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三农宣传工作计划范例6篇

省三农宣传工作计划

省三农宣传工作计划范文1

1.行动有方案

江西省农业厅农经处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热点,把握重点,突出亮点,制订了农经宣传工作方案。农经宣传的重点是农村土地制度、农村经营制度、农村产权制度三大制度改革以及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农经宣传的亮点是农村土地确权全面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土地流转势头强劲,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形势喜人。2014年1月7日,《江西日报》头版头条刊登“合作化规模化种粮渐成气候――全省90%以上的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2.管理有制度

江西省农业厅农经处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建立了一套处务会议领导,综合岗位协调,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订了《农经宣传工作制度》。明确年度农经宣传方案的制订程序、信息采集、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突发事件应对、奖惩六项制度。2014年2月,《农村百事通》杂志社记者要采访时任江西省农业厅农经处主要负责人,负责宣传的同志按程序请示上级,得到批准后接受了采访。后来,该杂志第7期刊出了专访《农业发展有保障 农民幸福有盼头》,深刻解读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3.工作有分工

江西省农业厅农经处工作分工明确,重视宣传工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规定每月的宣传重点,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定期通报信息采集和各类媒体宣传信息情况,撰写新闻通稿。做到宣传有分工,考核有办法,以此激发全体干部的写作动力,提高总结提炼能力,最终提升为“三农”服务的本领。

4.宣传有载体

江西省农业厅农经处开拓创新,千方百计突破局限,创新载体,在积极向农村经营管理杂志、江西农业信息网及各类主流媒体投稿的同时,注册建立了一级域名的江西农村经营管理网,与《农村百事通》《江西农业》合作开辟了“农村改革”专栏,开办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简报。2014年,在江西农村经营管理网上各类信息3000余条,全面介绍农经政策和工作动态;在《江西农业》上发表经验总结文章28篇,在《农村百事通》上发表文章12篇,系统介绍了江西省农村土地确权,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成果;编印改革工作简报32期、督导通报4期和暗访通报1期,共计11000余份,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发现典型、总结典型、宣传典型。

5.活动有策划

省三农宣传工作计划范文2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adian”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文旅局工作总结及2021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间,宣州区共接待国内外游客4834.53万人次, 实现文化旅游收入388.29亿元。

一是抓惠民,文艺作品创作成果凸显。皖南花鼓戏《金剪刀》入选2017年安徽省优秀小戏剧目展演;皖南花鼓戏《好人曹二贵》荣获2017年度安徽省“十大名剧”、荣获安徽省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并获宣城市第二届敬亭山文学艺术奖。在安徽省文联表彰的“我们的沃土 我们的梦”安徽文艺界2017年“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采风创作成果评选中,区创研室主任黄廷洪编剧的大型皖南花鼓戏《母亲河》荣获二等奖。2016年戏曲《天下第一墨》荣获首届安徽戏剧剧本、安徽戏剧理论评论双年奖。抗疫情作品《生命的期待》入选了学习强国平台、全国优秀战疫公益歌曲。皖南花鼓戏《卖马桶》成功入选2019年安徽省戏曲创作孵化计划。皖南花鼓戏大戏《青春·李夏》入选2020 年度全国舞台艺术重点创作计划、入选了2020年度安徽省戏剧创作孵化计划,参加全国脱贫攻坚年艺术剧目展活动。舞蹈《徽乡春早》荣获2017年安徽省“六一”少儿文艺调演二等奖;舞蹈《宛邑玉兰香》荣获2018 安徽省“六一”少儿文艺调演中三等奖。

二是抓创建,行业品质提档升级。龙泉洞、官塘湖景区创成国家 4A 级景区,昆山湖、水东古镇 4A 级景区创建已通过省级景观质量评定。水东镇祁梅村、前进村获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溪口镇入选省级优秀旅游乡镇,水东镇入选省级第二批特色小镇名单和中国慢生活休闲体验镇,狸桥镇、溪口镇入选省级避暑旅游目的地,杨柳现代功能农业科创园被评为宣城市“十佳气候宜游目的地”,龙泉洞景区入选宣城市“十佳”景区,一间草堂、观禾民宿、听三田舍入选安徽百佳精品民宿,创成五星级农家乐2家、四星级农家乐4家、三星级农家乐4家,文旅产品品质显著提升。

