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先创优奖励办法范例6篇

争先创优奖励办法范文1

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真抓实干,树立形象,推动条线工作“争先创优”,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本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紧密围绕早日实现“三个明显”的奋斗目标,以工作实绩为依据,以考核奖励为动力,激发各条线干部职工团结拼搏、进取争先的工作热情,使全区上下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二、奖励范围

对各条线工作突出,且在市及市级以上同类单位中处于领先位置,受到上级表彰,奖励或典型经验交流以及活动、事迹得到宣传推广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除对全年目标任务考核外,均另行奖励。

三、奖励办法

1、以条线为单位,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采取实绩考核分值制的办法进行考核奖励。精神奖励按得分高低排列顺序,取总分前三名,纳入全年四个文明建设总结表彰时一并表彰;物质奖励按实绩考核得分,每分奖励100元。

2、奖励依据以区考核办实绩记载为基础,由本人(单位)向区考核办申报,区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汇总,党工委集体确认。实绩实行当日申报、当季汇总报考核领导小组。

3、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记分细则

(1)条线工作中获得主管部门表彰:①综合先进单位,本市内的得5分,市级的得10分,省及省级以上的得20分;②单项先进单位,本市内的得3分,市级的得5分,省及省级以上的得10分;

(2)条线工作中获得上级党委、政府表彰:①综合先进单位,本市内的得10分,市级的得20分,省及省级以上的得30分;②单项先进单位,本市内的得5分,市级的得10分,省及省级以上的得15分。

(3)获得先进个人表彰:①主管部门表彰的,本市内(含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表彰)的得3分,市级的得6分,省及省级以上的得9分;②上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本市内的得6分,市级的得9分,省及省级以上的得12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①被区推荐市确认为优秀的得4分。②被区推荐市确认为嘉奖的得6分。③被区推荐市确认为记功的得分在嘉奖得分的基础上每上一个档次加5分。

(5)典型经验交流。①作为先进典型,在相关会议上进行经验介绍的,本市内的有一次得3分,市级的有一次得5分,省及省级以上的有一次得10分。②好的做法、经验被推广并提供现场的,本市内的有一次得3分,市级的有一次得5分,省及省级以上的有一次得10分。

(6)媒体宣传推广。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活动,先进事迹,经验介绍等,本市内的有一次得3分,市级的有一次得5分,省及省级以上的有一次得10分。

5、先进个人奖励以最高奖励标准奖励,不重复计奖。

6、奖励资金来源和使用。财政独立核算单位的集体和个人奖励资金,由区管委会出具手续,区财政和单位各承担50%;非财政独立核算单位的集体和个人奖励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单位获得集体荣誉的奖金分配由各条线负责商定。

争先创优奖励办法范文2

革变化的步伐,一部分职工感到工作紧张、压力大,适应工作变化能力差;三是部分人员年龄偏大,进取心差而得过且过,不肯下功夫学习新知识新方法,工作方法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有些职工学历与实际工作能力不相符,有学历没有实际业务水平的人大有人在,具备高层次学历和精通业务技能的只是少数,部分职工在工作上维持现状、不思进取,工作缺乏创新性;四是在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方面存在攀比情况,职工对工资收入及福利变化十分敏感。一方面专业技术职称未聘与被聘的员工工资收入相差一截,收入的反差使部分人有着极大的怨言。另一方面,相比周围的党政机关,因业务性质和体制特点的不同,央行干部职务变动或升迁的机会相对偏少,导致职工把主要关注点放在对物质利益和福利待遇的追求上来,客观上形成一种偏执的心理。

上述情况不难反映出职工的心理,如何进一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奖惩力度,激发职工奋发向上的工作积极性。改革分配制度,将业绩工资与科室(支行)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以体现优者多得的指导方针。对部门、岗位的补贴要兼顾、权衡各方利益,充分有效地调动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积极性,让利益分配制度真正体现多劳多得。落实奖励制度,要实行行长奖励基金、工作成果奖、调研奖等各项奖励制度,特别设立干部绩效考核(创新工作)奖励制度,筹措具有稳定来源的专项奖金,确保奖励措施的兑现。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凭业绩考核和提拔干部,把业绩作为使用干部的主要依据。

