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考察报告范例6篇

申论考察报告

申论考察报告范文1

递交入党申请书

l、本人正式提出入党申请;入党动机;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南、路线、宗旨、作风、

申请书的纪律以及党员权利义务等认识;

主要内容*本人履历(包括思想认识过程、对国内外一些重大事件和问题的看法等),

2、简历本人对党组织教育、考察和考验的态度以及自己的成长经历;

*家庭及其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

党支部派人与其谈话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和考察,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认为合格者;

确定为积极分子(报学院党委备案)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联系人,并开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培养考察: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于理论、党的基本知识、

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联系人:党组织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式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凡我校教职工、学生入党必须经过党校培训。

一年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组织部备案)

1、政审: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主要内容*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方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2、上党校:*召开座谈会,题目:《关于***同志加入党组织的群众意见》;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有关人员推荐(如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团支部推荐:对“28岁以下者”须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将申请人材料报学院党委预审(副处、副高报组织部预审);

申请者填写《入党志愿书》;

召开党支部大会:(可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到会者须达到正式党员的4/5;讨论两个以上时需逐个表决;

1、会试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2、申请者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宣读《入党志愿书》;

3、支委会代表汇报审查意见;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

5、全体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也可分组讨论);

6、大会表决: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1/2(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7、做出决议并宣读通过;

8、申请者表态;

9、做好支部大会记录:《关于***同志入党的党支部大会》。

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明党支部共有人数,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表决结果;

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副处、副高报组织部审批)。

名单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党委委员、组织员分别与申请人谈话其内容为:

1、学院党委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2、进一步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员义务、权利的情况及觉悟的程度,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3、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肯定成绩、提出希望;

5、将谈话的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向学院党委汇报。

学院党委审批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审批的意见和表决结果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审批两人以上时须逐个表决。

报组织部备案经组织部审查后,加盖“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印章,并填写和发放《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大会上宣布对发展党员批复情况。并将其编入党支部。

对党支部的决议,党总支,组织部在三个月内要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不超过六个月

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准备

1、确定宣誓时间、地点;

2、会场布置,挂党旗;

3、确定监誓人:

4、确定会议主持人和讲话人。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1、奏(唱)《国际歌》;

2、致开会词;

3、宣誓(宣誓人.监誓人面向党旗,一般举右手握拳,监誓人领宣)、

4、参加入党宣誓党员代表讲话;

5、自由发言(可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和积极分子均可发言);

6、上级党委代表讲话:

7、学院党委负责同志讲话。

二,发展党员的必备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

3、思想汇报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注意时间的逻辑顺序.填写的内容与方式;

5、《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6、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7、学生成绩表复印件(二年级下学期发展的党员须过四级英语);

8、党内外群众意见:明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者,如实记录申请者的优缺点;

9、政审函调材料:父、母必备;

10、综合材料:政治思想、业务表现、成绩、问题和不足;

11、发展党员登记表。

*各支部在每年的11月底将次年发展党员计划名单报学院党委和组织部。

*毕业生毕业前三个月不予发展。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

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注意观察和掌握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和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情况;

4、预备党员除和党员一样考核外,每季度向支部作一次口头汇报,半年写一次书面汇报;

一年要写工作、思想、学习的小结;

5、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鉴定;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党员提出转正申请支委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及时开会讨论该同志是否按期转正;

召开党支部大会

1、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2、预备党员宣读申请转正报告,汇报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

3.支委会代表汇报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

4、大会讨论评议;

5、大会表决,做出决议;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7、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报学院党委审批学院党委通过审查了解、开会集体讨论是否批准预备党员转正。

报组织部备案填写《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

通知预备党员党龄从何时算起。

党支部派人谈话,提出要求。

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学院党委对预备党员转正的的批复。

四、预备党员转正材料

1,接受为预备党员时的全部材料;

2、转正申请报告;

3、《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

4、思想汇报:半年思想汇报,一年来的学习或工作总结;

5、党内外群众意见;

