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准收费整改报告范例6篇

超标准收费整改报告

超标准收费整改报告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管理相结合,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同配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依法对超限超载进行全方位、多层面治理,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1、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现象。健全管理网络,改善管理手段,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切实提高路况质量、服务水平和行车安全保障能力,创造更安全、更畅通的行车环境和秩序。

2、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健全监管制度和体系,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保护守法运输者的权益;优化运输结构,提高运输质量与效益,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

3、规范汽车生产改装市场。严格贯彻汽车产品技术标准,全面清理整顿“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行为,力争用一年时间完成我市汽车生产改装企业的整顿规范和“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同时促进汽车产业加快技术革新,提升产业结构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三、工作内容

(一)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交通局、*局和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要根据这次集中治理的特点,突出重点,分段宣传。重点宣传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和治理的必要性、紧迫性,宣传治超的工作部署、整治行动和治理成果、成功经验。

要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提升宣传层次和效果。在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必要的限载交通标志,对驾乘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厂矿企业走访宣传,通过媒体开展专题宣传。邀请知名专家作专题访谈或发表专稿。广泛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媒体适时推出一系列有深度、有影响、大容量的报道。

(二)全面清理整顿“大吨小标”车辆和非法改装车辆,调整规范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办法

1、市经贸委、*局、交通局等部门要把好汽车生产、发牌和使用环节关,迅速开展“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在《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正式实施以前,“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暂按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一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告的“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要求、车型及相关技术参数,由“大吨小标”车辆的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恢复标准吨位。*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车型和参数更正“大吨小标”车辆核定载质量,免费换发车辆行驶证。如机动车档案中收存合格证的,还应当对合格证进行更正。对国家发改委更正表中遗漏的“大吨小标”车型,市*部门要及时将其车辆型号、生产企业名称、整备质量、核定载质量和出厂时间等情况报省*厅,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告中的同类车型、技术参数统一研究处理。

二是从*年6月起,暂按车辆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量征收养路费,*交巡警部门与交通部门要实行车辆登记和养路费缴费信息共享。“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后,按照恢复后的吨位计征,对“大吨小标”恢复标准吨位的车辆,交通部门不再追缴其以前应缴的差额部分;对于车货总质量超过55吨的重型车辆,其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计量吨位暂按国家交通部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车辆超限标准(即车货总质量)扣除车辆自重后的吨位来计征。已实行规费包交的车辆,各级交通部门要退还*年6月(含6月份)之后多征的费用,以确保交通规费征收标准与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一致性。

三是在集中治理期间,对在公路上行驶的未恢复的“大吨小标”车辆,*交巡警部门执法人员要责令其限期恢复,在定期检验时发现未恢复的,强制更正核定载质量。

2、由市质监局牵头,对《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进行宣传,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各汽车生产改装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车辆生产、改装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车辆“大吨小标”现象。自*年10月1日起,严格按照《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GB1589—*)执行。

3、市经贸委会同*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对车辆改装及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进行联合治理,规范车辆改装秩序和行为。对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应按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发改委8号令)的要求规范生产,新建企业必须达到生产准入条件;对原有改装车生产企业加强整改,促使企业尽快达到新的生产准入条件,使其合法经营;对无证经营、非法组装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对车辆擅自进行改装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擅自改装的所有人依法予以处罚。

(三)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市交通、*、物价、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对全市道路运输市场进行全面整顿。

要重点围绕发展多轴大型车、厢式货车、专用罐体货车,调整运力和车型结构,通过市场机制提高营运性车辆的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运输企业规模化发展。加快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交通、*部门要互相通报超限超载车辆信息,并联合公告。同一车辆公告超过2次(登记超过3次),或者同一运输企业公告超限超载营运货车超过该企业营运货车总数5%的,要降低该企业资质等级,取消违法驾驶员的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要坚决打击货运“黑车”、“假军车”,引导运输业主守法、诚信、规范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促进公平竞争。规范无车承运人的经营行为,创新货运组织方式,发展现代物流,实现货主与车主之间直接信息交流,减少运输中间环节,提高运输业主的经济效益。

要进一步清理整顿道路运输收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货车计重收费政策,明确并规范超限超载车辆卸驳载、停车等服务收费标准,治理乱收费,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减轻运输经营者的负担。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四)路面集中治理

各级交通、*部门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和“加强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从*年6月20日起至*年5月31日止,对上路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开展集中整治。

1、交通部门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1)对载货车辆称重检测,属超限的(含既超载又超限的),依法调查取证,在确认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进行处理。经检测属超载但不超限的车辆移交给*部门处理。

(2)依法对超限车辆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自行卸去超限物品,并监督执行。对于拒不卸驳载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对于鲜活农产品、化学危险品等不宜卸驳载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违章情况,通报车辆源头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4)对于被查处的超限车辆,在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附页上进行违章登记。

(5)对货站、码头、配载场及大型工程建材运输等货物集散地进行源头监督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装载。

(6)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运输违法行为信息系统和信誉档案,实行违章行为的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将超限超载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的情况抄告当地*交巡警部门。(7)打击货运“黑车”和“假军车”,规范运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

2、*部门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1)对超载但不超限的车辆依法查处,扣留车辆、监督卸驳载至违法状态消除为止。

(2)对于未恢复的“大吨小标”和其他载质量标定不实的车辆,责令其限期恢复。

(3)对超载车辆所属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查处。

(4)维持超限超载查处现场交通、治安秩序。对聚众闹事、抗拒执法、集体冲卡等突发性事件,指挥疏导交通,排除交通堵塞。

(5)将超载情况和相关信息抄告交通部门和车籍地省级*交通管理部门。

3、检查点布设

根据“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以市为主、统一实施、防止堵塞、保障畅通”的原则,决定设立以下超限超载检查点。

