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健康创建工作计划范例6篇

省级健康创建工作计划

省级健康创建工作计划范文1

强化机制保障 加大投入力度

机制建设是通过组织行为改进原有规程或建立新规程,以追求一种更高的效益。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离不开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强化。 为此,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出台了《甘肃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同时,全省14个市(州)也将结合实际制定地方性实施意见,这些实施方案和意见的出台,都全方面、多角度对全省学校体育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遵循。

体制机制顺畅了,工作效率就会提高。就学校体育工作,相关部门之间相互衔接沟通力度得到了明显加强。近年来,通过校园足球工作的发展和制定贯彻落实国办意见实施方案、全省大中学生体育运动会、“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等工作,教育、体育、发改、财政、人社、卫生、编制、团省委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形成了强大的工作的合力。

省发展改革部门把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省级财政部门完善支持学校体育的投入政策,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从2014年开始,每年筹措1000万元,用于创建快乐校园体育示范学校,从2016年起,设立校园足球专项经费每年1000万元,同时不断增加学校体育工作赛事活动经费;省体育部门把学校体育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在技术、人才、场地和组织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在中小学积极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各级教育部门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支持学校体育发展机制,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优先支持农村和民族地区学校体育,并随教育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各级各类学校也普遍把体育教学及活动条件改善纳入学校预算,并将体育经费用在体育教学及体育锻炼上,发挥经费最大效益,保障体育教学和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同时,还广泛动员、积极吸纳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学校体育事业。

据统计,2015年,全面改薄工作投入农村学校体育条件改善经费共计4.2亿元。仅2016年,甘肃省省级财政就在学校体育工作专项投入2750万元,其中1000万元用于全省第二批创建200所“快乐校园”示范学校奖补,1000万元校园足球专项经费,750万元教育系统重大体育活动经费。可以说,作为对学校体育工作专项投入,这是前所未有的。

优化资源配置 加强师资建设

要做好学校体育工作,机制是框架,投入是支撑,而最关键也最核心的因素是人。为此,甘肃省高度重视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核定的教职工总编制数内,调整优化教师结构,按照体育与健康课、课余体育活动、运动训练与竞赛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工作需要,按照体育课教师配备基本标准,通过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甘肃省政府民生实事教师补充项目、鼓励退役优秀运动员按照相关规定从事学校体育工作等途径,招录一批合格体育教师到师资紧缺学校任教,并要求有重点地补充足球教师。

截至目前,全省中小学校共有体育教师13588人,各教学阶段体育教师数量呈现出逐年稳定增长的趋势。为了进一步强化师资力量,省教育厅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和校园足球教练员培训等形式,在制定、实施培训政策和计划时,对体育教师单独设计、单独培训,县校也能积极选派体育教师参加相应培训,并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师中,鼓励选拔部分热爱体育教学的青年教师,经业务培训合格后补充到体育教学岗位。

与此同时,甘肃省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的社会地位,确保体育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表彰、业务进修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并把体育教师从事课外体育活动、课间操、课余体育运动训练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常规性工作合理计入教学工作量,将体育教师带队参加国家、省、市州举办的各项赛事成绩和承担赛事活动裁判工作的业绩纳入教师职称评定、评优选先条件。

坚持阳光体育 提升课程品质

为切实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甘肃省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努力按照国家制定的各类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等配备、安全和质量标准,有计划地逐步改善体育教学设施条件,并把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内予以妥善安排。

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中,将体育设施和器材补充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加大学校体育教学条件和学生体育锻炼条件的标准化改善力度。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制度进一步健全。

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学生年龄、性别、体质状况和兴趣爱好,制定和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阳光体育运动方案,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倡导我运动、我快乐、我健康的理念,号召各学校创办了不同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或社团,以学生兴趣爱好为导向,打破班级、年级界限,面向全体,经常开展冬季长跑、篮球、排球、足球、武术等学生喜爱的体育活动,努力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一人一技,一校一品,特色发展。

同时,甘肃省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削减、挤占体育与健康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程。为了进一步合理安排体育课教学内容,全省推行“体育艺术2+1项目”和“一校一品”特色建设,在重视提高学生基本运动技能的同时,更加注重从培养学生掌握一两项受益终身的体育运动技能角度开展好体育课堂教学,重点开设足球、中长跑项目等课程。在体育课教学中尝试打破以班级组织教学活动的传统模式,探索以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兴趣爱好为纽带,组织体育教学和课外锻炼,调动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的积极性。

