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疾控中心改革方案范例6篇

县区疾控中心改革方案

县区疾控中心改革方案范文1

一、*年总体建设计划

*年6月,国家发改委下达我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75个国债项目建设计划,建设面积约195500平方米,总投资33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4138万元,设备投资9362万元。省投资建设项目44个,维修改造面积58220平方米,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098万元,设备1402万元。

*年12月,国家发改委批准我省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方案,建设项目116个,总投资455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4454万元,设备投资21126万元。同时下达我省医疗救治体系*年度62个建设项目计划,建设13个市州紧急救援中心,14个市州传染病院(区),35个县(市)传染病区,建设面积152500平方米,建设总投资19858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5578万元,地方配套4280万元,全部用于下达项目的土建工程,其余项目的土建工程和医疗设备、车辆购置所需投资今年下达。

*年8月,我厅与省财政厅下达113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计划,维修改造面积104057平方米,维修改造投资6836万元,设备投资2025万元,装备医疗设备561台(件)另外,省扶贫办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020万元,对51个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实施扶贫,计划装备医疗设备255台(件)。

二、建设进展情况

到目前为止,全省75个疾病预防控制国债资金建设项目中,已竣工的有株洲市、望城县、宁远县、古丈县、永顺县等5个市县,主体完工的有省疾控中心、怀化市、湘潭县、韶山市、祁东县、新邵县、东安县、自治州、龙山县等9个项目,在建项目有41个,未开工项目有20个。省配套建设项目绝大多数正在建设之中。建设进展比较快、且全部开工建设的市州有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进展缓慢的有娄底市、邵阳市,其中娄底市4个项目全部没有开工。

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完成任务的有57个,在建的49个,未开工的7个。任务完成比较好的有郴州市、怀化市、衡阳市、益阳市等。同时,省采购设备大部分已到位。省扶贫办扶持的51个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设备计划已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设备正在政府招标采购之中。

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7目前绝大多数已完成可行性论证,正在规划设计和报建阶段。其中:岳阳市紧急救援中心主体工程已完工,长沙市传染病医院呼吸道病区即将完工,株洲市传染病区已动工。

三、主要工作情况

开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建设规划和标准

一是计划、财政与卫生部门一道对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救治机构、乡镇卫生院现状开展了认真调查研究,编制了切合我省实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救治机构、乡镇卫生院总体建设规划,并得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卫生部的批准。二是制定《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标准》,重点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建设、检验检测设备和人员建设,依据建设标准,与省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75个国债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逐一进行了评审,各有关市州也组织有关人员对省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相应的评估审查。三是组织专家编制了不同病床规模的传染病病区建筑示范图和设计要则,指导各医院因地制宜地做好传染病院(区)的建设方案设计。四是针对不同类型的乡镇卫生院制定了相应的建设与配置标准,对房屋、设备、人员和功能提出了明确要求。

2、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根据总体建设规划资金的需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多次赴北京专题汇报,积极争取了国债资金2.815亿元,争取的国债资金比例在中部地区是最高的省份之一。同时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在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安排了5300万元进行疾控机构配套建设。二是计划部门及时下达疾控机构和部分医疗救治机构建设投资计划,财政部门多方筹措资金,优先重点保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并严格要求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三是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积极调整预算内卫生事业经费支出结构,安排卫生事业专项经费2400万元,集中用于乡镇中心卫生院维修改造和设备建设。省扶贫办在扶贫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集中安排扶贫资金1020万元,重点扶持了51所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的设备建设。各市州、县市区也积极筹措部分配套资金,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乡镇卫生院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特别是长沙市狠抓配套资金的落实工作,已落实到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经费900万元,4县5区疾控机构设备经费180万元,市传染病院建设经费1000万元,乡镇中心卫生院配套建设经费50万元,并认真落实国债项目税费优惠政策,免收了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各项税费890万元。四是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为解决疾控机构和医疗救治机构的设备配套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积极争取日元贷款*万美元,并与日方签订了备忘录,预计贷款协议4月份即可签订。

3、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一是加强对项目建设管理的领导。绝大部分市州和县市区政府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实行了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对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与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实行严格管理与监督,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省和市州计划部门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纠正和修改了少数不切实际的建设方案,并及时进行了批复。三是各市州和项目建设单位严格基本建设管理,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建设项目的土建工程、维修改造工程以及设计、监理工作,基本上都按照《招投标法》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四是各市州和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资金管理,对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按规定使用。五是加强检查、督促、指导。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前后开展了两次联合督查,及时通报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多次派人下去督促和指导。大部分市州和县市区也都积极主动开展了督查和指导工作,特别是永州市、郴州市、怀化市工作抓得比较主动,多次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开展了督查,及时指出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建设项目的完成进度和质量。六是省重点办已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列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各项优惠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对简化项目审批和报建手续、缩短审批和报建时间、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将发挥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项目的实施和督导检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少数地方重视、支持力度不够。对于建设过程中土地划拨、建设方案制定、配套资金落实等重大问题研究不够、协调不够,以致有的项目土地划拨没有做到无偿划拨,有的项目建设方案迟迟不能确定,有些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大打折扣,甚至根本没有兑现。有的部门之间缺乏相互协商和支持,以致建设项目在审批和报建中手续不简便、不顺畅,优惠政策不落实,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