(1)市区:G310K243+000处北环停车场,控制G310、G104*西北出入口和北出入口;

(2)丰县:S321K55+400处交通局检测站,控制S321、S254北段;

(3)沛县:S253K13+300处沛县16K客运停车场,控制S253和S321;

(4)*:G206K693+300处祥达停车场,控制G206、S323;

(5)睢宁:G104K854+400处威伦停车场,控制G104、S121、S324;

(6)新沂:G205K961+450处新沂市东都停车场,控制G205、S249、S323线;

(7)邳州:S323K30+500处海檬停车场,控制S323、S250、S251、连徐高速进出口;

(8)*:G206K675+800处韩场停车场,控制G206、G310。

各超限超载检查点要按照要求,设置引导、警告标志。检查人员可在检查点附近区域以定点检查为主,区域流动检查为辅实施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年6月20日前,为宣传和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进行集中宣传,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启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工作和经济调节措施的制订,同时完成超限超载查处工作有关场地、硬件设施的准备工作。

(二)*年6月20日到*年2月28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各地交通、*部门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继续清理整顿“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启动经济调节措施,整顿道路运输市场。

(三)*年3月1日到5月31日,为总结和长效治理阶段。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小组对各地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表彰。从这一阶段起,路面治理工作转入常态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将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治超工作机构要切实承担起治超的重任,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加强指导,落实工作。要把治理超限超载作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大举措,确保治理工作抓出成效。

超标准收费整改报告范文2

一、商业银行开展企业所得税筹划的主要途径

(一)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筹划

时间性差异是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因此,时间性差异造成的是企业所得税缴纳时间提前或延后,从企业一个长时段的整体来看在金额上没有影响。

按照所得税会计核算办法,对时间性差异在会计核算中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种方法进行处理。目前,采用应付税款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经办人员的变动、前后期的不衔接和遗漏,造成时间性差异只有当期调增,没有后期调减,从而加重了商业银行的税负。因此,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时间性差异的项目、金额、当年调整增加额及未来摊销期的年限和调整减少额,应以表格形式进行汇总,作为年度纳税申报材料的附件加以保管,并在以后年度调整转回,从而达到申报准确,查有实据。

(二)永久性差异的所得税筹划

永久性差异是指在某一会计期间内,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永久性差异的存在是商业银行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而由于目前金融企业的利息收支、中间业务收入等方面的会计制度与税法基本接近。因此,本文仅以费用的使用作为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重点加以探讨。

1.转变短期合同制员工聘用方式,降低工资薪金及三费调整增加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政策规定,2006年7月1日之前的计税月工资标准为960元,之后为1600元,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职工工会经费、福利费和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和1.5%计算扣除;企业按规定提取向工会拨交的工会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这些政策规定,简单地说就是除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工会经费外,对超过计税工资标准部分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均要作为应税所得的调增额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

目前,商业银行的用工方式主要是聘用长期和短期合同工,从2005年开始,某商业银行省分行大堂保安采用与劳动服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商业银行支付用工费用,人员全部由劳动服务公司负责管理,所需费用按政策规定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实现了用工方式的首次转变。从企业所得税筹划角度看,商业银行应在对这次用工方式的转变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大胆探索,稳步推进,加快商业银行用工方式的转变,尤其是对短期合同制员工的聘用上。以某商业银行有1000名短期合同工、每人年薪4万元计算,如果转变聘用方式为用工方式,该行将减少应税所得额2042万元,相对增加利润793万元。

2.准确区分业务招待费和会议费,降低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调增的应税所得额。业务招待费就是用于业务招待方面的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政策规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为: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1500万元以下的为5‰,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为3‰,金融保险业的业务招待费计算基数应扣除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规定比例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必须作为应税所得额的增加项加以调整,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2005年,某商业银行业务招待费实际列支8927万元,可在税前列支金额3596万元,超过标准列支5331万元,超标准部分占比达到59.71%。

而会议费是指核算召开会议的文具、纸张、印刷材料、报刊、会议室租金、交通费及参加会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贴等支出。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政策没有规定扣除比例,也就是说只要是实际发生的会议费支出,全额可以在税前列支。分析该行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很大一部分是大小会议的伙食补贴支出,这是造成业务招待费超标准的原因。因此,我们必须准确区分业务招待费和会议费支出,加强业务招待费的预算管理,积极开展会议费的筹划,能在会议费列支的不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从而达到降低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调增应税所得额之目的。

3.加强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的筹划,降低业务宣传费超标准列支调加的应税所得额。业务宣传费就是用于业务宣传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不扣除金融机构往来收入)5‰比例范围内控制使用,据实扣除。而广告费是指通过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在一定的媒体传播广告而支付的费用。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从上述政策可以看出,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是业务宣传费的4倍,且可以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因此,我们在开展业务宣传时,要认真的加以筹划,尽可能地从广告费中列支。同时,在筹划过程中,要注意严格区分广告费支出与赞助支出。

4.加强赞助和捐赠支出的管理,用活捐赠税前扣除政策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政策规定,各种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符合国家规定、且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可据实列支营业外支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进行调整。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向老年活动场所的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纳税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分析某商业银行的赞助和捐赠支出,大部分是对共建单位、扶贫联系乡(村)、自然灾害、学校等捐赠支出,由于大量的捐赠都是直接捐赠,且没有取得正式的捐赠发票,以致不能在税前扣除,造成捐赠后还要补缴33%的企业所得税。因此,要加强对捐赠的筹划管理,改变目前直接向受赠人直接捐赠的方式,要通过民政教育部门、慈善总会、基金会等非营利性的机构指定捐赠给受赠人,取得捐赠的正式发票,以便能够全额税前扣除。

