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电管理论文范例6篇

农电管理论文

农电管理论文范文1

关键词新时期农村水电行业管理

党中央国务院把农村水电列为“建设周期短,见效快,覆盖千家万户,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更显著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近年来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为农村水电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一、基本情况

甘肃水能资源丰富,境内有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和由疏勒河、黑河等水系组成的河西内陆河流域。全省水能理论蕴藏量1812万kW,可开发量1094万kW,其中中小型水电可开发量614万kW。目前全省共拥有中小水电站565处,总装机容量112万kW,其中中型水电站5座,总装机容量40万kW,在建中小型水电站131座,总装机容量196万kW,共吸引建设资金110亿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步伐的加快,在省委、省政府“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方针的指引下,不少市县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来吸引各方资金参与水能资源开发,各地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的热情空前高涨,形成水电开发热潮。由此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一是由于资源无偿使用,综合部门行使河流规划、可行性研究、项目审批等职能的同时,包揽了行业性管理事务,缺乏综合平衡,造成审批管理的混乱和资源的无序开发,二是部分市县为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在提供优惠政策、简化办事程序的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河段规划代替河流规划、企业规划代替流域规划、专业规划代替综合规划的现象;三是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中,对资源的综合效益和生态效益注重不够,一些开发者出于追求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将河道截流,造成部分河段脱水,严重破坏了水资源的综合效益,破坏了河流的健康生命。

针对以上问题,甘肃省水利厅根据农村水电市场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用新的管理观念、管理手段来推动农村水电建设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主要措施与做法

1.加强水能资源管理,科学制定开发利用规划

按照水利部治水新思路以及新时期中小水电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甘肃省中小水电由过去重计划、投资、项目管理转向重规划、政策、发展战略的制定和管理。根据《水法》《可再生能源法》及《甘肃省实施<水法>办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依法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在建立水能资源数据库的基础上,对现有水能资源进行调查摸底。按照水能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科学合理利用为控制条件,对没有规划的河流,抓紧制定规划;对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河流规划,抓紧补充、完善和修订,使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符合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水能资源专业规划。坚持水电项目前期工作程序,认真做好项目前期阶段的论证、勘测设计,逐步建立水能开发项目储备库,为保持稳定的水电建设规模创造条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要事先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坚决杜绝无序开发及“跑马圈河”行为,防止出现“四无”水电站,逐步建立水能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良性循环机制。

2.严格项目建设程序,确保资源开发有序

水能资源属国家所有,是国有资产。水电项目建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由国家投资、资助的水电项目(如电气化项目和代燃料项目)实行审批制,即总装机容量2.5万kW及以下水电站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州)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装机容量2.5万~30万kW,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级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市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装机容量30万kW及以上,或水库库容大于1亿m3以上,或位于国界、省界河流上的项目,由省级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审批。

由社会投资的水电项目实行核准制,即总装机容量2.5万kW及以下水电站项目,由市(州)一级核准;装机容量2.5万~30万kW,由省级核准;装机容量30万kW及以上,由国家核准。

建设项目无论是审批制还是核准制,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开发许可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开发、利用许可证,取得开发、利用权。同时,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水资源评价、取水许可(预)审批、建设方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预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评价。

3.走服务、协调、监管之路,强化行业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努力做好水电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的规划、协调、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等工作,甘肃省水利厅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项目已经批准,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其主方案、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坚持项目法人负责制,对各级领导制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行政技术双轨承包责任制,明确目标职责;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制,根据《招标投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招投标程序及评标办法规范招投标活动,并在招标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公证、检查等单位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增加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公开、公平性,建立了良好的水电建设市场秩序;坚持实行建设监理制,抓好工程进度和质量;坚持实行合同制,结合《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项目实施中,及时与中标承包商签订合同,严格按合同办事,建立健全了“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同时,强化已建电站的运行管理,对各类经济形式的水电站,在运行过程中要求其必须按照设计的运行方案运行,确保生态用水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必须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水命令,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汛期要密切注视雨情、水情、工情,要坚决服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和监督,针对水情、调度命令、电压波动及时调整机组运行工况,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和预防排除各类故障,不断提高电站的运行管理水平,使其充分发挥最佳效益。

