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考察报告范例6篇

副科考察报告

副科考察报告范文1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进一步加快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大力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为顺利推进“四大功能区”建设和东部新城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区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数

此次计划公开选拔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具体职位是:

1、中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1名;

2、**区新闻中心主任1名;

3、共青团**区委副书记1名;

4、**区妇联副主席1名;

5、**区审计局副局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对象与报考条件

㈠公开选拔的对象

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凡符合公开选拔条件的均可报名。

㈡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⑴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⑵具有大学以上学历;⑶3年以上工龄(**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的,工龄放宽至2年,2005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⑷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⑸身体健康;⑹区内干部不受年龄限制,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职位要求

⑴报考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职位,应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2005年7月1日前任职),政法或法律专业,通过全国司法考试,中共正式党员。

⑵报考区新闻中心主任职位,应为中文、政史、新闻或相近专业,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电视台、报纸)年发稿12篇以上,中共党员。

⑶报考团区委副书记职位,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以上学历。

⑷报考区妇联副主席职位,应为女性。

⑸报考区审计局副局长职位,应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职称或具有相关的工作经历3年以上,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基本程序、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㈠宣传发动(7月7日前)。区委举行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新闻会,进行宣传发动;下发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的通知,在《十堰日报》、《**党建网》、区政府电子显示屏等媒体上公开选拔公告。

㈡组织报名(7月8至15日)。区内干部以乡镇街办、区直各部门为单位,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填写《**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区外干部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委组织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表可在《**党建网》(http://)上下载。报名的同志可以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和从事的工作填报志愿,每人主报一个职位,同时,可以兼报一个调剂职位。如某一职位报考人员过多而其他职位报考人员不足时,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可对报考职位进行调剂,如调剂后该职位报考人员仍达不到10人的,则该职位出缺。

㈢资格审查(7月16日至17日)。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公开选拔人员名单,并组织开展调研,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任用资格。

㈣实地调研(7月18日至24日)。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志到工业园区、生态旅游区、商贸服务区、高校园区进行实地调研,围绕建设东部新城区和十堰投资首选区、经济首富区、文明新城区的主题,撰写一份调研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提交调研报告的同志不能参加笔试面试。

㈤笔试面试(7月下旬)。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拔职位任职必须的基本知识和报考对象运用知识的能力。笔试内容主要为中组部《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试行)》中规定的内容。笔试统一试卷,不分职位。

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开选拔职位5: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各个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组织管理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及应变能力。面试项目包括命题演讲、答辩和情景分析等。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每个职位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㈥组织考察(8月上旬)。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区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综合民主测评情况和个别座谈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并提出任用建议。

㈦讨论决定(8月中旬)。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评价和综合考虑,由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拟任人选的初步意见,报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㈧任前公示(8月中旬)。对区委研究决定的正式人选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或署名反映的材料,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不宜任用的,取消任用资格;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㈨办理任职手续(8月下旬)。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正式人选,办理任职手续。

这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称职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经考察不称职的,解除试用职务,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安排适当工作,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四、组织领导

副科考察报告范文2

历时近三年的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活动,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取得了丰硕成果,达到了预期目的。今天,水利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联合召开总结大会,回顾科考工作,交流科考成果,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非常重要,十分必要。钱正英副主席高度重视,亲自主持会议并传达了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批示,旭日干副院长宣读了表彰通报,鄂竟平副部长代表科考领导小组做了总结报告,孙鸿烈、沈国舫和丁仲礼副院长讲了非常好的意见。在此,我代表水利部,向为这次综合科学考察活动付出巨大心血的钱正英副主席、孙鸿烈、沈国舫副院长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受到通报表扬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各相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参与这次科考活动的院士、专家、科技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这次科学考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入的一次水土流失科学考察活动

这次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活动,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水土保持领域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参与人员最多的一次综合性科学考察行动。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考察活动高度重视。回良玉副总理在考察活动正式启动不久就做出重要批示,明确指出:"这次考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精心组织,充分依靠有关各方面专家,合力调研论证,提出高质量的科考成果"。以钱副主席为组长的专家指导委员会倾注了大量心血,发挥了关键和核心作用。钱副主席先后四次主持召开专家指导委员会会议,对科考工作思路、总体工作方案、科考重点内容、以及科考成果汇总提炼等关键环节、重大问题、重要观点进行了严格把关,并亲自指导了"水土保持水资源和水环境效应"专题研究工作;孙鸿烈副院长和沈国舫副院长多次深入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对科考的阶段性成果审查把关,亲自主持汇报稿的编写和修订。在近三年的时间里,专家指导委员会的许多院士、专家先后参与了实地考察,对总报告以及各考察组和专题研究组的报告进行认真审核,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作为这次考察活动的联合主持单位,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证了科考活动的顺利开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林业局、国土资源部、环境部等中央有关部委给予了大力支持,各流域管理机构、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积极参加,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给予了密切配合。

