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试用期总结范例6篇

报社试用期总结

报社试用期总结范文1

一、评选条件

校级以及校区级先进集体评选的基本条件是:实践论文、调查报告或其他形式的实践成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实质性的成果上报,成果充分体现实践性质;在实践过程中主动与地方媒体联系,有媒体对团队的认可并进行正面报道,同时树立了校区的良好形象;建立了与实践基地的合作意向,得到当地单位党团组织的较高评价;圆满完成社会实践总结工作,按时上交所要求的各项材料;在实践活动过程中有指导老师科学专业的指导。

校级以及校区级先进个人主要表彰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和学生。

校级以及校区级优秀通讯员将从各小分队上报的社会实践通讯员中评选产出,要求曾准确及时报道社会实践开展情况。

校级以及校区级申报优秀调查报告的基本条件是:能够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字数一般不超过8000字。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查报告校级以及校区级的评选从已提交的调查报告中评选产生。

校区优秀组织奖是对在组织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校区学院学生会颁发的,以学院学生会为单位申报,评选的基本条件是: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准时制定并上报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社会实践活动点面兼顾,社会实践率高;社会实践成果显著,实践团队表现突出,获奖论文比例高;社会实践宣传报道稿件充足,质量高;社会实践工作总结材料按时上报,优秀实践报告按时上报。

二、申报工作要求

申报优秀组织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须提供1000字左右的活动总结及有关材料,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申报优秀调查报告的请用A4纸4号仿宋体打印。各类申报材料于10月8日前报送到校区团委。

校区各学院学生会、服务社、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要通过举办汇报会、座谈会、评比总结表彰会等形式,把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通过总结表彰工作,巩固活动成果,扩大活动影响力,研究和制定活动的新形式新思路,进一步推动该项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二、招聘指标具体指标分配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本县代课人员。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学校,且一所学校原则上安排不少于3人。“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招聘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不能报考)、年龄在45岁以下且在公办中小学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

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第二阶段招聘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工作,由地区教育局统一负责组织;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 tg.ncss.org.cn/),点击特岗报名注册考生信息选择设岗省份申报岗位,注册并申报岗位成功后,下载打印出《特岗教师报名表》。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2、资格审查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建立报考个人档案。

4、录取、签约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地区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县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在省的协调下进行跨市(州、地)调剂。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凡未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①5月26日公示特岗县岗位需求学校计划。 ②5月30日在铜仁学院大礼堂进行现场签约。 ③完成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和第二阶段岗位需求上报省教育厅。

(二)第二阶段招聘

报社试用期总结范文2

一、招考计划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浙人社发〔2014〕180号文件精神,2014年全县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8名,其中:县级机关招考37名,乡镇机关招考11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预备人选2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2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4名;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13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本招考公告及2014年武义县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表,或于2014年11月24日以后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金华人才网()

武义新闻网()

武义县人力资源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武义县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金华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金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在金全日制普通高校外地生源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4)选聘到金华市范围内的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户口不限。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武义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武义县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具有金华市常住户口(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且已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人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2.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其中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4.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部分职位视力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见招考职位的备注说明);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5.报考法院法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

全县各级机关均按职位招考。

部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采取提前组织录用的方法进行。即报名、笔试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及后续工作由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招录机关提前、单独组织。

四、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SPAN>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方式报名: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武义县委组织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武义县委组织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县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六、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实行优惠加分政策的欠发达市、县(市、区)为:衢州市、丽水市、舟山市、淳安县、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苍南县、武义县、磐安县、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莲都区、缙云县、遂昌县、龙泉市、庆元县、青田县、松阳县、景宁县、云和县、三门县、天台县、仙居县、岱山县、嵊泗县、洞头县、定海区、普陀区。

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街道机关职位时,不享受优惠加分政策。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法官预备人选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武义县委组织部、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八、面试

面试前,招录机关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录机关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武义县委组织部、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报考人员(除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人员外)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

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的相关程序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由武义县委组织部、武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拟录用人员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或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报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录用。

递补须在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完成,招考职位人员录用审批文件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法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公告中未明确的事项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6.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8.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29),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9.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所有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均不实行调剂。

