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情况报告范例6篇

处理情况报告

处理情况报告范文1

一、加强学习,明确要求,增强廉政意识

强化自身素质,提高“防腐”免疫力。注重把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同政治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反复学习新,十六大报告的《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温《廉政准则》、《党内生活若干准则》等内容。特别对新中的党的性质、宗旨、党员的权利、义务和“两个务必”内容进行反复研读,自觉用《》《准则》要求自己,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牢记勤政为民、服务为先、廉洁从政、淡漠名利,珍惜工作,珍惜自己。深入基层,体民情、解民忧,为基层办实事,努力改造自己的世界观,端正自己的价值观,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增强了在新形势下拒腐防变能力。

二、牢牢筑起清正廉洁的防线,加强廉洁自律。

1、认真正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好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今年排水处的工程项目比较多,但这些项目的实施,都经过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民利,有效避免了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作为个人来讲,也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年来,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

2、对家人能严格要求。今年女儿正在上小学,但仍经常教育其要刻苦学习,严以律己。妻子是一名普通工人,我们能经常交换意见,互相督促,并经常告诫家人及亲属工作上、生活中遵纪守法,不允许有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行为。本人调至排水处工作一年以来,也从来没有利用手中的职务为家庭谋私利,从事个人经商活动。

3、在思想上始终保持警钟常鸣。牢牢筑起清正廉洁的防线,坚持做到不应该自己得的东西,绝不伸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在公务活动中由本人经手的事务,一律经单位一把手审批同意,本人不自作主张。一年中没有公费旅游过一次,没有因个人消费在单位报销过一分钱,没有因私用公款吃过一顿饭,没有以权谋过任何私利,保持了一名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务实工作,廉洁从政。

应该说,到xxx处一年多以来,能够同单位一班人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勤奋工作,立足岗位,恪尽职守,在工作中,我以身作则,严格维护和遵守政治纪律,严守党的机密,不信谣,不传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大局,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按照责任分工,尽心尽力,认真对待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自己。工作中自觉执行《党内生活基本准则》,维护班子团结,尊重领导,尊重下级,注意协调好同志间关系。坚持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办事不独断,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对人诚恳,服务热情,办事公正,敢于承担责任。自觉用《廉政准则》要求自己,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家庭与工作的关系,不贪赃枉法,不徇私情。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针对具体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四、在今后工作中,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1、认真学习十六大报告并深刻领会其精神,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自己实际工作。要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证。平时,要经常性地学习上级纪检部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版权所有

2、以《党风廉政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在有关项目上要公开透明,严格政策,为排水处发展用好权,把好关,我们要在廉政责任书的基础上加以细化,明确单位执行好廉政制度的具体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3、对单位的同志进行经常性思想沟通,及时把握本单位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深入基层,听取群众和企业意见,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改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同时,自己也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倾听下属意见,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经常性对照检查,做到身先士卒,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处理情况报告范文2

一、单位职责和工作内容:

1、负责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机构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工程技术质量文件和资料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建设工程创杯工地的日常监督管理,双标化、绿色工地的日常监管及评比。

3、负责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安全评价。

4、负责对商品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日常管理工作,规范交易行为。受理涉及招投标工作的投诉,对有异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调查取证,提出仲裁建议。

6、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招投标监管和造价信息征集工作。

7、负责全市新建房屋的白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

8、受委托查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白蚁防治和招投标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

二、工作回顾。

全年共受理监督工程99个,总建筑面积55万平米,其中住宅项目10个,建筑面积20万平米;工业项目51个,建筑面积24万平米;公建项目19个,建筑面积11万平米;市政项目19个,造价7886万元。另外实施提前介入项目29个,建筑面积为11.47万平米。全年竣工验收并出具监督报告项目66个,总计面积56万平米。

同时,全年完成招投标项目共147个:其中公开招标项目140个,造价7.38亿元(包括小型工程51个,造价1436万元);邀请招标项目7个,造价9111万元;合计总造价8.3亿元,总建筑面积32.87万平方米。

全年创建杭州市级双标化工地4个、绿色工地6个;市级双标化工地15个、绿色工地10个(目前未完全确定)。

(一)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1、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加强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的监督。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关系到低收入群体的切身利益,进而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我们将保障性住房和拆迁安置房作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重点,提高监督验收抽查比例。并开展了专项检查,我处在督促各参建主体加强质量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完善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订出台了《市防止质量通病措施》。通过各参建主体从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来预防工程质量通病的产生,从而减少质量通病的产生。

2、加强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从原材料进场、现场质量监督以及节能专项验收等环节严格监管。针对当前部分建设单位追求低成本,对节能建筑施工和专用材料的质量不严格控制,只求便宜,不讲质量;有的生产厂家为了迎合建设单位的低价位心理,有意生产“低价位”产品进入市场等不利情况,本处加强了建筑节能产品市场进入管理,按国家、省市相关建筑节能产品标准和要求,做好节能产品进入建筑市场的审核备案工作,确保建筑节能施工质量。