5.通过对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项目的筹划,相应降低其调整金额。除上述费用项目筹划外,企业的期间费用还很多,它不仅可直接减少利润总额,费用的业务发生方式和过程不同对纳税也会有不同的影响。因此,我们在开展筹划过程中,一是预先安排、选择最优的业务方式或过程,合理合法地降低纳税支出。二是取得合法的费用凭证。要求凭证的取得符合税法规定,这是企业正确筹划纳税最起码的条件。一般在实务中常犯的错误有:取得虚假发票;取得非交易对象发票;未依时限取得发票。三是合法报告备案。税法规定部分费用及损失应事先完成报备手续,否则不予以认定。四是延后列报费用。部分费用及损失有限额规定,超过部分将不予以认定。因此,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应注意各项费用及损失是否超过了限额,如果超过限额则可以考虑延至下期列支。五是尽量创造条件。税前列支费用、损失并非没有边际和标准,应尽量创造条件,做到充分列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企业所得税筹划的策略

(一)以二级分行为纳税单位,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

根据国税函[2002]226号《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文件规定:“银行的支行(指县级支行,下同)和相当于支行一级的办事处(分理处)、及保险公司的支公司和相当于支公司一级的办事处,因改变会计核算办法而变为非独立核算单位,不再具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经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审核确认,可不再作为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管理,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其纳税申报和就地预交管理上划到上级支行(支公司)或分行(分公司)一级”。而近几年来,全国各家商业银行都加快了财务集中的步伐,财务核算逐步都集中到二级分行进行核算管理。外部的政策和内部的管理为“以二级分行为纳税单位,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提供了条件和可能。集中申报后,一方面可以减轻基层行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减少税务稽查的次数和检查样本量,将极大地降低纳税申报成本。

(二)确定专人负责纳税申报,不断提高申报的质量。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业务,由于对政策理解的深度和广度不同,同一企业的经济业务,百个人申报就会有百样的结果。因此,确定专人负责纳税申报显得尤为重要。由于财务全部集中到二级分行统一核算管理,全行费用全部都经过二级分行审核,因此,纳税申报工作宜由二级分行费用审核人员兼任,具体由其统一掌握费用发票的合法性审核,总结费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费用使用行为。由其通过建立所得税纳税申报台账,对调整项目进行全面的登记,从而达到提高纳税申报质量。

超标准收费整改报告范文3

报告说明了对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具体整改情况省政府已委托省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省审计厅同时发出整改情况通报,并于今年5月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取得了明显成效。

报告指出,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6月底,全省审计机关审计和审计调查单位、项目共9784个,查出违规金额200.10亿元,损失浪费金额1.63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24.28亿元,应上缴财政资金20.24亿元,已收缴财政14.01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6.89亿元,审计核减工程建设资金18.23亿元。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5件。促进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1136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572项,向社会审计结果公告194篇。

报告认为,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部分支出预算批复下达不及时,结转下年支出数额仍较大。

――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

――一些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

――部分预算和支出管理有待改进。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还不够全面,实行定员定额预算管理单位比例偏低,省级预算单位中仍存在预算追加现象;政府采购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对9个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和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3个单位少计收入817万元;3个单位违规收费113万元;7个单位超预算支出1185万元;3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75万元;3个单位未经政府采购购置固定资产169万元;4个单位固定资产账账、账实不符635万元。

省审计厅组织23个预算执行单位内审自查,查出的主要问题是:5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2669万元;3个单位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426万元;10个单位超预算支出5503万元;3个单位未经政府采购购置资产50万元;5个单位滞留专项资金978万元;3个单位资产账实不符87万元;4个单位长期挂账6314万元未清理;2个单位预算结余不实152万元。此外,还存在预算下达不及时、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问题。

省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有的基金和收费计划制定与实际差异较大。

――有的减免税审批不够规范。

――税收征管范围有的未完全理顺。

――税收征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及转移支付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对商洛、渭南、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财政收支、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和调查,查出的主要问题是:虚增财政收入,虚列财政支出;改变入库级次,影响上级收入;违规收费;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并坐支、出借;未及时下达拨付财政专项资金,改变资金用途;少配套项目资金;个别县区省级转移支付及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未经同级人大审批。

全省政府性债务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3月至5月,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审计机关对全省省、市、县(区)三级政府性债务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表明,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使用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加快城乡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政府性债务管理不规范、债务增长快、偿债压力大、债务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

高校财务收支和债务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审计厅组织对82所省属、市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进行了审计,目前已实施审计46所,出具审计结论16所,其余高校将在下半年安排审计。对16所高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8所高校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86亿元;3所高校多提管理费1630万元;11所高校助学金、奖学金发放不及时、少计提等5693万元;4所高校少计固定资产8.16亿元;8所高校违规采购1.08亿元;2所高校违规集资9463万元;3所高校建设项目未招标2703万元,3所高校建设项目超概算9941万元;2所高校所属公司、实体出资不实3709万元。此外,还存在少计收入、支出,不合规票据入账等核算不规范问题。

对15所高校2007年至2009年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和质量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项目未按时启动或未按时结题;在项目经费中发放个人费用和补助,购买车辆、支付装修费,违规列支资金等;一些仪器设备未经政府采购,有的资产未入账。

对82所高校的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情况审计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教学管理等公共设施盲目扩大规模、重复建设,增加了管理成本;贷款主体及偿债责任不明晰,缺乏还贷风险意识;债务负担沉重,偿债能力不足,借新还旧率较高;19所高校向校内教职工违规集资。

