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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整改报告范文1
1、依法执教。作为一名教师本人始终全面贯彻党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始终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爱祖国、爱人民,以学生的发展为己任。在平凡而繁杂的教育教学实践中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2、爱岗敬业。在教育教学中,我努力以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教风,严明的教纪从教,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以人为本、严格要求、耐心引导,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达成教学相长之目的。
3、热爱学生。我们的教育对象都是尚未成年的孩子,在学习活动中免不了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与错误。在教学中,我本着关心学生、热爱学生、平等对待学生这一学生观,时时用“为师不忘少年时,常与学生心比心”提醒自己。当他们出现缺点或错误时,我从不一味的批评指责他们,而是从关心爱护的角度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和他们交心谈心,使他们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觉地改正。
4、严谨治学。在工作中我认真钻研教材、研读学生、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教育方法,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把做一名研究型的教师作为奋斗的目标。
5、团结协作。在教学工作中能做到与同事和谐相处、互尊互学互爱互帮,以校荣我荣,校耻我耻,为创建文明校园尽心尽力。
6、尊重家长。为了实现“三位一体”的德育教育局面,使教育教学工作能圆满完成,我采用“家校联系本”、电话联系、家访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地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家长们对班级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可行方法。
自查自纠整改报告范文2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郭胜利院长为组长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加强监管。负责工作开展中的协调、督导、检查、整改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肃行业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设立专项整治意见箱1个、在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设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全面促进了医德医风建设根本好转。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采购问题。我院自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所有药品网上采购,实行零差价销售,确实落实省、市、县相关制度及规定。采购药品品种及规格,均由药库、药房负责人收集临床科室意见及建议,制定采购计划,经主管院长审核后方可进行采购。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在设备及医用材料采购中有违反规定,收受医药公司返利等行为,医务人员无收受回扣等行为。
(二)乱收费问题。我院目前未发现“大处方”、滥检查及开单提成等现象。通过对就诊患者进行电话随访问卷调查,无患者反映有医务人员索要“红包”的现象。我院严格遵守新农合患者转诊制度,实行逐级转诊。药物及医疗服务价格实行上墙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质量的问题。 我院目前药房储存条件完善,设置有空调,药品专用冰柜,含麻药品专用柜,无毒、精神药品,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购药台账及各种票据、供货企业相关证件及资料保存完善。药品及医疗器械进货渠道合法,过期失效药品报损登记及时准确,无擅自配制或调制使用制剂等违法违纪行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完善,上报及时。院内目前无高风险医疗器械。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和完善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奖惩机制。以规范处方用药、临床检查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积极推行临床路径。采取综合措施,简化服务环节,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自查自纠整改报告范文3
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和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20xx年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为了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防止反弹现象,切实改正存在的问题,堵塞监管漏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今年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总体目标:在20xx年普遍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针对近两年来有关单位和个人新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使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主动查找和认识存在的问题,改正错误,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使监管部门和单位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立健全并落实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同时,通过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促进查办案件工作;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2、基本原则: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持依法依纪和依据政策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理;坚持自查自纠与集中整改相结合、检查监督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二、自查自纠的对象、范围和重点领域
1、主要对象:一是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有业务处置权的人员等;三是有关国家机关干部和公务员。
2、范围:由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对20xx年以来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3、重点领域:重点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自查自纠。同时,抓好银行信贷、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其他部门和行业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
三、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一)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对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和纠正下列重点问题:
1、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中索贿受贿的行为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3、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4、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5、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
(二)企业事业等单位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围绕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查找和纠正下列突出问题:
1、在商品购销(服务)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为获取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向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3、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4、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
5、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和纠正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集中安排在20xx年4月至8月,大体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进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的具体办法,对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4月—5月上旬)
1、宣传动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召开自查自纠专题动员会,对本行业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在前一阶段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市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调查摸底。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以及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第二阶段(5月上旬—7月底)
3、查找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采取召开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会议、个别谈话、组织检查以及运用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清理部门和单位规范性文件等措施和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1)、《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2)并报有关单位备案。个人的自查自纠报表材料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是普通干部、职员的由本级治贿办保存,科级干部的由所在县市区和局级治贿办保存,处级以上干部的统一报送市治贿办保存,作为案件查处牵涉时的依据。《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报送上一级治贿办保存备案。
4、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原则及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精神,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坚持被查从严、自查从宽的处理原则,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予以治理;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5、认真搞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级部门或主管(监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开展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清理、修订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自查自纠的成果。
(三)第三阶段(8月)