二是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疾控机构国债建设项目现有20个(张家界市、娄底市、邵阳市、湘潭市、衡阳市、衡南县、常宁市、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武冈市、洞口县、邵阳县、邵东县、桃江县、沉江市、泪罗市、茶陵县、浏阳市、湘乡市)项目还未开工,省投资配套建设项目也同样存在未开工的问题;乡镇中心卫生院尚有56个没有完工,其中有7个未动工。

三是市县配套资金没有落实和到位。目前市县疾控机构配套资金实际到位率不到30%,除长沙市配套资金安排落实比较好以外,其它市州均没有完全到位,有的市州甚至还没有做出计划安排。乡镇卫生院配套建设资金也存在同样问题。

四是存在着不切实际,盲目扩大建设规模的现象。少数地方和项目建设单位指导思想不明确,建设思路不清晰,不从实际需要出发,不考虑当地政府和项目单位建设的承受能力,贪大求洋,盲目攀比,扩大建设规模,搞超标准建设,造成资金缺口大和资源闲置浪费,影响了建设工期和建设进度。

县区疾控中心改革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血防工作的领导,强化相关部门的血防工作职责,深化血防体制改革,将血吸虫病预防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血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血防网络和精干、高效的血防队伍,提高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的能力。

二、理顺血防管理体制

将血防工作纳入“大卫生”管理,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血防办和现有与卫生局平行的县市区血防办与同级卫生局合并。血防办公室是同级血防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履行相应的职责。血防办对外称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内为卫生局内设机构,血防办主任进卫生局领导班子。

三、建立健全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体系

将血吸虫病预防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出预防为主职能,建立健全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网络。

调整市、县市区血防专业机构的防治职能。在血吸虫病疫区(以下简称疫区)的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设立血防科(股),负责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将现有市血防所(院)和县市区血防站(院)改为血吸虫病专科医院,从事以血吸虫病诊疗为主的医疗业务。

疫区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防疫站)接受省血防所的血防业务指导。

调整县以下基层血防站布局,强化基层血防站以预防为主的职能。根据当地血吸虫病疫情和区域卫生规划,对现有县以下基层血防站的布局作适当调整,使其成为区域性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与技术指导中心,主要承担查灭钉螺、血吸虫病检查与化疗、健康教育等预防工作。

建立乡村血防网络。在疫区一个基层血防站负责若干个乡的血防任务,乡镇卫生院设血防专干,或由防疫专干兼任血防专干,协同基层血防站做好本乡镇的血防工作。疫区村卫生室履行血防有关职责,乡村医生承担相应的血防工作。

四、加强血防机构和队伍建设

严格血防机构编制管理。市、县市区血防办人员改革前属于行政编制的,改革后仍使用行政编制;市、县市区血防办人员改革前属于事业编制的,改革后继续使用事业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血防专业机构的预防人员改革后使用同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改革后,市、县市区血防办和市、县市区血防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防科、基层血防站)的人员编制根据当地疫情、防治任务和工作需要,由同级政府确定。疫区县市区血防专业机构的血吸虫病预防人员总编制数控制在疫区人口总数万分之一点五以内。

严格血防人员准入。血防机构应积极推行人员聘任制。市、县市区血防办和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防科(股)所需人员从现有血防机构带人带编,择优选拔。从事预防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经全省血吸虫病预防人员统一考试合格,竞争上岗。新进血防机构从事预防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加强血防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教育,分级对血防人员进行培训。

改革血防事业单位的分配制度。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等分配办法,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五、进一步落实血防经费政策

血防经费实行分级负责。省财政重点解决血吸虫病防治专项经费和血防基本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查螺和药物灭螺、灭蚴、查病、化疗和基层血防站建设补助。市、县市区财政重点解决以下经费:一是编制内从事血吸虫病预防人员的工资、政策性补贴、公用经费;血吸虫病医疗机构和其它基层血防站从事血吸虫病医疗工作人员,其经费按现行财政预算拨款标准不变。二是血防机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单位缴纳部分。三是疫区乡镇卫生院血防专干人员工资。四是乡村医生承担血防任务的误工补贴。五是血吸虫病防治专项经费、环改灭螺和血防机构建设配套经费。

完善血防项目补助政策。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防治工作需要,从*年起,对查螺、灭螺、灭蚴、查病、化疗等防治工作实行项目管理;接任务安排项目补助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4:3:3的比例分级负担。

血防经费实行单列。血防经费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加强血防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要将血防机构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制定血防机构建设配置标准和建设规划,分期组织实施。采取分级负责和多渠道筹资的办法,近期内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集中一定的财力加快基层血防站建设,基本实现房屋、设备、人员配套目标。

六、切实加强对血防工作和血防机构改革的领导

县区疾控中心改革方案范文3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卫生厅、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人事厅印发的《浙江省县域卫生规划编制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区域卫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是落实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的职责,目的是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加强县域内卫生资源的宏观调控,优化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全面落实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充分满足全县居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其目标是适应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我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卫生服务体系,使广大居民享受到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

第三条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和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按照居民卫生服务的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卫生资源。调整服务方向和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卫生服务需求。

(二)均衡发展和突出重点原则。在促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各领域均衡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基本医疗、预防保健、中医中药工作,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三)成本效益和资源共享原则。对卫生资源实行全行业管理,实施统一的规划,资源共享,防止重复建设,合理调整存量,控制增量,解决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状况。

