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范例6篇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范文1

【导语】

第五章 填报志愿第二十三条 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除外)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模式。第二十四条 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陆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第二十五条 考生位次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共同参加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即文史类与艺术(文)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计考生位次,考生总分相同即属并列情况。第二十六条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本科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硕分流培养、免费师范生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及专业,分A、B、C三段,投档录取按三段顺序依次进行。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A段为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C段为除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以外的其他所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专科专业包括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公安院校专科专业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职院校专科专业,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所有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院校的专业志愿后都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第二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艺术类本科志愿在“艺术类提前本科”栏内,分A、B、C三段填报。艺术类本科A段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艺术类本科B段为省内院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艺术类本科C段为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专科”栏内,分A、B两段。艺术类专科A段为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艺术类专科B段为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体育类本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专科”栏内。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提前批次不得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在其他批次可以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第二十八条 单设本科批次专项计划面向陕西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定向招生,分A、B两段,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其中,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设置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设置4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考生报考单设本科批次专项计划的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志愿。省招办将在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对被录取考生再行公示,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严肃追究县(区)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九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调剂表态栏,每所院校设“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第三十条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分A、B两段填报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其中,A段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我省65个国家及省级贫困县(区)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公示的考生填报。第三十一条 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分别设置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志愿之后,顺序依次为:①定向就业志愿,②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④华侨大学预科班志愿,⑤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志愿,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其中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各设2个院校志愿,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各设1个院校志愿。定向就业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其余均设1个专业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上述志愿。第三十二条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同时将此信息发送到各市(区)、县(区)招办。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高校如对填报本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有最低位次、分数要求,应提前向省招办提出申请。第三十三条 考生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按照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志愿(征集志愿)之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和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相关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考生未填报志愿或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第六章 录 取第三十四条 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综合考虑高校在陕招生计划数和各科考试成绩等因素研究划定。第三十五条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分数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对考生电子档案已投出但未被录取等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第三十六条 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普通高校必须通过网络完成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必须确保与省招办通讯畅通。第三十七条 高校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在陕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征集志愿录取。第三十八条 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时执行招生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分数线。军队、公安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专科专业录取,执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根据教育部和总政治部政干发〔2008〕19号文件规定,向军队院校投档时“应当区分男、*和指挥类、非指挥类”。第三十九条 免费医学定向生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提前批次B段投档录取,有关招生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四十条 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投档比例,不得超过院校在陕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由招生院校在投档前向省招办书面申请。院校不提交申请的,即按120%投档。军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末位出现并列分数时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因院校退档产生计划缺额时,按缺额数1∶1补充投档。第四十一条 单设本科批次的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分A、B两段进行,录取办法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在陕录取普通批次的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第四十二条 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1、投档原则(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院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院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院校投档比例内末位并列位次考生全部投档。(2)一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已投档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被院校退档后,只能参加本批次的征集志愿录取或后续批次的录取。报考人数不足或报考满额但因院校退档而造成的计划缺额,采取征集志愿办法进行补充。2、投档程序(1)模拟投档。①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投档时,按院校执行计划数1∶1进行正式投档。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正式投档前进行三次模拟投档。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数与投档人数的比例为1∶1。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增加计划。省招办根据院校拟增计划情况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并将模拟投档后形成的模拟投档信息反馈各院校。第三次模拟投档:院校对省招办第二次模拟投档进行确认或进一步提出计划调整意见后,省招办进行第三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投档人数与执行计划数的比例为1∶1。③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正式投档前进行两次模拟投档。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为1∶1。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增加计划,省招办根据院校拟增计划情况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投档人数与执行计划数的比例为1∶1。模拟投档过程中,给院校提供投档比例、投档人数、分数、最低分数、考生所报专业和愿否服从专业调剂等信息。模拟投档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模拟投档人数按照进一法取整计算。(2)计划调整。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完成计划调整工作。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各院校在陕招生计划如未完成,缺额部分必须参加征集志愿录取。院校如在陕增加计划顺延录取,必须于正式投档前将计划调整到位。正式投档之后调入我省的计划只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3)正式投档。省招办根据最后一次模拟投档后确定的各院校在陕执行计划数进行正式投档。省招办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相应批次各招生院校模拟投档信息、投档人数、最低分数及其位次、考生档案最终投放情况以及录取结果,考生可上网查询有关信息。(4)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包括: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和计划缺额数。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按照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1投档。3、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1)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设置1个院校志愿,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已公示的考生照顾分数标准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必须在投档后6小时的工作时间内使用预留计划结束录取。(2)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录取班。设置2个院校志愿,省招办根据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及正式投档分数线,按照照顾政策分别投档。投档顺序为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第一志愿,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第一志愿照顾分数范围内投档未满额的,再投第二志愿。已填报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的征集志愿,但被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志愿录取后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第四十三条 普通高校应按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新生。普通高校所制定录取规则与教育部或我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我省规定为准。第四十四条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省招办规定程序,按时完成电子档案*、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拒绝省招办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招办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第四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第四十六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普通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 高等院校 科研经费 单位法人责任

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有关数据,2012年全社会研发支出突破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达到1.97%;2013年中央财政科技支出达到2530亿元,中央财政科技支出水平持续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高等院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既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又是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创新成果的重要源泉。多年来,高等院校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国家急需的战略性研究、探索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研究、涉及国计民生重大问题的公益性研究。高等院校是我国开展科学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863、973、科技支撑等)的重要承担者,其承担的科研项目和使用的科研经费均呈现大幅增长趋势,科研经费已成为学校资金的重要来源。

一、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现状

绝大部分高校能够根据相关规定,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合理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但从近年来审计、财务检查和项目验收的情况看,也有少数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不够重视,经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致使学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科研工作。社会上对高等院校科研工作,特别是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尖锐的意见,尤其是极少数涉及恶性事件的披露,对高校科研工作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如何保证高等院校科研经费安全,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防范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是高等院校科研管理必须重视的关键问题。

科技部2012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力强化课题承担单位的法人责任,强调充分发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在国家科技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过程管理中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作用。积极落实单位法人责任制,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既是高等院校的现实任务,也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科研经费管理课题制到法人制的转变

200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四部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国家科研计划正式全面实施课题制管理。课题制是指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确立科学研究课题,并以课题为中心,以课题组为基本活动单位进行课题组织、管理和研究活动的一种科研管理制度。国家科研计划实行课题责任人负责制,课题责任人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并允许跨部门、跨单位择优聘用课题组成员,但课题责任人也要对完成课题任务承担法律责任。课题制适用于以国家财政拨款资助为主的各类科研计划的课题,很多其他经费来源的课题也参照执行了课题制。

