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经工作要点范例6篇

农经工作要点

农经工作要点范文1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一)切实抓好延长土地承包期政策落实工作。一是对没有开展土地承包期延包30年的,要采取积极措施,按照“均田制”的原则,切实做好延包工作,把法律赋予农民的长期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户、到人。二是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

(二)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镇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作用,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和协调服务,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民间协商、镇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力度,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管,扎实推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一)规范完善“一事一议”筹资酬劳。要按照威政办发【2012】5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工作,确保不超范围、不超标准、程序合法。

(二)狠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对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尤其是向村级组织摊派的治理,集中抓好公款订阅报刊超标、农民建房多收乱罚、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村社会治安乱收费等增加农民负担方面的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着力抓好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工作,健全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三、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一)规范完善农村财务会计委托制度。按照《市农村财务会计委托制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镇级财务会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业务程序规范,代管集体资金安全。积极推行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全面提升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二)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三资”)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三资”的监管力度,镇(办事处)设立“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对村集体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等由镇级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竞价和招投标,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杜绝集体资产流失。

(三)加大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力度。一是对已实行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制的,要重点抓好村级收入的审计工作,杜绝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确保集体资金管理规范。二是对没有纳入委托的村,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送达”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确保村级财务收支公开透明,财务管理规范有序。三是要结合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及财务审计工作,为农村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基础。

四、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环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一)做好合作社宣传和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以合作社理事长和会计为主的经营管理人才、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种养能人、以经管干部为主的基层业务辅导员的政策业务培训工作,努力增强广大基层干部指导合作社加快发展的能力,提高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

农经工作要点范文2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1、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扫尾工作,规范补换发经营权证档案管理。2009年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已全面结束,做到了“一书一证”、“两个100%”落实到户,并逐步建立起权属明晰、管理科学、职责明确、体系健全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制。我站按照档案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对补换发经营权证的入户确认表、登记簿、申请书、统计表等都装订成册,全县共装订了3000余本,分别由县、乡(镇)、村妥善保管,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资料的完整性。

2、妥善处理农村土地纠纷,做好农村土地承包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今年共接访并办理了三岔河镇三岔河村四组与钱氏家族、三岔河镇大嘴子的韩祝建、中枢镇环城社区的方存娣等20余起土地纠纷上访案件。我站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由县、乡(镇)经管站组成调查组,及时对上访农户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做了妥善的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把信访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专题调研。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09]5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站对10个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速度、特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了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及时将专题调研报告上报省市有关部门,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力度和监督检查

1、继续落实《##县农村财务管理办法》,在对全县10个乡镇全面推行“村账乡(镇)管、村财村用”的农村财务统管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代管延伸到村民小组,在各乡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建立“农村集体资金专户”,加大对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力度,推进了农村财务管理及监督的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管理。按照《陆良县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各乡镇农村财务票据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50余人次,并对板桥、三岔河、马衔、大莫古、芳华、小百户等乡(镇)的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进行了年度抽样检查。抽检收款收据3827本,其中已核销1701本,作废2544套,收费金额共计 5111.82万元。各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XX年至XX年年领购、使用的“陆良县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 5521本、核销2850本,与该票据相关的收款收入16146.75万元,实际入账19335.24万元。2009年发放农村财务专用收据1200本、60000份,已按有关要求进行了规范化使用,将在年底进行抽检和核销。

3、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财务管理及会计人员管理调查的函》的要求,配合县财政局,完成了农村财务管理及会计管理人员的调查工作。全县10个乡镇,140个村(居)民委员会,1384个村民小组,共152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主体,已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如期执行新会计制度。实行村账、组账乡(镇)代管和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的有140个村民委员会和653个村民小组,占村委会的100%、村民小组的47.18%。县、乡(镇)、村共有农村财务管理人员546人,全部参加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培训,培训率100%。

4、按照《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9年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工作进行督查与调研的通知》要求,参与了全县的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及民主管理的督查与调研,并撰写了调研报告。

(三)继续落实减负政策和措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广泛宣传《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并以县政府办的文件下发了2009年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以资代劳限额标准。与县农开办、县农技中心、农环站等单位沟通、协作,积极参与了我县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和农田综合治理等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工作。2009年审批了中枢镇的大泼村委会、四河居委会、中纪村委会、茶花村委会的测土配方、农业综合开发和芳镇雍家村委会马铃薯科技示范推广等项目的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申请报告。