二是率先垂范,欲激励别人,先激励自己。首先,要求员工争先创优,领导必须先有争先创优的决心和信心。这样,就可以有一种无形的人格魅力感染大家,激励大家。它要求对员工一视同仁,不能有亲疏、有厚薄。办事是否公道,对员工的积极性有着根本性的影响。再者是信任。任何一种激励措施依赖中的信任表现为对下属的信任,在一个相互信任的环境中,每个员工都会成为重要的工作者。其次,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并进原则。从管理学的激励理论中可以看到,物质激励是基础,精神激励是关键。在这种现状况下,激励措施更多更重要的应是精神吸引,不应忽视公平激励措施的实施,我们应关注物质利益和精神待遇上的公平,否则就会影响员工的积极性。再次,灵活运用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方法成人成事。抛弃传统的恩威并施激励方式,鼓励每一人成为人才,成就一项事业,满足每人实现自我价值的高层次需求。使每人都有“参与其事”使命感。有效的参与不仅能集思广益,更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其中大胆使用干部就是促进成人成事的一项举措。在这里关键就在于“用人不疑”,充分信任员工,大胆放手使用,让下属承担具有挑战性工作,这是一种强大的激励手段,常言“有压力才有动力”,大胆使用干部就是一种艺术性“施压”。但信任不等于放任,应向下属说明什么时间、什么事项、什么情况下必须向上级汇报。

三是沟通中建立激励,用先进典型鼓舞人。首先,通过沟通产生激励效果,要尊重员工。每个人都渴望获得尊重,作为一名员工更希望能有人欣赏,而尊重他们是对他们最大的欣赏。尊重的方法是要做到与下属相处时不必说出的五点要求:纯粹倾听、不带批评;接纳差异、不作指责;肯定其独特的品格、多往好的方向去看;以关怀之心告诉他们你的真正想法。若能够做到这五点,对方便会觉得受到尊重,甚至觉得得到了关怀。一般人若是觉得得到了较大的尊重和重视,做起事来不只是有真心,也会用大脑。这不仅是对其工作的肯定,促进双方人际关系的和谐,更重要的是能激发其才能。行领导要主动关心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的员工的成长,广泛听取员工的建议和意见让员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接受员工的监督,拓宽与员工沟通的渠道。中支系统年初实行的“行长接待日”制度,就是这个激励机制的具体体现。其次,先进模范是一种荣誉激励,更是一种无形动力,对人的精神状态能够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有效激发其内在潜能和创造力,因此,我们要把评先评优作为基层人民银行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标准,切忌论资排辈,切忌照顾情绪,切忌“轮流做庄”。要树立真正有代表性的先进模范,并进行广泛宣传学习,激发广大员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争创佳绩的积极性。典型的人物和优良的工作成绩会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极大促进工作的开展。

四是引入竞争机制。当前,竞争、创优已成为央行广大员工的共识,员工普遍愿意为此做出努力,但不少同志一听竞争不知道从哪里做起,心里着急,工作被动,这说明,员工中蕴藏着很大的积极性,勇于面对竞争,另一方面也说明,对竞争和岗位、利益和工作的关系需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把“竞争就在岗位,利益就在工作中”鲜明地提出来,这样,即抓住了员工的思想实际,也抓住了员工的工作实际,使员工消除了思想上的迷茫,积极性也极大地提高。把员工的注意力引导到做好本职工作上,让他们在本职岗位的开拓进取

中锤炼思想,增长才干,做出贡献,这样,不但可使业务得到不断发展,而且也可将员工的思想引入健康成长的正途。使老同志能在其位、谋其政,老当益壮,发挥应有的光和热;中年同志能振奋精神,士气高昂,甘当“中流砥柱”;年轻同志能百尺竿头,积极进取,开拓奋进。