4.严格工程质量,坚持质检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甘肃省水电建设项目实行规划、建设、监管“三管”齐下,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水电建设行使质量监督权。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1999]16号)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强化质量监督与管理,力求工程施工规范、质量上等级。二是在施工过程中,抓住影响工程的主要因素,实行质量检测自检、复检、终检制和质量月、季报表制,在质量跟踪检查中,质检人员以防为主,勤检查、勤验收,使一些质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各项质检资料齐全,质量评定有依据。三是赋予监理工程师质量否决权和结算审批权。为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对质检不合格工程,监理工程师可行使合同规定的质量否决权和结算审批权。四是对质量事故实行“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主要责任人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做到事故有报告、措施有审批、处理有验收。由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要求“项目法人担负建设工程质量全面责任、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控制、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保证质量”,用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来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约束各方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在上述措施的引导下,甘肃省各水电站项目业主的质量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在注重建设质量、建设速度和建设造价的同时,还十分注重厂区、厂房的绿化、美化。据调查统计,目前全省在建的131座中小水电站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在80%以上。

5.实行“谁投资、谁负责”,加强资金管理

甘肃省水电建设由国家投资或补助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资金来源和管理阶段,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执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原则。为防止建设资金挪用、挤占,各电气化县均设立了银行专项帐户,专人负责,年终审计。甘南州要求各县(市)在银行开发电气化建设资金专户,对电气化建设资金进行了封闭运行和统筹管理,资金使用实行“核查报帐制”,省下达的电气化建设资金根据各县(市)上报的年度实施计划,经审查无误后,按照批复国补建设资金的60%拨付,剩余40%的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对于不按项目计划、工程进度、质量达不到要求、资金使用不当的县(市)停付或延付剩下的40%的建设资金。严格的资金管理,降低了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

水电工程建设安全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密切相关。甘肃省始终把坚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第一位,把水电工程建设安全和运行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出于安全事故绝大多数属于责任事故,主要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疏于管理、监督不力造成的。甘肃省各级水电管理部门,特别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增强了安全生产的意识。近几年,各级水电管理部门结合当前水电建设的形势、任务以及职责,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夏河县头道河、碌曲县阿拉山等水电站结合实际,制定了《水电站管理制度》《机械检修规程》《电气检修规程》,逐步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岷县清水电站制订了《清水电站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各方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要求施工单位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自控体系,根据工程进展制定各阶段的安全保障措施、特种作业安全措施以及施工危险品储存方案等。岷县刘家浪、武都白鹤桥、文县尚德等水电厂,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水电厂管理制度》,并与原有的《机械检修规程》《电气检修规程》《水机运行规程》和《电气运行规程》相配套,使水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考核有细则,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水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水电事业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以及职能部门与水电建设各方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考核程序进行考核。对管理不严、责任制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实施奖励与处罚。

三、存在的困难

1.政府引导性投资偏少,建设资金不足

随着物价指数和水电建设成本的提高,电气化县建设国家补助资金的投入在整个项目所占比例越来越少。水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大多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不发达,自筹能力相对较弱,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加之信贷渠道不通畅,银行贷款额度受限制等因素,部分公益性和生态性较强的电站建设存在资金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水电发展。

2.老电站问题较为突出

甘肃省还有一批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电站,经过近半世纪的运行,目前大部分处于带病运行或停运状态,由于产权问题及技术、改造资金短缺等,更新改造困难,运行存在安全隐患。