2、加强对涉农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35件,涉案资金3万元,各种专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0.21万元,有效遏制了各种乱收费行为。按省市要求,开展了当前农民水费负担项目有关情况的调查,对农民水费负担的现状、水费收取管理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为研究制定减轻农民水费负担综合改革提供了依据和建议。

3、严格在部门工作承诺时间内开展涉农上访案件的查处工作。由于各项减负政策措施的进一步落实, 2009年全县未发生因农民负担而引发的上访案件。

4、顺利完成了农业部的农民负担监测点的半年、年报工作,由于监测点工作成绩突出,被农业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邀请参加在河南省洛阳市举办的全国农民负担监测点培训会议,并代表云南省作交流发言。

(四)按质按量完成农经统计工作

1、认真完成了农产品价格及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的月报工作、四个季度的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四个季度的农户收入预报、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统计和农村经济统计报表工作。共2页,当前第1页1

2、承担了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的农业基点、农产品成本调查等工作,并按方案要求按期完成了相应的物价和农产品成本统计和核算报表。

3、根据省经管站《关于开展经管总站有关征询农经统计工作意见及问卷调查的通知》要求,代表全市完成了问卷调查工作,并对有关改进和加强农经统计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被省经管站邀请参加农村入户调查方案、软件的修改和测试工作。

4、参加了全省农经统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并代表全市提供了交流资料。

(五)加大对农经项目申报和监管力度

加大对农经项目的申报力度,为我县的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一是2009年共组织13个项目单位申报省级农经项目,申报成功了7个,争取到资金70万元(其中:村容村貌整治项目5个,项目资金50万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2个,项目资金20万元)的资金扶持,第二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尚未下达。二是加强对XX年至2009年农经项目的跟踪检查力度,促使各项目资金取得实效。

(六)加大“数字乡村”信息网络系统维护力度

一是充实了硬件设施建设。全县乡(镇)都配备了电脑、数码相机等。二是建立完善了农村综合信息数据库及相关应用系统,乡(镇)、村(居)委会和自然村三级网页的内容在建立“数字乡村”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完成了各个分系统网站的建立和链接,建立和完善了农村综合信息数据库及相关应用系统。三是强化网络系统维护,充实和更新了县、乡(镇)、村(居)委会和自然村四级网页的内容,实现了网络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经费少,很多工作难以深入开展。农经工作面广量大,农经站仍属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事业单位,既无收费项目,又无收费职能,所从事的工作都是政府职能,直接面向基层,工作任务与经费需求矛盾突出。           

(二)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日益增多。随着农业税费的减免,退耕还林等惠农政策,吸引了许多外出农民重新回到土地经营上来,加之有的地方管理工作不到位,农村土地变动没有及时登记到户,部分农户实际承包面积与村账本不符,有的地方承包档案资料不完整,发生土地承包纠纷后解决问题不认真等原因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纠纷和上访案件较多,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增大工作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仍以农户自行转包为主,且操作不规范,多数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有的未经发包方审查同意,为土地承包纠纷埋下了隐患。

(三)对村民小组的财务、资金代管存在一定困难,还需要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农经干部、村组干部的共同努力。

(四)少数村干部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村容村貌、专业合作经济等项目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尤其项目实施后,不能按时提交项目进度、实施情况和总结等资料。

三、下步工作要点

(一)继续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云南省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按照“四统一”、“四相符”、“五到户”的要求,巩固和完善补发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加快对权属明晰、管理科学、职责明确、体系健全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制的建设。及时调处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而引发的上访案件。

(二)严格执行《陆良县农村财务管理办法》、《陆良县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管理办法》等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及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使各乡(镇)完成按时对各村、组的票据年检工作,并做好对各乡(镇)农村财务工作的交叉检查;积极化解村级不良债务,锁定村级债权债务总额并逐步建立村级债务动态监测体系;加大对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素质。

(三)继续宣传、落实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的方针、政策,加大涉农上访案件的查处和农村兴办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和管理力度,配合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四)按照省、市有关农村入户调查方案,做好农户的生产、投入、产出、收等情况调查,并以此统计、分析和预测全县农业生产、农民收和农村经济情况。进一步做好农产品价格及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的月报和农村经济情况统计报表年报工作。

