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班子考察报告范例6篇

村班子考察报告

村班子考察报告范文1

根据市委关于对村“两委”班子换届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月底之前,我市将要先后组织村支部、村委会班子的换届选举。为此,办事处党委研究决定,近期对村“两委”班子进行全面考察及民主推荐。现将考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及内容

(一)考察对象:村“两委”班子及成员。

(二)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村“两委”班子及成员本届任职以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德,主要考察干部的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素质及表现。能,主要考察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和执行力等。绩,主要考察干部完成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及取得的绩效。廉,主要考察干部执行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是否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了解本村换届风气,是否存在操纵选举的黑恶势力等情况。发现和掌握农村优秀后备干部。

二、考察时间、人员安排

(一)考察时间:从7月6日开始至7月13日结束,其中:7月6日-10日,召开村书记会议,印发通知,并与村书记个别座谈,征求各部门意见。7月11日-13日考察组分组到村,通过召开述职评议大会和个别座谈进行考察推荐。时间安排如下:

(二)考察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一考察组成员:

第二考察组成员:

三、考察步骤及方法

1、召开述职评议和民主推荐会议。

参加述职评议和民主推荐会议的对象是: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大学生“村官”、村主任助理、专职组长、全体党员、全体村民代表。实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80%。会议由考察组组长主持,主要议程有2项:一是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代表村“两委”就本届工作进行集体述职,同时进行个人述职述廉并就严守换届纪律作出公开承诺,村“两委”其他班子成员就三年来的工作进行个人述职述廉并就严守换届纪律作出公开承诺。大学生“村官”、村主任助理、专职组长进行书面述职述廉和承诺,不作大会发言。二是对现任“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对新一届“两委”班子成员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推荐中一是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实行交叉任职,即村委会干部与村党支部干部一般相互兼任。二是干部职数,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届村“两委”班子人数。大学生“村官”不占职数。三是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必须推荐1名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村委会委员中必须有1名女干部。要求推荐的干部公道正派、能力较强、乐于奉献、敢于负责、团结实干;整个班子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

推荐结果不当场公布。

2、个别座谈。参加个别座谈的人员范围及对象是:村“两委”班子全体成员、大学生“村官”、村主任助理、专职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后备干部等。按照每个村民小组座谈2-3人以上的标准,由考察组与村“两委”确定10人以上人选,进行个别座谈。座谈的主要内容:一是听取对现任“两委”班子集体的总体评价,是否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二是听取对现任“两委”班子成员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评价,主要缺点和不足;三是听取对新一届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发现一批优秀本土企业家、退伍军人、种养能手和经纪人、回乡大学生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个别座谈实行专人记录。

四、有关要求

(一)考察组人员要认真履行考察职责,坚持原则,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全面、系统地搜集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不得泄露民主测评和推荐、座谈情况。考察后,收取个人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和严守换届纪律承诺,分村形成考察报告。考察情况汇总后,向党委汇报。

村班子考察报告范文2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基层民主监督,不断提高村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亲和力,扎实推进“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根据市纪委要求,现就我镇进一步深化“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公认为主要衡量标准,以扩大基层民主、促进村级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为总体目标,通过深化“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创新考评方式,强化民主监督、激发内在动力,增强先锋模范意识,进一步保障和扩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村提供动力支持和作风保证。

二、直评的对象和方式

1、直评的对象为任职满半年以上,经镇党委批复的在职在编村干部、全体党员。参评人员原则上为全体村民,各村也可根据实际,组织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议事代表、监督代表、理财代表参会测评。

2、直评的方式主要采取村民或参会人员现场质询评议和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直评村干部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直评党员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直评的程序

“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分工到村的镇干部负责实施,主要包括五个程序:

1、心与心地沟通交流,告知村民。会前,所有村干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换等形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形成述职述廉报告,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述职述廉报告由镇分工干部把关,其他村干部的由党总支书记把关。一周前,由村“两委会”将直评活动的时间、地点、对象和参会人员等内容通过村务公开栏、广播等形式予以公示、告知村民。

2、实打实地开展调研,书面反馈。述职述廉报告前,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到村进行走访调查,广泛征求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勤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梳理汇总,以书面形式向直评村进行反馈。

