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措施范例6篇

采取措施

采取措施范文1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将需要拘传或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并摁指印。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的适用采取拘传措施应具备三个条件:

    1.拘传的对象是法律规定或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而作为被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人;

    2.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

    3.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适用拘传措施,应由本案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经院长批准,然后填写拘传票,交司法警察直接送达给被拘传人,令其随票到庭。如果被拘传人拒绝随票到庭的,司法警察可以使用械具强制其到庭。

采取措施范文2

关键词:高层建筑;安全管理;施工技术;粱柱节点

中图分类号:TU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1-0267-01

1 高层建筑转换层裂缝控制措施

高层建筑转换层在高增建筑的结构中至关重要,任何一个环节稍有疏忽就可能酿成大祸。浇灌混凝土出现裂缝是一种常见现象,也是高层建筑转换层质量隐患之一,目前国内建筑施工中多采用强度等级为C50的混凝土,少量也会采用等级为C60的,等级高虽然能保证楼体的强度,但是这却增加了施工的难度。例如容易造成混凝土出现裂缝的现象,这就是建筑质量隐患。为了能更加安全的使用高强混凝土,在施工中应注意以下环节:

首先,应选用质量稳定、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在混凝土的配比中不应大于550公斤每立方米,其它石料等掺和成分使用量不大于600公斤每立方米。混凝土中间添加的粗骨料的直径应控制在32毫米以内,如果混凝土德强度更大,则骨料直径应控制在25毫米以内。此外,应控制好混凝土的水灰比,使其不超过0.35,强度越高这个比例越低。在控制好和易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水的添加量,从而降低水热化,降低裂缝出现的几率。最后,高强混凝土的砂率最好控制在0.28至0.34之间。

其次,为防止和控制在转换层施工过程当中出现裂缝,应注意以下细节。我们都知道,混凝土在浇注时温度越高其水泥水化的速度就越快。如果想要控制浇注温度,可以采用原料提前冷却的办法降低温度。在几种原料中,最容易冷却也最容易操作的就是拌合水的降温,简单的方法就是在水中加入冰,然后用冰水拌合就能有效的降低混凝土的温度。在施工的过程中可采用温度控制的方法来降低温度应力对混凝土的破坏。严格的控制好混凝土浇注时的内外温差,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降低混凝土入模温度,一般内外温差应控制在20到25摄氏度之间进行浇注。叠合梁的施工结构建筑方式,能够有效的缓解水化热,从而对裂缝的产生有很好的防止作用。浇筑后应做好相关部位的养护措施,这能够有效的保证浇筑体的强度,防止因混凝土收缩造成的裂缝。

最后,转换层的建筑结构也至关重要。例如在结构中使用桁架结构,将有难度的大面积浇筑施工分解成小块的混凝土施工,及降低了施工的难度,同时也利于控制裂缝的产生。在梁的设计中多采用双梁设计,这样能够减小梁截面面积,进而也就减少了浇筑过程中的水化热,也就降低了裂缝产生的概率。在转换层的转折处,增加钢筋的使用量也能有效的防止裂缝的出现。

2 梁柱节点施工问题及采取措施

和裂缝一样,转换层的梁柱节点施工一样也是建筑过程中的关键所在。这一环节应该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注意节电箍筋和梁板钢筋的安装。通常我们梁柱节点的浇筑是和梁板一同进行的,这一浇灌过程要求质量较高,特别是横纵梁的交汇处更是施工的重点。加密箍筋起到加固的作用,通常采用井字复合钢筋,这使得施工过程当中的间距很难保证,容易出现松动、滑动和弯钩角度不到位等毛病。对于这些问题可将封闭箍筋改为对口箍,并在规定的间距处进行焊接,保证间距不会产生变化。

