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考试情况报告范例6篇

参加考试情况报告

参加考试情况报告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中考工作关系到学校的质量,关系到考生的前途和安全,是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根据上级要求,今年7月16日至19日进行洪江市九年级毕业会考、八年级生地会考,我校有63名九年级考生、79名八年级考生隆平中学考点参考,为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中考安全有序的圆满完成,根据市教育局中小学安全工作要求和中考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中考安全送考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中考送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子石(校长)

副组长:易盈余

成  员:李云贵 肖和军、韩长青、唐剑、郑曾、谢登其、易盈余、向同明、伍红珍、王华、郭红春、严雪飞、张建华、班主任、校车公司汤队长

三、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杨子石:全面负责学校毕业会考组考、送考工作;

易盈余:负责对全校考生加强安全方面的教育,考前组织学生召开安全教育会,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的教育以及考点协调工作

唐剑:负责考生考试后勤工作。

九、八年级班主任:负责考生人数清点,送考陪同,以及考生心理辅导等。

汤队长:安排校车及协调车次,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等

四、具体措施:

1、考前动员会议。

学校定于7月15日下午在多媒体室召开考生动员会,进行考试纪律、考试常规和安全的教育。会后,班主任也要根据会议精神再次召开班级考前动员会,向学生讲清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安全教育、一日常规教育,强调纪律,严禁打架斗殴、与外界接触等严重违纪现象发生。

2、关于交通安全。

(1)校车公司统一联系车辆,车辆必须合法,车况良好,有营运资格,司机证件齐全,驾驶员优秀。集中安排考生必须乘坐学校统一联系的车辆,确保路途往返安全和准时接送。车主必须对车辆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消毒。校车安排(湘N35928  司机吴四元 电话13574585167;湘N34938 司机汤代爱 电话15115112037;湘N34299  司机易传有  电话13973078451)

(2)各班主任在红岩学校校门口早晨7:00前认真清点考生人数,每辆车上人员要有详细名单和学生联系电话,在本项安全方面做到四保证:集合要有保证,讲解交通安全知识要有保证,列队行走要有保证,班主任跟队要有保证。下午5点10分清点考生上车接回。

(3)送考教师负责监督学生往返考场,确保学生顺利进考场,安全回家,对不遵守行走纪律的学生要重点监控,说服教育。

3、关于饮食安全。

考生在考试期间统一隆平中学指定地点排队就餐,班主任组织学生有序就餐,和考生同吃,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考前教育学生不买不食三无食品,不买不食色素较重的食品,特别教育考生不能喝冷饮、吃冰块、吃未洗净的水果,购买矿泉水等饮料一定要检查生产日期和保持期。

4、考前、考后管理。

每场考试前带队教师发放准考证,清点人数;考后回收准考证,清点人数,统一带到食宿地点,讲注意事项。7月16日—7月19日上午7:00学校接送九年级、八年级学生车辆按时出发,开往隆平中学,学校分管同志和带队教师在中考车辆上管理学生;下午5:10考完,接送车车辆从隆平中学将学生送回红岩中心学校。

5、精心安排,仔细排查。

在考试前,学校组织送考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班主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检查学生是否携带手机,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刀具)参加考试。全部考试结束后,班主任及时组织学生上车,做好总结并做好路途安全教育。要严防考试完毕之后学生之间及学生与社会闲杂人员之间发生斗殴,班主任要及早察知苗头,及时上报并进行针对性教育。

五、几点要求:

1、在考试期间,学校领导小组均必须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的思想,时时处处把安全意识、安全责任放在第一,不得擅离职守,落实好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考试安全顺利的进行。

2、各送考班主任老师负责组织学生,在规定的地点按时收发保管好学生准考证,负责检查学生午间休息,不得使学生有一人掉队,及时处理学生间存在的可能影响考试的安全隐患,发生意外事故或伤害,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作好善后工作,不得影响中考。其他相关教师要各负其职,以身作则,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顺利完成中考任务。

3、有关工作人员,因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将追究其责任。

六、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一)考前准备

(1)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参加考试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7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考前第7天和考前第3天,有市教育局会同市疾控中心对所有考试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市教育局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2)对所有送考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送考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考前7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市教育局基教股,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送考工作。

(二)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

处置办法:

(1)考生应立即向所在学校报告,学校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考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2)经市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市卫生健康部门、市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洪江市教育局会同市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4)如系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市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等进行专业评估,洪江市教育局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5)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我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的健康状况异常人员(考生或送考工作人员)。

处置办法:

(1)应当立即上报考点主考,主考应立即通知负责涉疫工作的副主考和驻考点的疾控人员、医护人员处置。同时,考点主考应立即向考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2)由市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派驻考点的医护人员或疾控人员将考生通过隔离通道引导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室(考试工作人员通过隔离通道到隔离室休息)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市教育局考试办公室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3)市卫生、疾控等相关部门人员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际症状综合研判进行处置。健康状况异常人员(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确诊为疑似病人的,立即电话报告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同时逐级报防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防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处置。接触过的试卷等物品,应在市疾病控制部门的指导下,对试卷进行一定时间的封存和消毒。