3、面对面地述职述廉,接受质询。在分工到村镇干部主持下,召开直评大会。一是由全体村干部报告勤廉情况;二是由镇纪委通报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勤廉方面的情况及意见建议;三是由参会村民就有关问题当面向村干部进行质询或提出建议,村干部当场作出答复说明。

4、背靠背地民主测评,表态承诺。参会村民现场对直评对象做出综合评价,填写测评表。测评表的统计,汇总由村民代表负责,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监督。直评结果当场向村民公布,直评党员结果会后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最后,由村党总支书记向全体村民作表态承诺。

5、硬碰硬地落实整改,评定报酬。村民质询事项的办理情况在一个月内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栏向全体村民反馈,特殊情况可个别反馈。整改方案报镇纪委和分工到村的镇干部,以便督促落实。镇党委将直评结果作为村干部年终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以直评等次确定村干部工资报酬,以直评等次评定表彰优秀党员。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负责组织实施。镇组织、监察、民政等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到村的镇干部和各片片长具体负责,各村党总支书记负责本村直评活动的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全程监督。

2、强化宣传发动,提高群众参与度。各村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直评活动的目的、意义、教育引导广大村干部和党员正确认识和对待村民直评,自觉接受村民的评议和监督,要动员组织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直评活动、引导、鼓励村民积极参与质询,努力营造健康有序、良性互动的直评氛围。

3、结合述职述廉,延伸勤廉书面报告,各村要将直评活动与年终村干部述职述廉、干部考察和延伸勤廉书面报告、表彰优秀党员相结合,将村民质询和评议融入到述职述廉、勤廉书面报告之中,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村干部述职述廉、勤廉书面报告的内涵。

村班子考察报告范文3

一、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2020年全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细则》,明确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提出具体要求。并与党政领导班子、各党村支部及村干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两个责任”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承诺书,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按照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两个责任”制度体系要求,全面建立责任分解、责任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督导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认真对照“两个责任”实施意见中明确的责任内容、重点任务,对标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建立了图表式工作任务明细表,以图表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基层站所、行政村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并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二是建立健全责任传导机制。着力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制定完善约谈提醒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任职谈话制度和“三述”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和谈心谈话活动,采取乡党委书记、乡长与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乡直单位负责人谈;班子成员与包联村委、分管基层站所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谈;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乡直属单位负责人谈,逐级开展“两个责任”约谈,实现约谈全覆盖,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建立健全履责报告机制。建立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制度,明确情况报告的内容和要求,乡党委向县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乡纪委要向乡党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向领导班子报告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各村党支部向乡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重要情况;村监督委员会向乡纪委书面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四是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机制。建立联系信访群众制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信访工作,提出措施办法,并建立专门的信访工作台账,及时处置问题线索。认真办理群众来信,主动接待上访群众,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五是建立健全阳光公开机制。建立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结合“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重点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低保评定、惠民资金落实、村级“三资”管理、村级建设项目等定期公开,推行阳光政务、阳光村务。

三、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通过文化长廊、廉政漫画、廉政书籍、庙会集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召开了乡村两级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全乡党支部都设有廉政书架、廉政宣传专栏、反腐倡廉格言警句等。二是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融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廉洁从政。

四、加强执纪监督,严格正风肃纪。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室建设。为乡纪检监察室配齐专用的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执法仪等办案设备,保障办案条件和安全。二是严格落实“三转”。对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分管工作进行重新调整,除纪检工作外,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使纪检干部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始终做到突出主责,聚焦主业,全面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监督职责。三是加强干部纪律作风整顿。乡纪委定期不定期的对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和村干部坐班进行明查暗访,整治干部“懒散慢”行为,监督检查农村“三资”管理和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2020年以来,乡自查案件2起,办结2起。

村班子考察报告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建设“五好”村(居)党支部为目标,不断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坚决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有本事、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居)级领导岗位上来,为我镇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范围、时间和方式

1、范围:全镇所有村(居)党支部。

2、时间:按照村(居)党支部换届选举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统筹考虑,全镇村(居)党支部换届选举从年11月14日全面启动,12月5日以前结束,集中利用近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村(居)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3、选举方式:本次村(居)党支部换届选举,本着扩大党内民主、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全面推行村(居)党支部班子成员“两轮票选”制度。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11月14日—11月20日)

