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的个人述职报告范例6篇

护林员的个人述职报告

护林员的个人述职报告范文1

20xx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协助下,我注意围绕中心,提升素质,点面结合,顾全大局,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述职述廉如下: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提升理论素质

一年来,我自觉加强理论修养,认真学习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与各级党组织保持一致,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和“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学习教育活动,对自己作风建设上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检查,并认真整改。在学习中注意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注意把贯彻上级精神同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力求在工作做到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中将上级精神和领导意图中及时体现出来。坚决执行局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学习,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了解和认识,政治素质不断增强,服务水平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强化目标管理,提高办公室管理水平

办公室是全局对外联系的窗口,是综合协调机构,办公室管理由为重要。今年以来按照工作需要及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特长对办公室人员进行分工,重新制定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按职责,签订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责任书,细化任务到个人,通过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加强制度建设,要求全办人员遵章守纪,认真履职。并派送1名人员到县政府办进行顶岗锻炼,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强化创新,实行一岗双责。为使工作协调统一,局办公室在全局率先实行一岗双责、ab角色分工。对局办公室各个岗位实行ab角制度,a角为该岗位主要履行者,在a角不能正常履行该岗位职责时,b角顶替做好该岗位的工作,期间自行转换,不能使工作脱节。ab角制度的实行做到了工作有分工,也有合作,这样既有效的推动了工作,又加强了人员之间的合作,对推进全局中心工作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

三、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做好办会、办文和接待工作。办公室工作繁琐、复杂,简单的说就是办文、办会、办事。关于办文工作,克服人少文多的实际困难,严格实行来文拟办,发文签发。其次是在上报、下发文件的印制过程中,认真核校,规范文种,截止10月底,办公室共发文300多件,各种材料、报告、情况说明1000多件;收、发电子公文3500多件,其中传阅2700多件,拟办处理800多件,报送各类汇报材料300多件。

(二)做好文件收发、归档工作。对各种文件及时收发、登记、归档,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把我局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材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认真履行保密职责,保管好国家秘密文件。局办公室坚持档案查阅登记、领导审批制度,秉公办事,周到细致,努力为全局做好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工作,全年整理归档文件资料1200件,提供档案查询服务80人次;做好印章的管理、登记、安全工作,坚持使用印章请示、登记制度,全年共使用印章120人次。

(三)做好电话接听工作。局办公室电话是全县上下联系局领导、联系柴水局的一个最方便的接口。接听电话时,我们都做好电话记录,如有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处理,按照程序报告相关领导。并做好局办公室周末值班工作,保证24小时都有人接听电话,并及时处理相关公务,没有因为公务电话没有接而误事情况发生。

(四)后勤保障工作。一是完成在宜良灌区指挥部设立办事处办公室搬迁工作。二是做好办公用品购买和发放,建立柴水局办公室办公耗材申请审批制度,即办公室电脑耗材等需修理、更换,需到办公室申报填写耗材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具体安排人员办理。三是完成水管、门窗、灯具、电话网线等修理工作。四是按照市级工作人员饮用水标准预算,制订职工饮用水水票购买制度,由财务处按照各处室实际人员数量核算桶装水饮水量,核发水票购买资金。五是制定完善了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有效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

四、强化综合协调,做好交办工作

(一)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一年来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县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请示协调,多次到现场查看,到相关部门请示协商,上报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请示23个,对接工作中协调顺畅,配合默契,为全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同时加强局内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督促、协调上级和局领导的部署在各科室落实情况;传达领导指示,反馈各种信息,保证全局上下政令畅通,工作运转高效。

护林员的个人述职报告范文2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林业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司法局、粮食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广电局、卫生局、电信局、气象局、森林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工作职责