3、加强了全市中小学校舍的质量监管。今年3月至5月,我站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市的中小学校舍进行了逐一排查,共排查了20余所学校,校舍面积10多万平方米。同时,把在建校舍工程全部列为我们日常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了在建校舍质量专项检查,检查中共发出整改通知书21份。目前,在建校舍工程质量、安全总体良好。

4、强化监督检测职能,加强工程监督检测力度,工程质量用数据说话。购置了数字式回弹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测量仪、楼板厚度测量仪、激光测距仪、砂浆抗压强度检测仪等设备,并针对工程特点,分别对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砌体砂浆抗压强度、楼板厚度、层高、现场的建材等项目进行随机抽查,确保项目工程检测率100%,有效的提高了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通过检测,对异常构件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了建筑工程实体结构的安全。

5、加强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针对监理单位在履行法律、法规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时,存在不少问题,我站把对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的检查作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监理企业的行为。

6、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

加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阶段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的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明显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坚决责令整改。

(二)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管,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差别化管理,制定了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较好工地和较差工地的评比办法,建立建筑市场和现场的联动机制。

2、完善安全巡查制度,加大施工现场隐患排除整治力度。对现有监督巡查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做到重点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时和不定时两种巡查方式并举。全年,我处在加强日常监督巡查的基础上,进行季度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4次,进行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前安全专项检查4次,开展施工用电、夏季高温、超重机械、防台防讯、保障性住房专项检查各1次。下发安全生产隐患警示公告1次,下发汛期及夏季施工安全生产警示通知共3次。全年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438份,停工及局部停工通知书14份,对9人次的项目经理进行了扣分处理,总计42.5分;对总监扣分6人次,总计24分。对8家施工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在各次检查中,累计查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1224余处。另外,在一季度了全市建设工程2010年度主要危险源。特别是对多年来施工现场产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析和总结,编制了《工地现场施工安全主要危险源手册》,打印成册。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同,上半年我市建筑安全生产保持良好态势。

3、加强季节性、灾害性天气下施工安全预警和防范工作。针对今年灾害性天气频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以下防范措施,抓好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一是通过短信预警平台,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在建项目工地,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排查安全隐患,对可能涉险人员及时进行转移。二是组织监督人员对所管辖的在建工地进行全面巡查,增加巡查频率,针对安全隐患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三是加强值班制度,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跟踪观察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在建项目。四是完善应急预案,落实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做好准备工作。特别是在大慈岩4.20山体滑坡事件发生后,我们组织对全市范围的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累计共检查工地22个,检查中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停工整改8份,确保在建建筑工地在极端气候下的安全。

4、积极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在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站专门开展“送安全下工地”活动,包括发放教育手册、播放安全电影等形式。通过这类大家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广大施工人员和民工得到教育。举办了一次安全生产工地现场会议,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现场讲座。通过这类生动活泼的活动使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得到不断提高,从而保证建筑工地的安全。今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实现了连续三年未发生等级以上事故。

5、强化技术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加强监督员教育培训。我处十分注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极积参加省建设厅、杭州市建委、市质安监督总站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全站共参加各项专业培训班4期,共计4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督管理素质。二是重视民工学校创建工作。今年全市在建工程共创办了民工学校26所,总校5所,我们允分利用民工学校,开展建筑技能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人员为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上课,举办了临时施工用电技术与管理、工程技术资料和安全生产台帐规范化管理(资料员)、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建筑节能验收规范等培训班。参加听课人员达2500余人次,使民工的安全素质得到了提高,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呜,长抓不懈。三是开展建筑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今年举办了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杭州地区2010版计价依据技术交底培训班等,培训人员达300多人次。

(三)、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规范招投标行为。

一是加强了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今年,我局与交管办、监察局等部门拟定了《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10月份经市政府颁布施行。该办法加大了对我市建设市场的不良行为的监管力度,有利于我市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全面规范市场行为。

二是制定了小额零星工程发包办法。针对小额零星工程投资小、项目零星、工期紧及应急性等特点,我们与市交管办制定出台了《关于对部门小额零星工程施工实行打包招标的意见》。该办法有利于提高小型工程的发包效率,避免违法挂靠行为。

三是加大招投标监管力度。今年,对3个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予以废标处理,对违法挂靠行为起到较大的威摄作用。

四是开展了招投标市场调研活动。针对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日益严重的挂靠投标行为,我们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对近三年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并借鉴外地的先进做法,提出了实行外地企业进建备案、外地企业投标规模限制、增设资信分、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等措施和建议,得到了市领导的肯定。

