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职责范例6篇

护林员职责

护林员职责范文1

一、基本情况

**区现有三个林场所党组织,共有职工580名,其中党员69名。林业施业区面积38,147公顷,有林地面积22,913公顷,其中管护经营面积15,450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67.4%。从事管护经营的职工156人,其中党员19人。近年来,随着林业改革的深入,管护经营责任制的实施,林场所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点逐步转移到管护经营上来,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党组织在管护经营条件下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党组织积极参与,保证了管护经营工作全过程的顺利实施

在推进森林资源管护经营的工作中,各林场所党组织强化了推进措施,加速了管护经营工作进程。一是组成了以党员为骨干的调查设计队,严格责任区划。通过实地踏查,准确地掌握了施业区内的经济植物资源种类、数量及分布状况。根据资源调查,党组织通过召开班子会议和党员大会,经过几上几下的讨论,反复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出台了《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承包揭榜方法》。管护承包工作以职工林班、小班为单位,结合管护难易程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将15,450公顷的有林地公开分配给156户职工。二是依法定立合同,细化管护内容。党组织充分发挥保证监督作用,规范合同双方的经营行为,使管护人签订了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合同书,管护期为10年,经营者既要在管护区内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又可以发展林下多种经营,做到小可养家糊口,大可发家致富,实现管护经营和多种经营共同发展。三是转移重心,加强经营管理。实施管护经营责任制以后,林场所党组织把抓生产要素管理转移到管护责任人教育上来;把抓生产经营环节的管理转移到为管护人搞好服务,科学地确立多种经营项目上来;把单一的行政管理转移到多元管理和服务的轨道上来;为156名职工制作发放了管护证,参与管护的职工配带管护标志进行管护,调动了管护经营人的积极性。四是建全规章制度,实行规范管护。为规范职工的管护行为,各林场所党组织都建立了《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国有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制度》等5个规章制度。在封山的林班、职工的管护责任区共挂牌221块,并设栏、建卡,做到了管护规范,科学合理,有力地保护了管护责任人的权益。

(二)适应管护经营的需要,活化党组织活动形式,充分发挥党员作用

实施管护经营责任制后,林场所党组织为了更好地发挥保证监督和政治核心作用,使党建工作贴近管护经营的工作实际,适时改变了过去传统的党建活动方式,结合管护经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建活动。一是按照党员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目标任务。党组织按照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每名党员工作性质和管护特点,制定出不同岗位党员的目标管理任务,从事管护经营的党员以森林管护和林下经营项目为目标管理内容,做为检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依据。二是按照不同的生产作业方式,划块分片开展组织活动。实行管护经营后,根据党员分散、难以集中的实际,在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的前提下,采取划块分片、小型分散、适当集中的办法开展组织生活,保证了每名参与管护经营的党员都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经常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同时层层划定党员责任区,实行了班子成员包点责任制,把目标管理内容和责任层层落实到每名党员、每一点和每一户上。三是按照不同的生产季节,采取相应的活动方式。夏秋两季,针对多数党员分散搞林下经济的实际情况,党组织活动方式向管护经营和营造林生产倾斜,由党组织成员联系党员,深入到职工管护经营责任区和林班小号组织小范围活动。在冬春两季,针对从事管护经营和林下经济的大部分党员都参与冬季抚育伐生产的实际,党组织活动方式向采运生产一线倾斜,把党组织活动着力点落实到山上林班工棚。通过活化党组织活动形式,使党员的带头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79%的党员做到有多种经营项目,承担资源管护经营任务19名党员,在自己的管护经营区内分别增加了平贝、人参、五味子、黑木耳等经营项目,并且涌现出了以平贝致富的省级劳动模范候树庭,以养牛种地致富的市级劳动模范***等一批典型人物。

