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双拥工作计划范例6篇

团委双拥工作计划

团委双拥工作计划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促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和军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的,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开放意识同步增强,优抚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原则,夯实基础、创新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县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

按照双拥模范县创建程序、命名周期,从现在开始启动实施,2019年8月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2020年8月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全面提升全县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地方党委、政府和驻军领导机关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具体的实施计划、完善的保障措施。坚持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双拥联席会议等制度,双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组织、协调和指导双拥工作有力。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以爱国拥军、爱民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适应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育制度和教育设施,教育对象、时间、内容落实,形式、方法多样。双拥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成果丰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社会氛围浓厚。

3.军民融合有效推进。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的意识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健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广泛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对部队建设的支持作用和部队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明显。城乡基础设施兼顾国防需求充分,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富有成效。

4.拥军工作扎实有效。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配合和保障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科研试验、海洋维权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成效明显。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活动,动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协助部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支援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完好。军供站建设成效显著,应急保障能力强。

5.拥政爱民成果显著。利用军队资源和优势,积极参加和支援县域发展、地方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医疗扶持等工作。奋勇参加抢险救灾,全力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防范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充分发挥战斗队工作队生产队作用,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团结影响群众的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

6.政策法规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并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配套地方法规政策。转业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军休人员、残疾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接收安置,以及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政策得到落实;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征兵任务按时完成,兵员数量质量得到保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住房等保障落实到位,并保证其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享受优待;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做到功能突出,作用明显。军队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

7.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开展双拥活动以基层为重点,注重落实,讲求实效。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各项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健全各项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推进双拥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8.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军民共学科学理论、共树文明新风、共育优秀人才、共办文化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提高军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活动,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开展经常,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9.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爱护军队,尊重军人,关心部队建设。部队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热爱人民,支持地方工作。军政军民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军地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

三、实施步骤

按照“集中时间、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达标”的要求,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

1.组织动员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2月)。制定《富平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创建部级双拥模范县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力营造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的浓厚氛围。

2.工作推进阶段(2017年3月—2018年3月)。全县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县标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逐条逐项对照落实,确保各项双拥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3.检查自评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2月)。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县量化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自查,逐条逐项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做好迎检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申报迎检阶段(2019年1月—2019年5月)。结合自查情况,制定迎接省级考评验收方案,全面汇报我县双拥工作成果,认真做好各项考评验收工作,确保通过省级验收,创建为省级双拥模范县。

5.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6月—2020年8月)。巩固发展我县双拥成果,健全双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双拥工作深入持久开展,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同时,根据省上统一安排,及时衔接申报,力争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成功。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双拥模范县创建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成立富平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与富平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一致。具体组成为: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人武部政委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外宣办、团县委、妇联、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国土局、水务局、卫计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经发局、工信局、文体广电局、文物旅游局、粮食局等部门,以及城关街道、淡村镇、庄里镇、驻富部队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导推进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日常协调服务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县委办:制定党委议军会议和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并抓好会议制度落实;制定、出台奖励办法,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适时进行奖励。

2.县政府办:把双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各级各部门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有关双拥、议军方面会议的记录,领导参加双拥活动实施方案及走访慰问驻军和优抚对象等事件的记录和汇报材料审核把关等工作。

3.县委组织部:结合富平实际,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制定并按时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加强对军队复转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充分发挥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的骨干作用;把双拥工作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范围。

4.县委宣传部:有计划地开展国防动员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在电视台、网站开辟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专栏,拍摄双拥宣传专题片;加强优抚安置法规和军事法规宣传教育;宣传双拥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组织和指导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把双拥内容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重要内容。

5.人武部:负责将双拥工作列入军队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协调各驻军部队做好拥政爱民工作;整理收集部队政治教育、党委议军会议、军地联席会议、国防教育基地、双拥活动简报及上报信息、双拥典型人物和党政军领导参加双拥活动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照片、图片、剪报、影视或文字资料;军地各基层单位“双拥”组织建设资料齐全(村居委会有拥军优属服务组织,连队有群众工作活动小组),联谊活动、结对帮扶等活动情况有记录;军民共建点、共建协议书、共建活动及军警民联防联治、征兵情况材料齐全;爱民工程点内容充实;建立军民矛盾和纠纷预警机制,成立维权领导小组,制定维权政策和法律援助中心;严格落实征兵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兵员质量。

6.民政局:督促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法规和政策;强化优抚安置政策法规建设力度,做好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做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和管理;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积极培养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7.双拥办:负责双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负责与成员单位和驻军联系,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推广典型,表彰先进;指导军民共建双拥模范县活动;组织协调大型双拥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开展双拥工作;参与协调军地军民纠纷;收集整理有关双拥工作资料。

8.编办:负责落实县双拥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扩编;对符合安置条件、妥善安置到各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落实编制。

9.人社局:做好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及其随军家属子女的接收和安置工作;总结表彰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先进典型;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军转干部随军家属中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接收安置;协助解决好困难企业中军转干部的生活。配合做好城镇义务兵的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做好部队随军家属包括下岗军人家属的安置、培训和再就业工作。

10.经发局: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落实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参与协调驻军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协调驻军部队支援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11.文体广电局:负责将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双拥专题片和典型人物的影视资料拍摄,在电视台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做好我县双拥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12.公安局:配合人武部、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制定联防联治方案;总结军警联防联治、维护社会治安的经验做法;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负责建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机制,依法优先、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为部队训练演习提供方便和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做好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及其随军家属户口迁移工作;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部队军事运输安全畅通;协助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的政审工作。在县城各宾馆设立“军人优先”服务标志牌。

13.财政局:保障创建经费及时到位,保证优待抚恤资金及时拨付。负责将军地合署办公的专项经费和专用车辆、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活动经费、烈士陵园维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和重点优抚对象大病救助资金列入专项预算并逐步增加;负责落实经费解决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问题;配合民政部门研究制定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并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

14.卫计局: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好优抚对象医疗优惠政策;在各医疗机构设置军人优先、优抚对象优先等服务标志,开设优抚对象门诊、病房,建立优抚对象医疗档案,有档案可查,双拥工作有计划、有总结。配合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体检工作。

15.交通局:负责在车站、公交车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军人优先、优抚对象优先的标志。负责公路、桥梁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在各类停车场设置军车免费停放标志;负责落实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应享受的各项优待。

16.教育局:搞好学校国防教育、军训组织、文化科技拥军;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送温暖;积极解决军队干部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

