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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计划生育政策范文1
[关键词]计划生育;家庭救助;机制探讨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0-0260-01
0 引言
在迈入21世纪以后我国的经济水平有了质的飞跃,综合国力也在不断增强,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升,整个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也不断趋于繁荣、稳定。在这个背景下人口问题成为了我国整体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一直以来我国的人口基数都处于较大的状态,一方面人力资源确实较为丰富,而另一方面则给社会体系带来了极大的压力。计划生育制度的有效实施给国家的繁荣稳定带来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相对而言农村的超生现象较城市而言还是较为严重,因此从2004年起国家在农村逐渐开展并实施了计划生育奖励机制,2007年我国正式出台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来保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生活质量。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对于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在贷款、扶贫项目以及社会救济方面应该优先照顾,且地方政府应该给予帮助。通过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的有效实施能够更好地推动计划生育政策的推广,这对于农村发展乃至国家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建立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的重要性
建立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并落实是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我国社会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需求。通过建立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可以对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有利的导向,并让农村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协调化,在此基础上也可以缓解农村贫困人口的压力,让农村老龄化问题得到解决。在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的积极推广下事实上也是保证了广大农民的实际利益,并促进了农村生育水平的提升,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主义制度下新农村的建设。
2 目前建立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从大环境来看当前农村养老的形势极为严峻,而当前的养老政策以及扶持政策并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倡导的同时,事实上也加速了农村老龄化现象,特别是养老问题变得十分突出。另外大量的农村务工人员进入到城市当中,从客观角度上来看这确实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在农村却留下了大量的老龄农民,使得农村老龄化问题更为凸显。这种现象给建立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带来了严重的阻碍。虽然目前农村计生户奖励扶助措施形式较多,但是奖励扶助和养老保障制度依然不够完善,特别是基层T作不能得到落实。对于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还存在着一定的缺失。
3 建立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的有效对策
3.1 树立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意识
对于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而言,相关的救助对于他们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他们生活的重要支持。从上个世纪80年代计划生育开展以来,独生子女的数量及比率正在不断提升。这也造成了我国社会老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很多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在
医疗、养老方面出现了很大的困难,急需扶持、救助。从宏观上来看建立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是整个社会稳定繁荣发展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党委政府必须承担并落实的重要责任。从国家的发展方向来看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虽然已经构建出了一系列的社会主义保障制度,但是从整体上来看还不够健全,而建立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能够让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更为充实,也促进了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为了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能够以有效的展开,政府方面首先应该树立起相关的意识,并将这种意识贯彻于实际工作当中,特别是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应该在工作中找到切合点,将计划生育工作与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融合起来,让计划生育工作得以深入展开。
3.2 充分调动政府职能,对构建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进行统筹
为了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构建得到落实,政府方面应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政府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优化以此来带动整个社会以及非政府组织加入到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推动的队伍当中。与此同时还应该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充分落实好深入调查工作,采取分段协助的方式在政策以及科技扶持的共同作用下来提升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让其自身获取持续发展的能力。另外计生委也应该与政府以及其他机构如劳动局、民政局等部门共同执行合作机制,让困难户的基本需求得以实现,并能够向他们提供针对性的救助。在上述情况下也可以更好地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进行管理。为了让救助机制发挥出实际的效用,相关部门在前期应该充分做好准备丁作并对救助资金进行统筹测算,构建好通畅的资金渠道,让救助工作能够持续性的开展。
为了让计划生育贫困救助工作更为规范政府方面特别是计生委应该加强监控工作,并采取严格的审批手段来控制救助资金的流动,将相关批准材料进行备案并有计生委汇总,让救助金额能够足额到达困难户的手中。
3.3 将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衔接好
对当前的惠民政策要进行妥善的分析,在某些情况下部分惠民政策必然会与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产生冲突,此时就需要构建出良好的协调机制,让计划生育为惠民政策的上位政策得到保证,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得到优先性的优惠。对合法生育子女以及非法生育子女进行差异性的对待。落实好联动以及信息共享机制,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到优先的实惠。
4 结语
建立完善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对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构建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的过程中,政府方面应该从充分发挥职能同时还要将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机制衔接好,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生活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 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手册.中国人口出版社; 第1版,2008年11月.
