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级试用期工作总结范例6篇

副科级试用期工作总结

副科级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选拔任用适合岗位需要的科股级干部。

二、组织领导

__市国家税务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市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开展竞争上岗工作。市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人事科、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面试组和考察组。

(一)办公室。负责竞争上岗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设在人事科,由人事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监督组:负责对竞争上岗全过程实施监督。监督组组长由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监察室、机关党办各1人、群众代表2-3人等组成。

(三)面试组:负责竞争上岗面试的各项具体工作。成立若干面试小组,每组7名考官。面试组成员由市局党组确定。

(四)考察组:负责竞争上岗民主测评和考察工作。成立若干考察组,每组4-6人,由市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县(市、区)国税局抽调人员组成。

三、竞争上岗的职数

根据各单位(部门)职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争上岗共有职数68个。市局机关科室(中心)、直属机构正科级职位4个、副科级职位7个;各县(市、区)局副科级职位19个,正股级职位23个、副股级职位15个。

四、后备干部的职数

科股级后备干部,是在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各级层次的职位后,再从参加本次竞争的各级层次人员中产生,其职数根据《自治区国税局系统后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现有库内人员和本次竞争上岗实际情况确定。

五、资格条件

(一)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以下简称竞岗人员)除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正科级:

(1)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48岁以下(对业绩特别优秀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50岁以下);

(4)20__年、20__年、20__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参加系统内各级国税机关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五年内(20__年一20__年,下同)累计达两个月以上,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__年1月31日。

2、副科级:

(1)具有5年以上的税务工作经历;

(2)现任股级正职领导职务或单位指定股长(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的,县(市、区)局任副主任科员职务2年以上或市局机关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48岁以下;

(5)20__年、20__年、20__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参加系统内各级国税机关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五年内累计达两个月以上,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县(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税务分局分局长可自愿报名参加此次竞争上岗。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__年1月31日。

3、基层税务分局分局长(副科级):

(1)具有5年以上的税务工作经历;

(2)现任股级正职领导职务或单位指定股长(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的,县(市、区)局任副主任科员职务2年以上或市局机关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48岁以下;

(5)20__年、20__年、20__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参加系统内各级国税机关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五年内累计达两>

文秘站: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__年1月31日。

4、正股级:

(1)具有5年以上的税务工作经历;

(2)现任副股长职务或单位指定副股长负责工作的;或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文化以上;

(4)年龄48岁以下;

(5)20__年、20__年、20__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__年1月31日。

5、副股级:

(1)参加税务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文化以上;

(3)任科员职务以上。

(4)年龄48岁以下;

(5)20__年、20__年、20__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上述有关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__年1月31日。

(二)后备干部与非后备干部,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争上岗。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1.受党纪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期限内不得晋升职务的人员;

2.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以及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

六、方法程序

(一)公布实施方案

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市局党组研究确定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布。同时公布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科股级干部职位和职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竞争上岗基本条件、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20__年全市国税系统科股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民主测评(占总成绩28%,即28分)

民主测评由年度考核等次折算计分、获奖折算计分以及现实测评三部分组成。

1.年度考核等次折算计分(占0.6分)

具体计分方法为,以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依据,一次“优秀”等次计0.2分。

2.获奖折算计分(占0.6分)

具体计分方法为,荣获厅局级(含)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记个人三等功的人员以上,一次性计0.6分。

厅局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先进个人主要指__市优秀共产党员、__市先进工作者、全区国税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区三八红旗手、全区“巾帼建功”标兵等。尚未列举的厅局级以上综合性表彰荣誉称号,经个人申报,由领导小组审定。

3.现实测评(占26.8分)

在竞岗人员所在单位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由市局派出工作组负责组织并汇总计分。参加测评的人员无记名填写《全市国税系统科股级干部竞争上岗民主测评表》。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1)竞岗人员是市局机关科室、中心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科室、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稽查局正科长以上领导、车购税分局正副职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市局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处级干部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2)竞岗人员是市局稽查局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科室、中心、稽查局全体干部职工、车购税分局正副职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市局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处级干部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3)竞岗人员是市局车购税分局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全体干部职工、稽查局正科长以上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市局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处级干部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4)竞岗人员是县(市、区)局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县(市、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基层税务分局领导。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县(市、区)局班子成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各股室、中心、稽查局以及所属基层税务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5)竞岗人员是县(市)局基层税务分局人员。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县(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基层税务分局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表分a、b、c三种。a票由县(市、区)局班子成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b票由各股室、中心、稽查局以及所属基层税务分局主要负责人填写,汇总后结果占20%;c票由其他人员填写,汇总后结果占60%。

