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计划生育汇报材料范例6篇

村计划生育汇报材料

村计划生育汇报材料范文1

市人口计生委成立奖励扶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口计生委主任胡秋雯担任,市人口计生委副调研员黄恺具体分管,政策法规科为具办科室,王文礼为具办人。

各县区人口计生委也要按规定成立相应领导组织,由人口计生委主任任组长并明确分管主任、具办科室和具办人,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

二、目标任务

村级:对往年对象和新增对象进行村级年审、评议和公示,向乡镇报送个案材料、《年审表》和《退出报告单》。

乡级:对往年对象和新增对象乡级年审、审核和公示;向县报送个案材料、《退出报告单》、完善奖扶对象的个人档案;发放《奖扶光荣证》,为奖扶对象开设储蓄帐户。

县级:对往年对象和新增对象进行县级审批、公示;县对乡年审质量检查评估;县向市报送《奖扶对象人数汇总表》及《奖扶对象退出汇总表》;录入变更奖扶对象信息,数据下载分析,生成花名册和备份数据;建立奖扶对象个人档案,向财政部门和委托机构提供《奖扶对象花名册》和《奖扶对象人数汇总表》,向市报送《奖扶资金发放情况反馈表》。

市级:对新增对象进行20%质量抽查、汇审,向省报送《奖扶对象人数汇总表》、《奖扶对象退出汇总表》和《奖扶对象人数预测及经费预算表》,协调财政部门下拨市级配套资金;向省报送《奖扶资金发放情况反馈表》,工作督查、检查,评估、总结。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1月15日前完成);乡村负责调查摸底。

(二)本人申请(1月15日前完成);由本人提出申请。

(三)村级评议(2月15日前完成):

1.村(居)计生协理事会和村(居)民代表评议。

2.村(居)两委调查审议。

3.第一榜公示。在村务公开栏(居委会宣传栏)和村(居)民小组人群集中的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十天。

4.向乡(镇、街道)报送个案材料。

(四)乡级审核(3月15日前完成)

1.乡(镇、街道)计生办初审。

2.入户见面和走访调查。

3.乡(镇、街道)审核小组审核。

4.第二榜公示。按照规范要求,将拟上报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分别在乡(镇、街道)及申请人所在村、组张榜公示十天。乡(镇、街道)设立举报信箱。

5.向县级人口计生委报送个案材料。

(五)县级确认(3月31日前完成)

1.县级人口计生委全面复核。

2.第三榜公示。

3.县级人口计生委确认。县对乡年审质量检查评估。

(六)市级抽查(4月20日前完成)

市级人口计生委质量抽查,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新增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质量进行抽查。

(七)信息录入(4月30日前完成)

个案信息录入和变更。4月30日前,县级人口计生委将本辖区最终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和年审退出对象个案信息录入“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管理信息系统”。

(八)信息报送

5月10日前,市、县级人口计生委分别向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当年《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人数及资金测算表》,县将《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退出情况汇总表》报送市人口计生委备审,市级人口计生委对各县区的奖励扶助对象和年审退出对象进行汇审,并将《奖扶对象人数汇总表》、《奖扶对象退出汇总表》报送省人口计生委。待专项资金到位后及时将最终确认的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花名册》提供给发放机构。

(九)资金发放(8月31日前)

中央财政负担的奖励扶助专项资金每年6月30日前下达到省;地方财政负担的奖励扶助专项资金,每年7月31日前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到位后,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及时将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供给县级农村信用联社,作为发放奖励扶助金的依据。县、乡农村信用联社应在5日内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储蓄帐户,并将建立个人帐户和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地方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

市人口计生委9月15日前向省人口计生委及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下年度奖励扶助对象预测信息和资金需求计划。

(十)评估总结(12月31日前)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完整地交给群众

开展“宣传月”活动,通过进村入户宣讲、发放宣传品,利用行风热线,在广播、电视、报纸开辟专题等方式,广泛深入的进行奖扶政策宣传。特别是第一次送光荣证和存折时要敲锣打鼓送上门。

