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工作汇报材料范例6篇

七五普法工作汇报材料

七五普法工作汇报材料范文1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热烈欢迎、衷心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莅临xx县检查指导“七五”普法工作!按照会议安排,现由我就xx县“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下,我县按照全面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系统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全县“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普法,齐抓共管快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启动“七五”普法。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中共xx县委办公室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等系列纲领性文件,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七五”普法决议,为启动我县“七五”普法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县直各部门也都成立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工作基础更加夯实。将普法宣传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2017年,除年初预算经费外,法治文化广场建设投入达80余万元,2018年全县普法预算经费为44.5万,各单位也根据各自职能不断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投入和扶持力度,确保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持续有序开展。

    (二) 严格目标考评抓普法,精准定位明责任

     一是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综合治理和绩效文明考核,将法治宣传作为年度综治和绩效文明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细化考核标准。围绕“七五”普法重点,全面修订和补充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及时将上级的要求体现在目标考核中。三是细化日常工作在普法工作中的体现。各级各部门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认真对照普法考核指标,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推动全县普法考核“硬指标”的全面落实。 四是细化经验总结。通过法治建设考核,不断总结工作中的新思路、新问题,注重在今后的目标考核中加以改进和落实,夯实普法依法治理的基础,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补齐短板,为“七五”普法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争先进位打下坚实基础。

(三)突出重点工作抓普法,筑牢根基求实效

一是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成效更加巩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健全了县委中心组日常学法、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宪法修正案,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宣誓制度,培养其忠诚、为民、担当和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查和年度考评,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强化法治廉政文化建设,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xx县“七五”普法规划,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依托法宣在线、如法网等平台,组织全县所有领导干部参加学法活动和考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具体化。三年来,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累计4万余人普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二是以青少年普法教育为重点,措施更加有力。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我县不断强化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为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 县司法局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副校长走进校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第一周定期开展“法律第一课”、“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并细化法治教育课程,切实做到课时、师资、教材、教案四落实。

近三年来,通过法律进校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八个一”活动,累计举行升旗仪式1570场,赠送普法宣传书籍1.5万余本,发放普法宣传册32万余份,举行法治主题班会1.6万余次,开设模拟法庭47场,演出法治小节目609场,整治校园周边环境1200余次,深入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1100余场。

三是以基层群众宣传教育为重点,覆盖更加全面。近年来,为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思路,我县共建立村民法制学校362所,实现了对村(社区)的全覆盖,其中示范性法制学校48所。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派出所干警、司法所干警组成法制学校授课专家团,采取定期定点授课与“流动法制学校”相结合的方式,结合真实案例就群众关心的《土地法》、《交通法》、《禁毒法》、《婚姻法》等基础法律知识开展系统宣讲。据统计,全县362所村民法制学校创办以来共授课670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50余万人。同时,全县362个村(社区)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每个村建立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干警、村支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纳入群内,及时解决群众法律需求,消除普法盲区,彻底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是以开展主题活动为重点,形式更加丰富。“七五”普法以来,我县依托“法律六进”,“ 以案释法”和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以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月法治宣传月”,“6.26 国际禁毒日”,“9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月”、“ 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680余次,送法下乡30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30万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5万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200余起。

五是以阵地建设为重点,作用更加突出。一是打造“xx特色”法治文化“一场一路一桥”,全面推进法治阵地建设。以县城人流量最大的xx广场为依托,将法治文化设施与原有的景观相融合,全力打造出集法治宣传、休闲娱乐、健身旅游于一体的立体法治文化广场。依托县城至xx镇公路,新建 “法治一条路”,在公路沿线的电杆、通讯杆、路灯杆上悬挂永久性法治宣传标语2000多块。依托xx镇古商城xx桥打造 “法治一座桥”,在桥头的横梁上悬挂“法治天下”、“德润人心”牌匾,在桥身两边悬挂60多个图文并茂的法治典故,在桥两岸的河堤上书写永久性法治宣传标语。二是依托微信、网络自媒体、手机短信平台等现代化传媒,强化指尖上普法;利用市、县司法局官网等各类网站大力推送全县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动态,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三是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全民普法,让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当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四)加强依法治理抓普法,维护稳定促和谐