(五)笔试(占总成绩25%,即25分)

笔试主要测试竞岗人员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应知应会的公共理论知识、税收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5%。笔试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绩书面通知竞岗人员。

(六)面试(占总成绩25%,即25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竞岗人员的民主测评和笔试成绩相加后计算其综合得分,根据竞争职位和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后,报领导小组审议,按竞争职位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名单(得分出现并列,分数相同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4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竞岗人员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的结构化面试。同一竞争职位,由同一面试小组评审,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面试小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考生最终面试得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5%。面试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绩书面通知竞岗人员。

(七)组织考察(占总成绩12%,即12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竞岗人员的民主测评、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后计算其综合得分,根据竞争职位和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后,报领导小组审议,按竞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如得分出现并列,分数相同者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法,进行考察。个别谈话人数不得低于应谈话人数的80%。

(1)竞岗人员是市局机关科室、中心人员。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车购税分局负责人,所在科室、中心全体干部。其中,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车购税分局负责人的谈话意见占40%(占4.8分)、其他人员的谈话意见占60%(占7.2分)。

(2)竞岗人员是稽查局人员。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车购税分局负责人,稽查局正科长以上领导,所在科室全体干部。其中,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稽查局、车购税分局负责人的谈话意见占40%(占4.8分)、其他人员的谈话意见占60%(占7.2分)。

(3)竞岗人员是车购税分局人员。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为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负责人,车购税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其中,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稽查局、车购税分局负责人的谈话意见占40%(占4.8分)、其他人员的谈话意见占60%(占7.2分)。

(4)竞岗人员是县(市、区)局人员。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为县(市、区)局班子成员、县(市、区)局机关股室、中心、稽查局、基层税务分局负责人,所在股室、中心、稽查局、基层税务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其中,县(市、区)局班子成员的谈话意见占40%(占4.8分)、其他人员的谈话意见占60%(占7.2分)。

考察组不再向考察对象进行个别谈话,但要将考察情况向考察对象本人反馈。

(八)党组票决(占总成绩10%,即10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竞争职位分别将考察对象民主测评、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各项成绩的合计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经领导小组监督组审核后,向市局党组汇报,科级职位及直属机构股级职位由市局党组讨论后进行票决,县(市、区)局股级职位由县(市、区)局党组讨论后进行票决。市局党组、县(市、区)局党组根据票决后的总成绩确定拟任职人选。拟任人选在党组票决环节同意票数必须达到实到会党组成员人数50%(含)以上,否则该职位暂时空缺。

以上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党组票决等各计分环节的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2位。

(九)公示

对市局党组、县(市、区)局党组决定的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

(十)办理任职手续

科级干部按规定报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后,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县(市、区)局股级干部按规定报送市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后,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

六、纪律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竞争上岗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要慎重选择确定竞争上岗工作人员,抽调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纪律性强、作风过硬且不参加竞争上岗的同志参与具体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按照规定及时公开竞争上岗相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落实好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特别要切实做好命题、考试、考察等环节的保密工作。要严肃查处竞争上岗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

要坚决整治拉票等不正之风。在竞争上岗过程中,凡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请求他人在推荐自己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等行为,均属拉票行为,必须坚决禁止。对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市局党组将予以严肃处理。在考察前发现并查实的,不得作为考察人选;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已提拔使用的,要坚决撤下来。同时,要予以通报批评,记录在案,作为今后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情节严重的,先免去现职或者责令辞职,再根据情况做出调整、降职等进一步的组织处理。

副科级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2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高干部整体素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准则,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通过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拓宽识人选人的渠道,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为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起到积极作用。

二、选拔职位

共8个,即团县委书记1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县煤炭石墨管理局副局长1名,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1名,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副局长1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__八中副校长1名,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副校长1名。

三、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范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煤炭石墨管理局副局长职位在全市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选拔,其他职位在全县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选拔。

(二)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德才条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凭,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和办事能力。

3、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即20__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三)特殊要求

1、报考团县委书记职位的,要求是中共党员,年龄在27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凭,现为副科级以上干部或参加工作3年以上(即20__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2、报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煤炭石墨管理局副局长职位的,年龄放宽在40周岁以下(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安全工程、煤炭、采矿、矿山机械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凭,在相关行业工作3年以上。