据统计,2015年,全省中小学校体育课开足率为100%,体育教学实施情况总体呈现出制度化、规范化、阳光化的趋势,学校更加重视体育课,体育教师更加用心上好体育课,学生更加喜欢上体育课。

构建竞赛体系 做好风险防控

甘肃省在积极倡导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基础上,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引领,积极通过组建运动队、代表队、俱乐部和兴趣小组等形式,开展课余体育训练,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为国家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奠定基础。全省目前有部级体育示范学校99所,部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2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10所。

据了解,为了倡导体育竞技精神,我省以文件形式要求各市州每三年要举办一届中小学生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县(市、区)每两年要举办一次中小学生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在春、秋两季各举要办一次以田径或传统项目、趣味项目为主的学校运动会,并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校际之间、班级之间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构建校、县、市、省四级相互衔接的学生体育竞赛体系。

特别是在校园足球的的发展上,除积极参与全国大中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如“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甘肃赛区)和CUBL 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阳光组) 、高校“校长杯”乒乓球比赛等单项赛事以外,甘肃省专门成立了甘肃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服务中心,重点培育、推进校园足球及其四级联赛的竞赛体系和竞争机制的不断完善。

省教育厅坚持“省市联动,以县为主”的原则,与体育局积极合作,科学合理布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加强对校园足球学校的管理,构建并组织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级足球竞赛体系和活动,探索建立学生运动员可持续培养模式,有效普及校园足球活动,扩大足球人口,提高运动技能。

到今年为止,我省已连续5年举办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校园足球系列联赛及总决赛,初步建立了校园足球4级联赛管理体制和运动机制。截止2016年6月,全省有357所部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个部级校园足球试点县(区)。

在学校体育工作蓬勃发展的同时,我省高度重视学生体育运动风险防范工作,坚持既要组织上好体育课和开展好课外体育锻炼,又要防范好运动风险的思路,并把健全风险管理机制作为单独一条进行强调,从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机制的健全完善、学生的安全教育、校长及体育从业人员的管理意识和能力、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定期检查和维护、完善校方责任险、体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办法的探索建立等方面进行了要求安排,以期树立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实现健康、快乐的体育运动。

创建特色校园 强化评价效果

为了充分发挥体育特色学校在体育艺术教育中的辐射、带动、示范作用。2014年我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启动了千所“快乐校园”体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计划每年投入1000万创建200所,连续实施5年,目前已命名400所,今年的200正在评审认定中。此外,为进一步促进校园足球工作发展,我省还计划结合国家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重点打造1000所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强化校园足球工作的普及与发展。

为强化特色校园建设,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贯彻落实《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并根据教育部的办法制定下发了实施细则。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校长工作绩效和地方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省级健康创建工作计划范文2

(征求意见稿)

 

全民健身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十三五”期间,福建省认真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依据《全民健身条例》《福建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为目标,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建设体育强省为主线,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为抓手,以体医融合发展为突破口,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方位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超越,实现全民健身共建共治共享,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建篇章发挥积极作用。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与体育强省、健康福建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举步可就,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更为健全,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2%以上,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2%以上,学生体质健康国家标准合格率达到93%以上;行政村公共体育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人。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发挥各级政府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的作用,夯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基础。推动出台《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推进全民健身法制化进程。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制定落实我省实施意见。

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衡化、融合化、数字化、多元化。落实国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加快制定完善社区体育相关标准和制度规范,推进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评选活动,推动全民健身再上新台阶。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建设更高质量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组织编制并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继续将全民健身中心、智慧体育公园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档升级。依托山水资源特色、城市更新等,建设与城市功能相融合的城市绿道、健身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等休闲步道网络体系。推动在公园、绿地等区域建设嵌入式体育设施。主动对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体育场馆设施智慧化建设和改造。支持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等。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户外运动营地、冰雪场地等体育设施建设。

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评估督导,优化开放绩效管理方式。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指引,提高服务适老化程度,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功能。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发改委、省体育局、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