2016年以来,xx县委、县政府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的基本方针,将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出台了《关于印发<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 的通知》,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先后组织开展了食品医药市场、文化娱乐、游戏环境等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部门和行业依法行政,全面提高企业依法管理水平;深入开展了“没有宗族恶势力、没有吸贩毒品、没有聚众、没有封建迷信、没有邪教传播、没有乱砍(开)乱挖、没有矛盾激化、没有非正常上访、没有村干部违法违纪、没有刑事案件”等“十个没有”平安创建活动,坚持把经常性管控与扫黑除恶、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有机结合,将严打和重点治理深度融合,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恶性治安刑事案件,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近三年来,我县“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全民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全县刑事案件发案数较全市较少,命案逐年下降。广大公民通过法律途径息纷止争的逐年增多,信访案件总量逐年下降。二是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理论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三是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黄、赌、毒、黑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我县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综合治理先进县”,2017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平安县”荣誉称号。

二、存在问题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依法治县办对各地各单位普法工作督察指导不够到位。二是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普法工作中“县里热、乡村冷、主管部门热、协作部门冷”的情况仍然存在;“法律六进”中,企业相对滞后。三是普法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普法工作创新力度还不够,打造的创新亮点还不多,等等。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继续按照“七五”普法规划以及上级要求,在抓好常规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普法教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督促各级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广泛动员、鼓励、引导和支持各级国家机关、各单位各部门、各类社会力量和公民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报道,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的蓬勃生机与活力。

    二是示范引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深入推动经常性学法。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的覆盖面和吸引力。加强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在组织调训中设置法治类课程,明确最低课时要求。通过多措并举,推动政府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多措并举,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资源优势,构建全方位的媒体法治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栏目。注重运用新型媒体,不断发挥微信、微博、电视、互联网、手机报等新型媒体的普法功能。继续发挥好“一场一路一桥”的宣传功效,鼓励创新创优,有计划地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热线等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七五普法工作汇报材料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以做好“七五”普法的收官和“八五”普法的谋划为主线,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让法治宣传教育强起来实起来暖起来,为我区加快“一谷一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重点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按照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3.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全面自觉守法、共抗疫情的良好氛围。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行动。

4.认真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任务。认真完成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任务。适时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5.抓紧开展自查。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省、市和区“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区依法治区办和区普法办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区“七五”普法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要于4月30日将普法自查汇报材料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典型经验材料,纸质版盖单位公章报区普法办公室,电子版报邮箱,同时制作反映本镇街、本部门在“七五”普法期间取得的优秀成果的专题片。

6.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让宪法宣传天天见、处处见,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整体联动,形成各镇街、各部门共同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气氛。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7.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分工方案,推进全民守法普法,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8.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民法,组织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各种重要的时间节点,加强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生态环境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开展专题活动。进一步加强“法治扶贫”,以法治助力脱贫攻坚。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

11.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分学段分重点开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12.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关于推动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考核检查,探索实行第三方评估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普法,形成普法工作大格局。

13.加强法治农村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命名。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法治农村建设的意见》,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14.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管好用好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精神,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为全面依法治区奠定坚实的法治思想基础。

15.用好“智慧普法”平台。按照全国普法办平台建设要求,利用好数据分析报告,汇集全区普法优质资源,把“智慧普法”平台打造成全区普法优质资源库。加强大数据应用,充分发挥“智慧普法”平台在“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研究谋划中的作用。

16.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结合“一谷一城”建设,深化法治交流和区域合作。服务我区企业“走出去”,加强企业“走出去”的法治教育和培训。

17.开展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作出汇报,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评估工作。做好迎接全市检查各项筹备工作。做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

七五普法工作汇报材料范文3

在局领导和各科室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2020年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2020年承担的主要工作向各位领导和同事汇报:

一是主动靠上,加强与区直考核部门的对接联系,及时掌握考核目标和我局职责,确保按时完成考核任务。主要包括完成2020年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攻坚任务、改革创新亮点报送工作。完善山东政务服务网系统,报送一次办成、一网通办、办件量考核等优化营商环境的材料。报送“七五”普法、精准普法提升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周等普法活动的材料。对接12345热线办理服务中心与各科室完成900余件热线工单的回复和退回工作。报送2020半年度、2020全年度思想宣传汇报和意识形态责任制汇报落实、做好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任务。同时,疫情防控期间,与领导和各科室同事共同承担企业复工复产、物资调配等任务,配合发改局、商务局、住建局、文旅等部门为复工复产企业购买口罩、体温测量仪等;

二是细致周全,做好局机关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与办公室同事一起负责并做好单位大小会议的通知、组织和会场布置、会务保障等共计70余场次;负责单位疫情值班、两会期间安全维稳值班、节假日值班、文明站岗安排等20余次。同时,认真做好文印、拍照等各项日常行政工作。