农经工作要点范文3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农经管理工作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加快城乡区域统筹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经营体制,提升基层组织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化经营,创新村集体经济经营方式,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精心指导做好村经济合作社换届,健全基层组织

村经济合作社换届是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农村经济政治生活,要切实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把握重点环节,切实加强培训、指导和督促,坚持于法周严、于事简便原则,做好换届选举公开、换届进程的监督工作,确保村经济合作社依法、民主、有序地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深化村经济合作社治理机制建设,做好社长易人和区域归属变动村的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工作。

二、加快推进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维护集体利益

1、建立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市有关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三资”领导和监督管理机构,制订出台我市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及“三资”管理办法;完善村级会计委托制,将会计中心提升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并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镇(街道)开展试点工作,稳步推动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

2、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为目标,以完善会计制为抓手,以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做好镇(街道)区域调整后的财务核算网络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计算机网络的监管作用,充分发挥其监管功效。在提升镇(街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的基础上,推进村级“三资”管理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创建“三资”管理规范化示范村30个。

3、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网络平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若干意见》,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市、镇(街道)两级工作网络平台,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先试后推、循序渐进”的原则,引导农村各类产权(资源)进入平台进行流转交易,实现农村产权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规范交易行为,促进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4、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体资产所有权置换股份合作社股权的若干意见》要求,认真分析我市农村社区发展状况,制订出台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步伐;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资源折股量化办法,制订出台《市关于集体资产所有权置换股份合作社股权的实施意见》,选择1个镇(街道)开展试点工作,推进城镇化进程,协调城乡统筹发展。

5、深化农村财务公开。继续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村级财务收支逐笔公开的通知》,深入开展村级财务公开。组织多形式检查,在各镇(街道)定期公开财务的基础上,对村级财务收支按月逐笔公开和村级重大经济事项逐项即时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全年计划组织全面检查2次。

6、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贯彻落实临纪委《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得接受村级组织招待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特别是招待费用开支,将招待费用使用控制情况纳入镇(街道)“三资”管理规范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11年村级集体招待费用比上年下降10%。

7、强化“三监督”职能。以村社监会监督、中心监督及农经审计监督为手段,以村级民主决策重大经济事项、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及规范财务收支票据等为重点,强化农村财务监管网络的监管作用,开展“三资”管理定期不定期检查工作。加强村级组织财务管理监督,计划全年完成农经审计、财务清理项目100项。每镇(街道)确定重点监管村一个,列入跟踪审计对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三、规范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完善经营制度

1、加强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的动态化管理。及时依法做好因土地征用、土地整理(互换)、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地等原因引起权证信息变更工作,确保农户承包土地信息的一致性。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网络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2、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充分发挥好市、镇(街道)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作用,积极采取土地信托制等有效形式,引导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村、镇(街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然后由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通过招商引资,将土地经营权租给有需求的经营主体。不断创新流转模式,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积极引导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推进土地连片集中流转;吸引工商资本投资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力争全年新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8000亩,到2011年底累计土地流转面积达到49000亩。

3、强化土地流转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市、镇(街道)、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相对接,推进土地承包和流转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实行由镇(街道)、村或中介服务组织委托流转的,双方必须签订委托流转合同。建立市、镇(街道)、村土地流转档案台帐,加强土地流转信息数据的管理。强化土地流转财政扶持项目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总结工作,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4、深化土地承包仲裁工作。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坚持调解先行,提高镇(街道)对纠纷案件先行处理的认识,尽可能运用调解手段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择案搞好庭审仲裁,为今后的庭审结案积累经验。加强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充实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队伍,充分发挥全市农经队伍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中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体系,落实惠农政策

1、健全农民负担监管制度。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和《省建立预防和控制农民负担反弹体系的意见》,积极落实党委政府负总责、涉农收费部门责任制,完善市、镇(街道)两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组织,健全“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2、实时监测农民负担动态。充分发挥村级农民负担监测点、镇(街道)、市直涉农收费部门联系员、农民负担监督员、会计中心及群众的监督作用,掌握农民负担动态信息,实现动态监测。