(四)、积极创建“满意科室(站所)”,树立建管工作良好形象。

今年,我处将行风效能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管理的重中之重,并结合“新安先锋岗”创建工作,开展了行风廉政专项整顿工作,在严格纪律、增强服务、强化督查考核等方面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通过整顿,使全处干部职工认清了形势,勤奋敬业,踏实工作,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今年我处在原来的行风建设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的通知》文件,对行风建设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针对行业管理特点,重申了省纪委的“四条禁令”、杭州市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市效能建设六严禁、建设局“十个不准”及“不得从事与建设领域业务相关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准利用职权为亲属明示或暗示推销建筑材料、承揽工程业务,上工地检查时不得强制要求服务对象派车”等规定。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强化内部监督。科长是科室内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带头执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履行职责,检查督促科室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科室人员的工作动向。处领导根据工作情况,将进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检查各科室和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情况和工作作风,通过走访建设、监理、施工、招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跟踪督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特别是对涉及党风廉政和行风等方面的不良行为,查实一次,扣除当季考核奖;查实两次及以上的,扣除年终考核奖,并作停职待岗3个月的处理(只发放月基本工资),对临时聘用人员予以解聘。二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向建设各方主体及社会公开处领导的电话和手机,畅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接受建设各方主体对我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投诉,便于领导更快、更直接地了解各类投诉反映,特别是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三是强化考核办法。在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上,除了原考核办法的职工互评和领导评议外,增加服务对象评议事项,即在进行工作人员年终考核时,向我们的服务对象(包括建设、施工、监理、招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及乡镇部门)发放评议表。服务对象的评议结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五)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处理投诉工作。

热情接待群众投诉,认真耐心处理,我们把这项工作提升到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通过处理工程项目特别是住宅工程质量投诉,促使我们更深更全面了解当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改进日后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需要。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投诉8起,在接到投诉后,我处及时派员与投诉人接触沟通,并着手解决。这些投诉问题均已解决,办结率100%,群众基本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全处干部职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但离企业、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应进一步了解企业和群众的需求,使我们的服务更贴近企业的发展和要求。

2、文明服务与严格执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和研究。文明服务与严格执法看似一对矛盾,但既要做到文明服务,又要做到严格执法,其间我们还是有工作可做的,其关键还是在如何与服务对象沟通好,这方面我们还需要不断努力。

3、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和招投标监管方式有待提高。要处理好工程项目多与监督人员少的矛盾,提高监管效率,避免出现监管肓区。

三、明年工作要点

1、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增强素质,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能力。

2、进一步完善住宅工程分户检验制度,特别是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管,力争无重大质量通病和质量投诉事件的发生。

3、积极做好预拌砂浆的市区推广工作,确保混合结构质量稳步提高。

3、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明年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4、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动态安全监管,加强日常安全监督和巡查力度。

5、继续加强对塔机、外用施工电梯和龙门架等大型建筑机械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行为。

6、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和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处理情况报告范文3

一、基本估价。

经过调查,我们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实施一年来,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在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强化治安管理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人民警察行使职权,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社会治安稳定和政治安定,为建设“两个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表现在:

1、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县公安局非常重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由县局统一购买《治安管理处罚法》单行本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做到人手一册,要求全体民警认真自学。精心编制考题,局统一组织闭卷考试,并组织全体民警参加台州市《治安管理处罚法》考试、知识竞赛以及人民警察岗位执法资格考试。组织收看电视讲座,邀请市局专家专题辅导,力求准确、全面把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背景、原则、特点和应注意的问题。举办派出所兼职法制员、治安民警培训班,以民警亲自办的案,亲手组的卷为教材,剖析问题,查找原因,整改纠正,做到“以案说法,执法点评”。通过学习培训,基层一线办案民警的执法能力得到提高,能基本适应《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要求。二是加强社会面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组织民警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根据流动人口、暂寄住人口、中小学生等不同群体,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开展警民恳谈,结合群众意见建议进行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在仙居电视台开辟《仙居警视》专栏,及时报道违法典型案例。三是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张海平副主任发表《治安管理处罚法》电视讲话,号召全社会学习该法,遵守该法,力促该法家喻户晓。

2、强化治安管理措施,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全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以命案侦破和打黑除恶为龙头,集中开展了一系列的治理整顿统一行动,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主动进攻态势。20__年移送560人,劳、少教18人。二是全力整治突出的治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危险物品专项整治、宾馆等公复场所的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正常性的治安监管。20__年3月1日至20__年2月28日,县公安局共受理治安案件1885起,办结1370起,其中局裁366起,所裁417起,调解587起,在局裁案件中,查处了894人次,其中警告16人次,行政拘留284人次,罚款461人次,收、追缴133人次,76.35万元,有力的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维护了社会的治安稳定。三是全力开展维稳工作。妥善处置了25起非正常死亡案件,化解了28起,积极做好节假日、重大节日和景区的稳定工作。四是全力打拼“三基”工程建设。从抓

