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教师工作计划范例6篇

七五普法教师工作计划

七五普法教师工作计划范文1

一、“七五”普法全面启动

1.基本情况:全县23所学校(幼儿园)共有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34人,校外法治活动基地7个,从事法治教育的教师56人。

2.“七五”普法启动大会。2017年4月初,教育局在四楼会议室召开教育法治及“七五”普法启动大会。教育局纪检书记赵家义同志就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作了动员,他要求各级学校一是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学校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本校发展的总体规划,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联系好教育局给各校选聘的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好下发给各学校的法治读本的作用,加强法治教育课程建设,做好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各学校要保障好普法经费,并把普法工作纳入对各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加强督查,推广经验,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细化决策流程、规则;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学校“一把手”要坚持“逢文必审”;推进政务和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要明确本校法治建设的工作任务和重点。要以开展“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校”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教育实际,进一步抓好普法工作。

3.制定了《县教育局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2016—2020)》,每年都制定印发《教育法治及维稳工作计划》、《“法律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去年和今年还制定印发了《创建“法治建设示范校”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局普法领导小组,建立了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普法工作纳入到局行政、党组的目标管理之中。局党组、局领导班子,将“七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的局长办公扩大会听取、研究、布置“七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

二、“七五”普法法治建设顺利展开

各个学校成立了“七五”普法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年级主任组成。制定了本校普法规划、计划和办法,开展了大量的法治宣传法律法规讲座活动。我们确立了坚持以十和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局颁发的“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着力增强局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各个学校开展了大量的法治宣传法律法规讲座活动,建立了班子理论学习集体学法制度,把学法和用法作为学校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法律进校园活动,重点学习了《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教师法》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各校班子集体学法规定了每年不得少于4次,校长、书记学法不少于40学时,并将学法用法纳入了干部及学校年度考核和综治工作评比表彰。教师学法纳入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中,重点学习了《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与未成年人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广大教师的法律素养,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自觉性。各校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道德品质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了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做到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经费“五落实”。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了解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理论和常识,培养民主法治观念、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努力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养成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自觉依法规范行为,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

三、创设“七五”普法法治建设抓手与平台

各个学校将依法治校作为办学宗旨,在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贯彻依法治校的思想,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不但把法治教育纳入到课程之中,使之有效地与学校的德育、纪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还和有关部门联合举办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教育法治工作计划的要求,利用家长学校组织家长听法律专家的专题讲座;利用升旗仪式、班会、团队活动、活动课、升旗仪式、学科渗透等途径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手抄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以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一些学校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促进学生的学法用法。把法治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密切结合起来,把反面典型教育与正面教育、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有机结合,把法治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达标、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法治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知识竞赛、法治征文、开办法治手抄报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学生法治教育。通过团队活动、校外活动、“学生社会实践”等形式,指导鼓励和帮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法治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有的学校针对一些问题学生,坚持有重点地进行法制治教育,如有的学生在课堂上顶撞老师,不遵守课堂纪律,有的喜欢与社会上的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旷课迟到等,针对这些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分类进行重点帮助教育,突出用法教育。针对使用暴力手段,欺弱霸道的学生进行《刑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对不遵守学校纪律,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混迹于一起的学生,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教养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教育采取个别谈话、个别讲解等形式进行。通过对有问题的重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增强了学校法治教育的整体效应,使问题学生转变大,进步快,都能自觉地遵纪守法。

四、“七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与创建法治建设示范校评比同步进行

为加大“七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教育局将“七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和创建法治建设示范校活动评比同步进行,总体工作都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考核方案。结合创建法治建设示范校活动评估指标体系,对工作落实到位,普法活动开展好的学校和单位进行表彰,同时也作为考核学校主要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五、存在问题和难点

1.青少年法治教育师资比较匮乏,教师队伍整体法治素养不高。

2.青少年法治教育途径单一,片面依靠课堂教学,未与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协调统一法律学习有难度。青少年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工程,短时间想取得高效,仅靠学校是难以完成的,应学校、家庭、社会联体。如何推动家庭与学校形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引导家长重视家庭美德和家庭文化建设;如何提高家长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是当前学校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3.青少年法治教学活动设计不合理、不科学,缺乏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绝大多数活动受安全等因素影响,只限于校内,校外活动基地利用率不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工作建议