17.国土局:帮助部队做好军事用地的征用工作,协助驻军搞好土地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处理军地土地纠纷。

18.文物旅游局:负责落实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应享受的各项优待;在旅游景点设立永久性双拥宣传标志及军人免费标志。

19.粮食局:负责我县驻军的军粮供应工作,保证供应优质、及时,开展行业拥军,深化“好米好面供部队”等优质服务活动,积极支持和参加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为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

20.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支持部队的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对军供保障、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及优抚对象、转退军人、随军家属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和支持,落实军人创业有关优惠政策。负责在各大超市以及有关企业设置军人服务窗口和军人优先标志。

21.住建局:积极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优待,在城乡基础建设中兼顾到军事需要,制定优先优待政策。负责在县城主要交通要道、公共场所,设计安装双拥永久性宣传标牌,并负责管理和维护。

22.综合执法局:负责配合做好县城主要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双拥永久性宣传标牌设立、管理工作。

23.农业局: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24.总工会: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各级工会的工作计划,做好国防和双拥宣传,发动组织职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25.妇联: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妇联工作计划,配合部队宣传表彰女军人先进典型,培养支持部队建设的好军嫂典型,发动妇女开展为驻军官兵和优抚对象送温暖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军人家庭、婚姻等合法权益。

26.团县委:将双拥共建工作列入各级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加强对青少年和团员的爱国主义和国防观念教育。组织军地青年联欢联谊,发动各级团组织、青少年志愿者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送温暖、办好事。

27.各镇(街道):制定每年双拥工作计划,成立双拥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按时兑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各项抚恤补助金;认真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双拥活动。

28.驻富各部队:把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部队教育规划,建立国防和双拥教育基地并组织开展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制定本部队每年的拥政爱民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积极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社会建设,从实际出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工作,建立扶贫联系点和“美丽乡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参加军地统一组织的捐赠活动,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参加驻地绿化美化、植树造林、环境整治;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每年为驻地群众办1-2次有影响的实事好事;参与平安富平建设,加强军警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军队群体纪律,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良好形象;与驻地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共约和共建活动制度;制定贯彻落实《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双拥模范县是一项崇高的政治荣誉,是军地和谐、经济繁荣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镇(街道)、各部门和驻富各部队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创建工作任务,投入创建工作经费,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人武部、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确保双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教育。要采取组装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意义、目的。县电视台要开辟专版专栏,加大对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先进典型及时跟进报道,引导群众树立拥军优属意识,形成“爱国拥军、人人有责”的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3.严格落实责任。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量大面宽、任务具体,必须统筹兼顾,齐抓共管,创新创优。各镇(街道)、各部门和驻富各部队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创建各项标准和工作任务,明确专门机构人员,全力推进日常创建工作。要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4.严格督查考核。县创建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协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考核办要将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各相关镇(街道)、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纪委、监察局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全面监督,对工作推脱、行动缓慢、工作滞后的,严格追究责任。

持续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方案

2016年7月29日,泉州市再次获评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实现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这是全市军民共同取得的崇高政治荣誉,也是全市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标志性成果。第十一届市委常委会第155次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坚持军地合力,军民同心,全面提高双拥工作水平”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八连冠”为新起点,启动“九连冠”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双拥工作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实成效上发展。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同步发展,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同步发展,全力深化我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全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力推动“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现代化泉州建设和驻泉部队“能打仗、打胜仗”能力提升。

创建目标

2017年,创建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力争第三次实现“满堂红”创模目标,为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夯实基础;2020年,泉州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分别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六连冠”、“四连冠”目标。

创建任务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规定内容: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政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军分区、人武部党委工作报告;党政军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双拥活动,完善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双拥联席会议制度,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设有相对固定的联络员,双拥活动年度有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年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进行工作述职(或书面述职);地级以上市双拥办有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县级双拥办有相对固定的地方工作人员和部队人员参与工作,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有人负责双拥工作,双拥办工作制度健全,档案资料齐全;双拥工作经费及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满足双拥工作需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创新特色内容:建立健全述职制度,结合每年召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宣传、教育、民政、人社、住建、国资委、国税、地税、工商、人民银行,泉州军分区政治部等军地成员单位进行工作述职;群众性拥军优属服务组织形成网络,鲤城区、丰泽区各选择3个社区(居委会),试点成立“拥军优属服务站”、“拥军优属法律援助点”,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市双拥办、司法局,鲤城区、丰泽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负责)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规定内容: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有国防和双拥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当地主要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城区主要公共场所有永久性双拥标志或宣传牌;运用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定期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用语;利用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公共设施进行教育宣传;军烈属家庭挂光荣牌,官兵立功受奖喜报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编印工作刊物、开办双拥网站或网页,交流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反映双拥工作动态等;双拥文化产品创作推广富有成效,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重视培养和宣扬双拥先进典型。

创新特色内容:出版《文都鱼水情》---泉州拥军群英谱,宣传双拥模范人物;将市区公交停靠站作为中心城区宣传主阵地之一,在5%的公益广告版面中,根据实际需要分配适当比例的广告版面,国防教育、双拥工作、征兵宣传标语,在市区工人文化宫建立双拥宣传园区,进一步完善鲤城区江南兴贤路国防教育一条街,增设新门街文旅街区为国防教育示范一条街,依托郑成功公园建立丰泽区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公园;建立泉州双拥公众微信号,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县(市、区)双拥办相关人员组建泉州双拥微信群。(市委宣传部、市双拥办、交通委、市政公用事业局、国资委、总工会,鲤城区、丰泽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负责)

3、军民融合有效推进。

规定内容:广泛宣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大战略思想,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意识普遍增强;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促进应融则融、能融尽融、努力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结合实际制定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措施,设立军民融合发展项目;进一步完善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等相关保障措施;着眼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开展军民协同创新,积极推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兼顾国防和军事需求;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充分发挥部队装备、设施、场地等的民用效能,支持地方建设发展;配合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协助解决合同协议解除相关问题,避免发生军民纠纷,保持军政军民关系和谐。