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入手,切实加强对暂住人口和出租私房的管理,夯实治安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去年新登记暂住人口8560多人,比前年同期增长4倍,登记出租私房3959家,比前年同期增加3800家。为使警力向一线倾斜,积极探索警务机制改革,设立警务室,提出“品牌”建设口号,要求每个所、队做到专案经营,努力提高公安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3、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县公安局比较注重办案程序,努力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办案质量与过去相比有了明显提升。一是要求民警树立“四种意识”,即树立证据意识,克服过分重口供的现象;树立程序意识,坚决防止程序违法;树立时限意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人权意识,避免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求民警做到“四个能够”。即能够熟知常用条款,杜绝执法不知法;能够正确适用法律条文,杜绝执法中的随意性;能够按要求制作法律文书和整理卷宗,杜绝执法粗糙;能够熟练运用法言法语,杜绝执法用语不规范。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监督机制,选聘兼职法制员,强化对民警执法办案的事前、事中监督;建立健全执法档案,由法制部门对每起治安案件严格把关;实行每月一次的执法质量考评,考评结果全局通报。据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一年来,共有3起治安案件当事人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其中2起维持原裁定,1件不予受理;7起治安案件当事人向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经复议,全部维持原裁定。共有起6起治安案件当事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讼,县人民法院均维持原裁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为正确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县公安局和广大公安民警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法律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着一些值得重视并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

(一)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变动较大,扩大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整范围,增加了处罚的种类,大幅调整了罚款处罚的幅度,明确了公安机关及民警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处罚程序。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能力。但从检查情况看,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广大群众对哪些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到什么惩罚知之甚少,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部门单位的治安保卫人员、许多乡镇、街道分管政法的领导和从事政法工作的人员都不清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内容,特别是农村的宣传教育还存在不少盲区。

(二)部分民警的执法理念有待转变,证据意识、时限意识、程序意识、人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旧条例相比,把保障人权写进总则,增加了处罚项目和种类,专章规范警察办案,减少了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处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对公安民警的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检查情况看,部分民警的执法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在具体办案中,证据意识、时限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还不够强。一是及时取证意识不强。一些民警在处警时不取证先调解,待调解不成想取证时,有些证据却无法取得,导致案件不能及时了结。二是时限意识不够强。《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办案期限作了严格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在检查中发现,办案超期现象比较突出,许多治安案件都超过了法定的办案期限,一些需要延长期限的案件,也没有按照规定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而是由县局领导批准就延长了,没有严格依法办事。三是程序意识还不够强。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如在制作笔录时有时没有全部告知被询问人权利,告知送达不规范,有的治安拘留没有释放回执等。四是人权保护意识还不够强。在传唤、询问、检查治安处罚当事人时,有时存在侵害治安处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象。如传唤治安处罚当事人后,有时不能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等。

(三)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执法的随意性还比较大。如仙公处罚[20__]64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民警于20__年2月16日就已查清顾某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对顾某进行了询问,固定了相关证据,却于同年3月13日为顾某出具了“自首”材料。另外,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情节严重”、“情节轻微”、“赌资较大”等无法做统一的具体规定,而地方立法机关又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导致公安机关在具体办案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不同的办案人员对情节相同的案件在处理上会有很大的差别。如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由于没有具体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导致案情相类似的当事人,有的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有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是执法利益化、利益部门化倾向比较严重。如在处理案件时,有的执法单位在收缴和追缴上做文章,出现罚款500元,而追缴数千元、上万元的情形。有的在作出罚款500元、并处治安拘留的决定后,为了能顺利执行罚款和追缴非法所得,甚至不执行治安拘留的处罚。从抽查的案件中,有相当数量的案件只执行了罚款,没有执行已经作出的治安拘留处罚。(如仙公处罚[20__]377号)三是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治安案件数量还比较少,也没有出现被变更处罚决定的案件。但从检查情况看,办案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如有的治安案件询问笔录中没有询问人签名,有的案件只有一名承办民警。有的案件适用法律不当,如仙公处罚[20__]420号,该案发生在20__年9月4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正式实施,但公安机关没有适用该法,而是适用《浙江省严禁活动的规定》。法律文书制作还不够规范。有的处罚决定书上多次使用“校对章”,有的处罚决定书没有加盖单位公章,有的未附保证人身份证明。有的案卷整理归档不规范,装订顺序比较混乱。

(四)基层治安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在取消暂住人口收费后,有关部门对全县流动人口以及其中的高危人群,情况不明、底数不清。一些乡镇、街道、村(居)对流动人口管理缺乏具体明确的职责、任务和有效的办法,导致流动人口管理处于失控状态。二是对出租房屋管理还不够到位。我县有大量的出租房屋没有登记,即使登记的出租房

屋,对承租人的登记也不全面规范,有些只登记了姓名,没有登记身份证号和地址;对房东缺乏有效的管理,没有进行业务培训。三是技防投入严重不足。由于经费原因,在社区街道、居民区的重要路段、重点部位、部分网吧、废旧物品收购点、部分宾馆等无法安装监控设施,销赃渠道难以切断,导致对犯罪分子形不成有效震慑。四是特种行业、网吧等公复场所的管理难以到位。网吧、宾馆、酒吧等一些娱乐场所是违法犯罪的多发地,但其管理涉及工商、消防、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由于多头管理,各部门形不成打击的合力,管理难以到位。