以党的、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依据,以依法治国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重要举措,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校,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相应计划,坚持法治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法治建设示范校”活动,教育全县师生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提高全县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着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全面提高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依法治教水平,实现学校优质特色发展。

1.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师资保障。加强与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联动,要强化师资保障,加强学校法治课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办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切实提高法律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水平;积极探讨招录法律专业大学生进入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可行性,彻底解决中小学法制课专任教师短缺和专业素养与业务水平不高问题。

2.完善联动机制,形成教育合力。重视联合教育功能,教育部门联合关工委、文化部门、工青妇等部门社团组织,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重视学生离校期间的“社会”教育功能,确保校内、校外教育不留空档。关注学生思想变化,健全学校与社区、家庭的全社会联动互动机制,形成教育合力,共同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随着校园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学法用法守法已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学校的各项工作也在校园法治建设中稳步提高。

七五普法教师工作计划范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以下简称函授站)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或国务院部委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或批准,并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本、专科函授教育所属函授站。

第三条函授站是举办函授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主办学校或学校)对函授生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函授站业务上接受主办学校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函授站的工作进行指的领导,行政上接受设站单位的领导。函授站所在省、自治区、导和监督。

第四条函授站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政府法令,贯彻国家有关函授教育的方针、政策的规章,执行主办学校和设站单位签订的建站协议,执行主办学校的有关制度,配合主办学校认真、严格地组织教学。

第二章设置

第五条主办学校和设站单位根据本规程协商建立函授站。

第六条主办学校设站应遵循的原则。

(一)拟设站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学校不得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签订建站协议;

(二)根据系统,行业或地方的人才培养要求和本校函授教育发展规划,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教委批准的招生区域内,合理设置函授站;

(三)设置函授站的数目和函授站距离主办学校的远近,应同学校的办学力量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四)函授站一般应建在函授生较集中、交通较方便的地方。

第七条设置函授站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连续或隔年报考的生源;

(二)能配备专职或以专职为主体、专兼职结合的管理人员队伍;

(三)能就地就近聘请合格的辅导教师;

(四)能提供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学场所和其他教学条件;

(五)能提供或筹集函授站经费。

第八条提倡在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普通或成人中专学校、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中心建立函授站。

若干所普通高等学校若同时在一个地区或一个单位举办函授教育,经过协商可以联合建立函授站。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所属学校的函授站及招生的范围,一般不得超出学校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国务院部委所属学校(包括受部委委托办学的其他学校)的函授站应根据部委对系统、行业的人才培养和函授布局的规划安排。国务院部委所属学校,也可根据地方需要和有关规定建立面向社会招生的函授站。

第十条主办学校和设站单位协商后,应签订建立函授站的协议。建站协议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主办学校(建站方)与设站单位(设站方)各自的职责、权力和义务;

(二)开设专业名称、培养目标、层次(本、专科)、学制、招生对象、招生人数、覆盖地区(或招生范围)、发展规模;

(三)函授站地点及办学条件;

(四)函授站站长、副站长及工作人员;

(五)函授站经费来源和管理办法;

(六)履行协议的期限;

(七)变更协议及违反协议的处理办法;

(八)经双方同意的其它有关函授站的内容。

第十一条建立函授站必须到函授站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在履行备案手续时,主办学校应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教委颁其举办函授教育的文号及专业备案情况。建站协议在履行上述手续后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函授站的站长、副站长及工作人员,由设站单位提名,与主办学校协商确定。站长、副站长及工作人员的变动情况应及时报函授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受上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职责

(一)及时传达国家有关函授教育的方针、政策;

(二)对教育质量及在函授站所进行的教学环节负责,指导函授站辅导教师的教学工作;

(三)制定函授站协助学校进行学籍管理和招生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派遣主讲教师,聘任或派遣辅导教师;