3.上网电价过低的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

由于小水电上网电价过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办电的积极性。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2611号《国家计委关于甘肃省疏导电价矛盾和实现城乡用电同价问题的通知》文件明确通知。甘肃的小水电上网电价由原先的每0.16元/kW•h提高到0.20元/kW•h,具体从2002年12月1日起执行。虽经与物价部门多次协商和协调,于2005年小水电上网电价普调到0.18元/kW•h,但仍与目前电站实际发电成本和电网销售电价存征较大的差距。

四、今后的工作方向

1.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实施《水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组织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根据全省农村水电的建设管理的实际,尽快制定出台《甘肃省农村水电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关于甘肃省“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及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规定》,使农村水电建设与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水能资源的科学有序开发。

2.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将资源开发利用许可等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行业管理工作前移,以适应国家从建设项目审批制转向开发利用许可、建设项目核准、备案、审批等多种形式的管理。

3.水能资源配置市场化

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建立水能市场体系,加强水能资源统一管理。实行水能资源开发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水能资源开发市场,实行市场化配置水能资源。规范农村水电管理体制、建设体制、投资体制、电价形成机制和农村水电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充分发挥水能资源的使用效率。

农电管理论文范文2

关键词新时期农村水电行业管理

党中央国务院把农村水电列为“建设周期短,见效快,覆盖千家万户,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更显著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近年来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为农村水电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一、基本情况

甘肃水能资源丰富,境内有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和由疏勒河、黑河等水系组成的河西内陆河流域。全省水能理论蕴藏量1812万kW,可开发量1094万kW,其中中小型水电可开发量614万kW。目前全省共拥有中小水电站565处,总装机容量112万kW,其中中型水电站5座,总装机容量40万kW,在建中小型水电站131座,总装机容量196万kW,共吸引建设资金110亿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步伐的加快,在省委、省政府“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方针的指引下,不少市县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来吸引各方资金参与水能资源开发,各地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的热情空前高涨,形成水电开发热潮。由此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一是由于资源无偿使用,综合部门行使河流规划、可行性研究、项目审批等职能的同时,包揽了行业性管理事务,缺乏综合平衡,造成审批管理的混乱和资源的无序开发,二是部分市县为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在提供优惠政策、简化办事程序的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河段规划代替河流规划、企业规划代替流域规划、专业规划代替综合规划的现象;三是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中,对资源的综合效益和生态效益注重不够,一些开发者出于追求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将河道截流,造成部分河段脱水,严重破坏了水资源的综合效益,破坏了河流的健康生命。

针对以上问题,甘肃省水利厅根据农村水电市场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用新的管理观念、管理手段来推动农村水电建设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主要措施与做法

1.加强水能资源管理,科学制定开发利用规划

按照水利部治水新思路以及新时期中小水电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甘肃省中小水电由过去重计划、投资、项目管理转向重规划、政策、发展战略的制定和管理。根据《水法》《可再生能源法》及《甘肃省实施<水法>办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依法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在建立水能资源数据库的基础上,对现有水能资源进行调查摸底。按照水能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科学合理利用为控制条件,对没有规划的河流,抓紧制定规划;对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河流规划,抓紧补充、完善和修订,使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符合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水能资源专业规划。坚持水电项目前期工作程序,认真做好项目前期阶段的论证、勘测设计,逐步建立水能开发项目储备库,为保持稳定的水电建设规模创造条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要事先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坚决杜绝无序开发及“跑马圈河”行为,防止出现“四无”水电站,逐步建立水能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良性循环机制。

2.严格项目建设程序,确保资源开发有序

水能资源属国家所有,是国有资产。水电项目建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由国家投资、资助的水电项目(如电气化项目和代燃料项目)实行审批制,即总装机容量2.5万kW及以下水电站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州)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装机容量2.5万~30万kW,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级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市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装机容量30万kW及以上,或水库库容大于1亿m3以上,或位于国界、省界河流上的项目,由省级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审批。