健康状况异常的考生确诊为非疑似病人,其考试继续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室,考试结束后,遵医嘱。健康状况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确诊为非疑似病人,停止参加考试工作,遵医嘱。考点安排好接替人员。

2、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中考工作人员负责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立即报告教育局和有关部门。

(2)发出紧急集合信号,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安全保卫组及时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3、乘车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和交通部门。

(2)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及时通知受伤者家长。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积极配合交警搞好事故处理。

4、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请中考值班医生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和处理等工作。

5、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不良分子对考生或中考工作人员进行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要采取积极措施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或疏散。同时及时报警110请求援助。

 (2)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医院就诊救治,及时上报教育局。

 (3)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工作。

(4)通知受伤者的家长。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暴雨、雷电灾害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中考途中发生暴雨、雷电等地质性灾害,各班送考教师要认真清点学生人数,核查学生安全情况。

(2)对无法及时赶到考场的学生,各班送考教师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和教育局汇报。

7、报告程序:

(1)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责任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学校中考安全工作联系人员:韩长青

 (2)考生在中考时发生以上安全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教委和有关部门。

 (3)上报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情况等。

参加考试情况报告范文2

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水利计量认证的现场评审工作,提高水利计量认证现场评审工作质量,结合水利计量认证评审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公室)组织的计量认证现场评审工作。

现场评审工作包括:首次评审、复查评审、监督评审和扩项评审。

第三条水利计量认证现场评审按照国家和水利计量认证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对被评审的水利行业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的法律地位、法律责任、独立性、公正性、质量管理体系、检测技术能力范围等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和结论。

第四条评审办公室按照国家计量认证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家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计量认证评审计划,组织评审小组对被评审质检机构进行现场评审。

第五条现场评审必须严格执行计量认证评审标准的规定,通过提问、听取、观察、检查、考试等方法,对被评审质检机构进行评定、审核,判定其质量管理水平、检测能力和能否保证出具公正、科学、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

第二章首次评审和复查评审

第六条首次评审和复查评审均依次进行预备会议首次会议考察实验室硬件和软件评审(含现场操作考核、理论考试、座谈考核)评审小组内部汇总情况与被评审质检机构负责人沟通末次会议。

第七条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内容包括:被评审质检机构汇报各项准备工作;评审小组制定现场评审工作计划、评审人员分工、布置评审任务、说明评审注意事项。

(一)参加预备会议的人员

参加预备会议的人员为评审小组全体成员、观察员(若有的话),被评审质检机构的负责人及技术主管、质量主管和办公室主任,必要时可扩大至质检机构的检测室(试验室)主任。

(二)现场评审工作计划的制定

现场评审工作计划包括:现场评审考核要点、现场操作考核计划(包括考核项目和参数)、理论考试计划(包括考试人员)、座谈考核计划、评审进度等。

(三)评审小组分工

评审小组通常分为硬件组和软件组,分别开展评审活动。评审小组组长应向评审员讲明本次现场评审的重点和注意事项,每个评审员承担的任务,现场评审记录表格的填写要求等。

第八条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60分钟以内。被评审质检机构负责组织签到,记录会议内容。会议内容经评审小组核定后保存。

(一)参加首次会议的人员

1.评审小组全体成员、观察员(若有的话);

2.被评审质检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其指定的参加首次会议的人员;

3.网点认证的各分中心负责人或代表。

(二)首次会议议程

1.评审小组组长宣布首次会议正式开始;

2.评审办公室派员或授权评审小组组长宣读评审通知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小组组长宣布评审目的、范围、评审依据、评审日程安排和评审小组分工情况等;

4.评审小组组长对评审小组成员提出要求,通过听、看、问、查、考等方式做好评审工作,强调实事求是的评审原则,做到认真、准确、客观、公正。同时宣布评审小组保守被评审质检机构机密的承诺;

5.评审小组组长对被评审质检机构提出要求,要积极主动地配合评审小组工作;

6.被评审质检机构有关负责人讲话,并介绍出席首次会议的主要负责人;

7.被评审机构需准备一份关于评审准备情况的书面报告,复查换证的应包括获证5年来的工作总结,应在首次会议上宣读;

8.评审小组组长宣布被评审质检机构现场操作考核项目(参数)、参加现场考核的检测人员和实验室名单、参加理论考试人员名单、参加座谈考核的人员名单。

第九条考察实验室

首次会议后,评审小组要全面考察被评审质检机构的实验室,包括办公室、检测室(试验室)、样品室、档案资料室、仪器仪表室和其他有关部门或场所。同时听取被评审质检机构各部门的简单介绍。必要时可向被评审质检机构询问有关情况。

第十条硬件和软件评审

(一)分组评审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审阅被评审质检机构的有关管理体系、工作程序、人员、仪器设备、检测方法、环境与设施、样品处置、质量控制和验证活动以及质量记录、技术记录、报告或证书等所有信息,将发现的客观事实及其证据对照评审标准要求和质量手册或程序文件所描述的质量体系及操作程序进行评价,确定不符合项或不合格项。评审小组在现场评审搜集信息时应做到全面、客观、有效。