涉农和社保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对全省2006年至2009年退耕还林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建设资金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市县挤占挪用退耕还林工程资金;违规兑付、出借退耕还林资金;抵扣、截留粮食补助资金和管护费;滞留应兑付退耕户资金;个别县农田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一些治理建设项目未及时开工;欠配套资金。

对全省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查出的主要问题是:新农合统筹基金超支;少计提新农合风险基金;一些市县滞留新农合资金和参合人员补偿款;有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超标准加价;个别经办机构超标准、超范围报销补偿款,挤占挪用新农合资金。

对全省2009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财政预算未足额安排低保资金;个别县区民政部门套取上级低保补助资金,挤占低保资金用于弥补经费等;有的超范围发放低保资金。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全省审计机关对2563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调查),共核减投资18.31亿元,查出的主要问题是:欠缴土地出让金和矿产权出让费814万元;超计划、超标准、超规模建设16.06亿元;未按规定招投标15.07亿元;欠配套资金2.39亿元。

省审计厅对7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或项目跟踪审计,挽回或避免直接经济损失886万元,核减投资2.69亿元。主要问题是:4个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13.33亿元;3个项目多计建设成本2.63亿元;2个项目超概算2.11亿元;2个项目违规出借资金1042万元。

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部分县区农村信用联社200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在农贷科目中发放非农贷款;担保贷款审查不严,存在一定的风险;违规发放关联多头贷款、冒名贷款;未清理党政机关干部贷款及担保贷款。

对6户国有企业进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由于投资决策失误、不良债权回收困难等造成资产损失或潜在损失;损益核算不实,影响利润及税金;有的少缴税费及以前年度国有资产收益;企业内部人员违规参股,将国有资产收益滞留参股企业。

“5.12”地震及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审计情况

2010年下半年以来,审计机关继续对“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开展了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项目资金未及时到位,资金缺口较大,个别项目未专户核算重建资金;部分项目超概算投资、招标不规范,个别项目自行改变工程设计;部分项目竣工决算多计工程造价、多支付工程款。

审计机关对2010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项目建设总体进度较慢,截至今年3月底完成计划投资进度的75%;少配套资金;滞留欠拨资金。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全省审计机关共对1738名党政领导干部和27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市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201人、乡科级干部1557人。

2010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审计机关共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5件,移送涉案人员39人。查处“小金库”6个。

对以上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分别作了处理。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下达审计决定;对涉及制度、政策、体制不完善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计建议;对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线索,已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对部分行业、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向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

最近,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汇报。江泽林副省长在肯定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同时,针对审计报告反映情况提出了要求。目前,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审计厅的审计决定、审计建议,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审计厅将加强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及时报告整改和纠正情况。

针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审计厅提出以下改进意见:

第一、进一步细化预算管理,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办法,加强和细化项目库管理,有效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切实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和效益性;积极稳妥地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和约束力。各预算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观念,切实加强对所属二、三级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预算资金收支行为;要逐步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大力压缩行政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于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

第二、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加大对超标准、超规模建设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大对建设项目和民生等重点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胡支乱花、损失浪费等违规行为。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部门要研究、改进专项资金配套办法,合理确定配套资金比例,确保配套资金能够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专项用途拨付和使用专项资金,有效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超标准收费整改报告范文4

税务局自查报告 范文精选:

选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08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附带:税务自查报告写作方法

税收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

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超标准收费整改报告范文5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积极工作、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县局党委、行政决定决议。工作不打折扣。

(三)积极开展财政部门“八项服务承诺”活动。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四)不断加强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安排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坚决不准玩电脑游戏和其他娱乐活动,更不得参与等其它违法违纪活动,凡发现一人次罚款元,所负责人知情不制止各罚,制止不了而又不报告各罚元。

(五)认真履行工作请示汇报制度。所负责人应及时向乡村党委、政府和县局领导请款汇报,同时,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发挥参谋作用。

(六)建立工作督查责任追纠制。凡因工作互相推诿、延误工作时效。经县政府和县局督查发现工作失职,一律追纠负责人责任。如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扣补贴元,局里通报扣元,对影响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处。

(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要求每个干部职工经常到单位、村户结合本职进行调研活动。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益。

内务管理制度

(一)公文管理

要分类进行登记和填写文件处理卡。收发文应指定专人负责。

确保文件的规范性、严肃性。发文必须按照公文要求。

及时送阅,收文要按时登记。紧急和重要公文即收即呈批,即分发,规定时间内办结。

分类整理,公文档案必须妥善保管。装订成册,统一归档,不得私自保存归档公文。

(二)考勤

按时上下班,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凡不经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视为旷工,每旷工半天(不足半天视同半天)罚款元,每旷工一天罚款元,天以上依此类推。

天以上(含天)向县局局长报告、批准;其他干部职工开会、出差、事假天以内(含天)向所长报告、批准,所长开会、出差、事假天以内(含天)向乡村政府分管财贸领导报告、批准。天以上(含天)向县局分片领导报告、批准。

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每所要安排人值班。假日值班和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补贴。

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规定假期天以上每天扣补助元。请病假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三)卫生、安全及财产管理

自觉维护好本所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要树立爱所如家的思想。保持良好的室内外环境,主动参与劳动,创造一个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

树立高度安全责任意识,积极防范和消除各种开了隐患。加强公共财物的安全保护,严把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关。对公共动产物品进行登记造册,责任到人并建立责任追纠制,谁失职谁负责赔偿。

不准超额库存现金。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

(四)经费与财务管理

⒈经费管理

乡村财政所经费衽“明确项目标准、核定支出基数、审批核销、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管理办法。