由社会投资的水电项目实行核准制,即总装机容量2.5万kW及以下水电站项目,由市(州)一级核准;装机容量2.5万~30万kW,由省级核准;装机容量30万kW及以上,由国家核准。

建设项目无论是审批制还是核准制,开发、利用水能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开发许可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开发、利用许可证,取得开发、利用权。同时,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水资源评价、取水许可(预)审批、建设方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预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评价。

3.走服务、协调、监管之路,强化行业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努力做好水电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的规划、协调、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等工作,甘肃省水利厅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项目已经批准,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其主方案、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坚持项目法人负责制,对各级领导制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行政技术双轨承包责任制,明确目标职责;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制,根据《招标投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招投标程序及评标办法规范招投标活动,并在招标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公证、检查等单位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增加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公开、公平性,建立了良好的水电建设市场秩序;坚持实行建设监理制,抓好工程进度和质量;坚持实行合同制,结合《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项目实施中,及时与中标承包商签订合同,严格按合同办事,建立健全了“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同时,强化已建电站的运行管理,对各类经济形式的水电站,在运行过程中要求其必须按照设计的运行方案运行,确保生态用水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必须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水命令,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汛期要密切注视雨情、水情、工情,要坚决服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和监督,针对水情、调度命令、电压波动及时调整机组运行工况,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和预防排除各类故障,不断提高电站的运行管理水平,使其充分发挥最佳效益。

4.严格工程质量,坚持质检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甘肃省水电建设项目实行规划、建设、监管“三管”齐下,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水电建设行使质量监督权。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1999]16号)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强化质量监督与管理,力求工程施工规范、质量上等级。二是在施工过程中,抓住影响工程的主要因素,实行质量检测自检、复检、终检制和质量月、季报表制,在质量跟踪检查中,质检人员以防为主,勤检查、勤验收,使一些质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各项质检资料齐全,质量评定有依据。三是赋予监理工程师质量否决权和结算审批权。为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对质检不合格工程,监理工程师可行使合同规定的质量否决权和结算审批权。四是对质量事故实行“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主要责任人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做到事故有报告、措施有审批、处理有验收。由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要求“项目法人担负建设工程质量全面责任、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控制、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保证质量”,用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来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约束各方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在上述措施的引导下,甘肃省各水电站项目业主的质量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在注重建设质量、建设速度和建设造价的同时,还十分注重厂区、厂房的绿化、美化。据调查统计,目前全省在建的131座中小水电站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在80%以上。

5.实行“谁投资、谁负责”,加强资金管理

甘肃省水电建设由国家投资或补助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资金来源和管理阶段,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执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原则。为防止建设资金挪用、挤占,各电气化县均设立了银行专项帐户,专人负责,年终审计。甘南州要求各县(市)在银行开发电气化建设资金专户,对电气化建设资金进行了封闭运行和统筹管理,资金使用实行“核查报帐制”,省下达的电气化建设资金根据各县(市)上报的年度实施计划,经审查无误后,按照批复国补建设资金的60%拨付,剩余40%的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对于不按项目计划、工程进度、质量达不到要求、资金使用不当的县(市)停付或延付剩下的40%的建设资金。严格的资金管理,降低了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

水电工程建设安全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密切相关。甘肃省始终把坚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第一位,把水电工程建设安全和运行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出于安全事故绝大多数属于责任事故,主要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疏于管理、监督不力造成的。甘肃省各级水电管理部门,特别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增强了安全生产的意识。近几年,各级水电管理部门结合当前水电建设的形势、任务以及职责,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夏河县头道河、碌曲县阿拉山等水电站结合实际,制定了《水电站管理制度》《机械检修规程》《电气检修规程》,逐步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岷县清水电站制订了《清水电站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各方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要求施工单位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自控体系,根据工程进展制定各阶段的安全保障措施、特种作业安全措施以及施工危险品储存方案等。岷县刘家浪、武都白鹤桥、文县尚德等水电厂,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水电厂管理制度》,并与原有的《机械检修规程》《电气检修规程》《水机运行规程》和《电气运行规程》相配套,使水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考核有细则,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水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水电事业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以及职能部门与水电建设各方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考核程序进行考核。对管理不严、责任制不落实、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实施奖励与处罚。