1.硬件组重点评审“设施和环境”、“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和校准”、“检验方法”、“证书和报告”、“检验的分包”、“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等要素,主持现场操作考核,包括现场操作考核过程、样品的处置与管理情况,以及组织测试能力范围和人员技术能力水平的考核。

2.软件组重点评审“组织和管理”、“质量体系、审核和评审”、“人员”、“样品管理”、“记录”、“抱怨”等要素;主持理论考试,考核检测报告的授权签字人,抽查培训和技术档案资料以及测试数据的记录、整理和计算,检查参加能力验证情况。

3.硬件组和软件组的评审工作应密切合作、互相配合,在评审要素中既有管理方面的,也有技术能力方面的,例如对检测报告的授权签字人考核,宜由硬件组和软件组联合进行。

(二)网点认证

若被评审质检机构为网点认证,评审小组应对其分中心进行考察和评审。对一个分中心的评审时间一般为半天或一天,分硬件组和软件组进行评审。评审小组组长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分中心负责人的汇报,并同有关人员进行座谈。

(三)现场操作考核

对被评审质检机构的首次评审、复查评审、扩项评审都必须进行现场操作考核。

1.现场操作考核任务由硬件组下达。参加现场操作考核的检测人员必须在领取考核任务后24小时内完成现场操作考核,向硬件组提交检测报告和完整的原始记录。

2.现场操作考核的方式包括人员比对试验、仪器比对或方法比对试验、盲样考核等。在现场操作考核过程中,评审员应对参加考核人员的技术水平、仪器设备的操作、数据记录、报告编写等进行全面考核。

3.现场操作考核项目(参数)的选择应注意既要有足够的代表性,又要有一定的难度、且能覆盖被评审质检机构申请计量认证项目(参数)的类别范围和主要的仪器设备。现场操作考核项目(参数)的数量应不少于被评审质检机构申请认证项目(参数)总数的15%。

4.被评审质检机构的技术主管在现场评审前可向评审小组组长提出现场考核项目(参数)的建议,由评审小组确定考核项目(参数)。经评审小组确定后的考核项目(参数)不得变更或减少。

5.被评审质检机构为网点认证的,现场操作考核中必须含有网点人员,现场操作考核可集中进行,也可以在经评审小组确定的分中心分别进行,但均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6.现场操作考核的水质参数考核样品(盲样),由评审办公室按评审小组确定的考核项目(参数)提供两套,其中一套为备用考核样。被评审质检机构提交现场操作考核结果后,由硬件组将现场操作考核结果立即传报评审办公室,经评定后再将评定结果反馈评审小组。

7.经现场操作考核,不合格项目(参数)占考核项目(参数)总数20%以下的,允许补考或启用备用考核样重新考核;若不合格项目(参数)占20%以上的或补考结果仍不合格的,对这些项目(参数)的评审申请应不予通过,不列入被评审质检机构的技术能力范围。待被评审质检机构采取整改措施并证明具备条件后,再予以扩项认证。

(四)理论考试

对被评审质检机构的首次评审或复查评审都应对其检测人员进行理论考试。

1.理论考试内容包括计量法规、计量基础知识、计量认证的基本知识、数据处理、专业基础理论等。试题由评审办公室从《水利系统实验室计量认证理论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2.理论考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理论考试由软件组主持。

3.参加理论考试的人数应占检测人员总数的20%以上,但不得少于4人,也不得超过40人。参加理论考试人员必须从各类检测项目的检测人员中抽选。被评审质检机构为网点认证的,各分中心都必须有检测人员参加理论考试。

4.若有20%参加理论考试的人员成绩不及格,被评审质检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重新组织考试。

5.在不影响评审工作进度的前提下,部分检测人员可分别参加理论考试和现场操作考核。

(五)座谈考核

1.座谈考核主要是对被评审质检机构领导成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考核。内容有《计量法》基本知识、质检机构组织及管理情况、对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的认识、对自己的职责是否清楚、以及对质量手册有关内容的熟悉程度等。座谈考核中,被评审质检机构的技术主管和质量主管不得代替其他被考核人员回答评审小组的提问。

2.座谈考核是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评审小组成员、被评审质检机构的领导成员、技术主管、质量主管、办公室主任、网点认证的各分中心负责人、检测室(试验室)主任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相关检测人员。

(六)对检测报告的授权签字人考核

1.评审小组必须对所有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

2.对授权签字人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①是否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

②是否具备相应职责权利;

③是否熟悉或掌握检测技术及实验室管理程序;

④是否熟悉或掌握所承担签字领域的相应技术标准;

⑤是否具备对检测结果做出相应评价的判断能力;

⑥是否熟悉检测报告审核签发程序;

⑦是否熟悉评审标准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文件的要求。

3.授权签字人经考核合格者,应明确写进评审报告。

4.对授权签字人考核可单独进行,也可与对被评审质检机构领导成员的座谈考核结合进行。

第十一条评审小组汇总情况

在现场评审和考核中,每位评审员应认真填写“评审记事本”。当基本完成质量体系要素的评审和现场操作考核、理论考试、座谈考核后,评审小组组长应及时组织一次内部交流会,将硬件组和软件组每个成员现场观察到的结果及客观证据进行逐一讨论,并形成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的初稿。评审小组的内部交流会,被评审质检机构的人员应予回避。