(三)适应加强“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

实施“天保”工程之后,林场所党组织把搞好管护经营,培育森林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建设文明场所,解决好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问题作为主要工作,紧紧把握党建工作与林场所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发挥党组织搞好管护经营、壮大特色经济的示范作用。林场所党组织在党员管护经营区中建立了示范林,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引导职工管护经营好森林资源。二是发挥党组织在活跃场所文化生活,提高文化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带头作用。在工作中,林场所党组织一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文明场所硬件建设,一方面组织党员利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开展义务劳动,使场容所貌实现了净化、绿化、美化。同时,结合生产实际适时举办多种球赛和棋类比赛,组织职工开展联欢活动,使职工群众在工作之余,通过参与文化活动陶治了情操,增强了企业的吸引力。通过举办关于十六大辅导班精神、平贝种植、林蛙养殖等各种类型的培训、辅导班,提高党员和职工的思想文化水平,掌握从事多种经营的技能和本领,党员文明户、示范户明显增加,西林经营所连续多年保持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三是发挥党组织在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困难职工脱贫致富方面的带领作用。各林场所党组织在党员领导干部中推行了关心职工生活的“三到场”和“三必访”制度,即职工家有红白事到场、职工有病住院到场、职工家庭出现重大矛盾到场和职工情绪不稳定必访、职工与干部出现矛盾必访、重要节日对退休职工和困难职工必访。通过坚持制度,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2002年9月份,西林经营所有一名职工不慎摔伤,卧床不起,家中无钱治病,所长***立即拿出1,000元钱,送到这名职工家中,并跑前跑后,帮助联系就医,在他的帮助下,该职工得到及时治疗;为扶持职工发展平贝经济,西林经营所班子成员和部分党员把价值2万余元的平贝种子以低于市场价格赊给困难职工。一年来,林场所党组织组织党员义务修路3,400多延长米,提供生产技术服务45人次,扶贫帮困累计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3万多元,帮助职工销售产品价值6万多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善谋发展之策,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头雁作用。管护经营责任制实施后,各林场所党组织不是把林子分完后让职工自己找出路,而是紧紧围绕“率先致富奔小康”这个主题,就管护人在管好林、护好林、育好林的前提下,合理开发经营林下资源,带领职工群众共同走上致富之路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各林场所党组织结合“三个带头人”活动,确定了“以平贝经济为龙头,发展林下多种经营,致富职工群众”的经济发展思路,以此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开展了林业职工争创多种经营万元户活动,有100多名职工当年的多种经营收入就超过了万元。为了扩大平贝的种植面积,各林场所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逐户帮助职工落实发展计划和措施,在技术、信息、地块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支持,形成了向规模化发展的浓厚氛围。2003年,三个林场所平贝种植面积比2001年增加了8万平方米,有15个职工家庭的年收入超过了2万元,林场所运输业、养殖业、个体加工业、饮食服务业发展迅速,形成了多业支撑的经济发展格局。三个林场所有280户职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商饮服务业和加工业,共种植平贝94,700多平方米,种植柴胡、防风等中草药12亩,年栽培木耳10万袋,养鸡3万只,林蛙放养面积6,621公顷,养鱼40,000尾,多种经营产值从1997年的240万增长到2003年的456万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3.7%。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实施管护经营责任制条件下林场所党组织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但通过调查,感到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组织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

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大部分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能充分认识到实施管护经营责任制是对传统林业经营机制的重大突破,是对林场所经营机制的重大改革,是实现富民、兴林、强企目标的最有效途径,但仍有相当一部分职工群众对管护经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不高,只管护,不经营,林下经济一片空白的现象依然存在,必须进一步加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力度。

(二)党组织解决部分贫困职工实际困难的能力还不够强

虽然党组织在发挥作用方面作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但面对少部分贫困职工,在帮助他们致富上,显得力不从心。主要是由于林业采伐量的锐减,林业生产任务减少,大部分职工收入偏低,企业没有多余的资金用于发展林下经济,在这种情况下,党组织在解决问题的能力上方法单一,缺少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帮助职工从事多种经营的能力。

(三)党组织带领职工走林下经济产业化、规模化之路的步伐还不够快

随着管护经营责任制的推进落实,大部分职工在林下有自己的经营项目,但产业零散、产品单一的现象比较突出,职工自营的随意性较大,想搞什么就搞什么,对市场分析不准,党组织在帮助职工选择林下经济项目的主动性不够,造成了职工发展林下经济的盲目性。2001年,由于对市场预测不准,销路不畅,各林场的职工积压了4,000多斤干木耳没有销路,给职工造成了近万元的损失,影响了林下经济的发展进度。

四、方法与对策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林场所党组织的感召力

林场所党组织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一次实施管护经营责任制的再宣传、再教育、再发动,使职工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天保”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向新世纪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浩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影响深远,意义重大,认识到实施管护经营是林业职工致富奔小康的有效途径。要向职工讲清管护经营责任制的利益是建立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基础上的,森林资源蕴藏着巨大的生产力,为职工的致富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要通过管护经营责任区经济的投入和产出分析,让职工明白管护经营责任区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要通过政策的宣传,让职工理解实施管护经营责任制既是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的措施,也是发展经济和致富职工的有效途径,是一项双赢战略。要通过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林场所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实施管护经营,调整森林资源经营方向,既要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又要加大林下经济的发展力度,最终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二)认真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林场所党组织的凝聚力