车辆燃修费元;招待费元;办公费每年元;降温烤火费每人每年元;下乡补助每人每年元;征收补助每人每年元;年终工作目标奖按县政府规定发放;节日福利补助每人每年控制在元以内;其它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开支项目和标准:个人部分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据实核销。公用部分。

凡经县局组织安排外派短期培训费用据实核销。报刊杂志征订按县局分配计划核销。

应由县局批准核拨。乡村财政所购建固定资产开支。

每月终后天内汇兑审核一次。经费支出一次性金额元以内(含元)由财政所长审批报销。元以上经县局分管乡村财政所财务领导审核。

⒉财务管理

确保财政所工作正常运转。经费支出要坚持统筹安排、节约开支、总额控制、花小钱办实事的原则。

所有原始凭据要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才能有效入帐,开支发票必须合法有效。否则,会计有权拒绝报帐。

并依据实际情况追查相关人员责任。如发现假伪票据和办审手续不完善的开支款项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公开接受监督,财务收支每半年公布一次。促进合理、公正、规范管理。

会计监督与管理制度

(一)乡村财政所要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以及财经规章制度。

(二)加强对属所单位、企业会计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强化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经济秩序。

(三)严肃查处单位和个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和财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力度。

(四)强化财政所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工作。原则上不能担任财政总预算会计。其他人员不允许会计和报帐员一肩挑。会计印鉴要指定专人管理,预算拨款、零户统管单位资金转款和现金支取必须实行审批签字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互相监督,谁失职谁负责。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查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完备性,对虚假和不合法开支票据坚持原则拒绝报帐,要做到日清月结,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报帐员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

(五)认真学习财会业务知识。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等,规范设置会计科目,精心细致处理每项会计业务,做到证帐整洁、保管好会计资料档案。

(六)对违纪反财经法规、制度人员。对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差的会计人员坚决调换工作岗位,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一)预算编制

乡村财政应按照全面推行综合预算的要求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乡村单位预算收入的编制:遵循所有经常性收入纳入预算的原则。将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其他预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纳入预算收入管理。

轻重缓急,乡村单位预算支出的编制:遵循以收定支。综合平衡的原则。按照个人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的顺序安排支出预算,确保工资有保障。预算编制草案,报经乡村政府审核和乡村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然后以政府名义行文下达执行。

(二)预算执行

⒈收入征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的规定。

⒉严格按照预算计划。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

⒊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

(三)预算调整

有调整项目,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合理是指调整有依据。有调整金额;合法是指预算调整须经乡村政府审核,乡村人大通过。

(四)决算

应及时清理全年收入、支出数字的往来款项,决算遵循按预算计划或调整计划的原则。决算要求:年度终了时。做好决算数字的对帐工作。决算各项数字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以估计数字替代,不得弄虚作假。

五预算监督

⒈乡村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

超标准收费整改报告范文6

今年6月16日至25日10天内,审计署共了18份审计公告。6月24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这场集中上演的“审计风暴”,收获了不少“点赞”。

总理7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严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他用“牛皮癣”来比喻那些“屡审屡犯”的老毛病。他要求,对于审计出的问题,不仅要列出整改的“任务清单”,排出“时间表”,逐个“对账销号”,更要建立起整改的长效机制。

央企审计一直是审计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审计署每年都会选择一些重点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今年,审计署了对11家央企的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这11家央企分别是: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自2010年审计署首次单独公告央企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以来,审计署已公布了对50余家央企的审计结果,每年抽查的央企几乎都不重复,涵盖烟草、军工、石油石化、电力、能源、钢铁、汽车、装备制造、电信、建筑等领域。

对央企审计的重点内容包括: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政策与决策部署情况,保障国家政策落实;揭示和反映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矛盾、潜在风险和重大体制机制问题,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案件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检查企业重大经济决策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推动管理水平提升;检查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通过梳理2010年至今5年的央企审计结果公告,《中国经济周刊》发现了被审计央企的不少“牛皮癣”。这些“屡审屡犯”的问题,几乎每年都存在,被点名的央企也为数众多――以这两个指标综合排序,前十位分别为: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大宗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违规发放薪酬福利等,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到位、有欠缺,项目未批先建,违规投资房地产,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违规炒股、理财,违规建高尔夫球场。

审计署企业审计司负责人表示,截至2014年5月31日,相关企业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194项,对19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厅局级干部32人。同时,按照审计要求,企业已补缴各项税款1.78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2.96亿元。对提出的62项审计建议,企业均已采纳。下一步,审计署将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

今年的审计报告中的11家央企也均在审计报告后第一时间发表相关说明,称大部分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毕。一些央企还表示,将继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建立惩防协同长效机制,以期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屡审屡犯”的问题真的不会再犯了吗?人们拭目以待。

央企十大“牛皮癣”

1重大经济决策不合规

《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在对11户中央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后发现,一些企业存在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损失等问题。抽查11户企业的791项重大决策事项中,有230项(占29%)存在违反“三重一大” (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缺乏可行性研究论证以及决策内容不符合规定等问题,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134.68亿元(详见表一)。

《审计工作报告》还点名指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中石油集团”)的油气开发、并购重组、国有资产处置等过程中,一些企业管理人员、违规决策,甚至与民营企业或个人串通牟取私利,严重损害国有权益。

事实上,历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均指出了央企重大经济决策不合规的问题:如2012年度审计发现1784项重大经济决策不合规,形成损失及潜在损失45.57亿元;2011年度抽查企业617项重大决策中,有74项存在违规问题,已形成损失及潜在损失34.61亿元;2010年度抽查企业的625项决策中,有164项存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未按规定报批、违反内部决策程序等问题,造成损失及潜在损失34.14亿元。