五是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员工的后顾之忧主要来自家庭,而一个有后顾之忧的员工,就不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首先,我们需要的是随时掌握员工“后顾”情况的变化,如孩子入托、上学、家属生病等,对经济特困的员工,除常规的精神安慰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援助 。其次,靠办实事感化人。不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仅仅靠说服教育,讲大道理是很难从根本上解开思想

争先创优奖励办法范文3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工业强县理念,围绕壮大工业经济规模、突破制约工业经济发展的瓶颈、改善工业经济发展环境,坚持以民营经济为主体,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招商引资为途径,以园区建设为载体,立足本地资源,发挥比较优势,转变增长方式,推进体制创新,强化人才支撑,优化发展环境,推动集聚发展,培植壮大电力、煤炭、铁矿、建材、药化、农产品加工、白酒等支柱产业,做大做强一批工业骨干企业,努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

二、发展目标

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速保持在25%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在20%以上。到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35家,全口径工业实现现价总产值25亿元,形成3个以上年产值过亿元的工业企业。

三、主要措施

1、加大工业发展投入

(1)设立工业发展基金。县政府将各类支持工业发展的资金捆绑使用。县财政每年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论证争取、扶持奖励等方面,支持工业发展。

(2)坚持项目带动。县发改、商务、移民、国土、扶贫、民宗、财政、水利、交通、建设、环保、科技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工业项目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项目争取工作力度,为工业发展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争取每年有2个以上工业项目进入州级以上项目笼子。

(3)改善金融服务。促进银企合作,定期举办银企项目对接会。金融机构要改进服务,简化手续,加大对工业项目信贷投放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补充到县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增加担保融资额度。充分利用国有资产增加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提高公司的融资担保实力。每年为县域工业企业担保贷款2000万元以上。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工业贷款,金融机构对工业企业1年期以上的贷款当年新增1000万元以上的,给承贷机构1-2万元的奖励。

2、培育市场主体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立足本地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产品,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使外来资本、人才、技术、管理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动力。招商主体由政府为主转向政府、工业、中介组织并举。推行产业招商、项目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业主招商、网上招商等灵活多样的招商方式。调动和发挥各方面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实行责任到人,全程跟踪服务,力争每年引进2个以上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对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凡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进入的产业和经营项目,都允许各类主体进入和经营。降低民营企业注册资本,新设立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到位,首期认缴的资本金可以放宽到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部分两年内到位。

(3)鼓励投资工业。建立创业技术信息制度,鼓励和引导巴东籍在外地的工商名流回乡创业,鼓励和引导全民创业。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非工业民营企业向工业领域转移,鼓励和引导资源型工业企业由资源型工业领域向非资源型工业领域转移。属国家鼓励投资的产业,按西部开发优惠政策执行,2010年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新办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前三年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3、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1)实施税收增量奖励。扶持企业改善基础设施和扩大再生产,对当年足额纳税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给予扶持,按该企业当年新增本级财政收入的50%予以扶持3年,3年后再给予一定的扶持。

(2)奖励民营经济大户。对年度纳税额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工业企业,县委、县政府按其纳税额按税务部门核查的数额分档奖励。即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奖励20000元,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奖励10000元,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奖励8000元,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奖励5000元。对完成外贸出口任务的企业,按海关统计口径每出口1美元奖励人民币0.07元。

(3)提供能源支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在三峡库区优惠电价政策落实后,按上缴财政收入比例享受优惠电价。

(4)扶持企业上项目。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公开上级部门的扶持政策,研究国家有关少数民族、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革命老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以及省州出台的适用于工业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主动为企业提供信息,并帮助企业做好项目申报争取工作。

(5)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对于完成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项目并实现成果转化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人民币2—3万元的奖励。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县财政酌情给予适当扶持。

(6)鼓励企业认证。对新取得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HACCP体系认证的企业,县政府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对新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和新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的企业,按照《巴东县质量兴县奖励办法》予以奖励。认证奖励限于国家非强制性的认证。