三是抓营销,知名度、美誉度显著提升。借助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安徽频道、东方卫视等知名媒体,稳步推进宣州文旅营销宣传;借力南京地铁、南京禄口机场、上海公交等城市综合体投放宣州旅游宣传广告;开展“探秘宣州——寻找醉美宣州打卡地”抖音短视频大赛活动。截至今年10月底,“探秘宣州”话题点赞量超16.7万,话题浏览量突破473万人次。坚持举办洪林虾稻音乐会、溪口万人游、昆山湖帐篷节、龙泉洞音乐节、朱桥摇橹节、水东蜜枣文化旅游节、水阳马拉松等活动。

四是抓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取得实效。25处文物保护单位被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文物保护单位被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新增3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新增5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宣城市皖南花鼓戏艺术学校,新入选安徽省非遗教育传习基地。新增6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新增11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新增4处宣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新增11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新增10名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020年主要工作

获得的荣誉

1、荣获2019年脱贫攻坚好的等次;

2、荣获2019年度全区“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暨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

3、荣获2019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

4、荣获“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5、荣获2019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

6、荣获2019年度全区民生工程工作先进集体三等奖;

7、荣获2019年全区目标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8、皖南花鼓戏《青春·李夏》入选2020年度安徽省戏曲孵化计划和2020年度全国舞台艺术重点创作计划;

9、抗疫歌曲《生命的期待》入选了学习强国平台、全国优秀战疫公益歌曲;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疫情防控成效显著

认真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具体要求,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一是印发了《宣州区文旅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明确分工,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二是提炼国家、省市区支持文旅行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形成《支持全区文化旅游企业发展政策汇编》。开展银企对接,帮助全区44家文旅企业获得信贷授信及贷款1525万元。三是制定了《宣州区文旅行业复工复产指南》,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各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截至目前,39家网吧、5家A级景区、24家歌舞娱游艺场所、5家家数字影全部复工。

(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推进基层阵地建设。建成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14个,覆盖率达97.7%。二是丰富文化惠民活动。开展送文化进基层演出30余场,送戏进万村演出194场,乡村春晚9场,开展首期皖南花鼓戏小戏孵化成果进基层、进校园演出64场。开展第十二届“宣州之声”群众文化汇演。指导开展水东镇蜜枣节、狸桥镇昆山湖帐篷节、朱桥揺橹节、洪林镇虾稻丰收节等系列活动。完成194个农家书屋图书补充更新工作,每村补充图书70册,共计13580册,每个农家书屋均配备《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民法典》。完成电影放映2240场。三是实施文艺创作孵化工程。创作皖南花鼓戏《青春·李夏》、小品《坐着高铁去北京》等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皖南花鼓戏《青春·李夏》入选了安徽省戏曲孵化计划和2020年度全国舞台艺术重点创作计划,参加了第二届长三角G60九城市民营剧团优秀剧目交流演出活动。《皖南花鼓追梦人》入选了宣城市戏曲孵化计划。疫情期间创作的抗疫歌曲《生命的期待》入选了学习强国平台、全国优秀战疫公益歌曲。四是加速融入长三角。宣州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皖南皮影戏成功与上海、苏州公共文化配送中心签订皮影戏演艺合同。举办了“诗画水阳·常聚长兴”2020长兴·宣州文化走亲活动,召开了2020长兴·宣州长三角一体化文旅产业区域合作洽谈会,进一步推动了宣州文化旅游与长三角地区融合发展。

