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消防考察报告范例6篇

商城消防考察报告

商城消防考察报告范文1

摘 要:民国时期(1912―1928年)湖南省瘟疫肆虐,给人民带来了极大危害。政府和社会团体采取了一系列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制定和实施防疫法规、实行调查疫情报告制度、组建防疫医院救治患者、实施交通检疫和隔离患者等,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时局动荡、卫生经费捉襟见肘、缺医少药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致使成效有限。如交通检疫和隔离患者在疫病防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人员有限,经费紧缺,不免有顾此失彼、鞭长莫及之虞。

关键词:民国时期,湖南省,瘟疫,预防救治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13)22-0017-06

民国时期(1912―1928年)湖南省瘟疫肆虐,给人民带来了极大危害。政府和社会团体采取了一系列防治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控制疫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或公告,以加强传染病的管理和指导是有效抑制疫病流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民国以后,中央政府陆续颁布了促进公共卫生建设的一系列防疫法规。1916年内务部公布了《传染病预防条例》及《检疫委员设置规则》《火车检疫规则》《清洁方法消毒方法》等单行细则。湖南省在突发重大瘟疫时,卫生主管部门警察厅召开防疫会议,以中央政府颁布的防疫法规为指导原则,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关临时性法规,这些地方法规作为全国法规的补充和细化,是很有必要的。

民国初年(1914―1915年)湖南颁布出版了《警察取缔繁则总集》,其中包含若干讲求公共卫生以预防瘟疫的规则。

如《湖南道路取缔规则》第五章“关于清洁之取缔”规定:

沿道路之居民每日须随时扫除门前道路之污物,雪雨时自午前九时起傍晚止将门前积雪投于沟渠及不害通行之地。

当炎天风日,须时时撒水于道路。

不可投弃瓦砾、尘芥、死鼠及各种禽兽死体与其他污物于道路。

不可撒布沟渠污水及其他污水于道路。

不可撒布或留置尘芥、渣屑于道路。

于道路及沿街两旁不得安置猪楼、摆列潲缸。

不可将毡毯、席子、坐褥、被物及一切有尘埃之物品当街敲扑或振刷之。

于道路及面道路场所不可为大小便。

修造房屋堆积瓦片渣滓应由本户随时扫除,不得任意久积。

于沟渠取污泥污秽道路时当即行扫除。

挑运大小便桶必加木盖,不可停留于道路,并午前九时以后不准挑运。

于井户汲水时须注意水之溢出,以免道路之侵湿及污秽回流于井内。

公众交通之道路由警察署派清道夫清洁之。

天晴时将道路尘灰秽物扫除,并行洒水。

雨雪时将道路积雪雨水污泥扫除搬出城外。①

《湖南浴堂取缔规则》规定:“有传染病者不得任其洗浴”“污水及前日所用之水不得供用。”

《管理清道、垃圾各夫规则》规定:“清道夫以扫除途间污秽为职务,垃圾夫以收运户内灰屑为职务,相辅为用,不得互相推诿。”“如发现死体动物,亟应取去掩埋,不得弃掷僻处或厕所内及有污害水道情弊。”“收取灰屑务必运送城外指定之垃圾场倾弃,不得就近倾入便河或沟渠池塘之内,致碍水道,更不得于僻处倾弃,偷悄作弊诬枉居民。”

《水警勤务规则》禁止渔民将有害物质遗弃水中,以免污染水源,“有碍卫生”而传播疾疫。

《戏园取缔规则》规定:“园内必使空气流通,寒暑均能合度”,厕所要“扫除清洁以重卫生。”

《调查户口施行细则》第56条规定:警察负责调查未满1岁、1~3岁,3~5岁、5~10岁儿童“用何痘苗(牛痘、种痘)、度数(已发生和未发生次数),未种者何故,补种当在何时?”“实行强迫种痘”。②

1919年上海、汉口霍乱流行严重,湘省岳州也发现瘟疫,因长岳相距甚近,为事先预防以免波及时束手无策,“省长训令警察厅转饬卫生科查照现行法令,刻日拟定地方防疫简章,呈候核准施行”。③警察厅当即拟定地方防疫简则,主要内容有:

第一,预防总则

“当传染病流行或有流行之虞时,得施行预防方法或检查隔离各事宜”。

第二,公共场所要求

“当传染病流行时限制或禁止演剧赛事及一切人民集合之事;船舶、火车、工场及其他多数人集合处得命其为预防之设备;对公共卫生的具体要求为:各街巷禁止堆积尘芥污秽煤灰及一切之物;逐日派卫生队清道垃圾夫役,分区打扫街道,搬运灰屑;洗涤器具水及其他不洁之水均令排泄于沟渠;沟渠内禁止投弃土灰石粪溺及动物皮毛、肋骨、鱼皮、壳并其他猫鼠犬等尸体;沟渠生臭味时须以石灰清除之;当开沟时须用石灰泼渗以避毒臭;禁止饭馆肉店售卖腐败鱼肉及一切不洁之物;厕所便池每日打扫,不得任其狼藉浸溢,打扫后须以石灰渗入以消臭毒;运粪车及粪桶于清晨载运,不得延至日中或午后;菜市场须每日由清道夫扫除并石灰水泼洒。”

第三,舟车检疫要求

传染病发现时“须设立检疫所、隔离病舍,及时施行舟车检疫;施行舟车检疫时,凡乘客及其他执役人等有患传染病之毒者,得定相当之时日扣留之;于施行舟车检疫时发现患者,得令入隔离室,其有感传染病之疑者亦同”。

第四,消毒隔离要求

“传染病患者经医师或官吏检查后,应将消毒方法指示其家族并报告该管警署;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因此等病症致死者之家族、同居人等即应延聘医师诊断并报该管警署;传染病患者之家宅及其他处所无论患病以外之人已否传染,均应服从检疫官吏之指示施行消毒清洁方法;凡检疫认为有传染病预防上必要时得使其入隔离病舍。”

第五,患者尸体处理办法

“病患者及其尸体非经检疫官吏之许可不得移动;患传染病死者尸体之埋葬须距城市三里以外,掘土须深入七尺以上,埋葬非过三年不得改葬;传染病之死体受毒较重者经检疫官认为预防上有必要时得命其火葬,其家属各免于执行,得依行政执行法执行之。”④

同年9月26日该简则经警察厅核查后正式公布。省长要求警察厅遵照切实奉行,各县知事认真执行。

该简则内容既是对中央制定的《传染病预防条例》的传达和落实,又特别突出了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例如加强街道、菜市场、饭馆、厕所便池等各方面的公共卫生管理,而《传染病预防条例》章程就没有细化到如此程度。该规则还详细规定了检疫、隔离以及染病者尸体处理方法,又向街户介绍保持清洁的各项办法,特别注重事先预防之策。与明清时期发生瘟疫后被动应对、束手无策相比,民国时期开始有计划地应对,强调防治并重,这是历史的进步。作为政局动荡战乱不已时期的政府, 在瘟疫发生后及时召开防疫会议,拟定防疫规章,并通过一定程序向民众宣传普及,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不能不说是负责任的和有所作为的。

有关军队的传染病预防也是一项重要内容。民国初年湖南军阀混战,军队又是人员密集之处,环境卫生恶劣,加之军人常年征战,伤病员得不到有效救治,身体素质较差,如遇瘟疫爆发或流行,极易感染疫病并迅速蔓延。为保持军队的战斗力,中央政府曾颁布过军队传染病预防条例,而湘省也依据中央条例制定地方性陆军传染病预防简则。如1919年9月,据陆军第二十四混成旅报称发现霍乱病,复经陆军部调查,“查此疫流行甚速,为害最烈,各该军队亟应遵照部颁传染病预防规则,实力奉行,倘有发生疑似症者,即责成军医人员仔细检查,一面切实防患,一面订立陆军传染病预防简则,通令各军遵照奉行”。①

疫情报告为控制传染病发生和流行提供了重要信息,只有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疫情信息资料,才能科学制定防治对策,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瘟疫的传播。这一时期湖南省政府在应对疫病流行的防治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较为系统规范的疫情报告制度。

