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报账工作计划范例6篇

村委报账工作计划

村委报账工作计划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强化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维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加强以村级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和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民主化、法制化建设进程,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纳入“村级会计中心”核算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包括村民委员会、村级实业公司(包括与村民委员会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和行使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村级经济组织)和村属生产队。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三个不变”的原则。即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财务独立运行体制不变、资金管理权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二)坚持集中核算和规范管理的原则。即集中管理会计从业人员(包括会计和出纳)、集中处理帐务和集中村级财务公开;规范银行帐户开设和使用,统一委派出纳人员。

(三)坚持会计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按村民委员会、村级实业公司和村属生产队分别记账,各自作为会计责任主体的性质不变,分别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基本模式

通过委托“村级会计中心”代管,实现村级财务集中核算管理。

(一)运作模式

按照“委托代管、集中记帐;规范帐户、分户核算;集中会计、委派出纳;日常监管、季度公布”的要求运行。

“委托代管、集中记帐”是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与“村级会计中心”签订委托书,将本组织财务收支业务委托“村级会计中心”进行会计核算;“规范账户、分户核算”是指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银行帐户进行规范管理。“村级会计中心”应按不同性质的账户分别设置账簿,进行会计账务处理;“集中会计、委派出纳”,是指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业务的会计由“村级会计中心”负责组织集中办公,并对各村派出出纳人员,实行就地办公;“日常监管、季度公布”是指“村级会计中心”负责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审批规定实施日常监督,并按季度公开各村(队)财务收支情况。

(二)监管模式

各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镇“村级会计中心”实施归口管理。区财政局会同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对其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监督。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村级会计中心”

“村级会计中心”由各镇负责建立,隶属于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对中心的会计人员(包括会计、出纳)实行集中管理,负责对村派出纳人员;协助各村(队)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协助拟定村(队)财务审批权限;审核各类财务收支;集中处理会计核算业务;编制财务报告,执行村级财务公开。

(二)清理银行帐户与资产债务

各村负责对本村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银行帐户进行清理,原则上保留(开设)三个银行帐户,分别提供村民委员会、村级实业公司和村属生产队使用,其他账户予以撤销。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和债务进行盘点、清理、核实,并编制清册。

(三)审定重大经济事项财务审批权限

“村级会计中心”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协助村(队)依法拟定村级重大经济事项财务审批权限,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协助各村民委员会审定村级财务重大事项审批权限。

(四)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编制本组织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村级会计中心”应予以协助。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送“村级会计中心”备案。

(五)签署委托核算协议书

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会同“村级会计中心”拟定和签署委托核算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六、实施步骤

(一)各镇应建立村级集体资产清理领导小组,指导纳入“村级会计中心”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银行账户和资产债务清理工作,做到账账、账表、账款、账据、账实相符,并编制相应的资产债务清查清单,由村民委员会确认。清理后的债权债务主体性质不变。

(二)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做好委托核算和相关配套工作,及时制定本组织日常财务事项审批制度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并报送“村级会计中心”备案。

(三)主持签署委托核算协议书。由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主持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别与“村级会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村委报账工作计划范文2

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集体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顺利实施“村账乡”工作,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关于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集体资金“村账乡”坚持民主自愿原则。村级集体资金实行村有、村用,在民主自愿的基础上,由乡镇财政所、经管站(以下简称农村财务管理中心)通过设立专户进行管理,规范村级集体资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和监督等行为。

村级集体资金“村账乡”坚持四不变原则。村级集体资金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其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村集体组织法定代表人对村集体经济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各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和所辖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本办法管理、使用和监督村级集体资金。

县财政部门、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村级集体资金包括:(一)村级组织运转办公经费;(二)上级部门专项拨款;(三)扶贫、救灾资金及捐赠款;(四)村级经营、资产拍卖、出租及发包收入;(五)村民“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七)退耕还林集体收入;(八)收缴的往来款;(九)代收、借贷资金;(十)其他收入。

第五条村级集体资金由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在当地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开设“××乡镇村级组织资金”基本存款账户,注销各原有的银行账户,将其所有资金集中到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开设的统一账户,对村级集体一切收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和监管。

各乡镇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制,对村级集体财务实行报账制管理。

第二章岗位及责任

第六条各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设置会计、审核、档案管理等岗位,会计与审核岗位应当分开设置,不能一人兼任两岗。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再设会计、出纳岗位,只设一名报账员。村报账员必须熟悉财会业务,接受县财政局、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应当取得财政或经管部门颁发的《会计证》才能上岗,村报账员原则由村、支两委干部兼任,村支两委主要领导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报账员,不兼任村干部的报账员的误工补贴标准由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

第七条会计岗位由财政所人员担任,主要负责审查财务流程、手续、收入是否及时全部到位和兑现,开支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控制各村公务经费指标数和专项资金的用途,并负责编制凭证和会计报表等。资金会计岗位由乡镇经营站工作人员(或乡镇指定人员)担任,主要负责专户支票、银行转账、收支兑付的管理。