三、存在的困难

1.政府引导性投资偏少,建设资金不足

随着物价指数和水电建设成本的提高,电气化县建设国家补助资金的投入在整个项目所占比例越来越少。水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大多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不发达,自筹能力相对较弱,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加之信贷渠道不通畅,银行贷款额度受限制等因素,部分公益性和生态性较强的电站建设存在资金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水电发展。

2.老电站问题较为突出

甘肃省还有一批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电站,经过近半世纪的运行,目前大部分处于带病运行或停运状态,由于产权问题及技术、改造资金短缺等,更新改造困难,运行存在安全隐患。

3.上网电价过低的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

由于小水电上网电价过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办电的积极性。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2611号《国家计委关于甘肃省疏导电价矛盾和实现城乡用电同价问题的通知》文件明确通知。甘肃的小水电上网电价由原先的每0.16元/kW•h提高到0.20元/kW•h,具体从2002年12月1日起执行。虽经与物价部门多次协商和协调,于2005年小水电上网电价普调到0.18元/kW•h,但仍与目前电站实际发电成本和电网销售电价存征较大的差距。

四、今后的工作方向

1.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实施《水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组织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根据全省农村水电的建设管理的实际,尽快制定出台《甘肃省农村水电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关于甘肃省“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及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规定》,使农村水电建设与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水能资源的科学有序开发。

2.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将资源开发利用许可等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行业管理工作前移,以适应国家从建设项目审批制转向开发利用许可、建设项目核准、备案、审批等多种形式的管理。

3.水能资源配置市场化

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建立水能市场体系,加强水能资源统一管理。实行水能资源开发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水能资源开发市场,实行市场化配置水能资源。规范农村水电管理体制、建设体制、投资体制、电价形成机制和农村水电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充分发挥水能资源的使用效率。

农电管理论文范文3

一些本不该由人民群众负担的成本费成为人们很大的经济负担,一些农民有电都不敢用。这一系列现象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也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经过国家大规模的、长时间的城乡电网改造,我国农村输电和配电的水平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电线损耗也减少了很多。另外,国家推行的城乡同网同价的原则也大大减轻了人们的负担,农民不需要再负担额外的成本费,也不需要负担各级政府的额外加价,极大带动了电力的消费和经济的发展。

2农村电压电网改造的现状

在农村电网改造中,对农村电网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布局,使其结构更加合理,更换掉破旧的电路,修好损坏的设备,使电网整体的健康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刺激了人民的用电需求。各户人家的电灯亮了,电扇转了,逐步用上了洗衣机、电视机等多种家用电器,生活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也拥有了不一样的文化生活。经济发展也为农村带来了更多发展的机遇,农村招商引资拥有了基本的物质条件,各个乡镇企业的正常运行得到了基本的保证。

3农村电压电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电网改造在带来诸多好处的同时也给电网的管理带来了难题。在农村的用电管理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关注与解决。电力系统中仍带有计划经济色彩,在如今电网管理中,存在着收入不公的情况。一些农村电工干的是最累最辛苦最危险的活,拿的却是最微薄的工资,奖金福利少之又少;而一些公司内部的员工,在室内工作却得到更高的薪酬。这是十分不公平的,长此以往,必然会打击到农村电工的工作积极性。倘若因此发生工作失职、管理不当等问题,所引发的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农村电网管理要解决好人员的工资分配问题。近年来,由于电力设备年久失修所引起的意外事故屡见不鲜,因此电力线路设备的维护工作也十分重要。另外,要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安全用电,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4供电部门如何应对现存问题