创新特色内容:推行“互联网+”军民融合产业项目服务,建立健全全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产业项目奖励制度,及时奖励进入军工行业的企业和取得军工生产资质认证企业,调动民营企业参与军工生产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泉州潜力优势,引导先创、军鹏、亿仁等企业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适应新形势下部队建设需要,争取更多泉州产品纳入军需采购目录,及时主动对接,推动更多部队技术创新成果在泉州转化;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及部队相关规定,从东宝、龙兴小区经济适用房划出约100套保障性住房,优先解决31集团军泉州片区干部住房困难,部队申购人员资格由31集团军负责,报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各级住建部门每年牵头深入辖区部队实地调研,掌握驻军现役军人住房保障需求,逐年分期分批拿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确保现役军人按照上述规定优先购买驻地保障性住房,集中建立拥军楼、军人楼,解决好驻泉部队现役军人住房困难;抓紧解决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项目,促进相关项目在部队训练中发挥更大作用。(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局、双拥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负责)

4、拥军工作扎实有效。

规定内容: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支持推动新调整组建部队的新营区、新设施、新阵地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划拨、资金投入、费用减免、水电供应,给予必要倾斜;结合公共资源均等化,促进教育、医疗、交通等优质公共资源向部队周边配置,为部队官兵提供便利;主动配合部队有关单位撤并转改工作,协助搞好人员分流、营产管理、在建工程善后、涉法涉诉问题处置,促进转隶移交平稳顺利;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海洋维权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支持部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审批规划、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积极配合部队进行体制编制、政策制度等调整改革;全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军供站编制、人员、车辆、经费按规定落实,设施、设备完善,保障能力强,为过往部队提供优质服务;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残疾退役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等优先优惠服务的标志,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所设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建立各种社会拥军组织,社会化拥军活动开展经常。

创新特色内容:开展科技文化进军营,坚持和创新师旅团部队科技文化拥军现场办公制度,增加市科技拥军专项资金每年至500万元以上,加大扶持部队科技文化项目建设力度。开设“温陵讲堂”、“心理健康讲坛”、“泉州讲古”,提升官兵精.气.神;开展项目建设进军营,按照驻闽部队有关问题专项任务部署会议要求,由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适时到驻军单位现场办公,帮助部队解决军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支前保障进军营,坚持和发扬“驻泉部队军事行动到哪里,支前保障就延伸到哪里”的优良传统,市双拥办、支前办要建立起实物慰问部队的制度;开展法律进军营,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拥军优属服务功能,市县两级法院要向部队官兵发放维权工作联系卡,公布维权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服务制度和服务承诺;全市车站、机场、码头、医院、商场、广场等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张贴“军车免费”停放标志。泉州中心市区公交车辆均应张贴“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休干部”中心市区免费乘坐标志。开展交通专线进军营,加强对9条拥军专线运营的指导和管理,各级政府要加大运营企业扶持力度,将拥军专线运营亏本补贴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补助资金,确保现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免费乘坐,成为我市双拥宣传流动窗口。(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局、交通委、卫计委、体育局、旅游局、人防办、国资委、双拥办、支前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负责)

5、拥政爱民成果显著。

规定内容:驻军拥政爱民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预案健全,准备充分,完成任务圆满。积极参加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开展扶贫帮困,积极参加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行动和驻地新农村建设或城市社区建设,有扶贫联系点和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援建有项目、有成效;开展助学兴教,帮助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开展德育美育体育等特色教育,组织团以上领导干部与贫困学生结对助学;开展医疗扶持,团以上单位医院(门诊部)积极为驻地群众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参加驻地生态文明建设,在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等方面成效明显;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积极为驻地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好事。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谐创建,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有效;支持驻地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支持小学和初级中学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开放部队军史馆、荣誉室、武器装备陈列馆等场所支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学雷锋”便民活动;军分区、人武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驻军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成绩显著。

创新特色内容:召开驻泉部队拥政爱民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讨论部队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三峡移民村的军民共建活动,各县(市、区)人武部牵头,组织驻军继续与三峡移民村开展共学共建活动,扶持移民融入泉州,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引导东部战区陆军所属驻泉部队开展与龙岩革命老区的结对精准帮扶活动;开放73141部队红色尖刀连、73311部队红军一连、73146部队海峡神炮连、海军泉州舰,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阵地;开展美丽乡村共建活动,驻泉各部队以连为单位,组织官兵帮助驻地乡村整治村容村貌、植树造林、生态建设,参与驻地乡村公益事业。(泉州军分区政治部,驻泉各部队政治部(处)负责)

6、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规定内容:结合本地区和驻军部队实际,出台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明确奖励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残疾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现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参观游览当地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享受优待;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退役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定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落实;省和县级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并逐步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实际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或高于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实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乡一体发放的地区,可参照城镇户口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执行,具体标准由本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落实编制、人员、车辆、维修改造和日常运行经费,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优抚医院、光荣院的编制、人员、车辆、经费按规定落实,功能发挥良好;开展医疗巡诊,承担短期疗养服务;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标准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妥善安置好转业、复员、退休干部和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军人、无军籍职工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政策得到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扶持政策落实,一次性经济补助、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且列入财政预算;针对改革中军人调整交流、异地任职增多等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配套措施,妥善安置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身份随军家属,积极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未就业随军家属给予适当生活补助,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军队离退休干部妥善安置,政治、生活、医疗待遇落实;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编制、人员、车辆、工作经费、附属用房设施落实,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按政策接收安置,地方补助补贴落实;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部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军队群众纪律,在驻地群众中形象好。

创新特色内容: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拓展后路、巩固后院、扶持后代”的讲话精神,一是做好安置工作,排除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依照《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及相关军转干部安置政策要求,抓好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按上级规定落实团职以上干部的实职安置率和营职以下干部进入公务员或参公单位的比率,落实好军转干部各项福利和政治待遇。修改完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05﹞80号),提高军转干部随调家属一次性安置费标准;修改完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补差的通知》(泉政文﹝2006﹞14号),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确保全市企业军转干部总体和谐稳定。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当年度完成。加强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确保军休人员“两个待遇”落实。二是完善优待抚恤政策体系,增强军人荣誉感和军事职业的吸引力。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城乡同一标准制度,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年增长比例和义务兵年度优待金不低于省定标准。针对国防和军队改革中军人调整交流、异地任职增多等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配套措施,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泉州军分区批转市人社局、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下发的《泉州市军人军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意见》(泉政文〔2015〕48号)的要求,军地双方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军人军属随调随迁、安置就业等工作。三是配置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军人子女教育的需求。要认真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配套政策,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军分区政治部制定下发的《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泉教综﹝2013﹞73号)要求,切实做好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的入学工作。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要认真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履行双拥职责、以及涉军“三后”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特事特办原则,切实帮助官兵解除“三后”之忧。(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人社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负责)