(五)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法的正确实施。从检查情况看,我县现有警力还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特别是基层一线派出所,既要承担正常的警务工作,又要做好第二代身份证换发、基础信息采集、配合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非警务工作,警力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另外,我县公安机关经费十分紧张,有时连民警的出差费也不能正常报销;办公条件较差,白塔派出所仍在使用二十多年前建造的房屋,许多办案单位都临时租用民房,以解决办公用房不足。为了维持正常办公和改善办公条件,执法单位查办、等能带来收入的案件积极性较高,甚至刑警中队、网监中队也去办理案件,而办理其他不能带来收入的案件积极性相对较低,影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正确实施。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着密切关系的一部法律,也是一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要充分认识正确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重要性,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教育纳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机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网络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教育活动。要不断创新和改进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方式方法,采用以案说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来教育群众,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努力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切实增强公民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意识,积极营造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要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时限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要树立取证优先意识,在处警时要先固定证据,防止取证不及时而侵害公民的合法权利。要增强时限意识,询问查证的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超过24小时;普通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不能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要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方可延长,切不可为贪图方便省事而不履行法定程序。要增强程序意识,做到实体、程序并重。要增强人权保护意识,自觉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民警11项禁止性规定,正确理解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老人、怀孕、哺乳期妇女等治安案件当事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规定,询问时应当全部告知被询问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及时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告知传唤的原因和处所。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在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出台前,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统一、规范确定“情节严重”、“情节轻微”、“赌资较大”的实际情形,努力减少执法的个体差异性;要严格执行生效的处罚决定,对罚款并处治安拘留的处罚决定,在执行罚款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治安拘留,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安机关的权威性;要严格对“自首”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认定,杜绝执法的随意性;要规范追缴、收缴行为,努力纠正执法利益化、利益部门化倾向。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要准确理解立法本意,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增强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案卷归档管理工作。

(三)要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职能,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法律,也是一部规范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的法律。因此,公安机关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职能,加强对治安形势的分析和治安状况的调研,依法及时受理治安案件,加大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枪支弹药和民爆物品管理,全面清除治安安全隐患;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对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的管理,重点打击盗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网吧、学校周边环境等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以查处促稳定。同时,要以“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加强警务室建设,使民警真正深入社区,和村(居)治调组织一起做好外来人口、纠纷调解、排忧解难等工作。加大技防投入,在县城主要街道、居民区出入口、商店内外、单位办公场所安装高清晰监控装置。加强人防措施,不断探索完善警民联防制度和义务治安防范工作,努力降低发案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要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切实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建设。要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要求上来,切实承担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二是要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业务技能素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采取集中封闭方式,继续深化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的体能素质和实战本领;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民警的业务知识培训,聘请上级领导、业务骨干、专业教师授课,努力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要积极推进科技强警战略,大力实施人才战略,着力提高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切实增强公安民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廉政建设。要建立和完善民警思想状况定期研判、谈话诫勉、重大事项报告、督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肃查处民警违法乱纪案件,积极探索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

发生。要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

处理情况报告范文4

省分行巡察办:

根据省分行党委的统一部署,依据《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巡查工作暂行办法》、《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巡查工作规划(2018-02020年)》的要求,我们赴省分行风险管理处党支部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一行4人,于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对省分行风险管理处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巡察组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总要求,聚焦党的建设、履职担当、队伍建设、巡视整改等重点,对风险管理处党支部2018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现将巡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

巡察组进驻省分行风险管理处后,通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组织对党支部书记的民主作风、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及问卷调查,发放测评、问卷调查表各5份;听取风险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对巡察情况的汇报;与风险管理处员工进行了个别谈话,共计4人次;走访了省分行党委办、纪委办、组织部、信审处、信贷处、内控合规处等部门;调阅了风险管理处党支部会议记录、党员学习笔记、处室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抽查了部分不良贷款核销材料和部分贷款担保审查,对政策执行情况和基础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核查。通过多途径、多视角的检查与审视,对风险管理处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行党委的决策部署、党的政治建设、从严管党治行、基础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巡查。

二、对省分行风险管理处总体评价

省分处风险管理处分设于2018年12月,原与信贷管理处合署办公,目前风险管理处共有在编员工5人,设立党支部1个,共有党员6人。2018年以来,风险管理处能坚持党建统领,贯彻落实省分行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为主抓手,风险管理条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发展。一是信贷资产质量得到根本改观,不良贷款大幅下降。2018年至2020年10月,累计清收处置不良贷款10.94亿元。截至2020年10月末,不良贷款余额0.41亿元,比2018年初减少9.28亿元;不良贷款率0.02%,比2018年下降0.65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企业4户,比2018年初减少42户。预计年内将基本消化处置完毕存量不良贷款,为我行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全面风险管理得到有力推进。紧密结合本行实际,2018年-2020年连续制定出台了省分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深入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导意见》、《全面风险管理“转理念 守底线 提素质”专题活动实施方案》,有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2018年以来未发生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从民主测评和员工谈话的情况看,对风险管理处党支部班子民主作风测评满意率达100%;从部门征求意见看,对风险管理处党支部班的评价较好。巡察期间,巡察组未收到信访举报,未发现涉及党支部书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三、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党建统领的作用发挥不足,党支部党建工作流于形式。