申论考察报告范文2

预备党员转正,是党的基层组织(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在坐的每个同志都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通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教育、培养、考察和政审,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都有可能被党组织吸收,成为一名预备党员。当预备期满时,所在党支部将讨论其按期转正。作为预备党员本人,在党支部讨论他转正前,必须及时主动地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正的书面申请。这就是说,每个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党组织即将讨论他转正前都面临着怎样写好转正申请书的问题。

过去,由于没有重视对预备党员进行这方面的知识教育,很多预备党员在撰写申请时,不知从何下笔,问一些老党员,他们也只能讲个大概。所以有些预备党员交上来的转正申请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表态不明确。因此,医院党委和党委办为了提高相关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写作能力,决定从现在起每年举行一到两次有关怎样写好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和转正申请报告等知识讲座。今天我受党办的委托,和同志们一起讨论预备党员怎样写好转正申请书(报告)的问题,如有不妥之处,请在坐的院领导和党务工作的专家们批评指正。

为了把这一课讲好,加深对写好转正申请的理解,我觉得有必要先讲一下预备党员问题,因为大家是入党积极分子,而不是预备党员,那么怎样才能成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呢?我要讲的第一个问题就是:

一、怎样才能成为一名预备党员

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当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通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教育、培养、考察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所在党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同志进行严格地审查,并广泛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公示,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厅机关党委审查,医院党委审批后,该同志就被党组织正式接收为中国共产党的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所在党支部对预备党员也要进行认真教育和严格考察。在预备党员期间,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见第38页)。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共有八条(见第30-33页)。预备党员的权利也有八条(见第34-36页),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其他权利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所在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如果某一名预备党员认真履行了党员的义务,具备了党员的条件,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他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如果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如果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首先应由本人在预备期满前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那么,预备党员在转正前怎样才能写好转正申请报告呢?下面我就着重讲讲这个问题,供同志们参考。

预备党员的变迁过程

申论考察报告范文3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共2页,当前第1页1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申论考察报告范文4

论文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面临的新趋势

(一)受案范围更为多元

两大诉讼法的修改,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的监督地位与作用,赋予了控告申诉部门监督的权力,扩大了控告申诉部门受理信访案件的范围。受案范围的开放性,案件类型的多元性,使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大量增加。

《刑诉法》第47条、第115条,增加受理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妨碍诉讼行为的控告、申诉和对本院办理案件中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诉讼规则》第57条列举的16种妨碍诉讼行为的情形,第575条细化了对本院办理案件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控告的具体要求。《诉讼规则》第166条、167条明确规定对作出不立案决定的举报线索进行审查,对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的、检察长批交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核,对群众多次举报未查处的举报线索进行处理。

特别是《刑诉法》完善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委托的时间从原来的审查起诉阶段,提前到侦查阶段,律师在检察环节的业务范围扩大,诉讼权利扩充,与检察机关的接触频率增加,控告申诉部门的接访任务加大。

同时,《民诉法》第208条、209条规定,也是增加控告申诉部门受理范围一大因素。

扩大范围后,控告申诉对新受案范围的受理和审查办理职责,意味着工作量大了,而且要求高了。更多的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或者是获取知情权,给接访处访工作带来考验与挑战。

(二)制约作用更为突显

检察权是由人民检察统一行使的,为保证有效地行使各项职权,检察机关内部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在刑事诉讼中实行案件受理、立案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控告、申诉、监所检察等业务分工,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保证办案质量。

《刑诉法》第47条、第115条规定了对控告、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有权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相应的控告申诉部门工作职能由“转”到“办”,发生了由量到质的改变,通过转办、承办信访案件,对具体承办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如《诉讼规则》第58条、第166条,明确对承办部门的办理期限、反馈的标准、答复的要求提出具体的规定,解决多年信访案件移送承办部门后,办理不及时、不能按时办结、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强化了控告申诉的对内监督制约的效力,避免由于不能及时答复信访人,或者是答复缺乏说理性,导致信访人不满意而引发由诉讼变信访,最终导致息诉难、纠正难的被动局面。

如控告人不服检察机关不予立案决定的,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后十日内申请复议。对不立案的复议,由控告申诉部门受理,控告申诉部门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

如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控告申诉部门应当一律予以受理,并指定专人进行审查。经审查发现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就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应当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办理。