(二)严格政策界限,准确界定奖扶对象资格

按照省的政策解释,市县对奖扶工作人员分级进行培训,按照“严格细致,不漏不冒”的原则把握政策口径,审慎界定复杂个案;坚持政策统一不留弹性、管理规范不留漏洞,认真落实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确认、市级抽查;“三榜四级”公示(即村、乡、县三级评议,审核结果分别在奖励扶助对象所在村组公示),广泛接受监督,确保政策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策执行规范严肃

严格按照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对资格确认实行严格的差错追究和终身问责制。逐级签订责任书,按照“谁核实、谁负责”的要求,市人口计生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加强领导,督促检查。继续实行对新增对象进行20%的封闭式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资格确认有误差的,及时进行纠错、补漏,并追究相关责任。进一步完善“四权分离”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纳入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规范资金发放,确保奖扶资金及时发放

市、县财政负担的奖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在7月31日前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及时将奖扶对象个案信息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供给县级发放机构,作为发放奖扶金的依据。发放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奖扶对象个人储蓄帐户,并将建立个人帐户和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

五、要求

(一)各级领导对奖扶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注意掌握“三个有利于”和“一个负责”。即:有利于鼓励农民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长期、稳定的实施。

(二)要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奖励扶助政策人人明白,个个知晓,奖励扶助对象的条件、审批程序和标准家喻户晓,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监督实施。

(三)要严把“四关”,一是宣传关,二是资格确认关,三是责任关,四是发放关。坚持谁调查登记谁负责,谁取证谁负责,谁审核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杜绝在执行程序上的走过场现象,在资格审查上重点把握户籍性质、出生时间、婚姻史、生育史及相关证据,确保审核确认不重、不漏、不错。

(四)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把奖励扶助制度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村计划生育汇报材料范文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一升三降”工作顺利实现为目标。通过街道、村(居)两级干部进村入户大力开展宣传和流动人口服务活动,使广大群众对人口计生政策有一个更深更全的了解,消除对人口计生政策的错误认识,增强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自觉性,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生殖健康需求。促进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为加快推进街道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任务

1、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计生政策。印发宣传品、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国务院颁发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各种人口计生证件的办理程序和要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和措施等人口计生相关政策等内容。

2、重点掌握常住和流动育龄妇女婚育情况。通过开展“万名干部进农家”人口计生政策宣传月暨流动人口服务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各项奖励优惠和处罚政策,澄清群众对人口计生政策的错误认识,发放人口计生政策读本等宣传资料的同时,了解、记录、掌握所上户家庭的基本情况和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落实情况;了解、记录所上户家庭的流动人口情况,特别是育龄妇女中重点服务对象去向、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及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了解计划生育家庭(主要是已扎二女户、已领独生子女证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并提供生殖健康咨询和随访服务。

三、活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全员动员、培训阶段。年5月10日,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参加由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召开的州市“万名干部进农家”人口计生政策宣传月暨流动人口服务月活动电视电话动员大会,5月11日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了区政府召开的动员大会,5月14日,将举办街道、村(居)全体干部宣传月活动动员培训班,进行全员培训。

(二)入户宣传服务阶段。年5月13-31日,街道、村(居)两级干部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单,登记上户人员情况,了解、掌握重点服务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情况,重点督促未落实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同时积极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和术后随访服务。

(三)汇总阶段。年6月1日~5日,村(居)要将在责任区调查、了解上户到的重点服务对象、流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情况和数据形式总结汇报材料以书面形式报街道计生办;年6月6-10日,街道将汇总数据和总结材料报区人口计生委;年6月20日前,街道计生办将重点服务对象、流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汇总数据分别上报区人口计委宣传科。

四、工作要求

1、街道干部实行分村(居)包干制。督促所包村(居)干部落实工作任务,同时每个干部走访时间不得少于20天,走访所包干村(居)100个以上的重点服务对象家庭。

2、村(居)干部上门宣传全覆盖。此次宣传活动是以全体村(居)干部为责任主体,每位村(居)干部对所包组、责任区内所有家庭必须做到100%上门走访宣传,每人走访时间不得少于20天。

