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分户申请书范例6篇

户口分户申请书

户口分户申请书范文1

结婚迁户口申请书(一)

派出所: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现居住 省 市 县/市 ,于 年 月 日结婚,现因婚嫁,双方均居住在 为婚后生活方便故特申请将配偶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的户口从 省 市 县/市 迁入本地,望予以批准!

此致!

申请人:

年 月 日

结婚迁户口申请书(二)

xx公安局:

本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常住户口地址xxxxxxx,我于x年x月x日与xx市x区居民xxx(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常住户口地址xxxxx)登记结婚,结婚后双方都在xx生活,为方便生活,特申请将xxx户口由xx迁来xx,请予已批准。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结婚迁户口申请书(三)

x派出所:

本人xx,x岁,x省x县x乡人,与****年与***结婚,现我丈夫家住****,根据重庆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将我的户口从****迁到****。

户口分户申请书范文2

xx派出所:

兹有新生儿姓名:_____,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其父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其母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现特申请将AAA户籍报入其父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填写父亲户籍地址)。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新生儿落户申请书2

我叫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男(女),xx年xx月xx日生于北京(如生于外地写外地省市),户口在东城xx胡同xx号,xx年参加工作现在xx当工人(或因xx原因无业,现在xx做临时工)。(说明:如系由外地户口来京、复员转业、本市农转业、刑满释放等情况,写清楚何年、由何地、根据何原因、经何部门批准来住地的情况)。

我于xx年xx月与xx结婚,系原配夫妻(或不是原配夫妻、xx是初婚、xx是再婚)。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生于xx年xx月xx日,户口在xx省xx市(县)xx乡(镇)xx村xx号,为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并写清在外地的职业状况)。我们于xx年xx月xx日在xx医院生儿子(女儿)xx,(说明:生几个孩子均按上面叙述要求介绍,1980年以后生育二胎以上的`,要讲清楚是否违反生育,即何原因发二胎准生证或被处罚处理的情况)。

望公安部门批准。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新生儿落户申请书3

xx公安部门;

我叫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男(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于北京(如生于外地写外地省市),户口在东城xx胡同xx号,________年参加工作现在xx当工人(或因xx原因无业,现在xx做临时工)(说明:如系由外地户口来京、复员转业、本市农转业、刑满释放等情况,写清楚何年、由何地、根据何原因、经何部门批准来京的情况)

我于________年____月与xx结婚,系原配夫妻(或不是原配夫妻、xx是初婚、xx是再婚)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户口在xx省xx市(县)xx乡(镇)xx村xx号(即投靠人户口本上的准备地址),为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并写清在外地的职业状况)

我们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xx医院生儿子(女儿)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孩子的户口在xx为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现未上学(或在xx学校上________年级、待业等实际状况)(说明:生几个孩子均按上面叙述要求介绍,________年以后生育二胎以上的,要讲清楚是否违反计划生育,即何原因发二胎准生证或被处罚处理的情况)

因xx(指困难原因,包括何时来京,在京职业状况),我申请将xx户口迁到北京投靠我生活,望公安部门批准。

申请人:_________

户口分户申请书范文3

2、户口迁入者应先写份书面申请书,准备好所需材料证明,例如房产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再到迁入地的户籍窗口进行迁户申请,并递交所需材料,受理后,一级级的户籍部门将进行审批,完全符合后,申请人将可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3、为了避免申请人扎堆的进行迁户手续办理,在城市各区域中心,将户籍窗口功能一再提升,将设施不断完善,目的是为了给申请人带来更便捷的服务。

4、若是城市户口要迁移的话,需要准备齐全的材料,到区域迁入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而郊区的户口迁移规定会更严格些,例如一些区域的落户,会要求申请人在市区有稳定的工作,并有合法的缴纳养老保险。若是买房落户,则还需提供购房合同、产权证等,以便证明拥有户口迁入资格。

户口分户申请书范文4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来源:文章屋网 )

户口分户申请书范文5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那杭州居民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杭州低保申请条件一览2022,更多申请书点击“申请条件”查看!