如高检院《关于贯彻执行《民诉法》若干问题的通知》(高检发民字[2013]1号)规定,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由控告申诉部门承担,由控告申诉部门对信访申请人的申诉意见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查明来访人的身份,是否符合申诉检察监督的主体;告知来访人有关事项,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申诉风险提示等;审查来访人提交的材料,确认申诉材料所反映的申请行为事实本身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答复来访人是否决定受理,决定受理的,制作《受理决定书》并送达,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释法说理,尽力促使来访人息诉罢访。

(三)沟通协调更为重要

根据新《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控告申诉部门在受理控告、申诉、举报后,审查后移送相应的业务部门办理。规则中新增了对承办部门的办理期限、反馈的标准、答复的要求等到,所以控告申诉部门在接访决定时,及时审查、准确分流到承办部门变尤显重要,特别是《诉讼规则》第57条的规定,相关的业务部门应当配合控告申诉部门依法办理,涉及到控告申诉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工作衔接。

如控告申诉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新《诉讼规则》明确赋予案件管理部门承担对辩护人、诉讼人的接待职责。还赋予了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管理、提供案件信息查询等职能。因此案管部门也是检察机关的一个“窗口”,是对公业务的“窗口”。案管部门受理的事项,是“案件”,已经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的事项;而对于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则是在司法机关审查和决定立案之前,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案件,有些还不一定能进入诉讼程序,则由控告申诉部门管理。一句话就是“行使权利找案管,维护权利找控申”。

如控告申诉部门与自侦部门。初查,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前的审查,包括一对举报材料本身进行书面审查,以确定是否属于本院管辖,应由哪个部门负责调查,二对举报材料所反映的事实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是否作出立案决定,前一项由举报中心负责,后一项则由侦查部门负责。侦查部门对本院举报中心移送的举报材料后,1个月内将处理情况回复举报中心。对实名举报,经初查决定不立案,侦查部门应当在不立案通知书中写明案由、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连同举报材料和调查材料,移送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负责答复举报人,必要时可以由举报中心与侦查部门共同答复。

如控告申诉部门与侦查监督部门。被害人对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服申诉的,由刑事申诉部门审查处理。对于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申诉部门应当一律予以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经审查认为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应当将案件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办理。

如控告申诉部门与公诉部门。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7日后提出申诉的,由刑事申诉部门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复查。被不起诉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7日以内提出申诉,由控告申诉部门立案复查;7日以后提出申诉,由控告申诉部门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复查。控告申诉部门复查后提出复查意见,维持不起诉决定的、变更不起诉决定、撤销不起诉决定。作出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的复查决定,应当将案件交由公诉部门提起公诉。被害人如果对附条件不起诉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诉,负责被害人就附条件不起诉提出申诉进行审查的是公诉部门,或未成年犯罪检察工作机构,而不是控告申诉部门,因为附条件不起诉非终结性诉讼程序。

如控告申诉部门与监所部门。检察机关在看守所设有驻所检察室,对看守所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申诉、控告的,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现的应当由监所检察部门负责初查。

如控告申诉部门与民行部门。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由控告申诉部门承担,由控告申诉部门对信访申请人的申诉意见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在完成受理程序后再转民行部门办理。

二、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存在的困惑

新《刑事诉讼法》第47条、第115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从目前接访的情况看,已经出现由于相关办案部门在告知、答复、处理等办案环节存在不及时的现象,从而引发申诉上访案件,导致涉检信访案件增多的情况。

新增加的条款,只是为当事人、辨护人、诉讼人到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和举报提供法律支撑,而对检察机关如何通知纠正的方式、渠道、时间没有制定明确的操作细则,使在实际工作中监督无从入手。

根据检察院有关内部分工规定,通过控告申诉或信访渠道反映的辖内案件,由控告申诉部门受理,受理后再转相关业务部门具体办理,业务部门办结后反馈给控告申诉部门,由控告申诉部门督办、催办、协调处理,统一答复信访人。《规则》第58条只规定在受理后十日内进行审查,并将处理情况书面答复信访人。而对于移交业务部门后,出现的该查处的未查处、办理不及时、不能按时办结、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致使控告申诉部门不能及时答复、答复缺乏说理性、信访人不满意,导致由诉讼变成信访、由信变访、由初访变重访,甚至演变成上访老户,则没有相应的监督措施。