内务部颁布的《传染病预防条例》中第七、第八条明确规定了传染病义务报告人及报告要求,湖南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切实执行上述规定。1917年警厅训令中称:“照得防疫为卫生警察切要之图,近闻省城内外居民多有惨罹时症者,病状传闻异词。欲为预防,必先得其真相,应由各署饬知警长,随时注意查询,无论已未死亡,均须依照从前传染病表式,按日呈报。事关人命,勿稍敷衍,切实办理。”②警察厅每区派四名卫生警察,分发传染病调查表,要求细查染疫人数及其病状,每日呈警署汇报上级。且依据实际需要完善调查报告的具体内容,从而迅速、准确了解疫者病状,以便设法预防或诊治。警察厅收到长沙东区分署的报告后,认为传染病检查表“病状栏”只要求填症名太简单,通令其他各署对于此项报告,应该详细记载疫症发生及其经过时期的病状,逐一呈报警厅核实。③又令“各署警察复查户口时,如查有死亡之人民,务须向家属将其病症情形详细询明,填入死亡报告单致死原因栏内,以备考查。如有死亡人民三日外尚未查报或填报死亡致亡原因与呈报本厅者两不相符,一经察觉定即从重处罚。”④卫生科依据卫生警察调查各区疫情汇报状况采取相应措施。

1919年省城长沙发生多种疫病,据卫生警察逐日调查统计,9月17日至30日总计染疫患者75人。其中霍乱39人,赤痢、痢症20人,伤寒11人,死亡率高达93%,只有极少数救治生还。可见,当时霍乱和痢疾是高危疫病,尤其是霍乱患者占患者总人数的52%,死亡率约为90%。⑤这些病种、流行区域及死亡人数等信息的提供,方便了政府及相关机构及时对当地疫病进行分析评估,有效地提出预防救治的方案,以达到迅速控制传染源,阻止其继续传播的目的,同时也为以后本地区传染病预防救治提供了参考的范式。1920年长沙未雨绸缪,夏季即成立临时防疫处和防疫医院,主要是为预防和治疗霍乱,专门收治霍乱病人。

各县市发生瘟疫时通常由上级警厅派调查员前往调查疫情,及时把当地疫情和防治工作向有关部门汇报。如1919年8月警厅办事员潘守毅赴岳阳考察疫症状况,其报告称:“职于八月二十五日抵岳考查疫势状况,一星期前,瘟疫甚剧,染疫者死者颇多,每日患赤痢死者约为十数人、五六人不等,至疟疾热症触目皆是,患病之家十居七八,幸经该县迅赴事机立予以救治,此项疫症现已稍杀。”⑥

此外,社会团体在提供疫情信息方面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其信息采集来自基层的志愿工作者,甚至较政府更为详细,往往可以弥补政府调查员的疏漏和不足。以中国卫生会湖南分会为例,其职能之一是调查贫民卫生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以期有针对性地改善民众卫生状况,提高他们身体素质以抵御疫病的侵袭。1924年湖南卫生会的调查报告记载:“本会为促进贫民卫生,已派员与救济会董事商议各节”,“特派王胄之、王尉会二医生前往贫民工艺厂及妇孺收容所调查卫生状况……一一详细视察,按实记载,应切实改良之处甚多。”①此外,各报刊记者的新闻报道也是重要的信息源。政府卫生部门和医学专家把官方和民间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为控制和消灭疫病流行,制定防治对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从清末民初起,湖南各市县相继建立了一些普通医院,尤其是西方传教士建立了若干教会医院,但总体来看,这个时期并没有专门的传染病医院;无专业卫生行政机构,亦缺乏防疫专业设施及人才。因此当疫病流行之时,只能设立临时医院,聘请名医坐诊,收治病人。临渴掘井,难解燃眉之急。待疫情有所控制,患者基本恢复健康,临时防疫医院即行解散。

1919年湖南省政府在防治瘟疫时,令警务处速设防疫医院,“若不设法防治,早日扑灭,势助传染蔓延,施救更难,令卫生科速将防疫病院,刻日组织成立,藉资就诊,兹已拟定北门外旧天社堂为院址,定于二十八日开院,除令行各区及舟车检查所,遇有患者送往该院医治外,并布告人民”。②这种医院又名时疫医院,专门收治疫病患者,以后每年如遇瘟疫流行,都会成立,一般患者被直接送至时疫医院进行医治。又《湖南年鉴》载:

长沙市防疫医院,启于民国十一年(1922年),由绅商各界,组织防疫委员会主持之。惟属临时性质,仅于每年夏季,应疫症之需要,委托各医院代办,开院期间,自二个月至四个月不等,计自十一年(1922年)至十七年(1928年),先后由委员会经办七次。至十八年(1929年)八月十日,始由民政厅收归政府办理,令委萧登为院长。③

还有一种情况是在水旱自然灾害发生时,由医院派医生游巡诊治,或医务人员发放医疗免费券给灾民,让患者自己去医院诊治。医院还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施诊处,以满足疫病患者需求。1924年7月防疫医院“王子轩院长因住院病人日多,出诊不能兼顾,拟分区觅借地点,限定时间,派医士施诊,当决定设立临时施诊处,定名曰‘湖南水灾防疫处防疫医院临时送诊处’”,暂设四处于下:“一娘娘庙,二天府庙,三水符庙,四黄泥局。由黄会长担任商借,每日先派人至该处挂号,候医士到时施诊,过时发给送诊券,令病人来院诊治。”④1919年衡阳防治霍乱,曾设立防疫医院,由驻军师长命令军医院院长携衡阳县知事出示招募医生,成立临时军民会同防疫总医院,分设东西南北四区,每区派医生两名,调查员两名。如有传染疫病者,准其家人随时报告,即为其诊治,男女都可入院诊治。⑤

社会各界痛感“湖南无一永久防疫机关,以至疫疠发生,无处医治”,“至为危险”。1924年瘟疫发生后所设“防疫处原系临时组成,自难图冀永久,窃传染病之为害,可由一人传及一家、一乡、一国,甚及于全世界……现值交通便利,传染尤为迅速。今日猖行于各省之鼠疫与瘟热症难免不运输来湘,其性质较霍乱厉害多倍”。⑥但在当时战乱款绌的历史条件下,也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设立临时防疫医院作为权宜之计。

与此同时,社会团体也响应政府号召设立防疫医院,如同年常德地区瘟疫较严重,该地中国红十字会分会设立时疫医院,制定了《时疫医院简章》,规定:“一、该院设于东门外五铺街,以院务主任一人、医务主任一人负责全权办理。二、该院因防时疫传染起见,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第二章第一条之规定,特设时疫医院专治霍乱吐泻之症,俟等各处时疫肃清闭幕。三、规定来院就医者不论中外贫富、男妇老幼随时施治,病人住院一律免费,并无号金等各项各目,其有愿居特别病房者须另自出资,概充医院捐款。”①

现代流行病学表明,不论哪种传染病的病毒都有一定潜伏期和传染期。潜伏期是指病毒侵入机体至出现临床症状的这段时间,一般来说潜伏期短的传染病来势猛,病情集中体现,易爆发流行;而潜伏期长的传染病流行持续时间比较长,具有极大隐蔽性,容易被人忽视,从而使携带病菌的患者或动物,通过一定方式将病菌传播和扩散出去,迅速引起某种疫病的爆发或流行。②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的交通工具,如汽车、轮船、火车等却常常成为疫病传播扩散的载体。病菌能沿着各种交通路线加快传染的速度,因此当疫病流行之时,认真做好交通卫生检疫十分必要,可以有效控制疫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物资传播,防止其加速扩散,保障民众生命健康。传染期是指患者排出病菌的整个时期,它是决定传染病患者隔离时间的重要依据。而隔离能将携带病菌者排除在未感染者之外,阻止病原体向未感染者扩散,也便于对患者管理和消毒,使之较快康复。③因此,实行交通检疫和隔离,是疫病救治中的又一项重要措施。民国时期湖南政府在疫病救疗过程中,通常把交通检疫和患者隔离两种手段紧密联系起来使用,对及时控制和消灭传染源起到重要作用。

1919年长沙瘟疫流行,民众甚感恐怖,警厅除令医院救治外,还速设临时检查所,成立临时卫生队和检验队,编制人员若干,饬令其沿交通要道,尤其是轮船铁路进行检查,如遇疫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则速送隔离所救治。临时卫生队专门安排20名卫生警察分驻码头、火车站,分班检查轮船火车上下行旅。同年9月,常德警察厅也积极实行交通检疫,“一面在沿河码头地点筹设防疫隔离所一处、检查所两处,由警察厅会同水警专署选派警员,分途检查往来传输之商,有患者即由检查所送至隔离所医治。与此同时警厅又派卫生科长兼理防疫事宜,派卫生课员三名警士两名,专司检查太古轮船、码头,水警署派西医一员水警两员,县署派警队两名分途检查下南门一带各轮船码头,并有红十字会担负医治义务”,“总期消疠气于萌芽,庶保公共之安健”。④