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调、指导管护经营责任区内的生产管理、技术方法、销售渠道等各个环节,把管护经营责任区经济发展列入三个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使管护经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要积极筹集发展资金,开展借贷服务,建立签订合同保证偿还工作程序,做好资金扶持工作。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开展管护承包达标竞赛和党员干部沟系包扶活动,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要建立产、加、销服务体系,党组织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外出考察市场,寻找项目,提供信息,帮助职工发展林下经济,特别是要针对责任区的生产状况,筹建木耳加工、成立中草药和山野菜收购站,加工、贮藏、销售多种经营产品,为提高管护经营责任人的经济利益创造条件。

护林员职责范文2

                                                     曹汉雄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际国内十分瞩目的巨大生态建设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对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是我国林业的“天”字号工程、一号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被许多地方赞誉为“德政工程”、林业的“希望工程”。分布于广大农村的乡镇林业站是林业工作的基层单位,其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中充分发挥政策宣传、规划设计、资源管理、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下面从几方面浅谈乡镇林业站如何做好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工作。

    一、宣传发动是前提

    1998年洪水之后,国家开始进行天然林保护工作的试点,2000年正式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随着工程的实施,初步显现出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但在工程实施之初,部分群众对天然林保护工程的目的、意义不太了解。为了保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尽快提高林区群众对该项工程的认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准确掌握国家有关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政策,乡镇林业站要紧紧围绕“保护天然林,维护生命线”这一主题,充分利用标语、广播、电视、会议、宣传车等群众欢迎的形式,用群众能理解的语言和群众可以接受的方式,深入扎实地宣传,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 、健全队伍网络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社会性、政策性强。乡镇林业站建在农村,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最熟悉辖区内的民情、社情和林情。为打牢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的基础,乡镇林业站在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组建专门护林队伍,健全护林网络。具体做法为:一是“确定一站”。在乡镇林业站加挂“天然林保护站”的牌子,明确乡镇林业站在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中的职责和任务,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本区域内的天然林保护工作。二是“选好一批人”。乡镇林业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冈”的原则,在乡(镇)、村、组选择热爱林业事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护林员。三是“划好一片山”。乡镇林业站在搞好现场实际勘测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作业设计,并根据森林资源的分布状况和管护难易程度,划定管护责任区,明确管护小班面积。四是“形成一个网”。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进一步形成了乡镇林业站--管护责任区(中心护林员)--管护小班(护林员)的集体林区天然林资源管护体系,做到乡有林业(天保)站,村有中心护林员,组有护林员的乡(镇)、村、组三级护林网络,为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完善队伍制度

    天然林保护工程区的乡下林业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把工作重心放在天然林资源的保护管理上,首先,乡镇林业站自身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制定了《天然林资源管护制度》、《护林员招聘办法》、《护林员主要职责》、护林员管护目标量化评比制度》、《护林员考核及奖惩办法》、《护林员学习培训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护林员的工作进行严格的规定和规范,使其依法进行林木管护。其次,乡镇林业站在天然林保护资金的使用上严格坚持资金报帐制,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乡镇林业站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天然林保护管理规章制度,为实施好天然林保护工程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四、管好护林员队伍

    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配合好林业站落实管护区域、管护任务、管护措施和保护标志;配合做好管护区内森林防火、防治病虫和防止乱砍滥伐等森林三防工作;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制止乱捕滥猎行为;配合做好防止毁林开垦和破坏林地的采砂,采土、采石等行为,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配合查处人、畜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等。因此,管理好护林员队伍,是工程任务能否落实到实处的关键。针对护林员工作地点分散,时间自由度大,素质高低不一的特点,乡镇林业站在护林员的公开选聘、学习培训、目标责任、考核兑现、淘汰解聘等环节强化管理。一是坚持实行护林员公开聘用制。聘用护林员,要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小组推荐,由乡镇林业站负责考核,再经乡镇政府审核同意,由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公示后,批准聘用。二是坚持护林员定期学习培训制。对聘用的护林员,乡镇林业站定期组织他们进行有关林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使他们明确管护对象,弄清管护内容,搞清管护形式,进一步提高管护水平。二是坚持护林员管护目标责任制。乡镇林业站与每个护林员都签订了管护合同,明确他们的管护区域、面积、职责和报酬,要求护林员对巡山护林情况定期报告。在此基础上,乡镇林业站对护林员的管护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实行目标管理,并统一规范张榜上墙,以便于群众监督。四是坚持护林员报酬考核兑现制。乡镇林业站严格按照管护合同、护林员职责和考核办法,对专、兼职护林员进行年终百分制考核,并严格依据考核结果兑现护林员报酬,做到奖优罚劣。五是坚持护林员淘汰解聘制度。乡镇林业站根据护林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和年终考核结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考核结果低于管护要求的护林员予以解聘。通过乡镇林业站的严格管理,打造出了一支素质较好、认真负责的护林员队伍。