3、报考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职位的要求具有规划、工民建等相关专业助理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凭。

4、报考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的要求具有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文凭。

5、报考__八中副校长、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副校长职位的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教师资格证,同时报考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副校长职位的要求是非中共党员。

四、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按照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程序进行。

1、公告。从5月18日开始,召开有关会议,并充分利用__电视台等媒体公开选拔公告,广泛宣传公开选拔的目的、意义,公布选拔范围、条件等有关事项,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公开选拔工作。

2、报名。5月28日—29日。报考者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提供学历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交纳考务、体检费200元。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县四大院566房)。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质量,如果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不开考,但在征得报名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调整报考职位。

4、笔试。笔试实行封闭式命题、阅卷,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按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笔试时间定于6月2日。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定于6月7日。面试后,按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6、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定于6月8日。

7、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等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综合分析排队,提出建议意见,向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8、讨论决定。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入选对象,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选拔职位如没有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9、公示。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定人选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待遇与管理

公开选拔确定的入选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再正式任命或任职,如不能胜任则回原单位或由组织另行安排工作。对列为考察对象未能入选者,经考察比较优秀又有发展潜力的列入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对弄虚作假、蒙混过关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公开选拔顺利进行,县委决定成立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朱峻柳同志任组长,周贤旗、刘继春同志任副组长,何增科、廖春光、谭珍友、侯海青、刘铅锌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何增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副科级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全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选拔任用管理与教育教学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进校长竞争上岗,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明、作风正、管理严的校(园)长队伍,为全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奠定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竞选名额

竞争上岗只进行正副校(园)长的竞聘任职资格,具体岗位根据竞岗者的政治、业务素质进行调配。

1.中学校长1名、副校长2名;

2.小学校长9名、副校长16名;

3.幼儿园园长2名、副园长3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2.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干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4.身心健康。

(二)基本资格

1.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与竞争岗位相应或以上教师资格,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在副校长(园长)岗位工作2年以上;

(3)年龄48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

2.中(小)学副校长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与竞争岗位相应或以上教师资格,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在中层领导岗位工作2年以上,2013年7月全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考核中副校长民主推荐率在20%以上;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

3.幼儿园副园长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与竞争岗位相应或以上教师资格,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在中层领导岗位工作2年以上;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

四、程序步骤

(一)公告

在“**市**教育局政务网”上《**市**教育系统部分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竞争上岗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人只能限报一个职位。于8月14日上午携带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业绩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区教育局党办报名。

2.资格审查:由区教育系统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组织实施

1.绩效量化评分:由区教育系统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竞选者的职称、业绩、奖励计算绩效量化成绩。具体评分标准为职称分:高级职称3分、一级职称2分、二级职称1分;业绩分:省级骨干教师、省级教学新秀3分;市级骨干教师、市级教学新秀2分;区级教学新秀和名师1分;奖励分:部级奖励4分、省级奖励3分、市级奖励2分、区级奖励1分。奖励只取近三年个人的奖励,奖励分只限于受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奖励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二类。以上三项量化成绩只取同类最高的一项得分。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试题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区教育系统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竞职人员的绩效量化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每一职位从高到低排列,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职位进行,主要测试各职位应试者的决策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结束后,区教育系统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绩效量化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根据各职位应试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对象,在“**市**教育局政务网”上统一公布。

4.组织考察:区委组织部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区纪委全程监督。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情况。组织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总分为100分。

(1)民主测评:主要评议应试者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情况。校长人选在区教育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测评,副校长人选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测评。

(2)考察: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竞岗者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

5.决定任用:根据组织考察结果,由区教育系统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竞职人员的绩效量化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组织考察成绩(占30%)计算出综合成绩,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任人选,报区委常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

对研究确定的拟任人选在“**市**教育局政务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者,按照干部原职级重新安排工作。

五、组织监督

1.竞争上岗工作由区教育系统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系统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竞争上岗工作由区纪委(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931—8437970

副科级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4

一、公开选拔职位

1、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名;

2、区旅游委员会副主任1名;

3、区教育局副局长1名;

4、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1名;

5、区规划局副局长1名;

6、共青团*区委副书记1名。

二、资格条件

*市内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干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凡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理论文化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时间满3年(不含人事时间),除报考区旅游委员会副主任职位要求为男性外,其他职位男女不限。报考团区委副书记职位的,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周岁;具有注册规划师资格的人员报考规划局副局长职位,年龄可放宽2周岁。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