1、成立领导小组。

2、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县委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镇党委制订了全镇村(居)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一览表,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一览表开展工作。

3、宣传发动。要通过召开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村(居)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使广大党员和群众充分认识到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利。同时,要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三培两带”的要求,引导党员、群众将党员致富能手选进村(居)党支部班子。

4、进村(居)指导。成立由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驻村(居)镇干部组成的驻村(居)指导组,指导成立村(居)党支部换届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主任可以通过民主程序推选镇蹲点的党员领导干部或上届村(居)党支部书记担任。选举委员会在指导组的指导下,负责村(居)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日常组织工作。

5、进行财务审计。镇组织财政所、经管站及有关人员对上一届党支部暨第六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内的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作出处理,并在选举前通过公开栏向群众公布结果,同时将审计结果报送县委组织部。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1、提交换届请示。各村(居)党支部在换届前向镇党委提交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有:本届党支部成立时间,何时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大会主要议程、时间和地点,以及书记、委员的名额及选举办法。

2、会议通知。根据镇党委批复,拟定和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通知,确定日期、议程和选举办法等。会议有关通知要提前5天告知所属党员。

3、民主推荐候选人。(1)公开任职条件。村(居)党支部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包括年龄、文化程度、政治素质、组织能力、致富本领等)和职数,应在推选前向党员、群众公开。(2)组织民主推荐。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和办理委托的党员超过党员总数的80%方可举行),向到会党员说明本次村(居)党支部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组织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候选人。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负责人中推荐。候选人初步人员人数为应选人数的2倍,按得票多少确定。(3)组织村(居)民代表会议成员投信任票。由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参会人员不得少于村(居)民代表会议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委员会向村(居)民代表说明本次村(居)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具体做法,宣读村(居)党支部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回答村(居)民代表提出的问题。村(居)民代表对党员推荐的候选人投信任票。党员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成员外出的,村(居)党支部要在选举前用电话或信函方式将选举事项和时间予以告之。如外出党员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成员参会确有困难,可由其通过电话或信函转告村(居)党支部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每名受委托人只能接受一人委托。(4)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委员会根据党员推荐票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成员投信任票的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初步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是否具备村(居)党支部班子成员任职条件,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等。审查合格后,将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获得党员推荐票和村(居)民信任票之和的多少为序,报镇党委审批。(5)组织考察。镇党委选派干部组成考察组,深入村(居)对村(居)党支部上报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向党委汇报。(6)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镇党委召开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按照1—2人的差额要求批复各个村(居)党支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委员会将镇党委批复的正式候选人名单,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情况向镇党委报告,并通知本人,让其做好竞选演讲准备。

4、召开党员大会选举。选举由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大会执行主席由镇党委指定或选举委员会主任担任。主要程序有:(1)上届党支部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2)分组讨论工作报告。(3)上届党支部向大会说明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单酝酿产生的情况,提请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4)选举党支部委员。1宣布大会选举办法。2清点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实到正式党员人数(包括受委托人数)超过应到正式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方可举行选举。3介绍候选人情况。大会执行主席介绍村(居)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情况,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每个人的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4选举监票人,确定计票人、唱票人,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计票、唱票人。5说明填写选票方法、投票顺序和注意事项。6投票完毕后,唱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场开箱清点票数,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宣布清点结果。收回票数少于或等于实际到会人数有效,多于实际到会人数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举委员会从获赞成票超过实到正式党员半数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党支部委员当选人名单,并向大会宣布。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选举委员会将按党支部委员的缺额,组织党员就票数相等者再次选举;如获赞成票过半者少于应选人数,选举委员会按照从高到低的得票顺序,以多于党支部委员缺额一人的比例,从获赞成票未过半者中确定参加第二次选举的人选。组织党员再次投票选举,按得票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缺额的委员当选人名单,并向大会宣布。(5)选举党支部书记。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产生后,从新当选的委员中直接投票选举党支部书记。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获赞成票必须超过实际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如都未过半,应把得票最多的两名委员作为党支部书记的候选人,重新组织党员进行投票选举,得票过半者当选。如果经过两次选举不能产生书记人选,由镇党委在新当选的委员中指定一名委员主持村(居)党支部工作,择日再组织选举。(6)新当选党支部书记讲话。通过有关决议,对全体党员发出号召或提出要求。最后按选举结果填写选举报告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工作移交阶段(12月1日—12月5日)