与以往历次水土流失科学考察相比,这次考察具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全局性与区域性统筹。这次考察将生产部门、科研部门、宏观决策部门的力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中央政策研究部门、国家有关部委、科研部门、大专院校、流域机构、地方部门等各方面的优势,在从国家和战略层面研究我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问题的同时,有针对性地考察和研究水土流失对区域生态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二是专业性与社会性兼顾。这次考察不仅从自然科学角度系统地提出了我国水土保持生产实践中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以及代表先进科技水平、符合客观规律、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新的水土流失治理技术路线,而且从社会科学视角探索水土保持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从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提出了搞好水土保持的政策建议。三是知名专家学者与基层技术人员互动。这次科考受到我国知名科学家极大的关注和支持,得到基层水利工作者的热情响应,共有86个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28位院士、223位教授和研究员,以及各流域机构、各有关省(区、市)、地、县水利部门的一大批工程技术人员参加了考察。广大科考人员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知名专家与基层技术人员并肩作战、良性互动。四是科学考察与宣传普及结合。科考人员及时与基层部门、单位交换意见,注意倾听当地干部群众对水土保持的反映和要求。同时,大力宣传水土保持基本国策,普及水土保持知识,推广水土保持技术,唤起全社会对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的忧患意识,搭建公众参与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的平台。

总之,这次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活动是一次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的综合性科学考察行动,是一次全面系统深入考察、集中各方面智慧、凝聚各方面力量的大型科研过程,必将载入我国水土保持事业的光辉史册,发挥持久而深远的影响。

二、这次科学考察成果为我国防治水土流失、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

这次考察重点对黄土高原、长江上游、东北黑土、北方土石山、南方红壤、西南岩溶和北方农牧交错等7个区域进行了实地考察,考察区总面积519万平方公里,覆盖人口12.5亿左右,范围广泛,类型多样,内容丰富,成果丰硕。一是准确摸清了我国水土流失的现状。在第三次全国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的基础上,这次科考有针对性地进行了重点实地考察和核对,进一步摸清了全国水土流失的类型、分布、强度、成因和危害。二是全面总结了我国水土流失防治的主要成效和经验。对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对1998年以来我国实施的一系列重大生态工程的成效进行了科学评价,对我国在长期水土保持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进行了系统总结。三是深入分析了当前水土流失防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经济建设中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对坡耕地和侵蚀沟等水土流失主要策源地进行了系统分析,对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措施、投入、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摸清了问题,找准了症结。四是提出了水土流失防治的对策和建议。在各考察组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水土保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提出了我国近期水土流失的防治目标、建设布局、对策措施和政策建议。

这些考察和研究成果既是广大干部群众和水土保持工作者长期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院士、专家们多年研究成果的集中体现。特别是这次考察根据自然地理情况分为七个区域进行,各区域内又进行了细分,工作扎实深入,研究问题和提出的对策符合当地实际,符合科学规律,具有很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总报告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注重反映各片区的特点,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战略性和指导性,为国家生态治理与保护的宏观决策奠定了坚实基础,必将对我国生态建设事业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长期而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在科学考察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我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把水土保持作为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次科学考察活动,是对我国水土流失问题的一次全面会诊,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水土保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奠定了坚实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次科学考察成果的应用,总理对这次科学考察作出重要批示,指出"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工作,取得了重要的科学成果,对于坡耕地水土整治和扶贫开发工作,也有现实意义"。今年7月份,在《中国水土流失防治与生态安全》一书出版前,回良玉副总理专门为此书作序,对这次科考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充分运用好这些成果,发挥科技在防治水土流失中的作用,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科学防治水平"。我们要按照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大力宣传、积极应用科考成果作为水土保持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科考成果的重要作用,把科考成果转化为谋划水土保持工作的正确思路、促进水土保持事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要主动向各级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状况,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要积极争取把科考成果报告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专题讲座,让各级党政干部了解水土保持,关心水土保持,支持水土保持。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向全社会宣传的力度,通过宣传科考成果,增强全社会的水土流失忧患意识、防治责任意识,使全社会更加重视保护水土资源,更加主动参与水土流失防治。