第十二条与被评审质检机构主要负责人沟通

(一)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评审小组将评审汇总情况与被评审质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沟通,取得共识;对未达成共识的可采取必要的补充评审,以便最终达成共识。

(二)根据与被评审质检机构主要负责人沟通的结果,评审小组完善评审结论和整改意见。

(三)如果对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不同意见,也可以对评审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并可直接向评审办公室反映。

第十三条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时间一般控制在60分钟以内。参加末次会议的人员应由被评审质检机构负责组织签到、记录并保存。

(一)参加末次会议的人员

1.评审小组全体成员;

2.被评审质检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全体人员;

3.网点认证的各分中心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4.被评审质检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

(二)末次会议议程

1.评审小组组长代表评审小组向被评审质检机构通报评审情况,并宣读评审小组评审结论和整改意见;

2.被评审质检机构主要负责人表态;

3.作为会议主持人,评审小组组长可邀请被评审质检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代表讲话;

4.评审小组组长宣布现场评审工作结束。

第三章监督评审

第十四条监督评审主要内容:

(一)对首次评审或复查评审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实施整改是否取得预期效果。

(二)通过对实验室质量活动记录(如内部审核记录、管理评审记录等)进行检查,评价质量体系运行是否持续有效、出具的检测数据是否公正、准确、科学。

(三)对首次评审或复查评审以来,检测标准发生变更的检测项目的能力和条件进行确认。对检测标准变更后不具备检测能力和条件的项目(参数)予以取消或加限制条件。

(四)检查参加实验室间比对或检测能力验证活动的情况。

第十五条监督评审程序

监督评审程序是:首次会议考察实验室硬件和软件评审评审小组汇总情况与被评审质检机构负责人沟通末次会议。

第十六条监督评审方式

(一)监督评审方式与首次评审或复查评审基本一致,但评审工作量要控制不超过首次评审或复查评审。

(二)监督评审原则上不进行理论考试和座谈考核。

第十七条监督评审结果的处理

(一)对监督评审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被评审质检机构应在15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组长审查,签字确认后上报评审办公室。

(二)监督评审中发现被评审质检机构有严重问题,评审小组应报评审办公室核实后,上报国家主管部门,暂停被评审质检机构的检测资格,停止使用计量认证标志。暂停期为6个月,到期不申请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由国家主管部门注销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三)监督评审中发现被评审质检机构丧失公正性,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用户损失及社会影响的,监督评审结果定为不合格,由评审办公室报国家主管部门注销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四章扩项评审

第十八条扩项评审主要内容:是对获证质检机构是否具备开展新申请检测项目(包括增加新的检测标准)的检测能力进行评审,现场操作考核的重点是对新申请项目(参数)的检测能力、环境条件、人员操作水平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扩项评审程序与首次评审或复查评审程序基本相同,但有些环节可适当简化。

第二十条被评审质检机构申请扩项认证项目(参数)总数不足10个的,现场操作考核项目(参数)应不少于1个,超过10个的,应不少于总数的15%。

第五章整改实施

第二十一条对评审小组在现场评审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被评审质检机构在5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如需到现场复查的,由评审小组组长或委托评审小组成员到现场进行复查。

第二十三条整改完成后,被评审质检机构应将书面的整改报告交评审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第六章附则

参加考试情况报告范文3

第二条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参加或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员违反考试纪律和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应考人员,是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加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命(审)题、印送试卷、监考、试卷评阅、成绩核查、发放成绩或者全科合格证书等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协),依据本办法对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条考场监考人员应当依据本办法对应考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当场处理。

第七条处理违规行为,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处理决定适当。

第二章应考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应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考人员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监考人员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终止其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照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按照规定填写(填涂)姓名、身份证件号、准考证号,或者粘贴条形码的;

(三)未在规定考场座位参加考试,或者在考试期间擅自离开座位的;

(四)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者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五)故意损毁答题卡、答题卷或者试题卷的;

(六)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第九条应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考人员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终止其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

(一)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案或者其他与考试内容有关资料的;

(二)以讨论或者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考试信息的;

(三)使用规定以外物品的;

(四)交换答题卡、答题卷或者试题卷的;

(五)由他人在考场外协助答题的;

(六)由他人冒名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第十条应考人员有第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含当年,下同)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有第九条第(四)项至第(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当年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第十一条应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办理交卷手续离开考场的,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的处理。

第十二条应考人员将答题卡、答题卷、试题卷或者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由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第十三条试卷评阅期间,经中注协聘请的专家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试卷为违规试卷:

(一)在卷面做特殊标记的;

(二)同一试卷答题笔迹前后不一致的;

(三)同一考场的同一科目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一致的。

对有违规试卷的应考人员,由中注协给予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第十四条伪造或者涂改证件或者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者免试资格的,由中注协或者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或者免试资格和5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