3、在宣传月活动中,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对流动人口进行大排查,做到对流动人口姓名、户籍地、现居住地、生育节育、就业情况、流出流入时间、流动人口数量“八个清楚”。动员外出流动人口按时参加环孕检,落实相应的节育措施,并寄回报告单;街道要对这次活动月中掌握的流动人口情况及时录入PADIS平台,加强流动人口信息交换点对点服务。流动育龄妇女入库率达到85%以上;同时要抓好城区和工业园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开发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意见》(人口字号)要求。对辖区内流入人口环孕情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做到与现居住地人口同服务、同管理。

4、在宣传月活动期间,街道将会同有关人员深入到村(居)开展咨询和随访活动。

五、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强化领导。各村(居)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统筹规划,成立街道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刁爱珍担任,副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曾小雯担任,成员由计生办负责人、各村(居)书记、主任担任。各村(居)要将上户宣传和进一步落实村级干部责任结合起来,以此来检验人口计生工作是否包干到户、责任到人,工作重心是否下移到村(居)。村(居)要认真梳理好区、街道干部走访对象的名单,做到不遗漏、不错录,确保所有农户家庭都至少有一名干部上门宣传人口计生政策。要保证“万名干部进农家”人口计生政策宣传月收到实效,不走过场。要通过宣传月上门走访活动,掌握重点服务对象、流动育龄妇女的真实数据,做到人口计生底数清,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

村计划生育汇报材料范文3

为进一步加大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力度,切实减轻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教育费用负担,区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内容

一是对今年参加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二是对今年考取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施工会培育“金牌蓝领计划”,目的是引导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树立正确的升学观择业观,立志成为“金牌蓝领”,助推技工强市建设。三是实施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圆梦计划”,资助一部分在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就读品学兼优(指在校表现较好、各科成绩合格、院系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中上游)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四是对子女在读(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适当的助学帮扶。

二、资助条件

所在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符合助学帮扶内容,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申请资助:

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88元(含)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的市级以上困难劳动模范、单亲困难女职工(农民工)家庭和符合计生政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优先帮扶。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帮扶范围。

三、资助标准

依据省、市总工会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资助标准原则上统一。经调查核实,对特困家庭适当侧重,救助金额由区工会主席(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四、申报时间

金秋助学活动时间:2017年8月至9月。8月15日前将首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8月31日前将第二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档。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今年的助学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区直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帮扶申请,各单位工会调查核实公示后上报主管局工会,各主管局工会审核汇总后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复核。区直属基层工会可将调查核实公示后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材料及汇总表直接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帮扶申请表要填写完整(申请人本人要签字;基层工会主席和主管局工会主席签字盖章);

2、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申请人承担父母主要赡养责任的由单位工会、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出具赡养证明;

3、入学通知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复印件;

4、申报“圆梦计划”的,要填报xx区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近期收入证明(工资单或单位工资发放银行卡打卡记录凭证)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

6、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还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以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身份证开户的皖东银行的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8、困难农民工家庭建档,需附农村户籍材料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六、相关要求

1、全面调查摸底。一是各工委、基层工会要提前对已建会单位中今年考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高职)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拟入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职工(农民工)家庭的致困原因及困难程度,逐个核实登记,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因困施助,将符合助学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全部纳入助学范围。所有助学对象均在单位、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公示,并拍照留存。凡弄虚作假、骗取助学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对申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已领取资金的,将对资金坚决予以追回。同时,要主动与开展助学活动的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通信息,避免重复救助。

村计划生育汇报材料范文4

一、支部委员会职责

1、贯彻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每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并制订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

2、做好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按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4、严格按要求组织好发展党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5、严格按程序做好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组织工作,及时形成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审批;

6、在上级党委下达批准新党员通知书后,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加强教育和考察;

7、做好有关发展党员工作材料整理归档和会议记录工作。

二、总支部委员会职责:

1、贯彻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做好所属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呈报工作;

2、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调查研究,指导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及时对支部大会的决议和有关材料进行审议;

4、参与做好有关发展党员的政治审查和集中培训工作。

三、基层党委(工委)会职责:

l、认真贯彻发展党灵早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领导所属支部、总支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坚持有计划地发展党员,组织制订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确定发展党员重点。坚持成熟—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杜绝“突击”发展和“关门主义”;

3、加强对所属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对从事发展党员工作人员的培训,每年年终向上级党委组织部报告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4、按照培训霎时间和内容的要求,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集中培训工作;

5、审批预备党员之前,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指定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

6、及时做好预备党员的吸收和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工作,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如果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审批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集体讨论审批,逐个审议表决,并按要求及时填写审批意见,做好会议记录。

7、做好发展党员的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反映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发展党员政策和程序的人和事。

四、培养联系人职责:

1、经常同入党积极分子接触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鼓励他们积极上进,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

2、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考察,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并根据其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每半年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及时向支部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

3、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一年以上,具备发展对象条件时,及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五、入党介绍人职责: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观实表现及个人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人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六、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1、在支部研究确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后,及时负责地向上级党组织填报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负责指导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3、负责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就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形成文字材料;

4、负责地参与对发展对象审查和组织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

5、负责地做好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审查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将支部大会表决结果和支部大会决议、入党材料等报上级党委审查、审批和归档。

七、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经常、及时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主持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严格把握入党积极分子条件,主持做好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

3、主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定期考察、政治审查和集中培训工作;

4、及时审查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党灵转为正式党员的各种材料和手续。依照程序及时主持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作出决议,并负责地在有关材料上签署支部意见;

5、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八、基层党委(工委)组织部(科)长、组织员职责:

1、负责及时收集各支部发展党员计划,提交党委审查,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起草党员发展计划和宏观调控目标,并及时将发展:党员计划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和审定;

2、按要求督促检查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组织支部组织委员和支部书记进行有关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3、按要求组织好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

4、负责对支部报来的发展对象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及时上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预审;

5、在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按照分工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6、在符合要求和材料齐全的基础上,及时将发展对象提请党委审批;

7、在党委审批后,及时下发《入党批准通知书》,并在适当时间内组织新党员举行宣誓仪式;

8、及时提请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在党委审批通过后,及时通知支部,并将有关材料归档处理。

九、基层党委(工委)书记职责:

1、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和《细则》的规定领导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2、负责主持本单位发展党员计划的制订,及时、认真、经常性地检查研究发展党员工作;

3、及时主持召开党委会审批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并负责在有关材料上签署意见;

4、认真处理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组织严肃查处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的人和事。

各级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坚持党员标准,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责任。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基层党(工)委书记是第—责任人,组织员是直接责任人,相关党务工作者是相关责任人。要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违反《》和《细则》的规定发展党员的行为,对有关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不适合从事发展党员工作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岗位职责

思想政治工作类党员岗

一、参政议政(政策宣传)岗

1、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村党支部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2、参与本村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帮助村党支部出点子、想办法。

二、民意收集反馈岗

1、按照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求,深入农户进行民意调查,及时收集和反馈村民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2、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报告村民中的突发事件。

三、文明新风岗

l、带头参加并协助村党支部开展健康有益的农村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倡导文明新风。

2、带头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抵制各种组织。

党务、村务监督类党员岗

四、党务监督岗

1、了解监督村党支部是否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2、监督村党支部是否重视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3、监督村党支部是否注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是否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五、村组政务财务监督岗

1、了解监督村组重大事项决策是否符合党委、政府要求,了解监督村组预算的合理性;

2、参与审查村组开支的合理性、真实性;

3、督促村组搞好财务、政务公开。

六、集体经济项目发包监督岗

l、监督承包人合理利用和维护所承包项目的基础设施;

2、对履行和兑现合同进行监督,督促承包人按时交纳承包费和依法纳税。

七、村规民约监督执行岗

1、宣传解释村规民约;