二要科学谋划发展。这次科学考察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水土保持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和采纳这些建议,尽快修订中长期水土保持规划和近期实施方案,尤其要结合正在进行的《水土保持法》修订和即将开展的"十二五"规划的制定,把科考成果作为制定水土保持发展规划、制定法律政策、进行水土保持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促进科考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要突出治理重点。这次科学考察认为,坡耕地是水土流失的主要源头,同时,也是耕地的潜在资源。将坡耕地改造为基本农田,不仅可以有效地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山丘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这些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创造基本条件,而且也可以为国家增加宝贵的耕地。专家们建议尽快启动坡耕地与侵蚀沟水土综合整治工程,我们要把坡耕地与侵蚀沟水土综合整治作为当前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抓紧开展工作,争取资金支持,早日启动实施。

四要加快建设步伐。我们要抓住国家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增加水利投资、拉动内需的重要机遇,加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力度,结合科考提出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议,着力做好有关项目的前期研究和规划工作,大力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开展重大水土保持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研究工作。

五要强化科技攻关。要根据本次科考中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科研课题,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支持下,组织广大科技人员,紧紧围绕黄河中游、长江上游、东北黑土地保护、石漠化治理、南方崩岗治理等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治理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力争在水土保持理论和应用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新的重大突破,以满足水土保持发展的需要。

副科考察报告范文3

第二条报告的对象和范围

本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下同)。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副科级以上干部。

县直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享受副科以上待遇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正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国有控股企业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派出的正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正副厂长(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以上人员中,已到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或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又被返聘原单位工作的,均属报告对象范围。

第三条报告的事项

(一)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主持或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国外境外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出境读书或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出境和在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及处理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以及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的情况;

(七)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报告的时限和方式

下列事项必须事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

(一)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和买卖私房;

(二)本人、子女与国外境外人通婚;

(三)配偶、子女出国出境读书或定居;

(四)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出境。

其他报告事项可于事后报告,但应在事后一个月内报告。

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应以书面形式报告。

第五条报告的受理

(一)县直单位(含省、市驻县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镇委、镇府班子领导成员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由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受理。其中,单位一把手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要同时上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受理报告的党组织应在收到报告后10天内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受理报告的党组织未按时限答复的,视为同意;报告人不按党组织答复或审批意见办理的,以违纪论处。对不需要答复的报告,由报告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确定。

(三)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六条报告的督查和要求

(一)县直单位(含省、市驻县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及办理情况,由负责受理的部门每季度列表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一次。镇委、镇府班子领导成员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及办理情况,由镇委组织委员汇总,每季度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一次。

(二)领导干部不按本制度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内容,并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四)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具体落实工作,由县纪委(党廉室)、县委组织部承办。

副科考察报告范文4

非常感谢在座的各位领导给我机会,让我在这里作供职报告。对我来说,这是我一生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事情。

下面,我首先向各位领导介绍我的学习工作情况。我于1975年7月高中毕业后,……年月调至陈旗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先后在办公室、公诉科、渎职侵权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工作并担任相关职务,1995年7月被任命为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分管过反贪污贿赂局、控告申诉科(举报中心)、政治处、办公室、行政装备科、监察科的工作。期间,参加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高级检察官培训和市委党校中青班的学习,并于1982年、1995年先后参加了中央电大中文专业大专学习和中央党校政法专业本科学习并获相关毕业证书,1996年9月考入省委党校研究生班,经过三年学习,获得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证书。XX年2月被任命为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XX年10月任党组书记、检察长。XX年3月任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纪检组长、检察长,法律职称为四级高级检察官。我所任职的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市人民检察院及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省、市先进检察院、全省模范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市模范公务员集体、省级模范职工之家、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我个人也多次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长,并多次荣立三等功,去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回顾自己成长的过程,深深感到党和人民的教育培养是我进步的动力,人大依法监督和工作中的大力支持为我们的工作发展注入了活力。人大及其常委会曾多次依法任命我的法律职务,为我努力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创造了重要条件。

我准备供职的岗位是陈旗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我认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岗位。其一,这个岗位本身就非常重要,它不仅与依法治国、依法治旗、依法办案、依法维权直接联系,而且与经济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密切相关,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其二,对我个人而言,给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锻炼机会。我虽然在基层检察机关工作了近18年,熟悉法律,对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任务、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比较了解,也多次主办过多起大要案件,但要胜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这一岗位,在很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和磨炼。因此,如果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担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这一职务,我将努力做到:

一、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作为人民的检察官,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天职,无论形势怎么变化,工作怎么变动,这一根本宗旨不能变。是党和人民把我培养成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我只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动和实绩回报人民。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将在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努力实践“xxxx”重要思想,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进一步加强执法作风建设,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身心地投入到我挚爱的检察事业中去。真正把维护、发展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学习是干部迅速成长,走向成熟的重要途径。当前,我们国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市场经济发展很快,法律关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更加纷繁复杂,不学习就难以适应形势,不用心就必然做不好工作,不上进就要遭受淘汰。要胜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必须勤奋学习,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从实际出发,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刻苦学习,善于总结,在政治理论、法律素养、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综合素质等方面不断积累,不断深化,努力提高政治水平、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抓落实的水平。特别是要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实践中着力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在检察工作中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接受监督,依法办事(案),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同时,也必须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监督,积极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和决定,涉及检察机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要向市人大报告,加强与人民代表的联系,经常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依法办事,依法办案,是当好人民检察官的根本要求,也是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必备,必须过硬的基本素质。我想不论自己分管什么工作,都要用这两个标尺来约束、规范和衡量自己,在实施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具体工作中努力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就是要牢固树立“以公正司法为核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坚持公正执法,文明办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既严格遵守实体法,又严格执行程序法;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武汉市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切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团结,廉洁自律,树立新时期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作为班子成员首先要顾大局,讲团结,积极协助检察长抓全盘工作,自觉配合各位副检察长,齐心协力把全市的检察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我要和市检察院各位领导同志一起,继续以班子建设推动队伍建设,按照创一流业绩,带一流队伍的工作思路,努力做到质量创品牌,服务出亮点,改革有突破,队伍强素质。同时,要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法纪、党纪、政纪,保持和发扬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在检察机关树正气、重实干、创业绩、求发展。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保持自身廉洁上起表率作用。要常修为检之德,常想立身之本,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实干家、勤政廉政的带头人。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能。作为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被提名人,我尊重和服从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决定,如果能任命我担任这一职务,我一定按照供职报告所说的那样,努力工作,为武汉市的检察事业作出贡献。我相信,绝不会让大家失望。如果市人大常委会未审议通过任命,我也会正确对待,虚心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查找和改进自己的差距与不足,更好地学习和工作,继续努力完善自己,以其他的方式为武汉市的建设与发展竭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副科考察报告范文5

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我院__校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__同志,参加工作和任正科级干部时间较长,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根据该同志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经学院党委集体研究,拟提任该同志为副处级干部。

12月21日我部召开了__同志原工作单位保卫处和现工作单位__校区管委会主要工作人员参加的民主推荐会,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测评。具体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如下:学院保卫处、__校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共计10人参加民主推荐和测评,同意__提任副处级干部的有10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任现职总体评价,优秀4票,称职6票,不称职0票。

12月21日我部还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了谈话推荐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参加谈话的10位同志分别谈了__同志的主要优缺点,并全部表示了同意__同志提任为副处级干部的意见。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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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人民法院拟任职干部的人事考察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前考察组近期对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干部任职人选依法进行了考察。我受考察组委托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任命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的王小波、周林光两位同志,是经过区人民法院严格的选拔、考核程序选的,整个程序合法、民主、公正。考察中,法院班子和机关干部对两位同志给予了客观的评价。考察组综合大家的评价和三位同志历来的表现,认为王小波、周林光同志,政治坚定,宗旨明确,思想觉悟较高,能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注重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注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得到了院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的信任和好评;平时严格要求自己,不怕苦,不怕难,以身作则、亲历亲为,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王小波同志担任过区人民法院新桥法庭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现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工作积极主动,思路清晰,责任心强,为人热情、关心同志,其分管的工作多次被上级法院嘉奖。

副科考察报告范文6

一、指导思想

我市此次换届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循有关法律、章程和政策规定,以谋划和推动科学发展、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为重点,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发展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实现我市“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国际旅游岛和海南西部现代化热带滨海城市建设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市党代会代表、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名额、构成的比例及分配原则

(一)我市第十二届党代会代表名额拟定为238名(与第十一届持平)。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59%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20%左右,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19%左右,、武警部队代表占2%左右;妇女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20%;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17.7%;45岁以下的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50%。上述比例除妇女、少数民族代表比例和45岁以下的代表比例外,其他均为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发展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要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党代会代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按25%确定。各级领导干部当选党代表年龄一般应不满57岁。