实现农村电网的信息化也包括要实现电表的自动化记录,从前挨家挨户抄电表的方式太麻烦且容易发生记录错误的现象。实现自动化管理能够更方便快捷地了解各家各户的用电状况,实现农村电网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供电部门使用计算机技术对农村用电状况进行系统精确的记录和管理也更加直观有效,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损耗和浪费。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村的电力管理还是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需要不断学习,采用更加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模式,达到能够远程控制、系统管理的水平。还要能够预测用电情况的变化趋势,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管理模式。

5农村电压电网先进技术在电网管理中的应用

针对农村电网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相关工作人员也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并从中选择出最佳方案。在管理方面也引进了先进的技术,实现管理效率的最大化。例如应用GIS系统进行管理,以便做出更加科学的决策。GIS系统对于农村电力网络来说很适用,但成本很高,工作量也很大,经过改造可以应用于供电站的管理。此外,对于在农村用电采用抄表的方式记录用电量这一状况,相关人员提出了载波集中抄表系统和低成本抄表器等设想,在经济水平较低尚不能实现自动化抄表的地区,可以暂时以低成本的抄表器来替代,这样一来,既解决了数据的记录问题,还能够自动核对,更加系统精确地管理数据。

6结语

农电管理论文范文4

乡镇农村地区的村落较为分散,居民住所不集中,居民居住的整体范围较广泛,给安装有线电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农户居住比较分散。农村地区除了村落分散之外,其居所也较为分散,各个居民之间的房屋间距较大,不宜管理。地势较为复杂联网费用高。部分农村地区的环境较差、道路不通,地势复杂,信号接收能力较差,需要在此安装信号接收站,使得联网的费用不得不提升,这对部分农民造成了影响。农民较低的素质、薄弱的法律知识,无法集中管理。农村地区部分居民素质不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也不够深入,当安装了有线电视以后,他们不懂得去保护,不利于管理。

依照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可以了解到,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村与村之间、乡与乡之间经济收入都存在着较大区别,那么针对农村地区的这种不平衡发展的现象,先对家庭条件较好的用户进行安装,再对家庭条件较差的用户进行安装,先在人口居住较为密集的地区安装,逐步向周围扩散,对于新旧客户,则应该采用一户一线分配式入户,能够帮助站点有效管理,也能够降低网络故障,获得较好的信号,且所花费的投入资金也相对较少,实践证明,在部分新网安装途中,运用一户一线分配方式能够保证用户获取较好的信号,效果很理想。不过,部分村还应该根据乡镇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用户接入网络结构模式。

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讲,最基本的目的都是希望能够在最短的时间段内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对于部分农村地区来讲,大量采用光接点模式,所运用的模式能够获得在最低成本的基础上获取最大的利润,对于面积较广阔,人口较为集中的部分村落,就可以安装光接点,放大器一般在3~5级之间,面积较小、居民不集中的村落则可以根据其环境、地势等将周边的几个村联合起来安装一个光接点,光接点的服务半径至少要小于等于2千米,并通过光接点向四周逐步扩散,不断的增加有线电视最终覆盖范围。

当部分用户的网络出现问题,一定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为其检查线路,查找原因,保证用户能够享受到较高的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平时也要加大对信号传输设备等的检查和维护力度,减少损失。广播电视局应该成立专门的执法组织,对部分毁坏有线电视信号、设备等人员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有线电视的收费可由广播电视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多样的制定收费制度。在农村地区落实架设、安装、验收环节后,对于各个设备等都应该进行编号,并将部分技术参数认真登记,并存档,妥善保管,方便管理与查询。广播电视局还应该增强宣传力度,让人们了解到有线电视网络是国家所有,每个公民和企业都有权利和责任对其进行保护。另外,对于网络工程的脚架上则应该印上“维护有线电视网络,人人有责”等字样,来提醒人们要将网络保护作为自己的一种责任,尽可能的减少有线网络的损失。对于广播电视局的管理人员应该做到职责明确、公私分明,倘若因为管理人员失职而让网络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其他事件,则应该给予其责任人严厉的处分。