2.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工作条例办法》及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研究,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武警消防支队以及公安民警参加森林扑火救灾。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公安局主要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协助和指导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火因,对肇事人和责任人依法查处,并将结果及时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县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督促火案查处,维护火场周边秩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专项资金的筹措拔付,扑火期间后勤供给的所需物资、运输、食品、药品及扑火后的抚恤等费用,一般实行先记账、后结算的应急办法。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为运送扑火人员、扑火物资、救灾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县电信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通讯联络工作,按照特殊通讯的规定,办理通讯事宜,保证火场指挥信息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火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火险天气预报服务。

县粮食局和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扑火所需粮、棉、食用油、电、煤、油等重要原材料及医药用品等重要物资供应。

县卫生局负责安排协调伤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正确及时报道和火灾信息。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人员参加灭火及火后损失评估、灾后处理等工作。

2.2.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代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实施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规定程序下达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意见;设立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制定火灾扑救方案,组织、协调、督促火灾扑救工作,上报火情信息;组织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会同公安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地点、损失情况和追查肇事人;解决和处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跨越乡(镇)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二)发生在森林公园、重点林区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三)危及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四)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五)连续燃烧8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六)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3.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责令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森林火灾消息。

2.3.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通知后,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落实预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3预警预测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每一位公民都有报告森林火灾的义务。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的原则,各乡(镇)设置的护林站、瞭望台、护林员以及火点附近的村组居民,要将发现的火点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口头等形式报告乡(镇)政府或县林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3.2预警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查明火灾范围、地点、火势。火场附近的单位及火场所在乡镇要立即做出响应和处置。

3.3森林火灾的等级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灾等级分为: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火灾发生地应急反应

发生火情后,县护林防火部门应立即组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附近职工群众进行扑救。如发生本预案2.3.1条所述森林火灾时,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立即组建到位,并由主要领导现场指挥。按照有关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规定,将火场的综合情况及时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1.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反应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核实起火地点、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情况,提出处置意见。24小时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或跨乡支援扑救的,要建立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依据扑火预案,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规范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通知》(国森防正[2006]6号)要求,起草《重要森林火情报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门。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火灾发生后,要综合利用瞭望台、专业测量等方式确定火场面积、损失程度和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害,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4.3.2扩大应急

当县级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4指挥与协调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应当成立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服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4.5新闻报道

新闻媒体要按照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掊署,组织现场采访,向社会及时报道火灾扑救情况、数字,必须经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4.6应急结束

林区内明火全部扑灭并确保不会再发生新的火点后,由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火灾警报,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火灾发生后,森林公安派出所应立即介入调查工作。火灾扑灭后,由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火灾统计、汇总及火灾报告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在火灾扑灭后8个工作日内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火灾发生地如有灾民伤亡的,要按照规定做好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政府在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可号召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6保障措施

6.1组织领导

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或火灾发生地的乡镇领导在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除正常值班人员外,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须到火场协调灭火工作,并可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参与工作。

6.2扑火力量

全县要组成三个梯队的扑火力量,分级调动,统一指挥。各乡镇要组成的由乡镇主管领导,行政村、自然村干部、群众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一梯队;县防火办组成由林业局主管局长、森林派出所民警、林业局干部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二梯队;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有县消防中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三梯队。

6.3扑火器具的储备

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县防火办设专门仓库,储备存放一定数量的救火机具(包括二号打火工具、风力灭火机、铁锨、镰刀等),根据扑火需要,由县防火办调拨使用。各乡镇也要根据防火工作需要,筹集资金购买一些灭火工具,出现火警立即使用。

6.4后勤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意见,积极组织力量,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各种救援。所涉及的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7公众宣传教育和培训

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充公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辖区群众,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草山、随意用火。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半专业消防群众观点的培训和考核。半专业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扑火集中培训和扑火演练。学习内容和成绩要记载归档。

8附则

8.1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监督实施。

8.2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护林员的个人述职报告范文3

一、组织机构

区、街两级分别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加强对森防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作战。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由区政府办主任和区旅游园林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人事如有变动即随时调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府办。

二、主要职责

(1)区政府办:协助区森防指挥部做好部门协调和指挥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和区委、区政府;负责做好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和组织森林防火扑救工作。