    五、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乡镇林业站要认真贯彻“严管林”的要求,切实把天保工程区的森林资源管好。一要狠抓采伐限额管理。林业站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把限额采伐管理当作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头等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要严格按照采伐审批程序,积极配合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抓好农民自用材、培植业用材和烧材的采伐管理,坚决杜绝无证采伐和超限额采伐。二要切实强化林地保护管理。乡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管理制度,发现非法征、占用工程区内林地行为的,要及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防止林地非法流失和林地逆转。三要强化林权管理。乡镇林业站要协助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林权证发放情况进行清理登记,明确和稳定森林资源的权属关系,同时积极协助调处林权纠纷,保证集体林区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四要加强木材流通领域和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乡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凭证运输木材制度,依法查处非法运输木材的行为。同时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天然林保护区及周边地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发现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责任重于泰山,乡镇林业站发挥他们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一要积极配合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实施办法》,在站内挂“天然林保护管护站”的牌子,加大参与集体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度建设的力度。二要明确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中的工作任务、职责、目标、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以及考核与奖惩的标准,为参与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七、强化林业站自身建设

    为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乡镇林业站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林业站自身建设工作。首先,强化乡镇林业站职能。在做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同时,乡镇林业站切实抓好科技推广和林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积极创办科技示范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把科技兴林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其次,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林业站职工的整体素质。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林业站队伍素质,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林业站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适应新时期林业建设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乡镇林业站培训工作,乡镇林业站要按照《全国林业站培训教育工作“十五”规划》要求,结合当地林业站人员素质的实际,更新观念,进一步探索加强林业站人员培训的模式和途径,切实抓好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林业站队伍的整体素质。第三,组织站内职工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2004年全国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国家林业局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站实际,制定学习方案,扎扎实实地开展纠风和执法检查工作、把林业站建设成“文明窗口单位”。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高度和实现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林业实现由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的重大举措。保护好天然林资源是乡镇林业站的工作,也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乡镇林业站必须在十六大精神的指引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两个务必”,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发挥乡镇林业站的职能作用,从而保护好天然林资源。

 

参考文献:

护林员职责范文3

关键词专职护林员;存在问题;管理对策;浙江天台

随着生态公益林的划定,护林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天台县护林员人数已从生态林划定之初的150人发展到现今的260人,且还有扩大之势,这对林业的保护与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加强专职护林员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成为当前十分重要的课题,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1天台县护林员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护林员选聘问题

1.1.1护林员选聘不规范。要么干部本人当,要么干部亲属当,或者由老年人协会会员轮流当,护林补助款作为老年人协会的活动经费;或者由困难村民当,补助款作为照顾款使用;或者干部挂名委托村民轮流当。

1.1.2邻村争抢护林员选聘名额。几个村之间,为争抢护林员名额,经常争论不休,聘任方法五花八门,有按年轮流坐座,也有将一个名额,分成几个股份,也有按时段划分,上半年甲管,下半年乙管。

1.1.3护林员名不副实。通常被聘用的护林员都是够资格的,但他们同时又兼有第二职业,在他们外出时,则由其父母、儿女、兄弟姐妹或其他亲属代其充当护林员。少数护林员由于外出经商、务工而中途退岗。

1.2护林员素质问题

1.2.1护林员文化程度。文化程度很高的护林员,一般不能安心从事护林职业;文化程度低的,又不能适应护林工作。从目前情况看,初中毕业的护林员最理想,他们只要能安心工作参加会议和培训,巡山记录能记清,就基本能胜任护林工作。

1.2.2护林员年龄。护林员职业特殊,需要有较强的身体适应能力, 60岁以上的护林员,体能基本不适应。

1.2.3护林员责任心。一些护林员素质不高,不懂政策法律法规,本职工作搞不清,法律意识淡薄,责任感不强,敬业精神不足,做不到“干一行,爱一行”的要求。

2原因分析

2.1就业机会少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为了多挣钱,不管主观、客观条件具备与否,一遇到有利可图的事许多农民都要去争抢,像专职护林员这样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岗位,更会吸引更多的人去争抢。