(三)组织更加丰富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持续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运动健身进万家等系列品牌赛事活动,支持开展“一县一品、一县多品”赛事活动,扶持和举办社区运动会等基层赛事活动,打造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贯穿全年、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举办运动项目业余联赛,普及运动项目文化,发展运动项目人口。结合北京冬奥会,推广冰雪运动,推动“冰雪进校园”;结合全运会群体项目比赛,组织开展“我要上全运”系列活动;结合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农民丰收节、建党100周年等时间节点,丰富节庆群众体育生活。

依托互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开拓全民健身线上线下互动新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自主设计、创建、发起线上赛事活动。建立健全赛事活动应急、监管和服务机制,保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

(四)发展更具活力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

构建“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网络体系,夯实全民健身组织基础。发挥体育总会在全民健身中的龙头作用,实现市、县级体育总会全覆盖,并向乡镇(街道)延伸。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的发展,鼓励健身团队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推进县(市、区)“1+3+N”(1个体育总会,3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乡镇(街道)“1+N”(1个单项体育协会、N个健身团队)建设。

强化党建引领,鼓励和支持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构建有支部、有场地、有活动、有经费、有服务的发展新格局。加大政府购买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服务力度,支持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为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提供体育服务。开展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示范效应明显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发挥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和参与体育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体育局、省民政厅

(五)提供更加科学的健身指导服务

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交流展示大赛,评选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结构,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和质量。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驿站。大力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建设,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志愿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体育、医疗领域专家的权威效应以及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健身达人的引领效应,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加强科学健身指导。

推广“群众身边的健身课堂”,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科学健身大讲堂。积极探索与线上运动平台合作开发居家健身课程,推动居家健身常态化。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和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加强体医融合的体质测试点建设提升,推广个人健康档案和运动健身服务。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体育局、省文明办、省卫健委

(六)推动更为均衡的重点人群参与健身

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体协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推动职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乐于健身、受益健身。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机制,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突出问题的科学普及和体育干预,建立健全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跨区域(市、县)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校外体育活动基地创建工作,帮助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组织实施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推进新周期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开发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丰富社区养老健身服务,推进健身养老、健康养老、绿色养老,办好省十一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推广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面推行工间健身制度和群众运动等级评定制度。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开展,办好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挖掘和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办好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民族宗教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

(七)形成更为自信的全民健身文化交流合作

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弘扬全民健身正能量,着力打造福建体育展览馆、闽侨体育纪念馆、苏区红色体育历史博物馆、“中国女排腾飞纪念馆”为代表的体育精神文化平台。加强福建体育健身文化遗产的文物、文献的收集、收藏和整理工作,推广武术、健身气功、龙舟等民俗民族民间体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

配合国家外交大局,服务福建对外工作,拓展对外体育健身交流辐射范围。以“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加强全民健身赛事、体育旅游、体育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探索闽台体育融合发展新路径,推动台湾“首来族”和青少年来闽交流,加强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和研学、棒垒球等运动项目、宋江阵等民间民俗传统体育等交流合作。加强跨省区域合作,积极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平台,推动全民健身重点领域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台办、省外办、省侨办、福建日报社

(八)促进更为多元的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大力促进全民健身与教育、医疗、康养、旅游、乡村振兴等多元融合发展。深化体教融合,出台福建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建立省级青少年体育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体育和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加强对不同职业人群、不同年龄段人群运动促进健康、运动伤病预防、体质健康干预和指导。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运营体育医院、运动康复中心、健康养老中心、运动医学实验室等体医融合实体机构。加强运动处方师培养,试点推进“体医融合”社区体育健康促进项目。

充分发挥山水资源、文化资源、海丝资源优势,推动山地、航空、水上、马拉松、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与旅游深度融合,不断丰富体育康养、户外探险、民俗体育、红色研学等精品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精品景区和体育特色小镇。推进“体育+乡村振兴”,鼓励乡村统筹规划建设健身休闲绿道、登山步道、山地户外营地、自驾车房车营地、航空飞行营地等特色体育设施,植入乡野特色体育赛事活动和乡村体育旅游项目,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文旅厅、省农业农村厅

三、重点工程

(一)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创建工程

以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创建活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发展活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领导重视、创建有力,规划科学、体系健全,设施完善、活动丰富,融合创新、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依据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保障体系、健全全民健身政策保障体系、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等评选指标,组织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创建活动。经过考评达到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的,纳入创建部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重点推荐名单,地方人民政府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记功奖励。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体育局、省人社厅