1920年省城霍乱及赤痢流行时,督军兼省长谭延致电税务司,称:“敝省发生虎列拉及赤痢等症,传染甚速,已召集各医院医士研究防疫之方,并就本公署设立防疫所,以策进行。查各埠轮船来湘,坐客复杂,如有瘟疫,最易流行,非严行取缔不足以遏病根,拟暂借贵税关上房屋数间,为临时检查所。自本月十六日起,所有轮船到岸,请饬令停泊税关附近,听候医士检查,确无疾病,方准上陆,否则既行分送医院或隔离所。事关公共卫生,除令行警察厅外,相应备函贵税务司,请烦查照施行。”⑤

湖南临时防疫处下设总检查所和诸多分检查所,规定了检查民船霍乱传染病的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医生与兵士、巡警若干名,每日所有民船经过,必须检查一次,并必须和颜悦色,明白开导,不可仓皇鲁莽,致生误会”;第二,“遇有霍乱病人立即命其送入防疫医院救治,如疑似虎列拉者,即送入隔离所后,将该民船一律严加消毒,并扣留五日,不准开拔”;第三,“遇有患霍乱而死者,立即勒令埋葬,其消毒如上,同船人均送隔离所以杜蔓延,船上所有货物派人看管”;第四,具体告知消毒方法:火烧、蒸汽、沸煮、药品消毒。⑥可见,防疫检查逐渐完善和规范,并且要求检疫人员“和颜悦色”,“明白开导”,体现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人性化的一面。

防疫处要求所有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每日要填写检查报表,将检疫情况汇总于警厅,“使之消息灵敏”。8月17日检查情况如下:

火车检查情况:

小吴门外火车站,为第九检查分所,已在站旁租赁民房一间,派往军队一排,医士三人主理检查事宜,该所主任医士黄冒来,于十七号下午四时半带军士四人,乘坐长沙开往武昌客车,在汨罗站驻守一夜,候至十八日早四时许,以武昌开来火车到站,即上车检验乘客。车上人众拥挤,军人尤多,车行又快,黄君一人甚觉劳苦。车到小吴门车站时,恰已检验完毕。计染杂病军人六名,指令赴陈家垅临时医院外,其染时疫之三团二营兵士周玉发、周毕陶二人,当即送往荷花池隔疫所防治矣。据黄医生言,此为第一次实行检查,办法不善,今日(即十八日)即拟商之路局,改定办法,每早五时全体医士三人由北门外北站坐摇车赴霞凝车站,等候武昌来车施行检验,俾免除外间坐夜一人劳苦之弊。

商埠检查情况:

城外商埠警署卫生科员潘复桂检查辖地疫势,十七日下午验得皮匠姜得佑及夏姓妇女均染时疫,乃片送隔离总所防治。十八日又在轮船码头验出省防军兵士二人,病势可疑,令自赴荷花池隔疫所。乃该兵士不识路途,误赴小吴门外防疫第九检查分所。该所不收,二兵士乃即转身回城,竟不往隔疫所去,不卜何往云。①

防疫处设立隔离所,由康济医院院长黄孟祥任所长,负责隔离任务,选定荷花池兑泽中学校左边寄宿舍为所址。“同日下午收治商埠署送往姜、夏一男一女,其疫势最重,即于是夜二时毙命,已由该所分别告知家属,验看葬埋。黄所长闻信,除督率员役施行洁净,赶将所内布设完善,并将隔离所夏姓一妇女严重防治,以重生命。”②此后每年瘟疫爆发流行时,必设隔离所对患者进行隔离救治。

民国时期湖南省政府和社会团体在瘟疫发生时采取了多种防治措施,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时局动荡、卫生经费捉襟见肘、缺医少药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致使成效有限。如交通检疫和隔离患者在疫病防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地阻止传染病源的扩散。但由于人员有限,经费紧缺,交通管制和实施检疫隔离不免有顾此失彼、鞭长莫及之虞。

商城消防考察报告范文2

[关键词]民国;福州;救火会;消防组织

近代以前,因自然地理和城市建筑的区域特征等诸多原因,福州是火灾颇发的城市。为了预防和施救火灾,在清末民国时期的官办消防组织“火军”和消防火警之外,福州民办消防组织崛起。由商业行帮救火会经各城区救火会,到全市性商助民办“福州救火联合会”成立,这一民间性质的群众性消防团体,与官办消防警察相互配合,成为福州消防救援,保境安民的重要力量。探讨民间组织在预防和施救火灾方面的历史经验,对今天依然有借鉴意义。

一、清末民国时期福州民办救火会的源起

第一,夏秋高温少雨气候和木结构为主民居建筑之特点使福州火灾颇发。

福州位于欧亚大陆东南边缘,濒海依山,多飓风蒸岚,湿热少寒,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夏长冬短,霜冻少。在秋、冬季沿海风力较强,气候干燥。夏季以晴热高温天气为主,一般日最高气温均≥35℃,极端气温最高42.3℃。高温日数以福州市区和内陆各县为多;秋季天高云淡,日照充足,湿度减小,易出现干旱。这种高温和干旱的气候很容易引起火灾。谢肇指出:“闽广从五月至八月,凡百余日皆暑,而秋初为烈。”(1)由于受副热带高气压的控制,焚风效应极为明显(2),在夏秋时节,一不小心就很容易引起火灾,故福州民间素有“秋季火帝出动”的传说。

近代之前福州城市以木结构为主的民居建筑特点是引发火灾的区域因素。明代福州商业繁盛,人口增加,城市范围扩大,城市民居房屋建筑密集。针对福州高温干燥易燃的现象,明清时期,人们在建筑设计方面已经注重防范火灾。一些殷实人家的建筑四周筑“国公帽”式风火墙,结构牢固,冬暖夏凉,且有防风、防火、防盗作用,同时还在庭院正中央放置大水缸,兼观赏和灭火之用。如福州三坊七巷的官绅府第、深宅大院,至今仍可以见到风火墙和大水缸。但是除了达官贵人富商巨贾相对集中的鼓楼三坊七巷台江上下杭部分建筑有风火墙外,福州大部分民居建筑均是以木结构为主的木板房。这种老式房子,构造简单,木构架、瓦屋面,四周木板为墙,俗称柴埕厝。宽仅四、五米,可建二或三层。房房比邻相依,栉比鳞次。木房忌火,遇火灾则受害无穷。清末至民国时期,随着城市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在商业繁华地区的周边,迁移来大量的农村人口,他们居住在简陋低矮棚户区,居所多是用木、竹、茅草等可燃材料搭盖的,布局混乱,建筑物之间间距很小,远离河道水源的地方,给水设施几乎没有,一旦着火,便会毗连成片。当时,福州台江小桥、茶亭一带棚屋连片,经常发生火灾,殃及四邻,故被谑称为“纸裱福州城”。

第二,民国时期诱发火灾因素的多元化导致火灾危险性增大

民国时期,随着城市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人们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逐渐增多,据资料记载,1924年全国已有一百五十余个城市和县镇开始使用电灯照明。农村和城镇使用煤油灯照明者也越来越多。福州火灾危险性比过往时期增大。

根据孟正夫《中国消防简史》中对1932、1933年包括福州在内二十余个城市火灾情况的统计可知,在起火原因方面,由于烹调饮食用火不慎而引起的火灾次数最多;走电,即电气设备不良或违反安全用电要求所造成的火灾也占有相当的比例。这些大都是因为人们防火意识不强而引发的。同时,由于福州民间“好巫尚鬼”习俗盛行,居民因烧香拜佛、燃烧冥器等的“敬神”活动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3)起火的建筑物中,以民居住宅为主,当时生活在棚户区的下层民众,消防设备和灭火水源缺乏,防火条件极为低下。

第三,火灾多发施救不力损失巨大

《榕城考古略・竹间十日话・竹间续话》载:“道光丙戌,福州火灾。日凡数警,宣政铺赛洛阳纸店箧中、床上、锅底,发火累次,苍所目见。后福履铺板、三八茶室不戒,火越南城而出”。

民国时期,公元1929年4月7日的《民国日报》登载:“昨日(六日)上午十时四十五分,津门楼大街和泉福记酒库内,因酿酒草火不慎,致召祝融税驾……”(4);4月19日竹歧街又发生了一场火灾:“西门外竹歧街,本属西北路交通繁盛之要口,前夜突然发生火警,该街大商店均付一炬,竹歧关场所亦成瓦碟荒场,全街损失,破形重大”竹歧一炬,可怜焦土。同年5月29日又有火灾报道:“昨日(廿八日)十二时许,西门街西里口斜对面刘鸿藻宅,因不慎失火,一时火势熊熊,人声嘈杂……”(5)显见当时福州火灾之频繁,一个月会发生多次,同一个地方也可能会发生两三次,而且早,中,晚都有火警,尤以晚上最为惨重。火灾发生后,“灾民相望于道,啼饥号寒,流离失所。”下表为1933年福州火灾的统计:

明清时期,地方官府曾设立由兵丁组成的火军。火军组建初期甚为威猛,在灭火消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至晚清,随着八旗惰风在火军中的蔓延,士兵们或抽大烟、或逛窑子,救灾灭火能力大为削弱。但凡发生火灾,如诺扑救不力,“祝融”逞威,火势毗连成片,损失惨重。故民众自发组建民间救火会乃趋势所至。

二、福州救火会的产生与发展

福州民间救火团体从最早的行业性组织,经地区性组织阶段发展到全市性民间救火团体的联合,终促成了福州救火联合会的成立。

(一)行业性民间救火会组织的产生

福州自古就是重要的港口城市以及商品贸易集散中心,至清代商品经济发展迅速。郭柏苍《闽产录异》中记载清代的福州有靛街、木厂、药材店等众多商业点。另《江南桥记》载:“清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南台为福之贾区,鱼盐百货之辏,万室若栉,人烟浩穰,赤马余皇,估(船)商舶,(蛋)鱼之艇交维于其下……日往来二桥者……肩靡趾错。”(7)南台遂成为独立于福州老城区之外的商业中心。此外,福州是全国木材的主要集散地,南台与汉口、安东合称为三大木材市场。旧时由于陆路交通不便,故福州上游木材砍伐后扎成木排沿溪漂流至闽江,然后沿江而下,囤积于福州。福州市场的木材除供本省自用外,还运销到全国各地和国外。如“浙江木材半取给于闽,每岁乡人以海舶载木出五虎门,由海道转运。”(8)

清代福州台江的白马河、瀛洲河、新港河等河道沿岸木材成堆,岸旁建有锯木厂。在锯木厂生产过程中,便会产生大量的“锯糠”(即木粉)、木屑、板皮等易燃品,很容易引起火灾。因此,木材商深感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之急迫,于是在清道光年间便组建救火会,把其定名为“木帮彬社救火会”,(9)此乃福州最早民间行业性救火组织,在社会上反响很大。当时福州其他商人行业所经营的油类、溪纸、纱布等也是易燃品,各界商人出于防止火灾保护本行业利益以及公益善举的需要,便纷纷仿效木帮商行之举,先后集资成立救火会。据《台江区志》记载: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台江地区就有民间救火机构。先有义洲“嘉崇八铺木帮彬社救火会”,之后又成立了木帮、纸帮、油帮、布帮、锡锖帮5个救火会。(10)这些行帮救火会的筹建都是由本帮同业的商人集资,人力也由店东和员工自行组成的。商业行会是中世纪城市中最有凝聚力的联合体,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具备从事公共领域活动的条件,福州商业行帮率先举办救火会自有其特定的环境因素和经济原因。

(二)地区性民间救火会组织机构的发展

行业性民间救火会对保护行帮商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起着积极的作用,得到福州各区的商号和热心公益的人士群起仿效。为了发挥民间救火组织的更大作用,民国初期,福州商界纷纷劝募,打破行帮界限、组建了范围更大的地区性救火会,此乃福州消防史上的一大进步。

据资料统计,到1918年,福州各城区的救火会分布在城内(今鼓楼区)、南台(今台江区)和仓前山(今仓山区)。三区中火患最集中的台江占了将近70%。在这过程中,行业性的救火会组织纷纷并入地区性组织里,木帮彬社并入嘉崇救火会,布帮所组之会并入沙合中惠救火会。民国初年,福州已有37个救火会,拥有队员三千多人。

地区性救火会组织逐渐严密。各救火会均设有理事会,从理事会议中推选常务理事3人,再从常务理事中推1人为理事长(即会长、会董),各救火会的会长多是由当地有名望的商业家或乡绅担任。下设监事3人,监督会务的执行;义务维护员2人,专门负责现场与各会的联络接洽;经济部设有经济长、稽核主任、稽核员等,负责处理会内的经费开支;临警救援部设有临警员22~32人,负责联系本会援丁投入救火工作以及火场的协调、指挥;援丁,又称“火兵”,各救火会定员60~80人,负责抽水、拆屋、鸣锣、送茶、扛竹梯等,多是所辖地区的店员、工人、农民等劳动者参加,均属义务性质。此外,每会还配有坐办员(后称秘书)1人、书记员、庶务员、医员、评议员等若干人,有汽龙的救火会还加配驾驶员1人。经费由当地各商铺和富商捐助。

(三)全市性组织―福州救火联合会的形成

福州民间救火组织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全市性的救火组织―福州救火联合会(简称火联会)的建立,即火联会阶段。

区域性民间救火组织走向全市联合救火会是必然趋势。由于当时各城区救火会互不统属,各自为阵,彼此之间缺乏协调。火警时各区救火会出警疏密不均,加之现场无统一指挥,灭火效率不高。为了便于各救火会间的联络协调以形成合力,民国8年3月,经报南京政府社会部核准,省会警察局批准,全市各区37个救火会分别推代表2人组成福州救火联合会。“火联会”会址先设在福州台江区横街的三山会馆,后于民国15年10月迁至大庙山兴建的新钟楼和新会址。民国36年,严灵峰任福州市长后,又在吉祥山建成新会址,并建望台。

福州救火联合会的组织体系:由组成火联会的各会2名代表中分别选1人为理事,由理事中选13人为常务理事,分管总务、临警、财务、宣传等工作,再由常务理事中推德高望重1人为理事长(即会长),综管会内一切业务;另推1人为监事,负责监察。此外,火联会还设秘书、文书、会计各1人,工友3人、炊事员1人、大庙山望台3人,以上工作人员均有薪水。火联会经费来源,一方面主要来自各分会支持,另一方面来自社会资助。除常务理事捐助外,每年还向全市商店抽收相当于其1个月所付店租的3成数额,若为自置店屋,则估租交纳。为此,火联会专设征收员3人,他们的酬劳则从征收经费中按比例抽取。

福州救火联合会成立后,制定了严格的规章管理制度,对各队职责作出明确的规定。在救火方面,规定“此后遇有火警,汽龙必须先出动,即遇机件损坏,汽龙亦须赶到灾区,并携带器件汽油,以便配合工作。”并定“农历每月八日下午三点在公共体育场集合,研究灭火技术”。在水龙队方面,规定“每加以整理,修立设备,随车出动,不得延误。”(11)为使各分会组织有序,进行了详细的部署。1929年3月28日的《民国日报》载:“火联会各救火会凡遇火警,分组出勤……该会已策划城台分为九组,遇有火警,除本组各会均应出勤外,其余各组,每组一会出援,三会留防,进而始,留防牌由联会随时调换……”(12)

上述可见,救火联合会不是各地救火会松散的结合体,它成功地将各处救火会汇集成有机整体。救火联合会的成立和运作,为民消灾,是具有影响力的民间组织。

三、福州救火会在消防灭灾中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福州民间各救火会的不断发展壮大,火联会与官办消防警察相辅相成,在灭火消灾维护民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第一,官民互补增强城市消防力量

福州官办消防警察队建立于1921年,但存在着经费投入不足,消防设备缺乏,消防队员编制人数少等三大困难。1935年福州城市人口38.6万人,消防警察队总人数仅有78人,分驻2处。在《福州市警察局业务检讨会议录刊》台江分局消防队报告指出:“唯因器材缺乏,目前除望报警连络及督促各救火会火场灌救外,其它实际工作无法进行。困难要点:因设备缺乏,每遇火警皆赖人民团体组织之救火会灌救且缺乏专线电话有时亦连络不灵。在设备方面实施情形:在战前曾置有帮浦汽车及各种消防器材,因榕市两次沦陷被敌攫取殆尽,因经费支拙尚未设备。困难要点:本市人烟稠密,木屋毗连,火患势所难免,消防设备俱无,设遇火警难于达成任务。在教育方面的实施情形:遵照局定长警常年教育办法,按期实施。困难要点:长警较少又分配多处集中训练较为困难。”此外在《附录》中关于经费方面的记录:“本局经费,仅由市府统筹支付,惟以市库支绌,故亦深感困难,现每周仅列支经常费四、五四八、八七0元,年计五四,五八六、五四0元……官警待遇菲薄,生活困苦……”同时有资料显示:“1936年,福州消防警编制为长官5人,长警68人,夫4名,战后编制更缩小为官3员,长警22人,夫2名。”13可见当时福州消防警察人数很少,消防的主要技术装备缺乏,经费又拮据,单靠这么弱小的队伍保障约40万人口省会城市的消防安全是勉为其难的。