2.2工资待遇低

护林员工资一般在4 800~5 000元/年,与外出务工收入相比差距较大,很难维持一个家庭的正常生活。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护林员必须从事第二职业,而不能专心从事巡山护林工作。

3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对策

3.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为规范护林员队伍的管理,根据不同情况,各地应建立一系列的护林员队伍管理制度,主要有护林员职责、岗位承包责任制、奖惩考评制度、学习汇报制度、岗位培训制度、廉政制度等。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依法治林护林,提高护林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提高护林员队伍素质

林业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社会性强的系统工作,护林员所从事的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技术性,高素质的护林员队伍是做好护林工作的重要基础。为使护林员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注重强化护林员队伍管理,严把质量关,上岗前由乡镇林业站进行培训,让其了解林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护林员的职责和任务,培训合格后才能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3.3提高劳动保障,调动工作积极性

护林工作是林业的基础工作,也是一项比较辛苦和危险的工作。为稳定护林员队伍,提高工作积极性,在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基础上,为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劳动保护用品,切实保障护林员的人身安全。此外,结合年终考核,开展评先择优、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等活动。条件成熟时给部分工龄长、护林成绩突出的老护林员办理社会保险,解决护林员的后顾之忧,以鼓励更多的人积极参与护林工作。

3.4建立卫星监测信息系统

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建立生态林卫星监测信息系统,使所有护林员在辖区内的活动随时能反映到指挥中心,便于掌握相应区域的林分管护状态。一旦出现警情,指挥中心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降低林分损失。

4参考文献

[1] 张志刚.加强乡村护林员管理 切实保护森林资源[j].林业资源管理,2000(2):8-10.

[2] 刘忠玉.丹凤县林业局加强天保护员管理[j].陕西林业,2006(5):44.

护林员职责范文4

为加强我市重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通过对各管护人员的考核和核查各林班的管护状况及效果,对我市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质量进行评价,以保障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正常使用,充分发挥重点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我市重点公益林管护水平的提高,根据《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护检查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各管护单位和个人的管护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检查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方案,统筹安排

根据《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理试行办法》、《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护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儋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重点公益林管护情况检查及管护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市农委检查领导小组,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考核工作小组分赴各镇进行检查考核。

二、检查时间

2009年12月6日至12月26日,时间为20天。

三、检查依据

(一)、《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理试行办法》;

(二)、《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护检查办法》;

(三)、《海南省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试行办法》;

(四)、《海南省重点公益林专职技术管理人员管理试行办法》;

四、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省级补偿基金范围内重点公益林,总面积为531395亩(部级319579亩、211816亩),全市265名管护人员,其中技术员15名,管理人员31名,专职护林员219名。

五、检查办法

按照《方案》的要求,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两步聚实施。第一是各责任区对本辖区进行自查,并把结果报农委资源管理科;第二是农委检查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结果进行复查。

(一)、检查指标

(1)全市265名管护人员进行核实检查;(2)按照全面兼顾的原则,按面积的100%进行检查,对各小班进行全查;(3)红树林保护区进行小班个数和面积重新核实;(4)重点检查有海防林的乡镇,对各小班到现场实地逐项核对。

(二)、检查内容

1、内业检查

(1)、护林员巡山记录本,记录是否正确,真实。

(2)、对重点公益林管护制度及人员配备情况核,包括管护细则、管护组织、人员考核等是否完备。

(3)、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实情况和管护情况核查,管护合同是否签订,管护责任是否落实到个人。

(4)、专职护林员采取全查,全面检查专职护林员的管护情况。

2、外业检查

(1)、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访问调查,每个责任区各8名公益林管护人员和非管护人员进行访问调查,共对104人进行了访问调查。

护林员职责范文5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运行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处置行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回族自治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境内发生的一般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5工作原则

1.5.1统一领导。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响应的原则,具体落实各项责任制。

1.5.2部门配合。各有关防火部门应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3以人为本。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1.5.4建立健全处置突发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认真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预防、扑救、保障措施得到落实。

1.5.5依靠科技。开展森林防火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森林防火工作水平,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增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能力。

1.6森林防火期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实际情况,我县森林防火期从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其中元旦、春节和清明节期间为重点防火时期。

1.7预案启动

当县内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县林业局局长)或总指挥(主管副县长)报告,并提出初步应急处置意见,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1.8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

1.8.1县委、政府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乡镇(场)年终考核内容。

1.8.2乡镇(场)人民政府有专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并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