课题制强调人、财、物三者的统一,以课题负责人为核心进行人力资源配置,以课题经费全成本核算为核心进行财力资源配置,以实现科研资源共享为核心进行物力资源配置。课题制明确了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是课题制有效实施的基本保障,提出责权关系法律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基本思路。这一机制要求在科技资源配置过程中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尽可能避免过多的行政干预。比如由科研人员自主组成课题组;根据科研人员的学术水平和能力,而不是领导的好恶选择课题负责人;要按照价值规律使用公共科研资源等。

自国家科技计划全面实施课题制管理制度以后,课题成为科技计划管理的基本单元。通过明确项目实施各方责任,赋予课题组科研自,有效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保障国家科技计划任务完成、促进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应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一定程度上也出现了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弱化的问题:一些课题组长片面强调科研自,对依托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抵触情绪;有些单位对应当承担的监管责任认识不清,片面认为课题经费管理的使用责任应由课题组长承担;一些课题承担单位对课题的服务和监管都不到位,课题组成员各自为战,经费使用方面随意性比较大,不能科学编制、合理调整课题预算。

近年来,科研规模日益扩大,承担科研任务单位的产权和结构日益多样化,课题实施比以往更加需要在单位层面加强技术集成和统筹布局。“十二五”期间,科技部把强化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作为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的重要着力点,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外,在项目评审、财务检查、工作巡视等工作中都把承担单位法人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在2002年《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中,科技部将课题责任人负责制和课题依托单位的责任描述为:课题责任人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一个课题只能确立一个课题责任人,课题责任人为自然人或法人;法人课题责任人必须指定所承担课题的课题组长,并在合同或任务书中明确课题组长的责权利,且不得随意变更。明确课题责任人与依托单位之间的关系,课题责任人对完成课题任务承担法律责任,依托单位必须提供课题任务书或课题合同中确立的支持条件。

而在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明确:课题承担单位是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课题预算调整审批程序,按时提出财务验收申请,配合做好财务审计、财务验收等工作,及时按规定办理财务结账手续,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科研、财务、行政等管理部门对课题实施的全面支撑,积极推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对课题的开放共享。同时,在目前仍在执行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中,根据科技计划设立的目标和定位不同,其支持对象各有侧重,但都指的是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课题负责人作为法人单位的授权代表履行职责,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单位承担。

为保障课题承担单位发挥好法人责任,在“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中,建立了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大幅提高了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对单位在组织课题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间接成本给予充分补偿。同时,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法人单位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后续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信用优良的承担单位,优先考虑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家创新基地建设;对于拒不履行项目(课题)任务书中的约定责任造成一定损失,以及违规操作甚至存在科研不端行为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课题),直到取消其1―3年项目申报资格的处罚措施。对于承担单位如何落实好法人责任,科技部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课题申报和立项中的组织指导作用;二是在项目(课题)实施中的协调服务作用;三是在资产和成果管理中的统筹开放作用;四是在经费管理使用中的审核监督作用;五是在课题管理全过程的支撑服务作用。

三、高等院校落实科研经费法人责任应注意的关键问题

1、结合高校自身特点,充分认识和落实单位法人责任

高等院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单位法人责任的重要意义,按照服务支撑与管理监督并重的基本原则,切实提高科研经费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在科研项目申报立项阶段,院校要加强项目申报审核和控制,申报项目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自身研究力量,加强可行性论证,对申报项目的工作基础、研究现状、人员组成等作真实陈述,保证申报项目材料真实可信。要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基础研究和技术进步与创新需求,协调组织本校以及相关合作单位(如有合作关系的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高校)的优势科研力量共同参与,要选择既具有科研实力又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科研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任务目标合理确定项目参研人员,综合考虑申请人和研究团队科研项目执行能力,加强统筹协调,扭转重申报、轻质量的现象。

在预算编制阶段,院校重点做好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的咨询和服务工作,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预算编制技能的培训,引导课题组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课题组在向项目主管部门上报正式预算申报资料前,应由院校组织科研、财务、采购和资产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预算进行评审,重点审核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预算中涉及的设备采购、外协合作进行重点关注,防止课题组在预算阶段为后续不合理开支埋下“伏笔”。对于预算安排中涉及单位自筹经费的项目,要严格落实自筹资金来源,对于无法提供自筹经费合理来源、院校本身也不能支持的项目,坚决不允许申报自筹经费。

在项目组织实施阶段,高等院校应综合配置研究资源,提供实验室、研究仪器等必要的条件保障,促进项目(课题)间资源的开放共享。在经费使用过程中,高等院校应重点做好审核和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保证课题组能够按照批复的预算开支经费。坚持科研经费统一管理原则,将所有科研经费纳入院校财务统管,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不得违反规定转拨、转移科研经费,不得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不得购买与科研活动无关的设备、材料。科研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用科研经费从事投资、办企业等违规经营活动;加强原始凭证报销审核工作,防止个别人员虚构项目支出、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加强劳务、绩效等涉及个人经费的结算支付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相关经费能够确实发放至相关人员,防止出现虚列、虚报、冒领科研劳务费等现象;严格资产管理,科研项目购置,形成的资产要纳入单位统管,任何人不得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院校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院校要根据有关法规授权,及时对课题组预算调整进行批复,财务部门配合项目组编制项目决算和年度决算时,必须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一致。

在结题验收阶段,高等院校要及时组织项目组做好结题验收准备,指派专门部门和人员认真审核验收材料,完成科研成果总结和财务验收结算工作,保证按期完成结题验收工作。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受项目主管部门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做好项目经费审计工作。根据具体项目验收要求,完成科研项目的技术验收和财务验收工作。对于通过财务验收的项目,应根据验收意见,限期完成财务整改和后续经费开支,及时上缴结余经费,完成财务结题结账工作。对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院校要加强督促与监管,分析项目具体情况,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提供帮助和支持,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推进后续工作。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设计,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设

高等院校应坚持党委理财,重大经济决策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坚持高校党委对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科研经费的监管,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责任体系,健全科技资源配置机制、科研活动内控机制。

高等院校应建立科研经费分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校(院)长要认真履行法人代表责任,指导督促分管科研、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加强对科研行为的管理;分管科研、财务工作的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对科研活动督促引导和对科研经费监督管理的职责。校内各类研究机构作为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科研经费管理绩效纳入院系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范围。加强科研项目负责人管理,落实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责任,明确其作为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合理确定院校科研、财务、人事、资产(设备)、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高等院校应对科研经费实行集中统管,将科研项目经费和结余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实现科研经费以科研活动为核心,从项目预算、直接成本控制、间接成本分摊、结题验收到收益分配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高等院校在认真执行国家专项经费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应根据本单位特点和科研经费具体情况,完善高校本级科研经费管理财务制度建设,同时应针对材料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重点经费明确使用、管理细则。