乡镇地区的监督员则应该由当地的村干部来担任,乡镇干部的文化程度较高,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与周围群众相处的时间较长,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当有线网络出现故障,能够及时的解决问题,实现预防与对策的双效合一。倘若用户的信号出现问题,经过再三核实,确定了问题不在于电视机之后,就应该及时向上面反映,较小区域内的问题就应该在第一时间内开始维修,尽可能的使其在24小时内抢修成功,主干线地区则应该在3~7天时间段内得到修复,倘若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用户也就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收视费,否则,相关部门有权利对其进行作出暂停信号的处理。

农电管理论文范文5

关键词:规范;电工;用工;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1-000-01

四川某县原有农村电工470名,其中在任农村电工255名,流转农村电工215名。该县为规范农村电工用工管理,积极探索农村电工管理工作,历时一年,全面完成农村电工专职化管理,妥善解决农村电工历史遗留问题,规范了劳动用工。

一、农村电工的历史由来

上世纪70、80年代,各乡镇相继通电,村、社推荐一名略懂电力知识的村民,代表村社电力用户进行分户抄表收费、低压线路维护,与供电部门业务联系等事项,农村电工由此而来。农村电工的报酬按分户表0.2-0.5元/户,从农村用电户中获得。1994年8月,该县在各乡镇成立乡镇水电管理站(管理该乡镇水和电),将农村电工整合到水电管理站统一管理。农村电工主要从事总表以下各分户表抄表收费、运行维护和用电安装工作,其报酬在水电管理站的售电维护费中支付,报酬约80-120元/月。1999年7月,根据国发(1999)2号文件精神(两改一同价),撤销乡镇水电管理站,按照当时的政策,乡镇政府和当地供电企业分别接收符合政策规定的乡镇水电管理站工作人,对于原乡镇电管站聘请的农村电工,未作具体明确安排,农村电工形成改革盲点,农村电工管理模式、服务范围、补贴标准沿袭至专职化管理,农村电工用工管理不规范。

二、农村电工的基本诉求

该县原有农村电工的整体情况是人数多、年龄大、技能差、报酬低、风险大、无保障,2010年起,农村电工上访、集访、、网访频繁,农村电工主要提出“劳动关系确认、社会保险补缴、辞退经济补偿、结算相关费用、违法用工处罚”等5项诉求,要求该县政府,供电部门予以解决。农村电工问题是贯彻落实国发〔1999〕2号文件的遗留问题,农村电工诉求有历史成因和时代背景,短时难以妥善解决。

三、农村电工诉求解决方案

针对农村电工提出的诉求,该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调查研究、考察论证,但由于农村电工问题涉及时间跨度长,构成历史原因复杂、政策依据少,人数多,诉求要求高、社会影响大,很难给予农村电工满意答复。该县引导他们进行诉讼,由法律来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经两次法院终审判决均不成在劳动关糸,因此农村电工的诉求得不到法律支持。该县县委、县政府成立农村电工遗留问题处理专题组,经反复研判、深入调研、多次约访,多方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鉴于农村电工确实曾在该县“三农”发展中做出过一定的贡献,为彻底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民生为重”的原则,提出村电工诉求的解决思路、解决原则。维护区域社会和谐稳定,决定给予村电工一定的服务年限经济补助。补助标准:自1999年7月至农村电工专职化之前期间,依据农村电工服务年限,一年给予一个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标准的经济补助(不足半年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该方案出台后,农村电工非常满意,97%的农村电工签定《处理意见书》,领取服务年限经济补助,并息诉息访,妥善解决农村电工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四、解决农村电工问题工作体会