1.8.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将根据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场)森林防火人员、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生森林火灾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出现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随时予以查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一般森林火情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成部门应快速响应,按照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2.2.1组成

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县人武部部长、六盘山林业局分管局长、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县人武部、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文化旅游与广播电视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县供销社、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大湾乡、六盘山镇、黄花乡、香水镇、兴盛乡、泾河源镇、新民乡行政主要负责人。

2.1.2组成及职责

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发生火灾的单位或个人做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根据预案启动的需要,县指挥部临时成立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其组成和主要职责是:

2.1.2.1前线指挥部:

组长:县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县长

成员:县人武部、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全权负责火场指挥扑救工作,防火各指挥人员协助其工作,各扑火队员无条件接受其指挥调度,落实县指挥部关于森林火灾处置和扑救的各项工作指示,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协调各工作组有效开展工作。主要有:

工作职责:

(1)准确掌握社情、林情、山情和火情及天气的变化;

(2)建立上下、左右畅通、及时、准确的通讯系统;

(3)及时制定可靠的扑火方案,准确下达指令,检查落实情况;

(4)正确组织扑火并确保扑火队员人身安全。

2.1.2.2综合调度组:

成员: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交通局、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各部门落实扑火力量,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火场监测等具体处置措施。

2.1.2.3后勤保障组:

成员: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做好森林火灾扑救中必需生活日用品等物资供应和通讯联络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快速运输扑火队员、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

2.1.2.4医疗救护组:

成员:县卫生局、县医院、县疾病控制中心

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森林扑救中的药品支援、医疗救护及灾后防疫等工作。

2.1.2.5宣传报道组:

成员:县文化旅游与广播电视局、县电视台

职责:按照国家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火情火灾处置扑救工作需要,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后,适时火情信息,组织好新闻宣传。

2.1.2.6技术咨询组:

成员: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职责:负责林火环境分析、并对火灾态势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火情、火灾调查,火灾损失评估,并做好处置评价。

2.1.2.7现场督导组:

成员:县林业局、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职责:深入火场一线,对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森林火灾处置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前线指挥部和县指挥部。

2.1.2.8维持秩序组

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

组成:县公安局、县森林派出所

职责:维持火场秩序及通往火场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控制火场肇事人员。

2.2县防火办

组成:林业局

职责:负责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扑火物资调配、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县防火办设在县林业局,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

2.3乡镇、场

组成:乡镇领导及其成辖区域内机关负责人

职责:按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职责与任务,明确火场的组织指挥、扑火力量组织、扑火物资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3、预防、预警、报告

3.1森林火灾预防

各乡镇(场)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火灾隐患的检查监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有防范地组织开展农田林缘可燃物烧除,大力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开设防火隔离带及林区防火道路;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防范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向全县预警信息。

3.3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情况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4森林火灾报告

3.4.1当发生森林火灾时,乡镇(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将火情向乡镇政府、县防火办报告,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应将火情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3.4.2在一般森林火灾扑救中,发生人员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扑灭后,县人民政府应正式行文上报市、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3.4.3当出现下列火情时,县森林防火办应立即核实情况后向市防火办报告: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4.4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市、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应急处置

4.1扑救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县政府和当地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在扑火中,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重,扑火前线指挥机构的级别随之提高,应坚持由上至下的逐级指挥体系。驻泾武警、消防部队在执行扑火任务时,内部应设立相应的扑火指挥机构,在当地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扑火组织指挥工作。

4.1.1进入火场扑救森林火灾顺序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综合调度组—技术咨询组—县公安局—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第三梯队—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现场督导组

4.1.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执行县委、县政府扑救森林火灾的决策,总指挥坐阵指挥,审议和签发森林防火令。召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紧急会议,作好扑救森林火灾工作。

4.1.3县防火办。组织召开专业人员会商会议,提出组织人员扑救的具体方案、战术。随时与火场前线保持联系,了解火势发展情况及扑救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有关成员单位及区护林防火部门报告火场最新情况,做好各参战单位的协调工作。掌握林火造成的损失、人员伤亡及救治情况、灾民的撤离及安置,做好信息的上报下传工作。

4.1.4迅速集合。前线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各有关扑火单位的扑火组成人员,在接到扑火指令后,必须在20分钟内在县防水指挥部指定地点迅速集结,同时,要携带好有关工作装备、设备,整装待发,不得拖延时间,以免贻误扑火战机。按职责分解至2.1.2内。