(五)每学期或每学年对所属函授站工作进行检查或评估,表彰工作成绩优异的函授站和工作人员;对办学条件不能保证,管理混乱的函授站,应会同设站单位进行整顿;对不能保证辅导教学质量的函授站,应予撤消;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与设站单位协商予以批评教育或调整;

(六)每学期或每学年召开函授站工作会议,安排工作,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七)组织函授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函授教育方针、政策和函授教育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函授站的职责是:

(一)协助主办学校做好在本站所在区域的招生工作;

(二)协助主办学校做好本站函授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三)承担主办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交给的教学辅导任务,执行主办学校交给的有关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函授生分发教材和辅导材料;

(五)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教师和函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条件;

(六)向主办学校推荐辅导教师,并协助主办学校做好辅导教师的管理工作;

(七)做好函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与函授生所在单位联系,争取单位对函授生学习的关心和支持,解决其学习中的困难;

(八)及时向主办学校反映函授生、辅导教师对教学及管理工作和意见、建议;

(九)健全行政、教学辅导、后勤、财务等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十)定期对本站所承担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自我检查,积极配合主办学校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或受委托的地、市、县的教育行政部门对本站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十一)每学期或每学年向主办学校、设站单位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受上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地、市、县的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十二)建站协议规定的其它有关职责。

第十五条不承担第十四条第(三)或(六)项职责的,应称为函授点。

第十六条设站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动配合主办学校落实函授站的建置,提供为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条件;

(二)解决函授站正副站长、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教师的编制、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

(三)做好函授站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定期研究和检查函授站工作;

(五)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第四章管理人员和辅导教师

第十七条函授站设站长人(一般可由设站单位负责人兼任),副站长—人。管理工作人员根据需要配备,可按函授生人配备管理人员人的比例安排。

函授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教学管理业务,工作负责,品德好,作风正派,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八条函授站负责人的工作人员应按受必要的培训。

第十九条辅导教师既可由主办学校从本校教师中选派,也可由函授站将本站或本地能胜任函授辅导工作的人员向主办学校推荐。函授站推荐的辅导教师应由主办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辅导教师担任教学辅导工作。辅导教师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条辅导教师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教师职务,有一定教学经验和能力。

辅导教师应认真按照主办学校的要求进行教学辅导,教书育人,并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十一条主办学校应当指导和考核辅导教师的教学工作。应组织辅导教师到校短期进修、集体备课、交流经验,以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二十二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函授站专职辅导教师,经过一定时期教学工作实践的考察,可由设站单位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委托主办学校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评定助教或讲师的教师职务资格。设站单位为其办理任职手续并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不能套改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

第二十三条兼职辅导教师的编制、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由其所在单位解决。

第二十四条对于不符合条件或工作不负责的管理人员和辅导教师,主办学校或函授站应及时更换。对于作出优异成绩的辅导教师,应予以奖励。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五条函授站所需经费,由设站单位提供或筹集。

第二十六条函授站的经费,必须用于函授站的教学、管理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不得挪作它用。

第六章管理监督

第二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区函授站的主要管理职责如下:

(一)向函授站和设站单位传达国家有关函授教育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令、法规;

(二)根据地方培养人才的需要和设站单位的条件,统筹规划面向本地区招生的函授站布局,择优设站。注意利用和发挥办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其他部委所属学校的优势和作用;

(三)向函授站有主办学校提供人才需求信息,指导学校合理设置专业和招生计划;

(四)监督建站协议的执行;

(五)定期检查、评估函授站的工作。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函授站,应责成主办学校停止在该函授站的招生,进行整顿或通知主办学校撤消该函授站;

(六)帮助解决函授站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在有条件的地、市、区、县设立综合函授站或函授教育中心;

(七)组织函授站交流经验,学习国家有关函授教育方针、政策,培训函授站工作人员;

(八)执行国家教委赋予的有关任务。

第二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可将上述部分职责委托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执行。

第二十九条国务院部委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规划所属学校建在直属部门、单位及行业系统的函授站,形成函授网络。为函授站建设和发展创造条件,监督、检查教育质量。配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函授站。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条主办学校及其函授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其情况,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或国务院部委的教育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顿、责成主办学校停止在该站招生或通知主办学校撤消该函授站。