(四)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原则。根据不同卫生服务领域的特征,有效地运用市场供求关系和竞争机制,调整资源配置和卫生机构的运行机制,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

(五)可及性和可行性原则。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上充分考虑居民卫生服务利用的可及性,功能上注重区域内资源的共享和互补,投入上处理好硬件和软件,一次性投入和经常性费用之间的效用关系。

第四条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规划,对全县卫生资源实行政策指导、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工作。

第二章县域内卫生状况分析

第五条区域概况:

*县地处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东缘,隶属嘉兴市管辖,陆地面积534.7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537.9平方公里。至20*年底,县域户籍人口36.43万,流动人口约9万。全县共有8个建制镇、2个区,104个行政村,24个居民委员会。

*县距杭州80公里,上海110公里,苏州120公里,地处沪杭苏甬等大都市的中心地带,地理区域优越,交通便捷。沪杭东西大道、盐湖公路以及乍嘉苏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正在建设中的杭浦高速公路、杭州湾跨海大桥,将大大缩短*与周边各大城市的距离,当地居民外出寻医问药比较方便。

20*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53.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1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542元。

第六条居民健康状况:

20*年全县人口出生率6.87‰,死亡率6.*‰,自然增长率-0.9‰,全县平均期望寿命75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7.*‰,计划免疫五苗单苗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全县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1种,总发病率393/10万。

居民疾病谱的情况:传染性疾病下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如恶性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性疾病上升。居民死因依次为: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损伤与中毒、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第七条现有卫生资源和服务状况:

(一)医疗卫生机构:截止20*年年底,全县设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卫生进修学校各1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150家,其中县级综合医院2家,中医医院1家,妇幼保健院1家,乡镇卫生院12家,村卫生室(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95家,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7家,厂校医务室20家,综合门诊部3家,核电系统医疗机构3家,其他医疗机构6家。

(二)床位:截止20*年年末,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床位1133张,其中卫生系统县级医院730张,卫生院394张;计算千人床位数为3.1张。

(三)卫生技术人员:截止20*年年底,全县共有注册的执业医师560人,执业助理医师174人,注册执业护士4*人。全县千人医生数2.01人,千人护士数1.11人。全县共有注册乡村医生341人。

(四)医疗设备和卫生服务状况:截止20*年末,全县卫生系统国有净资产2.72亿元。县级医院拥有全身螺旋CT、大型X线诊断机、彩色B超等大型先进医疗设备,能够开展脑外科、胸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显微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心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肿瘤科、传染科、妇科、产科、中医科、耳鼻咽喉科、眼科等各类业务,一般疾病均可在境内得到有效治疗。镇卫生院均拥有B超、X线诊断机、生化仪、尿液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开展普通内科、普通外科、儿科、中医科、妇保、儿保、传染病管理、地方病防治等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承担公共卫生监督、村卫生室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爱国卫生技术服务等职能。

20*年全系统业务总量2.13亿元,全年门诊163.27万人次,住院2.28万人次,实际占用床日19.5万天。

(五)卫生投入:20*年卫生事业经费1468.55万元,其中县财政1420.92万元,镇财政47.63万元,卫生事业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2.42%(不含改水、公费医疗、合作医疗等专项经费)。

第八条当前卫生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能力还不足。如何逐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和措施;如何加强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有效预防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如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等问题,还需要积极研究,认真采取措施,切实有效地加以解决。

(二)公共卫生任务还十分繁重。非典、禽流感等新的传染病防治任务十分艰巨,一些严重危害我县人民健康的重点传染病如结核病、肝炎等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尚需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等已被控制的疾病存在死灰复燃的危险。此外,由于流动人口数量的剧增、生态环境的污染、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增多、人群疾病谱的改变、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等,客观上增加了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潜在危险。

(三)农村卫生工作薄弱。城乡卫生资源分布不合理,发展不平衡,卫生网络建设薄弱。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依然存在。

(四)卫生改革尚未取得重大突破。医疗资源条块分割、部门垄断、公立医院一统天下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打破,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医疗卫生事业有序竞争、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尚未形成。

(五)卫生投入还不能满足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卫生经费投入偏低,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导致“以药补医”、“以医补防”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同时,由于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的下调,以及人员经费的增长,医院特别是卫生院的生存与发展面临巨大挑战。

(六)基层医务人员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基层医务人员素质相对低下,知识结构和从业经验主要集中在常见疾病的治疗上,缺乏全面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咨询等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服务能力难以适应新时期广大农民的健康需求。

第三章目标和主要指标

第九条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面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益,突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中医中药等重点,实现从规模数量为主向质量效益为主、从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初步建立起功能完善、高效快捷、保障有力,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包括医疗服务、预防保健、疾病控制、健康促进和卫生监督执法等卫生服务保障体系和具有公平性、效益型和可持续发展特征的区域卫生新格局,使全县居民都能获得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达到与小康生活相适应的健康水平。

第十条主要指标

(一)全县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7岁以上,健康期望寿命达到65岁以上;

(二)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

(三)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

(四)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

第十一条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卫生发展规模:

1、医疗卫生机构:全县设置县级综合性医院2家、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县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进修学校各1家;8个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原则上设置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104个行政村原则上每村设置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核电系统设置3家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厂校医务室、各类诊所及其它医疗机构根据《*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设置目标设置。