7、双拥活动坚持经常。

规定内容: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广泛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成效明显;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驻军部队领导到地方有关部门走访,并慰问困难群众;当地党委、政府和驻军,每年烈士纪念日组织开展公祭烈士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富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的群众性双拥活动载体。

创新特色内容: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季度计划总结制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成功做法;组织军地领导开展烈士公祭活动;盘活社会资源,深入开展双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车站、进连队、进两新组织的活动。(市民政局、双拥办,各成员单位负责)

8、军民共建富有成效。

规定内容:部队连队、舰艇、飞行大队及其相当的队、站、室、所、库等基层单位与驻地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经常组织共建活动;有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军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共建(拥军)活动成效明显。

创新特色内容:一是深化部门共建活动,开展军地共建共学“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扩大领域,引导所属科级单位或相关科室与驻泉部队挂钩连队的班排或家庭贫困战士开展挂钩共建或结对帮扶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深入部队“学兵、知兵、感兵”活动,特别是对家庭贫困战士的帮扶,弘扬乐善好施精神,采取“一挂多”和“多挂一”形式,精准扶持,帮助战士家属发展生产,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二是深化跨区共建活动,洛江区、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继续巩固与驻泉部队团以上单位开展双拥共建成果,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部队共建。组织“兵妈妈”服务队,深入跨区共建部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体验部队生活,鼓励子女安心服务,在部队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三是深化军企共建活动,盘活民营企业拥军资源,拓宽企业拥军参与面,充实各级企业拥军协会力量,建立慈善拥军基金,积极帮助贫困战士家属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送岗位进军营”活动,优先安排随军家属就业,解决部队干部后顾之忧。学习借鉴“石狮市老大妈拥军服务队”经验,组织引导企业职工成立拥军服务队,深入驻地部队开展服务活动,激发企业员工的拥军优属热情,进一步打响我市社会化拥军品牌。四是深化“城舰”共建活动,推选新一届泉州市人大代表,举办城舰共建论坛,传承猛虎精神,邀请猛虎英模到我市作典型报告,传经送宝。(市文明办、双拥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企业拥军协会,泉州军分政治部负责)

9、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规定内容: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有预防和处理军民纠纷的规定措施,当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军地双方及时妥善处理。

创新特色内容:每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不少于1次走访东部战区陆军部、省军区、31集团军,以及泉州军分区、驻泉师旅部队;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不少于1次走访驻闽空军、海军机关,驻泉独立师旅团部队;经常互通情况,遇事主动协商,妥善解决;严禁重大军地军民纠纷发生,遇一般军民纠纷发生,军地领导能亲自出面、妥善解决。(市双拥办、支前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负责)

创建措施

1、强化职责。军地双方共同维护崇高的政治荣誉,进一步坚定信心,咬定目标,全力争创,志在必得,努力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提高“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抓好各项双拥工作的全面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泉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履行好应尽的责任,完成工作目标,确保在上级的检查考评中不失分、不拖全市双拥工作的后腿。

2、强化氛围。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环境建设,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建双拥模范城氛围。加强与军地媒体对接合作,大力宣传我市双拥工作的特色亮点,扩大我市双拥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抓好一批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公园或一条街的建设,每年搞好一组双拥创模系列报道。

3、强化基层。按照双拥在基层活动,扎实开展双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车站、进连队、进两新组织等九进活动,激发各行各业自觉、自发、自愿参与双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抓好规范化建设,落实达标制度,完善档案资料,夯实基础,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双拥工作上新台阶。认真总结推广双拥在基层的先进典型,老典型要巩固发展提高、出新招、有新意,新典型要有新亮点、新特色。

4、强化基础。针对《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我市实际情况,适时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高标准、严要求,重点抓好落实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的基础工作。

5、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双拥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促进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的深入开展。

6、强化督查。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双拥创模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加强检查。把创建工作与评先创优和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做的好的、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完成创建任务的,实行问责,追究责任。

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2016年9---12月,下发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启动方案,召开全市双拥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精神,研究部署创建任务。各单位2016年开展双拥活动的图片、资料,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双拥办(地址:市行政中心D幢517室,电话:22500615、22500636),图片应注明活动时间、内容、人员职务等信息。

2、第二阶段:2017年,为新一届省双拥模范城考评迎检考评年,对照考评内容,查漏补缺、资料归档、迎检环境布置,制定迎接省考评组的接待方案,做好各个环节的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实现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奠定基础。双拥工作图片资料上报时间另行安排。

3、第三阶段:2018年,为全国双拥模范城中期调研督导年,要针对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考评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限期整改,做好中期调研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双拥工作图片资料上报时间另行安排。

团委双拥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十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双拥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双拥合格单位”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加强领导,扎实工作,进一步把双拥工作与统计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狠抓落实,实现双拥工作和统计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为巩固和加强军民团结,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重要精神,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1、加强双拥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宣传专栏等形式,以“双拥宣传教育月”为契机,大力宣传国防知识,大力宣传双拥光荣传统和加强军民团结的重要性。

2、紧密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国防法》、《兵役法》、《人民防空法》、《保护军事设施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双拥和优抚安置的政策法规,宣传我局制定的有关拥军优属的各项优质优惠服务措施。

三、努力为部队办实事好事,为加强国防建设作新贡献

1、结合本部门实际,扎实做好涉军工作,妥善处理各种涉军问题,为军人及家属解决实际困难。

2、元旦、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领拥军慰问组,深入到部队慰问人民子弟兵,召开军民座谈会,努力为部队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

3积极参入做好地人员的安置工作。根据我局的实际,积极协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安置部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及随军家属的任务,努力把安置工作做到部队满意、安置对象满意、用人单位满意。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双拥工作的创建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局主要领导双拥工作对双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策划双拥工作和国防宣传教育,亲自参加双拥重大活动等。

团委双拥工作计划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为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创建双拥合格单位活动的通知》精神,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双拥”工作,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人”的良好氛围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计划

(一)开展国防教育,提高青少年国防意识。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认真抓好《国防教育法》的贯彻落实,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国防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树立牢固的国防观念,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国防、热爱人民的真挚情感。

1、开展少年军事夏令营活动。利用暑假,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开展军事主题活动,通过参观军营、参观新四军军部旧址、参加军事科目训练等活动,促进青少年学生强健体魄,磨炼意志,培养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对军队的理解和崇敬之情。