第十五条伪造单科合格成绩凭证或者全科合格证书的,由中注协或者省级注协给予其取消已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和10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处理。已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予以撤销。

第三章处理程序

第十六条当场作出终止应考人员本场考试,并责令退出考场处理的,应当由2名监考人员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在《应考人员违规情况报告单》(见附件1)中记录其违规情况,并在其答题卡和答题卷页首空白处签注“违规”字样。记录的内容应当当场告知应考人员。

第十七条监考人员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全应考人员违规的证据。其中对违规行为使用的物品进行暂扣的,应当填写清单,并在7日内退还应考人员。

第十八条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当将《应考人员违规情况报告单》,连同应考人员的答题卡、答题卷及有关证据按照有关规定一并报送所在地省级注协。

第十九条省级注协应当依据本办法和《应考人员违规情况报告单》记录的情况及相关证据,对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省级注协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报中注协备案。

第二十条考试工作人员在试卷评阅期间发现有异常试卷的,应当填写《异常试卷报告单》,并按照工作程序核实后,提交中注协。

中注协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专家进行认定。

第二十一条中注协和省级注协在对应考人员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考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应考人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辨。

作出3年、5年、10年内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应考人员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应考人员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第二十二条中注协和省级注协对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并将处理决定书及时送达被处理人。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采取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

第二十三条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被处理人姓名、身份证件号及准考证号;

(二)违规的事实和证据;

(三)处理的依据和结果;

(四)不服处理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名称和日期。

处理决定书应当盖有作出处理决定单位的印章。

第二十四条中注协和省级注协应当受理对违规行为的举报,并进行核实、处理。

第二十五条中注协和省级注协可以向社会公布应考人员违规行为的相关信息;可以向受到处理的应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第四章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在组织报名期间,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不具备参加考试资格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者证件,使其取得考试资格的;

(二)因编排考场或者发放准考证等工作失误,致使应考人员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第二十七条在考试期间,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为应考人员调换考场或者座位的;

(二)未按照规定时间拆启试题的;

(三)发现应考人员有违规行为不予制止的;

(四)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的考场秩序混乱,或者出现雷同试卷的;

(五)擅自将答题卡、答题卷、试题卷、考试用纸或者与考试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的;

(六)强迫或者唆使他人违规,或者参与考场内外串通违规的。

第二十八条在试卷评阅期间,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能按期完成评卷任务的;

(二)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标准,或者不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卷的;

(三)造成错评、漏评或者积分误差的;

(四)偷换或者涂改应考人员答卷、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的。

第二十九条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应当回避考试工作而隐瞒不报的;

(二)丢失或者泄露试题、答案或者评分标准的;

(三)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者其他考试安排的;

(四)故意损坏答题卡、答题卷或者试题卷的;

(五)考试后擅自拆启已密封的答题卡、答题卷或者试题卷的;

(六)违反试卷的运送、接收或者保管有关规定的;

(七)擅自更改或者编造考试数据或者信息的;

(八)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获得免试资格,或者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凭证或者全科合格证书的;

(九)在保密期限内盗窃或者损毁试题、答案、评分标准、应考人员答卷或者考试成绩,或者传递有关信息的;

(十)利用考试工作之便,或者打击报复应考人员的;

(十一)销毁或者藏匿违规证据,或者伪造虚假证据的;

(十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或者提供证据资料的;

(十三)对揭发检举人打击报复的;

(十四)干扰或者妨碍中注协或者省级注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

第三十条考试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中注协或者省级注协应当作出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或者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考试工作人员有其他对考试或者考场秩序不良影响行为的,由中注协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考点管理混乱,造成同一考场同一科目试卷答案雷同数量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或者同一考点同一科目试卷答案雷同数量达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应当取消该考点承办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资格。

参加考试情况报告范文4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县2012年高考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考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高考试卷保密工作的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2、试卷保密工作联合检查组:

3、试卷保密工作责任人:

4、试卷保密室负责人:

5、试卷值班与巡逻人员:

二、防范措施与处置办法

1、规范保密室硬件建设,健全制度。提前两周检查保密室铁门、铁窗、铁柜是否完好;检查红外线报警器、录像监控设备、值班电话能否正常使用;灭火器是否有效;查看保密室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查看《保密室负责人职责》、《值班巡逻人员职责》、《保密负责及值班巡逻人员规定》、《试卷保管保密规定》四项制度是否健全;《试卷保密室值班巡逻记录》和《试卷答卷接收和发放记录》是否准备到位。以上几个方面由招办李秀杰负责,张昌海督办,如存在问题,在5月20日前整改到位。

2、严格标准选聘、培训试卷接送、保管人员。考区、考点挑选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身体健康的干部、教师和公安干警承担试卷接送、保管工作。由招办主任赵国圣、县保密局副局长江敏负责组织保密工作培训。

3、试卷运送:由招办副主任邓伦勋同志带队,李秀杰、田密及公安人员一名,负责赴省领取试卷。选用车况完好,配套完善的面包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及其他物品,不得在中途停留就餐,坚持卷不离车,车不离人。途中如遇交通堵塞等异常情况,及时与考区值班室取得联系,通报相关情况;如遇严重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请当地警方予以保护。及时向考区负责人报告,由考区向上级报告作出应急处理。试卷安全到达保密室后,由李秀杰负责第一时间向省考试院值班室报告。