三、新法实施后进一步做好控申工作的对策

(一)认清形势,积极应对新要求与新挑战

要充分认识新法实施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法实施后,控告申诉部门受理的信访及刑事申诉、控告、举报会随着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扩大而增长,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监督权的期望值越高,案件的调处难度更大,息诉罢访更加困难,这些都是控告申诉部门需要面对的问题。而新民诉法的实施,受理审查的任务由控告申诉部门承担,且法律规范了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诉监督的条件,是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是作出再审裁判的案件,受理的门槛提高了,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比例会降低,不受理的可能性更大,控告申诉部门释法说理的工作压力更大了,对控告申诉干警水平和能力的要求也更高。

(二)理清思路,以法治思维办理信访案件

修改的刑诉法第47、115条规定,以及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赋予控告申诉部门新的业务,就是对阻碍辩护人、诉讼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和对本院办理案件中违法行为的控告,都由控告申诉部门受理审查。对于这些涉检涉诉的信访,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就是准确界定“诉”和“访”,属于“诉”的,通过引导,进入法律程序,在法律程序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处理;属于“访”的,加大释法说理力度,综合运用法、理、情手段,进行心理疏导,化解潜在矛盾。

申论考察报告范文5

一、关于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书。按照入党自愿原则,由入党申请人本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申请书内容一般应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向党组织的表态等,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特殊原因不能自已书写的,由本人签名或按手印。

2.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或由党支部书记指派支部成员同申请人谈话。通过谈话了解申请人基本情况,告知其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规定,为他们加入党组织指明努力方向。

二、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全程推优工作机制,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对于有发展党员“家族化”倾向的村,由每名党员、村民代表署名推荐一个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按投票结果依照1:2的比例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预备人选。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党员大会,下同)研究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以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后,要利用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以及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入党积极分子为支部成员(村“两委”成员)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公示中必须明确标明。

4.上级党委备案。对公示中没有问题和反映问题已经查清、不影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附件2),加盖党支部公章,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要向本地政法、计生和等部门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情况。入党积极分子为支部成员(村“两委”成员)亲属的,乡镇党委要将公示情况、审核情况、党委讨论决定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并在备案表中明确标明,同时介绍主要事迹,党委重点审核并明确专人对发展党员各环节全过程把关。

5.指定培养联系人。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在上年度民主评议中评为“差”等次的党员或被列为不合格进行处置的党员不得担任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基层党组织要经常了解培养联系人的工作情况,尤其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

6.培养教育考察。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培养教育等有关资料完整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经审查没有问题的,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根据考察情况,基层党委会同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对表现一般的,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指出不足,进一步加强教育;对不符合条件的,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关于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7.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履行公示程序(要求党支部要利用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党组织,培养联系人、培养情况,以及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经支部委员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8.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填写发展对象人选备案表(附件3),加盖党支部公章,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对培养教育时间、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核,按照本地本单位发展党员计划要求,提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发展对象人选为支部成员(村“两委”成员)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乡镇党委要将公示情况、党委讨论决定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9.确定入党介绍人。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和在上年度民主评议中评为“差”等次的党员或被列为不合格进行处置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入党介绍人作用。

10.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函调和外调反馈材料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出具,并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审核盖章。

11.开展集中培训。基层党委或县委组织部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培训班,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学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关于预备党员的接收

12.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综合审查发展对象入党申请书、党支部的考察登记表(每半年一份)、函调或外调材料、政治审查情况报告、集中培训等情况,集体讨论提出发展对象是否合格的意见。发展对象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履行公示程序,(要求党支部要利用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时间和党组织,以及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问题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13.上级党委预审。由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即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曾经触犯刑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或者因犯错误被的人,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入党,如果经过长期考察(不少于五年),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要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

14.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在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指导下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志愿书须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态度要严肃、认真、忠实,填写内容要符合规范要求,字迹要清晰、工整。