(三)文旅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是旅游业发展持续提升。启动宣州区文化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编制。水东山岳、杨柳花溪谷、长三角皖南影视基地等一批文旅项目加速建设。指导水东古镇景区通过国家4A级景区景观价值评估,官塘湖旅游度假区通过省级旅游度假区基础评价。水东镇入选第一批安徽省特色旅游名镇,水东镇前进村入选“安徽省百家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观禾生态农庄成功创建安徽省四星级农家乐。文苑山庄入选“安徽省百佳农家乐”,一间草堂古韵园、观禾民宿和听三田舍入选“安徽省百家精品民宿”。二是旅游营销不断推进。制作《山河无恙 邂逅宣州》文旅宣传片。策划《探秘宣州 寻找宣州醉美打卡地》视频征集活动,拍摄以“探秘”为主题的旅游宣传视频27部。精心策划推出17条“游宣城 促销费”宣州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特别定制了“桃花流水伞谷里 景文石上紫薇王”旅游扶贫自驾专线,以H5线上链接和宣传册页形式广为宣传。完成皖南川藏线宣州段文化墙设计喷绘,更新制作醉美宣州旅游手提袋、全域旅游主题鼠标垫系列文创产品。积极谋划高铁营销,在宣城高铁西出站口投放宣州旅游宣传广告一处。在皖南川藏线宁国路段设置旅游标识牌5处,改建宣城至寒亭路段3处旅游标识牌,旅游标识系统进一步完善。

(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日益提升

一是文物维修项目稳步推进。省保章氏宗祠二期维修工程主体已全部完工,市保张果墓维修已通过专家组验收,即将投入90余万元启动大夫第、花戏楼消防工程。二是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宣州区列入国家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皖中”片区。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和查阅文献,今年新发现并登记古窑址16座,古建筑4处,古墓葬1处,家谱3份,为不可移动文物点的升级申报提供更多实物资料。三是稳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完成第四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第三批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

(五)文化旅游市场平稳有序

开展了宣州区文化和旅游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0年暑期文化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全年全区共出动文化和旅游执法人员923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1320家次,进一步优化我区文化市场环境。

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

1、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做好应急广播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加快“皖南川藏线”风景廊道建设,加大基础配套投入。加快智慧旅游体验建设和功能完善,2021年计划新、改建旅游厕所6个。持续开展送戏进万村、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作。继续完善“宣州之声”、“乡村春晚”及文旅节庆品牌活动。

2.鼓励和支持文艺创作。创作优秀戏剧作品及歌曲舞蹈等原作作品,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与服务,力求在国家艺术基金和群星奖等重点文艺项目上有所突破。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创作一批具有区域特色、时代特点、反映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深受群众喜爱的文艺作品。

3.扎实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继续推进水东大景区、水东山岳旅游项目、杨柳花溪谷、官塘湖景区、昆山湖景区等在建文旅项目建设。加快打造溪口镇十八湾旅游综合开发项目、龙泉湖片区生态旅游项目等项目,争取早日建成运营。充实文旅招商项目库,主动对接重点文旅项目投资企业,加大水东翡里宗村世外桃源项目、水阳金宝圩乡村旅游综合体、孙埠包村滩休闲观光园、朱桥摇橹小镇、养贤前进圩休博园等重点项目招商推介力度,全力抓好项目跟踪帮扶。抓好旅游品质提升,支持水东古镇景区、昆山湖旅游度假区争创国家4A级景区,官塘湖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力争培育特色旅游名镇1个,特色旅游村、休闲旅游示范点2-3个,省、市级研学旅行基地1-2家。

4.抓好营销推介工作。加大对主流媒体的合作,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介宣州旅游资源;围绕“醉美宣州”Ip形象,不断强化水东蜜枣文化旅游节、朱桥摇橹节系列节庆活动培育,以主流OTA、app、融媒体平台等全媒体营销为驱动,实现“线上?线下?体验”旅游新模式。不断完善宣州区旅游大数据系统建设,重点侧重皖南川藏线、水东大景区的客流数据分析,策划对应的旅游产品和营销主题;积极发挥微信微博双微作用,为游客即时提供宣州旅游资讯、旅游攻略和优惠政策,不断扩大宣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省三农宣传工作计划范文3