其次,应注意节点处混凝土的浇筑措施。因为一般情况下,柱混凝土的强度都会大于梁混凝土。实际的工程施工过程当中,一般楼板的混凝土强度都控制在C25至C35之间,而柱混凝土的强度一般要控制在C50至C60之间。这就会造成一个问题,也就是在板、柱、梁的结合部位会出现混凝土强度不一致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我们经常采用的措施如下:(1)在节点处参照梁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浇筑。如果强度差在5兆帕时,节点处按照梁混凝土施工;强度差在10至15兆帕时,就可采用箍筋和纵筋等手段来进行加固。(2)增设短钢筋或者型钢补足混凝土强度:节点与梁板混凝土强度相差大于15MPa小于20MPa,采用以下措施进行补救:根据节点所处的部位及与梁板混凝土强度相差级别的多少增设不同数量的短钢筋来补足混凝土强度(中柱节点比角相节点的短钢筋用量可减少50%);在节点内增设型钢,增加节点范围内的复合箍筋;节点水平加腋。(3)用高标号的柱混凝土浇筑:边节点混凝土强度相差20兆帕或是20兆帕以上,中间节点的强度差达到25兆帕以上必须用高标号的柱混凝土浇筑。

参考文献

采取措施范文3

关键词:建筑节能节能降耗建筑工程施工

Abstract: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of the building is a global trend, but also the modern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of the development of a basic direction and major issues. Population expansion, environment pollution and energy shortage is now and the future world faces three big problem. At present our country is in the advanced stage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 scale, in the Chinese and world history is unprecedented. In the face of th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in the world energy problem, building construction, saving energy and reducing consumption also appear particularly important.

Keywords: building energy saving energy saving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前言

节能降耗,简言之就是节约能源消耗,降低消耗标准。从经济的角度讲,节能降耗就是要通过优化结构,科学管理,技术进步和合理有效利用资源等途径,减少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的损失和浪费,以最小的能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建筑工程施工节能降耗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减少建筑材料、各种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利用可再生资源和材料;设置废物回收系统,利用回收材料;在结构允许的条件下,重新使用旧材料。

2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节能降耗存在的一些问题

建筑施工消耗了大量能源,建筑业用量最大的材料混凝土,年用量已超过20亿m3,混凝土搅拌与养护,年用水10亿吨,建筑垃圾问题也相当严重,施工1万m3建筑物就产生建筑垃圾500-600T,其中很大部分是由浪费造成。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进行节能降耗,对节能减排有着重要的意义。

2.1节能降耗意识不强

有相当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对节能降耗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执行节能降耗相关法律法规措施不力,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较低。

2.2节能降耗机制不健全

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仍在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的高耗能产品,设备工艺,节能降耗先进技术难以被广泛采用和推广。

2.3节能降耗管理责任不落实

建筑施工企业在节能降耗管理责任不落实,对节能降耗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没有形成节能降耗的约束力。

3建筑工程施工节能降耗应采取的措施

3.1组织方面的措施

3.1.1健全组织责任到人

为加强建筑施工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和实施,促进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材料员,核算员等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进行分解,明确到所用参加活动的具体人员,切实有效推动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

3.1.2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利用板报,各种标识标语,三级教育,班组安全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强化能源形势宣传。大力宣传能源形势,大力宣传能源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提高对节约能源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全员的资源环境意识和节约意识,自觉树立节约观念。二是加强能源、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员的能源意识和能源工作的法律意识。三是普及能源的节约意识,积极宣传能源的节约知识,先进的能源节约技术信息能源节约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涌现出的先进个人,使节约能源成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

3.1.3 全员培训,提高技能

将节能降耗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有关人员进行交底,使其明确节能降耗工作的具体要求,应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

3.1.4量化目标,考核改进

制定节能降耗工作的目标,进行分解量化,作为对节能降耗工作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与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同步考核和奖励,并强化监督机制,褒扬节能先进典型,曝光能源浪费行为,奖优罚劣,对考核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调查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改正措施。

3.2 技术方面的措施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时,应当进行节能降耗策划,制定出详细的措施计划,将节能降耗体现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把节能降耗管理等全面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有机结合,详见下表。

节能降耗技术方面的措施

措施项目 详细措施

综合利用节约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关于禁止与限制的落后淘汰技术、工艺、产品的现行有关规定,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多孔粘土砖。

(2)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执行使用商品预拌砂浆的有关规定。

(3)推广使用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具。

(4)选用节能型的建筑材料、器具和产品,减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耗。

(5)加强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确保一次验收合格,避免因返工返修造成浪费.