(2)区财政局:协调解决森林防火经费,检查督促全区森林防火经费的使用情况,使区防火办有足够的经费用于购置防火器材,营造防火林带等基础设施建设。

(3)区教育局:要对中小学生经常进行森林防火常识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并通过他们向家长、群众做宣传。防火期间,严禁组织学生到林区野炊,要确保在校学生不带火上山。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4)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对痴、呆、疯等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的监护管理工作。

(5)区卫生局:要及时做救护准备和救护工作。

(6)公安分局:指导、检查、监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加强火灾区域的治安管理。

(7)消防大队:防火专业指导及实施扑救任务。

(8)有关街道办事处: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山林日常防护工作和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一要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别组建街道、居(村)和企事业单位应急扑救队伍;制定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形成在森林火灾面前能各自独立作战的方案。二要做好扑火物资贮备,确保贮备一定数量的森林灭火灵及铁锹、铁铲、水袋等扑火工具。三是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做好宣传及上山巡视工作,做好野外火源管理。四要落实防火责任区,加强对林区、林缘施工、作业单位和个人的防火宣传,落实责任和预防措施。五要加强与所在地驻军、公安干警开展军民共建,形成森林防火网络。六要落实辖区内聋、哑、痴、呆、精神病患者的责任监护人员。

防火办在正、副指挥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做好护林防火宣传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扑火工作。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都应当立即进行扑救,并及时向119、110或当地防火部门报告。

1.街道办事处所辖山林发生森林火灾,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扑救,直接处理。街道防火办接到火警、火灾电话后,应及时报告街道森防指挥部领导,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若遇森林火灾难于控制,应马上报告街道森防指挥部领导,由领导决定是否请求共建部队予以支援。森林火灾扑灭后,应将详细情况及时上报区防火办。

2.下列森林火灾事故,除街道办事处组织扑救外,由区森防指挥部指挥组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进行扑救处理。

(1)火场跨越街道行政界线的;

(2)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火灾;

(3)火场面积超过10亩仍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和主要设施安全的火灾;

(5)需要区、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区防火办接到上述森林火灾事故后,值班员应立即分别向本办主任和区森防指挥部正、副指挥汇报,并报区政府值班室,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

区防火办主任应率防火办工作人员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扑救指挥,并立即将现场详细情况向正、副指挥报告,根据火灾情况,由区森防指挥部提出事件的处理方案,通知防火办主任现场组织实施。

接到重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区森防指挥部领导要坐镇指挥。需要驻军、公安、消防协助扑灭时,由现场指挥作出决定,区防火办、街、居(村)应迅速派人带有关人员及时准确赶赴火场。

火灾扑灭后,各街、居(村)应留有足够人员监察火场,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复燃。

四、善后处理

1.森林火警,街道要在2天内将火警损失情况如实上报区防火办,每起森林火灾的受害面积,由区防火办派员和街道防火办人员到现场调查认定,严禁有灾不报或虚报。

护林员的个人述职报告范文4

1、贯彻执行《森林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定全县林业发展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全县造林绿化,封滩育林和防沙治沙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林业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4、负责全县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协调、处理林木纠纷。

5、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查处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征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征收林业规费。

6、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

7、负责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

8、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义务植树。

9、承办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搞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10、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服务承诺制度

1、凡来我局咨询有关业务,申领有关证件的,我局本着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为申请人搞好服务。

2、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和其他事项的材料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审查,能办理的马上办理,不能办理的耐心解释。

3、林业科普工作。强化先进实用技术,在林业科技进步中的支撑作用,应乡镇、林、果农邀请和工作的要求,及时开展林业科技服务、指导林业生产。

4、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木所有权者写出采伐申请,经乡镇林业站审核同意后,转报县林业局,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七天内完成调查设计,十日内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应在五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5、签发木材运输证。运户应依法提交林木采伐许可证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材料,符合有关规定的,当场给予签发运输证;按规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6、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接申请后,七日内给予办理并核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按规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并退回申请。

7、对办理征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提出申请后,依法及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批,搞好全程服务。