第八条审核岗位由乡镇财政所所长担任,主要负责对会计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工作进行审核监督,并对村级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查。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告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审查同意后,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一)集体土地征用、变卖、出租;(二)集体企业改制;(三)集体筹集的资本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抽走;(四)大额举债;(五)由于债务单位撤销,依照民事诉讼法确实无法追偿,或由于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的核销;(六)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七)大额对外投资项目;(八)村级组织报账员的任免和调整;(九)计划外较大的财务开支项目;(十)主要生产项目的承包办法及承包指标;(十一)村级组织管理人员工资标准;(十二)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第九条村报账员负责原始凭证的初审,并将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递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后,交村级组织财务负责人审批,定期向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报账,督促资金及时缴存到专户上。定期搞好财务公开,妥善保管村级集体财产、物资和财务档案资料,对不符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或退回经手人。

第三章资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

第十条资金的缴存、拨付应及时和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拨付至村级集体组织的扶持款、赞助款、捐赠款、建设资金等款项和财政部门下拨的转移支付资金,应当通过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该村在乡镇服务机构开设的账户,任何单位不得支付现金。乡镇服务机构应当为付款方提供省财政厅监制的《省农村公益事业筹资收据》。

村集体组织收取村集体经济收入、内部单位和农户往来款等现金收入款项,应当在5天内缴入村集体组织账户(即乡镇服务机构统一开设的账户),不得坐支。村报账员凭缴款单申请乡镇服务机构开具正式票据,交付交款单位、个人或农户。

第十一条在“××乡镇村级组织资金”基本存款账户进行转账或支取现金,需盖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公章、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主任私章、资金会计私章和支票背书上的“××村民委员会”公章、村主任私章、村报账员私章。

第十二条村集体的日常支出采用备用金制,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和村委会根据村级经济状况核定备用金额,报账员暂借的备用金不得超过3000元。备用金只能用于村级日常零星开支,不予支付往来欠款,不予结算1000元以上的在建工程款项。

第十三条村级组织运转办公经费主要使用于:(一)办公用品添置、报刊订阅、水电等基本支出;(二)村务人员的误工补贴、差旅费、伙食费等公务支出;(三)党员干部培训材料、会议误工补贴、支部活动等培训支出;(四)村级财务管理发生的业务支出;(五)水、电、房屋等设施的维修支出。

办公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上述规定的内容和支出要求。年底如有结余,可用于本村公益性建设的支出。差旅费等报销应当参照《侗族自治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暂行规定》对一般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

村级公路、农田水利、学校校舍、村支部活动中心以及其他工程的新建和维修等专项工程款应当用于本项目工程支出。属村级组织自建的项目,必须取得合法的工程所用材料、相关运输费用原始凭证以及技工、民工工资花名册;属承包方式的项目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并附工程承包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指除按照规定发放农户以外留存村集体的征地补偿费,应当纳入公积金或公益金,进行严格管理,应当优先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或者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支出,不能用于干部劳务报酬、接待等非生产性开支。

贫困村互助金由财政扶贫资金、村民自愿交纳的互助金、捐赠资金和互助资金的增值部分组成。互助资金应当纳入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按《侗族自治县贫困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单独进行分户核算。

第十四条村委会预决算要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年初编制各项收支预算,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年终或项目完成后,编制收支决算,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公布。村民委员会在编制预决算方案时,应当邀请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参加。

第四章报账程序

第十五条村集体财务开支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手续齐备、内容完整、要素齐全、书写规范。村集体办理经济业务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后,由经手人注明用途并签字或签章后,交村报账员初审。购置小量物资未能取得正式发票的,应当有二人以上经手人签字,每月集中补开正式发票报账,杜绝白条入账现象。

第十六条村报账员应当对本村集体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初审。村报账员将初审后的原始凭证交给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凭证,由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专用章;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或退回补办手续。当事人对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村级组织财务负责人接到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的原始凭证后,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审批:(一)500元以下的事项支出由村级组织财务负责人直接审批签章;(二)500元至2000元的事项支出,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后,由村级组织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销;(三)2000元以上的事项支出(年初已纳入预算、计划内的除外),经村民代表会议审查通过后,村级组织财务负责人方可签批和报销。

经集体研究同意或会议审查通过的,会计凭证应当附会议记录作为依据。

第十八条村报账员应当将审批后的原始凭证进行粘贴、整理、归类,并核清原始凭证张数,然后填制报账单。报账单要求支出项目及明细填写齐全、金额计算准确、报销手续完备。按照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规定的集中办公日,带审查核实后的报账单到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和报账。

第十九条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应当审核报账单,审核未通过的,退回村报账员。对审核通过的报账单,乡镇农村账务管理中心资金会计、村报账员应当一并签字或签章。

第二十条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对审核通过的报账单,可开具支票,交付村报账员。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报账单的记账联入账,存根联由村报账员保存,登记现金、银行存款辅助帐,以备核对。

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会计按照集中办公制度,及时将各村的报账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并录入电脑,生成会计账、会计报表以及财务公开资料,及时交村委会公开。会计报表应当按季报送县财政局和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第二十一条报账应当及时规范,原则上不允许逾期报账。逾期收支报账,应当按正常报账程序补办手续,并向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说明原因、出具事实证据,经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补报。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乡镇对村级财务的监管,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具体负责,乡镇民政等部门配合。村级各种资金(包括各种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由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领导会同乡镇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组织、农办、财政、民政、经管等部门联合组织对乡镇的村级财务进行督促检查。