6、组织检查总结。企业事业等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认真总结并向本级主管(监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其自身及本行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市治贿办要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领域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局)自查自纠工作和集中整改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20xx年8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30日前市治贿办将全市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和检查情况书面报省治贿办。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深入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在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实施,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的意见》(衡办发[20xx]14号),坚持“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能分工和管理层级,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其中: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对20xx年以来的每一宗土地出让和采矿权、探矿权出让过程进行梳理,看是否存在越权批地、违法供地等行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是否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出让;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行政划拨用地,是否被更改为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在矿山资源开发和经销方面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规避招标和拍卖的行为;在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和资源经销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
2、市建设局、建工局负责对工程建设活动的自查自纠,同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以及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中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进行主抓。重点清查20xx年以来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上述项目是否公开招标发包;有关部门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是否存在肢解工程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投标;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3、市卫生局负责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建立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制度,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是否到位,流通环节是否减少,有无中间盘剥现象;重点对20xx年以来下属各医院、所、中心的大宗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进行逐一梳理,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并和当时市场价格进行比对,是什么部门、什么人经办,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同时,清查各医疗单位有无乱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情况;是否存在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方面的问题。
4、交通局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领域从事本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中介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5、市国资委负责对产权交易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设立产权交易管理及监督机构,产权交易机构是否具备规定条件;产权交易的政策、规章是否完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含有偿兼并、破产企业资产变现,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涉及产权交易行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增资扩股和转让,车辆及大型机器设备、生产线、车间等有形、无形资产的整体、部分产权转让,以及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转让,是否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并对20xx年以来国有企业转让、出售情况进行梳理,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6、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活动的自查自纠工作。内容为:是否建立政府采购组织与管理体制,实行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是否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并依法组织、监督采购活动;是否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和专户集中支付制度;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逐项对20xx年以来的每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梳理和比对,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7、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8、银监局负责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9、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分别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出版发行、印刷复制领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10、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抓好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并抓好本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也要按照职责组织本系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责任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各主管(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行业和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于8月份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搞好组织协调。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自查自纠整改报告范文4
一、工作目标
认真、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这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总体要求是:按照实事求是、边查边改的原则,围绕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标要求,讲一步广泛动员和发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把问题找准找全,把原因分析透彻,把整改措施订好,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力争通过自查自纠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端正思想,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做好整改工作打好基础。
二、方法步骤
(一)切实抓好调查摸底分析。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召开座谈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政风、行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做到“六个不放”即问题没有找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不放过、认识没有提高不放过、责任没有分清不放过、纠错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违纪行为没处理不放过。各单位要在自查基础上,分析问题,寻找原因,归类整理,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局行评办。
(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从内部查找问题的同时,还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局属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主要做好六项工作:一是主动与局行评组沟通联络,召开座谈、评议会,报告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组织人员上门走访,直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召开人大、政协、纪检等行评督导员、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代表座谈会;四是向社会各界发放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表;
五是接受网络和电话咨询、投诉;六是坚持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通过现场办公、反馈,收集和听取基层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问题和征集意见,要及时进行梳理、归纳和分析,从中找出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按照问题无论大小,都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以真诚的意愿、严肃的态度、有效的措施,逐条进行排查,做到有诉必查,有问必复,有偏必改,有误必纠。特别是对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和2012年省、市、县“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所提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认真梳理,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还要按照纠建并举的原则,举一反三,理清思路,对一些长期困扰政风行风建设的难题、顽症,系统地修订、补充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拿出更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治理好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查自纠的各项工作能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具体目标措施和详细的工作计划,做到指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做出表率;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基层、工作一线,主动发现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局领导要结合班子分工和林业重点工作督导分工,统筹兼顾,负起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检查责任。