8、林权登记发证。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公示、报批、登记。

9、林业种子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接申请后,符合条件的三日内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10、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植物检疫证》。接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完成现场检疫。

11、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上述承诺。

三、首问负责制度

1、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的办事请求和询问,第一个接受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属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按照马上就办、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予以办理。

3、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本人职责范围,但属本局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或帮助联系,有关人员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作好记录进行转达或代为转交材料。

4、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本局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哪个部门,给予必要的帮助。

5、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塞责,简单生硬地回绝管理和服务相对人。

6、凡违反本规定的,由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予以处理。

四、限时办结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服务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有关事项,并尽量提高行政效能,缩短办事时限。

二、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机关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的办事请求,在办理时限内,未提出意见,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默认同意,给予补办手续。责任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四、对能马上办理的事项拖延不办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给予效能告诫处理。

五、对审核符合规定的林木采伐申请,要在十日内签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应在五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六、对符合规定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申请,要在七日内办理核发。

七、对符合条件的林木登记申请,要在向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公示,办理登记。

五、一次性告知制

1、凡到林业各股室办理业务的,如对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说明原因并限时办理。

2、如果对方手续不完整,应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补交的材料及办事程序,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

3、对不符合规定无法办理的,应告知其原因及政策依据。

4、对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内容,也要一次性告知对

方,并按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办理。

5、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属实后,按效能监察有关规定处理。

六、责任追究制

1、责任追究,指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构成失职行为,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按规定追究其行政及经济上的责任。

2、责任追究的具体行为:

(1)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

(2)在工作中对下属的违法违纪行为失查和放任错误;

(3)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使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

(4)在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延误工作,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

(5)因工作过失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6)在执纪执法、行政管理工作中;

(7)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和过失做出的违法或不正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

(8)其他失职错误。

三、责任追究及查处

1、因失职造成的损失,须根据情节,由直接责任者、直接领导责任者或间接领导责任者分别赔偿;

2、机关工作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公务员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渎职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七、同岗替代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2、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有事外出,须事先请假;属窗口岗位的,要指定其他工作人员代办业务。

3、机关工作人员因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两天以上无法上班的,要向负责人汇报正在办理的事项,做好交接手续,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指定其他人员代行其职。

八、否定报备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对来办事人员的申请事项认为不能办理的,应填写《否定报备情况表》,说明该事项不予办理的理由、法律和政策依据,并依职责权限逐级报领导审批,交本局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留存备案。

2、属业务请示事项,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否定权。对不明确的应及时向领导请示,不准随意否定。

3、将执行否定报备制度的情况列入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予以处理。

4、机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将否定的理由、法律和政策依据书面告知请求人。

5、当事人对机关的否定不认可的,可向本局或上级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

九、效能考评制度

1、本局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工作人员实行效能考评。

2、考评内容:

(1)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履行职责,工作效能情况;

(3)工作态度,优质服务情况;

(4)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情况;

(5)效能监察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考评办法:行政效能考评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采取平时抽查和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的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打分,每项20分,总计100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4分的为称职,60-84分的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含60分。)

四、对优秀和称职者予以表扬,对基本称职者提出警告,对不称职者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告诫,限期改正。

五、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评结果登记建档,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

十、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

护林员的个人述职报告范文5

关键词:森林防火;现状;问题;预防对策

收稿日期:2011-07-08

作者简介:范文洪(1974―),男,云南昆明人,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S7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1)09-0139-02

1 引言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因此,笔者分析普吉办事处森林防火现状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更有效的森林防火对策,旨在提高当地森林防火整体水平,对普吉办事处生态建设具有一定参考作用。