10.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11.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2.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报社试用期总结范文3

一、招考计划

2014年江山市计划考试录用63名公务员。其中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2名,从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1名,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15名。上述计划中含检察官预备人选2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或于2014年11月24日以后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

衢州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网址:)

衢州人才网(网址:)

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网址:)。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部门和乡(镇)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放宽到浙江省生源和在浙普通高校外省生源;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面向全国,不受生源区域和户口限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其中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面向全国,不受生源区域和户口限制。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江山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江山市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任职时间的认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4、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其他要求以公告为准。

5、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共青团江山市委员会文秘职位的,年龄具体要求见附件。

2、报考各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或法警职位要求法律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3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上、年龄18至40周岁以下(196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4、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11月28日至1991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8及以上,报考有专业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5、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11月28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今年我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仍采取按职位考试的办法进行。检察官预备人选以衢州市为单位设置职位。

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采取提前组织录用的方法进行。即报名、笔试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及后续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提前、单独组织。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2014年12月4日24时。

网址:(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2014年12月2日、12月5日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2014年12月1日、12月4日24时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12月5日0时—12月1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12月11日0时—12月1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12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1月10日9时—1月1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方式报名: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江山市区中山路118号市政府6楼会议室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月13日—1月14日。已缴费人员到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604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10—17:00《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4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下列人员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下同)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政策:

1、现任村“两委”正职的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成绩加5分;

2、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3分;

3、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机关的(含省直属或派出机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县级机关的,笔试成绩加5分。

实行优惠加分政策的欠发达市、县(市、区)为:衢州市、丽水市、舟山市、淳安县、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苍南县、武义县、磐安县、柯城区、衢江区、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莲都区、缙云县、遂昌县、龙泉市、庆元县、青田县、松阳县、景宁县、云和县、三门县、天台县、仙居县、岱山县、嵊泗县、洞头县、定海区、普陀区。

在加分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上线入围人数参加面试。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5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体能测分评合格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工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七、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予以递补,不足入围面试的,不再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招考职位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体检程序和标准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14〕68号)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14〕25号)执行。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14〕74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14〕60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14〕58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或已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并已报到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十一、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报考乡镇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有上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不再递补。

十二、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

2.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14〕56号)执行。

3.提前组织录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限2014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报考,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

4.截止到2014年11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4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6.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11月28日—12月4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9.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0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87059941),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0.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其中检察官预备人员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予以公布。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4〕126号)执行。

12.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人事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报社试用期总结范文4

经回民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意,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和合同制工作人员。

通过社会公开询价方式最终确定委托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

计划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 139 名和卫计系统合同制工作人员 27 名。岗位详情请阅读《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2017 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1,见附件 1)和《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2017 年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2,见附件 2)。

二、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和合同制两种方式管理,不占编制。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劳动合同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人员资格,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薪酬待遇

考试合格后试用期为两个月,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2000 元,试用期结束后经考察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 2600 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缴纳五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标准予以缴纳,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个人和单位承担。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现户籍地为呼和浩特市范围(在回民区服务期满的六类基层项目人员户籍地可放宽至内蒙古地区),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 2017 年 12 月 1 日;

4.年龄在 18 周岁(含 18 周岁)以上,30 周岁以下或 35 周岁(含 30 周岁和 35 周岁)以下(1987 年 12 月 15 日或 1982 年 12 月 15 日至 1999 年 12 月 15 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1、2;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凡身体条件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情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向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提前声明,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和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网址:nmglyrl.com)。

报名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 9 时---2017 年 12 月 30 日 17 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1、2),且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2017 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和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 2 寸数码彩照(jpg 格式,大小为 20KB 以下),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服役经历)。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需求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报名系统登录用户名及密码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资格初审由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 2 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审查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 9 时--12 月 31 日 17 时。

报考人员对《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0471—5224222。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费为 100 元。

缴费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 9 时--12 月 31 日 24 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及时下载后保存,缴费截至后报名网站即关闭,如其他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但考生因个人原因未下载打印,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 1 ︰4 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 6 位招聘计划数,由回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其招聘计划。