3、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

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应始终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核算、讲求效益的原则,始终坚持按项目实行成本核算管理,保持项目核算对象和核算口径的连续性。对于国家科技计划经费,在会计核算系统中应专门设置“国家项目成本”会计科目;在项目立项时,必须将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单独立项,核算时分别核算。

高等院校应严格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保证科研成本的真实准确,除严格执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外,对关键成本开支内容应进行重点控制,如办公用品、计算机耗材等报销时必须提供物品清单并需以实物验收。重视原始凭证审核工作,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并且要素齐全;重视外协支出与分承包转拨管理,外协支出必须有合同、发票、清单、验收单等原始凭证,按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列支,分承包转拨经费应在总合同中列示,防止出现利用合同、外协等名义变相把国家科技计划经费转为他用的问题。

高等院校应坚持招投标、集中采购和采购监督制度,切实做好科研项目的设备器材保障工作。仪器设备、大额材料达到招标采购条件的,实行公开招标;达不到招标条件的,也应由高校相关部门集中采购。高等院校应采取“责任到人”的方式管理仪器设备,必须按要求建立设备台账,每台仪器设备均有专人负责。大型仪器设备要建立具体操作规范,做好设备使用登记以及定期巡检保养工作,设备退役报废应严格按照报废申请、审批、处理的流程办理。

【参考文献】

[1]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Z].国科发计〔2012〕86号.

[2]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Z].教财〔2012〕7号.

[3]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Z].教监〔2012〕6号.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范文3

西安交通大学(以下简称“西安交大”)是一所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济、管理、文、法、哲、教育等9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做好学校的引才纳贤体制与环境建设,是引进一流海外人才的奠基石,是学校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扩大对外交流,把西安交大建设成世界高水平大学的基础。近年来,学校通过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吸引了一批学科带头人和学院、学校领导人,以及中青年学术骨干。

加强人才引进制度的环境建设

以留学人才为主体的海外人才是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的重要来源,在高校学科建设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采取积极措施吸引海外人才,是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新兴发展中国家壮大本国人才队伍的通行做法,也是在较短时间内突破技术瓶颈,提升科研水平的一条宝贵经验。

西安交大在国家相关政策指导下,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不断加强人才引进制度的创新与规范。学校不断修订招聘海外人才计划,始终重视政策持续创新,制定新的引进海外科技人才的政策,走制度持续创新之路,取得了一定成效。

系统的引进人才计划和培养计划

为提高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学术地位,培养和造就一批国际国内著名的学科带头人,并以此带动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西安交大通过设立定位明确、层次清晰、相互衔按的系列人才培养计划,造就了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通过搭建规范系统的人才培养支持体系,完善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在杰出人才引进方面,西安交大不仅依托国家设立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从2000年开始,还相继设立了与此相配套的“腾飞人才计划”、“海外优秀学者讲座教授计划”、“百名外籍教师计划”、“百名骨干教师计划”、“卓越人才计划”海外人才招聘计划、“高级学术管理岗位招聘计划”、“卓越团队合作计划”等人才引进计划,以多处形式吸引更多的海内外杰出人才以不同的方式来校工作,

其中,“腾飞人才计划”旨在培养和造就一批国际国内著名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下教师,使其中一部分人能够进入国际教育科技学术前沿,成为在国内外教育科技界有较大影响,师德高尚、学术造诣精深的新一代学科带头人;“海外优秀学者讲座教授计划”旨在以较优厚的待遇聘任一批杰出海外留学人员或著名教授携其团队来校主持开设学科前沿课程,开展合作研究,带领西安交大相关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实施“百名外籍教师招聘计划”和“百名骨干教师招聘计划”等人才引进计划旨在大幅改善教师队伍结构;“高级学术管理岗位招聘计划”旨在逐步做到学院院长、重点实验室主任、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等由海内外著名学者担任:“卓越团队合作计划”旨在柔性引进一批国外一流学者及其团队来校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强化已有优势学科,急需发展学科及国家重点科研基地的队伍建设,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全面落实学校在创建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过程中的“卓越”理念。

在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上,西安交大本着“分层次、分类别、突出重点”的思路,搭建一个规范化、系统化、与教育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紧密衔接的培养支持体系。该体系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以培养和造就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著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团队为目标,与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相配套,重点实施“优秀学科带头人海外名校名师提升计划”和“优势学科创新团队培养计划”:3年内选拔20~30名50岁以下的“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杰出学科带头人及国家创新团队成员,到海外高校跟随著名科学家,从事合作研究。通过连续3~5年的合作,提升西安交大的知名度与竞争力,促进部分学科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第二层次,学校每年将遴选10~15名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学者担任“腾飞人才”特聘教授,连续资助3~5年,使其中相当一批学者尽快进入第一层次人才行列,成为“长江学者”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第三层次,以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与后备学术带头人为目标,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出国研修,提高双语教学水平。

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

西安交大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在中央人才会议召开后,成立了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有关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人才强校”战略规划,拟定学校队伍建设的重大思路,研究决定人才队伍建设的配套政策与举措。设立由主管副校长担任主任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作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全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具体工作。

为了将工作落到实处,在各学院(部)也成立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解决落实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中的工作条件、资源调配、政策支持等问题。通过各级行政职能的划分,使各级职能部门担负起各自的职责,保证了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序进行。

建立具有国际模式的用人机制

在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加大人才培养的同时,西安交大大力推进队伍建设工作的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和师资队伍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断完善人事制度改革。重点在用人机制、聘任程序与制度、薪酬体系及考核奖惩制度等方面实现规范化管理、依法行政,实行以“科学定编、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约管理”为核心的全员聘任制。通过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制度的实施,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和人才规范有序的流动机制,实现人才队伍的结构优化和分类管理,即:教师实行职务聘任制,管理干部实行教育职员制,技术支撑队伍实行岗位聘任制。

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10年来,西安交大共聘任25位长江学者,其中17人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8人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30%是国外引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0人,其中大部分都是柯海外工作学习的经历,他们已成为学校中青年队伍的中坚力量。

西安交大自2000年设屯“腾飞人才计划”以来,到目前为止,已聘任“腾飞人才计划”特聘教授60位,其中引进海外留学人

员20人,他们中有一批人先后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腾飞人才计划”现已成为两安交人推荐进入国家人才计划选拔的重要途径。

“让我们的优秀学生踩在我们的肩膀上,使他们尽快上一个台阶,尽早进入国际学术舞台。”这是2002年受聘为西安交大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的任晓兵博士在他倡议并主持成立西安交大多学科材料研究中心时的讲话。

任晓兵教授在日本工作多年,他受聘来校后,首先组建学术团队,其次以国际接轨的培养学生方式,提高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