1、党建责任意识发挥不充分。风险管理处党支部对党建工作的统领作用认识不足,没有把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来抓,日常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2018年以来,部门处室会议研究业务多,对党建工作如何抓落实研究不多,并且未发现相关廉政教育方面的内容和计划。

2、党建基础性工作不扎实。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风险管理处党支部2019年第一季度,没有按规定上党课。“三会一课”记录内容不全,记录本上参加党员的签名由记录人或写“全体党员”,没有按规定由参加党员本人签名。党支部议事程序不规范,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总结措施情况、指定专人纪检人选、年度的党员民主测评等重要事项没有报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没有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二是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党员自学、集中学习少个人读书笔记。三是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严格。2018年11月20日,处室员工XXX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于次年11月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经查没有相关党员大会讨论、表决等记录,不符合党员发展的基本程序。四是党支部年度考核不符合要求。党支部没有按规定开展“基层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党支部书记没有按规定向全体党员开展公开述职。五是党支部专项活动开展不到位。没有按规定每月基本固定日期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2020年仅7月1日开展过1次。

(二)党支部履行职能,传达贯彻落实监管部门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不到位。

1、未及时对不良贷款进行总结分析。XX银保监局对我行2019年度监管意见中指出“未针对历史自营性贷款不良率较高的情况,系统梳理总结引发不良的制度、机制、流程等深层次问题”。风险管理处作为不良贷款管理的主责部门,没有及时对2012年以来不良贷款高发频发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总结,直到2020年4月才形成正式报告报送XX银保监局。

2、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线上融资服务专项工作机制建立滞后。2020年2月6日,XX银保监局下发《中国银保监会XX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恢复生产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运用XX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线上服务功能,建立线上融资服务专项工作机制。风险管理处作为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工作的牵头部门,研究该项工作不及时,与省分行相关部门协商后,直至7月27日才正式印发《关于建立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专项工作机制的意见》,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线上融资服务专项工作机制建立滞后。

3、省金融服务平台运用数据存在虚报。2020年2月至7月20日期间,我行通过XX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受理订单52笔,同意授信19笔,授信金额14.06亿元。经XX省银监局检查发现,其中向XX县应急备用水厂及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项目授信3.5亿、向XX县辉埠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授信8.5亿元等授信业务实际未通过XX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未督促基层行及省分行相关部门加强对授信订单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对条线基础管理工作的督导和对党建联系行的指导与服务不到位。

1.基层行上报的风险条线非现场监管系统数据屡次存在差错,未及时审核发现。经核查,2018年-2020年共发生8次风险条线非现场监管系统数据错误,被总行锁定并申请解锁修改。其中:2018年2次,主要是XX市分行;2019年2次,主要是XX市分行和XX市分行;2020年3次,主要是省分行营业部、XX市分行和XX市分行各1次。

2、对基层行押品重评开展工作督导不到位。经查询cm2006管理系统押品重评预警模块,截止2020年10月底,全省共有145笔押品超过相应押品重评周期,未及时督导基层行开展押品重评工作。

3、部分市分行未及时与评估机构签订合作协议。2020年综合大检查中经非现场检查发现,共有8家市级分行均未及时与合作的评估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与《中国XXX银行信贷评估类中介机构管理细则》的规定不符。

4、对党建联系行的指导与服务不到位。2018-2020年,风险管理处党建联系行分别为XX支行、XX支行,经核查,未发现有相关联系记录和材料,期间未深入联系行开展调查研究,未能及时了解、解决联系行遇到的问题,对党建联系行的指导与服务不到位。

(四)对基层行的工作督办落实不到位。

1、未持续跟进风险贷款督办工作。如2020年1月17日风险管理处针对XX粮油工业有限公司风险贷款下发督办函,对XX分行风险化解工作提出相关要求,XX分行接到督办函后,自2020年1月至3月共上报六期相关风险处置工作动态。目前XX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贷款仍处于风险贷款状态,但后续至今XX分行未上报相关风险贷款的工作动态报告,风险处也未下发相关跟进督办函。

2、对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督办不到位。如2020年10月27日,针对XX有限公司年初收回200万元不良贷款后,清收处置工作后续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风险管理处对XX牧业有限公司剩余470万元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工作提出督办,要求XX分行核实保证人工程款结算款时间和额度,分析判断保证人年内代偿可能性,若年内难以实现全额现金清收,要求立即启动呆账核销程序。但XX分行至今未上报与督办函要求相符的工作报告。