(二)“运动健身进万家”品牌活动提升工程

结合全民健身日、农民丰收节、文化节、旅游节、党日活动等,以“创新、多元、融合”为主线,挖掘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将“运动健身进万家”系列活动之全民健身百村行、社区体育嘉年华、职工体育文化节、清新福建运动之旅生态户外休闲赛等系列赛事活动送到农村、街道、社区、机关、企业、学校,让更多人感受到全民健身的获得感、幸福感。

依托全民健身数字化平台,建立“运动健身进万家”品牌活动管理服务系统,通过“运动健身进万家”品牌活动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市场开发,并借助融媒体平台宣传活动理念、文化,提升品牌形象,扩大活动影响力,提高市场价值。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企业、社区(村居)等协办赛事活动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承接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体育局、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

(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档升级工程

以全民健身中心、智慧体育公园、二代室外健身器材、智慧体育场馆建设与改造等为重点,全面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品质,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新高地。支持各地落实全国城市社区(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省新建100个智慧体育公园,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全省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1块以上。

依托“福建数字体育”服务平台,为全省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建立“身份证”信息库,实现公共体育场馆人脸识别、体温检测、场地使用、赛事培训、客流监测、安全预警等智慧化线上远程管理和运营“一键通”,提升服务质量和消费者体验感,推动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逐步实现智慧化管理。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体育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建厅

(四)体医融合促进工程

组织成立省、市、县三级体医融合协会,指导推广体育健身与康养、医养、旅游、休闲、研学等融合发展。推进针对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肥胖症、肿瘤及其他特殊人群康复运动处方的制定。鼓励具备条件的医院开设运动处方门诊,提供个性化“运动处方”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慢性疾病患者的体质测评、运动处方开具和指导纳入医保体系,建立体医融合的长效机制。加强运动处方师等体医融合人才培养,建立运动处方师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社区运动健康服务和科普宣传中的作用。建立体医融合的健康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促进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智慧化发展。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卫健委、省体育局

(五)全民健身数字化工程

发挥我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优势,依托“福建数字体育”服务平台,着力打造集全民健身电子地图、体育场馆运营、体育赛事活动、体育教育培训、科学健身指导、全民健身调查等为核心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化、智慧化、数字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民健身信息资源共享,提升全民健身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体育局、省大数据局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把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超越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评价体系,将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推进和考核,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充分发挥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部门联动、分工合作、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为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提供组织保障。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政策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力度。落实和优化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全民健身事业。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鼓励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建设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体育局

(三)壮大人才队伍

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能力提升、结构优化作为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基础性工作。优化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与其他行业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其他领域人才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为完善全民健身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全民健身人才智库。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四)实施绩效评估

省政府将定期对各设区市、县(市、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各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在2025年,各级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部门报告。

省级健康创建工作计划范文3

一、进一步推进计生协组织网络建设

1、推进计生协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各级计生协组织建设,确保有专兼职干部,稳定和加强计生协干部队伍。4月中旬开展计生协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推动村(居)计生协组织建设完善。

2、做好流动人口协会试点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分步推进,重点加强和规范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按照市协会“4321”工程,每个办事处抓好2个企业或流动人口协会示范点,年内区重点抓好振兴街办事处“外来妹亲情连心社”和西市场办事处“商贸区流动人口计生协“五化”工程”项目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必要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等工作机制,指导计生协组织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二、深化开展生育关怀,积极打造品牌项目

3.开展“失独家庭帮扶项目”试点工作。根据上级计生协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和项目试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全区失独家庭的帮扶工作,探索开展对符合条件大病住院治疗的计划生育特殊特困家庭成员给予医疗关怀,多措并举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实际困难。

4.深入开展计生助福·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根据省、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评估办法,全区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扎实做好“爱心相伴”系列项目,开展好“关爱失独家庭”、“兵儿子亲情结对”等区特色项目。做好“圆梦助学”、应急救助、“春风送暖”工程,帮助特困计生家庭大学生、高中生顺利入学圆学业梦想;对家庭成员患有大病或家庭遭遇重大灾害的计生家庭进行应急救助;开展“手拉手、心连心、送温暖”结对帮扶活动,为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排忧解难,打造工作品牌。