新一届村(居)党支部委员会产生后,镇党委及时督促指导新老班子成员于5日内完成有关工作移交。移交工作完成后,新一届村(居)党支部要在镇党委帮助、指导下及时召开班子会议或“两委”联席会议,对班子成员进行明确分工,确保有职有权,顺利开展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村(居)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县委的统一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全面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把这次村(居)党支部换届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坚持科学调度,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和落实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分片联系包干,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在选举中,凡有违反《》和上级有关规定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支部、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2、精心组织。一要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禁止超职数配备。二要把好任职条件关。要根据全县统一提出的原则条件,结合实际把好关,确保把政治素质高、服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党员选入村(居)党支部班子。三是要抓好软弱涣散党支部的整顿。通过换届选举,努力解决好党支部班子“软弱涣散”的问题。四要搞好村(居)党支部新老班子交接,抓好新任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要制定村(居)党支部任期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理顺村(居)级各类组织关系,进一步完善村(居)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要关心爱护离任村干部,引导他们支持新班子工作,认真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村班子考察报告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大力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为建设新时代小康柏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

全乡村“两委”换届工作同步推进,先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从2018年5月开始,到9月底前基本完成。

——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工作圆满顺利。

——依法依规操作。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党员群众意愿,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强化班子建设。通过换届促使班子成员素质能力明显提高,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功能明显提升。

——加强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加强各类配套组织建设,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规章制度,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从严正风肃纪。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风清气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

(一)规范职数设置。村“两委”一般3至5人,具体标准为1500人以下的村3人,1500-2500人的村4人,2500人以上的村5人。其中:村党组织委员会3人,设书记1人,秦桥村、双墩村、界河村、孔堰村、井岗村各设副书记1人、委员1人,其他各村设委员2人;村民委员会3-4人,设主任1名,委员2-3人,每村保持1-2名后备干部。

(二)明确标准条件。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资格条件,制定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负面清单”,对不能、不宜作为候选人的情形作出明确界定,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热心服务群众、廉洁奉公守法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特别要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委”换届候选人: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

(2)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近2年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存在涉黑涉恶13种重点情形之一的。

(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开除政务处分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因问责)组织处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或处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4)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5)在民生、扶贫、“三资”管理等领域,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6)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7)长期不履职、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两委”换届候选人:

(1)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2)受到调离岗位、降职等组织处理的;

(3)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4)个人存在严重违法用地、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5)在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或因主观因素导致工作推进不力的;

(6)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三)优化班子结构

村“两委”成员应以35—50周岁为主体,一般要有1名35周岁左右成员。新提名的控制在45岁以下,继续提名的控制在57岁上限,年龄计算时间以选举日为准。突破规定的,只能是少数和特例,由乡党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对“两委”负责人都超57岁,至少要调整1人。

注重选拔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女性成员,村“两委”正职女性比例比上届要有所提高。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以及新进班子成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村“两委”干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例要进一步提高。

提倡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配套组织负责人;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应比上一届有明显提高,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不低于35%,力争达到50%。村党组织设纪检委员会或纪检委员。

(四)拓宽选人视野。适应城乡基层改革发展的需要,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的基础上,打破身份、地域、职业界限,注重从本地致富带富能手、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返乡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村医村教、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等群体中发现优秀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村后备干部、各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扶贫专干等积极参选。对本村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要通过从在外优秀人才中回引、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二线或退休的公职人员中回请、从优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选拔、从邻近村优秀干部中选配、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选派等办法选举产生。按照乡统一方案,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

(五)严格审核把关。建立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制度。村党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后,乡党委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进行全面审查,并报县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办公室,有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纪委、监委、组织、民政、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信访、扶贫、国土、环保、卫生计生、安监等部门联合审查。凡属于不能情形的人员,一律不得作为候选人;凡属于不宜情形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候选人,对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人员,是否可列为候选人,由乡党委研究后,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审核。对不能情形人员或违反换届纪律当选的,要宣布当选无效;对未经研究同意,不宜情形人员当选的,应劝其辞职。