3、开展农民负担查访和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村级组织向建房农户收取设施配套费等检查工作,全年计划组织开展检查2次。严肃查处检查中发现的对农民个体、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积极落实“一事一议”奖补政策。积极发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各镇(街道)扎实做好省、市级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开展项目实施;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检查,防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新方式。

5、加大惠农资金监管力度。加大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继续做好农民种粮补贴调查、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大惠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切实发挥扶农惠农功效。

五、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壮大集体经济

1、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途径。提升村级集体创收项目实施水平,用足用好村集体留用地政策,鼓励标准厂房、民工公寓、贸易市场物业经营项目,发展壮大以物业经营为主的村级集体经济,拓宽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

2、加大经济薄弱村扶持力度。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大对经济薄弱村扶持力度,进一步扩大扶持覆盖面,将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10万元的村列入扶持范围。

3、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清查,制订化解债务对策,逐步化解债务。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从制度上约束新增债务行为,严格制止新债。

六、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业现代化

1、继续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围绕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安全化、营销品牌化、管理民主化的“五化”建设目标,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认定和复评工作,建立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退出机制。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和办法。新培育一批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2011年培育市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

2、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机制创新。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业、品牌、资产等进行联合与重组,着力培育一批大社强社,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支持合作社发展连锁经营、产销对接、“农超对接”和兴办农产品加工物流业,着力拉长合作社产业链和服务链,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试点,不断总结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创新典型。

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和指导。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和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培训,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扶持、服务、监管工作体系,培养懂合作、善经营、会管理、愿奉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

七、深入开展农经工作调研,发挥参谋作用

1、抓好调研统计工作。全面动员、突出重点,多方式开展调研,组织全市农经干部立足如农村经济发展等农经工作热点、难点,坚持“走下去、请进来”的工作方式开展座谈会、实地查访等形式的调研工作,做深、做细调研工作,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

2、做好各类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类业务报表、1‰农经信息及农经年报统计工作,认真分析统计调查资料,及时反映动态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3、及时调处各类。深入基层及时做好涉及农经管理的各类案(事)件的调查工作,认真严格按照《工作条例》及相应法律法规处理矛盾冲突,为群众答疑解惑、排扰解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八、夯实农经管理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效能

1、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培训,增强基层管理力量。开展新任村干部财务管理、会计业务知识、农经干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等农经管理知识培训,打造一支人员稳定、素质过硬的农经队伍。创建农经信息交流平台,多渠道宣传农经政策,交流和推广农经管理经验。

农经工作要点范文4

一、农村经营管理在“三农”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近年来,延寿县农经管理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县域发展目标和“三农”中心工作,认真发挥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管理、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三大主体管理职能,积极拓展农经工作新领域。努力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推动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增长。

党中央历来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长期以来形成了系统的“三农”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近年来,农经工作在履行“三大管理、三项指导”职能的时候,始终坚持了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和完善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1.深入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始终把宣传实施法律作为履行管理职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去年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县农经管理部门深人农村开展“三农政策法规下乡咨询”活动,通过组织培训、发放法律文本、制作宣传专版、编纂《农经信息》等多种方式,把党的农村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到基层和农户,推进农村法律建设,引导农民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延寿实际,研究制定配套规章和政策,先后下发了《关于农用地流转的管理办法》、《关于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若干规定》、《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权证管理暂行规定》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把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2.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按照承包地落实到户、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到户的原则,逐步化解第二轮延包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对调整和转让承包地经营权的农户,按照规范要求,更换和补发土地承包权证,明确承包法律关系,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目前我乡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发放率已经达到85%。延寿县农委通过对二轮延包遗留问题的清理,重新核发了承包权证。

3.探索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的纠纷问题,我县农经部门认真执行法律和政策,调查处理土地承包纠纷,切实维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探索综合运用、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手段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新机制,充分利用乡、村人民调解机制,化解争议和矛盾,拟定土地承包仲裁试点方案,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制。去年本乡土地承包纠纷上访率比前年有所下降。

二、农经管理工作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利益的重要途径

1.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在取消面向农民征收的税费以后,全面推行并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一是实行了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二是实行了村级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三是实行了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四是实行了加重农民负担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减轻农民负担有了制度保证。充分利用农经工作体系对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促进了县政府扶持粮食生产八项政策、以及施用有机肥、农机作业服务等补贴政策的落实,让农民得到了实惠。