4.2扑火前线指挥部的建立

4.2.1前线指挥部的建立

4.2.1.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指挥启动县森林火灾扑火预案命令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要带领各小组、扑火队伍到达火场,并按前线指挥部组成人员迅速建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4.2.2.2选建扑火前线指挥部位置的原则:

(1)距离火场近、便于指挥的地方;

(2)便于了解和掌握火情的地方;

(3)便于集结、调动扑火队伍的地方;

(4)便于通信联络的地方、比较安全的地方。

4.2.3前线指挥部权力

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扑火前线指挥部有权在其辖区范围内调用各单位的灭火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砍伐林木、清除障碍物、取水、实施局部交通管制等紧急措施。

4.3扑火原则

4.3.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及妇女、儿童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4.3.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3.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部队官兵为主,其它经过培训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4.3.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4扑火安全

各乡(镇)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应高度重视森林火灾扑救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高效”的扑火原则。扑火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掌握火场地理环境和火情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开设阻火隔离带和实施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预先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在扑火中要做到“三不三应”,即:进入夜间,对情况复杂的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人员开设火路,待凌晨气温低、湿度大的有利时机组织力量突击扑打;原则上不扑打火头,确需扑打时,应组织专业或半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复杂危险的地形条件和火情下,原则上不动用大兵团作战,应组织精干的专业队实施突击,严防发生事故。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在林区居民居住地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人员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5通讯联络措施

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要运用现代化通讯手段,保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与火场、前线扑火指挥部的通讯畅通,按应急通讯规定办理。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前线扑火指挥部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赶赴火场,随时保持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火灾现场各扑火队指挥员及所在乡、镇保持联系。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随时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保持联系。

4.6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森林消防队伍、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半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调动,统一指挥。

4.6.1第一梯队:各乡、镇义务森林扑火队,由前线和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火情需要就近调集。

4.6.2第二梯队:由县林业局、农牧局、水务局职工组成,一旦发生火情,县防火指挥部森林扑火队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调遣进行灭火。

4.6.3第三梯队:武警、消防官兵、民兵预备役部队等,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扑火需要灵活调集。

4.7信息

对有影响的森林火灾案例或重、特大森林火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新闻单位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对有火灾事故的火情发展趋势、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县委、政府批准后,县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进行新闻。

4.8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时,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情况决定:

4.8.1安排清理火场留守人员。火灾扑灭后,由火灾发生地指挥部安排10-20人留守清理火场,以防死灰复燃。

4.8.2撤离前集合。各扑火队(组)在队(组)长的带领下在指定地点迅速集合,清查校对人数,带好工具后报前线指挥部,以便安全依次撤离火场。

4.8.3撤离火场顺序:

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第三梯队—现场督导组—技术咨询组—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县公安局—前线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医疗救护组

5、后期处置

5.1火案查处

发生森林火灾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林业、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5.2灾后恢复

县、乡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卫生部门要组织扑火救灾医疗赶赴火场进行救治,药品监督部门要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保证救治伤员的需要。交通部门要组织本系统有关单位为运送扑火人员、救援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运输工具,为扑火救灾服务,对发生的费用,先运输后结算。粮食、民政部门要协助林区有关部门做好粮食、食品、衣物、帐篷等救灾物资的调配和供应。电力、水务、通信等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因灾受损的电力、通信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设施,迅速组织抢修。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5.3火灾评估

火灾损失情况,由县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测量和统计,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再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5.4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和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6、综合保障

6.1物资储备保障

县、乡(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以保证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6.2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建立一支50人的骨干森林消防队伍,其人员从县林业局、农牧局、水务局干部职工中抽调;各乡镇(场)根据各自的林业用地面积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需要,组建一支30-50人应急扑火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队伍,来应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各镇(场)扑火队要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3预案演练培训

为保证本预案的实施,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有计划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练。县、乡两级护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组织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7、附则

7.1说明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县政府处置一般森林火情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管理、实施。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修订后,经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同意后,报县人民政府实施。各乡(镇)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处理预案,逐步建立和完善县、乡(镇)二级预案体系。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中牺牲的人员抚恤和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地方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7.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护林员职责范文6

二四年下半年天然林保护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城关镇位于县城城区,国土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五个行政村,一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人,其中农业人口人。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镇把林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狠抓工作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止年月,全镇完成天然林保护亩,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亩,荒山造林.亩;其中年退耕还林.亩,荒山造林亩,年退耕还林.亩,荒山造林.亩,年完成退耕还林.亩。