(二)搞好思想发动。自查自纠工作关键是找准问题,这是搞好行评工作的前提,事关民评活动的成败。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教育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自查自纠的重要性,明确评议内容和要求,端正态度,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要重点查找执法过程中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又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上,并在灵魂深处认清其危害,受到一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为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问题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自查自纠整改报告范文5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规划所、自然资源所、派出所、财政所、经管站、各村委会、社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土管所办公,由分管领导和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宅改“回头看”指导、调度、协调和验收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提升宅改,决定集中利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宅改已验收的村点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还未验收的村点督促继续推进,完成宅改扫尾。各村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夯实宅改成果,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奠定扎实基础。
(一)自查自纠(12月7日-12月18日)
(1)自查自纠工作安排
各村应于12月7日至12月18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拿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于12月17日下午下班前报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自查自纠工作内容
1.是否存在宅基地退出拆除不彻底的现象;
2.是否存在废弃倒塌的房屋、户外露天厕所、闲置废弃的畜禽舍未退出情况;
3.是否存在“真拆房,假退出”的现象;
4.是否存在拆除后擅自恢复、继续乱搭乱建的反弹现象;
5.是否存在已验收的试点村建筑垃圾未清理、土地平整不到位、基础设施未完善的情况;
6.是否存在有偿使用费“真交钱、假收费”、垫付空转返还漏收等弄虚作假现象;
7.是否存在有偿使用费收取不彻底、擅自降低有偿使用费标准的现象;
8.是否存在有偿使用费没有上缴镇三资平台管理,使用不公开、不合理的现象;
9.是否存在违法用地情况以及理事会对违法用地不报告不制止等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10.是否存在农民建房审批程序不规范、公示不到位、建设超高超大住宅的现象;
11.是否存在不执行择位竞价分配宅基地的情况;
12.是否存在验收试点村资料台账未完善、保管不到位的情况;
13.是否存在宅改验收后试点村村民事务理事会名存实亡不再履职的现象;
14.是否存在擅自搭建铁皮房的现象;
15.是否存在改革中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
16.是否需要调整村庄规划的情况。
(二)整改落实(12月19日-12月30日)
对照自查存在的问题,各村必须于12月30日前逐一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工作情况报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巩固宅改成果,强化广大农民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提升村民自治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群众的宅改获得感。
(三)核查验收(12月20日-1月20日)
(1)验收时间。从12月20日开始,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将利用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按照边整改边验收、逐村过的形式,对全镇已开展第一轮宅改试点的自然村进行全面验收。
(2)验收内容。根据自查内容逐项进行核查,重点对宅改反弹、农民建房管理不规范、有偿使用费收取造假、宅基地退出不彻底、环境整治不到位、擅自乱搭乱建等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查看宅改验收、农房审批相关资料及三资平台有关账目,进村核查并随机上户调查。
三、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分组安排
为加强对全镇各村宅改“回头看”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的指导、督促工作,按照驻村负责原则,具体安排如下: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各村(居)委会要切实提高对宅改“回头看”工作的认识,以开展自查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努力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
自查自纠整改报告范文6
一、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在广泛开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不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通过检查,促进采购人、采购机构进一步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
二、专项检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采购人、采购机构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其中,采购机构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指获得省级财政部门认定乙级政府采购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三、专项检查的内容
1.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采购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1.其他有关情况。
四、专项检查组织与实施
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共同成立田阳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工作和检查的指导。县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黄纪若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各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县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我县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组织督导组加强对我县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督导。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本县各单位专项检查情况和总结报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五、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5月4日至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采购人、采购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各单位要对照专项检查的内容对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采购人、采购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将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自查自纠有关表格(电子版)。采购人应当填写表格1、表格2和表格7;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填写表格3、表格4和表格7;社会机构应当填写表格5、表格6和表格7(分县(区)填写后汇总上报)。
各采购人、采购机构于**年5月29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汇总后的电子表格报送田阳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自查自纠表格在中国政府采购“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专栏---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子化表格下载”。
(二)重点检查。6月1日一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自查自纠结束后,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我县将对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采购人和部分社会机构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根据本县实际确定重点检查范围,其中,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本县所有采购人的20%,以及部分社会机构。要在财政部、财政厅确定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对建设部门、市政部门、水利部门、交通部门、卫生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工业园区的土地整理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校舍修建项目以及汽车定点保险等采购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开展重点检查时人员分组情况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或检查工作承担机构应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上报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整改提高。8月1日一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采购人、采购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
(四)验收总结。9月1日一30日为验收总结阶段。整改提高工作完成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好本县的验收总结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形成分析报告。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六、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按照重点检查的要求组成若干检查小组和督导小组,分别负责对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的重点检查工作和地方专项检查工作的督导。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各级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制定出符合本县实际的相关配套文件和工作方案,确定负责重点检查的工作人员和督导工作的小组。以指导本县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及时加以解决。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通力合作,从经费和工作人员上给予必要的保障,精心组织和安排各个阶段工作,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依法行政,公正严格。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依法检查,要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防止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