第二十三条进一步健全民主理财组织,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3—9人组成,并推选一名负责人,由其负责召开日常理财和联络、协调工作。其成员应当是除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以外的热心公务、公道正派的村民,其任职期限与村委会相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报酬一般采取误工补贴方式,标准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主理财小组组成情况应当报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民主理财小组有行使监督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权利,有权参与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本集体经济组织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检查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应当接受村支部、村委会的领导和乡镇财政所、经管站的业务指导、培训;应当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委托查阅、审核财务账目;应当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财务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或农村审计机构做好村级财务审计;保守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商业秘密。不履行工作职责和严重违背操作规程的,经村支两委或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予以撤换。

第二十四条坚持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财务收支情况、债务债权情况、“一事一议”费用情况、专项财务情况、资产收益情况等。财务公开的形式是在人口集中、主要交通路口设固定性财务专栏公布;财务公开时间为年初公布财务计划,每季未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年末公布债务债权、资产及收益,及时公布专项财务等情况。财务公开的所有内容,应当经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并报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报账员共同签字后方能公布。乡镇民政部门应当督促各村建设固定公开栏,并按要求上墙公开。乡镇纪委、财政、民政、经管负责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及时,内容真实。

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有关规定,在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加挂“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站”牌子,依法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

第二十六条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和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除通过业务流程对村级财务事项进行事前和账前审查外,每年年底收益分配前,要开展一次全面性的财务清理与审计,重点检大财务事项是否按规定办理,资金是否缴存到专户,票据是否规范和齐全,收入是否入账和兑现,开支是否真实和符合计划、规定,往来账是否正确清楚,转账手续是否有凭据,专项账目是否健全、真实、合法等,并将结果及时张榜公布。

村干部离任前,实行任期财务清理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开。

审计中,严肃查处违规报账。对票据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健全、违规逾期和未按规定办理重大财务事项的,责令村报账员退回报账单及款项。

第二十七条严禁截留、抵扣、挪用和拖延兑现村级集体资金,县财政局、经管局应当不定期对村集体资金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监督,对挤占、挪用资金的给予严肃处理。对违规入账的,由会计和审核人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报账单或所报款项;对因村级财务引起的上访等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应当对不服乡镇审计机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应当及时按规定做好复审工作;对不按期按规集中办公的,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实行县乡村工作目标三级管理责任制度,强化村级集体资金管理。

对不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和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证的村报账员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资格;对不及时报账和报送报表、不按时缴存和拨付资金等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对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给予鼓励和奖励。

对不缴存、少缴存、坐支村级集体资金以及对不开具和不按规定使用“省农村公益事业筹资收据”而收款的,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停付该村村级集体资金专户上的资金。

国家工作人员在村级集体资金乡管村用工作中平调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或者、、阻挠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适用于县范围内的行政村。委托乡镇代管的社区居委会,自愿委托代管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团体等单位的资金,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使用和监督。

村委报账工作计划范文3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和部署,依法健全和完善农村财会管理体系,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管理行为,健全监督体系,改进工作手段等措施,积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逐步实现农村财会“管理科学化、程序规范化、理财民主化、监督制度化、手段现代化”的工作目标,建立起高效、统一的村级财会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农村财会管理质量和水平。到2009年底,全面实现村级会计委托服务。

(三)基本原则

1、民主自愿的原则。村集体实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在村集体与委托机构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协议方可实施。不得强制实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

2、“四权”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的资产是由其村民入股和长期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共有资产,属集体性质,归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实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平调、挪用、拆借村集体资金,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不得侵犯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3、独立核算的原则。实行会计委托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原财务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实行按村、组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保持原村级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保持村级财务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开展好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成立了以镇长苏春满为组长,分管农经副镇长吴连章、纪委书记李懋为副组长,组织、人事、农经、财政、纪委及12个村的支部书记组成的“××镇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该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村经营管理站,由蒋正龙兼任办公室主任,业务人员从农经、财政所、纪委抽调,负责村级会计委托服务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农经站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村级会计委托机构的组建;负责对村级会计委托机构的日常管理及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监督管理。

2、财政所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修改、完善我镇村级会计委托服务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机构会计人员及农村会计人员的注册登记和继续教育;负责提供村级会计委托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负责对农村财会人员进行具体业务培训。

3、组织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办理村级会计服务机构设置的有关事宜。

三、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机构、范围和主要内容

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是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要求,遵循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保证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各项资金的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村委会委托镇农经站统一村级会计业务。

(一)机构的设置

村级会计委托机构的设置,由镇组建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具体事宜按机构编制程序办理。

(二)实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的范围

凡在我镇行政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均可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会计委托服务机构。

(三)实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的主要内容

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实行村级财务和资金委托的管理方式。实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收支、会计档案和提供会计信息。

1、会计核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为每个会计核算单位设立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2、财务收支。收入主要包括:财政补助资金、“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集体资产发包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扶贫救灾款、上级部门专项拨款等所有村集体收入。支出主要包括: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村级办公经费、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所有村集体支出。机构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办理资金报账业务;按照规定的备用金限额办理备用金支付领用手续。村集体资金属于全体村民所有,必须全部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统一管理,不得设置账外账。