2、举办国防科技展览。联合市军分区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国防科技展览,通过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参观展览,加深对我国军事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的了解,树立为祖国的统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的崇高理想信念。

3、配合做好征兵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宣传教育措施,广泛深入地宣传“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的思想。在征兵宣传动员工作中,积极配合协调联动,增强广大适龄青年的国防观念,教育和带动广大适龄青年踊跃参军,把贯彻《兵役法》转化为服兵役的实际行动。

(二)丰富活动形式,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拥军优属工作是双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青年向学习的主要形式。团市委将通过多种形式,以活动为载体,切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1、开展慰问活动。通过组织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在“八一”建军节前夕以及春节、中秋、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到军烈属、退伍军人家中进行慰问和献爱心活动,给军烈属和退伍军人送去关心和帮助。

2、开展文化进军营活动。通过组织团员青年和中小学生到驻地部队进行走访、慰问、学习,为驻地官兵送去文艺表演和有关文化科学知识书籍等,进一步增进军地青年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三)整合社会资源,扎实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共青团作为团结带领广大青年的群众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组织优势,整合社会资源以支持开展军民共建工作。

1、举办军民联谊活动。通过与驻军联合开展驻军青年与地方青年的联谊活动,如篮球赛、乒乓球赛、卡拉OK联欢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丰富军营青年的业余生活,共建军民鱼水一家亲的深厚情谊。

2、开展军民共建文明活动。通过与驻军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共建文明活动,如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参与创建卫生城市、扶贫济困结对帮扶等活动,切实加强军民共建工作。

(四)充分发挥职能,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共青团组织在开展双拥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自身组织网络、工作覆盖面广的优势,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1、争取建立全市青少年国防教育基地。积极争取,多方协调,建立全市青少年国防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团员、青少年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参观学习活动,缅怀革命先烈伟绩,继承先烈遗志,发扬革命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富民强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举办革命传统教育讲座。通过邀请离退休老同志为广大团员、青少年学生作革命传统教育讲座,以老一辈革命者的亲身经历,给广大青少年学生以生动的革命传统教育。同时,与军分区等部门举办形势报告和技能培训等活动,树立热爱祖国、学习成才、贡献国防的远大理想。

3、开展主题演讲活动。通过在广大团员、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主题演讲活动,激励他们从小树立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和终身学习的坚定信念,努力提高本领,为将来肩负起建设美好明天的重任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有关要求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根据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成立团市委开展创建双拥合格单位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团市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制订开展创建双拥合格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团结带领全市团员青年认真落实创建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各部室开展相关活动。

团委双拥工作计划范文4

2016年工商局双拥工作计划一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局机关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有工作人员(双拥联络员),做到了机构、人员和经费三落实,保证了双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责任明确

局领导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形成了重要工作有领导决策,重大问题有领导过问,重大活动有领导参加的工作格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双拥工作计划,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有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将各项工作抓紧落实。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XX省拥军优属条例》,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重要内容的国防教育纳入宣传教育计划,纳入支部学习计划。利用七一八一等重大节日,结合《国防教育法》、《兵役法》宣传日和征兵工作,积极宣传双拥政策,宣传做好新时期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县拥军爱民的优良传统,使全社会都来理解、关心和支持双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落实政策,夯实基础

积极履行双拥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双拥工委交办的各项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企业干部解困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保证了各项双拥工作的开展。

1、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在八一节假日,积极开展对烈军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走访慰问活动,对驻固部队官兵进行走访慰问,详细了解部队官兵的学习、工作、生活及军政训练情况,在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其排扰解难。今年八一前夕,规划局局长苗新、书记孙丽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到县人武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并送去了慰问金2000元,真正体现了军政一家、军民鱼水深情。

2、妥善做好稳定工作。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与干部沟通、联系,利用走访慰问的机会,宣传政策、交心谈心,充分取得了他们的信任和理解。从关心生产、生活、住房、治病为切入点,通过文明接待,充分发挥出双拥联络员作用,畅通渠道,上下联动,帮助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通过努力,我局双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双拥工作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发挥职能优势,扎实有效地开展双拥活动,为开创全县双拥工作新局面继续做出新的贡献。

2016年工商局双拥工作计划二

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双拥工作要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新要求,拓宽双拥领域,深化双拥内涵,创新双拥载体,立足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双拥在基层的各项活动,为滁州市实现双拥模范城五连冠的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双拥办公室,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双拥专题工作会议,分析双拥工作形势,研究制定双拥工作计划,部署双拥工作任务。同时把双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严格督查、一起总结表彰,完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落实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从组织机构和工作运行机制上确保双拥工作能够健康有序开展,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二、走访慰问,共叙情深。

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与部队官兵进行面对面的座谈交流,认真学习部队在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思想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打开了军地互动促双拥的局面;20**年7月28日上午,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左宁带领机关党委、政治处、办公室负责人等一行先后来到安徽陆军预备役师炮兵团、市消防支队进行了走访慰问,并送去了慰问金,向他们表示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受到官兵的热烈欢迎。慰问组与部队官兵齐聚一堂,畅叙军民鱼水深情,共商双拥工作大计,共庆建军87周年。

座谈会上,市工商局局长左宁一行介绍了今年来双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得到了部队官兵的一致赞同和认可。随后,部队领导向慰问组一行详细介绍了官兵近期的工作、学习、训练和生活情况,对市工商局多年来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军民团结,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各界多年来的关怀。同时,双方还商定了下一步共建活动的开展计划。通过相互学习交流,双方建立了深厚的军民情,深切体现了军民一家、鱼水情深的和谐关系。

三、交心谈心,共谋发展。

在八一前夕,局党组书记、局长左宁分别与部分转业退伍军人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他强调转业、退伍军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是全市工商系统重要的人才资源,在部队服役期间,为国防事业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离开部队到工商系统工作后,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继续保持了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发扬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为滁州工商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通过谈心交心大家纷纷表示,在新的工商体制下将尽快转型,继续发扬军队的革命传统,把军人的优良作风主动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立足岗位做奉献,为滁州工商事业发展再创佳绩。

四、立足职能,服务双拥。

团委双拥工作计划范文5

一、指导思想:[本文来源于文秘站-www,,找范文请到文秘站网]