当前计划生育政策范文2
关键词:生育观念;计划生育;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已经实行了多年,人们的生育观念已经得到很大转变,这项政策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1 生育观念的转变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近年来,在计生部门转型发展的大环境下,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生活中探讨新思路、在工作中探索新方式,用朴实的话语、暖心的举动、高效的能力为全乡育龄群众、留守老人和儿童送上贴心关怀与服务。
1.1 转变传统观念,提升服务质量。在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的大环境下,“学”政策,利用每月例会对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培训,做到温故知新。“做”实事,以全县当前实际情况为基础,要求计生专干每月坚持多下组、多访户,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等知识。“改”方法,积极改变传统工作方法,通过建立全县计生专干QQ群、微信群和各村计生服务群,充分利用新时期、新方法及时现行计生政策信息和掌握该村育龄群众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方法。
1.2 强化办事程序,解决群众需求。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各项办事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汇编到公开栏,通过公开规范办事程序、减少了群众不必要的跑路,提高了为民办事效率,也避免了推诿扯皮现象;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对于群众的需求,能够马上办理的绝不拖延;对于暂时不能解决的,给出合理原因,同时承诺办理期限,并且上报备案。通过规范承诺制度,大大提升了计生窗口服务的满意度和信誉度。
1.3 开展多彩活动,丰富群众生活。充分利用春季集中服务、5.29协会活动日、“两癌”筛查等有利时机,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等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和“好婆婆”、“好媳妇”、“计生光荣户”等生育文明示范户先进典型做出表彰并颁发了荣誉奖牌和纪念品,引导群众主动接受孕优、孕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预防出生缺陷,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有成效;引导广大家庭以先进家庭为榜样,正确树立科学进步的婚育观、家庭观和幸福观,为构建美丽、文明、幸福、和谐新风尚做出积极努力。
1.4 贴心为民服务,拉近干群距离。新增优检、孕情、出生、手术集中开展一次上门随访服务,为育龄群众送上贴心服务和关怀;结合时间节点与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计生干部进行入户走访,用真诚的态度、暖心的话语,为群众送上党和政府的温暖之情,用实际行动践行“两学一做”,切实拉近干群距离。
2 提倡转变生育观念,促进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措施
在由于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条件的制约,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没有贯彻落实到每个地方,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起来比较困难,也非常被动。所以,怎样转变生育观念,促进计划生育的开展,是当前计划生育的重要工作。
2.1 对我国人口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应展开全方位的教育
应该加强我国人口形势的教育,使每个公民都了解到我国人口的基本特点,意识到我国人口的现状和目前所面临的问题,逐渐增强人们的人均观念。通过进行全方位的人口教育,使公民意识到,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影响了公民的文化素质水平,阻碍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下降,同时,人口的急剧增长,给环境带来了较大压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在人口上所面临的问题已经转化为社会压力、经济压力和生态压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媒体等(报纸、电视、电影、互联网)手段,进行宣传,给人们思想上以警示,使计划生育的责任感存在于每个公民的心中。
2.2 形成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府推动、综合治理”为标准的长效工作机制
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现代人形成科学的婚育观念,在各个社区中以及乡镇中,各个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可以开展一些婚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进而有益于社会计划生育活动的开展。正确引导公民关注社会、关注自身发展,了解国情、省情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自觉树立人口意识、人均观念,同时,加入到宣传计划生育的工作中,从自身做起,尽自身能力,为减轻社会人口压力尽力一些微薄之力,政府要提高综合之力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之间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2.3 注重实施奖励措施,以经济手段引导生育观念的转变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注意完善人口政策体系,出台与政治发展政策相配套的人口政策。在农村实施计划生育的过程中,要紧抓当前农村改革的发展机遇,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转变生育观念。在各项惠民政策出台时,政府应提前做好宣传,提前介入,增强利益导向作用,通过经济杠杆和各种利益政策,对人们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进行有效调整,引导人们将外部的利益政策转变为自身内部的自觉行为,对自觉执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要给予一定奖励和优待,使他们感受到经济上的实惠和生活上的保障。通过相关奖励措施,加强群众贯彻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进步的生育观念。
2.4 有效实施政策劝导,加强法制治理力度
有效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加强计划生育普法教育工作,把婚育行为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上来,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做到学法、制法、懂法、守法。各地方计划生育办公室,应大力宣传各项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增强民众的婚育法制观念,使民众具有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政策外生育,应该对相关人员依法高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充分发挥警示作用,使群众认识自己遵守婚育法规条款;对于农村计划生育的管理,应采取民主管理的方针,充分调动计划生育协会在当地的实际作用,联合广大农民群众,全面推进农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不断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根据各项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健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加强村民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规中的各项制度。
2.5 建立“生育关怀基金”,在政策上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做好养老保险的配套工作
相关部门(各计生协会、慈善总会)应建立“生育关怀基金”,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慈善救助活动,若独生子女出现意外情况,可给以不同标准的救助金。此外,随着独生子女逐渐成年,他们的父母也陆续步入老年人行列,“空巢”家庭也越来越多,所以,社会应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关怀服务,进一步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在推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体现对独生子女母的优先优惠政策。
参考文献
[1]张洪青.以群众需求为中心加强宣传教育[J].中国人口报,2012-06-15).
