督。

2、强化宣传发动,提高群众参与度。各村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直评活动的目的、意义、教育引导广大村干部和党员正确认识和对待村民直评,自觉接受村民的评议和监督,要动员组织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直评活动、引导、鼓励村民积极参与质询,努力营造健康有序、良性互动的直评氛围。

3、结合述职述廉,延伸勤廉书面报告,各村要将直评活动与年终村干部述职述廉、干部考察和延伸勤廉书面报告、表彰优秀党员相结合,将村民质询和评议融入到述职述廉、勤廉书面报告之中,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村干部述职述廉、勤廉书面报告的内涵。

无职党员述职报告范文5

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总结报告

为不断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XX《关于做好20XX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XX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了20XX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筹划。

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落实到位的重要措施。公司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其作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的现实举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研究筹划,扎实搞好准备,精心设计、周全考虑,于2XX年1月XX日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制定了《XX公司党支部20XX年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述职人员、时间和具体内容,要求各支部端正认识,按要求准备好此项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对党支部准备工作予以指导,确保了评议考核工作高起点筹划、高标准展开。

二、搞好动员,扎实准备。

1月XX日上午,公司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参加评议人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实施方案》,使大家切实增强从严从实搞好述职评议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质量搞好述职评议打实基础。为了确保党支部书记在述职评议中言之有物、切中要害,推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取得实效,提前安排各党支部书记撰写个人述职报告,要求全面总结一年来党建工作,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三、严密组织,搞好评议。

20XX年1月XX日上午召开述职大会,各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部分党代表、职工代表参加会议。述职评议会议按照“述职、提问、点评、测评”的程序进行,述职同志能够重点从“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基层组织建设、党建责任落实、上年度问题整改”等方面着手,客观地总结了20XX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为主线,做了详尽如实的述职,通过公开述职,分析存在的问题,达到了以述职推动党建工作的目的,赢得了参会人员的肯定。其后,全体党员现场提问,述职同志现场回答;点评环节严肃认真,逐一进行点评,点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最后,对述职人员进行测评。

四、提出要求,整改提高。

无职党员述职报告范文6

一、考核原则

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年度考核范围包括所有处级领导干部和单位。试用期将满的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结合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任职或工作调动不足半年的处级领导干部在原单位原岗位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本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机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各具体指标为依据,对处级领导干部和单位进行考核。

(一)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领导干部重点考核其担任领导职务的履职情况。

德:主要指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原则性与全局观念、事业心与责任感、群众观念与民主作风等情况。

能:主要指理论与政策水平、业务水平与履职能力、领导才干与组织能力、创新能力与管理水平等情况。

勤:主要指敬业精神、工作态度、组织纪律、勤政务实等情况。

绩:主要指工作负荷与完成情况、工作难度与完成质量、办事效率与取得成果、完成其他任务情况。

廉: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履行“经济责任书”等情况。

(二)单位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建设。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院(系)务公开制度、贯彻落实校党委的决定、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团结协作、廉政建设等情况。

2.执政能力。主要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求实创新、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3.工作实绩。教学单位重点考核在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如就业指标完成情况等),在推动学校改革、维护安全稳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机关、教辅单位重点考核其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完成上级及学校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为师生员工服务等情况。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方法:采取本单位群众测评、相关单位测评、主管领导和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相结合。考核中的量化标准,以百分计算。

处级领导干部考核权重分布表

考核

对象考核领

导小组评分主管领导或单位正职评分群众

评分服务对象或职能部门评分

处级领导干部30203020

考核程序:

(一)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及单位年度工作总结

个人述职报告包含述职述廉述学。述职报告要联系思想实际,对照岗位职责和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述职报告中应包括参加学习培训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个人述职报告在述职前须主管领导或单位正职审阅。即单位正职的述职报告须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副职的述职报告须经单位的党政正职审阅。