4、试卷保密:试卷进入保密室及时入柜、密封。由陈红掌管保密柜钥匙,李秀杰掌管保密柜密码及防盗门钥匙。启动保密室监控设备,实施二十四小时全程录像备查。加强教育局门卫责任,启动院内红外线监控设备。由张昌海、田密及两名公安人员24小时昼夜值班与巡逻。保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作好值班与巡逻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岗位。工作责任人:张昌海。

5、试卷分发与回收:考试期间,试卷集中存放考区保密室,开考前1小时由考点到考区保密室领取试卷,采取考一场,领一场,送一场的办法。各考点要按照要求,专人专车,警车护送,按规定路线、时间接送试卷。严格办理试卷交接手续。试卷在接送途中不得停靠和搭乘无关人员,如遇交通阻塞和其它事件,迅速绕道而行;如遇紧急情况,立即报警110,请求增援,并速报考点及考区委员会。试卷及备用卷都必须存放考点保密柜中,要有两人值守。考试结束,回收的试卷、答卷、草稿纸,必须及时送回考区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由李秀杰负责清点和记录。

6、考试过程试卷安全:监考员领取试卷要认真核对科目和数量,签字确认;往返试场坚持两人同行;监考过程中严禁抄题、释题;严禁考生不按规定提前出场,严禁迟到考生进入考点或考场;发现考生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时通过楼层协管员报告主考,迅速与考生所在学校校长和带队教师联系,在封闭时间内尽快追回,严肃处理。备用卷必须存放考点保密柜中,如需启用,必须由考点主考请示省巡视员,报请考试院批准,方可启用,空白试卷由副主考登记,开考15分钟后加盖空白印章,装入原试卷袋,此项责任由考点主考承担。

7、严格报告与检查制度:试卷保密室责任人李秀杰要严格按要求定时间向省、市考试机构报告。一是试卷安全到达考区,报告安全到达。二是坚持一日一报,每天下午6:00—7:00报告值班情况。三是坚持考一场报一场。有情况随时报,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的制度。每科考试结束和每日考试结束,上报考试基本情况、舞弊情况、安全情况。试卷保密联合检查组每半天对试卷保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参加考试情况报告范文5

一、考核范围

党工委中心组党政领导成员。

二、考核方法

(一)党工委中心组领导成员学习考核办法

1、考核方法

考核分考察和考试两个阶段,包括述、查、评、考四个环节。考察包括述、查、评三个环节。

述,是指中心组成员根据填写的理论学习考核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在办事处述学会上讲述自己年度学习情况。

查,是指考察人员检查中心组成员参加中心组集体学习出勤、作中心发言、作学习笔记、制定和落实自学计划、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学习、撰写发表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等方面的情况。

评,是指考核所有党政领导成员,根据考核对象的年度学习情况,填写无记名评议表

考,是指考试,由办事处理论学习考核工作办公室(由党工委宣传委员和党工委组织委员联合)组织实施。考试内容和方式视当年学习内容而定。因事未参加考试的可补考一次。

(1)达到下列标准的,属于优秀等次,可计45—50分:完成90%以上规定学习内容,学习出勤率90%以上;读书笔记质量高,自学计划详尽并落实,在中心组作一次以上高质量发言;全年到基层调查研究30天以上,为基层作过一次以上较高水平理论学习辅导,理论联系实际撰写文章或调查报告,用理论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重要实际问题;在区级以上(含区级)报刊发表2篇以上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2)达到下列标准的,属于良好等次,可计40—44分:完成80%以上规定学习内容,出勤率80%以上;读书笔记质量较好,自学计划较详尽并基本落实,在中心组作一次以上质量较好发言;为基层作过理论学习辅导,理论联系实际撰写文章或调查报告,并对工作有指导作用。

(3)达到下列标准的,属于一般等次,可计35—39分:完成70%以上规定学习内容,出勤率70%以上;有读书笔记,有自学计划,在中心组作过发言;指导过基层理论学习,理论联系实际进行过调查研究。

(4)达不到一般等次标准的,属于较差等次,可计34分以下。

2、考试实行百分制。

3、总评计分。考察得分加上考试得分的50%,即为考核对象的总评得分。总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等次,总得分80-89分的为良好等次,总得分70-79分的为一般等次,总得分69分以下(含69分)的为较差等次。

年内参加省、市委、工委党校3个月以上培训班学习者,以党校考核结果为准,不再参加本年度理论学习考核;参加党校或其他部门组织的短期培训班次学习者,仍需参加年度理论学习考核。

4、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理论学习考核成绩进入个人档案。

(三)考核时间

考核从每年11月底开始,年底前结束。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党工委理论学习考核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每年11月底前,将党政领导成员理论学习自查报告、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登记表(附件1)送党工委理论学习考核工作办公室。12月中旬以前,党工委理论学习考核工作办公室组织考试,并对党政领导成员的理论学习进行考察。