值得关注的还有央企境外投资及财务管理的不完善。审计指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下称“中国兵装”)境外投资总体效益不佳,在境外投资成立的17家海外公司中,至2012年末有5家已停业、7家累计亏损1.38亿美元。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下称“中国航天”)境外投资及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至2012年底所属部分境外企业共亏损1.42亿元,且目前仍有两家企业的股权由单位委托个人代持。

央企违规对外借款也是一个突出问题,时而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例如,1999年至2011年,中石油集团所属吉化集团公司未经中石油集团批准向其控股公司出借资金,2012年5月形成损失1.52亿元。

2008年至2012年,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下称“航天科工”)所属企业借给贵州航天红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6亿元,因对方经营亏损严重存在损失风险。

2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

梳理近年来审计署对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会计核算不准确一直是常见问题(详见表二)。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审计发现,11户企业2012年收入、利润和资产不实金额分别为73.37亿元、56.67亿元和88.44亿元。

收入、利润不实的问题在上年度同样很突出。上年度审计署重点抽查的10户企业2011年收入不实46.65亿元、利润不实36.37亿元。审计报告指出,一些企业为完成考核指标或少缴税款等,虚构销售或成本费用,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3大宗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2460项大宗物资采购和781个工程建设项目没有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120亿元。

从6月20日审计署披露的11户国有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可以更详细看出,中石油集团、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润集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下称“中船集团”)、中国兵装、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下称“中国核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大唐集团”)、中国烟草总公司(下称“中国烟草”)、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冶集团”)、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下称“中国海运”)等公司均被查出违规招投标(详见表三)。

其中违规招投标涉及金额最高的是中石油集团,所属抚顺石化分公司等9家单位部分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260.35亿元,其中工程建设238.51亿元、物资采购21.84亿元。

违规招投标问题,在往年央企审计中也频繁出现,有些企业还屡次犯错。以中石油集团为例,在对其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时就发现,2007年至2010年,中石油集团部分管道、炼化、勘探和生产等项目采取邀标方式发包,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0.25亿元。当时审计报告中披露,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石油集团加强了招标管理制度建设,要求严格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强化招标管理效能检查。

4违规发放薪酬福利等

《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有7户国有企业违规超提或超发工资、住房公积金和福利费等11.61亿元。

从往年审计署公布的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可以更详细地看出,国有企业违规发放薪酬福利的方式多种多样。

其一,超缴住房公积金、超发工资。对中国烟草的审计发现,2012年,该公司所属湖南中烟等38家企业存在超缴住房公积金和在工资总额之外列支工资性支出等问题,涉及金额2.56亿元。

其二,发放补贴、奖金。如,2012年,中国核建总部及所属20家公司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职工补贴奖金等4261.16万元。2012年,中国航天部分所属单位在工资总额外向职工发放补贴434.2万元。

有些公司甚至不惜以违规形式获取资金,来为职工发放补贴、奖金。例如,中冶集团所属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12家单位,2012年至2013年6月,采取虚开劳务费发票或直接以劳务分包预结算单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8666.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性津贴及奖金。

2009年至2012年5月,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国家核电”)所属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勘测分院通过虚列野外津贴和虚开发票报销等方式,将371.41万元转到账外存放,用于向职工发放奖金、过节费等。

2011年至2012年,大唐集团所属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和大唐国际燃料公司通过虚列派遣劳务人员费用套取211.40万元现金设立“小金库”,全部用于向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发放奖金。

其三,发放购物卡、健身卡等。如,2012年,华润集团所属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公司通过虚列原材料费用等套取资金85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超市购物卡发放给职工等。

2009年至2011年,国家核电所属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公司等5家单位以会务费、物业费等名义在成本费用中列支3399.59万元,实际用于购买发放给职工的购物卡。

2009年至2011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下称“中国移动”)总部、中国移动研究院在福利费中为职工购买不记名多用途健身卡2405.74万元,实际可用于健身、餐饮、购物等活动。

其四,替职工缴税。如2012年度,中国海运所属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和所属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就承担职工个人所得税257.90万元。

5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到位、有欠缺

检查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政策与决策部署情况,一直是国有企业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审计中发现,企业执行国家经济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不到位、有欠缺的现象时有发生。

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方电网”)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发现,2003年至2009年,广西、贵州和广东电网公司未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和优惠电价政策,分别依据地方政府部门文件少收电费共计11亿元。

2008年至2009年,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下称“华能集团”)建设和收购了2个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煤制甲醇项目,截至2011年底已完成投资37.75亿元。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钢集团”)、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下称“武钢集团”)和鞍钢集团公司(下称“鞍钢集团”)的下属企业近年来未经审批违规新建和未按规定淘汰产能的年能耗量,平均占3户企业2010年能耗总量的17%。

今年6月20日公布的国有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亦显示,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大唐集团所属四川川汇水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向高耗能企业低价供电,使其获得电费优惠3016.18万元。2012年至2013年4月底,中石油集团所属烟台等130家销售分公司超过发改委最高限价销售成品油18.38万吨,价差总计0.36亿元。

6项目未批先建

《关于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2012年,在对53户中央骨干企业的审计调查中发现,45个建设项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就先行建设,截至2011年底实际完成投资583.37亿元。

《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显示,项目未批先建仍然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具体分析,国有企业项目未批先建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未上报发改委、国资委等部门审核。例如,2010年,大唐集团所属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唐国际”)计划总投资14.23亿元的河北丰宁万胜永风电场在发改委核准前即开工建设,2011年7月才获准。至2012年底,大唐集团7个煤化工等非主业投资项目未上报国资委审核批准,累计完成投资304.04亿元。