(五)部门人员部分岗位未及时按规定轮换,岗位风险防控不到位。

根据《中国XXX银行全面加强干部员工轮岗工作规定》文件精神,检查处内人员岗位轮换情况,通过查看岗位职责、系统操作、相关资料及找处内人员谈话了解,从2018年12月28日发送省分行人力资源处《轮岗报告》,XX原来的工作岗位为不良贷款管理岗和综合岗,调整后工作岗位应为贷款担保管理岗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岗;XX原来的工作岗位为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岗和贷款担保管理岗,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应为不良贷款管理岗和综合岗。经核查XX只有综合岗、全面风险岗调整给XX,不良贷款管理岗、风险监测分析综合岗仍由XX分管一直至今;XX的担保管理岗、风险分类管理岗、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岗、1104报表审核岗均未变,分管一直至今。上述情况与上报人力资源处轮岗计划不一致。

四、总行巡视及主题教育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总行巡视整改情况。涉及风险管理处问题1条,为“省分行对担保公司准入资格审核把关不严”,已整改。我行严格按照总行相关办法加强对担保公司准入审核,并提交省分行风控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总行,持续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截至目前,我行准入并开展合作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均符合总行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

2、主题教育查找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风险管理处问题1条,为“贷款风险防控压力不小,上半年部分地区、部分机构不良贷款清收成效不大”,已整改。2019年累计清收处置不良贷款3.63亿元,完成省分行党委年初既定目标,当年新发生不良贷款实现当年全额清收。2020年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进一步加大,预计年内将实现基本消化处置完毕存量不良贷款的目标,完成总行下达的不良贷款处置任务。

五、意见建议

风险管理处党支部要充分运用好此次巡察成果,继续围绕省分行党委决策部署开展各项工作,并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一)全面增强从严管党治行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建统领作用。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行的“全体意识”,层层压实责任,有效确保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进一步健全党的建设管理体系,增强党建工作影响深度、力度和履盖面。扎实开展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确保组织生活质量有效提高。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对条线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力度,及时落实监管部门和上级行的相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处要牢固定树立为基层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条线工作的指导力度,勤下基层帮助解决其“急难愁盼”问题,提高条线基础管理水平。同时要落实党建联系行制度,加强对党建联系行的指导与服务力度。

(四)提高对不良贷款问责的精准度。不良贷款审计报告确认后,要及时收集整理相关不良贷款的材料,提出初步问责意见,便于有关部门对不良贷款的问责提高精准度。

(五)加强风险贷款的前瞻性研判力度,深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今年新冠疫情的发生对我国经济运行的影响将是长期性,针对我行不良贷款年底将基本出清的情况,要提早对我行存量贷款及后续投放贷款的风险进行前瞻性的研判,运用各种工具加强监测和分析力度,重点关注中长期、产业化龙头企业、PPP项目等贷款风险状况,特别关注政府隐性债务纳入政府债务系统及后续清理情况、企业和地方政府受新冠肺炎影响对我行资产质量的影响。

处理情况报告范文5

一、受理市督办局批转的督办件的总体情况

2013年7月21日至2013年8月20日,投诉中心共受理市督办局批转到我局的督办投诉件264件,,同上月相比,增长了3.5%。对涉及的投诉件,投诉中心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对督办局批转的部分不属于我局业务范围内的投诉件,投诉中心按照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已将不属于我局业务范围的督办件转交市督办局,由市督办局安排相应的责任单位处理。

二、受理督办件的处理情况

(一)在受理的264件市督办局转办件中,反映物业方面的督办件共86件,占受理总数的32.6%,与上月相比,下降了14%。主要反映在小区安全管理、供水供电、车辆管理、卫生管理等问题。其中,针对住户反映无物业管理小区管理混乱等问题,我局已建议督办局转交小区的辖区居委会,进行协调解决。对有物业管理小区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局供热物业办要求相关物业公司加强整改落实,对不作为的物业公司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督办件中反映供热问题的督办件共8件,占受理总数的3%,与上月相比,下降了65.2%。反映的主要问题为暖气不热导致的费用纠纷问题。对上述问题,我局供热物业办已安排人员现场查看,并要求供热单位及时协调解决热用户提出的相关供热问题。

(三)督办件中反映产权交易及办证的督办件10件,占受理总数的3.8%,与上月相比,增长了150%。反映的问题集中在部分小区住户违反《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有关人数的规定出租房屋,导致扰民。对此类督办件,我局产权交易中心租赁科及时安排人员现场督办。对确定违规租房的,责令限期改正,减少该房屋内居住人员的数量,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四)督办件中涉及保障性住房的督办件15件,占受理总数的5.7%,与上月相比,增长了50%。反映的焦点集中在申请廉租房、经适房等保障房信息已审核通过,但至今未分到房屋。对此类投诉,已按政策规定向住户解释,即我局分配保障房实施轮候打分政策,根据得分高低排序分房,并非审核后就能直接分配上房屋。

(五)督办件中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的督办件2件,占受理总数的0.7%,与上月相比,下降了100%。