节约用水 (1)工程项目分路供水,施工、生活用水有分路设计量装置。

(2)适当安装小流量的用水设备和器具,使用节水型产品及设备。

(3)实施水资源循环综合利用,雨水收集,废水回收有装置、有管网布置。

(4)现场设置雨水井,沉淀池,对雨水、现场设备冲洗用水进行再利用,用于绿化,洒水降尘。

(5)对施工中容易造成浪费的工序进行重点控制。主要控制砼的搅拌及养护,砌砖前的浇水湿润,抹灰前墙面的湿润、机械设备的清洗用水等。

(6)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管线,阀门,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节约用电 (1)分路供电、施工、生活用电设分路计量装置,采用能效比高的用电设备,推广使用智能型荷载限位器与节能型灯具。

(2)加强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禁止空载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对机械进行定期维护,确保机械正常运行,防止设备的不正常运转造成资源浪费。

(3)选用高效节能的施工机械,禁止耗能超标机械进入施工现场。

(4)机械、电气设备在闲置时及时切断电源,杜绝设备空转。

(5)使用空调电扇时,严格限定室内温度。

材料节约措施 (1)采用绿色高性能混凝土,尽量减少水泥熟料,代之以工业废渣为主的矿物掺合料。

(2)发挥高性能混凝土的优势,减少水泥与混凝土的用量,减小结构尺寸,减轻自重。

(3)尽量采用工业废料,如粉煤灰,旧混凝土,旧砖等。优先采用高效钢筋与预应力技术,钢筋直螺纹连接,电渣压力焊技术等节材效果明显的新技术。

(4)施工模板以节约木材为原则,提倡使用的钢代木,以竹代木,以塑代木,钢框模,竹夹模及新型模板体系,施工现场提倡使用接木机,短木方接长再利用。

(5)做好配料计划,严禁优材劣用,长材短用,大材小用。

(6)加强计划管理,提高物资计划的准确性,防止超采造成浪费。

(7)强化现场材料管理,建立商品混凝土,钢材、木材、水泥、砂石料等大宗材料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8)做好进场物资的保管,减少材料使用保管过程中的损耗。

科技进步技术创新 (1)围绕符合建筑节能、节地、节材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在施工方案优化、过程管理、施工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应用等方面,实施能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2)积极应用建设部推广的“十项新技术”。

(3)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课题研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场应用。

4积极推进和发展建筑节能的重要性

4.1建筑节能有利于缓解资源紧张。建筑节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能源是发展全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目前我国能源形势相当严峻,虽然我国有丰富煤炭和水力资源,但采储量和可开发的用电量均低于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能源增长速度长期滞后于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

采取措施范文4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土地执法部门行为的合法性。针对这一焦点问题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土地执法部门在未作出处罚决定前无权执行,其行为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的要求;另一种观点认为土地执法部门的行为非强制执行,而属制止违法占地行为的强制措施,该行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67条第(4)项的规定。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为:

1、土地执法部门的行为并未侵犯原告的财产权。国家实行土地管理制度,《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村民建房应办理审批手续。土地执法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是其法定职责。《土地管理法》第83条的内容为: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施工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欺满不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条款包含了两种违法行为和两种处置方式,即对违法占地建房的违法行为人土地执法部门应责令限期拆除,继续施工的土地执法部门有权制止;对施工结束,处罚决定期满当事人不又不自行拆除的,土地执法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尽管土地执法部门和人民法院实施的法律形式都表现为拆除,但两者的法律后果却不一样,土地执法部门实施拆除的法律后果是制止违法者继续施工,实施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违法行为继续发展;人民法院实施拆除的法律后果则是剥夺违法者的财产权利,目的是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使其违法利益不能实现。这里涉及到一个关键问题即财产权利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剥夺公民的财产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实施,其他机关都无权行使该项权利。《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又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当建筑物形成了财产,形成了财产权利,就只能由人民法院来依法对其是否具有合法性、其主人是否能够拥有该财产权利进行认定并决定是否要剥夺其财产权利。并不是所有建筑物都可以形成财产权利,只有当建筑物满足了房屋的构成要件,可以住人,可以存放物品,可以基本实现其使用价值,即形成了财产,形成了财产权利。本案原告未取得建房审批手续而擅自建房已属违法,该行为本来就不受法律保护,况且其房屋并未形成,其所谓的“财产权利”无从谈起,土地执法部门采取措施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这是为了防止违法行为的蔓延,更是为了防止当事人损失的扩大,这符合《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的第一种处置方式,土地执法部门实施的制止行为并不违反法律,更未侵犯李某的财产权利。