一、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法制意识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专题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镇人民宣传、普及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强化了普法力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二的政治学习及镇、村、组三级干部大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今年新颁布的《农业法》,退耕还林还草期间大力宣传《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帖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镇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镇计生站利用集市日与计生干部下队的机会,深入开展《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散发传单、张贴标语160余份,出黑板报2期,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326人次,组织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镇土管所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累计播放广播10小时,张贴标语160幅,横幅2幅;镇兽医站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500余份,使《防疫法》得到了广泛普及;镇农机站除在集市日进行宣传外,还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省农机管理条例》、《省拖拉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镇农经站、财税所通过每月20日召开的会计例会,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7块,发放农民交费明白卡2027本,进一步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镇水利站在3月22日的第十一届“世界水日”和3月22日至3月28日的第届“中国水周”期间,通过大规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新颁布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10000余份,并采取现场咨询的方式,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全民节水、防洪抢险的意识;镇综治委在6.26禁毒日,先后共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200余份,广播宣传40余小时,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次,确保了我镇“无毒镇”、“无毒村”、“无毒单位”的成果。

二、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镇党委、政府继续严格执行《科级干部管理制度》、《文殊镇村务公开管理办法》、《文殊镇综合管理制度》,明确目标措施,并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其次是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年初,镇上与各村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年中进行阶段性检查,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年终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罚。

1、镇政府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镇,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田间纠纷的依法处理及加强田间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

2、根据市政府与市农林局的第二轮持证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镇上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局举办的执法培训班,全镇13名执法人员全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依法办事,无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调整、充实了镇综治委、综治办、村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及村民小组治安巡逻队等各级组织。镇综治委与各村、各单位及镇政府门前一条街的个体户共22个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单位内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对各村综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检查中对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加大了对破坏农业生产及偷盗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禁毒工作中:一是镇、村两级及时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同各村及驻镇各单位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与督促工作;二是利用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的危害性;三是在确保无吸毒、无贩毒、无制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禁种,铲除源植物,确保了我镇无种毒、制毒、贩毒、吸毒的现象。此外,我们严密注视外来人员,坚决查处和打击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和地下邪恶活动,组织全镇人民深刻揭批“...”,全镇人民踊跃参与,我镇没有一个参加“...”和修炼“大法”的人。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全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4、镇计生站首先完善了镇、村、组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六公开”和“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公开计划生育服务、公开计划外生育费、公开计划生育统筹费、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人口计划管理,严格执行《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落实生育指标程序。逐步完善卡、册、单的规范管理,做到了查漏补缺,定期核实,每月清理登记,并及时做到人、卡、册、单四一致,管好用活,正常运转。建卡率100%,建卡准确率99%以上,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0.2%以内,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5、镇农机站、镇交管所依据《交通管理条例》和《省拖拉机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路检、路查,纠正违章,严格拖拉机和驾驶员的年检,年上半年驾驶员年检率达到52%,拖拉机审验率40.7%。培训驾驶员24名,加大对违章、违纪、无证驾驶等违章驾驶的路检路查,有效地规范了农村交通秩序,消除了事故隐患。

6、镇土管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一补一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办法,检查建筑工地,督促限期办理用地手续,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严禁私自买卖土地的现象和行为。

7、镇财税所、农经站通过定期举办财税人员业务及政治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税收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着装上岗,严格按照税务法规,坚决杜绝农民负担反弹的现象,确保水费改革成果。

8、镇兽医站依据《防疫法》规定的疫病类型,并根据全国疫情特点,分别确定了各种家畜的强制性免疫类型,同时制定了春秋免疫方案及指标,通过职工逐村入户免疫,采取门牌号管理制度(即门牌号为农户的编号,每个编号下对应着畜禽数量、免疫情况和农户签名,随时准确掌握全镇畜禽数量和免疫情况),使鸡瘟免疫率达到100%、猪瘟免疫率达到96%、五号病免疫率到达65%。另外,从1999年起,实施集市流通农畜的计划免疫,对集市待售家畜进行了强制免疫,免疫率达到100%。其次加强对畜禽疫病传播的预防,检查我镇范围内的流通及产品,每天坚持对市场待售肉实施检疫,对流通动物实行严格产地检疫,杜绝了无章肉的销售,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认真贯彻省市精神,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执法的有关要求,镇上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要求各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全面做到执法依据充分、执法决定准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文明礼貌,全镇没有发生因执法决定不准确、执法行为不文明等造成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同时,建立健全全镇各部门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工作内容,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办事制度,将机关各部门办事依据、范围、责任、程序及处罚办法、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制度公开上墙,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努力营造投资环境、建设环境和干事创业环境。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积极督促各村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指标等情况,特别是招待费的支出情况。并在各村民小组文化室墙上设置公开壁,以增加村务公开的透明度。镇经管站对各村财务、帐目实行双代管,并定期核销各种票据,定期审计村组财务帐目,对农民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农民负担卡制度,每年对中小学收费情况检查2次,对镇涉农服务部门的收费价格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在核产定税的基础上,按照省市规定,据实征收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和牧业税及附加,没有代扣其他款项的做法。水费按照市计委、物价委核定的价格每方水0.05元计收,年终核算。