2020年感谢大家的支持,2021年将不断听取领导和同事的意见,改进不足,做好工作。尝试在制度固定流程优化和学习电子化办公上更进一步。

谢谢大家,请批评指正。

七五普法工作汇报材料范文4

××*人民检察院关于统计报表、案件登记卡等统计资料的查阅、提供、保管制度

为加强统计报表、案件登记卡等统计资料的查阅、提供和保管等工作,充分合理利用各类统计资料,制定本制度。1、本院各局、科、室、队来统计室查阅统计资料、案件登记卡资料,必须持有借阅单。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借阅。2、外单位来我院查阅统计资料,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介绍信,经分管检察长签字后方可查阅。3、查阅统计资料,一般应在统计室内进行。如需借出资料者,要经分管检察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并及时归还。4、查阅统计资料者不得私自携带外出。仅限于在本院使用。5、查阅者不得擅自摘录、转借,确需要摘录、复印的需经分管检察长批准。6、统计报表、案件登记卡等统计资料需按规定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保管人员要爱护资料,不得涂改、圈化和污染。2003年2月14日

××*人民检察院机关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为切实做好院机关统计工作,根据《统计法》和上级检察院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检察统计职能

统计工作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办公室统计人员负责搜集本院业务部门填写的案件登记卡,统计人员要按照案卡进行微机录入,并对全院检察业务部门办理各类案件的信息数据进行汇总上报;负责定期编写统计分析报告,每月为领导和业务部门提供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的查询服务;负责对全院检察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工作制度,对全院检察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统计资料整理

(一)严格按照《统计法》依法统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篡改统计数据的行为,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作用。

(二)各业务部门应在每月25日前,将办理案件的有关数据、信息填写案件登记卡,并提供给办公室,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把关,使用计算机录入、管理。

(三)办公室统计人员每月27日前,将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信息及统计报表上报市院统计科,上报前要与业务部门进行核对,对上报的统计资料要认真审核把关。

(四)对市分院上报检察统计报表进行审核、汇总,严格八好报表质量关;对出现的错报、漏报、瞒报及逻辑性错误及时纠正;经核实数据准确后,及时汇总于每月10前上报高检院统计处。

(五)对市分院上报案件信息进行逐项检查,对发现的错、漏项和录入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及时纠正,保证案件信息质量;经核对案件信息全面准确后,于每月15日前上报高检院统计处。

(六)负责统计数据信息资料传输、存储;每月对统计标本数据和个案信息进行备份、管理;对本科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及维护。

(七)负责统计数据、案件信息的安全保密。保证数据传输安全;机器统计机房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负责全院检察统计汇总报表、统计分析、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立卷和归档。

三、统计资料咨询与服务

(一)认真执行《检察统计数据信息资料查阅制度》,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为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提供检察统计报表和个案信息的查询、借阅、打印等服务。

1、每月2日前,为院领导提供全院主要业务情况及自侦案件大要案台帐。每月6日前,提供全院其他检察业务情况表。

2、每月10日后,为各业务部门提供各种检统月报表和累计台帐汇总表的查询。

(二)开展统计调查,撰写统计分析。组织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利用统计数据和个案信息,编写进度分析和专题分析报告;每年上报统计分析报告不得少于8篇。

(三)对各部门内勤上报的统计分析进行筛选,质量较好的给予转发或提供上级业务部门;搜集整理优秀的统计分析报告作为参考资料下发;不定期开展统计分析交流学习活动。

四、培训与指导

(一)负责全院检察机关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举办1—2期培训班,进行统计专业知识、计算机知识的培训。

(二)负责对全院检察统计工作进行指导。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下发书面材料帮助及时解决;对各部门提出的软件使用问题给予及时答复。

(三)负责组织全院统计工作执法检查。依据《统计法》检查各部门统计工作情况,对业务部门填写的案件登记卡项目及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检查,对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奖惩

依据全省《统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每半年对各地统计数据、案件管理质量情况进行通报,年度对各地的统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对被评选为前六名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对统计工作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人民检察院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院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保密法》和高检院有关保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范围

(一)具有秘密内容的各种文件、文稿、电报、信件、统计数字、表册、电子文档、音像资料、档案、图片、磁卡、软盘等;

(二)尚未公布的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会议内容和会议记录;

(三)院领导参加的尚未公布的各种会议及活动内容;

(四)机关各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包括组织人事、案件情况、技侦手段、行动方案、羁押地点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卷宗、询问笔录、举报材料、来信、来访情况等;

(五)传真、电话会议的有关文件、资料及内容;

(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七)检察机关武器弹药调拨、发运、存放情况;

(八)检察技术方面的器材、资料等;

(九)保密电话、密码机、密钥等;

(十)印章、印信、证件等;

(十一)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二、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二)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三)不在私人交往中或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事项;