全市各区37个救火会3000多人整合形成的民间救火会的参与,大大增强了福州的消防力量。提高防灾灭灾的效力。如在宣传防护方面:“依照省会第十七次治安会报指示要点,订定联防火警办法,令今消防队及各救火会切实举行联防……”,当时,福州市警察局行政科向市政府提交的“拟举行全市防火运动以加强消防工作案”中;提到“一、实期举行全市防火运动由各分局及消防队队员警配合区保人员分向各区保民商铺挨户检查防火设备。二、即发各项防火标语评话宣传防火。”市政府审查意见是:“将原有消防办法修正呈报并通今各救火会遵照。”来自1947年《福州市警察局业务检讨会议录刊》的材料,反映了当时官办消防警察组织各救火会共同进行宣传防护工作的情况。救火会有用黄纸印刷“风高物燥,火烛小心”等标语粘贴在辖区之内。每遇风级高时,还在所属地方敲锣,提醒居民注意防火。如1929年3月15日的《民国日报》刊登道:“昨日南台万寿沧洲两救火会派丁巡防:因连日南台一带拆退店屋,电杆改移,电灯失明,各家店前多悬煤油灯,兼以折毁屋料,散漫满地,失火之事,实为堪虞。该两救火会自昨日起为预防起见,特派巡丁数名,彻夜巡防,以防不测云。”又,“本年四月间因鉴于天气干燥,易肇焚如,经召集防火座谈会讨论结果,会同区公所劝谕各住户每十户设置消防水,各救火会并于夜间举行打更巡视,预防奸人纵火等情事。”在救火会的倡导下,各地区民众积极参加防火以及巡逻的工作,每年的秋防、冬防,救火会均组织人力参加管辖区内的巡逻。福州救火会在宣传防火工作方面的作用由此可见。

此外,官办消防警察还给予民办救火会技术上指导,提高民间救火会的消灾灭火能力;在救火现场,消防警察担任领导角色,指挥各方救火会人员协同灭火。两股力量呈现良好的互补作用:做好宣传防护、教育培训、灭火消灾等。官民配合,增强了城市消防灭火力量。

第二,规范报警提高效率造福一方

清代以前,报警由官方消防队负责。最初救火会的作用并未被重视,所以官方消防队先通知本队人员出发,而后才通知救火会,使得救火会每每都迟到一步。救火会为了能够迅速判明起火地点赶往现场,逐步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报警程序、添置了设备。民国10年(1921年)冬,火联会募资在桥南烟台山建钟楼(亦称望台),后又在鼓楼城前顶、大庙山和吉祥山等制高点建钟楼,以及时发现火情。民国13年,部分救火会和钟楼安装了有线电话,民众可拨打电话报警。到了民国37年,大部分救火会都装有电话。一旦发生火警,各救火会均能第一时间得知并及时赶往火灾现场。群众也可向钟楼询问火警发生地。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救火联合会所建的大庙山钟楼,除了观测火灾报警之外,还有向市民报时的功能。在广播电台报时节目未设立前,此举甚是便利群众。

当时,各处钟楼分别设班,日夜轮流望,遇有火警,由火警发生地区发信号报警。当时鼓楼、大根、小桥、台江、仓山分别被划分为一、二、三、四、五区。并规定了不同区域发送的信号标志:南台(包括台江、仓山、小桥三个区)是先鸣炮后撞钟;而城内(包括鼓楼、大根两区)是先撞钟后鸣炮。撞钟都是先撞五十响,后改用敲,各区的敲法是不同的,属于第几区就敲几下。听到报警后,各救火会负责鸣锣的援丁迅速出动,在本会所辖地区奔走敲锣,召集救火人员赶往火警现场。居民们听见钟、炮、锣声,纷纷惊醒,出门细听钟敲几声,就可判断火警发生的区位。全市无论哪个地方,一旦发生火警,各救火会闻讯后,无不争先恐后奔赴现场进行救援。各救火会临警员、维持员、援丁等在队长指挥下各就各位,临警员和维持员负责维护秩序,援丁们奋勇扑灭火势,置个人生死于度外。如:“民国17年5月12日,苍霞洲美打道失火,沧洲救火会临警员、队长、援丁郑德铭等7人救火时,因危墙倒塌,当场牺牲。”“民国22年11月2日义洲火警,帮洲救火会援丁林缺哥从屋顶跌下,伤重致死。”(14)民间救火会当时使用的消防工具主要是腕力龙及其附件。此外,还有水桶、扁挑、锯、斧、耙、竹梯、大麻绳、木盾和拆屋工具等较落后的消防器材。救火人员正是用这些简陋的灭火工具,冒着生命危险,扑灭了一次又一次的大火,每次都要待“落地”后方可收队。(15)他们在每次救火中都立下了汗马功劳,且灾后还协助当地官府妥善安置灾民。

清末至民国时期的福州各阶段的民间救火会,特别是福州救火联合会,与当时的官方消防警察相互配合,有力支持,呈现良性的互补态势,成为福州这座火灾多发城市消防救援的有生力量。与此同时,福州救火联合会还从事一系列服务桑梓的慈善事业,在宣传防火、保境安民等方面都作出了贡献,在福州近代城市发展过程中留下了佳迹。

注释:

(1)(明)谢肇.五杂俎[M].卷二.天部二.哈尔滨:中央书店,1935。

(2)焚风效应:气流越山后绝热下沉引起的气温上升和相对湿度降低的现象。

(3)孟正夫.中国消防简史[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4.258。

(4)祝融:神话传说中的火神,为上古巫族的大巫;税驾:犹解驾,停车。谓休息或归宿。

(5)津门楼之火警[N].民国日报,1929-4-7(3);竹歧街之火警[N].民国日报,1929-4-20(3);日昨西门街之火警[N].民国日报,1929-5-29(3)。

(6)孟正夫.中国消防简史[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4.182-258。

(7)郑力鹏.福州城建发展缘考(续)[J].福建建筑,1993,(3-4):12-18。

(8)李伯重.明清时期江南地区的木材问题[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1)。

(9)“彬”字是“杉木”两字合成。

(10)纸帮救火会址先设南禅总管庙,后迁下靛街(下杭街西段)曾氏宗祠内;油帮救火会址在上杭龙岭平和里;布帮救火会址设在横街;锡锖帮救火会址设在铺前顶(八一七路南段)。见林精华,林开榕.双杭:福州“水会”滥觞[N].福州新闻网,2007-12-3.。

(11)福建时报,1946-11-23。

(12)救火会分组出勤续讯[N].民国日报,1929-3-28(3)。

13)徐文彬.近代民间公益社团:福州救火会[J].社团管理研究,2008,(9):60-62。

商城消防考察报告范文3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市委常委会、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组联席会议和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大会精神,安排部署工商系统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任务。刚才,传达了xxx书记、xxx副书记的讲话精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结合工商职能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万无一失地做好工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下面,我代表市局党委,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迎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我市全面启动了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期,中央文明委将组织对我市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对此,我们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提高思想认识:

第一,要充分认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城市品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也是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抓手。市委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对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提出要势在必创、势在必争、势在必夺,扎实搞好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_月__日、__日,又相继召开了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和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大会,要求以最高的工作标准和最好的精神状态,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力争取得好成绩,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第二,要充分认识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形势的严峻性。为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中央文明委改变过去最后一年测评定成败的做法,从今年开始进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测评成绩占三年创建工作总成绩的__%。前期,省文明委组织对我市进行了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我市也组织进行了自测。从全省测评反馈的问题和我市自测的情况看,测评标准高、要求严,我们的差距不小,问题还很多。从全国来看,___多个城市同台竞技、参加测评,竞争异常激烈,而且测评结果国庆前还将在中央主要媒体公示,这对创建工作是一个重要检阅和考验。据了解,中央文明委从_月中旬开始组织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现在迎接测评工作已经进入了关键时期,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不容有失。

第三,要充分认识工商系统承担职责的艰巨性。近年来,我们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迎接测评的各项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是标准高。由于全国各城市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要在全国测评中取得好成绩,需要各项测评指标都达到a级标准。而a级标准是目前对城市各项文明指标的最高要求,并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导向性。对照a级标准,我们的各项工作还有较大的差距和不足。二是范围广。经梳理,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共有__个方面,既有市场监管的内容,也有消费维权的内容,还有窗口服务和内部建设的内容,可以说我们的迎检准备工作点多面广,难度极大。三是随机性高。此次测评将采取材料审核、实地测评和入户调查三种方式,按照全程暗访、随机定点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的范围广,抽查的样本大,各种不确定因素很多。