2 普吉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现状

普吉办事处位于昆明市西北部,属于城郊结合部,地少人多。领导十分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强基础建设,采取一系列积极的预防措施,把做好森林防火作为保护办事处灭荒成果、保护环境资源、保护物质财富、保护社会平安的重要工作来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从组织、资金、设施上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从2005年至今,年平均发生森林火警、火灾1次,受害森林面积3.3hm 火灾受害率0.01%。全处没有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了“灭荒”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1 加强宣传,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将每年12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定为森林防火期,同时规定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冬至、劳动节、元旦等前后是森林防火的重点时期。在森林防火期间,利用互联网建立农民信箱平台进行森林防火信息宣传,以广播、电影、电视、宣传车、标语、禁火令案件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野外违章用火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克服其麻痹侥幸心理,提倡按规定安全用火。通过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提高群众对森林防火的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2.2 各级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专门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农林水办公室为主单独设立办事处森林防火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处森林防火日常工作,还建立了办事处森林消防队,全处两个涉林社区也成立了各自的消防队,14个涉林居民小组分别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全处各级都成立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3 抓好“4支队伍”建设,明确各自责任

为做好普吉地区森林防火工作,办事处建立了4支队伍,这4支队伍分别是护林员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森林防火督察队、后勤保障队伍,普吉办事处充分利用原有专职、兼职护林员队伍,目前全处配有护林员101人,其中专职护林员90人,兼职护林员11人,该队伍分布于全处各个林区山头地段巡山护林。通过与护林员签订护林防火责任制合同书,明确管护责任、范围和奖罚措施,使护林员成为了望观察火情、野外火源监督管理、协助查处山林案件的骨干力量。此外,办事处先后建立14支以青年民兵、共青团员、党员、干部、农民为主体的义务扑火队伍,1支常年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两支季节性扑火队,每年进入防火期前,对上述扑火队进行为期7d的森林扑火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扑火队伍的战斗力。 此外,办事处还成立了一支森林防火督察队,专门对护林员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发现不尽职尽责的护林员,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督察队的另一项职责是查找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最后,办事处还成立了一支后勤保障队伍,后勤保障队伍的工作是当发生火情时,组织送水送饭、维持交通秩序及提供指路服务、运送救治伤员等等后勤保障工作。通过加强“4支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4支队伍”的作用,普吉办事处真正做到了“以防为主,积极消灭”。

2.4 加大森林防火资金投入

普吉办事处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森林防火专项基金,用于购置预防与扑救火灾的工具、补贴误工、培训人员等,防火工作资金到位,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每年全处都要投入森林防火工作经费90多万元,用于森林防火各个方面的开支,单就今年来说,全处除“四支队伍”的人头经费和培训经费外,基础设施方面也投入了不少,今年共修建了防火检查站2个,新建防火通道1条,防火宣传固定碑牌5块,其他宣传标语牌150块,配备了无线电基地台和对讲机,使森林防火通讯网络逐步形成,购置了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防火基础设施的加强,有效地提高了防火、扑火能力。

2.5 落实“五项制度”,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1)坚持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办事处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办事处与两个涉林社区签订了责任状,两个社区与14个涉林小组签订了责任状,办事处还与100名护林员签订了责任状,与林区的所有单位和住户签订了责任状,另外,办事处下辖的7个社区居委会还指派专人与辖区的“五种人”签订了监管责任书。

(2)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间,坚持实行领导带班,24h值班制度,重大节日、重要阶段、重点时期,加强值班力量,要求带班领导每天必须对辖区内的情况实施不定时的检查和巡查。

(3)加强请示报告及日报告制度。办事处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及日报制度,发生火情,及时向街道办领导报告和区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正常时,1d2次,有情况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把辖区内的情况及时准确地报告给区防火指挥部。

(4)动员总结讲评制度。每个月,每个季度,每逢重大节日,办事处组织召开动员总结和部署会,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总结和讲评,查找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的措施,并结合上级的指示和防火工作的需要,提出具体的要求,同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和批评。

(5)巡回检查制度。专门指定由武装部长带领的检查小组,不定时、不定期坚持巡回检查,对护林防火队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工作不负责、责任心较差的人员立即进行调整,有效地增强各级抓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 普吉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