(一)未按本规程规定设置函授站的;

(二)不履行函授站职责和建站协议的;

(三)不能保证教学质量的;

(四)以函授站名义独立办学等超出函授站职责和建站协议进行活动的;

(五)违法或违反国家教委有关规定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程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所属函授站。

七五普法教师工作计划范文3

自“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各项普法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普法形式多样,普法效果显著,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完善机制,加强普法工作领导。一是组织到位。为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公安局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局法制大队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负责,政工、法制、治安、刑侦、经侦、交警等主要执法部门负责人参加,并指定专人担任普法工作的联络员,以形成健全的普法工作组织网络。二是规划到位。“七五”普法启动年初,我局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就如何开展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并围绕“法治**”依法治县的创建,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普法规划。并且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公安工作会议和公安法制工作会议中对每年的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部署,使全县公安机关的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是保障到位。为确保“七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每年的财务预算中都将普法经费落实到位,确保“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如添置各种硬件设备、印发普法宣传资料、安排宣传用车、举办普法培训班等各项普法工作都得到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多措并举,共建七五普法格局。一是加强信访稳定普法宣传。大力加强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照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照法律规定解决矛盾和纠纷。把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与创新发展结合起来,争取在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强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经济诈骗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化解和消除犯罪隐患,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开展全民禁毒普法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 通过阵地宣传和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大众媒体,抓住“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有利时机,积极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开展户籍制度、危险物品管理等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普法教育。在户籍制度宣传方面:为了广泛宣传户口管理政策规定,我局拟定了《致全县人民一封信》、《户籍办理宣传标语》等简洁实效的宣传载体,下发给各辖区派出所和行政审批办,供其普法使用,在每一项新的户籍政策颁布后,治安部门会组织全局民警进行培训,发放海报、宣传画册,并在各派出所接待窗口、人口聚集区和部分企业进行张贴和宣传。在危险物品管理方面:为深入开展各类危险物品管理法规宣传教育,我局张贴各类宣传标语500余份,开展宣传活动50余次,进校园宣传30余次,参加师生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五是深入开展交通法规普法教育。在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方面,深入开展“文明交通,普法在行动”活动,联合县交通局、县精神文明办组织交通志愿者深入车站、企业、学校等部门广泛宣传交通法律,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通过官方微信微博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0余人次。

(三)创新思路,普法成果亮点纷呈。一是“校长普法”全面落实。普法从娃娃抓起,我局与教体局积极沟通,全县所有中小学一律聘请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担任辖区学校法制副校长,每年每月定期进学校开展法制安全讲座,在全县中小学师生家长范围内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培养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二是“平台普法”成效显著。《“刑警小静”防电信诈骗有话说》栏目平安北川微信公众号宣传,每周一期,截止目前已22期,宣传对象辖区群众、网络群众,针对辖区今年来重点、热点电信诈骗的作案手法、手段进行逐类型诈骗案件和诈骗手法揭秘,以图文、解析方式进行防电信诈骗宣传,宣传效果极好。“平安北川”北川公安局普法微博普法信息2677篇,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身边人身边事“以案释法”普及法治理念,传播法治声音,得到一些全省乃至中央知名微博号的关注,得到中央、省级媒体宣传报道。以永昌派出所为载体构建“一所四区”普法场所,打造场所“一室一品”普法新模式,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认可。三是“多元普法”立体呈现。多次联合绵阳日报、绵阳晚报、北川电视台、绵阳广播电台等媒体机构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和求助,受到群众普遍好评。依靠“报纸、电视、网络和固定宣传点”四大平台,发挥“曝光、诱导、评析、监督和引导”五大功能,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宣传手段,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阵地开展宣传。在新县城客运站、各交警岗亭、执法服务站,以及气象局、滨河中路、永昌大道广电局路段的LED诱导屏上滚动播放普法宣传。