(二)我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197名(与第十三届持平)。其中:基层代表特别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少数民族和归侨侨眷代表名额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保留一定数量的连任代表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非党人士比例不少于35%。代表中领导干部的人数不宜过多,鉴于工作需要,市委组织部长和乡镇党委书记应提名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府及其部门组成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般不宜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代表结构比例在提名代表候选人时要统筹考虑,并反复协商,多做工作,最后以选举结果为准。党政干部当选人大代表年龄一般应不满57岁。

(三)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名额拟定为144名(与第八届持平)。其中:党内委员所占比例不超过40%,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委员所占的比例不少于60%。委员人选的推荐,党内的由市委组织部提名,党外的由市委统战部提名。建议名单由市委统战部汇总,在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和市政协党组协商后报市委审定。委员界别设置原则上与上届大致相同,共设二十一个界别,即中共、民进、民革、民盟、台盟、无党派、青年团、总工会、妇女、工商联、科技、农业、文体、教育、卫生、少数民族、侨联、经贸、社会福利保险、宗教、特邀。党政干部当选政协委员年龄一般应不满57岁。

三、新一届市委、市纪委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构成的比例以及产生原则

(一)第十二届委委员和候补委员总名额拟定为40名(与第十一届持平)。市委委员拟设33名,提名候选人37名;候补委员拟设7名,提名候选人8名(含落选的委员候选人4名)。市纪委委员拟设23名,提名候选人26名。

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原则是,除市委常委人选外,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均定为人选。其他人选主要从乡镇党委书记和市委工作部门、市政府工作部门、群团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中产生。外驻企业和垂直双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可以有个别人选。少数民族和妇女要有一定比例。市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原则是,除市纪委常委人选外,主要在乡镇纪委书记和执纪执法部门的负责人中产生。其中少数民族和妇女也要有一定比例。

(二)我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拟定为25名。其中:除正副主任5名外,配专职委员13名,兼职委员7名。在提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选中,既要有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民主法制观念的领导干部,也要有熟悉经济、法律、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还要安排一定数量的非中共党员和妇女干部。同时,在年龄上要形成梯次结构,要有一定数量能连任满两届的年富力强的委员。

(三)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常委的名额拟定为29名。其中:正副主席5名,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所占的的比例不少于65%。

四、新一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领导班子职数、任职和提名年龄及任期规定等要求

按照“明确方向、合理设置、统一规范、保持稳定”的要求,在班子职数、任职和提名年龄及任期规定等方面进行明确,巩固完善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成果。

(一)领导班子职数。

1.市委领导班子职数。我市第十二届市委设常委10名,提名候选人11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市政府市长,1名专职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由市委常委兼任。

2.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职数。我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其中,1名副主任兼任总工会主席。

3.市政府领导班子职数。市人民政府设市长1名,副市长6名。其中,1名副市长由市委常委兼任。

4.市政协领导班子职数。政协第九届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其中,1名政协副主席兼任市委统战部长,同时任政协党组副书记。

5.市纪委领导班子职数。市纪委设常委7名,提名候选人8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二)任职年龄界限、提名界限和职务任期。

年龄的确定,以本人在年月日的实足年龄为依据。

1.任职年龄界限。市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的任职年龄界限为60岁。

2.提名年龄界限。市新一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及纪委副书记,原则上要能干满一届。

我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继续提名或从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法检“两长”交流到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的应不满57岁。新提拔的原则上要能干满一届。

3.职务任期。市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按照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执行。

(三)有关配备要求。

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要各配备1名女干部,交叉任职的不重复计算。市政府市长由黎族干部担任,政府班子要配备1名党外副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协副主席中要有党外干部。各班子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民族结构和交流、回避等,均按琼发11号文的规定执行。

五、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会的主要议程

(一)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第十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第十二届委员会;选举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两委选举产生后,分别召开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市委和市纪委领导班子;

4.选举出席省第六次党代会的代表。

(二)我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议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8.选举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9.选举人民法院院长;

10.选举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我市第九届政协委员会议的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会议其它报告;

4.选举政协第九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

六、选举工作要求

(一)市党代会代表,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市纪委委员,以及市委领导班子和市纪委领导班子的选举工作,依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二)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市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委员和市政府正副市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的选举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三)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依照《政协章程》的规定,制定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七、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换届工作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抓住选好配强领导班子这个核心内容,认真选拔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要严肃认真地做好党代表、人大代表的选举和政协委员的推荐提名工作,要突出重点,在选一个好的班子和作一个好的工作报告上下功夫,提出一个好的人事安排方案,周密组织好大会选举,全面实现省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和市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努力取得作风建设和换届选举选举工作“双丰收”。