2、土地执法部门的行为属行政强制措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7条第(4)项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本案李某未取得建房审批手续而擅自建房已属违法,土地执法部门向其送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数次责令其停工,李某仍不停止违法行为,在李某的违法建设尚未完工的情况下,土地执法部门采取措施制止该违法行为的发展,土地执法部门的措施属行政强制措施。所谓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为预防、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等以强行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具有预防性、制止性、紧急性之特征,不采取该措施不足以防止违法行为的蔓延,也不利于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土地执法部门的行为与法律并不相悖,实属必须。反之,如土地执法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仅仅口头上的制止,怠于采取上述措施,则“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就成为空谈,就不能预防、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就不能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待违法建设形成房屋以后再进行处罚,然后申请法院执行,势必使得当事人的损失扩大,从而使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对立情绪加剧,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采取措施范文5

把疫情控制在武汉。督促湖北省和武汉市依法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和野生动物管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劝导公众宜散不宜聚,最大程度减少公众聚集性活动,避免聚集性疫情发生。采取最严格的发热人员排查措施,对发热人员实行医学观察,防止疫情进一步向外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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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措施范文6

[关键词] 电缆火灾分析防火措施

变电站的电缆对整个变电站设备的运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数量多而且遍布全站。如果设计敷设不当、长期超负荷运行、遭受化学腐蚀、管理不到位等很容易引起电缆火灾。变电站因电缆火灾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很多,损失重大。因此,加强变电站电缆的防火意识,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及特点,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1.变电站电缆火灾的原因

1.1电缆本身故障导致起火。

造成电缆本身起火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因电缆在电缆沟中外皮腐烂,在积水的电缆隧道中,许多电缆长时间浸泡,绝缘层严重受潮,另外电缆老化、内部绝缘缺陷、损伤等都会引起的电缆接地、短路,由于短路电孤引燃电缆而着火。二是电缆头制作工艺不良,电缆头过热运行或绝缘层长期暴露,致使运行电缆爆炸燃烧。三是电缆本身质量不过关(如绝缘强度达不到要求,内部绝缘制造缺陷)引起电缆着火。

1.2外界因素导致起火。

①在变电站电缆隧道、电缆沟附近施工作业中,由于电缆沟盖板不严,电焊渣火花落入沟内使电缆着火。

②电缆在施工作业中受到机械或外力损伤造成空隙或断裂,投入运行后引起局部放电,造成短路,引起火灾。

③遭受外部火源倾入引燃。

④鼠害及小动物也会常常会引起电缆火灾。

2.变电站电缆燃烧特性及火灾的特点

2.1起火迅速,火势凶猛,不易控制。

电缆是将一根或数根绝缘导电芯绞合裹以相应的绝缘层,外加金属防护层而成。绝缘层主要有油浸绝缘层、橡胶绝缘层、塑料绝缘层和无机层,由纸、布、棉纱、塑料、橡胶等可燃材料组成。一般情况下,变电站电缆多敷设在电缆沟、隧道、竖井内,电缆通常是以爆燃形式起火燃烧的,电缆着火后,火势顺着电缆线呈立体燃烧。电缆沟内有多层电缆并交叉叠放,这样就会形成立体燃烧,火势更快,一旦电缆沟内电缆发生燃烧,即使断电火势也很难控制。主要是因为电缆燃烧后首先是裹在电缆芯外部的橡胶绝缘层着火,火势顺着电缆向上下重叠的电缆蔓延燃烧,由于电缆沟空间狭小,电缆起火后电缆沟内无排烟系统工程,温度急剧上升,烟火交叉混合,加速火势蔓延。

2.2严重威胁人员生命安全。

由于电缆沟内电缆沿着电缆沟、隧道、竖井纵横交错,距离长、路面窄、照明条件差,发生火灾时,会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和烟雾,有毒气体和烟雾会迅速充满沟道空间,能见度低,起火后虽然能利用排烟机排烟,但也难以及时排出有毒烟雾,同时沟道在大火猛烈燃烧时温度可达到600―800℃,会造成电缆支架烧熔,电缆线芯烧成珠状。由于沟道内通道狭窄,电缆燃烧产生的气体与水结合形成强烈的酸雾附着在电气装置上,不仅会破坏电气设备,还会导致有关电气设备短路,造成“二次灾害”,直接威胁灭火人员的生命安全,极易造成灭火人员发生中毒伤亡事故。