几年来,任晓兵教授已指导学生完成数篇高质量的论文。其中一个本科生用2个月时间完成的论文得到了国际学术界的高度评价,欧洲航天局的一名科研人员曾发电子邮件到中心索要论文全文,并称论文具有“惊人的高水平”。任晓兵教授说:“作为教师最大的心愿就是看到自己的学生迅速茁壮成长。”

建立与国外知名大师的合作研究,每年都聘请国际知名大师来中心讲课,是任晓兵研究中心的另一个亮点,“听了大师们的报告和讲课,使我们受益非浅,感觉眼前一下子亮了起来。”学生们如是说。任晓兵教授说:“我们中心的宗旨就是‘做一流的学问,培养一流的学生’。”

几年来,该研究中心已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基金项目”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4项,产出影响因子大于3.1的高水平论文20余篇,指导本科生、研究生近30人。

为使学校各个学科,特别是一些弱势学科,在学科建设、学生培养等方面尽快提升,不仅需要优秀的领军人物,也需要强有力的人才后备队伍,为此,西安交大出台“百名骨干教师招聘计划”,在3年内,为全校各学科招聘100名左右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海内外优秀中青年学者。

目前,已有96名海内外优秀学者通过竞聘成为西安交大教授、副教授,他们的到来,为学校拓展海外合作项目打开了通道,为学生培养带来新的理念。

以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特聘教授邓红文为例,邓教授原是美国克瑞顿大学(CreightonUniversity)的教授,2004年应聘到校任教。在学校和学院的支持下,组建了“分子遗传研究所”,为生命学院搭建了一个跨学科交叉的科研创新平台。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和人才培养等方式使西安交太的生命学科在分子流行病学、分子遗传学、统计遗传学、生物信息学等领域的研究取得长足发展;通过严格的科研训练,培养了一批高质量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并带动青年教师尽快成长为骨干教师,形成学科团队。几年来,利用邓教授在美国的科研项目资助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先后派博士生和硕士生16人次赴美国学习并取得了可喜成绩,发表SCI收录论文27篇,影响因子5.0以上论文8篇,10.0以上的2篇。

打破国界,面向全球觅英才

为了向国际化大学迈进,2004年3月,西安交大通过“高级管理人才招聘计划”,在用人机制上打破国界,面向全球招聘校级、院级领导。

最终通过严格的选拔,聘请英国剑桥大学著名学者卢天健教授来校担任副校长,这是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率先面向海外公开选拔的第一位副校长,这在国内也是首次。

卢天健副校长到任后,就如他的名字所隐含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他以执着的毅力,将国外先进到办学理念与西安交大的具体情况相结合,提出改革方案,在教育部和学校的支持下,取得明显成效。

为把世界顶尖级人才吸引到西安交大,卢天健副校长利用一切机会宣传祖国进步,宣传学校,鼓动他的学生、学者和朋友来中国、来西安交大。短短几年里,在他的鼓动下,一批精英已经来校任职,为学校发展输入新鲜血液。如英国一所大学的经济系主任到校任职,现已成为学校经济金融学院的首席经济学家;在西安交大历史上第一位从剑桥大学拿到博士学位的学者已到校任教;第一个在日本东京大学拿到博士学位的西安交大学子也回到母校任特聘教授。

在卢天健副校长的影响下,2005年年仅35岁的单文华教授,受聘到校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担任院长。作为我国海外学子中首位在英国高校执教的法学教授,单文华是我国极少数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国际经济法与比较法学者之一,海牙“国际比较法科学院”成员,他说:“我回来不是为了享受,是想做点事情,想把西部的法学做起来!”

在理想的支持下,几年来,在单文华教授的带领和推动下,西安交大建成了一支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国际法团队,实现了法学门类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等多项突破。利用自己在国外的资源,他邀请到了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莫里斯在内的许多国际知名专家到西安交大讲学、考察和工作。2008年初,在学校的积极支持下,单文华教授负责筹建并担任院长的西安交大法学院成立。在这样一个专门的平台上,该学院会有一个更广阔的天空来“做强西部法学”。

目前通过实施“高级管理人才招聘计划”还聘请了在国际社会学界有很高学术声望的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边燕杰担任人文学院院长,著名旅美华人数学家堵丁柱教授担任理学院院长等,他们不仅提升了西安交大一些学科在国际、国内同学科领域的地位,也为学生的培养,学科建设作出了显著贡献。

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事业留人,感情留人

留学人员在国外生活、工作多年,已适应了国外的文化背景、生活环境。而国内的行政管理、文化背景、生活环境都与国外不同,留学人员回国后,有一个重新调整自我,适合国情的阶段。作为学校的各个部门,应当承担起为这些回国人员解除后顾之忧、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国内的生活、工作环境的重任。

为做好引进人才的后续工作,2006年11月,西安交大特别出台了《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对不同形式的引进人才在科研经费启动、工作环境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在生活方面,对于不同形式引进的人才享受不同的年薪待遇、津贴,如人事关系转入学校,可享受的安家费,学校协助解决配偶在校内的工作等都有明确的政策保障。

西安交大地处西部地区,由于地域制约,大量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在高校安家落户有一定的困难。因此,因地制宜,多管齐下,采取客座教授、特聘教授、短期讲学、科研合作、技术交流、课题攻关等多种方式,不拘一格,用其所长,注重实效,已形成具有开放式的高校教师管理模式。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范文4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配置;本科院校

一、河南省高校人力资源配置概况

河南是人口第一大省,庞大的上亿人基数使郑州建设中心城市有充足的人口基础,郑州净流入人口数量居全国第7位。但郑州和其他国家中心城市相比,在经济水平、科教水平、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高端资源的集聚和规模、环境承载能力等方面都存在差距。教育资源一直是郑州的硬伤,必须正视这种差距。截止到2016年底,河南省有129所高等院校,其中公办本科38所,民办本科17所,公办大专院校54所,民办大专院校20所。在校生180万,教职员工9.8万人。我们根据38所公办本科院校主页上公布的数据,以这38所高校作为统计样本进行了分析。师生数量方面:郑州大学教职员工总数为5171人,在校生总人数为73600人,位居河南省之首。郑州师范学院教职员工为588人,在校生总人数为13400人,在全省38所公办本科院校中最少。生师比方面:生师比最低的是郑州大学,为14.23。最高的是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为28.17。其他学校的生师比都保持在18以上,生师比普遍比较高。