二、林业工作情况

(一)广泛深入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天保意识。半年来,我们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林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利用召开培训、会议、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方式对广大干部群众开展经常性教育;利用在交通要道和林区路口制作宣传碑牌、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单、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广泛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利用身边的人和在天保工作方面的先进事迹正面教育引导群众;利用典型案件做好警示教育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多层面的宣传教育,基本实现了各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确保林区稳定和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逐步规范各项管理。为使全镇林业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制定了《天然林资源管护实施办法》,修改完善了《集体天然林管护工作考核办法》、《集体天然林管护考核评分标准》以及《天保管护制度》、《天保检查考核制度》、《护林员巡山制度》、《天保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乡镇政府,护林站、村委会、护林员的职责,实行各种制度和职责公布上墙,做到了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尤其是在护林员队伍管理方面,坚持严格招聘,择优录用,坚持将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与年度考核奖惩相结合,将管护质量与报酬挂钩,有效调动了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工作责任心,达到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目的。

(三)加大资源保护力度,依法治林取得明显效果。全镇始终把资源管理和依法治林的重点放在两种用材采伐、林地占用、森林防火和案件查处上。一是严格采伐限额管理,规范办证程序,坚持凭证采伐,基本杜绝了无证采伐,乱砍滥伐现象;二是严格林地征占用管理,每年开展二次林地执法大清查活动,对全镇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依法进行了清理整顿,完善了征占用地手续,有效地遏止了乱占滥用林地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全年共开展了五次天保工程专项治理,突出案件查处,查结案率均达到%,做到了发案一起,结案一起,确保了全镇森林资源安全。

(四)把牢关口,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护林人员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天保管护质量和效果。我们在工作中坚持把建设一支优秀的护林队伍作为林业工作的核心来抓,一是严格程序,把牢招聘关口,逐年择优录用护林员;二是严格监督检查,采取护林员定期书面报告和辖区森林派出所巡回跟踪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了对护林员巡山护林工作的管理,有效增强了护林员的工作责任心;三是坚持全面推行“季度考察、半年考评、全年考核”的考核奖惩机制,实行管护质量和工资挂钩,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给予重奖,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委会、护林员除通报批评外,不兑现工资和资金,对不合格的护林员予以辞退。为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我们克服住房、资金、人员紧张的困难,为护林站配备了专用办公室和办公设施,选配了能力强、能吃苦、善管理的林业专干,从而有效提高了管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护林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严格退耕还林管理,确保退耕还林质量。退耕还林工作既是林业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天保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镇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镇上成立了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提高造林质量,巩固造林成果,镇上明确要各村各农户,凡是面积不足的,必须在秋冬进行补植补栽,确保所有面积准确率达到%,苗木保存率、成活率达到%以上。同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退耕还林的户,按自然区域分布,实行“五户联保”制度,即每五户为一联保小组,在联保小组中,有一户未达到管护要求的,其余四户负连带责任,镇、村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直到达标为止。

(六)认真做好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的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林木采伐程序,严格办证程序,凭证采伐。严厉打击乱砍槛伐,乱采槛剥,偷拉盗窃和非法买卖等违法行为。各村护林员认真履行伐前伐中、伐后全程监督职责,确保了“两种用材”的依法采伐。

(七)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多年来,我们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了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建设,加大了防火知识宣传力度,实行防火期间小时带值班制度,制定了防火预案,落实了防火责任,实现了年无森林火灾的目标。

(八)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档案是全面反映林业工作情况的基本依据,在每项林业工作初期,我们都非常重视档案资料的搜集工作,每完成一阶段性任务,就把资料装订成册,实行专人管理。为确保档案管理有章可循,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做到了镇有档案室、档案柜,村有档案盒。同时,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林权证换证、换发工作,对全镇集体林、个人柴山,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和山地流转等进行摸底调查,集中时间完成了换发、核发任务。

三、林业站建设情况

城关镇林业站现有站长人,由主管林业副镇长兼任,有林业专干人,林业档案管理员人。个行政村各有护林专干人,共人。林业站专用有办公用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一是林业工作站办公设施齐全,制度完善健全。建立和完善了《林业站站长职责》、《廉政建设制度》、《乡镇护林站工作职责》、《天然林管护奖惩制度》、《乡镇护林员和专职护林员职责》、《村护林员工作职责》、《巡山查山制度》、《村护林员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张贴。将本辖区内林业资源状况制成图表,制定了林业发展规划;二是为便于下乡工作,站有交通工具摩托车辆,林业站配有电话一部,电脑一台;三是为搞好档案管理,配有专门档案室、档案柜,档案规范管理;四是建立了林业监督岗,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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