因此,全系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迎接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立即进入迎检工作状态。从现在开始,集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对职能范围内的每一个测评项目和测评点,都要按照a级标准严格自查,彻底整改,一丝不苟地抓好落实,确保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指数测评取得好成绩。

二、明确目标,迅速行动,确保各个测评项目高标准达标

根据全市迎接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主要是网吧监管、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竞争、经营场所证照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创建、广告管理、_____维权、工商所建设、窗口服务等__项内容。为了切实做好迎检工作,_月__日市局专门召开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进一步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每一个测评项目都达到a级标准。

(一)进一步做好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全系统深入开展了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全市__户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网吧中,有__户仍在经营,并持有有效的网络经营许可证;此外,有___户农村信息服务站涉嫌从事网吧经营,这些是当前整治工作的重点。对此,要当机立断,对这__户网络经营许可证有效、仍在经营的网吧,要立即撤销吊销手续,核发营业执照。对“黑网吧”以及变相从事网吧经营的农村信息服务站,要在有据可查的基础上,坚决查处取缔。市局已经向通信管理部门发出了切断互联网接入服务的行政建议函,各分(市)局要跟踪配合做好取缔工作。各单位要抓住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切实解决好“黑网吧”这一难点问题。要根据前期排查摸底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向政府作专题报告,建立政府牵头,公安、工商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限期予以取缔;对一时难以取缔的,要提请政府组织专人看管,测评期间采取暂时停业等临时管理措施。同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网格监管责任,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所有网吧进行不间断巡查,详细填写巡查记录,实行痕迹化管理,严防违法经营问题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证照监督管理。此次测评要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经营性公共场所的证照齐全和亮证经营情况,抽查的场所包括网吧、美容美发店、浴场、小餐馆、游泳馆、休闲娱乐场所、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等。从前期摸底情况看,这项工作落实极不乐观,许多经营场所悬挂了前置审批证件和税务登记证,就是不挂营业执照,这说明我们的网格化监管不到位,职责履行不充分,市场巡查流于形式。此外,《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也带来了一些新情况,食品流通许可证短时间难以全部换发到位。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对各类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明确整治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能办照的立即办照,不能办理相关前置审批证件的要转行经营,属于无照经营的要果断查处、停止经营或关闭市口;未悬挂证照的要督促亮证经营,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对此,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凡因日常巡查管理不到位导致证照不全、不亮证经营的,要严格追究网格监管员和所长的责任。同时,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调沟通,摸清全市食品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的底子,及时督促卫生许可证过期的经营者办理换证手续,保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换发到位。网格监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反复巡查,实行跟踪监管,保证证照齐全、亮证照经营率达到___%。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等商品质量监管。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我们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监管内容、监管范围发生了新的变化,凡是流通环节,包括早、夜市和非法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都应该由我们负责,这也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各单位要借鉴奥帆赛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经验,在全面拉网检查的基础上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路线,集中优势兵力,强化分类监管,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对早夜市、非法市场在内的各类农产品市场,以及各类重点食品经营场所,要落实专人驻场、驻店监管措施,进一步明确索证索票、“四项制度”的具体工作要求和标准,加强进销货登记、进货查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环节监控,严把食品准入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要针对夏季食品特点,加大食品检测力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架退市。要积极引导市场主办单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抓好食品安全,并加强对场容场貌的管理,确保市场交易设施完善、各类标识齐全醒目,卫生清洁、环境整洁,上市商品划行归市、摆放整齐,杜绝卫生、消防等安全隐患。此外,在这里特别强调一点,下周起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对我市“限塑”工作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将迎接测评与做好“限塑”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巡查力度,彻底清除商场、超市、市场等场所使用超薄塑料袋行为。要全面摸清假冒伪劣商品比较集中的小商品市场、集散地等重点整治场所,采取张贴布告、悬挂横幅、设立宣传栏、曝光典型案件等形式,营造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强化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傍名牌”违法行为;公布举报奖励办法,落实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打假维权。要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做好支持家电等产品下乡工作,严厉打击借“家电、农机、汽车下乡”名义从事制售、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要继续抓好xxx、xxx步行街、xxx步行街、xxxx商业街等_条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规范化管理,实行定人、定点,定责,集中力量进行拉网检查,严格落实创建标准,在主体资格、进货查验、经营行为、制度落实、质量承诺等方面加强监管,逐户规范;指导、帮助业户建立保护名优、抵制假冒的自律机制,明码标价,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通;在示范街设立举报站、投诉台和流动执法车,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竞争执法工作。要加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抵制地方保护主义的良好氛围,促进商品自由流通和公平竞争。突出餐饮、烟草、酒类等重点领域,对全市商品交易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发现存在限制外地商品流通的问题要立即规范,依法查处大型零售商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对供应商滥收费用、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不公平交易行为。继续做好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完善与有关部门的案件通报、协查、移送和重大疑难案件共同研究、会诊、协商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查处一批案件,为企业搭建公平竞争平台。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打击传销百日集中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要案件,严惩一批违法分子。全面应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加强对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的监控打击。积极做好“无传销社区”、“防止传销进校园”等创建活动,形成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认真落实“四制一化”直销监管机制,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直销企业自律意识,促进直销市场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加大广告监管力度。违法广告既是一个老问题,也是测评中容易发现、便于检查的一个重点问题。当前,我市媒体违法广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未经审批许可擅自设立的户外广告也有一定存在,必须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_月__日,市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了媒体广告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媒体提高自律意识,测评期间停止低俗不良违法广告;_月__日,市局又召集我市主要媒体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其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杜绝一切形式的违法广告,确保测评期间媒体广告宣传不出现任何问题。各分(市)局也要加强对辖区媒体和广告经营单位的行政指导,引导其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做好迎接测评工作。从现在起,要建立媒体广告“日监日报”制度,市局广告监测中心和有关分(市)局要安排专人每天对当地电视、广播媒体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法广告立即移交查处,并向媒体单位下发《行政告诫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各分(市)局要在前期排查摸底基础上,分别建立健全辖区户外广告、未登记户外广告的动态管理台帐,严格户外广告审查登记,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强户外广告巡查管理,坚决杜绝烟草广告、低俗不良广告,严格规范滥用繁体字、错别字、简化字的广告,以及其它各类虚假违法广告,确保户外广告内容合法、规范。各分(市)局要积极组织动员辖区广告经营单位,加大以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确保公益广告数量超过广告总量的__%。市局和各分(市)局要分别组建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应急小分队,发现性质严重的虚假违法广告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要求违法当事人立即予以清除或遮盖,并依法严厉查处。

(六)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是这次测评的重要内容,我们的_____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行政审批大厅以及工商所,都在检查之列,而且检查方式将采取暗访等进行实地考察,很有可能拨打维权举报电话进行模拟验证,也有可能到我们的各个窗口进行实地观察。因此,各级“窗口”工作人员万万不能掉以轻心,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里,坚持依法行政、高效服务,行为规范、言语文明,避免任何疏漏对创建工作大局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要保证各级_____申诉举报电话畅通,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值班,严格落实“三五”承诺,确保消费申诉举报在第一时间分流、处置和回复;严格遵守“五心”要求,注意礼貌用语,热情接听电话,确保消费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各级注册大厅和工商所要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以及态度冷淡、效率低下等服务不规范问题,时刻紧绷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这根弦,做到环境整洁、设施齐全,着装统一、服务规范,语言文明、举止大方,收费制度和工作制度公开,投诉处理机制便捷高效。各级监察部门要集中开展督察活动,加大电话暗访、实地检查和回查回访力度,全面规范“窗口”服务行为,严厉查处影响测评工作开展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防止搭车收费或以查案为名收费的问题反弹。要继续深入开展服务效能社会评议活动,评议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各项测评任务

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确保工商系统承担的各项测评指标全部达到a级标准,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动员发动,为圆满完成创建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市局党委决定,成立迎接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测评工作涉及到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分(市)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工处,具体负责迎接测评工作的牵头组织、联络协调、调度督导、情况汇总等工作。各分(市)局也要参照市局模式成立领导机构,层层建立“一把手”负责制,逐级完善工作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工作分工,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工作要心中有数、亲历亲为,该检查的要定期检查,该研究的要认真研究,该汇报的要及时汇报。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属于分管领导职权范围内的,分管领导要组织妥善研究解决;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提出意见。绝不能因工作汇报、沟通不及时贻误时机、影响工作。