3、会计档案。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村级会计档案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分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不得散失、毁损。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室,购置必要的会计档案柜,制定完善的档案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实施规范统一的档案管理和转移制度。

4、提供会计信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财务报告,提供真实完整的各类会计信息,保证上级业务监管和群众监督的需要。

四、岗位设置、工作职责

(一)岗位设置

1、服务中心设主任、会计、资金会计三个岗位,中心主任由蒋正龙兼任,会计由李金月兼任,资金会计由朱涛兼任,会计、资金会计分开设置,资金会计不得兼任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岗位负责编制记账凭证,进行会计核算,编报会计报表,并负责核查村级财务收支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整;资金会计(出纳)岗位工作人员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相关业务。

2、村级集体组织法人(村主任)代表是村级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对本村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报账员。各村要设置专职或兼职报账员,由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干部(村副主任)兼任。报账员产生后应及时向机构备案,报账员应积极参加农业、财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不宜随意更换。

4、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服务的行政村应通过民主程序产生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收入、支出情况逐项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不得由村干部以及村干部直系亲属担任。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组成人员应向机构进行备案。

(三)村级会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财经纪律。

2、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确定核算单位账套,设置会计账户进行会计电算化核算,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分户记账,定期与村报账员和银行核对账款,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

3、办理各村的现金收付、往来款项的收付、核定备用金以及其他收付事项。

4、负责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一定年限后,移交给村委会;中心定期向村委会提供各项资金的收、支、结存明细情况及相关会计资料,供村委会按有关规定向村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办理农村收费票据的发放和核销管理工作,对农村财政和村集体组织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6、树立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为各村提供优质服务。

(二)村委会的主要职责

1、报账员的职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登记现金收支日记账;收集、整理原始凭证,定期向机构报账;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收款票据;负责财务收支计划编制、各种集体资产分户明细账管理、债权债务管理、会计档案管理、“一事一议”筹资分户台账和资料上报等工作。

2、村级财务实行预决算制度。村级财务预算由村委会每年年初在中心的指导下按规定编制,并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村级财务决算在每年年终,根据中心的会计核算资料编制,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后张[榜公布。

3、村级财务实行审批制度。村委会各项支出要根据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按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各项支出由村委会“一支笔”审批,审批权限实行限额制,额度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并报中心备案。村委会各项支出,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定数额的支出应提交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各村在向中心报账时应附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

4、村级财务实行定期报账制度。村委会的各项支出,由村报账员将审批后的原始凭证向机构定期统一报账,每月报账1次。中心根据村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结存情况办理支出结算。对零星支出,由中心向报账会计补足备用金;对涉农补助款、民政优抚款、村干部工资、农户拆迁补偿费等涉及个人的支出,由中心按有关规定直达个人;对“一事一议”项目等专项建设资金由中心根据施工合同、项目预决算报告直达施工单位或个人。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一)准备阶段(2009年8月6日—2009年8月12日)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村级财务管理越来越成为农村工作的难点、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农村各种矛盾的焦点。各村要充分认识推行农村会计委托制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推行农村会计委托,是加强会计监督,进一步从源头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方法,是加快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切实把农村会计委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村干部、村财务人员和村民代表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迅速落实好。

2、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务公开栏、宣传单、标语和组织工作队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村集体会计委托的目的、做法和意义,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借助群众力量来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真正作到依法。

(二)实施阶段(2009年8月13日—2009年10月30日)

1、自检自查。2009年8月13日至8月25日,各村要完成村级财务的自检自查工作,包括: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收支情况、集体债权债务情况、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等进行自检自查。

2、清理财务账目。2009年8月26日至9月25日,在实施农村会计委托前,镇组织对各村开展村级财务清理。一是清理离任村干部与村集体的经济往来手续;二是清理账目,结清旧账,整理会计档案;三是清理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四是清理集体债权债务,包括历年为农户垫付的税费;五是清理承包合同,落实承包欠款,历年合同文书要整理归入会计档案,通过清理,达到财务清、合同清、手续清,做到账款、账证、账物、账账、账表“五相符”;六是清理会计核算,整理齐全,造册登记。

3、签订会计委托协议,办理移交。2009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中心在各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事项的基础上,接受所辖各村的委托开展会计服务,并与各村签订会计委托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有:村委会负责将村级会计业务委托中心,只设置一名报账会计;中心确保村级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确保及时办理各项收支结算业务,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代管资金、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确保不向村委会收取费用。

村会计要编制交接清单与会计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交接由村主任、村务监督小组成员、镇经管站负责人负责监交。

4、设置账务,办理相关业务。2009年10月11日至10月30日,中心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为各村设置账套,办理会计核算和相关业务事项。

(三)完善阶段(2009年11月—12月31日)

1、规范业务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经济业务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后,由经手人和证明人注明用途签字后,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由负责人签字后加盖民主理财印章,交村集体主管财务领导按规定的权限审批签字后交村报账员。村报账员定期向机构进行报账,并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对机构退回的不符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委托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资产台账、票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财务开支审批、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货币资金、销售和收款、采购和付款、存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借款等制度。

3、建立会计回避和轮岗制度。会计与村级组织的主要领导或报账员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该组织的会计核算业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对各会计的服务对象实行定期轮换。