3.1 森林内可燃物增加

普吉办事处森林类型属于亚热带植物区系,植物生长旺盛。植被类型有针叶林、部分阔叶林、灌木林及多年生草木植物,其多年积累的可燃物十分丰富。特别是农村燃料结构调整后,石油天燃气的使用日益普及,人为对森林植被获取逐渐减少,森林可燃物大幅增加,如林下植被、枯枝落叶等。有些地方林内可燃物载量甚至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发生火灾的物质基础条件完全具备,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自然因素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形势越来越严峻。

3.2 野外火源难以管理

由于山区群众生产性用火习惯,如烧荒、烧田埂草、烧灰积肥等,导致农事用火屡禁不止。加上清明节采用明火上坟这一独特的民俗,对于拜坟祭祖、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现象尚无及时有效措施进行布防。随着近年经济的发展,山村的公路逐渐增多,林区机动车携带的火源、行人乱丢烟头等众多野外火源使森林防火工作十分艰巨,人为火源防不胜防。

3.3 森林自身的防火性能不高

普吉办事处针叶林面积所占比重过大,针叶林占60%,而阔叶林及其他林种占40%。林种比较单一,尤其是成片的云南松纯林,容易发生森林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则极难扑救。森林自身的抗火、阻火能力弱,给森林火灾扑救带来更大压力。

3.4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薄弱

由于办事处财力有限,一些大型的设施,如较大的防火通道、t望塔、电子监测系统等,单凭办事处的财力无法自己解决,由于基础设施落后的制约,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使有的火情由小火变成大火。

4 加强防火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4.1 提高森林自身的防火性能

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是控制阻隔森林火灾发生与蔓延、提高森林自身抗御火灾能力的最有效措施。因此,从营林措施入手,在森林火灾易发、多发地段建设好生物防火带,营造林以阔叶林及抗火力强的树种为主,提高森林抗火能力和防控能力,做到长短结合、标本兼治,以实现长治久安。

4.2 健全森林防火预测和值班制度

做好森林防火信息化的服务保障工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整体管理水平,随时掌握辖区内的林火状况,为正确判断和科学决策与指挥奠定基础;严格健全值班制度,建立以护林员为主体的巡山查火护林队,对野外用火起到火情报告作用,对审批后的用火起到监督作用;办事处要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规范森林火灾扑救程序,明确职责;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做到先电话报告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确保森林防火指挥系统调度及时、信息畅通。

护林员的个人述职报告范文6

一、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一)切实抓好“十二五”收官工作,精心谋划“十三五”规划

2016年,全市完成营造林8.99万亩(包含低产低效林改造),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2.4%;新增森林面积4.5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0%;新增森林蓄积18.7万立方米,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2%;森林覆盖率提高0.51个百分点,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3%;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45.5亿元,占目标任务114%,农民人均林业收入868元,占目标任务的113%。完成了林业“十三五”规划初稿编制,基本完成《xx市林业志(1983-2014)》编辑工作。2016年,xx林业荣获全省李冰杯“三等奖”,被省林学会评选为2003-2016年先进集体,什邡国有林场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国有林场推荐为全国十佳林场,已上报国家林业局。

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成立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编制工作,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初步确立林业“135”发展思路。即“十三五”期间:实现“一个稳定”、完善“三大体系”、推动“五个转变”。实现“一个稳定”即:林木覆盖率稳定在40%左右,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完善“三大体系”即:着力构建完善林业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和森林文化体系。推动“五个转变”即:一是从造林为主向营林和保护为主转变;二是从增加森林数量向提高森林质量转变;三是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四是从单一开发向立体开发转变;五是从以一产业为主向二三产业为主转变。