二要坚持守土有责,严格责任追究。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迎接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要求等,尽快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分管领导,建立市局、分(市)局、工商所、网格管理员四级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承担的测评目标层层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每一个测评项目、每一个考察点都要横向到边、纵向到人,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的目标责任体系。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自身所承担的指标任务,坚持守土有责,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照测评标准与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内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外部要按照市委条块结合的要求,积极配合各区(市)、街道抓好每个点上的工作落实,不能推诿塞责。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中央刚刚出台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市委为做好测评工作也提出了严格的问责要求。根据市委强化问责的规定精神,要将此次迎接测评工作将纳入系统目标绩效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部门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敷衍塞责、互相推诿、工作不力,导致承担指标达不到a级标准的单位和部门,在年终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单位;承担指标被扣为零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年终绩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跟踪明查暗访,对在迎接测评工作中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从重从快处理,严格追究责任。市局党委决定,这次测评的全过程都纳入目标考核,年底实行一票否决。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抓好整改落实。从现在起,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于达不到a级标准的测评指标,要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明确具体目标、措施和时限,排出工期表,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指标高标准达标,决不能留任何监管“缝隙”和“盲点”。市局各位分管领导要按照分工,加强对迎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要及时给予肯定和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在现场明确提出要求、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需要市局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特别是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多杀几个回马枪,反复督查直到问题解决。各分(市)局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机制,加强对每个点上工作的督查、指导。从现在起,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一天一调度,发现问题,随时整改,保持最佳状态迎接测评。特别要强调,各工商所网格监管员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现在网格化监管还存在落实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管理漏洞多等问题。我们要利用此次测评,把网格化监管落实好。“两费”停收后,工商所的主要精力应放在网格化监管及监管责任落实上。对出现的监管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对制度、机制等存在的问题要逐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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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至工作已有半个月,在忙于工作的同时,经过自己的观察,我对市场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将自己对市场管理的一些建议汇报如下,谨供领导参考:

1、进一步调整门面布局:

我们市场位于市城区城东,地理位置并不十分良好,而且主要以蔬菜水果等鲜令产品为主。对于临街门面就要挖掘更大的潜力,应以方便周围社区居民为主,最好还能分门别类。不是临街的门面,则可以进行固定品种交易场所,来增加商业利用率。尤其是常德市现有市场已经很多,各类超市的竞争激烈,就更要在市场特色经营上下功夫,做好湘西北蔬菜集散地。在调整门面布局基础上,对货物仓贮、保鲜、运输等都要进行合理化布局,宗旨就是最大限度为经营服务、为经营主服务。他们产生了效益,就给市场提供更多效益。仓贮、保鲜、运输还可以进行灵活经营,不能闲置,也不能独霸。

2、增加经营主便利措施:

在对市场内各经营主的经营情况调查基础上,增加便利措施,尤其是在物业管理、门面装修、水电设施、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与经营主有切身利益方面,提供方便。

如在门面装修过程中,规范装修模式,强调商业个性,使门面既美观又有商业效应,在经营户进行广告制作、宣传时,应必须经市场办审批备案,租用广告位的,还必须与市场签订广告合同,由市场管理统一布置、安排,来保证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性。

在物业管理上,主动服务,尤其是水电措施维修,勤查严管,平时多检查,用时才放心。经常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对经营户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利大于弊。倡导文明经商、规范服务,经营户还可佩带市场统一发放的服务证上岗,严格执行《保护消费者权益法》,保证商品质量,如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时,应在调查基础上,公正调解。

各经营主在进行各种证照进行年检时,可以提前摸底,征求意见,统一收集后统一办理,或邀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来市场上门办理,尤其是《市场交易证》、《税务登记证》、《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处处为经营主着想。

对外来流动经营者,更应提供方便服务,俗话说“赚钱就是回头客”,方便这些人,还可以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广告效应,如果能建立这些人经营信息库,让他们经营行为随机性变为固定和长期性,就能带动市场繁荣和货物流动,也就增加了市场的经营效益。

还应经常与公安部门联系,对安全隐患进行清查,对外来人口进行排查,对有害于市场经营的个人与团体,提交公安部门处理,对经营主进行经常性防火、防盗、防电教育。尤其是重要火灾隐患和重点部位,应与消防部门联系,勤查严防,请他们对经营主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吸取桥南火灾教训。

这样进行温情管理,加强与经营户联系,并在期间排扰解难,既可以稳定经营户,其经营状态良好就更会为市场增加效益和人气。版权所有

3、拓展市场信息交流渠道:

商城消防考察报告范文5

笔者结合郑州、南阳征收拆迁工作实际,分析当前区政府征收拆迁难的原因,从定位党委政府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关系出发,立足程序探究依法征收及公权力保障,就突破区政府棚户区中的瓶颈进行探讨,供同仁参考。

一、区政府城中村改造征收拆迁步履艰难成因分析

1.土地变性报批的障碍

城中村改造无法回避土地征收变性。集体土地征收的基本程序是先报批变性再补偿安置和拆迁。在集体土地征为国有之后,首先提倡协议拆迁,然后针对少数漫天要价的“钉子户”,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就进入了“强制力保障之下的充分协商”的良性征收拆迁状态,不可能出现久拖不拆的现象。

2.区政府难以协调市城乡规划局的障碍

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方案首先需要得到被征收人认可,容积率、建筑率、绿化率等建设规划指标掌控在市规划局,如不明确这些规划指标及建设方案,被拆迁人难以认可。而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土地出让是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的前置条件,净地又是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这样,制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时,不可能取得规划部门的审批,这种互为前置条件的怪圈成为国土、规划部门推诿扯皮的正当理由。

3.城中村建筑物高密度的壁垒

城中村建筑物高低参差不齐、呈无序分布,排水、排污、消防、人防等基础设施先天不足,普遍存在抗震安全性差、火险隐患突出、环境脏乱差、市政设施不配套、治安混乱等问题,造成了诸多的社会隐患和城市问题,成为城市现代化发展的严重障碍。城中村的长期存在和无序发展,极大地威胁着所住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已严重影响了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约了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的提升。为此,城中村常被形容为城市健康躯体上的“毒瘤”,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城中村建筑密度高达70%甚至达到90%,“握手楼”、“贴面楼”、“一线天”现象十分常见。

4.公安机关不作为的障碍

违法建筑可以由政府依法进行,合法房屋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采取自焚、自杀的方法阻挠强制执行,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妨害公务罪。该罪名的侦查权由公安机关行使。然而,2011年3月3日,公安部下发了《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消了政府强制执行权,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不超过六个月的,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下达执行裁定后,移送政府执行。强制执行成功与否取决于强制执行预案是否完备、组织是否周密。强制执行预案主要包括安全保障、内部“控制”被执行人。这两项工作均需要公安机关全力配合。征收工作中,极少数被征收人为了阻挠征收或者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采取撒泼耍无赖甚至暴力对抗的手段,对征收工作人员进行侮辱毁谤、诬告陷害和故意伤害。为了维护征收工作人员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促进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公安机关对上述违法行为应当进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法院不作为的障碍

征收是在强制力保障之下的一项工作,当事人即便是行政机关都不可能自行启动强制程序,都要通过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或者非诉执行等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在法院做出执行裁定后仍不履行搬迁义务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可以移送政府,也可以移送公安机关对其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以保证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但是,一些地方近年来几乎没有征收司法强制执行,似有支持政府中心工作不够之嫌。这些现象虽与行政机关前置程序不严谨不规范有关,但更与法院回避敏感案件、不肯担当风险、不敢司法强制、恐惧追责等有直接关系。

二、撬动规划执法,促进协议拆迁

面对违法建设的执法,基层单位担心矛盾上移,领导同志批评执法不力,许多职能部门争论不休,其实都是源于对违法建设的规划执法主体确定不清造成的困惑。现将规划执法的主体和执法路径厘清。

1.征收拆迁与违法建设相伴而生,但规划执法的行政权归属不在区属有关职能部门而是市城乡规划局

征收拆迁工作必须依法行政,职权法定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以卧龙区为例,确定规划执法的行政权归属问题时,根据规划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即“三定规定”),确定了城乡规划局是违法建筑执法主体。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遗憾的是南阳市已经过早地撤销乡镇成立办事处。显然,南阳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的执法主体为南阳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局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后,违法行为人逾期不拆除的,经催告后由市城乡规划局移送违法建筑所在区政府,区政府在做好强制执行预案的前提下,组织公安、执法、公证、办事处。

2.规划执法程序的启动

从法律关系上来讲,有几个可能的启动方式:其一,通过区政府致函市城乡规划局,请求履行查处违法建筑的职责,城乡规划局对违法建筑查处严重失职、渎职,不作为成为常态,担当意识缺乏,恐怕区政府难以协调;其二,以村委会名义向市城乡规划局举报特定违法建设主体,其5日内不履行查处职责的,以村委会为原告,以市城乡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为共同被告,以违法行为人为第三人,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外,村委会还可以向所在地检察院举报有关执法人员渎职。但是考虑到行政执法权的权威性,建议采取区政府致函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请求履行查处违法建筑、违法占地的法定职责,但为保证执法效果,需要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和明确要求。