2、医疗床位:到2010年,全县医疗机构设置床位1400张,其中县级医院将增加至约1100张,镇卫生院保持在300张左右,每千人床位数3.5张。期间内,如果有一定规模的民营医疗机构进入,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床位设置进行调整。

3、卫生人力:全县每千人医生数(在岗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2人以上,在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800人左右;每千人护士数(注册护士)2人,护理人员800人左右;每万人防保医生数2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每1000-2000服务人口配备1名全科医师。

(二)主要卫生工作指标:

1、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活动,到2010年全县100%的镇成为省级卫生镇,30%的镇成为国家卫生镇;居民基本卫生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农民群众基本健康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均达到85%以上,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人群覆盖面达到70%以上;农村自来水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村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

2、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县镇、村(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每个镇建设一个符合“六位一体”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人口集中的行政村(社区)建设一个符合“六位一体”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10年全县社区卫生服务城乡居民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3、新型城乡合作医疗: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新型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制度,2010年之前,城乡居民参加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基本接轨。

4、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立由县卫生监督所为主体,分片设置县卫生监督所分所,构建覆盖农村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根据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相应调整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合理配备卫生监督人员,进一步配备改善执法装备条件。到2010年之前,城乡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辖区内食品卫生检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

5、疾病预防控制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为主体,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各类医疗机构为基础,形成覆盖全县的县、镇、村(社区)三级疾病预防控制和预防保健服务网络,积极有效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各项工作,完成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治和预防保健等各项工作指标。

(三)卫生财力投入指标:

1、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应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要逐年有所提高,逐步达到占同级财政支出比例的5%以上。

2、各级政府新增的卫生投入,应向公共卫生、农村卫生、预防保健、中医中药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医学学科建设、社区卫生服务、重点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倾斜。

第四章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功能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坚持县、镇、村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基本框架体系。

第十三条县卫生监督所:县卫生监督所是我县卫生行政部门在县域内,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履行综合性卫生监督职责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宣传所有的卫生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具体工作包括审核发放各类卫生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防病知识的培训,对开展从业人员年度体检的预防保健和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其它健康相关产品、公共场所卫生、化妆品卫生、职业与放射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管理、学校卫生等进行现场审核及卫生监督监测;开展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三同时”审查工作;并完成上级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县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具体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职能的卫生机构,是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中心和业务指导中心。主要的职责:研究并提出全县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制定疾病控制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的建议;负责疾病预防、监测与控制信息的采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及疫情报告;开展人群健康监测、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疾病预防、疫点控制、疫区消毒及控制效果评价;开展疾病控制相关技术的科学研究、培训、咨询和指导;开展保障人群健康的环境卫生、放射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的检验,开展相关研究,控制健康危害因素;开展公众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指导活动;指导和参与社区卫生技术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认证,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出证;参与对传染病疫情、污染等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应急控制和救灾防病工作;对全县寄生虫防治进行指导;承担与疾病控制职能相适应的疾病诊治工作;承担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控制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到2010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第十五条县级综合性医院:按现有设置*县人民医院和*县沈荡医院,均为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综合性医院。是基本医疗服务和农村技术指导中心,主要职责和功能是承担以常见病、多发病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院前和院内急救、疑难病例的会诊和转诊;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及下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

县人民医院的发展重点是增强辐射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为全县人民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在县人民医院,医院通过加强内涵建设,不断增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促进、指导作用,充分发挥病历、院感、护理、急诊、临检、放射、麻醉、药剂等质控中心的功能。县人民医院完成异地迁建,设计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设置编制床位600张,规模达到三级医院。

沈荡医院的发展重点是承担以常见病、多发病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20*年完成异地迁建,设计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设置编制床位200张,达到二级医院标准。

第十六条县中医医院:县中医医院为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设置编制床位250张,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其功能是发扬祖国传统医学的优势,走中西医结合的道路,充分发挥全县中医工作的龙头作用,为全县人民提供良好的中医药服务。

第十七条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是我县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中心和业务指导中心,负责妇幼保健和相关健康教育的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及业务技术指导职能,主要开展围产保健监测、儿童保健监测、出生缺陷监测和生育健康电子监测,提高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诊断水平,降低出生缺陷等妇幼保健工作任务。扩建住院楼,设计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设置编制床位90张,2010年前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

第十八条县卫生进修学校: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根据全县基层卫技人才培训的实际需要,为全系统提供医学教育,即在职人员的医学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岗位培训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十九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镇为单位设置,与镇卫生院(沈荡镇设在沈荡医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不另增设医疗机构。每个建制镇设置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由政府举办,严格控制规模,积极推进运行机制改革,设立公共卫生管理科。实现向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的服务模式转变,综合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受卫生行政部门的授权和委托,承担相关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负责其人员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

镇卫生院床位设置:中心卫生院控制在75张以内,其他卫生院设床位20张。

第二十条社区卫生服务站: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以社区为单位设置,原则上一个社区或居委会设立一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村卫生室的基础上转型建立,不另增设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方法和要求按照《*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实施,到2010年之前,全县建立较为完善的具有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功能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第二十一条核电系统医疗机构:按现有设置秦山核电医院、核电联营公司卫生所和二四公司卫生所。

秦山核电医院为企业办对内服务的职工医院,设置床位80张。负责企业内职工医疗保健、常见病诊治、伤病员的自行转诊,承担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公共卫生应急任务、核电应急相应职责。