当前计划生育政策范文3
关键词: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生育观念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一、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的很多的区域,由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受传统工作思维的影响比较严重,主要是采取强制性的管理手段,所以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不够重视,无论是在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理念上,还是在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工作内容与形式上,都已经很难满足当前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贯彻与执行。同时,由于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性较差,其综合素质的高低也会影响到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措施的落实程度,具体表现在宣传领域狭窄、宣传方法单一、宣传对象统一化、宣传针对性差等方面,难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宣传教育工作的认可程度。此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没有实现宣传教育的常态化和经常化,有些单位主要是“走形式”、“看过场”,不利于人们群众计划生育意识和人口思想的系统培养与提高,从而影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
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问题的对策
(一)积极转变宣传教育意识
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的不断变化,在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宣传教育意识,彻底改变传统强制灌输式的宣传教育方式,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需求出发,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加强对人们群众的积极引导,拉近与广大基层群众之间的距离。同时,在宣传教育的形式上,也要凸显品味和与时俱进,如多媒体与互联网等现代化的宣传教育形式,更容易被年轻人所接受,有助于提高年轻人的婚育水平和人口意识。
(二)提高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工作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作的综合素质,所以新时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可忽略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与教育。因此,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需要结合工作的需要和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在开展专业知识培训的基础上,不可忽略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洞察力和政治判断力和,确保工作人员不断增强自身的服务意识,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意志。
(三)创新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
针对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必须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对宣传教育的内容与方式进行调整,从人民大众的现实需求出发,把我国当前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策、生殖保健、关爱女性、避孕节育知识等纳入到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体系当中,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确保宣传教育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被赋予了许多新内容、新形式和新目标,要求工作人员必须积极转变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传统观念与形式,借助现代宣传与教育手段的灵活运用,将新时期的人口政策、计划生育观念和避孕节育知识等进行深入的宣传和落实,进而促进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当前计划生育政策范文4
关键词 生育观念 计划生育 生育政策
中图分类号:C924
文献标识码:A
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已经实行了多年,人们的生育观念已经得到很大转变,这项政策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但是,在我国的一些地区,由于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条件的制约,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没有贯彻落实到每个地方,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起来比较困难,也非常被动。所以,怎样转变生育观念,促进计划生育的开展,是当前计划生育的重要工作。
一、对我国人口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应展开全方位的教育
应该加强我国人口形势的教育,使每个公民都了解到我国人口的基本特点,意识到我国人口的现状和目前所面临的问题,逐渐增强人们的人均观念。通过进行全方位的人口教育,使公民意识到,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影响了公民的文化素质水平,阻碍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下降,同时,人口的急剧增长,给环境带来了较大压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在人口上所面临的问题已经转化为社会压力、经济压力和生态压力。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人口问题是一个突出问题,也是一个重点问题,只有展开全方位的人口观念教育,才能改善这一现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媒体等(报纸、电视、电影、互联网)手段,进行宣传,给人们思想上以警示,使计划生育的责任感存在于每个公民的心中。