好的大学生师比会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既能保证有足够的教师进行教学,又能保证没有“闲人”的存在,从而避免了教师不够或者冗余情况的出现。学历结构方面:河南科技大学博士比例48%,河南师范大学博士比例44.76%,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比例44.69%,郑州大学博士比例34.38%,河南中医药学院博士比例29.73%,中原工学院博士比例27.78%,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比例22.3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博士比例20.12%,最低的是郑州师范学院,博士比例8.00%。由此可以看出来,理工类院校的博士比例明显高于其他类型的院校,而河南省本科院校老师的学历构成主要为学士和硕士,博士所占比例较低。2004年,我国重点大学教师博士比例平均值为42.39%,河南省本科院校2016年的博士比例最高的也才48.00%,与重点大学相差甚远,好的教师资源是建设优秀教师队伍实现优良师资配置的前提条件。高层次人才方面:郑州大学高级职称所占比例为73.48%。河南大学高级职称所占比例66.67%。河南师范大学高级职称所占比例60%。郑州师范学院高级职称所占比例为58%。从总体上看,河南省本科院校教师高层次人才的比例均在50%以上。该省大多数高校讲师在高校教师队伍中所占比例很大,高校为了自身可以更进一步地提高办学质量,势必会引进更多的优秀教师,高级职称也会相应地出现不可避免的增加。兼职教师方面:河南省高校多为聘请科研机构、企业、医院、政府类的人员来担任学校的兼职教师。据调查可知,河南省本科院校兼职教师比例偏低,均不超过10%,一般都在6%~10%。郑州大学作为综合类大学,兼职教师比例较高,兼职教师多为科研机构类和医院类人员,特别是郑大的理工类和医学类院系兼职教师的数量多。河南中医学院的兼职老师数量也很多,有着诸多附属医院的河南中医学院显然有着优厚的兼职教师资源。其他院校的兼职教师数量除理工类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中原工学院、河南科技大学外,都比较少。

总的来说河南省本科院校专兼职的比例不高,但是并不是说兼职教师越多就越好。教师学缘结构方面:该省高校教师本科学历多是本校的,然而硕士或者博士学位为其他学院的。郑州大学心理学院教师的学士学位60%为郑州大学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的教师超过50%有着本校的学士学位,河南中医药大学具有本校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占40%。学缘结构单一是河南省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河南省高校在学缘结构上普遍存在“近亲杂交”的现象,由此带来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教师教学能力水平方面:郑州大学要求所有在岗教师每年完成培训不少于5个学分,各院(系)每学期完成培训的项目不得低于两项。河南理工大学要求每学年暑期举行一次教师培训会议,由校领导组织讲话,并特邀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河南师范大学要求一般每年共有12个进修培训计划,每个计划针对不同类型的教师有固定的规定指标。郑州轻工业学院要求每年度举行一次中职骨干教师培训会、科级以上干部培训会、处级领导干部管理能力专题培训班。新乡医学院要求2016年开始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开通网络直通培训讲座。洛阳理工学院要求每年为特殊需要培训的教师开展年度培训工作。南阳师范学院要求每年举行一次教师岗前培训,若有留学教师,再进行特别的英语培训。综上,河南省大部分本科院校在教师就职后的培训工作方面完全不重视,甚至直接忽视的现象也很多,相比起一本院校有定期定量的规定培训更显得不上心,这样下去可能导致教师的知识面窄,教学方式老套,教学效率低下,达不到学校想要的效果。

二、河南省高校人力资源引进情况

按照引进人才类型,该省本科院校人才引进政策计划引进的人才均包括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以及优秀博士等高层次人才,除此之外,郑州轻工业学院和洛阳师范学院引进的人才中还有优秀学科带头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引进的人才还包括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服务人才。但从总体来看,河南省本科院校对于人才概念的界定局限于高学历,高职称,如大多数都包含了两院院士、“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杰青”。郑州大学还希望引进各相应层次的学科首席教授、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河南大学还希望引进“百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部级人选、首席科学家、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博士或教授。郑州轻工业学院还希望引进省级特聘教授、学术技术带头人、“百千万人才工程”部级人选。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还希望引进教授或高水平研究机构研究员、特聘教授、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原学者”、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优青”、部级教学名师、省级特聘教授、博士和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农业大学、郑州师范学院还希望引进一些博士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安阳工学院、洛阳师范学院、新乡医学院希望还引进特聘教授、特聘兼职教授、“中原学者”、国外高水平大学教授、“太行学者”及优秀海内外博士。从引进规划来看,河南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农业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和新乡医学院均对引进人才及相关待遇做了一定的分类规划,出台了相应的特色分层次规划。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对引进人才按照首席科学家、领军人才、杰出青年人才、博士进行分层次规划。河南农业大学对引进人才按照领军人物、卓越人才、杰出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优秀博士毕业生和优秀创新团队进行分层次规划。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对引进人才按照蓝天杰出人才、蓝天领军人才、蓝天骨干人才进行人才分层次规划。洛阳师范学院对引进人才按照两院院士、各类部级优秀项目人选、学科带头人、博士进行分类规划。新乡医学院对引进人才按照高端人才、学科领军型人才、优秀海内外博士进行分类规划。安阳工学院按照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博士进行分类规划。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理工大学等省内知名高校并没有明确的引进规划。从引进渠道来看,大多数本科院校人才引进的主要渠道都是来自学校官网、人才招聘网等,并没有通过更多其他渠道搜寻人才,引进模式较为单一。从引进方式来看,除普通的岗位聘任方式外,郑州大学采取了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的引进方式,新乡医学院提出了特聘兼职教授的引进方式,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提出了柔性引进政策,其他院校的引进方式相对缺乏灵活性。

从引进后的待遇来看,部分本科院校均在引进计划中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并给出了明确的引进后的相关待遇。主要从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工资四个方面做了规定。安家费6万、10万、20万、30万不等,最高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高达260万元的安家费。在住房补贴方面,每月2600元住房补贴或者100~200平方米以上住房一套。科研启动经费方面,文科类在3万元~30万元不等,工科类8万元~3000万元不等。其中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在安家费和住房补贴等物质待遇上较为丰厚,第一层次的蓝天杰出人才给予高达260万元的安家费和340万元的住房补贴,河南大学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提供科研经费较高,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对引进的首席科学家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达到3000万元以上。工资方面,一般按照10万~150万不等的年薪制,或者按月补发按年补发以津贴补助方式,或者面议、一事一议的方式。从引进后的考核管理机制来看,38所公办本科院校中只有郑州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和郑州师范学院出台了明确的考核管理方案。也就是说,大多数高校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而对于引进来之后的管理因某种原因没有公布或者根本没有考核管理。综上,河南省本科院校虽然从总体来看均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但由于院校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办学定位千差万别,部分院校的引进规划不够合理,引进模式过于单一,引进方式不够灵活,引进力度较小,缺乏合理的考核和激励办法等。

三、河南省高校人力资源配置的建议

河南省本科院校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多问题,每个高校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制定适合自己的管理方案,合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结构,只要有着“办法总比问题多”的信念,大家一起努力“撸起袖子加油干”,问题总会被解决。