四、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镇人大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单位和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的增强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法律意识。

上半年,我镇继续加大民事调解力度,深入开展“四五”普法、禁毒等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无毒镇”成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截止5月底,全镇共受理民事纠纷6起,调处6起,调处率为100%,发生刑事案件1起,侦破1起,治安案件7起,查处6起,其中1起已立案待查。总之,在行政执法监督中,我们把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动镇村班子正常运转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破坏农业生产设施,不经审批私自伐放林木等现象偶有存在,对三提五统、水费,应该上交的款项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甚至拒交。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三是个别农户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特别在全镇产业结构调整中,这种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极为不好。镇上除了大量做工作外,没有具体处理的法律依据。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省三农宣传工作计划范文4

第一条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联合制定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旨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国发〔2006〕7号),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农民,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三条各地必须严格遵守本实施细则,保证推荐评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目标、任务和原则

第四条“十一五”期间,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省科协、省财政厅将每年评比、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同时在全省广大农村中的行政村建设“一站一栏一员”科普惠农工程,即建立覆盖面广、服务农民的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组建一支素质高、专业强的科普惠农宣传员队伍。

第五条通过“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树立和宣传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功能,同时发挥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和科普惠农宣传员队伍的作用,服务农村经济,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构建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体系、科普队伍组织、科普资源平台和科普网络设施。

第六条坚持面向社会、统一标准,项目带动、实际实效,立足科普、注重公益,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奖补结合、追踪问效的实施原则。

1.评选范围面向社会各界,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评选对象立足于本省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在艰苦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优先考虑。

3.全国、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均实行差额评选制。省科协、省财政厅对各地上报的候选名单组织评审,评出福建省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从中择优推荐全国先进单位和个人候选对象。

4.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其中一部分用于对评选出的福建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补助和奖励;另一部分用于扶持我省行政村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科普惠农宣传员队伍以及县(区)科普设施建设。

5.各设区市、县(市、区)级财政应参照中央和省级做法,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组织设区市、县(市、区)级的“科普惠农兴村”评选表彰奖励活动和扶持行政村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和科普惠农宣传员队伍。

6.各设区市、县(市、区)应加强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效益,省科协、财政厅每年将组织普查和重点审计抽查,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

第七条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聘请培训科普惠农宣传员以及扶持基层科普设施建设。

第三章推荐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一)推荐范围:须经当地科协审核确认、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二)推荐条件:

1.协会章程规范严谨,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管理有序,遵纪守法,为会员提供优质技术服务;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被命名“福建省‘百强’农技协”的协会应优先推荐;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协会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实用致富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第九条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一)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基层、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科普惠农服务站等场所。

(二)推荐条件:

1.科普工作机构健全,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有专门的科普工作人员,有一定的科普保障经费;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被命名“福建省新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单位可优先推荐;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科普设施完善,科普设备配套齐全,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获得较好经济效益,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第十条农村科普带头人

(一)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农村科普志愿者和科普惠农宣传员。

(二)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5.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资格;

②热心农业科技推广普及工作,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经营中发挥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科技致富带头人;

③服务意识强,积极向农民传授指导所掌握的农业先进技术和致富经验,带动农民共同致富。

6.农村科普志愿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自觉自愿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和技能等资源,为农村科普工作提供无偿服务;

②积极参加“科技下乡”等活动,义务为农民开展生产、生活方面的讲座、培训、咨询等服务;