2.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为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引导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启动了《延寿县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若干规定》的立法调研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典型经验,参与研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进。

3.大力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围绕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拓宽农经工作的新领域,是近年来农经工作机制创新的一大亮点。如玉河乡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把原有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办公室”更名为“促进农民增收办公室”,不断细化和完善本乡促进农民就业政策,拓宽了农经工作领域,加大了工作力度。农经部门积极参与“三农”政策调研,先后出台了关于调整农村“低保”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帮困助学、实施乡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推进涉农企业扩大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等政策性文件,结合农村环境整治,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把农村河道整治、垃圾收集处置、绿化养护等纳入政府“万人、千人、百人就业项目”实事工程,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困难家庭人员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

三、农经管理工作是创新“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

新时期延寿县“三农”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逐步显现,农经工作坚持以改革的思路,转变农经工作传统的思维方式、工作内容、工作手段,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

1.开展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试点。玉河村、新城村被省批准为全省首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村。重点在建立村级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实行村民民主监督和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加强村级会计业务培训、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的机制创新。在尚未具备规范化试点的地区,实行农村会计电算化管理,逐步向规范化管理过渡。

2.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延寿县先行哈市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操作,完善机制,以点带面。总的目标是,通过改革试点,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明晰集体资产产权,评估量化到人,从体制和机制上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管理权、监督权和收益权,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人。

3.全面清理村级组织债务。根据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农经部门对村民委员会举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统计,基本摸清了村级组织债务的规模和结构,分析了债务形成原因和面临的问题。同时提出了加强镇村债务管理的初步意见,为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夯实了基础。

四、几点思考和建议

提高农经管理工作水平,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三农”工作赋予农经工作的新职能,增强做好农经工作的历史责任感和主动性。围绕延寿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目标,联系“三农”工作实际,批准农经工作的位置和抓手。要改变传统的农经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坚持与时俱进,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手段。具体地讲,有几项工作:

1.以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核心,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2.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为抓手,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的新机制。

3.以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农经工作要点范文5

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合作的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了探索在当前形势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模式、途径和方法,以便总结可推广的经验和有效机制,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重庆市农委决定2013年在全市较大范围内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其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试点区县

经区县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市农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审定,万州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荣昌县、潼南县、丰都县、忠县、开县、巫溪县、秀山县、石柱县为市级试点区县;黔江区、巴南区、武隆县为农业部试点县,在完成农业部试点任务的同时,完成市级试点任务。

二、培训任务和要求

培训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基础。要在总结过去几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思路和办法措施,使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更有针对性、有效性,培训的管理更加规范化,探索新形势下职业农民培训的新途径、新模式、新机制。

培训试点突出专业、就近办班和实训的培训特色,以提高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农业生产专业科技水平和农业经营管理能力为目的,政府办班培训为主,探索政府主导、龙头企业参与合作办班培训的途径和机制。全市2013年试点工作培训任务1万人以上,其中试点区县培训完成8200人(不包括农业部试点任务和龙头企业参与合作培训任务);农机专项集中培训500人;市高等职院校承担培训1200人。

(一)试点区县培训

1. 培训对象。试点区县按市农委下达的试点培训任务和培训办班的要求,及时落实具体的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家庭经营以农业为主,本人就业为农业生产(种植业或养殖业),即全年80%左右劳动时间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且原则上具有初中毕业以上的一定文化基础和年龄50岁以下的农民,本人自愿。重点以种养业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为主。

2. 培训办班。以同一产业办班和尽可能方便受训的农民为原则,原则上凡能进乡(镇)或村按一个村或几个相邻村或镇办专业培训班的,都应到村里或镇里利用农民田间学校或中、小学等场地办班培训。若某些培训班培训对象分布于试点区县各乡镇的,亦可考虑在试点区县某地集中办班培训。