三、基本步骤

全乡村“两委”换届工作集中在5至9月,先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两委”换届结束,要及时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

(一)做好换届准备(5月至6月中旬)。换届前,由乡党委对村“两委”班子结构进行分析研判,按照“一村一策”制定措施并结合实际制定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实施阶段、重点任务、实施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有序推进,重点难点村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6月下旬召开换届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对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完成集中整顿后再换届。

(二)组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6月下旬至7月中旬)。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有关操作程序的要求,具体分为五个步骤进行:

1.部署启动。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和群众推荐。由乡党委指派包保联系班子成员和督查指导员到村组织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述职报告,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列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且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党组织向乡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乡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3.乡党委推荐。乡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乡党委组织考察。乡党委将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县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纪委监委和组织、民政、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信访、扶贫、国土、环保、卫生计生、安监等部门联合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乡党委在此基础上组织考察,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考察结束后,乡党委将考察情况和县级联审情况反馈村党组织。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县级联审情况和乡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党员大会选举。全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日统一确定为7月12日。村党组织按照乡换届方案统一确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乡党委呈报选举结果,乡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7月中旬至9月上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分七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一般为7-11人。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乡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换届选举前及时改选村民代表,并予以公布。

2.确定选举方式。所有村民委员会全部实行由选民直接选举。

3.制定选举办法。县统一制定了选举办法范本。乡依据县制定的范本,指导村制定好选举办法,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

4.组织好选民登记。年满18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的人除外。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选举日为准。确认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下列人员,应当登记为本村选民: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要求参加选举的村民;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4、农村需要的各类人才,符合参选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自愿到农村工作、生活,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后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以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和因刑事犯罪案件正在收审的村民不予登记参加选举。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登记名单。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书面自愿放弃选民权利的村民,可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5.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应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

6.做好候选人资格条件把关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格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对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严格审核把关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在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推选之后,确定正式候选人之前,依次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初审,乡党委进行全面审查后,报县村和社区 “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纪委监委和组织、民政、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信访、扶贫、国土、环保、卫生计生、安监等部门联合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审查未通过的人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按程序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出现缺额的,按原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并重新报审。

7.做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全乡各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统一确定为9月5日。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村民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秩序,禁止任何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8.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根据省、市统一要求,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继续开展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和“一票”选举等“三项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观察员制度就是运用第三方力量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以保证选举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定岗选举是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确定某一特定岗位,为定岗选举岗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召集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定岗选举方案,对群众提名或报名的竞选者进行资格审查,实行差额选举,由登记参加的村民依据选举“双过半”的原则选举产生。“一票”选举即将提名候选人和正式选举合并,在没有候选人的条件下选民凭自己的意愿将自己信得过的人直接推选出来,选民过半数投票,被选人获得登记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四)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村 “两委”换届,进一步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其中至少1名懂基本财会知识的人员。设主任1名,必须是中共党员,委员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实行“两推一选”,任期与村“两委”任期相同,除首次选举外,每届村“两委”换届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

(五)做好村“两委”换届后续工作。乡要指导村“两委”新老班子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健全共青团、妇联等配套组织,加强村民组长队伍建设。关心关爱离岗离职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及时开展新一届村干部、村民代表的培训工作。健全完善村组织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村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议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大力加强换届纪律教育。选举前,乡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村“两委”换届普法教育和纪律教育,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换届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使换届纪律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全面推行乡党委与候选人谈话制度,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凡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对纪律知晓率100%,乡党委与候选人谈心谈话100%、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100%。

(二)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化解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从严查处企图扰乱选举秩序的“村霸”和宗族、宗教、宗派恶势力,坚决打击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开曝光查处打击的案例,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要摸清有意参选或干扰选举的涉黑涉恶人员、劣迹人员,逐一开展重点警示谈话,逐人落实动态管控措施,营造安定有序的换届环境。

(三)加强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稳妥处置。选情复杂、竞争激烈的地方,乡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特别要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办理,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坚决予以查处;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影响。要发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自身诉求。

五、加强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两委”同步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要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统一后续管理。

(一)成立工作机构。乡成立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村要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保证换届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二)开展培训宣传。乡、村分别开展换届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换届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章程条例以及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操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提高换届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结合“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在党员中开展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权利教育,在群众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换届选举目的、意义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城乡基层各种文化平台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要把为什么换届、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该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非法的等问题,明确具体地告知党员群众。严格新闻宣传纪律,规范换届信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严防炒作,妥善做好突发舆情应对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村班子考察报告范文6