参加考试情况报告范文6

由安博测试空间技术中心/提供 摘要

测试报告是把测试的过程和结果写成文档,并对发现的问题和缺陷进行分析,为纠正软件的存在的质量问题提供依据,同时为软件验收和交付打下基础。本文提供测试报告模板以及如何编写的实例指南。

关键字

测试报告 缺陷

正文

测试报告是测试阶段最后的文档产出物,优秀的测试经理应该具备良好的文档编写能力,一份详细的测试报告包含足够的信息,包括产品质量和测试过程的评价,测试报告基于测试中的数据采集以及对最终的测试结果分析。

下面以通用的测试报告模板为例,详细展开对测试报告编写的具体描述。

PARTⅠ 首页

0.1页面内容:

密级

通常,测试报告供内部测试完毕后使用,因此密级为中,如果可供用户和更多的人阅读,密级为低,高密级的测试报告适合内部研发项目以及涉及保密行业和技术版权的项目。XXXX项目/系统测试报告

报告编号

可供索引的内部编号或者用户要求分布提交时的序列号

部门经理 ______项目经理______

开发经理______测试经理______

XXX公司 XXXX单位 (此处包含用户单位以及研发此系统的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0.2格式要求:

标题一般采用大体字(如一号),加粗,宋体,居中排列

副标题采用大体小一号字(如二号)加粗,宋体,居中排列

其他采用四号字,宋体,居中排列

0.3版本控制:

版本 作者 时间 变更摘要

新建/变更/审核

PARTⅡ 引言部分

1.1编写目的

本测试报告的具体编写目的,指出预期的读者范围。

实例:本测试报告为XXX项目的测试报告,目的在于总结测试阶段的测试以及分析测试结果,描述系统是否符合需求(或达到XXX功能目标)。预期参考人员包括用户、测试人员、、开发人员、项目管理者、其他质量管理人员和需要阅读本报告的高层经理。

提示:通常,用户对测试结论部分感兴趣,开发人员希望从缺陷结果以及分析得到产品开发质量的信息,项目管理者对测试执行中成本、资源和时间予与重视,而高层经理希望能够阅读到简单的图表并且能够与其他项目进行同向比较。此部分可以具体描述为什么类型的人可参考本报告XXX页XXX章节,你的报告读者越多,你的工作越容易被人重视,前提是必须让阅读者感到你的报告是有价值而且值得浪费一点时间去关注的。

1.2项目背景

对项目目标和目的进行简要说明。必要时包括简史,这部分不需要脑力劳动,直接从需求或者招标文件中拷贝即可。

1.3系统简介

如果设计说明书有此部分,照抄。注意必要的框架图和网络拓扑图能吸引眼球。

1.4术语和缩写词

列出设计本系统/项目的专用术语和缩写语约定。对于技术相关的名词和与多义词一定要注明清楚,以便阅读时不会产生歧义。

1.5参考资料

1.需求、设计、测试用例、手册以及其他项目文档都是范围内可参考的东东。

2.测试使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指标、公司规范和质量手册等等

PARTⅢ 测试概要

测试的概要介绍,包括测试的一些声明、测试范围、测试目的等等,主要是测试情况简介。(其他测试经理和质量人员关注部分)

2.1测试用例设计

简要介绍测试用例的设计方法。例如:等价类划分、边界值、因果图,以及用这类方法(3-4句)。

提示:如果能够具体对设计进行说明,在其他开发人员、测试经理阅读的时候就容易对你的用例设计有个整体的概念,顺便说一句,在这里写上一些非常规的设计方法也是有利的,至少在没有看到测试结论之前就可以了解到测试经理的设计技术,重点测试部分一定要保证有两种以上不同的用例设计方法。

2.2测试环境与配置

简要介绍测试环境及其配置。

提示:清单如下,如果系统/项目比较大,则用表格方式列出

数据库服务器配置

CPU:

内存:

硬盘:可用空间大小

操作系统:

应用软件:

机器网络名:

局域网地址:

应用服务器配置

…….

客户端配置

…….

对于网络设备和要求也可以使用相应的表格,对于三层架构的,可以根据网络拓扑图列出相关配置。

2.3测试方法(和工具)

简要介绍测试中采用的方法(和工具)。

提示:主要是黑盒测试,测试方法可以写上测试的重点和采用的测试模式,这样可以一目了然的知道是否遗漏了重要的测试点和关键块。工具为可选项,当使用到测试工具和相关工具时,要说明。注意要注明是自产还是厂商,版本号多少,在测试报告后要避免大多工具的版权问题。

PARTⅣ 测试结果及缺陷分析

整个测试报告中这是最激动人心的部分,这部分主要汇总各种数据并进行度量,度量包括对测试过程的度量和能力评估、对软件产品的质量度量和产品评估。对于不需要过程度量或者相对较小的项目,例如用于验收时提交用户的测试报告、小型项目的测试报告,可省略过程方面的度量部分;而采用了CMM/ISO或者其他工程标准过程的,需要提供过程改进建议和参考的测试报告-主要用于公司内部测试改进和缺陷预防机制-则过程度量需要列出。