5.开展实施“幸福泉”爱心工程。进一步打造“幸福泉”工作品牌,年内打造3个市级“幸福泉”爱心驿站。

6.做好“吉祥安康”计生保险系列项目。落实好市“生育关怀·吉祥安康工程”,按照市计生协要求规范做好“独生子女及特困计生家庭福利救助团体健康保险”、“失独及残疾计生家庭意外重疾团体健康保险”、“吉祥安康意外重疾团体健康保险”、“综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生育关怀系列保险,扩大计生家庭受益范围。结合“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试点“母婴安康保险”工作,为高龄孕妇保驾护航。

7.加强资金筹集管理。充分利用省人口关爱基金会这一平台面向社会广泛募集资金,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募集资金模式,进一步扩大人口关爱基金募集规模。严格按照《省人口关爱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济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帮扶救助的范围、标准、运作程序以及档案资料管理,提高帮扶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实效性,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三、加强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村居《自治章程》

8.扎实做好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项目。开展好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乡(镇、街办)项目,年内重点打造1-2个示范办事处。巩固成果,对部级、省级和市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实施动态管理,宣传推广示范村(居)典型经验,切实发挥示范村(居)的示范、带动作用。

9.指导基层修改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结合生育政策调整完善,重点围绕生育政策调整、控制两非行为等内容完善奖罚并举的利益导向政策,指导基层6月底前修改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工作导向和政策导向。

四、继续深化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全面开展活动

10.推进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各办事处全面开展青春健康工作,在青年人聚集的地方,建立以计生协为主体的青春健康俱乐部,按照《济南市计划生育协会青春健康教育工作五年规划(2015年—2019年)》,积极与驻区学校联系,继续以《成长之道》为载体、以预防青少年和未婚青年意外怀孕和感染性病艾滋病为重点、以人生技能培训为宗旨的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发挥济南第九职业中专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发挥济南第九职业中专学校扩大青春健康的社会影响力。

11.青春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开展。以项目运作的方式规范青春健康工作,加强青春健康工作领导队伍、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师资队伍和青少年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参加省、市青春健康师资培训,师资认证工作,提升我区青春健康教育水平。

五、深化群众性宣传教育,推动宣传工作创新发展

省级健康创建工作计划范文4

一、农村卫生

主要工作目标:创建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1个,以县(市、区)为单位农业人口参合率达98%以上,实际补偿比40%以上,创建1-2个省新农合管理先进单位,创建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完成50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建设。

(一)认真实施新一轮农民健康工程

1、认真落实农民健康工程目标任务。制定新一轮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2、组织开展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创建活动。开展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创建,争取创建成1个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以点带面推进农民健康工程的开展。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定期组织督导,完善农民健康工程的工作机制。

(二)巩固完善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稳定人口参合率。以县(市、区)为单位农业人口参合率达98%以上。居住在乡镇的城镇居民纳入新农合覆盖范围,实行统一筹资标准,享受政府财政同等补助。通过民政救助等方式,确保救助对象100%参合。

2、探索筹资增长机制。在人均筹资100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筹资增长机制,争取政府增加财政补助,提高筹资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左右比例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筹资标准。

3、优化补偿方案。继续实施住院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进一步完善补偿方案,其中住院统筹支出主要用于住院费用补偿,占基金支出总额的70%~75%;门诊统筹支出主要用于普通门诊费用补偿和慢性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占基金支出总额的25%~30%。门诊不设起付线,以乡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结报门诊为主,实行单日补偿封顶和年总额补偿封顶相结合的门诊费用控制办法;住院起付线设定在本地区同级医疗机构上一年度次均门诊费用的2-3倍;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60%以上,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拉开10%以上;县、乡两级医疗费用原则上不实行分段补偿,县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分段以2-3段为宜,补偿比例从低到高逐段递增;补偿封顶线保持在6万元以上。确保年度统筹基金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10%,实际补偿比40%以上。

4、开展新农合管理年活动。积极开展以“强化管理,健全制度,规范服务,提高补偿比,提高满意度”为主题的新农合管理年活动,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细化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新农合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认真执行江苏省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加大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组织召开新农合制度建设专题会议,编制新农合管理工作手册,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实现政府、群众双满意的目标。