2、按村规民约调解和处理相关事项。

八、土地及农房管理监督岗

1、宣传解释农村土地及农房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决定;

2、带头并监督他人自觉遵守土地及农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有关违规人和事。

九、计划生育监督岗

1、宣传解释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法律政策和计生工作的有关规定;

2、带头执行并监督他人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报告有关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和事。

十、履行义务监督岗

1、宣传和解释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

2、带头并监督他人履行村民应尽的各项义务,按时依法纳税等。

公共事务类党员岗

十一、社会治安维护岗

1、对本组村民进行法制及村规民约宣传教育;

2、依法或按照村规民约调解和协助处理本组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3、协助村委会调解本组及跨组民事纠纷。

十二、安全生产监督岗

1、经常对规定范围内的煤矿及其它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解督促;

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村委会汇报并协助解决。

十三、森林(农作物)巡禁岗

1、在规定山场范围经常巡逻;

2、依照森林法及村规民约处理违法违规事件;

3、按照村委会要求,进行阶段性农作物巡视查禁,防止人畜为害。

十四、公路养护岗

1、按照路面平整、排水良好的要求,对所分工的路段进行养护;

2、对大的塌方、路面下陷、水毁工程及时报告村委会,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十五、水利设施维护岗

1、对村管辖内水库、堤坝、水渠及电灌站等经常巡视检查,发现损坏和其它隐患及时报告村委会;

2、协助村委会做好水利工程的维修、防汛及抗旱等工作,确保水利设施正常运转。

十六、环境卫生岗

l、负责对辖区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

2、协助开展群众性环境卫生活动及评比。

经济发展类党员岗

十七、科技示范岗

1、按照村委会要求进行科技试验、示范;

2、宣传科技知识,讲授传播试验、示范技术。

十八、勤劳致富岗

1、掌握2-3门实用技术,带头致富;

2、帮助和带领群众致富。

十九、信息咨询服务岗

1、收集、掌握经济和社会各方面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向村党支部反馈。

二十、外出党员帮带家乡群众致富岗1、发挥外地的人、财、物及信息等优势,积极为发展家乡经济服务。

二十一、外出党员招商引资信息收集反馈岗1、积极为本乡、村经济发展牵线搭桥,及时收集和向乡村反馈招商引资信息。

“定人联系、定人登记、定期汇报、定期不定期

走访”的四定管理制度

一是流动党员联系制度:凡有流动党员的党支部,应确定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作为他们的联络员,每人联系1至5名流动党员。支部联络员负责与流动党员进行联络与沟通,协助党支部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他们外出表现并如实向党支部报告。同时,采取发放联系卡、打电话、寄信等多种形式,保持与流动党员双向性、经常性、动态性的联系。

二是流动党员的登记制度。各村党支部要建立《外出党员登记簿》,定人记录流动党员的详细情况。实行动态登记和定期登记相结合,党支部每半年将登记情况上报镇党委。

三是流动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流动党员至少每6个月要向本支部汇报外出时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按时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学习的次数情况。并积极向家乡群众传递致富信息,为家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四是定期不定期走访慰问流动党员制度。党员外出期间,乡镇党委将定期、不定期地走访其家属,必要时镇党委将派员看望流动党员本人,了解情况,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党员返回后,党支部委员要上门慰问,鼓励和支持他们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党员评议定格标准及处置办法

(江西省委组织部印发)

一、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3、忠于职守,尽职尽则。努力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和实用技术,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造优异成绩,模范地完成工作任务。

4、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联系实际,深入基层,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5、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令行禁止,服从组织,听从指挥,坚持原则,敢于向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作斗争。

6、带头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期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7、遵纪守法,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做好亲属的思想工作。

除达到以上七个方面要求以外,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党员,还应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评议。