其二,未按规定报经上级公司批准。例如,2011年6月,中石油集团所属中石油北燃(锦州)燃气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经上级公司批准,即开工建设龙栖湾燃气工程,至2013年6月已完成投资686.42万元。

其三,未获用地审批,未取得土地证。例如,2010年至2012年,中国兵装所属重庆长安两个建设项目未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涉及投资额29.05亿元。至2012年底,大唐国际投资的多伦煤化工项目所占3962.7亩土地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耕地1736.4亩。

其四,未获得环评批复。例如,2008年至2011年,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所属黑龙江分公司、油脂公司承建的中央储备粮东莞油脂库油罐建设等6个项目,在未取得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实施工程。2005年至2011年,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下称“中国五矿”)及所属单位部分稀土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或实际产能大于取得的环评批复。

7违规投资房地产

梳理近年来的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违规投资房地产一直是常见问题。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显示,2007年至2009年,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使用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贷款1.62亿元开发房地产项目。审计指出问题后,所属企业已将贷款本息全部收回并用于生产经营。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01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显示,2005年至2006年,该公司及所属国投洋浦港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别墅等项目。截至2012年5月底,累计完成投资4.44亿元。

2010年1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指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但根据今年6月20日公布的11户国有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仍有至少5家央企因涉及违规投资房地产而被点名。其中包括:

2009年至2012年11月,中石油集团所属抚顺石化房地产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超资质开发房地产项目,并用已被政府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违规融资2.5亿元。

2011年12月以来,大唐集团所属大唐国际违规扩大非主业商业性房地产投资项目,至2013年7月未有实质进展。

2008年12月至2012年12月,中冶集团所属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唐山市曹妃甸论坛永久会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冶福建置业实施的厦门市海西国际城项目中,有违规建设的别墅类房产。

2012年,航天科工未按规定报经国资委审核,批复同意所属单位对贵州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

此外,审计还揭示出,2013年,中国海运所属中海工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超出授权额度2.04亿元,竞拍商业地块。

8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

6月20日公布的11户国有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显示,华润集团、大唐集团、中石油集团、中国兵装、中国烟草等5家央企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

其中,华润集团制定的下属企业公务用车标准比国资委制定的企业领导人员用车标准高。2012年70家下属企业超国资委标准购买汽车(5座及以下)90辆,平均单价约52万元,最高单价超过200万元。

2012年,大唐集团所属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大唐国际燃料公司5辆公务用车超出大唐集团规定标准。中石油集团所属吉林销售分公司和吉林石化分公司以租赁方式超标准配置23辆公务用车。中国兵装所属重庆大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山工业超过国家标准购置公车4辆,涉及金额188.15万元。

2012年至2013年,中国烟草下属单位也存在违规购置超标车辆等问题。

央企超标准购置公务车等问题,在往年的审计报告中也曾多次出现。例如,2008年至2010年,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下称“中国二重”,现已并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所属单位购置高档轿车。而对南方电网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显示,该公司公务用车一直未明确配备的数量、档次标准以及价格。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二重、南方电网均制定了公务用车方面的管理办法。

9违规炒股、理财

2007年8月,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重申中央企业投资非主业性质的房地产、金融、证券和保险业等,须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2008年6月,国资委再度发文,为央企违规投资、理财套上“紧箍咒”。根据当时的《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央企违规投资、理财造成企业资产损失将受到严厉惩处。但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仍未拦住央企违规投资、理财的脚步,近年来屡次有央企因此在审计报告中被点名。

2007年至2008年,宝钢集团所属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的高管人员越权决策,投资股票及权证、进行“代客债务调期交易”等,造成损失4.36亿元。

2009年,三峡集团在整体上市过程中,资金安排不当,导致部分贷款资金投向低收益理财产品,增加了集团整体财务费用1.21亿元。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下属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所属胜融兴业有限公司未按中钢集团相关规定控制股票投资风险,截至2010年6月,该公司持有单只股票账面浮亏5247万元。

2011年,中国五矿所属火炬锌业有限公司等两单位违规从事期货投机交易和境外套期保值业务,其中期货投机交易造成亏损2716.53万元。

2011年,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1亿元以上的新增理财业务均未按《中国商飞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规定》报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讨论决定。

10违规建高尔夫球场

在国家多次发文遏制高尔夫球场滥建之风的背景下,央企仍现身高尔夫球场建设值得关注。

审计署对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下称“中远集团”)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显示,2007年至2009年,该集团在已知京华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是采取以租方式取得的情况下,投入11021.8万元收购并改建高尔夫球场,每年经营亏损约700万元。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远集团采取措施,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努力减亏,并确定择机退出的方案。

实际上,政府自1993年就已经开始控制高尔夫球场盲目建设。2011年,发改委、国土部等11部委联合发文要求,所有球场一律不得占用耕地、天然林和部级公益林地,占用的耕地和林地必须全部退出,尽快进行复耕和恢复森林植被。

但重拳出击仍未完全遏制央企建设高尔夫球场的举动。今年6月20日,审计署公布的对11户国有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显示,仍有两家央企因为高尔夫球场建设方面的违规而“上榜”。

2007年12月至2012年12月,中冶集团所属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唐海金熊置业有限公司投资5.76亿元、租地1640亩违规建设锦标级18洞高尔夫球场及配套设施。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中冶集团所属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下属中冶置业(福建)有限公司投资8488万元、占用农业用地860亩建设高尔夫球场。

此外,至2012年底,中国烟草所属红塔烟草和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0年投资6.81亿元建成的高尔夫球场仍未按规定清理处置,上述高尔夫球场共占地1728.45亩。

除了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审计还揭示出,2012年,华润集团及部分所属单位公款列支高尔夫球消费支出211万元。

专访国家审计署特约审计员、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

央企“牛皮癣”的病根:

国企预算制度有缺陷

《中国经济周刊》:审计发现,重大经济决策不合规、违规招投标、违规发放薪酬福利、项目未批先建等一些问题,央企“屡审屡犯”。您认为原因是什么?