(二)不断创新发展,扎实抓好林业改革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相关要求,成立了以我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改革推进事宜,加快推进各项涉林改革稳步实施。二是认真归纳总结改革经验做法,加强推广力度,确保改革取得成效。由我局牵头负责的森林资源资产“量价分离”评估工作,通过2014年在绵竹和什邡进行试点,2016年,在吸取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该项改革已在全市全面实施。全市目前已有110宗林地通过森林资源资产“量价分离”评估方式进行了流转,32个林权所有者在金融机构进行了抵押贷款,贷款林地面积2.25万亩,贷款金额7884万元。三是抓好生态红线划定基础工作。努力推进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完成了对林地和森林主导功能、生态区位、森林类别、保护与利用等级等方面的规划、区划界定,修订完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更新林地“一张图”及数据库。四是积极认真执行《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完善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制订了改革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台账。五是切实抓好国有林场改革。我市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走在全省前列,绵竹和什邡2个国有林场先后于2013年前基本完成了改革,定性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综合预算管理体制。什邡国有林场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国有林场推荐为全国十佳林场,已上报国家林业局。2016年,绵竹和什邡两市集体林采伐权拍卖纳入全省试点,目前已经成功进行24宗拍卖;旌阳区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纳入全省试点,目前形成了初步改革方案。

(三)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抓好各项惠民政策落实

一是切实抓好天保工程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双线”(政府和林业部门)目标责任制,认真抓好责任书签订工作。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对工程资金严格按合同、协议进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和职工社保、公益林生态补偿等惠民政策落实、资金兑现,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全面完成2016年度建设任务。二是切实抓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始终把退耕农户的利益放到第一位,层层签定责任书,将退耕还林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政策宣传,使广大退耕农户了解退耕还林政策,实行全过程监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退耕还林政策的行为及时查处,限期整改,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2016年全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和国家退耕还林配套荒山、封山育林全部达到国家和省的要求。三是加强对民生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组织相关科室对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坚决防止和纠正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滞留截留各类专项资金等行为。

(四)狠抓林业产业发展,促进资源增长林农增收

一是以绵竹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2112”林业产业工程,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绵竹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通过省政府检查验收。二是以罗江县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为抓手,积极抓好涉林专业合作社建设,认真执行《xx市家庭农场认定和登记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积极支持林业专合组织申报省级以上林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林业龙头企业贴息贷款项目,市财政每年林业产业项目资金也安排一定额度用于专合组织发展。三是加大科技扶持和投入力度,增强林农创业就业技能。通过科研项目等争取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和社会投入用于科技研发,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与四川农业大学林学院开展合作,及时引进利用新的科研成果为我市的林业科技服务。四是加大森林资源立体开发,拓宽林农创业就业途径。2016年,全市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45.5亿元,占目标任务114%,农民人均林业收入868元,占目标任务的113%。

(五)切实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推进城乡绿化

一是按照《xx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以植树造林工作为抓手,认真部署和推进2016年巩固创森成果工作。二是按照国家林业局验收整改相关要求,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强城乡绿化和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的通知》,积极选用和推广乡土珍贵绿化树种,《xx市城乡绿化乡土树种推广名录》已经通过专家审定,目前正在编辑排版;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目前已在什邡市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试点。三是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今年全市城乡完成义务植树590万株,极大地促进了全市城乡绿化工作。

(六)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防火责任,继续加强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狠抓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严格实施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系统建设,加强森林火险的监控工作,森林火灾得到有效防控,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二是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序推进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目标管理全面达标,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通过省政府检查验收。三是加强木材供给和战略储备,认真执行限额采伐制度,年森林采伐限额控制在341456立方米,未出现超限额采伐情况。

(七)努力抓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作

一是结合林业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今年,市本级先后邀请川农专家对专业大户和专合组织骨干开展了核桃栽培管理技术培训、花木病虫防治技术培训各1期,各县(市、区)还开展了相关的林业技术培训;二是抓好联系村和联系社区的帮扶工作,积极开展联镇帮村、双报到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均到扶贫村开展了结对帮扶工作,个人捐款达1.9万余元,提出帮扶措施79份,对双石村和舟山社区的困难户及时开展慰问。制定了专项帮扶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精准扶贫方案被市扶贫办《扶贫攻坚简报》第1期全文转载;积极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会同罗江县地税建立了4万元的精准扶贫基金,主要用于对14户特别贫困户的帮扶,持续帮助双石村发展核桃基地400余亩,扶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廉洁从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坚持严以律己,做到为政清廉