(四)不携带秘密文电和案卷到公共场所或宿舍内传阅;

(五)不用普通电话、无线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递秘密事项;

(六)不在个人著作和文章中引用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七)存储文件和处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与因特网和公共信息网相连接。

三、保密要求

(一)严格各种文电、信函的查收、登记、编号、分发和签字手续,不得私自扩大机密文电的传阅、使用范围。

(二)党组传阅的机密文电由机要秘书负责管理;各部门的机密文电由内勤负责管理;机密文电每季度组织清交一次。

(三)送交打印、复印的稿件及文件软盘,要按保密要求妥善存放;印出的文件要及时通知送印部门取回;打印、复印的清样、废版及废品要及时销毁。

(四)摘抄、复印、翻印秘密文件和资料,必须经院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复印件要与原件一样登记,用后收回。

(五)凡开通使用信息网络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院保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六)文件销毁由院统一组织并派人监销,各部门不得私自销毁,严禁当废品出售。

(七)秘密文件或案卷材料应通过机要或派专人专车递送。执行递送任务时,不得在无关单位、场所办理其他事宜,不压件,不丢失。

(八)宣传报道应按有关规定执行,非经批准,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九)加强保密教育,每年在节假日前集中进行一次保密教育和检查。

四、保密机构

(一)院成立保密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各部门设一名兼职保密委员,在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保密委员会及办事机构的基本职责:

1.负责组织研究贯彻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的具体意见及措施。

2.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本单位(系统)的保密工作。

3.对院各部门的保密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

4.及时听取保密办公室、职能部门的保密工作情况汇报。

5.审定本单位保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6.组织研究和处理保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请党组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组织调查和研究处理泄密事件。

8.主持召开保密工作会议或保密委员会成员会议。

9.协调解决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和通信、自动化建设中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10.组织向党组及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工作。

五、保密责任

(一)保密委员会主任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主持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保密委员会副主任对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履行上述职责,当好参谋。

(三)保密委员会成员对主任、副主任负责,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根据其所在部门的职责范围和业务工作范围,具体抓好所在部门的保密工作。

(四)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是具体办事机构,负责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保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工作事项。

(五)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有直接工作责任。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履行保密职责,认真做好具体保密工作和管理工作。

七五普法工作汇报材料范文5

第一章金融工作保密制度

第一条、一切金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金融工作法规,任何人员不得违反;

第二条、涉及国家金融计划、联行密押、金库位置及其保障措施的秘密事项,不得泄露;

第三条、金、银、现钞库存数及调运计划、实施方案、行动路线不得泄露;

第四条、未正式公布的存、贷款利率调整,不得泄露;

第五条、未正式公布的人民币兑换外汇的比价,不得泄露;

第六条、联行密押收发、拆封、保管、必须专人负责、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打听密押有关事项;

第七条、项目电报要由专人负责填报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查阅,因工作需要必须查阅的,要信用社领导批准;

第八条、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传真机上储存、传递金融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第九条、信用社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储蓄户的存款金额等存款信息,如需查询时,必须经过授权部门批准;

第十条、凡泄露、窃取和出卖国家金融秘密者,应视其情节轻重,给当事人必要的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保密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类三密文件(绝密、机密、秘密,统称“三密”件)。

第十二条、信用社业务类:

1、发展规划、发展策略、竞争策略等涉秘资料。

2、客户信息(包括存款客户信息,贷款客户、咨询客户、其他客户商业秘密)。

3、密押、印鉴、密码(包括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及业务系统口令,操作员密码等)。

4、未发表的信用社业务资料,如:信贷档案、业务凭证等。

5、注明“三密”的文件,未到公开期限的密件,重要会议纪要、记录,重要会议记录本。

6、电脑重要资料(系统信息开发资料、未公开的各类产品信息、保密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竞争性的业务新品种及相关的业务信息、数据信息、应用系统源码等)、软件安装密码、计算机程序和保密技术资料。

7、我社股票分红派息方案。(未公告前)。

8、人事档案材料,未公开的人事安排,招聘资料,员工薪酬,奖励机制、奖励标准,考核情况。

9、未结案的稽核报告、调查材料及谈话录音,群众来信、举报、揭发、控告材料,违纪案件。

10、涉及犯罪嫌疑人洗钱等犯罪方面的信息不得向外透露。

第三章领导干部保密守则

第十三条、不泄露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第十四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第十六条、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第十七条、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第十八条、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第十九条、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条、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经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不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私自留存而不及时按规定清退、归档;