二、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评为基本合格党员。

1、能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但有时认识模糊,思想跟不上形势发展的。

2、一般能够完成生产、各种任务,但缺乏主动性,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的。

3、一般能够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但有时过于看重个人得失的。

4、一般能够服从组织的安排和调遣,能够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但缺少自觉性,作风较散漫,上班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的;连续旷工十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五天以内的。

5、原则性不够强,对不良行为听之任之,不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群众基础较差,测评时合格票得票率低于三分之二的。

6、一般能够参加组织生活,能按期按标准交纳党费,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但主动性、自觉性较差,组织观念不够强的。

7、农民党员不主动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的;个体户党员不主动交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税费的。

8、年度内因违纪受到免于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或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记过处分的。

9、对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参与打架斗殴、上访闹事以及未经批准的集会、示威、游行,不进行教育和劝阻,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偶尔参与,群众有反映的。

11、在计划生育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够不上处罚的。

三、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及处置

(一)有以下表现之一者,评为不合格党员,作限期改正处置。

1、在政治上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持怀疑、消极态度,散布消极的政治观点,消极抵制本地本单位的各项改革实践的。

2、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一年内连续二次以上(含二次)无故不参加各级党校或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或考试考核不合格的。

3、组织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不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或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及各种活动,或消极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的。

4、下岗职工党员、离退休党员及其他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半年以上(含半年)、一年以内本人不与所在党组织联系的。

5、因违纪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或行政记大过至行政撤职处分的。

6、因犯有行贿受贿、贪污、挪用、拖欠公款和用公款吃喝玩乐、请客送礼、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虽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但造成不良影响、群众意见大的。

7、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中,因工作失职给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工作作风漂浮,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待遇,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9、组织纪律性较差,连续旷工十天以上(含十天)、十五天以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三十天以内的。

10、思想品德不好,或挑拨离间,或拉帮结派闹不团结,或诽谤诬陷、打击报复他人,侵犯公民和党员民利,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11、参与上访闹事、张贴大小字报以及未经批准的集会、示威、游行、罢工等活动,经教育能够认识错误,并愿意改正的。

12、参加宗教组织、宗教活动,或参与过组织的活动,但活动次数较少且为一般成员,经教育能认识错误,并愿意改正的。

13、参与,群众反映强烈的。

14、符合再生一胎条件,但未达到间隔年限,或未领取计划生育证而生育的;或因工作不负责任以致完不成当年人口计划的直接责任人。

15、农民党员和个体户党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但在年度内补交的;农民党员、个体户党员、流动党员有违反国家法令法规行为,并造成较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16、除基本合格党员标准第8条规定的以外,在年度考核中,定为不称职格次的;两次评议都定为基本合格的。

被评为不合格并作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限改期只有一年(受到两年处分除外),一年后仍未改正,则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二)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党员,作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处置。

1、抵制或不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散布错误言论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3、企业下岗职工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及其他外出务工经商等的流动党员一年以上(含一年)本人不与党组织联系的。

4、年度内,在行政上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

5、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中,因工作失职,给国家、集体或人民利益造成巨大损失,影响恶劣的直接责任人。

6、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7、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泄露企业生产经营等各类机密,造成国家安全、企业生产经营等重大经济损失的。

8、工作作风漂浮,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待遇,并产生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9、不遵守工作纪律,连续旷工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以上(含三十天)的。

10、道德品质败坏,生活腐化,不讲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虐待老人及妇女儿童,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或常与邻里相骂斗呕,群众反映强烈并造成了严重后果的。

11、思想作风不正派,或挑拨离间,或拉帮结派闹不团结,或诽谤诬陷、打击报复他人,侵犯公民和党员民利,造成严重后果的。

12、组织或经常参加宗教组织或非法组织、组织活动,或多次组织修宗谱、建庙宇、抬菩萨等封建迷信活动,且经教育不改正的。

13、组织、煽动群众上访闹事、张贴大小字报以及未经批准的集会、示威、游行、罢工等活动,经教育仍不能认识错误,不愿意改正的。

14、搞宗教派性,组织、指挥、参与械斗的;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经劝阻不改正的;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令法规,虽够不上刑事处罚,但产生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一年以上(含一年)拒不完成国家规定纳税任务的。