二、存在问题

   (一)领导干部思想不够重视。一些部门负责人“重执法,轻普法”现象依然存在,对“七五”普法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思想不重视,认为普法是虚的事情,软工作,可有可无,工作搞形式,走过程,应付差事。

    (二)“谁执法谁普法”意识不强。部分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没有学深学透,还是认为普法宣传是司法行政部门一家“独唱”,和自己工作无关,自己做好执法工作就可以,在群众咨询相应法律疑问时,没有承担相应的普法责任。

(三)普法宣传手法形势单一。普法工作仍旧停留在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单一传统媒体,从而忽略大数据和新媒体,未能与时俱进、缺乏新的普法形式,普法内容设计缺少互动性和趣味性,群众被动性接受普法宣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思想重视,树立“头雁效应”。建立完善党委会会前学法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转变工作思路,推动“执普统一”。改变普法思维,强化民警谁执法谁普法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全局民警法制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以“法律七进”“六进六边”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普法宣传。

七五普法教师工作计划范文4

      为了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我校根据古塔区“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和人大《决议》精神,针对学校“七五”普法工作实际,进行了全面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树立法律意识

    学校定期组织全体教研员认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

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监察法》、《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经常学习,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教育全体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学校进行普法知识讲座和测试,以巩固普法成果。

    二、建立健全职能机构,明确依法治校职责

    为提高学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维护校园稳定,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学校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领导小组由校长亲任组长、全体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形成了周密的管理网络。领导小组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同时,制定学校依法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保障了学校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培训

    1、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依法实行民主集中制和校长负责制。凡重大事件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校务和政务公开。

    2、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设课程。全体教研员做到认真学习、刻苦专研课程理念和课程标准,达到融会贯通。按规定和要求进行教研和培训。认真指导基层学校“道德与法制”课程的开设和教学活动。

    3、完善培训机制,开设法制课程。目前,各校低年级均开设了“道德与法制”课程,教师进修学校非常重视该课程的培训工作,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坚持安排教研员到省、市去参加专题培训。同时督促检查和指导基层学校开好“道德与法制”课程,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和教育教学目标。

    四、开展特色“普法”活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

    1、组织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报告、宪法修正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学习中做到了精心准备学习内容、科学采取学习形式、严肃进行集中学习。学习中注重与进修学校本职工作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每次学习全体人员都能认真做学习笔记。

    2、开展专题培训活动,推动“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全面实施。学校先后组织教研员和基层骨干教师参加省市专题培训活动,一个学期学校共组织参加该项培训10人次。每学期初,进修学校都集中安排有基层学校法制课程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年组长等参加的专题培训活动,为我区法制课程的全面开展提供了有利保障。

    3、开展专题研讨活动,落实法制课程深入开展。进修学校每学期都组织开展一次“学科贯彻落实法制意识和法制精神专题研讨会”,各基层学校专任教师根据教学实践,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在会上进行专题研讨,从事例到理论,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使得与会教师深受启发,进一步推动了学校法制课程的科学开展。

    4、结合重大纪念日开展活动。每临重大纪念日和民族传统节日,学校都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影视观看好活动,定期通过学校“一家亲”qq群和微信学习群转发校党支部认真筛选的学习内容,要求大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支部定期检查。

    5、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寓法制教育于各科教学中。在对基层学校教材教法培训工作中,我们要求各学科把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与教学内容密切结合起来,把反面典型教育与正面教育、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有机结合,把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达标、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法制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通过法制讲座、法制知识竞赛、法制征文、学生开办法制手抄报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学生法制教育。

    五、存在的不足

    1、由于条件所限,目前学校尚无专用普法基地;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七五普法教师工作计划范文5