二、形成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府推动、综合治理”为标准的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府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1)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现代人形成科学的婚育观念,在各个社区中以及乡镇中,各个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可以开展一些婚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进而有益于社会计划生育活动的开展。(2)正确引导公民关注社会、关注自身发展,了解国情、省情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自觉树立人口意识、人均观念,同时,加入到宣传计划生育的工作中,从自身做起,尽自身能力,为减轻社会人口压力尽力一些微薄之力,政府要提高综合之力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之间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三、注重实施奖励措施,以经济手段引导生育观念的转变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注意完善人口政策体系,出台与政治发展政策相配套的人口政策。在农村实施计划生育的过程中,要紧抓当前农村改革的发展机遇,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城市中,应注意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转变生育观念。在各项惠民政策出台时,政府应提前做好宣传,提前介入,增强利益导向作用,通过经济杠杆和各种利益政策,对人们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进行有效调整,引导人们将外部的利益政策转变为自身内部的自觉行为,对自觉执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要给予一定奖励和优待,使他们感受到经济上的实惠和生活上的保障。通过相关奖励措施,加强群众贯彻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进步的生育观念。同时,在各个企业中,也应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严抓管理,把握好各个环节,并设立奖惩措施,督促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
四、有效实施政策劝导,加强法制治理力度
有效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加强计划生育普法教育工作,把婚育行为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上来,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做到学法、制法、懂法、守法。各地方计划生育办公室,应大力宣传各项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增强民众的婚育法制观念,使民众具有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实际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几点:(1)要注重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对于政策外生育,应该对相关人员依法高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充分发挥警示作用,使群众认识自己遵守婚育法规条款。(2)对于农村计划生育的管理,应采取民主管理的方针,充分调动计划生育协会在当地的实际作用,联合广大农民群众,全面推进农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不断建立健全各种计划生育相关机制,包括民主选举机制、民主管理机制、民主决策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根据各项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健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加强村民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规中的各项制度。
五、建立“生育关怀基金”, 在政策上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做好养老保险的配套工作
相关部门(各计生协会、慈善总会)应建立“生育关怀基金”,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慈善救助活动,若独生子女出现意外情况,可给以不同标准的救助金。此外,随着独生子女逐渐成年,他们的父母也陆续步入老年人行列,“空巢”家庭也越来越多,所以,社会应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关怀服务,进一步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在推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体现对独生子女母的优先优惠政策。
参考文献:
[1]张洪青.以群众需求为中心加强宣传教育.中国人口报,2012-06-15 (003).
[2]刘守忠.以宣传为先导转变生育观念.湖北日报,2011-03-23(009).
当前计划生育政策范文5
关键词:计划生育;政策;研究综述
一、研究背景
在人口老龄化提前到来与劳动力人口增势减弱的情况下,应该放开二胎、提倡一胎。调整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的现实迫切性。
诚然,如今对是否应该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学界有很多不同的声音,但30多年来的计划生育政策给中国也带来了显著成果。但中国从严的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客观存在的。第一,中国出现顶老龄化”和“底部老龄化”。“顶部老龄化”即人口寿命的延长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上升的过程。“底部老龄化”即少儿人口绝对数减少,导致老年人口相对数上升的过程,这与计划生育政策直接相关。”[1]第二,人口红利即将结束。所谓的人口红利,是指在一个时期内生育率迅速下降,对儿童与老年抚养和赡养的负担相对较轻,总人口中劳动适龄人口比重上升,从而在老年人口比例达到较高水平之前,形成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比较丰富,对经济发展十分有利的黄金时期[2]对人口红利形成严重惯性依赖,不思进取、不思转变是不对的。第三,如今,我们认为中国在几年前很可能已经进入“刘易斯拐点”,其原因很明显:首先,从需求面来看,过去20年来中国经济强劲增长并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将成千上万的农村人口吸引到城市和工厂企业工作;其次,供给面也发生了巨大的人口结构转变.[3]
二、研究现状