15、个体户党员连续一年以上(含一年)拒不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或以各种手段逃税、偷税的。

16、经常聚众或有偷盗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

村计划生育汇报材料范文5

2005年以来,农业股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本职,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与各兄弟股室团结协作,较好地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服务辣椒生产

一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为保证“益都红”辣椒推广种植工作全面顺利开展,配合县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了六次“益都红”辣椒种植动员会、加油会,分解了“益都红”辣椒种植目标,制定了辣椒目标责任书,对11个重点乡(镇)推广种植“益都红”辣椒进行了全面督导落实,对其交付的种子定金额,落实种植面积,签订合同份数进行了动态统计。二是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技术保障。①制定培训计划。根据辣椒生产各个时期的不同生长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整个培训计划从育苗、苗床管理、移栽、苗期管理、田间管理、辣椒采收到后期管理7个阶段都作了周密部署。②筛选技术员和示范户。按照县领导的要求,从11个乡(镇)筛选了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乡级技术员、种植技术高的村级技术员和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种植示范户。③开展技术培训。为使“益都红”辣椒种植技术真正落实到田间地块,组织蔬菜中心和先锋公司技术专家巡回10余个乡(镇)举办辣椒育苗、苗床管理、田间定植技术培训班30期,召开技术观摩会12次,聘请山东农业研究所张炎光教授召开千人参加的大型辣椒种植培训会一次,散发技术资料3万余份,举办电视讲座15期,培训乡、村技术及种植示范户1万余人次。三是加强工作督导,推动辣椒种植。为保证推广种植“益都红”辣椒工作真正落实到位,配合县政府办公室组成联合督导组对辣椒种植面积的落实、合同的签订、种子预交款的落实,育苗情况及移栽进度进行全程督导检查,每周将督导情况向领导汇报一次,关键时期采用日报表的方式,每天向领导汇报情况,有力推动了“益都红”辣椒种植工作的开展。

二、积极服务农业面上工作

特别是“三夏”、“三秋”季节,对麦收及收秋种麦进度进行动态统计,每天都加班加点及时上报给县领导。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今年七月下旬,我县普降大到暴雨,全县农作物大面积受灾。为搞好灾情统计,做到了24小时值班,每天认真统计汇总18个乡镇的灾情,并及时上报县领导,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积极服务了四次农业专题会,一次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会。

一是服务了8月25号召开的****小麦良种推广补贴动员大会。分别以政府文件和农业局文件制定下发了小麦良种补贴领导小组名单及技术专家组名单。二是服务“三夏”生产会议,并对“三夏”生产进行动态统计,每天及时准确地把当天麦收进度汇总成表格上报给县领导和局领导。三是服务****农业工作会。撰写了梁红副县长在全县农业工作会上的讲话。四是服务9月底召开的“益都红”辣椒座谈会,制定了益都红辣椒实施方案,分解了责任目标,动员会后对全县益都红辣椒种植落实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五是服务市农业产业化现场会。为迎接11月29日的全市农业产业化现场会的,积极主动搞好了一系列服务,包括宣传版面制作、会场布置等。

三、积极申报农业项目

结合本地资源优势,按照上级安排,2005年以来筛选上报的项目共有10个: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建设;二是****万棚无公害白灵菇生产基地项目;三是****5万亩无公害“益都红”辣椒生产基地项目;四是****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项目;六是****优质玉米保优节本标准化生产研究与示范项目;七是****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八是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九是****食用菌龙头企业建设项目。十是****六塔乡大蒜种植项目。