今年以来,自己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努力修好身,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守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密切联系群众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不利用职务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做,做到“自觉受监督,习惯受监督”,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均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加强班子建设,从严从实要求,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以上率下,做廉洁自律表率。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多次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通报案例,研究部署。二是严格要求局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制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局班子成员47项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统筹推进。三是全面实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记实、末位表态、述责述廉、廉政约谈等一系列新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梳理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为民服务阳光行动,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四是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切实加强“四个服从”和“五个必须”的教育,加强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

(三)深化廉政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线

一是学理论讲政治。坚持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认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论述,亲自讲《牢筑廉洁自律思想防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廉政党课,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争当为民务实清廉表率。三是切实加强正反典型示范警醒。利用局党委会、局务会和局职工会组织学习焦裕禄、范天勇等先进典型事迹,通报典型案件,剖析违纪违法案件,从中汲取教训。四是日常警醒不放松。建立xx林业廉政交流群,适时政策规定、纪律要求,在“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利用职工会、短信平台等方式提醒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五是廉政文化抓深化。为职工购买廉政书籍,在局机关网站上刊载廉政教育、廉政漫画和廉政格言等,在职工办公桌摆放警示牌,让干部职工接受廉政文化熏陶,营造廉荣贪耻、崇廉尚实的良好氛围。

(四)持续正风肃纪,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是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抓小、抓早,防微杜渐。二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时常在局务会和碰头会上打招呼,重申纪律,深化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着力抓源治本,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组织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通过市林业局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局机关政务公示栏等集中统一公示我局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及时研究审定了《市林业局2016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该要点被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网站转载。二是着力构建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先后研究制定《xx市林业局党委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xx市林业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为局机关干部职工讲“两学一做”党课1次,到联系点双石村讲党课1次,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积极参加局机关党委、局机关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是认真整改2014年党建述职评议的问题。今年以来,我通过加强学习,开展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两学一做”教育、到基层调研等方式,提高了认识,从被动完成任务转化为主动落实各项党建工作,视野和格局都与以往大不相同,从严治党的氛围正在我局逐步形成。

(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强化党建保障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四川省实施细则和xx市实施办法,使机关党员干部增强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加强组织建设。今年对机关党组织的换届情况进行了排查,先后对局机关党委委员和局机关支部委员进行补充和调整,充实了4名机关党委委员和2名机关支部委员,明确了委员分工,机关党建工作做到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总结。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今年先后选派5名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切实加强机关党员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排查,建立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开展了党员示范岗活动,庆“七一”重温入党誓词、我的入党故事分享会等系列活动,较好地发挥了机关党员的作用。四是强化工作保障,机关党建工作做到了有人做事,有钱办事。

三、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建设法治林业

(一)认真学法用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来,我认真学习宪法、保密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并在工作和实践中认真予以贯彻落实。二是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制度,完善和落实局机关科级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水平测试制度,建立局机关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2016年,局党委中心组安排法治专题学习2次,基本实现了局务会、碰头会和职工会会前学法。对全局干部职工和县(市、区)林业局骨干开展新的行政诉讼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各1期。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实施普法规划,建立局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栏,在局门户网站开辟“政策法规”专栏,积极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坚定法治信仰、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成立市林业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法报告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重新设置市本级林业行政许可目录,目前我局本级行政审批共有13个大项21个小项,林业局窗口2016年共办理市本级林业行政许可132件。落实依法行政“十项规定”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执行《xx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三)严格坚持依法治林,切实维护林区稳定

积极推进平安林区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应急预警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森林火险等公共事件快速反应能力。依法维护林农合法权益,及时涉及林农利益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全面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坚决依法打击涉林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雷霆行动”、“林地行动”、林区缉枪治爆、林区禁种铲毒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6年全市共立涉林刑事案件13起、侦破7起;受理林业行政案件59起、查处59起,行政案件查处率100%。促进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建立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简化程序手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