4、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1)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理财小组,规范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2)规范会计监督。会计委托服务机构及会计人员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对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村委报账工作计划范文4

关键词村财乡管;成效;问题;建议;安徽淮南;夹沟乡

从行政管理角度来看,村集体经济组织被称为村民委员会,是连接国家与农户的纽带,是管理和经营农村集体经济活动的一级政权组织,拥有一定数量的资产,这些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所依赖的重要物质基础。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为村民管好钱、谋利益、办实事,是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民主理财和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也是群众与干部矛盾的焦点[1-3]。为了管好、用好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夹沟乡在1997年就实行了“村财乡管”的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实行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目。在此基础上,2005年又在全乡范围内成立了村级财务核算中心,抽调有业务经验的农经干部专门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至此,全乡15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了“村财乡管”,使全乡的财务管理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和广大群众的称赞。

1取得的成效

(1)实现规范账目管理,使账目由“浑”变“清”。过去许多行政村没有能够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的现金,只有白条或票据,而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手里却常年攥着现金,花钱不审批,报账员只收到票据,事后再由村领导审批。实行村财乡管这一制度以来,规范了账、表、册、据,财务管理由“暗”变“明”,使村级多年的糊涂账变成了明白账。乡镇农经干部定期到村、组了解情况督促账务交接,及时公布账目,消除了收支入账不及时、票据跨年度入账、现金管理混乱、收支往来暗箱操作、财务假公开、半公开等现象,增强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2)提高了村级财务管理人员素质。过去村级会计队伍极不稳定,文化程度基本很低,多数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清晰的认识。实行村财乡管后,由乡镇农经干部负责记账、管账,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得到明显的提高。

(3)实现财务管理制度从“无”到“有”。过去村领导一起共事,牵扯太多裙带关系,经常出现不按章办事现象。现在,财务管理人员的人事权、工资待遇与所服务的村脱钩,直接归乡镇管理,使业务人员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4)保证财务公开。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层保障,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夹沟乡始终坚持先理财后公开,农村财务定期清理,理财人员民主推荐产生,对重点村进行重点审计与民主理财相结合。重点强化“五个统一”,即统一公开时间,每个季度第1个月15日为全乡统一财务公开日;统一公开内容,包括财务计划、收入、支出、财产物资、债权债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土地承包、集体资产经营、收益分配等事项;统一公开次数,各村至少1年公开4次(每个季度1次);统一档案管理,将各村的账、据、表、册等财务资料集中由乡镇农经站管理,达到设立专室、一村一柜、专人负责、妥善管理的要求。

(5)提高了管理水平。为减少开支,取消村会计,提高了财务管理人员待遇,账薄凭证等办公用品由乡镇统一采购,结合实行制定报刊订阅、差旅费用开支等制度。办公费用明显减少,管理成本降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村级非生产性开支。

(6)促进了社会稳定。实行村财乡管后,各项管理都有了明确统一的要求,做到了资金的合理利用,群众关于村级财务的来信来访大为减少,干群关系也得到明显改善,因财务管理混乱而引发的各类矛盾得以化解,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2存在的问题

实行村财乡管使全乡的财务混乱状况有了根本好转,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管理手段得到强化。但是随着党中央在农村大力推行的一系列惠农政策、支农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在管好用好村级资金、村级财务管理方面还有许多的不足之处:一是少数村报账员报账不及时,给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带来困难;二是村级预决算制度不健全,部分村不编制财务预决算,或不按预决算制度执行,做不到“量入为出、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坚持适度发展”的财务计划,存在负债消费和盲目建设。乡镇财务人员只注重村级的支出严格审查把关,对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的科学性和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及时性、准确性以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重视不够;三是财务收支票据欠规范,部分村白条入账问题时有发生,滥用非法票据的现象屡禁不止;四是部分村级报账员文化、业务素质不高,对财务管理的一些制度、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五是由于村委会3年换1届,换届时存在“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使原始的报账员队伍不稳定,不利于村级财务管理。

3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建议

(1)严把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关。随着财务管理的规范化,财务管理人员也要具备更高的素质,必须做到“五要”:要熟悉农村财会业务;要熟悉与农村有关的政策;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服务心理和职业兴趣;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实行从业资格证上岗制度,扎实抓好村财乡管工作的规范运作。

(2)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统一使用法定部门监制的账簿、票据,杜绝白条入账;各项收入全部上交至乡农经站统一管理;各项开支须通过规定审查、审签后才能得到审批。收、支票据必须注明收入的类别、支出的用途。村级报账员要经乡镇农经站、纪委、组织部门考核合格后,经乡党委研究同意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才能聘用。

(3)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建立健全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认真编制财务计划。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说,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决算。

(4)改善会计核算手段。实行村财乡管后,村财务全部由乡镇农经管理人员承担,由于面宽量大,一方面,要给予管理人员充足的工作时间;另一方面,要在完善手工记账的同时,尽快实现会计电算化以代替手工记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加强票据源头管理。建立健全票据领用、缴销台账,层层把好领用、保管、使用、缴销关,从源头上防止乱收、乱支、乱批等现象的发生。

(6)稳定村级财务管理人员的队伍,实行聘用制、持证上岗。财务管理人员的稳定能促进村财乡管这一制度又好又快地发展。

4小结

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有利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防腐体系建设,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4-5]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全面发展。在此基础上还将不断探索新途径,以更加适应新形势下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需要。

5参考文献

[1] 庞浩宏.对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思考[j].陕西农业科学,2009(6):167-169.