(六)督办件中涉及阅海万家三期工程和已交工保障性住房工程问题的39件,占受理总数的14.8%。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不满意阅海万家三期部分户型,要求重新设计一事。就该问题,我局现已确定对住户反映集中的户型进行局部调整;二是盈北家园小区水压小、经常停水和电缆被盗等,导致无电使用的情况。就该小区用电问题,小区物业公司已经安排维修人员,将该处楼房被盗电线重新检修更换。目前正在检测,预计下周可恢复供电。水压问题已由市督办局牵头组织我局、中铁水务、小区物业公司等部门现场协调,分清责任,预计月底前可解决该小区的居民用水问题;三是刚交付使用的满春宜居苑小区水、电不通问题。经我局多次协调督办,现水卡已交付居民使用。针对电卡问题,现物业公司正与供电部门协调办理,预计月底交付使用。

(七)其他类投诉件100件,占受理总数的37.9%,与上月相比,增长了4.2%。市长接听件4件,占受理总数的1.5%。

三、热线受理市民直接来电及上访的处理情况

(一)受理市民来电投诉的具体情况

本月共受理各类来电1669件,同上月相比,增长了80.8%。其中,涉及物业投诉176件,供暖投诉33件,咨询产权交易859件,咨询住房保障223件,其他类378件。

接线员对于投诉热线所受理的投诉,能电话解释的,立即进行答复处理;需相关单位解决的,及时反馈到相关单位督办解决;对产权交易、住房保障类咨询,已告知主管部门业务办理和政策咨询电话,建议住户电话询问。

处理情况报告范文6

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周密部署,扎实安排,积极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我县清查处“大棚房”问题15起,目前,清理整治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现将我县“大棚房”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

1、***富贵山庄农家乐,占地1.3亩,我局执法大队配合县“大棚房”整改办责令其拆除违法建筑,恢复耕地,违法建筑已拆除完毕,土地未复垦,未整改到位。

2、***洮水缘生态旅游点,违法占地2亩,我局执法大队配合县“大棚房”整改办责令拆除部分违法建筑,改变为农业设施用地,目前违法建筑已拆除,未整改到位。

3、***兴旺达种植合作社,占地2.7亩,违规改变土地用途为铁器加工厂,我局执法大队配合县“大棚房”整改办依法责令其拆除撤离铁器加工设备和原材料,恢复种植合作社用途,已整改完成。

4、***牛头城种植合作社,占地10亩,违规改变土地用途为渗水砖加工场,我局执法大队配合县“大棚房”整改办依法责令其拆除撤离渗水砖加工设备和原材料,恢复种植合作社用途。渗水砖加工设备已拆除,原料等其他设施正在清理中,未整改到位。

5、***河北蓝天板业集团代办点,占地0.75亩,我局执法大队配合县“大棚房”整改办依法责令其拆除地上非法建筑物,恢复耕地。地上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土地未复垦,未整改到位。

6、***龙腾彩钢厂,占地1亩,我局执法大队配合县“大棚房”整改办依法责令其拆除地上非法建筑物,恢复耕地。已完成整改。

7、***诚为彩钢厂,占地1.08亩,我局执法大队配合县“大棚房”整改办依法责令其拆除地上非法建筑物,恢复耕地,已完成整改。

8、***金色家族休闲娱乐会所,占地1.6亩,我局执法大队配合县“大棚房”整改办依法责令其拆除地上非法建筑物,恢复耕地,已完成整改。

9、***点顾园农家乐,占地1.4亩,我局执法大队配合县“大棚房”整改办依法责令其拆除地上非法建筑物,恢复耕地,已完成整改。

10、***木材加工厂,占地0.89亩,我局执法大队配合县“大棚房”整改办依法责令其拆除地上非法建筑物,恢复耕地,非法建筑物已拆除,土地未复垦,未整改到位。

11、***金翔欢乐谷,占地30亩,我局执法大队配合县“大棚房”整改办依法责令其拆除地上非法建筑物和游乐设施,恢复耕地,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完毕,正在复垦土地,未整改到位。

12、***恒丰汽修厂,占地1.5亩,我局执法大队配合县“大棚房”整改办依法责令其拆除地上非法建筑物和汽车修理设施,恢复耕地,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土地未复垦,未整改到位。

13、***闲置场地,占地3亩,我局执法大队配合县“大棚房”整改办依法责令其拆除围墙,恢复耕地,围墙已拆除,土地未复垦,未整改到位。

14、***预制厂,占地5亩,我局执法大队配合县“大棚房”整改办依法责令其拆除撤离加工设备和原材料等,恢复耕地,已完成整改。

15、***预制厂,占地5.74亩,我局执法大队配合县“大棚房”整改办依法责令其拆除撤离加工设备和原材料等,恢复耕地,已完成整改。

以上未整改到位的“大棚房”问题,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中,责令3月9日必须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违法违规用地具体查处整改情况

我县***关街村金翔欢乐谷,违法占地30亩,被列为省级挂牌督办案件,我局执法大队配合县“大棚房”整改办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拆除游乐设施和其他地上非法建筑物,恢复耕种条件。现已拆除完毕,正在复垦土地,责令3月9日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