20__年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精神文明建设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依据,按照乌鲁木齐市创建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和自治区第二十四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大力开展、踊跃参与拥军优属、军民共建活动,呵护和弘扬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坚决反对和打击民族分裂、非法宗教和恐怖势力,维护各民族大团结,使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在贯彻“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总体目标的大局中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发展。

二、主要任务:

20__年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和贯彻“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总体要求,巩固成绩、创新途径、求真务实、生动活泼,推动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健康发展,取得新的成绩。

1、认真计划安排和筹措经费继续做好春节、“八?一"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主动慰问部队官兵和本单位军属(残)家庭,传达和体现党和人民对子弟兵的深情厚意,为他们排忧解难;继续与新疆军区军犬训练大队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积极组织各种文体联谊活动、公益活动,国防教育,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科技、智力拥军活动,把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工作作为教职工参与乌鲁木齐市创建和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实际行动,作为接受国防教育,支持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祖国繁荣的神圣义务和责任。

2、民族团结工作要在中心党委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教育,特别是通过今年五月自治区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不断强化和提高各民族教职工“维护民族团结、珍惜新疆稳定”的大局意识,深入贯彻“三个离不开”的重要思想,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稳定社会的大局意识变为中心各民族教职工的共同心愿和自觉行动。同时,还要以开展民族团结大院创建活动为载体,培育和涌现出更多的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和先进模范,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光添彩。

三、几点要求

1、拥军优属、民族团结工作关系到军队建设和国家稳定的大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关系到全市各族人民的政治责任和政治荣誉,特别是今年7月乌鲁木齐市要接受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部级考核验收,全市人民的政治荣誉事关大事大局,中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工作只能做的更好,绝不能有任何削弱和闪失。中心党委(支部)和各科室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和关心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积极组织、配合和参与各种创建活动,确保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民族团结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

2、要把拥军优属和民族团结工作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安排,利用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和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等时机,以板报、横幅、宣传橱窗,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讲座,军民和民族团结座谈会,走访慰问、扶贫帮困等多种形式与内容为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宣传教育氛围,增强教职工拥军优属、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维护军政军民和民族团结的自觉性,真正在教职工中形成尊重、爱护、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呵护、关爱、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风尚。

3、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落实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提倡少数民族和汉族教职工互相学习和使用语言,尊重、关心和爱护少数民族教职工的风俗习惯和,积极开展为少数民族困难教职工送温暖、办好事、做实事,这是我们党委(支部)和各级领导重要责任和义务。

4、要检查和落实好、残、烈军人(军属)各项优抚法规和政策,妥善安置和解决好干部、退伍士兵、军属的实际问题,在工作、住房、福利、家属就业和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关照和倾斜。

5、要利用中心教育教学资源优势,创造条件积极开展智力、科技拥军活动,主动为部队官兵提供方便。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办事处、居委会组织的拥军优属、扶贫帮困工作,认真做好每年的征兵宣传教育。

团委双拥工作计划范文6

2020年,我镇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有效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切实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使双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现就今年双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

为使“双拥”工作形成合力,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双拥”工作摆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和主动性,形成同心协力、常抓不懈的良好格局。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成立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武装部部长任副组长,党政办、民政、妇联、共青团、广播、卫生、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双拥”工作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定期和突击性召开会议,研究“双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双拥”工作任务,形成了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协调配合,社会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双拥”工作新格局。各职能部门积极发挥优势,加强联系沟通,齐抓共管,互相支持,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确保双拥工作协调发展。

二、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完善制度

我镇从思想行动上高度重视双拥工作,结合年初、年中、年终、重要节日和各阶段工作,召开各种类型会议,先后召开年初总结表彰会、动员会、协调会、座谈会等14场,动员部署,分析问题,明确措施,形成共识,把广大干群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关心、支持、参与双拥工作上来,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双拥的良好共识。根据上级精神,于年初及时制定了《镇2011年双拥工作计划》、《镇2011年双拥宣教计划》等指导性文件,明确今年双拥工作的具体目标、指导思想、方法措施等内容,对全年开展好双拥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为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我们先后制定了双拥工作职责、制度和具体的机制体制,为双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组织、制度、服务、资金、思想上的保障。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国防观念,提高广大群众拥军爱国的自觉性,必须做好广泛深入宣传和教育工作。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把加强宣传教育作为“双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先后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媒体、标语、悬挂横幅、安装大型广告牌、宣传栏和干部入户宣传等方式,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双拥工作宣传教育。

一是邀请镇关工委的老同志和镇武装部领导为中小学生讲述当年为祖国为革命英勇斗争的事迹,以此激励广大青少年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热爱祖国,热爱我们的子弟兵;

二是在征兵期间大力宣传,使广大适龄青年积极踊跃应征入伍,为部队添砖加瓦,输送新的血液;

三是邀请武装部和司法所有关人员,深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村通过宣讲授课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浅显易懂的国防教育和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干群国防意识、爱国主义情怀和遵纪守法意识;

四是组建双拥宣传队深入各单位、各村开展双拥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国家双拥政策和优抚政策。

五是以建党九十周年为契机,切实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党走过的九十年光辉历程,充分激发广大干群爱党、爱祖国、爱军队、爱人民的情怀,为扎实开展双拥活动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全年开展各种形式的大小宣传活动有20多场次。

四、双拥活动丰富多彩、有声有色开展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国军民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的光荣传统。

一是在“八·一”等期间组织复员军人代表、伤残军人代表、现役军人家属代表和退伍军人代表参加“八·一”座谈会,共商全镇双拥大计和发展大计,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双拥工作出谋划策。

二是在“八·一”和春节期间组织慰问组慰问优抚对象,让他们感受到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爱护,今年以来,共慰问优扶对象110户(次),发放慰问金2万多元,发放大米、衣物等生活用品价值1.5万元,有效地解决了他们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三是通过短信、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网络等形式,让现役军人充分了解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和优抚政策,深入了解我镇的经济发展,使现役军人在部队里能安心投入到保家卫国的工作中去。

同样也使他们感到“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

四是在各村组织为优抚对象做好事送温暖等活动,通过送款、送物、帮扶劳力、解决就业创业等,让他们感受到全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及照顾。

五是积极组织共青团员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老革命军人送去生活用品,挑水洗衣,打扫卫生等,同时老革命军人为他们讲述当年为祖国建设英勇战斗的事迹,使他们了解历史,受到教育,清明期间开展革命英雄祭扫活动,以此激励广大青少年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更加热爱祖国,热爱我们的子弟兵。