(7)鼓励企业进行品牌开发。对新取得部级、省级名牌产品的企业,按照《巴东县质量兴县奖励办法》予以奖励。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各类会展活动,推介企业产品和品牌。工业企业参加县政府组织或批准的各类经贸会展活动,对摊位费给予适当比例的补助。

(8)鼓励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受聘于本县工业企业,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非公经济职称评审序列除外),在巴东连续工作满五年的,给予适当的住房补贴。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对职工开展技能培训使其取得高、中级职业技术等级证书,吸纳其就业并工作满一年的,政府给企业适当补助。

4、构建工业发展平台

(1)加快推进园区建设。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原则,加快巴东工业园区和湖北巴东移民工业园区的立项报批。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逐步开发、滚动发展的路子,把工业园区建成体制和科技示范区、项目资金和人才聚集区。

(2)鼓励企业入驻园区。凡进入园区的企业在土地、资金、水、电等生产要素的配置上给予优先安排,并优先享受本决定的各类奖励扶持政策。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加工制造业项目进入工业园区,投资强度达到国家控制指标的、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其实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10%予以奖励。凡乡镇引进园区新办的工业企业所实现的本级财政收入,80%划归引进该企业的乡镇。

(3)盘活工业用地。积极争取用地计划指标,加大土地储备,优先保障工业项目的用地指标,通过调剂、盘活、置换、出让等形式,多渠道解决工业项目用地。工业项目用地按成本价出让供地,成本价低于《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标准的通知》规定标准的,按规定的最低价格出让。

5、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规范检查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执法部门对工业企业的检查必须依法进行,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检查后报县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备案。职能部门对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受理、及时处理。严厉打击侵犯投资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及对投资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干扰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强化协调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认真开展纳税人评议职能部门的活动。对新办工业企业,从项目洽谈、用地、工商注册、环保到开工建设等手续,由专门的工作班子全程协助办理。对项目审批实行限期办理制度,凡属州内审批的投资项目,相关部门从收到符合条件的全部申报材料之日起,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必须办妥手续。

(3)减免有关收费,严禁乱摊派。招商企业、民营企业应缴纳的本级各部门规费免收。垂直管理部门的规费,按国家规定标准的下限收取。实行政府定价的中介机构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超过政府定价标准下限的50%。私营企业协会的会员费,严格实行民营企业主自愿缴纳。劳务输入、输出免收一切费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免收招工广告费。禁止在企业年检、年审时搭车收费。禁止乱摊派。

(4)营造发展氛围,提高各方积极性。各级各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宣传招商引资先进典型,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特色产业、名优产品及企业经营者与管理者进行大力宣传,及时反映工业经济运行动态,交流改革发展经验,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加快工业发展氛围。对在工业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中取得成果和有突出贡献的国家工作人员,县委、县政府给予奖励。人大、政协安排一定名额,依法选举民营企业大户为人大代表,协商推荐民营企业大户为政协委员。

6、完善领导考核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业经济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工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业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继续实行一名县领导,带领一个主管部门,协调一家银行,支持一家企业的“四个一”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履行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职能。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业主管部门工作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业经济工作汇报。完善县领导和县直部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建立重点企业例会制度和现场办公会议制度。联系企业的县领导要经常主持召开重点企业发展专题会议和现场办公会议,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2)加大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抓好工业经济管理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分期分批选派一批干部到发达地区及高等院校学习,把优秀干部选拔到工业经济管理部门工作,配齐配强工业经济管理部门的领导班子,优先提拔重用工业经济管理部门的优秀干部。

(3)严格责任考核和督办落实。县委、县政府将工业发展列为乡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支持和服务工业发展工作作为县直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定期督查通报工业进展情况。建立县直部门支持工业经济发展述职制度。由县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县委、县政府兑现奖惩。

四、附则

1、对县内旅游企业、现代物流企业、文化企业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非工业企业,参照本决定予以奖励扶持。