一、2016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法治____建设为目标,全面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为确保“七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认真总结“六五”普法中的经验做法,紧紧围绕国家、省、市“七五”规划要求,从机制制度、方式方法、社会发动、载体形式上进一步探索,精心编制全区“七五”普法规划,同时,全面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督促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二是认真抓好“法律八进”。开展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参观____区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促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依纪履职能力;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宣传教育作用,组织青少年开展模拟法庭等法治实践活动;利用乡镇物资交流会等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活动之中;各社区充分利用3.8、5.12、民族团结进步月等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在____文化旅游节、____路立交桥征地拆迁、金阿铁路征地拆迁维稳执勤活动中,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宣讲法律知识。此外,集中开展了以“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为主题的农村法治宣传周,以“珍爱生命、拒绝”为主题的6.26禁毒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等活动,广大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今年以来,共编辑、征订、发放各类普法资料12000余册,举行大型法治宣传活动5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三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基地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浓厚的法治生活氛围。依托QQ、微信、____司法网、____司法行政网等新媒体,开通普法宣传群和公众号,普法信息,打造“内容共分享、普法多形式、宣传零距离”的法治____宣传新平台。在创新新媒体普法作用的同时,积极发挥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作用,《____区普法专刊》影响力持续扩大,《____法制报》等媒体对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四是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法治城市建设一体推进,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层层督促落实,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推动各层次、各行业、各系统法治建设深入推进。目前,全区已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已达80%,为进一步深化“法治____”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____区今年被省司法厅推荐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区)”。

(二)以队伍建设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把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法律业务培训,编印《人民调解工作指南及案例选编》,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6期,拓宽了调解工作思路,提高了调解实用技能。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今年新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个。二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组织开展“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同时在“两节”、“两会”等重大节假日期间,集中组织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今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92件,其中:“三调联动”案件115件,“司法确认”案件2件,庭室化调解45件,调处率、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均达到100%。

(三)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不断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制定下发全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和年度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联席会议、重大事项讨论、社情舆情通报、信息报送汇总、文件传递交换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了对各成员单位的督促指导,不断增强特群工作合力,提升特群工作水平。一是将社区矫正纳入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的指挥协调作用,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纳入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形成以司法所为核心、社区为辅助、网格员、网格长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矫正工作新格局,使网格员成为特殊人群管理的重要力量。二是认真开展执法

规范化巩固年活动。紧紧围绕“两个坚决防止目标”,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巩固年”活动,严格落实审前评估、分类矫正、定位监管、公益劳动、学习教育等制度,不断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工作标准化、管理信息化。今年以来,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3人,解除矫正91人,完成调查评估案件97件。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95人,累计解除矫正人员445人,目前在册150人,GPS手机定位率达98%以上,无脱管漏管。三是加强刑释人员管控帮教。对刑释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同时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做好系统录入工作。为提高刑释人员就业技能,举办电商、创业培训班2期,积极与____监狱协调联系,组织企业举办就业洽谈会,建设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8个,不断拓宽安置渠道。认真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和“334”责任帮教措施,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全区五年内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557人,安置546人,安置率达98.03%,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1.5%以下。(四)以一村(社区)一律师为重点,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一是积极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深入开展“律师进村进社区”和“联村联户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组织16名律师与村、社区签订结对服务协议,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纠纷调解,协助基层管理,全面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今年以来,服务律师开展宣传6场次,法治讲座10场次,参与接待处理8次,切实解决了基层法律需求的现实困难。二是强化律师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以维正律师事务所分立为契机,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创建活动,对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办案收费情况、案卷装订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完成律师年审注册,健全完善律师诚信档案。积极组织律师参加领导接待日活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新设立____清锋律师事务所,年检注册律师15名,法律工作者8名,律师办案787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办案215件,均达到案件递增要求。三是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按照省司法厅要求,以“律师进村进社区”和“联村联户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律师担任企业、单位法律顾问40家。

(五)以优化服务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水平。一是加强援助机构建设。为建立完整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主动与区妇联、工会、团委、武装部等部门衔接合作,建立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21个,同时设立“村(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点”43个,形成了“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的法律援助受理服务圈。组建了以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二是不断扩大援助范围。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受援门槛,通过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批程序,突出抓好对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低保户、五保户等重点人群的援助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法律需求。认真落实《____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____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要求,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回访监督制度,对援助案件采取跟踪督办,做好回访抽查和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截至目前,接待法律咨询270起,受理指派援助案件274件。