核电联营公司卫生所、二四公司卫生所负责本单位职工医疗保健,不设床位。

第二十二条厂、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医务室: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设置医务室。学校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置。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设置的医务室承担本单位初级医疗保健服务,不得对社会开放。

第二十三条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医疗机构:积极支持具有一定规模(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县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大补充作用的外资、合资等民营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个体医疗机构(诊所)的设置按有序开放的原则,在设置规划的范围内,申请办理个体医疗机构执业。

第二十四条县医疗急救中心(站):承担县域内院前急救任务,挂靠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急救科作为120急救中心的补充,承担相应的医疗救治任务。

第二十五条县采供血点:承担县域内采供血任务,挂靠县人民医院,人员原则上由县人民医院调配。

医疗机构设置的具体布局和设置要求按照《*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实施。

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疫情等特殊情况时,各类医疗机构和卫生服务人员均有义务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

第五章卫生人力发展和机构建设

第二十六条参照浙江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试行)和嘉兴市卫生区域规划,根据各卫生机构职责和任务确定我县卫生人力发展为:

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现有编制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政策规定,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逐步扩大人员配备。40岁以下的卫生监督员在2010年之前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0岁以下的业务人员在2010年之前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历应占机构人数的50%以上,机构中医生数不少于卫技人员总数的60%;县妇幼保健院按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配备,大专以上学历应占50%以上;各镇的的预防保健人员(含妇幼保健人员),原则上按管辖总人口的2人/万人标准配备,但每镇最低不得少于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原则上由镇卫生院调配,应具有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各镇的的卫生监督人员原则上按管辖总人口的1-1.5人/万人标准配备,

全县医疗机构的卫技人员按照本规划第十一条人力规划指标配置,各医疗机构应注重内涵建设和人才素质的提高,适度控制发展规模,政府举办的县级医疗机构,其内部人员结构应按床位、医生比例不低于1:0.6—0.7,床位、护士比不低于1:0.4—0.5配备,床护比逐步达到1:0.6;镇卫生院人员配备原则上按辖区内各镇人口总数的1.3‰控制(含预防保健人员),根据各卫生院承担的任务可作适当的动态性调整;其他医疗机构人数随配置确立。到2010年,县级综合医院配置的医生中,本科以上学历应占60%以上,中医医院占50%以上,护理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占30%以上;镇卫生院配置的医生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占50%以上,护理人员应有中专以上学历;主要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机构中,医生经过转型培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全科医生比例达到30%以上;新进入村级医疗机构的卫技人员必须具有医学中专以上学历。

第二十七条20*年前完成县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建设,县公共卫生中心(包括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2010年前完成县人民医院的异地搬迁,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20*年完成沈荡医院的异地新建并投入使用;根据县域的总体发展规划,在乡镇行政区域调整的基础上,按照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到2010年逐步改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添置必需诊疗设备,使之成为政府在农村履行公共卫生责任,具有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功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十八条实行本县范围内大型医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提高大型医用设备的使用效率。对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必须进行充分论证,严格审批程序。

第六章对策措施

第二十九条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改革。通过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增加卫生事业投入,探索公立医疗机构运营制度改革,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卫生事业,利用市场机制培育健康产业,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元化、有序开放、竞争充分的医疗服务新格局。改革人事制度,公立医疗机构应逐步打破人员身份限制,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和完善人事制、全员合同聘用制,因事设岗,按岗聘人,竞争上岗,形成有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改革分配制度,医疗卫生单位的现行工资可作为档案工资进行管理,员工的工资福利由医疗机构根据劳、责、绩、效综合考核,按照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案,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形成分配激励机制。同时,积极推行医疗卫生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十条履行政府职能,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的职权由县卫生行政部门承担,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社会的发展进行职能转变,运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指导、信息服务和经济等手段,对全县各级各类,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以同一资源、同等对待原则,实施同一规划的全行业管理。不断完善卫生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医疗卫生服务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

第三十一条拓宽卫生筹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医院,推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

第三十二条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2010年之前,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不断完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医疗救治体系以及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报告网络体系,完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和社会支持系统。县卫生行政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制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预案,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

第三十三条加强卫生信息管理和应用。按照“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通互连,资源共享”的方针,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建立健全我县卫生统计信息网络和卫生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计信息人员队伍,开展信息收集、分析、传输的计算机化,逐步向社会提供医疗卫生信息服务以及开展远程医学教育、医疗会诊、信息交流等,增强卫生信息的利用和传播。

第三十四条加强与区域卫生规划相配套的实施意见、具体规划和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进一步编制完善《*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县医疗卫生机构镇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制定卫生行业运营、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改革的实施规划和指导意见,保障区域卫生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七章卫生筹资与资金预算

第三十五条县镇两级政府是我县卫生事业投入的主渠道。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应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增加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根据社会发展形势和卫生改革的需要,政府将加大对卫生发展的投入力度,其增量资金投入重点将向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倾斜。

第三十六条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继续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政府举办的各类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的购置、维修,政府将按规划的要求给予安排;预防保健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基本预防保健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卫生执法监督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医疗机构的经常性支出通过提供服务取得部分补偿,政府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情况及承担的任务,对人员经费给予一定的补助,对重点学科发展给予必要的补助。政府将适当提高对镇卫生院的补助水平。