3.做好善后工作

其一,合理补偿。很多城中村房屋,建造时间较早,而当时政府对其规划管理薄弱、职责不清,对目前违法行为发生也应负一定责任。基于信赖保护原则,区政府应对于上述情况的违法建筑,经评估按成本价给予补偿。同时,鉴于违法建设所在地已经列入征收拆迁区域,故可在后,按照征收拆迁的补偿安置标准进行补偿安置。其二,加大宣传。要抓好典型、扩大依法行政的成果。充分搜集违法建设特定户、典型户的“最牛”违建事实,例如有的违法建筑连楼梯和窗户也没有,明显是为拆迁补偿而抢建,在对其依法处罚的程序启动同时,主动向媒体披露其借违法建设索取巨额补偿款的种种企图,争取舆论的关切和支持,同时也对其他违法建设产生震慑,利于全面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自觉走协议拆迁之路

1.制作电视访谈录像

由电视台就棚户区改造有关事宜和有关征收拆迁法律政策采访权威专家,也可组织被拆迁人代表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向权威专家提问,通过采访和解说,宣传征收拆迁法律政策,把录像刻成光盘,发放到每一个被拆迁人手中,让被征收人熟知依法征收法律政策。

2.发征收手册和温馨提示,引导协议拆迁

给每一户被征收拆迁人发征收手册和风险提示,广泛宣传征收拆迁法律政策,在风险提示中,按照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计算出协议拆迁被征收拆迁人得到的利益和后得到的利益,两项利益比较,后被征收人损失利益是多少,通过风险提示,被征收人有一本明白账,用利益引导群众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3.在拆迁处广泛张贴宣传标语营造氛围

由法律顾问团队拟定具有鼓动性标语内容,征收办制作标语,在棚户区改造片区张贴标语,营造拆迁氛围。通过宣传造势,让群众感到拆迁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

四、协助配合,形成合力的组织保障

1.成立“征收项目指挥部”

区委书记或区长担任总指挥长,区领导包项目并担任具体项目指挥长,要求具体项目指挥长领导、指导、协调征收全过程,具体解决疑难个案。总指挥长定期组织征收工作调度会,通报进度、分析存在的问题、交流经验、提出要求。具体项目的指挥长深入具体问题全面领导,而非挂名,着力解决征收工作的疑难问题。

2.将干部培养、提拔与征收拆迁工作岗位锻炼结合起来

组织部门相关单位抽调一些公道正派、工作能力强、值得培养的后备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后充实到各个征收项目中去工作。

3.纪委监察局抽调人员加大对依法履行职责监督力度

增加诫勉谈话频率,以增强公信力,防止推诿、扯皮、不作为。内外勾结导致补偿安置不公平,被征收人攀比也是情理之中的,也因此成为“钉子户”。纪检监察局在预防渎职和打击渎职方面享有广泛的权力,征收拆迁具有深入的专业性,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专业问题学习研究,事前预防、事中参与监督,减少事后诸葛亮。

4.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征收区域内的营业执照进行核实

属于骗取或者未依法年检的,应当注销并抄送征收部门。伪造或者骗取营业执照的,不予按照商铺进行补偿安置,监察局或检察院向工商局调取工商审批档案,违法颁发营业执照的应当依法纠正错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公安消防机构履行职责

城中村存在许多家庭旅馆,违反消防的强制性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在征收中要求按照商铺进行补偿安置,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履行职责,坚决取缔。

6.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城中村存在许多餐馆,违反食品管理的强制性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在征收中要求高额补偿,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履行职责,坚决取缔。

商城消防考察报告范文6

一、细化和明确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1.各级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内的消防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要经常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消防工作,当好参谋,协助本级政府抓好相关部门的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公安消防工作的专门监督机构,对消防工作实施具体监管。要认真履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重大群众性活动的检查审批、火灾原因调查和火灾统计、参与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等法定职责;同时落实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和对公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公安派出所要根据公安部73号令及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日常的消防监督抽查,及时发现隐患,坚决查处违法行为;每季对辖区消防工作及形势进行一次总结分析,并向当地政府作书面汇报;加强对“保消合一”消防队的建、管、训、用;协助消防机构开展对一般火灾的调查和统计。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不得审核通过;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严格督促职能部门依法监管到位;参与大型灭火演练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抓好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推进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3.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管,对不具备生产开工条件的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审核同意的项目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不予竣工备案;指导各地编制地方消防专项规划;督促物业管理企业保持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道畅通;加强对公共消火栓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公用和城建等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水等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应提前通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管,对严重违规设计经消防部门指出又拒不改正的设计单位、不按图施工造成消防隐患的施工单位和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用途的要严肃查处。

4.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组织好“十一五”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消防重大消防项目的立项及其他建设协调事宜;在项目审批及实施过程中确保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5.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土地使用的监督,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进行查处;在土地审批、用地指标方面优先考虑消防站建设并做好土地征用工作。

6.工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把好市场主体关,依法吊销不具备消防条件企业的有关证照,对涉及消防安全前置的企业登记项目加强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

7.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用工情况的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做好合同制消防队员的招聘工作;通过多种形式,配合做好对员工消防安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8.技术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环节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加大对消防检测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

9.贸粮局要加强对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负责对举办商业促销活动的审批和监管,对未经批准而举办的企业单位,会同市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10.城管执法部门要会同属地管理部门及时依法拆除影响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清理占道经营的个体摊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对工作中发现的重特大火灾隐患及时通报公安消防部门。

11.教育部门要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能,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场所不予办理教育许可证;要将消防安全常识教育纳入小学、初、高中的必修课;负责对各类学校和教学机构日常的消防安全教育。

12.综治部门要加大考核力度,将消防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范围。

13.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防〔2004〕300号)精神,落实好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负责对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管。

14.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消防知识,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动态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尤其要加强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宣传;制作消防片头片,指导编排消防文艺节目,通过电影下乡和文化下乡活动进行消防宣传;宣传消防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对重大火灾隐患、典型火灾事故和严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予以曝光。

15.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严把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审批关,对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项目不得办理许可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督促文化经营单位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负责对本系统所属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16.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星级宾馆、饭店和旅游景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对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不得评为星级宾馆,对星级宾馆未按期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取消其星级资格。

17.电力部门要参与大型灭火演练,保障日常消防调度指挥用电;在发生火灾时,及时截断供电线路,确保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安全;负责对本系统所属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18.电信部门要保障火警电话和其他消防通信线路的畅通,优先传递火情信息;负责做好固话和手机短信的“温馨提醒”工作;负责对本系统所属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19.民政部门要会同其他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协助消防部门对敬老院、福利院、养老机构进行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负责对本系统所属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20.交通部门要参与大型灭火演练;加强对车辆及驾乘人员,特别是危化品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和对驾驶员、押运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负责内河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一切中外民用船舶、水上设施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本系统所属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21.体育部门要做好体育场馆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办理大型体育活动的消防审批手续,并做好现场保卫工作;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体育活动不得批准。

22.卫生部门要参与大型灭火演练和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治;对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医疗机构不得办理执业许可;负责对本系统所属机构及社会医疗机构的日常消防监管。

23.民族宗教部门要加强寺庙、教堂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办理大型宗教活动的消防审批手续;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责,对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寺观、教堂等场所不得办理许可证。

24.保监部门要积极推行公共消防安全责任险,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广相关责任保险;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5.监察部门要通过消防联席会议,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情况的监督。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照上述责任落实情况,由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追究。

26.银监部门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能,对机构网点未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的,不得颁发《金融许可证》。

27.总工会负责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28.科技部门负责会同公安部门进行消防科技计划、项目的编制和实施,开展消防科技研究开发,评定消防科技新成果、新产品并推广运用;将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教育内容。

29.人防部门负责对人防公共工程的消防监管,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能,对未经消防验收的人防工程不得办理使用管理证。

30.政府其他部门要分别负责做好本系统、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公安消防机构。

二、建立相关制度,保障责任落实

1.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市长牵头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以此为平台,检查和推进责任的落实。

2.各相关责任部门必须明确分管消防的责任领导,明确相关处室和单位协助抓好工作落实。每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系统分析,并书面向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报告。

3.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履责提醒抄告制度。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未履责或履责不到位的现象及时书面函告各部门及分管的责任领导,及时予以提醒。对提醒后仍未纠正的,将相关情况抄告同级行政监察和检察机关备案。

4.监察部门要通过消防联席会议,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并将其作为机关效能监察和对部门评先、评优和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