3. 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合作办班培训。试点区县培训新型职业农民,采取政府主导,以办粮油、蔬菜、畜禽等主要农产品保供给的种养业专业培训班为主;同时,鼓励围绕有关区域性特色效益农业,开展政府与龙头企业的联合办班,培训与龙头企业密切联系的生产基地的种养殖大户,以推进生产基地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提高产量和产品质量以及土地综合产出效益为目的,实现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民紧密合作共赢,如:烟叶生产、蚕桑生产、某一特色水果生产等。龙头企业参与合作办班,承担培训费用的约1/3,政府承担的培训经费不低于2/3,培训方案由试点区县农委与龙头企业共同研究制定,共同组织培训,共同监督。

4. 培训内容、方式、时间。培训以提高受训者农业专业生产技能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为目的,促进提高产量、质量和效益。培训内容和方式应针对受训农民的特点,适应农民的需求。培训时间为10天,每天净培训时间不低于6小时,可一次性培训,也可根据专业性农事季节的需要和特点分几次完成。(1)专业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培训种养业专业生产有关的科技知识、高产优质关键技术、病虫害及自然灾害防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技术等,采取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结合的课堂授课为主,教与学互动式讨论、答疑为辅的方式培训。培训时间约占总培训时间的30%。(2)农业经营管理培训:主要培训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经营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农产品市场营销与物流方面知识、农业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等,课堂授课为主,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农业生产经营实践的案例分析。所占时间为培训总时间30%以上。(3)实作训练:在培训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基础上,开展技能操作实训和解决生产技术问题、经营管理问题的实践培训。所占时间为培训总时间的30%。(4)座谈讨论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所占时间为培训总时间的10%。

5. 培训机构及师资。培训工作由试点区县农委组织实施和管理。具体的培训机构可以是试点区县的农广校或其他具有职业农民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提倡通过竞争机制由区县农委确定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的师资应充足,应具备有与培训课程内容要求的专业和中级以上的专业职称,并且熟悉农村、农业、农民情况,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和教育培训农民的经验。承担技术操作培训的可以是农村土专家和经营管理能人,其师资条件可适当放宽。区县师资名册应报市农委领导小组审查备案。同时,市农委将从有关单位选择确定一批师资,以支持有关区县开展培训工作。

6. 培训教材。今年试点工作暂选用以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和我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新编写的有关专业教材为主。各试点区县结合培训班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组织相应的培训辅助教材。在总结培训试点工作基础上,今年适当时候,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系列教材的编写工作,以保证职业农民的培训教材更有针对性、实用性、规范性和专业全覆盖。

7. 经费安排。市农委按培训农民每人补助1500元安排,主要用于培训农民生活、住宿、交通补助、培训教材、教具、考察实习等费用开支,讲课补助等。

(二)农机专项培训

由市农机校和三峡职业学院承担,共培训500人。受训对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农民;培训内容为农机作业操作技能、农机维修养护技能、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经营管理知识等,时间10天;培训补助经费按每人1500元安排。由市农委农机综合处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市涉农院校培训

分别由西南大学及其荣昌校区、三峡职业学院、重庆市广播电视大学、市农业学校、市农广校承担培训任务,共培训1200人。

1. 青年农民创业培训班:由西南大学培训中心承担,培训100人,对象为初高中毕业返乡青年农民、返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等,由各区县农委、团委组织申报、推荐,市农委审查备案,培训具有农业种养业、加工业创业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本领。

2. 畜牧重点养殖大户培训班:由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承担培训50人,对象为荣昌县重点畜牧养殖大户(养殖场)或专业合作社,以提高养殖、疫病防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为目的,由荣昌县畜牧兽医局组织落实人员,并与承担培训任务学校共同制定培训内容和方案及监督措施。

3. 农业生态旅游经营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由市广电大学承担培训100人,对象为从事农业生态旅游经营的农民大户,培训以规范和提高经营服务水平的内容为主,各区县农委协助做好培训对象的申报、推荐工作。

4. 农业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提升培训班,共850人:一是由三峡职业学院承担在万州片区的区县办班培训200人;二是由市农广校与市农科院蔬菜研究所合作在潼南、璧山、铜梁三个重点蔬菜基地县培训200人;三是由市农校在丰都县、酉阳县、石柱县等地培训300人;四是由市农广校承担在江津区、万盛经开区培训150人,培训对象都为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大户、农民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主等,以培训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为主,提高生产技能和经理管理能力为目的,由相关区县组织申报、推荐并参与培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以上四种类型培训班,培训时间为20天(每天培训净时间不少于6小时)。培训经费按每人4000元安排。培训机构制定方案报市农委审查同意后实施。