自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几十年来,我国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有学者认为我国今后“人口增长问题”已不再是个问题,而生育水平“回天乏力”倒会是个新问题。毫无疑问,中国已进入了一个超低生育水平的时代。“由于人口政策实施后果的渐进性和滞后性,其滞后累加性后果被大大低估。”[4]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有很多调整。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比较流行的是“二孩永续平衡定理”。[5]
国内学界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讨论,目前主要存在三种意见。一是继续坚持现行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持这种意见的主要是计生委系统的政府官员和部分学者;他们认为应该继续“一胎化”的计划生育政策,因为中国所面临的问题是人口数量过大。他们中的部分人甚至主张中国人口应该减少到3亿左右,认为这样中国就可以赶上美国了。这种观点以中国社科院研究院院长程恩富、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小平为代表,认为我国暂时不能放松现行生育政策,并且还要继续把城乡生育水平降到一对夫妇一个孩子,即严格的“一胎化”政策。”[6]第二种观点主张将生育权还给人民。“这种观点以胡鞍钢为代表,这位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主张将生育多少子女的权利还给人民,以“人权”为中心,即生育权是人民的基本权利。第三种观点是主张适时调整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持这种意见的主要是学者。他们认为,中国人口在20世纪末就已经下降到很低的水平。在生育率已经接近极低水平的时候,处罚“超生”家庭与人口的正常发展是矛盾的。再过几年国家必须采取鼓励生育和保护儿童的社会福利政策才可能阻止生育率的继续下降。前些年国家试点的针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措施,即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后可以每人每月领取50元的补助。这一奖励政策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对30年来由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我们应最大可能地给予补偿和救助(包括住养老院的费用及医疗费用),使其老有所养、安度晚年。决不能让听党话、跟党走的人吃亏。所谓“放二”,就是放开生育二孩,允许愿意生育二孩的家庭生育二孩,取消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对生育二孩的限制,同时以立法的形式保护生育二孩父母的合法权益,使生育二孩合法化。所谓“禁三”,是指在全国范围内严格禁止生育三孩。应当通过立法依法“禁三”,建议先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立法,设定生育三孩的严格许可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筑就一道堤坝,使其不能逾越。”[7]“另外,对于针对汉族的计划生育政策,至少要全面允许所有妇女生二胎,并且要求生活在少数民族聚集地的汉族公民完全享受与当地其他民族一样的政策。应该采取按地域划分的原则,即某一地区受到照顾,则该地区所有公民(不分民族)一律受到照顾;相反,如果某一地区没有政策倾斜,那么这一地区所有公民一视同仁。这样也能体现各个民族平等的法律政策。只有平等才能保持稳定,才能真正的团结。”[8]“应该逐步放宽“二胎政策”放开“二胎政策”不会导致人口数量激增。有人担心认为放宽二胎政策,将会导致人口数量激增。并且,宽松的生育政策推动了试点地区的人口出生性别比向自然平衡的水平发展。[9]“计划生育政策时间效用的具体表现,这一政策将在很长的时间影响我国的人口年龄结构,快速老龄化给我国的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障体制带来巨大的压力。要想缓解过度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压力,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调整,选择适度稳定的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才是首选。”[10]维持政策不变与放松计划生育政策对我国人口影响效果的不同点在于,前者注重降低人口总量,后者注重调整人口结构。
三、结论
关于是否要调整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学界暂时还没有定论,但不难看出学者们的争论角度都是与国民经济、社会养老保障等有关的。综合考量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影响应该是未来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出台的出发点,而且要考虑政府出台的其他社会政策必须与计划生育政策相配套,否则计划生育政策的效应将会大打折扣。
四、个人评价
笔者认为不能简单地把人口问题和计划生育问题看成只是数量问题。未来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应该以人民为主体制定出来。另外,中国的人口问题有着区别于他国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征。近年来,学者们围绕计划生育进行研究的核心主要是关于今后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趋势。笔者认为后续的研究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证研究;第二,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变化的风险研究;第三,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变化前后的比较研究。第四,还须学习参考国外生育政策。
参考文献
[1]解韬.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路向何方[J].人民论坛,2012(7)总第371期.P13页
[2]胡凯基.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亟待调整[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1).P27
[3]杜本峰,戚晶晶.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回顾与展望-基于公共政策周期理论视角分析[J].西北人口,2011(3).P7
[4]李建新.30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亟须改变[J].商务周刊,2011(31).
[5]张伟.《人口新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9).P48
[6]杜黔,刘亚萍.关于计划生育政策争论的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2(7).P392
[7]刘日.建议计划生育政策试行“奖一、放二、禁三”[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双月刊(第2卷・总第7期).P74