王雍君: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反映了预算制度在约束引导国有企业管理方面的缺陷。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国有企业跟政府之间错综复杂的财务、财政关系,没有在预算报告和预算程序中进行规范管理。

政府每年给国有企业的投资、税收优惠,国有企业应上缴国家的股息和红利,应遵循全口径原则,在预算报告中进行报告。同时,还必须遵循法定预算程序。

今年的审计报告也披露,中央部门和单位全资或控股企业尚未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也就是说,这些企业又逃避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监管。

国有企业当前在财政管理上是一个比较明显的薄弱环节。

《中国经济周刊》:举例来说,具体到“项目未批先建”,央企投资未事先报发改委、国资委等部门审批,这反映出央企的什么问题?

王雍君:这不仅仅是项目投资需要发改委审批的问题,首先是要遵循法定预算程序。因为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公款,公款的管理必须要进行预算程序。

我们现在的预算审查制度,财政一审、政府二审、党委三审、人大终审,“四审制”都没有一个环节能够详细审查到国有企业的投资预算。这个漏洞,比没有向发改委申报来得重大。

再比如说,超标准发放工资,发放工资是一笔支出,而且这笔支出是公款支出,公款支出怎么可以不申报呢?按预算管理程序,首先就是申报,接下来是审查,再就是批准,然后才能纳入执行、监管环节。

没有纳入预算管理,就说明这些活动是隐藏的,公民看不到,监管机构也看不到,连监管部门都看不到、不知情,你说哪一个单位不会胆大妄为?

如果国有企业的预算制度还存在这么大的漏洞,预算程序也管不到,预算报告也不充分披露,那么我们还能有别的好方法来应对(审计审出的)这些问题吗?

《中国经济周刊》:您建议如何完善国有企业预算制度?

王雍君:对于国有企业,我们需要一套明确的预算管理制度,其次是财务报告制度。我们现在有财务报告制度,央企的财务报告一般还是比较规范,但真正的问题是,我们现在没有国有企业与政府活动相关的财务报告制度。比如,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财政补贴和其他支持、国有企业应该上交多少股息和红利,这些没有。

我认为,第一步,健全国有企业的预算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必须遵循法定的预算程序;同时,国有企业与政府相关的活动,须在政府财务报告中进行充分披露。

如果能定期披露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补贴和投资、国有企业上交的股息和红利,这就会对国有企业产生震慑的效果。但现在,这套制度没有。

记者手记

审计署的“心愿”

姚冬琴

总理用“牛皮癣”来比喻那些“屡审屡犯”的老毛病。

记者联系审计署,寻求对“牛皮癣”的解读,未能如愿。

“压力太大。”有关部门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有人说这次审计署“触犯了众怒”。今年审计报告以大量篇幅专题反映了中央部门及所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约法三章”要求的落实情况,揭示了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一大批违规部门、单位进行了点名批评,这在以往的审计报告中是从未有过的。

“‘屡审屡犯’,说明审计报告披露或揭示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审计部门并不对解决这些问题负有责任。审计的主要职责是问责,是通过审计报告来过问,政府你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了吗?”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对记者说。

公众曾经对审计部门有一种误解,比如说“老不改就别审了”。实际上,审计部门的职责权限在哪里?

记者从审计署了解到,审计审出了问题,大致有以下几类解决方案:

其一,对于违反财经制度,需要把钱归还的,审计部门有权力下审计决定,要求被审计对象在某个时间段内把钱归还。

其二,个人违规、违纪的,要移交给纪检部门进一步调查。

其三,需要主管部门来处理的,比如政策、人事方面的问题,审计部门并不能直接过问,而只有通过下审计建议、出审计报告,一起来促进被审计单位整改。在这方面尤其需要社会的监督,社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方能发挥更好的效果。

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记者,对于“屡审屡犯”的老毛病,媒体和公众更应该把目标对准被审计单位。毕竟,出现问题,整改的责任在他们。同时,也要全面报道整改的情况。

比如,这次审计署在审计11户国有企业,指出问题后,相关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194项,补缴税款和挽回损失34.74亿元,并处理了190名责任人员。

审计署对这些企业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而具体整改情况则有待各企业向社会公告。

“审计部门的独特作用和地位决定了,不会每一个部门都对它的工作感到满意。审计的作用就是促进行政部门对全国人大的受托责任,把行政部门任何可能的违规,以审计报告的形式报告给国务院,国务院再报告给全国人大。审计部门跟各个部门的立场和利益,肯定会存在潜在的冲突和现实的冲突。审计部门永远会处在跟行政部门适度紧张这种位置上。我认为这是一个健康和正常的状态。如果审计报告和行政部门都是一团和气,那倒是很奇怪了。”王雍君说。

但是,他同时表示,客观理性地来看,有一些体制机制上的漏洞,使得行政部门处理公款、管理部门活动时也有一些难处。在这种情况下,它的活动可能不见得完全由部门来承担责任。

“两方面结合起来,审计报告透露的信号清楚地表明,我们必须对财政制度进行深刻的改革,改革的焦点,首先是预算制度。”王雍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