2、矿产资源开采类企业不享受本决定的奖励扶持政策;环保、安全生产设施不达标的,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不予奖励。

3、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同类优惠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

争先创优奖励办法范文4

(一)全面完善工作机制。科学的工作机制是激励争先创优的保障。一是完善目标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目标体系,将责任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完善考评制度,建立更加公正、科学的政绩考评办法,切实做到定标靠杆,追踪问效,靠硬杆、硬靠杆。二是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将奖惩与政绩紧密挂钩;科学制定奖惩标准,严格以政绩定奖惩,从奖惩中体现政绩。三是完善干部管理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争先创优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要给予重用。

(二)重行动,讲实效,避免夸夸其谈。争先创优要靠工作的实际效果来体现,具体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市场经济发展相结合。围绕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教育结构,强力攻坚,全力突破,使创新兴校步伐不断加快,学校收入不断增加,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联合办学成果不断扩大,校园环境不断优化,制约因素不断减少。

二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好教职工的实际困难;不断健全各项制度和机制,提高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校园稳定的能力。

三是与保持******员先进性相结合。广大党员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思想上先入一步,并以自己的形象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凝聚群众;行动上奋勇争先,增强带领群众学习的能力、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平常时期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危难关头能豁得出来”。

争先创优奖励办法范文5

一、切实增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统一思想认识。招商引资工作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第一菜单”,在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结构调整、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抓招商就是抓发展,各园区、乡镇和有关县直部门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关乎全局、关乎长远的大事来抓,要切实加强招商项目引进和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力以赴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力求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2.明确总体要求。按照“建设新城、强工兴园、城乡一体”的发展方针和“一核、两带、三区”的发展布局,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招商方式,切实引进投入产出高、环境污染少、资源能耗低、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各类产业项目,不断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力争在优强项目引进和内外资金年均增长方面实现快速发展。

二、支持和促进主导产业发展

3.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形成科学合理、特色鲜明的产业布局。县经开区重点发展食品加工、有色新材料与先进制造、商贸物流产业。滨水新城重点发展旅游休闲、文化创意、总部经济、商贸金融、生态居住等现代服务业。国家农业科技园重点发展现代农业和都市农业。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重点发展精细化工、高新材料和工业物流产业。丁字物流园重点发展商贸物流等产业。创业富民基地要依托县经开区,规划建设标准厂房,吸收引进相关配套企业。各乡镇要根据全县产业布局,按照“因地制宜、抓住重点、突出特色”的原则,进一步明晰产业定位,严格依据产业规划引进项目。

4.加大产业招商力度。根据县域发展整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围绕主导产业招商,重点支持有色新材料与先进制造、食品加工、精细化工和金融、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深化产业发展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和培育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大力引进上下游产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打造百亿级乃至千亿级产业集群,增强核心竞争力。

三、提升项目服务质量

5.完善项目前置审查机制。县招商引资项目前置审查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招商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商务局、发改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县招商项目准入审查工作。办公室设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经开区、滨水新城和循环经济工业基地按照全县总体发展规划和片区规划对引进项目自行组织审批,并报县招商引资项目前置审查领导小组备案。重大招商项目的引进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6.实行全程代办服务制度。由县商务局负责全程代办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的服务性手续;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程代办项目签约后到项目开工的所有行政审批手续。制定《县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县级以上的审批事项由县内对应职能部门协助办理。

7.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县优化办为项目服务投诉受理机构,设立举报电话,负责受理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诉事项,并制定出台责任追究办法,对违规行为及时启动行政问责。严格执行《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项制度》,严禁以检查为名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县内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到企业检查或作出行政处罚必须报县优化办备案。