1.树立正确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教师这个庞大的群体在学校办学治校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应该充分有效地利用好优秀的教师资源,加强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的意识,使得目前院校的管理模式由以前的传统管理变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同时也要对人力资源管理在高等院校管理中起到的作用有正确的认知,明确人力资源管理不仅仅包括教师的招聘和录取、发放工资等基本流程,还包括了管理机制的创新、教师的激励考核、教师的提升培训等重要内容,结合学校自身的情况,科学有效地开展激励、培训等重要活动,使学校在整体综合素质上有所提升。在学校整个教职工群体里,不只教师应该有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正确认识,管理层的人员更需要深化自己对人力资源管理的认知,根据社会整体的发展对管理制度进行相对的革新,不守旧,求创新,相对而言,决策人才是确定学校综合发展的重要角色。

2.科学规划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河南省部分院校应该根据本院校的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具有战略性的规划,一个再好的规划若不合时宜,效果就不会明显,甚至可能会导致发展滞后,所以首先应该明确在管理中不同发展阶段的规划,对每个阶段人力资源管理进行适宜的定位,其次要把管理的重点放在高质量的人才引进上,在河南省本科院校研究调查中可知相较于一本院校,大多二、三本院校主要缺少的就是高质量人才,不断引进新鲜血液,最后做好已有教师的培训和人员稳定工作,两方面结合,为河南省部分高校教师创造一个有利于人才进步的良好环境,科学合理地做出发展规划。

3.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规划。在制定人才引进规划时不仅要着眼于当下,更应该考虑到院校的发展目的和长远规划,做到有的放矢。学校应该根据院校整体实力,学科专业的匹配需求以及现有师资队伍结构对引进人才做出准确预测,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人才需求做好进一步的细分工作,明确引进人才层次的各项指标,逐渐完善本科院校人才引进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应该盲目引进大量与院校专业学科不对口的人才,造成人才的重复和浪费,也不利于学校长远发展。学校应当按照需求将引进人才划分为不同层次,并为其制定相应的待遇和管理办法,可以参考其他院校的政策,结合自己院校人才现状,在尊重学科规律和学术方向的原则下,事先对引进人才做好科学的配置,调整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其次,在制定人才引进规划时应该尽量使人才的引进程序更加规范,可以专门成立人才引进小组,由人事部门和具体用人部门成员共同组成,要积极发挥具体用人部门的行业鉴别能力,同人事部门共同制定出科学完善,符合实际需求的人才引进规划,并且要对引进人才的层次、类别、数量和来源等进行科学的研究论证,保证后续的引进工作顺利进行。

4.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结构。河南省部分发展较慢的本科院校要打破“编制”的束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结构。首先,要按照学校的自身情况,建立一套有针对性的人才流动机制,积极地引进有需求的人才,不断调整整个师资的年龄结构,大胆把某些专业中过剩的人才还有不合格的流出去,使人才能够自由流动,转变传统的观念,使学校的人员配置结构在不断的变化过程中达到最优化。其次,不再使用教师终身制等传统体制,打破其束缚,应该积极地引进“优胜劣汰”的淘汰机制,使每个阶段和层次的教师都有危机意识,有效减少多余的人员,又增强了教师的竞争意识,使院校的各个方面都得到均衡有效的发展,提高学校的综合素质。

院校法制科工作计划范文5

:21世纪教育研究院

报告总结了2012年中国教育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分析了中国教育改革进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展望了2013年中国教育发展形势。这里选取与大学相关的重点计划、热点变化和存留问题,大家可以了解到相关政策的来由和方向,相关专业的机遇和挑战。

计划

高等教育发展改革的重头戏“2011计划”

2011年4月,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成果,“2011计划”由此诞生。

2012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这被认为是继“985”“211”计划之后,中国在高等教育领域推出的具有合纵连横意义的重大计划。其宗旨是积极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的协同、合作与重大课题的联合攻关,通过协同创新,促进高等教育与科研、经济、文化的有机结合,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

根据《关于组织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限量支持“具备重大机制体制改革基础,前期培育成效明显的协同创新中心”在35个以内,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重大需求的总数不超过20个,面向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总数不超过15个。

按政策,国家每年遴选出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在经费、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这些中心将建立以任务为牵引的人事聘用管理制度、新的人才培养模式、考评机制,形成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等协同创新机制,逐步建设成为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的研发基地。例如,天津大学的化学工程学科与南开大学的化学学科均居高内高校首位,2012年5月,宣布组建“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该中心的重大事务由理事会决定,理事会以两校人员为主,吸纳政府和企业代表参与,将建成跻身国际前五位的化学化工学术重镇,进入国家“2011计划”。

系列“卓越计划”逐一实现

培养应用型人才一直是高职教育培养的目标,随着我国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程人才的迫切需求,普通理工科院校也加入了这一培养行列。

2010年6月,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等22个部门启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在本科院校培养高质量的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被提上日程。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61所工科院校成为首批入选高校。2012年批准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等362个本科专业或专业类,中国民航大学航空工程等95个研究生层次学科领域加入卓越计划;同年,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等262家企事业单位成为首批部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单位,支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教育部、卫生部确定了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125所,改革试点项目178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业已启动,成立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教育部的“卓越计划”还包括“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和“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项目。

“卓越计划”有三个特点:一是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培养过程,二是学校按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培养工程人才,三是强化培养学生的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例如教育部与国家测绘局联合实施“卓越计划”的内容就包括:1.企业及生产单位由单纯的用人单位变为联合培养单位,高校和企业及生产单位共同设计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实施培养过程。2.教育部与国际测绘局联合制定测绘行业专业标准,高校按照标准调整教学计划和培养模式,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测绘人才。3.在企事业单位设立一批部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学生在企事业单位学习一年,真刀真枪地做毕业设计。

与此同时启动的国家“研究生培养综合改革试点”,改革的中心任务是为国家培养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学术型为主转到以应用型为主,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到201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比例将达到50%以上。我国从1991年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硕士比例从2008年的6%上升到2011年的30%,目前批准并设立专业学位硕士专业38种,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

教学

“本科教学工程”打造批量项目

综合教育部批准实施的“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工程”2011年及2012年建设项目有: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组织实施了180个本科专业认证试点项目;清华大学等53所高校实施校外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180个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北京大学等95所高校实施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215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具体名称为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北京大学等109所高校实施1630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实施精品视频公开课/共享课建设项目,建设45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1800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目前精品资源共享课重点开展国家精品课程转型升级为部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2012年教育部投入8亿元提升本科教学质量与支持教学改革工程,而地方所属院校的项目列入国家“本科教学工程”的,原则上主要由地方财政或高校自筹经费支持。