15.支部大会讨论。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按规定程序进行讨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赞成票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预备党员。党支部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内容包括:发展对象表现情况;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会议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上级党组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到会,进行业务上的指导。会后,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函调或外调材料、政治审查情况报告、集中培训情况等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结束,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7.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委审批后,形成党委会审核预备党员情况报告,填写预备党员备案表(附件4),加盖党委公章,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预备党员与支部成员(村“两委”成员)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必须明确标明。

五、关于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9.编入党小组。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管理。

20.入党宣誓。基层党委审批通过后,一个月内,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入党宣誓仪式,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21.继续教育培养。党组织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全部纳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22.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预备党员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履行公示程序(要求党支部要利用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多种形式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时间和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和党组织、入党介绍人,以及基层党委监督举报电话),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

23.支部大会讨论。经公示无问题后,召开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充分讨论,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赞成票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方可转为正式党员;赞成票达不到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再讨论确定其延长预备期时间,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不能超过一年。党支部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内容包括:预备党员表现情况;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会议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申论考察报告范文6

总体看,2014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较之2014年更为严谨,更为科学。省级以上综合管理岗位申论试题,字数要求在下降,最明显的是阅读量较2014年减少很多。但是题目仍然是四道题目,一定时间内提炼一定的内容反映了考试难度的增加。这体现了今年国考省级以上职位对于综合分析能力的测查。

大体说来,省级以上职位申论考试今年凸显了一个“意料之外”,三个出奇之处。具体说来表现在:

1.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就像中公教育专家以前所提到的,申论选题在保存总体时效性的同时,也会表现出“反规律性”,即回避过于热门、社会关注过于集中的问题,增加命题的不可预测性。本次省级以上综合管理职位申论的选题就是如此。

申论阅读材料的主题是海洋保护——环境保护话题的一个方面。环境保护是热点话题,但是海洋资源开发和保护在环保的大命题中并不引人关注。出题的背景大概是:今年春胡总书记在青岛检阅海军、东海问题、南海问题、海洋文明、海洋保护法的即将诞生等等。绕开了一些所谓专家的预测和押题,强调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考察考生平时的积累和对于关系国计民生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本次命题虽有些意料之外但仔细研究也是情理之中。申论考试严格按照考试大纲命题,我们看到第一大题是概括题,无论是第一小问的名词解释(文中第一个材料出现的“死海”的解释),还是解释“不仅仅毁灭的是鸟类的家园…”,都是在概括,第二大题是荷兰“退耕还海”的启示,第三大题是以公务员身份撰写将半岛蓝色经济区纳入国家战略的报告,第四大题以“海洋的开发和保护”为主题,自拟题目写作文章。命题完全符合大纲要求,考察省级以上职位公务员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大题部分要自选角度,自拟题目,没有超过中公教育专家以前的预测。

2.出奇制胜,侧重能力考察

本次国考的省级以上职位申论命题也有三大出奇制胜之处,中公教育专家总结如下,希望引发考生思考,为今年准备面试的佼佼者,有志于明年再战的考生以及2014年参加各地省考的考生有所启发。

出奇之一:申论材料的集约化、专题化处理上。可以看到是主题下的半成品了。不是2014年以前的材料,杂乱无章,这样更有利于考试进行概括、定位,但同时提高了考试的阅读水平要求,必须在更高层面上进行解答。估计这个作为下一步出题的趋势会延续一段时间。下一步的地方考试必然借鉴、采纳这种阅读方法。

出奇之二:申论主题的“反潜化”要做好,不要一味地关注社会的热点,殊不知热度过多,是“炙手可热”,你不怕烫手么?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很多人预测国考必然出现回顾性的历史,但是考官也没有这么做,放弃了60年+30年的大背景,另起炉灶,令考生防不胜防。这就是说,出题人已经高质量的完成了今年考试“猫和老鼠”的游戏。

但冰点的东西引不起大家的关注,也不行,必须热度适中。这一点很多人会觉得很难掌控。其实考生完全不用紧张,这终究是一场考试,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中公教育专家说能力的积累是最重要的,考生多关注我们的国家,多思考发生了什么,严阵以待,积极备考,最终还是天道酬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