从市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任务和时间考虑,整个换届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初,主要任务是做好基础性工作和各个大会的筹备工作。

1.向市委常委会传达全省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全市换届工作总体方案报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2.成立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会的筹备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着手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市委换届工作方案、市人大换届工作方案、市政协换届工作方案呈报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之后呈报省委

3.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市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

4.召开市委全委会,研究召开市党代表大会有关事宜,并就重要问题向省委请示(第一次请示)。市纪委委员名额要提前报省纪委审核

5.组织写作班子起草市党代会报告和其他重要报告

6.制定市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方案报市委审批,组织选民登记、组织人大代表的提名工作

7.印发市委的换届工作意见,酝酿提名市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8.组织乡镇党代会选举乡镇党委、纪委班子。同时选举出席市党代会的代表

9.市委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10.协商、提名市政协委员初步人选并报市委审定

11.市委召开市委委员和纪委委员推荐会议,推荐“两委”组成人员初步人选

12.组织选举乡镇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

13.市委就的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向省委请示

14.确定市党代会、市人大、市政协召开大会具体时间并报省委。酝酿提名出席省第六届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15.召开乡镇人代会

16.市委协商提名推荐市政协常委候选人初步人选

17.全面检查落实新一届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委员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召开大会选举

1.拟定年月日至日召开市党代会。

2.拟定年月日至日召开市人代会。

3.拟定年月日至日召开市政协会议。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

1.及时向省委报告各个大会的选举结果,以及新一届市委.市纪委的选举结果。

2.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进行总结。

3.做好领导班子换届后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4.切实加强新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做出加强新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决议。开好新班子的第一次民主生活会。进一步修订完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关制度。

八、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市领导班子换届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决定成立市换届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建立工作责任制。

(一)市换届工作领导协调小组。

组长由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吉同志,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政协主席文同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何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裴同志,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黄同志组成。领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何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纪委副书记符同志,市委办主任吴同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郭同志、陈同志、黄同志,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符同志,市政府办主任赵同志,市政协秘书长赵同志等担任。

(二)工作机构。

1.文件起草工作组。组长由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负责人、法检“两长”担任。成员从各部门抽调。主要负责起草市委工作报告,指导各相关部门起草《市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报告》、《市财政预算与执行情况报告》,起草关于换届工作的有关领导讲话和有关决议、文件通知等。

2.人事安排工作组。组长由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同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何同志担任,成员从组织部抽调。主要负责配合省委考察组做好市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组织指导乡镇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制定市级领导班子换届和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方案。负责酝酿、推荐、提名、确定市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市政协委员初步人选。准备各个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人事方面的文件,组织选举工作。

3.代表选举工作组。组长由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同志、市政协主席文同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何同志,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裴同志担任。成员从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市委统战部抽调。负责组织指导市级人大代表和党代会代表、政协委员、乡镇人大代表和党代表的选举工作。负责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会议的组织工作。

4.宣传工作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符同志担任。成员从宣传系统抽调。负责制订全市换届宣传工作方案,编发宣传提纲,组织并检查各项宣传计划和内容,及时处理和解决舆论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新闻单位之间的关系。准确报道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及时宣传我市换届工作的重要部署和举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氛围。

5.会务和保卫工作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朱同志担任。成员从市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和政法部门抽调。主要负责制定各个大会的会务安排计划。拟定换届工作期间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保证换届工作期间社会治安稳定。

(三)成立换届作风和纪律检查组。

组长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董德成担任,成员从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抽调,主要负责换届期间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对换届进展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换届纪律的情况举报和案件进行查办处理。

(四)建立换届领导工作责任制。

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由市委统一领导,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换届工作负总责。有关领导和各工作机构的组长、副组长是换届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换届工作分工负责。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市人大办、市政协办等部门是市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承担主要工作责任。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办还要分别负责指导乡镇党委、人大的换届工作。

九、精心组织,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换届,改革力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市委将按照省委的要求,把换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市委将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履行好职责,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党组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组织、统战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早考虑,周密安排。

(一)严格依法照章办事,精心做好换届有关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程》等有关法律和章程办事,正确处理好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之间的关系,要精心做好党代表、人大代表的选举和政协委员的协商提名工作,严格把好代表、委员的政治素质关。要认真总结上次换届以来的工作,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好工作报告。要提出-个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班子成员要同心同德地做好有关工作,确保省委人事安排大格局的实现。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大会选举,妥善解决选举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