(六)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不断拓宽司法行政服务渠道。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通过聘用首席人民调解员、岗位调整等方式,为基层司法所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目前,各所工作人员普遍为4—5名,基本达到了省司法厅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硬件建设,对司法所办公场所进行维修改造,并配备办公家具、办公电脑、电视等设备,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三是加强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43个,覆盖全区村、社区,工作室全部达到“四统一”、“四落实”标准(统一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制度、统一文书,组织落实、场所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实现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向村、社区延伸。

(七)以两学一做为契机,扎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大局水平。一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开展好“学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学为基础、做为关键、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关键动作,确保学习教育任务落到实处。学习教育中共开展集体学习40余次,领导干部上党课3次,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做专题辅导报告1次,观看专题教育片1次,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自觉践行党规、争相看齐优秀党员的良好氛围。把“双联行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和“文明城市志愿服务”作为践行“四讲四有”,做合格党员的有效载体,组织党员干部扎实开展“先锋圆梦微心愿”主题活动,双联“大走访、回头看”活动和“逢六上街”志愿服务活动,全体党员党性观念、宗旨意识、群众观点进一步增强。二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省委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分解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层层签订

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抓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抓干部,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头上有指标、齐心协力抓廉政建设的良好机制。三是健全纪律作风常态化制度。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动真格,持之以恒转作风。始终紧盯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节点,极力防止“”问题的反弹,组织开展了端午、中秋、国庆期间的自检自查自纠工作。定期对各司法所、中心、办公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作风情况进行督查,在全局上下营造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干事创业环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四是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抓好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分管领导赴张掖、酒泉嘉峪关市考察学习,20名干部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新媒体运用与新闻写作培训班,33名干部在____干部教育培训网进行了在线学习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中央政法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制定年度理论调研安排,积极开展司法行政调研工作,在深入调查和科学分析研讨的基础上,全局干部职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形成理论调研文章38篇,并编印《____区司法行政系统论文选编》,其中:4篇被《____司法》、____司法网、《新____》等刊物和媒体刊登。此外,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均已完成,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方面,引进招商引资项目1个,项目协议资金12亿元,到位资金1500万元;在中央公益金项目申报方面,申报案件100件。在新闻报道方面,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新闻稿件32篇、市广播电台8篇、省级网站69篇、市级网站100篇。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增长快,而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资格缺失,加之经费紧张,监管难度大。二是法律服务机构不健全,目前我区还未设立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严重制约着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三是____路司法所无办公业务用房,现借用____路街道办事处2间办公室办公,原有办公用房被市纪委征用。

三、2017年工作计划

(一)推进“七五”普法,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普法工作要求和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七五”普法规划,召开启动动员会,全面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探索普法宣传新模式,不断提高法治宣传实效。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抓手,引导各行各业、民间团体积极参与法治创建工作,进一步筑牢“法治区”创建根基,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推进行业和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发展。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 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活动,积极引导律师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好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三)加强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创新社会治理模式。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全面落实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帮扶措施,不断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衔接、管理、教育、考核奖惩等环节,健全审前评估、分类矫正、定位监管等制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发挥好社区网格长、网格员在日常监管、教育帮扶中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和分类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社会化帮教安置的新途径,不断提高帮教安置工作质量,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七五普法教师工作计划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通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我县依法治县的进程。

二、主要内容

稳步推进法律进机关(单位)。一是我局结合我局实际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二是继续充实完善普法宣讲团,及时将法律人才补充为成员,积极为机关(单位)专题法制讲座、集中法律培训提供师资。三是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分年度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确保普法学习全覆盖。四是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以及健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要求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个月集中学习一次,做好学法笔记。五是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六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设立普法专栏,并利用网络和各类宣传平台,针对各行业特点,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

三、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把推进“法律七进”工作,作为贯彻《省依法治省纲要》、《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以及依法治县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高度重视,精心策划。把开展“法律七进”工作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及早制定活动方案,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三)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结合我局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作性地开展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实行量化目标考核,使“法律七进”活动成为“六五”普法期间,引导和促进公民学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四)加强目标考核,务求各种实效。把开展“法律七进”工作,纳入“六五”普法规划目标考核范围,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