2.3严重影响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电缆着火不仅直接烧毁大量有价值的电缆,“二次灾害”极易造成控制回路失灵,也破坏其它电气设备装置,引起其它装置燃烧爆炸,而且恢复运行时间长、难度大,后果更加严重,损失更大,严重影响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3.防止变电站电缆着火的对策措施

为了防止电缆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的方针,从根本上制止电缆火灾事故的发生。

3.1电缆及电缆沟设计管理方面

①根据负载合理选择电缆,电缆长度和容量要留有余地。

②电缆沟的设计要充分考虑电缆的数量和其本身质量要求,为电缆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避免因运行环境恶劣加速电缆绝缘老化和损伤。电缆沟应为水泥构造,要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如设置排水浅沟、集水井,并能有效排水,防止积水、渗水、漏水,保持内部干澡,防止水、腐蚀性气体、液体进入电缆沟。要有完善的防鼠窜入设施,防止动物破坏电缆绝缘引发火灾事故。

③电缆沟内应安装电缆支架,电缆架空、分层放置,电缆沟盖板高标准设计,满足强度要求,以利于长期运行中保持盖板完好。

④在集控室夹层、隧道、竖井内不得放置其它可能引起着火的设备,电缆布置整齐、清晰,留出足够巡视通道。

⑤防火阻燃手段选择上,一是在通向集控室、电缆的孔洞及柜、盘的电缆孔应采取有效的阻燃封堵处理;二是在动力电缆中间头盒两侧及邻近区段加防火包带;三是室外高压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近旁的电缆沟盖板,应进行密封处理。

3.2敷设电缆施工建设方面

①电缆敷设时尽量避免与热力管道交叉,否则应符合最小距离规定,并对管道采取隔热措施。严禁电缆平行敷设在靠近管道周围,室内电缆逋设时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②在进出集控室或需穿越墙壁、楼板的电缆孔洞,应用石棉、砂等耐火材料封堵。电缆隧道及其分叉道口应设防火墙及防火门,并做好封堵。

③逋设电缆时对可能受到机械伤害及行人容易接近处,应穿金属管敷设,的电缆在穿管前要用软材料做好包裹。转弯处应符合最小半径规定。多条电缆并列敷设时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对可能集水、集油的区域应敷设在电缆架上。直埋电缆的深、与地下建筑物的基础净距、电缆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

④安装电缆接头盒和终端头时环境温度应在5℃以上,相对湿度不高于60%。安装在隧道或沟道内的接线盒,用石板衬托,并用防火隔板与其它电缆隔开,且应有防水措施。电缆终端出线、引线间及引线与接地休间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3.3电缆运行管理方面

①在电缆沟内或附近动火时,应将工作地点两侧邻近的门或电缆沟盖板打开,并设警示标志,配备灭火器和消防沙。作业时断开电源,并用石板将附近电缆分割。使用明火时要与电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封堵所有的孔洞,并将邻近的门关上或将电缆沟盖板盖好。

②电缆沟道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堆放杂物,要经常清理电缆及电缆架上的积灰。固定电缆的各种支架应牢固无锈蚀。

③定期检查和记录电缆的运行情况,发现温度高、过载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电缆头和绝缘胶应保持良好。运行电压要稳定,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5%,电缆正常运行的工作温度和载流量就符合有关要求,并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④定期巡视电缆线路,严防外力破坏损伤电缆,如在电缆路径上开挖、取土等,提高各级人员的电缆防火意识。

⑤加强灭火装置及设施的设置,在集控室、电缆竖井等位置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及有效的消防装置。如防火门、防火阻燃段、电缆在线监测系统等,防火门和防火阻燃段能有效地将电缆隔开,阻隔火情,使燃烧的电缆缺氧窒息,还能阻止烟气扩散弥漫,避免火灾事故的蔓延。通过电缆在线监测系统可以实时监控火灾的发生,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蔓延。

3.4在电缆维护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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