报考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具备下列职位要求的人员可优先录用。

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位: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经济管理和财税业务,并有相关工作经历。

文化体育局副局长职位: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文体艺术类业务,并有相关工作经历。

教育局副局长职位: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教育教学管理,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旅游委员会副主任职位: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旅游管理,并有相关工作经历。

规划局副局长职位: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城乡规划业务,并有相关工作经历。

团区委副书记职位: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团的工作,并有相关工作经历。

三、方法和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从2009年2月中旬起实施,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

1、宣传发动

向全区各乡镇和区直单位印发公开选拔通知,并通过媒体向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2、组织报名

报名工作由*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地点设在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报考者直接到区“公选办”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10人,少于规定报考人数的职位予以取消,已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转报其他职位。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党(团)员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下载打印《*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每人缴报名费100元。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考资格。

3、资格审查

区“公选办”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对报考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

笔试试卷的命题、阅卷由区“公选办”负责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法律知识、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文史知识、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时事知识和*区情等。专业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选拔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等。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别考试,按40%和60%加权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为面试入围人员。

5、面试

面试按报考职位逐人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具体岗位的业务能力及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6、组织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加权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取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群众公认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结束后,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做出评价。

7、决定任用

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人选建议,报请区委研究决定,并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人选按照有关规定提请办理任用。

对决定任用的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16日-3月10日。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

3、笔试时间:2009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2009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

副科级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5

一、干部任用票决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年××*月××*日,我县制定出台了《县委常委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干部任免事项办法(试行)》,全面实行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票决制。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会,与会的常委会成员对所决定的干部任免事项,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填写表决票,表明“同意”、“不同意”、“弃权”等意见,表决以“同意”票数超过与会常委的半数为通过,作出干部任免决定。乡镇党委、政府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县委常委会议讨论提名,提交县委全委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年××*月以来,对交流、调整、提拔的××*名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全部实行了县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对××*名乡镇党政“一把手”实行了县委全委会票决制。

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也是体现我党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的重要举措。我县高度重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年××*月份县公安局中层领导全面实行竞争上岗,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推荐、民主考察、审批、公示等严格工作程序,有××*名同志走上了正科级领导岗位,××*名同志竞争到了副科级职位,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法院、检察院中层领导岗位的空缺,我们没有直接任用,而是采取了公开选拔的方式进行补缺,县法院××*名正科级、××*名副科级干部和县检察院××名正科级、××*名副科级干部先后通过公开选拔走上了各自的领导岗位。在本次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中,乡镇党委委员预备候选人全部实行了“公推”,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和党员大会公开推荐等方式“公推”出乡镇党委委员预备候选人××*名。

三、干部考察预告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年××*月,我县制定的《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凡是拟提拔考察的干部,在考察前1-2天,对考察人员、考察职位、考察时间及考察组的任务、联系方式等进行预告,全面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三年来,对拟选拔考察的干部全部进行了考察预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体现干部考察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有效地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我县于××*年月××*月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推荐者和考察者的责任,要求必须坚持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考察程序开展工作,凡提交常委会讨论的干部必须有任免呈报表、考察材料、推荐情况,对违反组织原则,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考察者的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四、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

几年来,我县严格执行××*年××*月制定的《××*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县党政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对凡是选拔担任副科级委任制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除特殊岗位外)都进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公示,对新提拔使用、非选举产生的正、副科级干部进行为期一年的任职试用期。××*年××*月以来,全县共有××*名干部实行了任前公示,对××*名干部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察考核,经考察合格的,方可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五、后备干部人才库建设

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人才库,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公开选拔副科级后备干部的意见》精神,今年××*月份,从全县3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3年以上工龄的干部中,经过严密的组织实施,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确定了××*名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副科级后备干部,进入了副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重点培养,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六、新增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开招考(招聘)工作。

近年来,我们努力贯彻“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和实现人才强县的目的,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对新增国家公务员招考根据省级统考的具体规定,结合我县县乡机关编制员额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按照所需职位的要求,上报市人事局批录。对新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严格按照制定招聘计划、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政府批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天公示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年以来,共招考国家公务员××*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

副科级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6

一、考核内容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聚焦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 “访惠聚”活动和“两学一做”、“学转促”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情况;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

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

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11.对各单位班子评价的分项责任单位,打分情况请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