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并已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由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考费退到报考人员的银行卡里。根据报名情况,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用工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经用工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回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 2018 年 1 月 8 日 9 时--1 月 9 日 17 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 100 分。

考试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试卷出现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2018 年 1 月 14 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各类岗位招聘计划数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具体时间请考生笔试结束后随时关注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官网进行查询)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打印《面试准考证》,未经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 10 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8 (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5.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回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6.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 100 分。

(二)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 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 1︰1 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六)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

体检由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 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 10 13 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公示与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官网(网址:nmglyrl.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 7 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2018 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本次聘用人员的用工形式分为派遣制和合同制两种用工性质。

派遣制用工形式是本人与指定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和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合同制用工形式是本人与报考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信息均以网上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三、其他

(一)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唯一授权委托组织报名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nmglyrl.com)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522422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1-3820056(回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四)回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次招聘全程监督

附件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2017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二:呼和浩特市回民区2017年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报社试用期总结范文5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和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工作部署,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经请示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宿豫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招聘岗位为宿豫区政务服务中心总接件中心,计划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为政务服务中心接件员。岗位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28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等记录。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招聘程序

遵循“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宿豫区政务管理办公室703室(洪泽湖东路19号),联系电话:0527-8448199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报名费100元/人。

(二)笔试

报名人数如低于40人,则不进行笔试,直接组织面试;否则先进行笔试,笔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会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笔试设最低分数线50分,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轮的资格。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由政管办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能力,以及应聘者的工作责任感、进取心、接待礼仪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要求依次递补。

(六)公示

(政审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宿豫(suy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三、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

(二)待遇

工资待遇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服龄工资+职级工资”。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1000元。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照年底考核等级一次性发放。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不发绩效工资。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报社试用期总结范文6

根据我院发展需要,经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同意,我院2018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4名。按照省人社厅等5部门印发皖人社〔2015〕29号、省编办等5部门印发皖编办〔2017〕59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立医院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管理,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进修培训等方面与纳入编制管理人员享有同等待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回避”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4名(具体见岗位目录)。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改革开放,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及执业资格(具体见岗位目录);

5、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医疗卫生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9日至2000年3月1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3年3月19日后出生)。

6、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医疗卫生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9日至2000年3月19日期间出生),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3月19日至2000年3月19日期间出生),报考财会岗位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2016年之前毕业报考C类其他岗位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

8、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报考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 3月6日8:30- 3月19日17:00。报名地点:淮北市人民医院人事教育科(地址:淮北市淮海西路66号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电话:0561-3055045)。

2、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负责实施。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成绩单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截止后,各类岗位的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数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招聘紧缺稀少专业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研究同意后,竞争比例可放宽至2:1。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于3月26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结束后,考生于3月27日-3月30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A、B类岗位报考人员不参加笔试)

1、科目:笔试科目为1科。内容主要为各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笔试满分为100分。

2、时间:2018年3月31日(周六)上午9:00-11:00

3、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C类考生中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淮北市卫计委网站、淮北市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布(以下招聘信息均在上述网站)。

(三)面试

1、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或核减岗位。最后一名如有2人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上述网站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报A、B类岗位的考生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当天按各面试组以现场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考生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宣布。

报考C类岗位的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在上述网站公布。报考A、B类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也在上述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若出现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以笔试分数高者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体检阶段。报考A、B类岗位的考生,若出现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择日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A类考生中“四证合一”或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体检阶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招聘专业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人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

(七)审核与聘用

1、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我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A类、B类岗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C岗位人员试用期不超过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2017及2018年毕业的人员,若招聘时未要求取得相应资格,从签订聘用合同起两个考试周期内,应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任职资格,凡未按时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聘用。

4、2018年毕业的人员于2018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不能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终止聘用。

本公告由淮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1-3055045 淮北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组

监督电话:0561-3119611 淮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教科

0561-3119593 淮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

0561-3198926 淮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淮北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考专业目录l.rar

1bb64a0933580cff4ea6f7a7091e020e.rar (9.56 KB)淮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l.rar

56c41682e7f448dbc4b4ea54342a5d91.rar (5.3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