四、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

8.健全招商考核奖惩机制。按照“分类指导、严格考核、奖优罚劣”的原则制定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将各园区、乡镇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县直相关部门服务质量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完成或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优质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或因服务不到位影响项目引进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先资格,对服务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9.完善招商激励机制。县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奖励资金,设立“信息奖、联系人奖和特殊贡献奖”三个招商引资专项奖。信息奖由县招商引资项目前置审查领导小组审批,对通过前置审查的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提供人给予每个项目1000—10000元的奖励。联系人奖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批,在项目签订正式商务协议并预付首笔履约金后,根据项目前置审查领导小组认定的投资额度,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批后兑现联系人奖。奖励标准为:投资在2000万-5000万元以内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投资在5000万-5亿元以内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投资在5亿元-10亿元以内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投资在10亿-20亿元以内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投资在20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特殊贡献奖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批,对为县域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和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给予企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100万元以内的奖励。具体实施办法由县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五、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10.完善招商网络。积极联络国内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大力发展中介招商和招商,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作用,构建多层次、多渠道、覆盖面广的招商信息网络;强化网络招商,加强招商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和处理信息,创建快速便捷的招商引资信息管理平台。

11.拓宽引资渠道。大力支持企业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多渠道引进资金;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为企业融资创造良好条件;大力支持金融业发展,争取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来设立总部基地和分支机构。

12.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招商形象和重大项目的包装策划,围绕产业特点和园区特色制作《招商手册》;整合招商资源信息、完善招商项目库,通过各种媒体及招商节会对我县主导产业、优势项目、优惠政策和投资环境进行广泛推介。

六、强化招商引资工作保障

13.强化基础工作。推进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快县经开区、滨水新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和循环经济工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进一步明晰产业定位。做好存量建设用地和各园区用地的调整置换,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对用地规模较大的重大项目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分批供地政策。依法推进闲置用地清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争先创优奖励办法范文6

第一条为了奖励在xxx范围内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做出一定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和xxx省广播电视局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内的集体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广播电视技术领域内科技创新成果及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推广及转化等。

第四条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应用与广播电视事业有关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首创的;

2、本行业先进的;

3、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推广、转化已有的科技成果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工程建设、设备研制和技术改进中,采用新技术,并同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在广播电视技术运行、维护、管理中,编制科学的、先进的规范、规程、标准,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第五条申报科技创新奖的项目,必须应用于实践一年以上,证明其功能和性能可靠,并持有使用单位、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六条拟申报科技创新奖一等奖的项目,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

第七条对成果有明显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办法

第八条总台科技创新奖按其所奖励项目的科学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一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省内先进水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很大,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省内领先水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显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等奖项目在技术上有创新,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或接近同类项目的台内先进水平,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较大,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九条获得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的项目,由xxx授予奖状、证书和奖金。奖金如下:

一等奖:8000元

二等奖:6000元

三等奖:4000元

第十条获得一等奖的项目由总台择优推荐申报省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获得者,其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业绩考核、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章申报和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申报科技创新奖,由总台内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择优申报;总台下达或委托的项目可直接申报。申报单位每年于7月1日至7月31日向总台技术管理部申报本年度科技创新奖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凡申报总台科技创新奖的项目,须打印填写《xxx技术创新奖申报书》(见附件),报齐应有附件,同时以电子文档格式储存于软盘中。技术管理部审查合格后予以受理。

第十四条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联合申报。

第十五条总台科技创新奖由技术管理部归口管理。评审委员会由主管台长、技术管理部主任和各专业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台长担任,技术管理部主任任评审委员会秘书长。

第十六条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将所有项目分类为广播中心、电视中心、无线发射与传输、网络传输四个专业。

(二)在总台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按专业抽取5—7人组成评审小组,组长由评审委员会主任指定。

(三)评审小组组长向评审小组成员介绍情况,若需要项目完成人代表应到会答辩。

(四)评审小组应根据项目的水平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写出评审意见及建议等次,报评审委员会评定。

(五)技术管理部对评审结果复核后行文上报主管台长批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和主管台长批准的拟授奖项目即在总台内予以公告,项目异议受理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即行授奖。

第十七条获奖项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即撤消其奖励,追回其奖金,并建议有关单位、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总台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