[8]杨阳.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再思考[J].经济视角,2012(2).84页
当前计划生育政策范文6
近年来,关于人口问题的讨论非常激烈,但很少听到来自基层的声音。人口形势可以引申至生育政策,生育政策最终需要落实到实际工作,而这都需要依靠基层计生干部去做,他们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意味着今后生育政策能不能真正得以落实,基层的计生工作能不能得以实现转型。
2009年,江浙沪粤的调研正式实施。调查问卷共计2000余份,举办了53场座谈会,调查对象均来自于县乡两级,访谈人员涉及493人。除了53场座谈会,调查人员还走访了县乡资格最老的基层计生人员。调查发现:
1.江浙沪粤的人口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低生育率时代已经到来,人口问题出现新的关注点
通过调研,我们团队发现,当前生育水平很低,生育意愿很弱,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真正的低生育水平到来了。长三角两省一市的调查表明,目前的政策外生育主要是一孩政策外和二孩政策外生育,无论是城市还农村,三胎及以上的违法生育都已经很少。城市几乎没有见到,农村也只是极少数。
调查发现,作为上海农业人口最多的松江,其生育率已经15年负增长;浙江现在年轻人生育观念有很大变化,“80后”生育意愿普遍低于“70后”,“90后”生育意愿又比“80后”低。浙江基层计生干部认为,“70后”现在想生孩子,有一些并不是他们自己想生,而是父母对他们的要求和施加的压力,因为他们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而父母希望家里能够再有小孩。广东省2001年至2009年户籍人口增加了801万人,常住人口增加了1800万人,可见广东省的人口增长主要是由于年轻劳动力的大量涌入。同样,影响上海人口规模的因素也已经不是出生人口,而是大量的迁入人口,上海松江每年出生人口不到4000人,迁入人口却高达10000人左右,而且其中平均每年有1000多人是婚嫁外来女,也可以说,当地的新娘现在也要靠“进口”。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这些区域又出现了其他一系列综合性的新人口问题。如人口老龄化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人口城市化问题、人口环境可持续发展问题,调查中还可以看到人口低生育变动已经影响到人口的教育、就业、劳动力供给、婚配、健康、保障等方面的一系列多元问题。不可否认的是,这些新的人口问题的出现是与中国生育率的快速下降直接相关的,是生育率快速下降后的人口学后果和社会学、经济学后果。
2.经济发展带来社会系列性变化,城乡二元的生育政策与社会的现实发展不相匹配
30年社会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使原有生育政策的社会背景发生变化。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经济、社会、政治、文化、自然环境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座谈调查中可以看到城乡二元的生育政策与社会的现实发展不相匹配,致使人口计生工作在夹缝中生存。
在农村,目前农村中的经济活动已经不能简单地以农与非农来进行划分,真正务农的农民正在呈绝对性地减少。长三角的农村经济非常活跃,尤其是江苏省的苏南地区,浙江省的大部分农村,现在真正完全务农的农民已经很少,广东省的珠江三角洲与其他粤西粤北地区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差异。农村中客观存在着无工不富、无商不富的现象,二元的生育政策在活跃的社会经济面前表现得十分不合时宜。调查显示:计划生育条例中有的条款已经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
此外,现在的人口,从户籍地、居住地、或者从事职业的角度已很难区分。浙江外来人口超过本地人口,很多浙江村庄已经由外地人口为主要居住人口,而村里的当地人则迁进城市。浙江还出现了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人不在户也不在的多种复杂情况。广东省城乡二元生育政策也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可操作性和实施基础,因为有不少的农村居民身份职业已难以区分与认定。江苏省也遇到了与广东省类似的情况,区别城乡家庭变得越来越难以操作,这使得二元生育政策和社会现实出现了分离。
3.刻板固化的生育政策与丰富多元的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步履艰难
虽然江浙沪粤的区域生育政策类型有所不同的,但这并没有给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工作带来多大的不同,三省一市的基层计生工作都存在着过紧的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的差距,都存在着刻板固化的生育政策与丰富多元的社会发展之间的政策性矛盾。现行的政策格局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很多问题,由于部分群众想生二孩、想生男孩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差距不可调和,使部分群众超生、逃生、想着法子违规生育,这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一系列管理上的难题。实际上,城乡分体的生育政策使基层计生干部很难操作,过紧过严的生育政策成了计划生育事业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这在三省一市的调查中都是显而可见的。
调研结果也发现了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江苏省计生基层干部认为,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在不断提高,但是工作重点却越来越模糊。上海计生基层干部表示,计划生育工作范围不断拓展,计划生育部门几乎可以被认为是第二个社保局或者是第二个民政局。广东省计生基层干部认为,计划生育工作范围变得越来越宽,但是根本任务变得越来越模糊。被调查的基层计生干部普遍认为,计生工作考核产生了极大的压力。广东省计生基层干部表示,计生工作考核层次多、细节繁杂、时间长、指标高,在基层工作,计划生育考核牵涉大量工作时间和精力。浙江省计生基层干部表示,花费大量精力来应付计生工作考核导致他们失去了踏实工作的时间。
4.基层计生干部对现行生育(数量)政策的评价与意见
调查结果显示,认为现行生育(数量)政策“很好,没有问题”的仅占被调查干部的8.8%,也就是说,其余超过90%的干部都认为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这意味着调整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几乎是基层干部的共识。
在调查中,认为目前生育政策需要放宽的计生基层干部比例是74%。80.6%的计生基层干部认为,如果生育政策放宽到二孩,他们依然能够控制住多孩(指三孩以上)出生的情况。64.7%的计生基层干部认为2010年是生育政策放宽的最佳时期。可见,计生基层干部对生育政策的调整有迫切的需要,并对生育政策调整后的执行实施与管理能力表达了足够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