一是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市委常委会一班人带头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各区县党政主要领导都公开作出了坚持公道正派、严守换届纪律的承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二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鲜明提出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对那些为政不廉、作风不正或者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的人,不仅不能提拔重用,已经任用的也要坚决调整,从而树立了既重能力又重德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的正确导向。三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保证干部队伍思想情绪的稳定。四是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建立组织人事纪律、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市、县两级设立了举报信箱、12380举报电话、电子举报邮箱。换届期间,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共对15起涉及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进行了调查核实,对11名被举报对象进行了告诫谈话。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供稿)

海南省在换届工作中切实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为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地方换届工作的指示精神,省委对各级党委划出了“四个”,即不准违反规定推荐、考察、决定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突破职数配备干部,不准自行增设机构或随意提高机构规格;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设定了“六条高压线”,即不准搞封官许愿、收受好处,不准在推荐和选举工作中拉关系、打招呼,不准泄露有关干部任免情况,不准要求提拔本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干预原工作地区或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拒不执行调动或交流的决定;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也规定了不准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宴请,不准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六项纪律”。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成立了换届作风与纪律检查小组,对换届考察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供稿)

江苏省新沂市强化干部实绩考核

一是实绩登记。统一制作、发放《领导干部实绩登记表》,由干部本人逐项登记工作实绩,注明每项工作的起止时间、具体要求、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至少由两名知情人签字证明,并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认可。二是实绩公示。每月在公开栏中公示本人职责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难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件处置情况,以及突破性、创新性工作情况,让群众评价,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绩考评。采取自我评述、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实绩评估和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分为实绩突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三个等级。四是实绩建档。在干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干部实绩台账,同时将干部实,绩考核的背景材料、调查材料,财务审计部门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以及考核的原始材料归入干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适时反馈考评情况,激励实绩突出的同志再接再厉,对实绩较差或一般的同志,帮助他们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吕芳江 供稿)

河南省洛阳市以配套制度保证干部选拔民主化

一是积极扩大干部推荐环节的民主。实行推荐职位预告制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干部提拔及由非领导职务改任领导职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时必须写出书面推荐材料,不准指名确定考察对象。二是积极扩大考察环节的民主。实行差额考察制,做到择优任用;实行考察预告制和考察对象公示制,广泛听取意见;实行延伸考察制,既考察干部的工作圈,又考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尝试量化考察,对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体评价。三是积极扩大任用环节的民主。尝试并推行了以班子成员无记名投票为主要内容的票决制。坚持任前公示制,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再下任职文件。坚持试用期制,县级委任制领导干部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坚持公选制度,做到方案公开、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竞争上岗制度,2005年市直单位中层干部中竞争上岗的占调整总数的1/3。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供稿)

甘肃省敦煌市乡镇党委换届注重落实党员民利

该市在乡镇党委换届中坚持把扩大党内民主,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贯穿始终,让广大党员民主推荐、监督选举党委委员。一是组织报名主体多元化。镇、村向党员群众广泛宣传公推工作的意义、程序、要求及任职资格条件,激发党员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全市共组织报名289人,其中,组织推荐113人,党员推荐、自荐176人。二是公开推荐程序民主化。普遍采取以支部为单位,分片推荐的办法,全市公推乡镇党委委员大会的党员参会率达到86%。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内定任何人选,放手让党员和群众选择,9个乡镇共推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132人。三是考察选举过程公开化。市委经过综合考核和审查讨论,最终确定了114名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乡镇及时公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了选举,共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党委委员96人,实现了组织满意、干部满意、群众满意的目标。

(中共敦煌市委组织部张金荣供稿)

贵州省加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后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不断提高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以《文选》和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为重点内容,各级党校年内将对所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轮训一遍。二是按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不断提高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责识和本领。三是开展对乡镇领导干部特别是新进班子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增强班子的合力和活力。四是加强和改进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增强群众观念,健全激励机制,务求廉洁勤政。五是抓好制度建设,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供稿)

黑龙江省海林市乡镇换届注重扩大干部考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