第三十七条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筹集卫生资金,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捐资或引进国外资金、民营资金,引导群众增加对自身健康的卫生投入,解决卫生经费不足的困难。

第三十八条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过程中,建立较为完善的“四级筹资”机制。采取县镇两级财政,村集体经济和参加合作医疗个人各出资一部分的方法,年度人均筹资逐步接近上年度全县农民人均收入的1%,并在此基础上逐年提高,到2010年,人均总筹资从目前的50元增加到100元以上,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基础力量。

第三十九条卫生机构要加强经济管理,勤俭办卫生事业。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改进核算办法,提高财会队伍素质,完善职工收入分配制度。财政、审计、卫生部门要加强卫生资金和财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卫生经费使用效益。

第八章组织领导与监督评审

第四十条成立*县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协调委员会,作为规划实施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负责规划的研究、重大决策和最终审议等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

第四十一条县卫生局负责规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并依据本规划,对全县卫生资源实行行政指导、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对现有卫生资源逐步调整,对新增卫生资源严格审批。

县区疾控中心改革方案范文4

为了加强县卫生局行政绩效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深入开展效能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祥政发〔20xx〕27号)、《县政府自身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祥政自建办发〔20xx〕2号),以及《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卫生局深入开展效能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祥卫字〔20xx〕30号),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重点

(一)县人民政府分解的工作任务。

主办: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强化重大流行疾病防控,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建设,做好县级医疗机构托管祥城卫生院试点工作,完成县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建设。加强基金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稳运行。

协办:(推进城镇化建设)广泛开展集市和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等专项整治;(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认真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工程,下庄、云南驿中心卫生院国债建设项目。

(三)重点民生专项资金。

惠民工程:“7.9”地震恢复重建任务,卫生系统涉及8个项目。

(四)绩效监督。

二、管理任务分解

(一)深入开展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85%以上,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前3年的平均水平以内,继续保持甲型h1n1流感防控平稳形势,年内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州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

(二)积极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组办公室)

(三)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

(四)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5日前,将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进度情况分别向县效能政府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完成县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

(五)认真实施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稳运行。

(责任股室: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六)实施好第四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防治滚动项目和十一五科技重大专项艾滋病综合示范区项目。

(责任股室: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

(七)认真实施药品统一竞价采购配送制度。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八)做好县级医疗机构托管祥城卫生院试点工作。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办公室)

(九)完成禁毒、人口计生、流动人口计生、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食品安全、扶贫开发示范园区建设责任相关任务。扶贫开发示范园区建设具体内容为禾甸、米甸(中心)卫生院项目建设。

(禁毒相关工作由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牵头完成,人口计生相关工作由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牵头完成,流动人口计生、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牵头完成,扶贫开发示范园区建设相关工作由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牵头完成)

(十)按照20xx年度政府工作任务量化分解要求,按时报送工作进度,配合做好协办工作项目。

(县卫生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一)年内向县发改局申报储备项目5个,向上争取资金800万元以上。

(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二)引进招商引资项目1个以上,实际到位资金3000万元以上。

(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三)做好信访、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

(信访工作由县卫生局办公室牵头,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由县卫生局卫生法制监督与科教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四)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卫生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十五)年度内重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部门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层层落实。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办公室)

(十六)建立内部绩效监督组织,聘请绩效监督员,执行绩效管理制度,对分解的部门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定期督查、通报情况;完善职工工作日志,加强对职工日常绩效监督。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办公室,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十七)配合做好上级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和审计,对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和评价,对重点工作的督查。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规划财务股)

(十八)认真实施ab岗制度,联合办理的事项,明确主办、协办关系,主办部门(人员 )牵头组织,协办部门(人员)权力配合。

(责任股室:县卫生局办公室,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三、管理要求

(一)4月30日前,分别向审计、发改、财政、督查和监察部门报送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

县区疾控中心改革方案范文5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省卫生厅的关心指导下,全市卫生系统立足关注民生、服务基层,高水平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能推进,凝心聚力打好卫生三年攻坚战,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医疗优质资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卫生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卫生改革进一步深化,老百姓的实惠得到进一步普及。

(一)卫生三年攻坚成效初显。

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正在强力推进。目前,已经制定了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卫生计生健康服务室建设标准。其中,武陵区4家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已完成规划选址、发改立项、项目环评、节能评估、用地测绘、确权、建设方案初设等工作。其中,长庚、启明和芷兰3家中心项目用地的土地预审,正在等待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回复。鼎城区改建的斗姆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于9月3日开工建设。郭家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进行地勘;玉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土地已按9月9日教育卫生三年攻坚项目现场会会议纪要的精神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面积为6.6亩),正在进行地勘作业。柳叶湖区七里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进行施工图联合审图,实际审核工作已基本完成。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已完成选址,目前正在办理用地测绘、确权、环评节能、医院编制测算、项目设计图的制定等手续。

2、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加快实施。全市300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任务中,新建任务172个,维修改造任务128个,目前总共已完工206个。其中完成新建任务97个,完成维修改造任务109个,其余的贫困村卫生室均已全部开工。预计所有项目11月底可全部完工。辖区建设项目全部已完工的有武陵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寿县、澧县。建设进度相对缓慢的有石门县、鼎城区、安乡县、桃源县、临澧县。