5. 培养农业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班:在西南大学荣昌校区、三峡职业学院、市农校等涉农院校在读学生中选录100人,每所院校录取人数不少于20人。目标为农业企业培养既熟悉农业专业理论、专业技术,又有一定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的实用性高级管理人才。选录的条件是:在我市涉农院校就读种植、养殖类农业专业,本科三年级学生、中高职二年级学生(原则为高职专科生),重庆籍学生,原则上出生农民家庭,学习较优秀,在校表现良好,能吃苦耐劳,有到农业企业去工作或创业的意愿,学生自愿申请,学校审查签署意见,市农委核定。培训在不影响院校正常教育管理的前提下,组织录入学生研修与管理和农产品市场营销有关的课程3~4门,采取自学加辅导加到农业企业实践研修、实训的方式培训,在每个学期中对每门课组织辅导1~2次,每次1天;在假期,先集中培训3~5天,然后带着学习目的安排到有关企业实习研修,于学校开学前再集中约2天左右开展座谈交流讨论式培训。录取的学生,每个月由市农委补助100元学习、生活费,一年1200元(含实习保险费),学习资料及培训费用由市农委解决,并对所在院校按一年每个学生安排日常管理及协助培训经费补助500元,今年100人的培训计划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专项经费中预安排50万元。学生毕业时,经组织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市农委颁发“农业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结业证书”,并根据学习情况、个人潜能情况向有关农业企业推荐,经双方选择进农业企业工作。100名学生整体为一个大班,由市农广校一名领导担任班主任,加强对学生学习的日常联系和管理,组织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每个院校的学生(20名以上)为一个小班,同一专业学生组成一个学习小组,学校落实一名同志做好日常管理和上下联系相关工作。

(四)培训管理与考核

1. 培训管理责任。分别为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试点区县农委负责培训试点工作的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试点结束后的总结。

2. 培训过程监管。由试点区县农委和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对区县培训班、市集中培训班派员,对各培训班全过程实施全程监管,重点监管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建立培训日志记录和检查登记、资料归档制度,作为查验和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3. 建立培训效果双向考评制度。一是对培训对象的考评。主要考核参训情况和学习效果并在培训结束时,进行农业专业职业技能鉴定,对达到专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农民标准的,分别发给农业专业职业技能证书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书。二是对培训机构和培训教师的考评。在培训结束时,由各区县农委组织,培训过程中专项监督人员参加,参考培训过程中相关记录资料,由全体参训人员和乡镇、村领导代表等参加评分,同时通过开展电话调查等多种形式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对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和教师完成任务情况及培训效果等进行考核、测评。考评结果作为是否全款兑现培训补助资金的依据和是否继续承担培训任务的参考。对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和受训农民的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将由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另文下达各区县参考。

三、认定工作试点

(一)制定各类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条件、标准。由市农委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在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基础上,经广泛讨论、征求方方面面意见后制定现阶段重庆市各类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条件、标准和认定工作程序。

(二)开展认定试点工作。在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条件、标准及认定程序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后,组织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开展认定试点工作。各试点区县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1~2个,按统一部署和要求有序开展试点,认定证书由市农委统一制作。市农委将安排一定的认定试点工作补助经费。

四、培育机制探索

培训是基础,培育是关键。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需要时间,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事关未来农业是否科学、稳定、持续的发展,事关农业现代化是否顺利推进。在试点工作中,要发挥各试点区县的创造、创新作用,探索有利于重庆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健康、快速发展的机制。

各区县在试点工作中,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研究一套培育职业农民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的实践行动。一是要对职业农民,加大现有扶农惠农政策的协调兑现落实力度,该倾斜、可倾斜的政策要倾斜;二是要积极主动研究更有针对帮扶职业农民的政策措施,形成培育职业农民队伍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激励机制;三是要对职业农民的长远教育培训工作尽快研究制定针对性更强的规划和工作计划;四是要将职业农民作为农口部门的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区县和乡镇农业科技人员联系帮扶新型职业农民制度;五是加快农民技术员职称和农村优秀实用人才的评定工作,并制定能更好发挥作用的政策措施。