六是规范优抚资金发放,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及时足额打卡发放优抚款,适时组织对优抚款物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七是搞好共建共创活动,与优抚对象、退役军人、基干民兵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共创活动,创新和探索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方法,通过搭建共建共创平台、培育共建共创示范点、开展文化活动、结队帮扶、实施就业创业扶持等实际行动,丰富争创双拥模范镇的活动内涵,提升双拥活动档次和品味。

五、严格落实优抚政策

我镇对义务兵家属实行普遍优待,对正在服役的军人按文件精神发放优待金,对全镇30位农村义务兵的优待金36万元已经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完毕。全年发放:伤残军人定期补助4人12万元,“三属”定期抚恤金8人12.8万元,复员军人生活补助金15人12万元,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金10人1.6万元,参战人员定期补助金10人1.2万元,每年按季度发放,四个季度已经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完毕。

群众优待金分上、下半年两次发放,全年共发放各类优抚金76万元,于十二月底前全部发放完毕。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开展对优抚对象慰问活动,让他们感受到党的温暧和政府的关心。在做好拥军工作同时,积极做好优抚工作。注意解决好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认真掌握和了解他们的生活、住房、医疗情况。为全镇15名优抚对象进行了大病医疗救助,在救济方面给予优先照顾,把优抚政策落实到实处。为优抚对象进行危房改造12户,争取危房改造补助10万元。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低保救助24户,全年补助资金达2万多元。

20xx年我镇“双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双拥”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镇“双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先进乡镇为榜样,在县“双拥”办的关心指导下和镇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总要求,坚持标准,强化措施,开拓创新,不断完善“双拥”工作机制,推进我镇“双拥”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街道双拥工作总结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建军**周年大庆之年,同时又是新时期军改落地之年。街道人民武装部在新区双拥办的关心指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新形势下军民融合式发展为引领,以弘扬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为核心,突出建军9*周年主题,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以XX“长城家园”为依托,结合社区特点,加大各项工作落实力度,加大双拥优抚工作力度,大力推进社区全民国防教育,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坚持军民融合发展,扎实抓好街道拥军优属工作,不断创新双拥工作形式内容

201X年双拥优抚工作围绕新时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围绕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继承和发扬双拥优良传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深化军民融合式发展,巩固双拥创建成果。主要围绕完善双拥各项制度、做实优抚工作、营造双拥氛围、创新双拥活动等方面展开。

(一)立足街道优抚对象实际,高标准做好优抚工作

1、加强街道优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一是搞好优抚对象情况摸排,掌握底数。为更加规范开展好优抚工作,武装部梳理在册优抚对象,将优抚对象的类别、人数、家庭情况、有无特殊情况等进行整理汇总,制做了街道优抚对象情况表。目前,街道共有优抚对象192名,其中120名重点优抚对象。日常加强优抚情况跟踪了解,形成制度化机制,及时把政府的关心帮扶送到优抚对象手中;加强优抚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按照政策规定使用到位,监督到位,形成每月居委摸排上报、每半年协调派出所联网查询的工作机制。二是做好优抚金发放和帮扶保障工作。通过居委、优抚对象联谊会等其他相关途径,及时掌握优抚对象生活和生存情况,对于存在困难的优抚对象及时给予关心,在政策范围内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春节、“八一”前,根据居委上报对象困难情况,按照《XX街道双拥基金保障办法》,及时做好帮困工作。三是做好优抚金调标工作,确保优抚金发放足额到位无差错。截止10月底,共完成92名优抚对象的调标工作,完成了重点优抚对象入户核查工作,共核查优抚对象60名。在调标和核查之前,通过逐个电话通知,耐心细致做好排摸工作,收集每一名优抚对象退休金明细等资料,按照上级政策规定,进行仔细核算,确保优抚金及时足额调整到位。同时,为加强优抚资金的监管,组织人员对一年来优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梳理,确保优抚金发放足额及时,防止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

2、做好优抚对象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疗休养、慰问活动。街道武装部和居民区在今年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了干休所、烈属、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及时把政府的关心送至部队和优抚对象,发放了慰问品。通过开展联谊活动,张贴光荣人家等形式,表达了对军休老干部、优抚对象、现役军人的问候,增强了优抚对象的荣誉感。春节期间,共发放帮困金1.6万元,共帮困26名优抚对象;“八一”期间,为187名优抚对象送上慰问品,并为15名优抚对象发放0.8万元帮困金。8月份,市双拥办和市拥军优属基金会联合开展“慰问功臣”活动,对全市老红军、军队离休干部、解放前参加革命的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和烈属进行慰问,组织各居委双拥干部为优抚对象送上慰问信、慰问金,共计发放1.85万元,涉及对象37人。由于烈士纪念日和中秋时节节点和政治任务性较强,为了保证优抚对象在节前能收到慰问金,节前武装部就提前按新区要求完成了发放,共涉及对象26人,共计2.6万元;三属中秋慰问共涉及对象63户,共计1.89万元。

根据新区民政局优抚处的统一安排,今年共组织两个批次共计10名烈属和伤残军人,参加3月在黄山、6月在市内的疗休养活动,每次优抚对象外出,武装部都能做到提前准备、精心保障,专门安排车辆集中把优抚对象送到位,确保走前有交代、中间有问候、结束有回音,确保了优抚对象参加疗休养活动安全圆满,得到了优抚对象们的一致好评。10月12日,武装部组织烈属前往慈铭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涉及对象17人。今年,共为3名入伍新兵家长和去年正在服现役的3名义务兵家属购买保险,为正在服役的义务兵送上了政府对他们亲属的关心。

3、做好优抚关爱相关保障工作。一是做好优抚对象联谊会相关保障工作。街道优抚对象联谊会是优抚对象的代表,按照联谊会章程,每月定期开展活动,进行实事政策学习、医疗健康讲座、信息情况通报、感情沟通交流、优抚对象上门慰问等。今年清明节前,组织联谊会40名优抚对象赴金山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同时,针对上级关于加强经费使用和审计相关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和思想转化工作,11月份组织联谊会成员赴松江烈士陵园祭扫。二是做好街道“关爱功臣活动”相关工作。根据新区民政局的要求,从今年开始,原来由新区民政局统一组织的“关爱功臣活动”项目由各街镇自行组织,经费由上级拨付。“关爱功臣活动”是为优抚对象提供关爱的一个专项活动,是对优抚政策的一个有效补充,经过多方面的比较筛选,武装部与XX迁善公益中心进行了商议,达成了合作意向,并于8月份在长城家园组织优抚对象代表、居委干部、志愿者代表参加的项目启动仪式,“关爱功臣活动”项目正式开始运作,为街道范围内的优抚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同时,把“关爱功臣活动”项目与优抚对象联谊会工作协调起来,辐射到全体优抚对象,丰富和改善优抚对象的生活,及时掌握优抚对象的情况,将政府的关心送到每一名优抚对象。