3、医疗服务中心建设进展顺利。一是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定位准确。市城区医疗卫生区域规划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计划将请省里的专家再修改,提出意见,尽量完善。5家新建医院和6家改扩建医院形成了结构合理、均衡发展、功能齐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总体进展顺利。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鼎城区人民医院新建一期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常德西博图医院、常德湘雅医院正在积极施工中,常德市一中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土建工程基本完成,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童医疗中心和门急诊综合大楼已开工建设,老年病医院拟于本月底前往北京签约,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等其他项目正在加速推进前期工作。二是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力度空前。各区县市重点把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作为基本医疗的龙头进行了新建和改扩建。安乡县在完成县中医院迁址新建的基础上,对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也正在进行迁址新建。新建的澧县人民医院医院即将投入使用。石门县人民医院、桃源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和临澧县人民医院迁址新建工程正在有序推进。鼎城区立足实际,抱团发展,新组建了鼎城医疗集团。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一是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有所提高。截至11月底,全市新农合参合人数达458.87万人,参合率达到98.9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进展顺利,全市已有5553人次获得补助,大病保险基金支付3387.97万元。新农合基金监管有所加强,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各种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药物制度有序推进。全市9个区县市219家基层医疗机构和3647家村卫生室累计采购药品品规1421个,采购总金额达5.71亿元,入库总金额4.48亿元,药品配送率为96.75%。西药、中成药的降价幅度分别达55.3%和41.5%,平均降价幅度达52.3%,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人次同比增长了20%、住院人次同比增长了18.6%。

三是公立改革进一步深化。石门县的试点进一步深化,管理运行机制顺畅,技术价值凸显,医药费用下降明显。截止到目

前,该县三家医院门诊次均费用为192.33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92 %;住院次均费用为3463.23元,与去年相比也有下降。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与改革试点前有明显增长;业务总收入也呈环比增长态势,县级医院在县域内龙头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落实“无假日门诊”及预约诊疗等一系列便民利民优惠措施,其中三级医院的专家门诊预约诊疗率达70%以上。四是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效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强化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确保了认真履职、规范服务。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市得到了较好的落实。1—9月,累计居民健康档案502.5418万份。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2653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7596场次。规范开展儿童和孕产妇保健,加强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达35万多人,健康服务规范率达43.46%。

(二)公共卫生水平大力提升

1、卫生应急指挥得当。积极推进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澧县成功通过了省级和部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的验收。开展全市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和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健全卫生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和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衔接,做好了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2、传染病及慢病防控有力。1—11月,全市通过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20种12429例,发病居前3位的病种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和梅毒,共占病例总数的93.67%。截止9月,未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非典、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和创部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全面铺开。

3、妇幼健康管理颇有成效。前三季度,全市住院分娩产妇 55785人,外市、外省流动孕产妇838人,孕产妇建档率98.42%,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7.38%,剖宫产率为46.13%。免费婚检率达90.43%,疾病检出率达10.11%。进一步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及动态监管力度,健全了儿童三级转诊网络,有效的降低了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开展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宫颈癌、乳腺癌等常见妇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三)医疗机构管理全面加强

1、严格医疗服务管理。按照国家相关病种临床路径及县医院版标准,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提升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水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实施了“无假日门诊”及预约诊疗,一年来,群众、患者通过电话、__平台、现场初诊预约28230人次,复诊预约5000余人次。同时,积极探索“先诊疗、后结算”模式,让患者就医更方便。

三级医院优质护理示范病房覆盖率达到100%以上,二级医院优质护理示范病房覆盖率达到80%以上。60余种病种实行单病种付费试点探索,并在医院网站上对社会公示。

2、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三级医院对抗菌药物进行了全面清理,使用品种已控制在50个以内,二级医院使用品种已控制在35个以内,抗菌药物购用实行了“一品二规”。对不正常的抗菌药物使用现象采取专家现场点评,根据情节轻重,实行取消一定期限的处方权。

3、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各个医院组织医疗志愿者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到基层”活动达100多批次。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落实首诉负责制,构建医院、科室、个人三级医疗安全管理体系,全员参与的医疗安全管理模式。及时在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公示药品价格、费用,门诊大厅出诊公示牌公布每天出诊医生。选派了100多名医务人员下基层开展为期半年时间的支援服务,并派出10多名医务人员到乡村担任科技特派员。市城区医院均落实了城市二三级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工作,各医院长期派出专家到社区进行坐诊服务。

(四)卫生综合执法力度切实提升

围绕“法治常德”建设这一主题,切实履行卫生综合执法职能,切实增强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监督执法力度。前三季度,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治与职业病防治等专项整治行动28次,对____x3家公共场所、430家学校、1318家医疗卫生机构、104家二次供水及生活饮用水单位、195家职业放射单位进行全方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共计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3612份,立案处罚329起,罚款85万元。受理投诉举报64件,办结63件。圆满完成了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维护了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与各项公共卫生安全。

(五)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

启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多途径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在全市形成以中医医院为龙头,预防保健为特色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中医馆(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全市目前已有88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了中医馆。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了全市第二批名中医及首批名中药师评选活动,共评选出第二批名中医22人,首批名中药师8人。组织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暨中医药预防保健与康复能力建设项目培训班,全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近300人参加。

(一)继续推进卫生三年攻坚

一是重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11家新建和6家维修改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投入使用。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体系和管理体系,真正做到小病在社区,改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