2012年,教育部公布了“十二五”部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的评选结果,厦门大学教师发展中心、重庆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清华大学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等30个中心入选;批准北京大学环境与生态实验教学中心等100个实验教学中心为“十二五”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业及创业教育的推广行动提速,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推动高校把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单独开设“创业基础”必修课。

出台研究生国家奖励计划

2012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这一奖励计划是继1999年设立国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2010年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之后,中央政府实施的针对研究生的重大改革措施。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每年10亿元,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高校应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变化

深圳成为高教改革新特区

深圳正在建设成为高等教育改革的新特区,率先构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

创办南方科技大学是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朱清时校长在校长寄语中写道:“南方科技大学是我国教育综合改革的试验田,我们将探索‘去行政化’的、以追求学术卓越为主的管理模式,把学校真正建成培养创新人才的摇篮。”2011年,深圳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落实高校办学自,推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政府规章形式颁布实施《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首开专门针对特定高校的立法先河,被誉为中国高校改革的第一部“基本法”。2012年,南方科技大学获教育部批准建立并开始招收本科生,采取考生高考成绩占60%、学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考生高中阶段平时成绩占10%的计算方法确定考生总成绩。

深圳大学被广东省教育厅确立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试点高校。2011年,《深圳大学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总体方案》被列为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以人事改革的深入实施为核心,以民主管理为重点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学术主导、民主管理、教授治学、依法治校的内部管理体制。

教育对外开放步伐加大

国家优先发展教育,2012年中国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首次达到4%。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环境进一步优化。

在加快教育对外开放的步伐中,国内一流高校参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涌现了一大批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如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东南大学—蒙纳士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等。最新批准的86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由“985”“211”高校举办的项目22个。

国际化大学获批建设。2012年10月,第一所中美合作举办的国际化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在浦东陆家嘴宣告成立,致力于建设一所世界级、多元文化交融、文理学科兼容的研究型大学。作为上海高等教育国际化办学的标志性项目,它同时也是中国“985”院校和美国一流大学首次合作办学的成果。此后,中美合作办学的另一所国际化大学——由昆山与美国杜克大学、武汉大学共同设立的昆山杜克大学在江苏昆山正式揭牌。昆山杜克大学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校区,学生毕业后将直接授予杜克大学学位证书。由温州大学与美国肯恩大学(Kean University)合作举办的温州肯恩大学,也获批开始建设。

珠三角的高等教育进一步对外开放。占地100公顷、投资27亿元人民币的香港大学深圳校区开工建设,将于2013年落成。香港大学深圳校区作为香港校区的延伸,不以分校形式另外招生,但由于空间增大,本科生规模特别是非本地生人数料可酌量增加。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也在建设,并将于2013年招生。录取学生以内地生源为主,其中三成将为深圳学生。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民主方式管理学校,充分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开放的学术环境。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由香港中文大学与深圳大学各委任8人组成,理事长由香港中文大学校长出任,拥有最终决策权。

问题

教学改革力度仍显不足

以创新人才培养体制为核心、以学院为基本单位进行综合性改革,建立高校内部的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区,是2011年国家教改办重点推进的20个重大项目之一。从人才招录与选拔方式到人才培养模式,从教师遴选、考核与评价制度到学院内部结构治理,清华大学理学院、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等17所学院成为体制内高校教学综合改革的探路者。但到目前为止国家没有提供专项经费,完全依赖学校的建设经费,因而难以保障机制创新,试点学院改革进展未达预期。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要求“探索通识教育新模式”。目前国内高校的通识教育改革大致分为两种:一是有别于校内教学体系的独立学院或实验班级,尝试“无专业”的学习;二是在现有教学体系内建构符合通识教育理念的新课程群。从实践效果来看,“重科研、轻教学”的大学教师评价、专业教育的学生职业需求等现实问题仍困扰着通识教育改革,在超越高校课程管理、专业建设、学院架构中的机制壁垒方面表现乏力。2012年,已办学七年的书院式复旦学院改制,复旦大学将教务处、本科招生办公室等并入新复旦学院。新复旦学院不再组织迎新工作,学籍、党团等工作也回归专业院系。

作为专业综合改革的有效参照标准,本科专业认证进展不彰。以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组织实施的180个本科专业认证试点项目为例,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网站上的“专业认证及评估”栏目仍显示“开发中”。

就业压力逐渐突出

随着考研人数的增长,研究生扩招后的就业压力更趋突出。据江苏省教育厅的2012年秋季新学年新闻会消息,江苏省连续三年出现就业“倒挂”现象,2012年研究生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1.31%,本科生初次就业率为88.77%,专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2.40%。高层次毕业生就业观念不够务实,就业面不够宽以及毕业年龄约束、性别偏见均是原因。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中心的“中国研究生教育与学科专业评价”课题亦有类似结果:2009~2011年硕士生的就业率连续3年低于本科生。与此同时,简单拿就业率来批评研究生教育的逻辑也受到质疑,因为本科生就业率虚假的情况比较普遍。但是,研究生就业的取向确实存在问题。根据武汉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白皮书》,事业单位成为研究生就业的主要去向,31.61%的硕士生和81.10%的博士生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此外,22.90%的硕士生流向国企,5.08%的博士选择政府机关,创业博士仅有2人。研究生在就业中的市场竞争力与进取心表现较为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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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方院校;卓越计划;人才;培养方案;质量

教育部“卓越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改革项目,其实施是对我国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旨在通過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培养造就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国际化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促进高等教育面向社会需求培养人才,全面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2010年6月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卓越计划”入围学校,共61所高校列入实施计划,主要集中于“985”和“211工程”高校,河南省只有一所高校入围。2012年2月教育部公布了第二批“卓越计划”入围高校,共有133所高校,这次入围的高校以地方院校居多,河南省入选高校包括河南工业大学等6所。

1.问题提出

国内“卓越计划”从2009年开始实施,虽然我们可以借鉴北美、欧洲的一些国家成功的工程教育经验,结合世界及我国经济发展、产业需求以及高等教育现状,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模式和体系,但在其发展過程中还有很多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第二批“卓越计划”入围高校大多属于地方院校,在师资力量、教学资源等方面无法和“985”“211”高校相比。因此这些地方院校的“卓越计划”人才培养模式不能简单照搬第一批入围院校的方法,而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具有自己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河南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被列入获批的“卓越计划”专业名单,也是河南省高校中惟一被批复立项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作为一所省属地方高校,如何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和信息产业尤其是软件行业发展及人才需求,并综合考虑计算机专业发展历程和建设现状,如何科学定位“卓越计划”软件人才培养目标,如何在“卓越计划”的实施中探索一套适合自己的人才培养模式,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我们进行探索和思考的。