[2] 杜家召.积极实施村财乡管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j].科技信息,2010(1):356-357.

[3] 王华.关于“村财乡管”的思考——基于辅助原则的分析[j].长江论坛,2009(6):67-70.

村委报账工作计划范文5

一、补助对象的条件、范围和标准

(一)条件

计划生育家庭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享受补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3、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4、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5、独生子女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两女孩的父母采取了相应的节育措施。

(二)范围、标准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及其0-18周岁的子女,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个人应缴纳的资金由财政全部承担。

二、对象确认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补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及其0-18周岁的子女,按照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要求和程序,由村上报乡镇计生办。

(二)乡镇计生办审核、公示。乡镇计生办对申请对象逐人进行申核,并在审核对象所在村公示7天。经公示,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由乡镇计生办将《陕西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家庭参合人员名册》(附件1)送乡镇合疗办进行参加合作医疗资料审核。

(三)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确认。各乡镇将乡镇合疗办和计生办审核后、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的《陕西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家庭参合人员名册》上报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补助对象进行复核、检查并确认。

(四)县级合疗办确认。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陕西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家庭参合人员名册》和《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象汇总表(县级)》(附件2)报县级合疗办确认,由县级合疗办负责人签字、盖章。

(五)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将县级合疗办审核确认的《陕西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家庭参合人员名册》、《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象汇总表(县级)》一式两份和电子文件上报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市级备案后将《陕西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家庭参合人员名册》、《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象汇总表(县级)》一式一份返县级人口计生部门。

(六)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市级人口计生行政审核备案、汇总后,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象汇总表(市级)》(附件3)、《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象汇总表(县级)》一式一份和电子文件上报省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在各级审核和备案中,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要及时通知本人。

三、资金来源、划拨与合疗证发放

(一)资金来源。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个人应缴纳的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

(二)资金划拨。省人口计生委与符合资金发放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发放机构根据协议开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医疗补助专户”。每年,省人口计生委根据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上报的人数和补助标准,向省财政厅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省财政厅审核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发放机构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医疗补助账户”,委托发放机构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各县级合疗办专用账户。资金划拨时间不晚于当年县级合疗筹资截止时间。

(三)合疗证发放。县合疗办收到补助人员名单及资金后,按照合疗办的规定,为计划生育家庭办理和发放合疗证。

四、监督与管理

(一)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人口计生、财政和卫生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补助工作的顺利进行。省人口计生、财政和卫生部门每年要对这项工作进行检查。凡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的,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保证补助工作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正性。

(三)各地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深入宣传省政府关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合疗补助的政策,让群众原原本本地了解补助的条件和标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附:1、《××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家庭参合人员名册》

2、《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象汇总表(县级)》

3、《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象汇总表(市级)》

附件1: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家庭参合人员名册

陕西省市县区乡镇村

合疗证编号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户内成员

家庭

类型

补助金额

(元)

备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与户主关系

填表人:

注:家庭类型中应填报:a:独生子女户b:双女户c: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乡镇负责人:

附件2:

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补助对象汇总表(县级)

市县填表时间:

乡镇

合计

独生子女户

双女户

现无子女户

备注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合计

县计生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县合疗办审核意见

县合疗办资金账户名称

县合疗办资金账户开户行

县合疗办资金账号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市计生局备案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象汇总表(市级)

市:填表时间:

县(区)