三是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围绕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阵地建设达标、设备配置齐全、人才结构合理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和提升10个县级人民医院、8个县级中医院、8个县级妇幼保健院、207所乡镇卫生院、3667个村卫生室的服务体系和能力。

四是加快市城区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普通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疗机构。新建的5家医院和改扩建的6家医院逐步完成建设,投入运营。

(二)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卫计委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人员增量按岗核定,向编制部门备案,实现编制内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以岗定薪,同岗同酬。落实医院用人自,对医院紧缺的高层次和实用型人才,可按规定程序由医院采取专项招聘或直接考核的办法聘用

。放开工资总额,合理确定基本工资比例,使医务人员总体收入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医务人员夜班服务、上门服务、节假日服务、延时工作或从事其他超额劳动可获取额外合规报酬。二是全面推进医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努力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____x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

三是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并稳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四是全面实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县妇幼、县疾控、县卫监为指导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妇保、儿保、防保公共卫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11大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做好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强化妇幼健康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农村改厕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的长效机制和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继续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支持农村急救体系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和饮用水监测工作。

五是全面实施卫生信息化建设。以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为切入点,加快推进适应医改要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监督、卫生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涵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财务监管等领域重点业务系统以及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基础数据资源。不断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不断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统筹推进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中西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不出现二代病例,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率以乡为单位普及率达到95%以上,推广慢病示范区建设,逐步普及慢病防控知识。

县区疾控中心改革方案范文6

**年全市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卫生事业统筹发展,紧紧围绕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个中心,突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卫生改革发展三项任务,切实做好重大疾病控制、卫生执法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人才培养、爱国卫生和卫生行风建设六项工作。解放思想,转变职能,创新机制,依法监管,不断提高全市卫生行政管理能力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药、水、游"三大产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努力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按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总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体系建设任务。正在建设的疾控中心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各项建设和装备任务;已完成基建任务的县(区)重点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平战结合、重在能力建设的原则,市传染病医院、急救中心和10个县传染病区建设必须于10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疾病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切实做好非典、人间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防治措施,防止重大传染病流行和蔓延。以碘缺乏病和煤烟型氟、砷中毒为重点,全面完成"十五"地方病防治和95000户防氟改灶任务,组织考核和验收。实行计划免疫分片包抓责任制、定期检查表彰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计划免规范化乡镇和"达标"县区创建活动,首批岚皋、旬阳和平利三县达到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计划免疫技术服务,市、县疾控中心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完成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任务,提高接种质量,"七苗"有效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重点疾病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提高网络直报质量,杜绝谎报、迟报、漏报、错报现象发生。

按照"改革发展,依法监管,网络规范,住院分娩"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基层工作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网络建设,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完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管理率分别达85%以上。发挥各级医院妇产科、儿科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降消"项目实施工作。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安康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继续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示范村,做好已创建卫生县城荣誉的保持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改水,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健全市级和十县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赈灾和救灾防病工作中的作用。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倾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比较薄弱的状况。切实落实农村卫生经济政策,对疾控中心、妇幼保健、卫生执法机构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一长两干"、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其余人员的人头经费暂达不到80%补助标准的,可分年度逐步达到;对村级"两员"报酬按照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予以保证。市疾控中心和白河、汉阴、岚皋、宁陕县疾控中心要实现财政预算全额管理。

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人、财、物上划县区卫生局管理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两个效益。对非建制的乡镇卫生院(所)实行撤并重组,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国有民营、托管、拍卖等多种形式改制经营,增强发展活力。大力推行院长公选制和防疫妇幼专干公考制,保证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能力。

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农村卫生快速发展的意识。组织实施好乡镇卫生院建设、贫困县医院建设、中医院建设、卫生专项建设、艾滋病示范县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卫生贷款项目的报帐、资金返还、人员培训和设备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提高中西部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做好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参保率。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三、大力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突出各自特色,加强优势、强势专科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卫生资源效益。做好市传染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及急救、麻风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等中心的组建工作。做好铁路医院、卫生所移交地方管理工作。

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资产管理组织,医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做到既扩大医院经营自,又保证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实现。

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事业,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局面,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对经营不善的国有医院实行股份制、国有民营等产权、经营权改革。

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医院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财政补偿政策,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费用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及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召开医院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研讨会。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按照投资多元化、工作规范化、服务多样化的思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引导部分二级医院延伸办社区卫生服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准入、监管和指导。

组织实施新一轮医院创建等级工作,完成等级评审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院临床质量控制体系,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开展医疗质量大检查。抓好示范中医院和重点中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中医药科技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做好医院内交叉感染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示范中心卫生院工作。

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认真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建立完善应对传染病爆发流行、食物中毒、救灾防病、安全生产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反应迅速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开展经常性模拟演练,保证各项应急任务顺利完成。

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强化卫生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综合监督,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法律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监测抽捡、案件查处等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强化市级指导、培训和督查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项目。探索在乡镇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监管模式,充实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加强临床用血和采供血监管,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组织实施好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和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群众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

六、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科教兴医的观念,切实抓好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组织实施好"235"人才发展战略。加强重点学科、优势专科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的人才梯次队伍。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以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城市医疗机构,从设备、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采取"一对一"对口支援的方式帮助农村卫生机构发展。做好省、西安市和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拓展新业务。版权所有

七、转变职能,全力推进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