③每年在农业一线参加农村科普志愿者服务不少于200小时。

7、科普惠农宣传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当地科协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服务本村农民的科普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②积极利用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等,结合农村区域特点,采取发放科普资料、农技资料,张贴科普挂图等方式开展一系列科普工作。

第十一条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第四章组织实施程序

第十三条省科协和省财政厅联合成立“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机构。领导小组每年部署开展福建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第十四条各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应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检查各设区市的申报推荐工作。

第十五条各县(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应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每年的要求和本细则,具体负责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

第十六条县(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进行初评。

第十七条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县(市、区)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认真做好本地区的初评推荐工作,提出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省科协和财政厅进行复评。

第十八条省科协和财政厅根据各设区市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组织专家评选出福建省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根据中国科协和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从评选出的福建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中,择优提出全国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名单,并在省级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参评。

第十九条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各设区市、县(市、区)要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推荐条件、申报程序以及推荐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做好本地的申报、评比、推荐、表彰工作。

第二十条被表彰的单位、个人所在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于11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省科协和财政厅。

第五章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科普惠农服务站

科普惠农服务站是集科普宣传、技术咨询服务、科技示范辐射等功能为一体的科协系统科普服务体系在农村的基层工作机构,接受县(市、区)、乡(镇)科协的管理与指导。科普惠农服务站的建立由各设区市科协总体牵头协调,各县(市、区)科协等有关单位负责实施。要以设区市、县(市、区)、乡(镇)科协为依托,结合和利用当地乡(镇)、村科普分会、乡镇农技推广站、村科普小组、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及农资经销点等组织来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可以因地制宜,不拘形式,但要统一名称为“福建省科普惠农服务站”,并统一标志。

第二十二条科普惠农宣传栏

科普惠农宣传栏的建设由各县(市、区)科协负责牵头实施。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资金投入,提倡市场化运作,广泛吸纳企事业单位、社团等社会资金投入。科普惠农宣传栏的选址要在村民聚集的地方,在本着因地制宜、勤俭节约的原则下,按照《福建省科普惠农宣传栏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统一规格,统一形式,名称统一为“福建省科普惠农宣传栏”。可选择协办单位共同参与建设。科普惠农宣传栏建设工作完成后将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科普惠农宣传员

各县(市、区)科协负责科普惠农宣传员的确定和管理。县(市、区)科协要在本地农村挑选那些对科普工作有热情、有责任心且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的人员,如乡村教师、村组干部、农技协负责人、科普示范户、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知识青年以及农村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惠农宣传员。科普惠农宣传员负责收集和整理农村急需的农业信息、实用技术,及时向上级科协反馈,并要及时在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员同时要负责在科普惠农宣传栏上定期张贴科普挂图等科普资料。

科普惠农宣传员可每人每年给予适当补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科普惠农信息员,各级科协可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科普设施和科普资料

科普设施主要指科普场馆、科普画廊以及用于科普工作的办公设备等。科普惠农宣传栏应定期张贴适合农民需要的科普挂图等资料。

第六章表彰、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五条受到全国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由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分别授予“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称号,并由中央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和补助。

第二十六条受福建省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由省科协和财政厅分别授予“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称号,并由省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和补助。

第二十七条奖励补助标准

1.获全国先进单位和个人称号的奖励补助标准由中国科协、财政部在当年的申报通知中明确;

2.获省先进单位和个人称号的奖励补助标准由省科协、财政厅在当年的申报通知中明确。

第二十八条中国科协、财政部和省科协、财政厅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或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获全国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由中国科协、财政部取消其荣誉称号,获省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由省科协、财政厅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二十九条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奖补资金和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获奖单位、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以及“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各地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第三十条对申报评比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设区市当年的推荐资格。获奖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放的资金,同时取消该设区市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第三十一条设区市、县(市、区)级的奖励表彰活动由各设区市、县(市、区)依照本实施细则自行确定。