合计

独生子女户

双女户

现无子女户

合疗办资金账户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户数

人数

账户名称

开户行

村委报账工作计划范文6

市委、市政府各位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委办发(2004)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加快全民创业,富民强镇步伐,加速实现农村全面小康夯实基础。现就我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月二日“关于开展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实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市委试点工作会议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市委试点工作小组的领导指导下,八月三日上午召开党委扩大会及全体机关干部会,下午以片分别召开村主要干部紧急会,全面组织贯彻市委及党委会议精神,层层统一思想,针对我镇村级组织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充分认识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化建设,是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是化解村级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配套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提升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的重大举措。只有抓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才能确保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目标实现。因此,切实把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我镇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党委、政府及时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我镇开展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整体工作计划及时段工作目标安排,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确保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突出阶段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期完成。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历时40多天时间,我镇围绕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一系列配套工作的主要内容。在市委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配合下,党委、政府及时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本着阶段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兼顾穿行,注重工作的时段性与实效性,主要抓了以下重点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第一阶段:八月三日至六日,对村级财务实行全面关账、封账。 根据村级组织建设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需要,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制是其中一项主要工作内容,结合我镇实际,为全面实施会计制打好坚实基础,党委、政府及时成立下发了“村级财务会计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确定对全镇21个行政村整个财务截止七月三十一前发生的账务票据及会计其他档案资料,村支部、村委会公章等全面收缴,镇经管站暂封存,同时镇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行会计制前明确了账务收支结账、交账中有关财经纪律的规定”,为本阶段工作实施并按时到位提供了保障。 第二阶段:八月七日至十二日,全面组织动员部署村级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以及能否确保整个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到位。抓好党组织建设是关键、是核心,是为下一步各项配套改革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的重要因素。党委政府于七日分别召开了党委扩大会、全体机关干部会和全镇、村干部、单位部门负责人动员大会。镇成立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明确机关干部为各蹲点村责任人和联络员,党委进行了动员部署,下发了实施意见,以《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全面实施“双推一选”的方法,进行依法选举。八月八日至九日21个行政村全面实施完成由党员和村民主议事代表对上届支部集体工作以及全体支部委员和在职干部进行测评,同时对新一届支部候选人按职数、按比例、按条件进行了“双推”,以片由副镇级领导干部带队,组成10个考察组,对新一届支部委员进行考察。十日及时将各村“双推”候选人情况提交党委集体讨论通过并确定正式候选人,八月十一日至十二日,全镇21个行政村全面依法选举,产生了21个基层党组织新的一届委员会。 第三阶段:八月十三日至八月廿五日,工作重点四个方面:一、抓好村级财务整账、理财、轧账、财务公开、账务移交;二、组织有关资料调查;三、制定完善配套改革相关实施意见及暂行管理办法。 1、十三日党委、政府分别召开(党委扩大会)镇、村干部、单位部门负责人动员大会,部署安排村级财务开展整账、民主理财工作。党委决定成立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和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完善制定了《##镇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制实施意见》和镇《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就村级财务怎样开展账务整理,开展民主理财以及对账务中将会出现的一些问题,明确了方法和有关碰到的问题处理意见。 ①方法上全镇分五个片,明确以挂片书记牵头,分片片长负责,组织全体蹲点到村干部,由镇会计中心会计,将原封存账务带到村,组织村干部和全体村民主理财人员对所有收支票据逐笔、边整账边民主理财,对每张收支票据予以确认,签字盖章。 ②时间上十四日至二十日为整账理财阶段。在此基础上,二十一日至二十五日,全体村结报会计集中到镇中心进行记账、轧账、填制报表及明细抄册,同时做好村务公开一切资料并到村张榜公布或召开村民主代表会议进行村财务收支情况公布,办好移交前的一切手续,九月六日党委、政府召开大会举行了会计和集体资源管理委托签字仪式,由镇纪委、财政、农经牵头监督、见证,村与镇中心办理委托移交手续(含集体资产委托管理),确保村级会计制和集体资产管理全面实施到位。 三、组织有关资料调查摸底统计及研讨,对涉及配套改革的有关重点项目、内容全面进行调查摸底统计,为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1、调查内容:①村退职干部参加养老保险情况;②现职干部参加养老保险情况;③退职补助情况;④现职干部状况;⑤集体资产资源情况;⑥社会供养人员补助情况;⑦杂勤人员补助情况;⑧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情况;⑨特色经济村情况;⑩村级债权债务情况;⑾村2004年收支预算情况。 2、方法上:由各蹲点村镇干部直接负责带表到村,开展逐项调查,做到全面、准确,核实无误,并开展研讨,组织汇报。 3、时间上:在结合到村整账、理财,同时进行,二十日前全面完成统计好上报。 四、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改革的政策性意见。