㈠群策群力 缜密论证

该县农村电工问题是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发[1999]2号),文件涉及农村电工的规定是“整顿农村电工队伍,规范服务行为,国家将制定农村电工统一考核标准,一律持证上岗并纳入县级供电企业合同管理”。但该县在进行农电体制改革时农村电工没进行这一改革,而遗留下来,农村电工去向未作明确,以致农村电工成为农电体制改革的盲点和遗留问题。2008年,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各类劳动用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规范农村电工用工管理已提到议事日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级部门群策群力、反复研判、缜密论证,制订出台农村电工遗留问题解决方案,为妥善解决农村电工遗留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为规范农村电工用工管理奠定基础。

㈡超前谋划 提前预案

农村电工用工遗留问题,由于涉及人数多、时间跨度长,一旦进行规范管理,终止原有农村电工,势必会引起农村电工队伍的强烈反响。为防范于未然,在周边县区解决农村电工的基础上,针对农村电工可能提出的诉求,开展风险评估,编制应急预案,以便积极稳妥解决农村电工遗留问题。农村电工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多次召集他们座谈,听取他们的要求,征求他们的意见,从政策法规、历史成因、时代背景等进行疏导,避免发生过激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分别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㈢选择试点 稳步推进

对在任255名农村电工,如果同时推行农村电工专职化规范管理,势必会引起农村电工整体上访,网访集访,甚至引发。因此,很有必要选择农村电工专职化㈢选择试点 稳步推进

管理试点,在试点中总结,在总结上推进,以便农村电工专职化稳步推进,农电管理平稳过渡。农村电工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多次组织研讨,参照同类问题的解决办法,采取从易到难,试点推进,总结提炼的思路,稳步推进农村电工专职化规范管理工作。

㈣提出的解决方案

由于解决农村电工用工问题的法律依据少,政策制度少,双方没有劳动关系,这给妥善解决农村电工问题增加难度,也相当棘手。因此抽调熟悉法律政策、劳动用工、农村工作以及农村电工业务范围、工作时限、历史沿革的人员,组成工作组,认真研究农村电工诉求答复意见。工作组成员查资料、找依据,看判例、编方案,既要找到政策规定,又要兼顾农村电工利益;既要依法办事,又要尊重历史;既要严肃认真,又要人文关怀。

㈤工作细心 责任重大

农电管理论文范文6

【经济】工商、会计、人力资源、金融、保险、工农业经济、经济信息、信贷、宏观经济管理审计、企业管理、贸易、财政、银行、证券、经济体制、投资学、风险防范、市场研究、税收、统计学、电子商务、风险投资、WTO研究等

【政法、行政、政党】宪法、法理、司法制度、法制史、诉讼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刑法、商法学、地方法规、国际法、国家行政管理、中国政治、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管理科学、党史、建党理论、政党研究、学习心得、"三个代表"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理论研究、邓小平理论研究、基层政权建设等

【数学、物理、地质、天文】数学、力学、物理学、生物学、天文学、地理、气象、地质、地球、海洋、测绘、资源、化工化学、环境与资源、金属、燃料化工、石油、矿业、冶金、轻工业、天然气工业、手工业、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其它化学工业等

【农业】农艺学、渔业、林业、水产、农业基础科学、农作物、园艺、植物保护、畜牧、动物医学等

【工程】工业通用技术及设备、机械仪表工业、航空、航天技术、交通运输、水利工程、农业工程、建筑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原子能技术、电工技术、国防科技、物资管理等

【医药、卫生】中药学、中医学、西医、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传染病、心血管病、呼吸、内分泌腺、预防医学、寄生虫病、消化系疾病等

【汉语言文学、新闻出版】文学史及创作理论、文秘、应用文、中国古代文学、书法理论、中国现代文学、文论、汉语与语言学、中文教育、新闻出版事业、图书情报、等

【哲学】哲学基本理论、心理学、宗教、美学、伦理学、逻辑学等

【历史】史学理论、中国通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各国史、历史人物、地方史志等

【艺术】艺术理论、电视、电影、音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