第六章附则

省三农宣传工作计划范文5

一、主要指标执行情况良好

上半年,全市共出生人口人,占省下达控制数的,比省下目标任务高百分点;自然增长率‰。

二、人口计生重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一)计生惠民行动深入推进。一是全面完成“两奖一助”资格确认工作。2011年,全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7581人;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2145人;眉山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困难扶助对象460人;独生子女奖励对象30.7万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半边户”1441人。二是扎实推进“关爱女孩”行动。上半年,全市共资助358名贫困独生女就学,占目标任务的71.6%。三是继续深化“三结合”帮扶。2011年,全市落实帮扶基地131个,落实帮扶对象10080户,其中新增户2360户、联系户3860户、帮带户3860户。

(二)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深入开展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半年查环99万人次,查孕78.9万人次,妇检58万人次,免费手术16387例。二是全面启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我市东坡区的试点工作和洪雅县纳入省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县工作。三是认真做好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四是切实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免费发放各类避孕药具价值45.08万元。

(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更加有效。一是加强PADIS系统培训,制定乡镇流动人口子系统使用规范,促进信息反馈率提高。二是深入社区、工厂、小区、学校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1万余份,避孕药具10万余盒,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4万余份。三是在居住小区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点,在工业园区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园区工作,初步建立起服务管理阵地。四是不断推进区域协作,与省内外人口计生部门联合查办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案件8起,征收社会扶养费近20万元,提供和协助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3000余份,交换流动人口信息近1.4万条。

省三农宣传工作计划范文6

为完成市20xx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的规划目标要求,20xx年度完成农村改厕任务1000座,确保到20xx年完成农村改厕规划目标。

二、项目范围

根据年度农村改厕任务,本着整体推进、全面覆盖、区域完成的原则,将农村改厕任务指标分配到各乡镇项目村,落实到户,积极鼓励各村、户厕所建设。

三、改厕类型

户厕建设地下厕具选择双瓮漏斗式及完整下水道水冲式2种类型。要求采用符合具有北方防冻型厕具,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购进厕具。

四、资金筹措

按照省爱卫委、省财政厅、省卫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要求,20xx年省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拨付改厕资金。市财政按照工作实际需要拔付改厕建设资金。县财政以补贴的方式拨付改厕资金。资金的筹措以县政府投入为主,另外采取改厕农户“谁参与、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动员社会各界、社会团体开展农村改厕募捐等多种形式。

五、项目执行期

20xx年5月上旬至11月下旬。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县爱卫办负责全县农村改厕项目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工作,开展项目考核验收,各相关乡镇负责本辖区农村改厕项目工作,协调本地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农村改厕,组织开展农村改厕实施工作。

(二)项目培训

县爱卫办负责全县农村改厕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和现场等不同形式进行。培训对象包括项目施工单位、各乡镇助理等相关人员。培训内容符合实际,符合拟采用的户厕类型,便于施工操作,体现适用适行,注重培训的实效性。

(三)施工建设

国家农村改厕项目是重大的公共卫生项目,各乡镇政府要按照《20xx年省农村改厕项目技术方案》要求,严格实施工程技术管理,保证改厕工程质量。

(四)督导检查

县爱卫办要落实改厕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农村改厕现场督导检查工作。有计划地督促改厕工作落实,现场进行改厕工作技术指导,做好检查记录,落实工作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五)项目验收

农村改厕项目工作实行省、市、县三级验收工作制度。县爱卫办负责组织各乡镇验收考核,确保验收率100%。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现场施工、改厕质量、指标完成、检查督导记录、档案管理等。验收完成后要形成考核验收报告,报告中至少应有项目计划(方案)、项目工作总结、督导检查记录,完成年度改厕统计报表及改厕花名册。

七、相关要求

(一)档案管理

各乡镇改厕工作要建立档案制度,实施档案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与管理、技术培训、健康教育、改厕计划、年度计划、改厕实施方案、检查督导记录、工作总结、竣工报告或验收报告等。

(二)信息报送

严格执行农村改厕月报制度。各乡镇从9月份开始,每月月底前上报改厕进度;所提交的报表要求内容完整,逻辑正确,数据准确,对新(改)建的户厕要建立户厕电子户籍制度,对已建成的户厕要核对整理,其信息要纳入户厕电子户籍,建立完善户厕电子户籍,动态掌握农村户厕分布情况。并完成改厕项目村统计表填写(同时准备Excel电子文档),待省、市爱卫办组织验收时提供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