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在市工作组指导下,通过深入调研,召开各种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党委、政府集体讨论确定,制定完善了有关政策性意见以及相关管理制度: 1、关于合理确定村干部职数的实施办法; 2、关于精简后村干部工资报酬确定和考核发放的实施意见; 3、关于村干部退职补助一账算清的实施办法; 4、关于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公开制度、村民主理财制度; 5、关于加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工作的意见。 通过以上意见的出台,为各种改革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方法。 第四阶段:八月十八日到九月十日,全面部署实施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十八日上午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项研究部署我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下午召开全镇村干部、单位部门负责人动员大会,全面动员,明确部署全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下发了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及阶段工作日程安排,确定九月十日至十一日为我镇换届选举日。严格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抓好各个工作环节,保障全镇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经选民公推初步确定候选人,报镇审核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公示后,于九月十日,全面组织直选,全镇21个行政村,其中18个村一次性选举成功,成功率达85.7%,有3个村由于委员职数限得太紧(三个职数),选举结果都缺额1名,十二日已补选一个村,还有2个村待条件成熟予以补选,同时结合干部精减,实施了支书、主任一肩挑,本届本委会换届选举中全镇有9名村支书当选为村主任,占42.9%。在此期间,我镇兼顾抓了专业经济协会的组建工作,结合我镇目前村级特色经济规模等情况,以镇组建了养禽协会,主要以###村养禽大户多、规模大为特色的带动,幅射全镇形成养殖、加工、销售一条龙服务体系,以##村组建农机推广协会,该村拥有大型收割机26台套,插秧机6台以及其他各类机械共72台套,从业人员达100多人,长年从事服务于本镇、村农业生产服务,以及跨省区作业,为实现农业机械化打下了良好基础,对两个协会的组建,按照规范化的程序要求,分别实施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的选举组织人员的组建,制定了协会章程。通过两个协会的组建,将为我镇今后发展村特色经济起到了一个推动和促进作用。 第五个阶段:九月十一日至二十日,主要抓好村干部精减和村干部补助一账算清两项重点工作,在村委会改选结束的基础上,党委、政府依照相关政策意见,及时讨论确定并组织实施村干部精减和村干部补助一账算清工作。 1、积极稳妥抓好村干部精减到位,税费改革前,我镇原有45个自然村,原在岗干部374人,2001年税费改革行政村合并时,全镇按地理位置、区域状况,全并为21个行政村,一次性精减干部196人,精减率达52.4%,这次在实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中,按照市有关规定和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深化完善的要求,从减员节支,降低村级运行成本的角度出发,结合我镇村级行政村合并、村庄人口、规模、经济总量等综合要素,按照定岗定员,实行交叉兼职的原则,合理确定村干部职数,全镇初步安排村干部总职数为94人,一次性精减村干部84人,精减率达47.2%。我们的做法是“三个一”:一是规定年龄切一刀,除村支书和本届村委会选举产生的村正、副主任可适当放宽年龄外,对其他干部凡年满周岁的一律实行一刀切;二是结合两委会改选,实行公开、公平竞争上岗,对落选中的干部自然淘汰一批;三是对超龄、落选、淘汰后仍然超职数的村富余干部一律实行自我分流、消化。方法上是党委、政府结合村委会任期届满改选前,对原任职干部全面实行职务自然消失,重新按额定职数,结合村两委会改选后现状,确定村干部任职批复,对未批复任免的其他富余干部、上述三种类型中的任何一种,一律交由各片、各村见面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十八日前确保实施到位,同时明确责任平稳过渡。 2、切实抓好村干部退职补助一账算清,妥善落实退职干部补助结算办法。针对我镇调查摸底,座谈了解中发现存在着少数村干部参加双保险、少数村退职干部未按镇核批补助标准执行、少数干部退职后既享受村定额补助又拿保险金、有些村退(在)职干部保险负担不合理等矛盾和问题,这次按照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重新制定出台的实施办法;对退(在)职干部全面采用按职务、按工龄、按标准一次性结算到人。全镇共涉及干部405人,其中退职干部227人,精减干部84人,在职干部94人,初步测算退职补助结算金额为378.8万元,其中退职干部已领取兑现补助103.3万元,参加保险集体负担支付的56.6万元,实际需结算补助218.9万元。具体分三档结算: ①对已退职干部,按退职时职务实际参加工作工龄、补助的标准结算,扣除已享受的补助及养老保险集体负担部分后,为实际补助下找金额。 ②对本次精减的干部,按职务、工龄、补助标准结算扣除已参加养老保险集体负担部分后为实际应补助下找金额。 ③对精减后在职干部一律截止2004年底按职务、工龄、补助标准结算,扣除已参加养老保险集体负担部分为实际应补助下找金额。同时对以上人员:一是已参加养老保险也已享受保险金的领取,村已取消退职补助的,不再纳入结算现象;二是通过结算后,对已享受兑现的补助和养老保险集体负担部分相加,超过按规定应补助结算总金额的不予追回,停止补助享受结算;三是对在职干部,通过结算今后仍在任职工作的,将采用一年加一个月的报酬补助,全面取消村退职干部。 ④结算兑现的方式:对应享受退职补助的所有退(在)职干部,采取每人一表,核到人头,人人见面,签字确认后,经镇核批到村,建立专账,并根据村级经济状况以及本着先退职后精减,再在职干部的原则,分年兑付,全镇计划分十年时间兑现结束(例经济基础较好的###、##、##、##等村力争1—2年内兑现结束)。版权所有 ⑤建立干部保障机制:鼓励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我镇实施办法规定对当年村人均纯积累达10元以上的村支书可参加保险,人均纯积累达20元以上的村其他干部可参加保险,这项工作正在实施中,全镇计划在二十日前全面实施到位。 通过这次市在我镇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主要来之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决策,来之于市试点工作小组的精心指导、周密安排,来之于全镇广大干群的共同协调配合,大力支持,但在各项工作实施过程中,我们感到仍有一些新的矛盾出现与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在村两委会改选中存在着:①少数群众民主意识不强,不能树立公正、公平的态度,正确评价对待有政绩的干部;②实施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对原任村主任的干部职务下浮有情绪;③由于干部精减职数限制,竞争激烈,对青年干部的培养使用有些影响,尤其是对女干部得不到有效保护(原有24名女干部,现为11名);④由于考虑干部精减,村委会改选时对部分村村委会班子组成人员职数限得过紧,有6个村放的3名职数,最终有2个村未达足额,各空缺一名,带来选举成功率不高。 2、实施村干部退职补助一账算清过程中出现了:①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程序有一点不细、不到位,将会造成退职精减干部思想波动,带来新的不稳定因素。 ②通过算账,需兑付的资金压力大,加上被精减的干部前些年工资报酬未兑现,甚至经手借的钱短时间内村级债务增加,同时对在职干部要兑付偿还的压力增大。 当然上述现象难免出现,我镇党委、政府坚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全镇各级基层组织的共同努力,将会逐步理顺关系,化解矛盾,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工作回顾,考核验收,完善不足,确保按期完成市委交给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确保农村稳定,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以上汇报当否,敬请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