3.1测试执行情况与记录

描述测试资源消耗情况,记录实际数据。(测试、项目经理关注部分)

3.1.1测试组织

可列出简单的测试组架构图,包括:

测试组架构 (如存在分组、用户参与等情况)

测试经理(领导人员)

主要测试人员

参与测试人员

3.1.2测试时间

列出测试的跨度和工作量,最好区分测试文档和活动的时间。数据可供过程度量使用。例如 XXX子系统/子功能

实际开始时间-实际结束时间

总工时/总工作日

任务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总计

合计

对于大系统/项目来说最终要统计资源的总投入,必要时要增加成本一栏,以便管理者清楚的知道究竟花费了多少人力去完成测试。

测试类型 人员成本 工具设备 其他费用

总计

在数据汇总时可以统计个人的平均投入时间和总体时间、整体投入平均时间和总体时间,还可以算出每一个功能点所花费的时/人。

用时人员 编写用例 执行测试 总计

合计

这部分用于过程度量的数据包括文档生产率和测试执行率。

生产率人员 用例/编写时间 用例/执行时间 平均

合计

3.1.3测试版本

给出测试的版本,如果是最终报告,可能要报告测试次数回归测试多少次。列出表格清单则便于知道那个子系统/子模块的测试频度,对于多次回归的子系统/子模块将引起开发者关注。

3.2覆盖分析

3.2.1需求覆盖

需求覆盖率是指经过测试的需求/功能和需求规格说明书中所有需求/功能的比值,通常情况下要达到100%的目标。

需求/功能(或编号) 测试类型 是否通过 备注

[Y][P][N][N/A]

根据测试结果 ,按编号给出每一测试需求的通过与否结论。P表示部分通过,N/A表示不可测试或者用例不适用。实际上,需求跟踪矩阵列出了一一对应的用例情况以避免遗漏,此表作用为传达需求的测试信息以供检查和审核。

需求覆盖率计算 Y项/需求总数 ×100%

3.2.2测试覆盖

需求/功能(或编号) 用例个数 执行总数 未执行 未/漏测分析和原因

实际上,测试用例已经记载了预期结果数据,测试缺陷上说明了实测结果数据和与预期结果数据的偏差;因此没有必要对每个编号在此包含更详细的说明的缺陷记录与偏差,列表的目的仅在于更好的查看测试结果。

测试覆盖率计算 执行数/用例总数 ×100%

3.2缺陷的统计与分析

缺陷统计主要涉及到被测系统的质量,因此,这部分成为开发人员、质量人员重点关注的部分。

3.3.1缺陷汇总

被测系统 系统测试 回归测试 总计

合计

按严重程度

严重 一般 微小

按缺陷类型

用户界面 一致性 功能 算法 接口 文档 用户界面 其他

按功能分布

功能一 功能二 功能三 功能四 功能五 功能六 功能七

最好给出缺陷的饼状图和柱状图以便直观查看。俗话说一图胜千言,图标能够使阅读者迅速获得信息,尤其是各层面管理人员没有时间去逐项阅读文章。

图例

3.3.2缺陷分析

本部分对上述缺陷和其他收集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缺陷综合分析

缺陷发现效率 = 缺陷总数/执行测试用时

可到具体人员得出平均指标

用例质量 = 缺陷总数/测试用例总数 ×100%

缺陷密度 = 缺陷总数/功能点总数

缺陷密度可以得出系统各功能或各需求的缺陷分布情况,开发人员可以在此分析基础上得出那部分功能/需求缺陷最多,从而在今后开发注意避免并注意在实施时予与关注,测试经验表明,测试缺陷越多的部分,其隐藏的缺陷也越多。

测试曲线图

描绘被测系统每工作日/周缺陷数情况,得出缺陷走势和趋向

重要缺陷摘要

缺陷编号 简要描述 分析结果 备注

3.3.3残留缺陷与未解决问题

残留缺陷

编号:BUG号

缺陷概要:该缺陷描述的事实

原因分析:如何引起缺陷,缺陷的后果,描述造成软件局限性和其他限制性的原因预防和改进措施:弥补手段和长期策略

未解决问题

功能/测试类型:

测试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偏差

缺陷:具体描述

评价: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也就是这些问题如果发出去了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PARTⅤ 测试结论与建议

报告到了这个部分就是一个总结了,对上述过程、缺陷分析之后该下个结论,此部分为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以及高层经理关注,请清晰扼要的下定论。

4.1测试结论

1. 测试执行是否充分(可以增加对安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和功能性描述)

2. 对测试风险的控制措施和成效

3. 测试目标是否完成

4. 测试是否通过

5. 是否可以进入下一阶段项目目标

4.2建议

1.对系统存在问题的说明,描述测试所揭露的软件缺陷和不足,以及可能给软件实施和运行带来的影响

2.可能存在的潜在缺陷和后续工作

3.对缺陷修改和产品设计的建议

4.对过程改进方面的建议

测试报告的内容大同小异,对于一些测试报告而言,可能将第四和第五部分合并,逐项列出测试项、缺陷、分析和建议,这种方法也比较多见,尤其在第三方评测报告中,此份报告模板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