四、组织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

2005年我县承担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900人,引导性培训任务1800人。一年来,通过建立领导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认定培训基地,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指导等一系列措施,有力推动了整个项目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实际完成示范性培训1129人,引导性培训2000人,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25%、111%。其中示范性培训转移结业率达100%,主要工种有电子666人,电焊185人,电脑192人,缝纫70人,车工16人。主要就业于厦门TDK电子公司(电子436人),厦门多威电子公司(电子202人),广东步步高集团、深圳富士康等(计算机155人),濮阳保成帆布厂(缝纫70人),上海港口机械厂、宁波造船厂、南京金陵造船厂、南京仪征造船厂、上海闽南造船厂等(电焊185人),江苏建湖县海盛机械厂(车工16人)等单位。经过培训的农民深受用工单位欢迎,月均工资在500—1000元之间,电子专业一般在800元以上,较未经培训的农民工不但降低了劳动强度,而且月均增资200—300元。经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调查回访,通过阳光工程项目转移的农民工工资都能按时发放,生活条件、工资、待遇都比较好,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属对此非常满意。

五、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农业重点工作全面展开

一是对辣椒移栽情况督查。5月初,对全县的辣椒移栽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辣椒移栽进度进行动态统计,撰写了调查报告上报县领导。据调查统计今年辣椒种植面积达30万亩,瓜椒间作、林椒间作、麦椒间作等模式大面积推广。

二是配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农业重点工作进行了三次督查,对每次考核结果都做出了客观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宣传推广先进典型,鞭策后进,形成了有针对性的分析报告3篇,为领导指导各乡镇工作科学依据。

六、集中全面进行了两次农业工作调查

一是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查。4月中旬,对全县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现状进行了详细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分析,并科学制定了“十一五”人才战略规划,提出了我县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对策。

二是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调查。4月底,对我县的特色农产品(辣椒)区域布局种植现状,销售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辣椒产业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进行了客观分析,制定了“十一五”发展规划,并选择仙庄乡作为我县“十一五”期间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

七、注重农情信息的挖掘、上报工作

为让领导能够及时协调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有准确依据。我们加强与各乡(镇)及涉农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全县农业工作动态和农情信息情况,并形成有条理的文字材料上报县两办信息科。一年来,共上报信息17条,其中被采用8条。按时整理上报县政府办第一季度、4、5、6、9、10、11月份及半年、年底农业工作总结。

做到了按时上报农情信息。一年来,累计向市局上报农情信息110余条,组织上报小麦分析、秋作物种植结构分析,夏种、秋管等技术文稿20余篇,特别在“三夏”、“三秋”大忙季节严格按照市局要求,保证每天9点之前按时上报农情进度,即使节假日、星期天也从未间断过。

八、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种文字材料

村计划生育汇报材料范文6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紧紧团结广大党员、村民代表,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等职责任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本年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继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发挥党员模范作用。

继续坚决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常态化,调动党员、积极分子学习积极性,扎实开展我村党员远程教育工作、坚持利用“学习强国”APP学习,时刻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村里党员及群众观看有关党性教育及农业知识等方面的有关影片、书籍。通过党课、党员大会等形式,扎实为本支部党员同志贯彻中央乡村振兴伟大战略思想及相关文件、会议、讲话精神。保证每一次研讨都能有收获、有共识、有升华。同时继续严肃规范党务村务档案管理工作,指定专人专项负责,对“党员基本信息台账”、“组织生活会材料”、“民主评议党员材料”以及党建工作照片等档案材料规范化管理,形成党建工作实时存档常态化。

二、推进村容村貌,加强民生建设

1.组织村两委及党员定期为村部进行大清扫,保障村部室内外环境的整洁。

2.争取解决九组枣树沟修路问题。

3. 大沟填充问题。

4.解决我村自来水问题,争取保证全村使用自来水。

三、努力发展村特色农业产业。

通过走访谈心,进一步挖掘想干事、干实事的村民代表,帮助他们出谋划策,发展壮大我村产业经济,利用他们带动贫困户的发展。

四、继续推动平安乡村建设

继续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带领全体村民展开专项查整。做好宣传、落实工作。

五、扶贫工作

稳固脱贫攻坚成果,在党和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依托致富带头人,考察好项目,在种植和养殖的基础上发展新兴产业,提高贫困户的收入。

六、乡村意识形态建设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2022年**村将继续紧抓意识形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