(二)积极组织社区志愿者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双拥共建活动,展示和宣传街道双拥工作

6月份,按照区民政局、双拥办的要求,配合中国双拥频道、人民网对“长城家园”进行专题采访报道,做好XX“长城家园”作为“基层国防教育样板”采访宣传工作。街道武装部精心协调、筹划准备,协调了优抚对象联谊会、共建部队、学校、居民区、志愿者代表共40多人参与采访,展现了近几年街道双拥工作的开展和长城家园的建设情况,受到上级的好评。

6月至8月期间,组织社区居民参加新区双拥办组织的“寻找军功章里的故事”,通过各种平台宣传活动信息,得到了社区居民的热烈反响,共收到征文20余篇,经过新区双拥办评选共有5篇征文获奖,街道武装部则被区双拥办评为优秀组织奖。7月份,长城家园改造升级完成后,组织在长城家园举办“强军之路”主题展,邀请各共建单位、社区居民等前来参观体验。暑期组织社区青少年学生开展参观教育活动,接受国防教育。“八一”建军节期间,广泛开展“强军风采”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教唱革命歌曲、展播革命影片、爱国拥军微视频创作等,浓厚了社区国防教育的氛围;组织街道45名市民前往XX音乐厅草坪广场参加庆祝建军90周年广场音乐会活动,共庆建军90周年;组织100名志愿者参与市委、市政府主办、XX街道协办“浦江两岸八一军民接力跑”活动,进行活动现场保障。

8月份,组织双拥干部参加新区国教办组织的“海防杯”知识竞赛获组织奖,上港居委干部袁正中获先进个人。为深入学习贯彻精神,着眼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

10月份,组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居委书记开展进“军营一日”活动。

(三)关注部队军改落地情况,扎实开展好双拥共建工作

1、做好士兵退役安置相关工作。街道今年共接收2020年9名退役士兵,其中士官2人、义务兵7人,士兵安置工作稳步开展。2月份,组织召开了退伍军人和家长座谈会,宣讲安置政策、分析就业形势、推荐就业岗位;组织参加街道举办的“201X年春季就业招聘会”,特设退役士兵、军嫂招聘专席;组织退役士兵参加“浦东新区2020年度冬季退役士兵双向选择招聘会”。经审批,为选择自主就业的9名退役士兵核发地方经济一次性经济补助48万元,至10月份,退役士兵均实现稳定就业,按照政策发放退役士兵稳定就业金1.8万元。

2、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共建部队。春节、“八一”期间,街道主要领导走访共建部队,并向各共建部队赠送了慰问品礼包,向部队官兵表示节日慰问。全年两次组织召开共建部队联络员座谈会,各共建部队就深度开展军民融合发展、军改情况进行交流,并就新一年各共建部队实事项目需求交换意见,形成了初步意向,具体在下一步军改落实到位后展开实施。“八一”期间,召集共建部队领导在长城家园召开“八一”军政座谈会,共叙友情、通报情况,商讨共创双拥模范街道具体措施办法。

3、继续深化“向日葵”活动。继续开展好服务特扶老人的“向日葵”活动,4月13日,由社区服务办主办,武装部协调,开展201X年XX街道生育关怀项目启动仪式暨座谈会;5月12日,特扶老人在某空军部队结对官兵和社区志愿者们的陪伴下,开展外出一日游活动;7月31日,组织特扶老人进军营慰问兵儿子;10月24日,组织特扶老人开展“九九重阳节,最美夕阳红”敬老节活动。

二、以“长城家园”为依托,辐射社区,提升双拥、国防、建设水平

XX“长城家园”是XX市全民国防教育基地、浦东新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浦东新区民防教育培训基地。近年来,在新区和街道的关心支持下,“长城家园”逐年建设完善,成为浦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的一个亮点,街道近几年先后获得“XX市爱国拥军模范街道”“、XX市全民国防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

(一)提高服务水平,扎实做好参观接待工作

今年1至10月,长城家园共接待团队参观67批1626人,社区居民共7318人次。接待了中国双拥频道、人民网对“长城家园”进行专题采访报道团,接待了市民政局、双拥办领导,接待了市委党校街镇书记班、新区党校街镇武装部长培训班学员等参观。

以争创“巾帼文明岗”活动为契机,结合长城家园志愿者队伍实际,努力提高志愿者服务团队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培训提高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和接待水平。武装部前后多次专门组织志愿者外出参观培训,4月份安排志愿者两次参加新区组织的讲解员专项培训,9月份组织参观XX航海博物馆和松山居委;通过争创、培训、研讨活动,志愿者团队的集体荣誉感得到了增强、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讲解接待能力、服务水平得到了提升,XX长城家园志愿者团队已成为XX“巾帼文明”战线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加强场馆建设,进一步巩固“长城家园”品牌效应

今年,正值建军90周年,又是军改落地之年,长城家园主要进行了系统升级、内容更新。国防教育升级更新项目,主要是在2020年平台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内容更新补充,主要包括:《长城家园》多媒体主题片制作、《海疆瞭望》多媒体更新等12项内容,该项目列入街道实事项目。庆祝建军90周年主题展示项目,主要包括《强军之路》主题片制作、专题布展、实物展示、主题活动及互动设备维修升级等,集中体现了我军改革历程,以及改革落地后的现状,是改革强军、巩固国防的集中展示。

(三)发挥长城家园的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展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进一步做好场馆开放,开展好主题活动,定期播放国防教育影片,满足社区居民接受国防教育的需求。抓好暑期青少年国防教育活动,举办国防和国内安全形势讲座,增强青少年的国防意识。为丰富青少年的暑期生活,加强对学生的国防教育,7月份,街道武装部携手街道共青团委在长城家园组织举办了XX街道暑期青少年爱国拥军知识竞赛,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青少年国防观念,增长了知识,拓宽了视野,为以后的学习和实践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