杭州低保申请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杭州低保申请流程1.申请家庭向乡镇(街道)或受乡镇(街道)委托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

2.乡镇(街道)对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3.对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

4.组织村(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情况和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

5.根据调查核对情况和评议结果形成审核意见。

6.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的上报县区民政局。

7.县区民政局审查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民主评议结果、审核意见等材料。

8.县区民政局提交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对。

9.抽查30-50%的申请低保家庭进行入户调查。

10.县区民政局集体研究拟审批低保名单。

11.再次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的审批资格。

12.发放低保证。

杭州低保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需详细写明家庭基本情况及申请低保原因);

2.家庭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分户的,原则上需将户口迁到一起后申请);

3.申请人签名生效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查询授权书》;

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及复印件;

6.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离婚协议书、家庭成员就学证明、家庭成员服兵役证明;

7.残疾证、其他专项生活救助(优待)证明及复印件;

8.退休证、离退休养老保险金证明、失业保险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关就业失业证明)、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9.患病诊断书和医疗费支付凭证,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损害赔偿结算单或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10老年人要提供子女工作单位及收入情况证明;

11.县级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低保申请书___社区居民委员会:

我是___社区居民,叫_,现年_岁,是原___食品厂的下岗工人,和丈夫离异后由于没有经济能力一直和女儿借住在父母家里,由于父母年迈体弱多病,母亲患有严重的关节风湿和严重心脏病,加上年岁已高不能操劳,微薄的退休金除了要维持正常的生活开支,便无力承担昂贵的医药费用。

现在生活举步艰难,我本人由于无固定职业,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现在又要抚养女儿上大学,由于女儿自小就成绩优异,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现在就读于___经济学院,不忍让她荒废学业,但由于离婚后十多年一直由自己个人抚养女儿没有任何积蓄,每当开学大笔的学费、生活费、日常生活开支的更是借告无门,欲哭无泪……生活的重压让我喘不过气来,现在仍然居无定所高额的房价让对我们来说是一个不能实现的梦……

当我听说还可以向社区申请低保,我非常高兴,本来已万般无奈的心情又看到了希望,希望政府和各级领导能够伸出援助之手,帮助我一把!让女儿完成学业,让她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更好的回报社会回报那些关心帮助我们的热心人。

为此,申请城镇低保待遇,以解决目前生活遇到的困难,望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户口分户申请书范文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条件,根据上级要求,我市今年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并对部分低收入家庭实施实物配租。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每月620元;

(二)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拥有市内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三)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不超过人均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除必须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是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其他急需救助家庭。生活不能自理的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人员,原则上不予实物配租。

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申请人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二、对户、人口、无房户和住房面积的认定

(一)户、人口的核定。

依据公安部门颁发的户口簿载明的家庭和人口情况为准。

(二)无房户的核定。

核定的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暂住非住宅房、临时简易房、亲友住房的应当认定为无房户。

(三)面积的核定。

1、按照现住房建筑面积计算。申请家庭有两处以上住房的(含已转让的自有住房及承租的公有住房),应当将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2、住父母产权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的面积核定。以该处住房建筑面积扣减在该处住房有户籍且实际居住的非城镇低收入人员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之和,剩余的面积为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其中,我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27平方米核定。

三、工作程序

(一)申请。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和材料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1、申请人个人填写,经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审核盖章的《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见附表1);

2、最低收入家庭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低收入家庭应提供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4、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

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二)受理和初审。

受理机关收到齐备的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场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填制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初审、审核表(见附表2),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名单在其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受理机关将申请资料移交市房产管理部门。

(三)审核。

接到受理机关移交的申请资料后,市房产管理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组成审核小组予以审核。并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四)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在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将审核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

(五)登记。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并通知申请人。

(六)实施保障。

1、发放补贴。

住房租赁补贴的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租金标准目前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元。实际租赁房屋的租金超出核定标准部分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低于核定标准的,则按照实际租金额进行租赁住房补贴。

年的住房租赁补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完毕。租赁住房补贴申请人应在准予登记后,根据市房产管理部门的要求持有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补贴。

2、实物配租。

年度我市实物配租的房源共有17套,每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每月租金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元。由市房产管理中心根据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条件确定承租人,应优先安排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其他急需救助家庭。

已准予实物配租的家庭,应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合同应明确廉租住房情况、租金标准、腾退住房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已享受本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本年内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等其它政策性住房。

四、退出规定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建设局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

(三)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五)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六)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对虚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明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依法取消其申请资格,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退出配租的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实物配租租金标准的差额;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市建设局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后,应在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须将承租的廉租住房在规定的期限内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建设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加强监督

住房保障工作是市政府对我市的工作考核项目之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确保不出纰漏。市政府将对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进行督查,对办事拖沓、不严格执行规定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市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