单位年度工作总结要围绕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院系年度工作总结:一是本单位开展工作的总体思路及主要工作目标;二是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主要业绩;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培训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四是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机关、教辅等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围绕政策水平,服务意识,管理工作,工作实绩,勤政廉洁等方面进行,重点总结工作实绩,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

述职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要采取写实手法,全面客观,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二)召开述职大会,进行民主测评

对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实施;对各单位的考核由组织部组织实施。

1.各单位组织召开述职大会及民主测评

①.教学和教辅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在本单位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述职大会由各单位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实施。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应达到教职工总数的75%以上,否则民主测评视为无效。

②.校部机关各部门处级(含副处)领导干部按行政和党务分组述职,述职大会由机关党总支组织实施。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本部门全体教职工。

2.各单位的考核,由组织部发放民主测评表,校领导根据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对所有单位进行评分,教学和教辅单位对机关的相关部门进行评分,机关各部门对相关的教学、教辅单位进行评分。对单位全面工作情况考核分数占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20%(即服务对象或职能部门的评分)。

(三)领导评分

根据被考核对象的日常表现,由主管领导对其进行评分。具体为:校领导对其所分管单位的正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评分;各单位的党政正职对副职进行评分。

(四)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1.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测评的统计得分,对被考核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形成考核意见,分别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评价。优秀比例一般为参加考核人数的15%。具体评价标准为:

①.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领导能力强;贯彻落实学校各项重大举措得力;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业绩突出,工作勤奋敬业;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综合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民主测评优秀票的得票率不低于60%,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②.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组织领导能力较强;积极落实学校各项重大举措;能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工作业绩比较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综合考核分数在89——76分之间;民主测评称职、优秀票的得票率不低于70%,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③.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能完成工作任务,但工作业绩不突出;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差距。综合考核分数在75——60分之间;民主测评基本称职、称职和优秀票的得票率不低于70%,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④.不称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难以适应工作要求,组织领导能力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综合考核分数在59分以下。以上条件具备其一者即为不合格。

2.单项考核标准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

受党内或行政通报批评或出现责任事故;工作无创新,无突出业绩;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或病假累计超过15天以上;与群众争名利,造成不良影响;与相关部门协作不好,群众意见大,存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定为不称职:

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政治上、经济上、道德上有严重问题正在审查处理之中;严重失职,给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不能廉洁自律,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经教育仍不改正;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不履行工作职责;在对外交往中有不良行为,严重损害学校声誉;收受礼品和回扣不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无视工作纪律,出勤率低于80%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应参加的会议,超过50%以上;有其他不称职行为。

(五)党委常委会听取考核工作小组的综合汇报,对被考核对象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最终评价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

(一)考核结果的反馈

正职干部的考核结果由组织部书面反馈给正职及分管校领导;副职干部的考核结果由组织部通过单位(部门)的正职进行反馈。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书面向考核领导小组或党委组织部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或党委组织部接到复核申请后10天之内提出复核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考核结果反馈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措施。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工资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1.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按照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增发一个月岗位津贴;考核基本称职人员,不增加薪级工资,发月度岗位津贴的50%;考核不称职人员,不增加薪级工资,不发月度岗位津贴;考核优秀,学校奖励500元。

2.考核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免谈话。下一年度考核仍无改变者,视不同情况给予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

3.考核不称职的领导干部,酌情给予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

4.对于试用期的干部,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延长一年试用期;考核为不称职的,取消其试用资格。处级干部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视为不称职。

六、考核工作的纪律与监督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处按照考核工作程序、要求进行考核,严肃、认真地组织开好本单位的述职会。

(二)参加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被考核对象的情况。

(三)参加考核人员与被考核对象要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

2.不准借考核之机谋私利。

3.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4.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5.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6.不准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

7.不准对反映问题的同志打击报复。

对违反上述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和造成的结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造成失实的考核结果无效。

(四)党委、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全过程实施监督;支持、鼓励干部、教师、职工监督。

七、要求报送的材料

1.《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个人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