2.解决方案

地方院校在实施“卓越计划”過程中要充分利用自身办学的优势,合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河南工业大学根据地方院校的特点,充分考虑行业办学背景(“河南省”和“国家粮食局”共建)和面向河南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需求,明确“卓越”软件人才培养的核心定位与目标(基于地方高校实际情况和地方产业行业发展,培养符合国家“卓越计划”基本要求的专业人才);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卓越计划”软件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充分依靠和利用计算机科学系教师,以项目为驱动,分工合作,强化過程管理;充分依托学校对该项目政策和经费支持,配套学院专业建设经费支持;以“卓越计划”为核心,充分结合学院部级特色专业建设、学校“优培工程”第一层次专业建设项目及自身多个相关省级、校级教研项目,开展研究和实践,确保“卓越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

2.1构建地方院校“卓越计划”软件人才培养模式

1)校企合作,联合培养。

河南省地处中原,大中型规模软件企业为数不多,企业出于自身实际发展需求,对“卓越计划”实施過程中的认知实习、企业实践等环节热情不高。这就要求采用灵活的方法开展校企合作。

河南工业大学充分考虑区域高等教育发展和地方高校的办学特点,结合河南省经济建设和“中原经济区”建设,重点面向河南省信息产业尤其是软件产业人才需求,并考虑辐射中部地区及全国,构建以地方信息企业为主的互惠共赢、深度合作机制,有效落实和实现在人才培养過程中的校企合作,坚持“把教育注入企业,把企业引入校园”理念,建立“两个中心”。

①学校与企业在企业共建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学校参与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建设与管理,使其成为学生在企业实习、实训的稳定基地,成为学生介入企业软件开发与维护实际工作环节的基地,中心亦是企业员工培训的基地。

②企业与学校在学校共同建立研发中心。研发中心按企业模式管理,成为校企合作共同申请、承接各类软件工程项目的平台,不仅有利于企业开展技术预研,还成为教师参与实际工程项目、积累工程经验与提高工程管理的平台,学生在研发中心也能参与到软件工程项目。

2)实行“团队化双导师制”管理。

学院建立“卓越计划”实验班,人数为30人。学生按4~5人一组进行分组,每小组配备一名教师担任学术导师,全方面指导学生的学习,学生直接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同时为实验班聘请若干名企业工程师担任企业指导导师,定期与学生座谈,指导学生在企业阶段的实践性学习。

2.2构建地方院校“卓越计划”软件人才培养专业课程体系

对于刚刚入围“卓越计划”的地方院校,应充分吸取其他院校在“卓越计划”实施過程中的经验与教训。科学的人才培养定位和培养标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起着关键的作用。通過深入分析软件行业发展的特点以及河南省信息技术的现状,河南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卓越计划”的实施以“软件测试”方向为主,制定专业课程标准,构建知识、能力、素质体系结构,如表1所示,形成具有地方高校特色的“卓越计划”计算机专业软件培养及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软件工程行业规范,学院整合大一和大二两个学年的计算机专业核心基础课程,压缩理论课课时,增加实践课课时,在大三开设软件测试方向的多门必修和选修课,安排学生在第四学年完成项目实践和毕业设计。在最终的人才培养计划中,通识课程占总学时的37.61%,学科平台课程占总学时的27.6%,专业平台课程占总学时的12.54%,专业实践类课程占总学时的22.22%,详见表2。

2.3构建地方院校实践教学体系

为了落实“卓越计划”要求,培养高素质的工程技术人才,需要科学地、全方位地规划实践环节课程体系,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在整个培养過程中要切实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工程能力培养的要求,构建校内外有机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有机结合、专业学习与科技创新竞赛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锻炼学生自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地方院校在人才培养過程中应当更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加强实践教学的比重。实践教学可以分为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两部分。校内实践环节包含课内实验和课程设计,突出各知识点的验证和综合运用,如河南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卓越计划”的课程设计安排了“面向对象程序课程设计”“数据结构课程设计”“数据库应用课程设计”“软件综合课程设计”等,这些课程设计采用项目驱动形式,结合精简化的实际工程项目或围绕项目的关键技术,制定课程设计内容。学生通過课程设计,逐步训练自身的软件开发能力,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为校外实践打好基础。校外实践包括认识实习、在岗实习、毕业实习与设计三个阶段,使学生能够循序渐进、相对集中地完成企业实践环节。学生参与企业实际工程项目,真题真做,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进行软件开发和运维,例如部分学生在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毕业设计過程中,直接参与该公司承担的公安部“移动警务通”模块的研制开发工作。

2.4培养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高素质人才培养需要高水平高素质师资队伍作保障。目前存在的普遍情况是高校教师缺乏工程实践经历和经验;企业工程师有实际经验但没有太多时间在课堂上指导学生。通過项目和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尽快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这是支持“卓越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改革的保障。为此,学校每年选派2~3名专职教师到软件企业进行挂职锻炼,参与项目开发,时间为6个月至1年。按照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教师在挂职锻炼期间教学工作量可减免。在考核时对参与企业技改项目或开发项目的教师,按照其参与项目的程度给予量化确认。实践锻炼结束后,考核合格者按其实践锻炼的实际时间,每人每月发放500元实践锻炼补贴,学院同时也给予等额补贴。每年利用假期选送5名左右专职教师参加系统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网络工程师等相关培训及资质认证,逐步全面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同时每年从企业中聘请2-4名有经验的高级职称人员或技术骨干担任学院的客座教授,定期为教师讲授软件工程项目开发的讲座,外聘企业教师的待遇,根据学院专业需求和授课效果按每课时200-300元的标准支付报酬。学校严格外聘企业指导教师的选拔,注重考核与培训。通過这种教师培养的长效机制,逐步提升高校自身师资队伍水平,最后实现以高校为主体,以企业为重要补充的师资队伍模式。

2.5建立“卓越计划”工程人才培养质量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

如何评价工程人才的培养质量,构建科学可行的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体系,是“卓越计划”实施過程中尤其需要关注的。

切实有效的考核体系能够保证“卓越计划”的顺利实施。考核体系对学生和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对“卓越计划”实验班学生实行动态管理、择优进入与分流的滚动考核机制。对于不适应学习、学习效果不佳的学生,学院建议学生退出。退出后学生可以转到对应专业普通班继续学业;普通班的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及学习情况提出申请,通過考核后加入“卓越计划”实验班学习。在教师的考核方面,学校教学督导组定期检查教师的教学工作,督导组和学生共同评价教师能力,考核不過关的教师不能继续担任“卓越计划”实验班的教学工作。

建立具体的评价机制来衡量“卓越计划”的人才培养质量。在日常教学過程中,实践教学类课程的评价从分数制变为等级制,从单,一的成绩评价变为综合性评价;在企业教学過程中,企业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项目参与過程中的主动性、团队合作精神以及完成质量等方面给出综合评价。另外,通過企业对毕业生的反馈来衡量社会对学生的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