在今年试点工作结束时,要在认真总结各区县试点工作经验和进一步调查研究基础上,拟制定全市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指导性意见。

五、组织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市农委成立以夏祖相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刘启明副主任为副组长,市农委计划处、财务处、科教处、粮油处、畜牧处、水产处、特经处、蔬菜处、审计处、监察室等相关处室和市农广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农委科教处,由科教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工作进行领导,对试点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困难给予及时协调、解决,对试点区县的工作,开展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试点区县根据自身情况相应成立相应的机构,以保证试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的有序开展。

农经工作要点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履行农资打假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抓亮点,攻难点,扩大结合点,进一步提高农资打假工作的有效性,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整治目标

以“打假、护农、增效、保安全”为目标,围绕“两个提高”即提高农资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放心农资覆盖率,着力“两个提升”即提升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禁令贯彻落实,推进农资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治理和规范,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不断深入,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放心农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三、整治内容

以农资流通源头和农村农资门店作为重点,对全县农资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

1、无证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农资行为。

2、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残缺不清、含量不足的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及国家禁用限用农资产品。

3、制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

4、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

5、严厉打击各种哄抬农资物价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开展农资质量抽查。农业、质检、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围绕备春耕生产和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工作,重点开展农民反映、投诉问题较多的农药、化肥、兽药、种子等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和监督,提高抽查密度,扩大抽查范围,并及时将农资质量抽查和检测结果通过广播、有线电视等传媒渠道向社会和农民公布公开,及时预警提示。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要组织受检单位及时召回,并依法及时予以没收,避免假劣产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2、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要密切关注农资市场价格动向,掌握农资市场经营者的经营情况,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要运用提醒、劝阻、告诫等方式,引导农资经营者加强自律,实行明码标价,杜绝囤积居奇,做到诚信经营。一旦出现哄抬价格的现象,要立即严厉打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3、组织优良企业下乡服务。县农业部门要加强与供销等涉农部门的配合,组织和推荐一批获得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和质量稳定品质优良的农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下乡开展送放心农资活动。组织广大农业技术人员和农资经营单位积极参与,通过进村入户开展科技培训、科技下乡等活动,采取设立农资法律咨询台、优质农资产品展示台、散发传单、知识讲座、现场咨询等形式,普及农资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科学选购、识假辨假与依法维权等知识,进一步提高农民科学选择、使用农资水平。

4、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对新申请开办农资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经营审批程序和开业条件把好准入关,确保经营主体合格。同时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户验照,对全县的所有生产和经营农资商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排查,及时清理不合格经营主体。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农资行业“经济户口”,做到“五个清”,即经营户数清、经营负责人基本情况清、经营农资主要品种及品牌等情况清、经营地址清、违法违章失信情况清。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利用有线电视、宣传车、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做好农资市场综合整治宣传,要通过开展优质农资企业及产品推介,设立现场免费检测抽样点,真假农资产品实物和图片展示点,农资知识咨询点等窗口,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畅通投诉渠道,按照“闻报必动、有诉必应、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制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确保消费者和执法机构的沟通顺畅,以便及时查处各种坑农、害农农资案件。

(二)第二阶段:市场整治

加大农资市场查处力度,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与分头治理的相结合。在农资市场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法部门统一行动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整治工作的开展。农业、工商、质监和物价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和整治方案的工作目标要求,对全县的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达到整治和规范农资市场的目的。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高

在前两阶段工作中发现我县农资监管的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提高我县农资监管水平,努力规范农资市场流通秩序,全面提高放心农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农业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和物价部门,在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将整治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人大常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加强农资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农资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农资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政府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人员组成如下:

(二)加强配合,合力推进

各乡镇(场)、工业园区和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农资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各执法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以便在配合中发挥共同监管的作用,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

各执法职能部门要依据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应注重运用教育提醒手段予以纠正;对经营违禁产品,或者经营含有违禁成分的产品,或者经营的产品是列入重点监控企业的假劣产品,要从严从重处罚。在整治活动中,要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正面宣传一批诚信守法的优质企业和产品,同时要曝光一批重要案件。整治期间,每个职能部门要曝光2起以上经营违法农资产品案件。通过对具有代表性大、要案的查处和重罚,形成强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达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提高监管效率和权威,引导农资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同时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重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