第二十二条、不擅自复制或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第四章、员工保密守则

第二十三条、不该说的机密不说。

第二十四条、不该问的机密不问。

第二十五条、不该看的机密不看。

第二十六条、不该摘录的机密不摘录。如有记录,应注意销毁。

第二十七条、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机密。

第二十八条、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机密。

第二十九条、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第三十条、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第三十一条、不携带机密材料回家或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五章、档案保密守则

第三十二条、凡因工作需要,在查阅、利用档案时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未经领导批准和档案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摘抄、复制档案材料,不得将档案材料的内容外泄;

第三十三条、未经领导同意或档案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档案室,不得在档案室会客、闲谈和进行其他活动;

第三十四条、凡属机密的档案和外单位利用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查阅人员不得将档案内容随意向他人泄露;

第三十五条、档案室门窗必须勤于检查,发现不安全,不保密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第三十六条、对归档的文件资料和经鉴定不再保存的档案,不得随意出售和乱丢乱放,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要逐件、逐份登记,经

主管领导批准,由专人、专车(三人)以上送往指定的造纸厂监销;

第三十七条、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部门,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挽回损失,并按《档案法》、《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七五普法工作汇报材料范文6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通知》和市《关于在全市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自查、复查与评估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0月下旬开始在全区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1、全面了解掌握全区中小学课程开设实际状况;

2、分析我区中小学课程实施实际水平、存在的困难及其原因;

3、研究提高我区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的对策。

二、评估内容

1、中小学课程的设置与管理;

2、学校的课时及作息(含节假日、双休日、晚自习)时间安排;

3、学校课程实施的效果;

4、课堂教学效益状况;

5、学校的课程评价、考试、作业情况;

6、教材与教辅资料的使用情况;

7、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情况。

三、评估依据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

四、评估方式及工作要求

1、评估方式。在各校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复评。普通高中由省教育厅评估,初中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评估,小学评估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对初中、小学进行抽查。

2、工作要求。坚持原则,严格标准,严密操作,规范行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团结协作;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以律已,不徇私情。

五、工作安排

1、工作启动。10月23日召开全区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工作会。

2、学校自查。依据《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试行)》所定各级学校评价指标要求进行自查,规范办学行为,开齐开全课程(重点是音体美、技术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类),全面做好迎接评估各项准备工作。各小学、初中学校自查于10月底前完成,高中学校于11月7日前完成。

3、区教育局组织对初中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在小学复查的基础上组织进行评估。区对初中学校的复查和对小学的评估工作于11月上旬完成。

市级评估、抽查于11月中旬进行,省级评估于11月下旬进行。

4、评估培训。区教育局组织对评估人员的培训,学习有关政策文件,了解评估标准,掌握评估程序,熟悉评估内容、明确工作纪律。

5、评估结果。区教育局对小学的评估结果由区教研室进行汇总,并形成报告报市教研室。市教研室将初中、小学的评估情况形成报告报省教研室。

六、区级层面复查、评估程序

1、对普通高中的复查。在各普通高中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复查,复查情况向学校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2、对初中、小学的评估和抽查。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评估组赴学校,由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学校简介、自查报告、自查汇总材料等。

⑵评估组原则上按以下3个小组进行分工:

①课核查课程开设与管理情况;核查学校课时与作息(含节假日)时间执行情况;教辅资料的使用情况,检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情况;了解考察学生的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

②课程实施效果考核组。随堂听课;核查学校组织进行的各项考试的情况,抽查学生各学科作业的情况;了解考核各类课程实施效果等。

③信息资料组。主要负责收集查阅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及其落实情况;召开学校教师、学生、家长(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人选)问卷;汇总相关信息资料,形成评估报告等。

⑶评估组在学校评估的一般步骤和方法是:

①听取学校课程实施情况简要汇报;

②在所在学校评估公告,接受来访、信件及通过网络提供的各种有价值的信息;

③查阅相关资料。主要核查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其落实情况,课程开设情况,作息时间安排,课程实施与评价有关文件,教材与教辅资料,学校相关会议与教研工作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成长档案、作业、考(测)试试卷、成绩册等资料;

④随机召开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评估人员依据座谈会提纲分别进行座谈;

⑤随机进行教师、学生、家长问卷调查;⑥随堂听课并观摩学生的研究性学习现场,观察学生的课余活动,了解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和体质健康状况等。

⑷在每一学校的评估工作完成后,评估组全体成员即进行对该学校的总结评定,形成评估报告。

⑸在区级的评估工作完成后,评估组即向学校进行反馈,并形成对学校的总体评估报告报区教研室。区教研室将各评估组提交的评估报告进行汇总,形成全区初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年度评估报告。

七、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