5、强化定点医疗服务监管。一是进一步细化“服务合同”,完善定点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二是完善医疗费用通报制度。把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次均费用、可报销费用比例、实际补偿比等核心指标,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范围,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评估、通报,考核结果与定点资格和费用拨付挂钩。三是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对次均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增幅超过同期农民纯收入增幅的县(市、区),组织临床专家开展医疗费用会审,针对“五不合理”现象“对症下药”,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四是进一步推广按病种结算模式。确定病种名称、费用价格、结算标准、补偿比例等,并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公布,全市一、二级医疗机构按病种结算的单病种分别达5种、8种。五是规范新农合基本用药管理。认真执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9修订版)〉的通知》,全面执行超比例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的管理制度,确保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自费药品费用占总用药费用的比例分别在5%、10%以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用药比例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六是规范县外转诊管理。建立先市内后市外逐级转诊制度,做到合理转诊,提高参合农民补偿及时性和收益率。

6、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省新农合管理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高经办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着力探索建立乡(镇)新农合管理与服务相分离的管理体制,实行乡(镇)新农合稽查人员集中管理,异地委派,解决乡(镇)卫生院在新农合工作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提高监管力度,降低基金的支付风险。

7、建立覆盖市县乡村的新农合管理信息网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省厅规定的时序进度完成市、县管理信息系统的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与省平台的联网运行。二是在滨海、射阳、东台实现县、乡、村计算机联网管理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全市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确保新农合定点村卫生机构100%实行联网运行,实现参合群众在全省范围内就医现场结报,提高管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全力推进乡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每个建制乡镇建设一所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要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到2010年实现全市每个建制乡镇有一所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争取创建5个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3-5千人建设好一个村卫生服务站(卫生室)的要求,完善村级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加快机构建设步伐,争取完成500个村级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

2、大力加强乡村卫生一体管理制度化建设。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的意见》,严格按照“五统一”的要求加强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管理。建立“双挂”制度,县(市、区)人民医院要重点挂钩支持区域内相对薄弱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业务、人才、培训的一体化,提高相对薄弱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挂钩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站,分站包干,责任到人,实现真正的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3、全面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农村卫生机构信息建设基本规范的要求,加快县、乡、村计算机网络建设,实现县对镇、镇对村的药品、收入、业务工作的实时监控,全面完成乡村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据卫生部统一修订的健康档案格式文本,完善农民健康档案,对档案实施电脑管理,提高农村卫生机构的管理水平。

4、切实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举办农民健康工程培训班,提高农民健康工程实施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和《江苏省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则》,加强乡村医生管理,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认真落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意见,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

(四)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认真落实省《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的意见》,重点做好农村基层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现状及问题调查,研究公立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合理配置标准,做好相关经费测算工作,制定收支两条线、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方案,各县至少选择一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启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工作。

二、社区卫生工作

主要工作目标:建立城市健康服务圈,以街道为单位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创建3个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在社区门、急诊就诊比例45%以上,门诊次均费用比三级医院低50%以上,社区预防保健服务比例65%以上,95%的60岁以上老人每人有一份健康档案和一名责任医生。

(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一是完成《*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点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构建城市15分钟健康服务圈,东台、大丰进一步完善设置规划。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督导盐都区完成新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以街道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三是积极开展示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创建3个省示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是积极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创建活动。亭湖区要按照省厅先进区(市)评审意见完善相关工作,确保通过省复评,大丰市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争取通过评审。

(二)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一是建立城市居民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管理健康档案,实现60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达95%的目标。二是健全责任医师制度。继续深化全科责任医师团队服务,按照每一个服务团队服务5000-8000社区居民的要求,实施城市居民网格化管理,逐步向“家庭医生”过渡,残疾人社区管理率95%,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脑卒中、冠心病管理率达到95%。三是落实对口支持制度。进一步推进市区二、三级医疗机构支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一名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坐诊,市区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机构定点、定人指导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使社区预防保健服务比例达到65%。四是完善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加强考核管理,推进双向转诊工作的开展。五是完善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在职人员培训,深化转岗培训,在岗人员每五年到二、三级医疗机构进修一次。六是强化监督考核制度。修订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完善评价体系,规范社区卫生服务行为。

(三)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市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深化社区基本用药零差率销售,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核定工作,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探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和资金总额预付制。

(四)贯彻落实《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条例》。组织《条例》培训、大力宣传《条例》,提高卫生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条例》贯彻实施的督促检查,推动社区卫生工作沿着法制化轨道健康发展。

三、妇幼保健工作

主要工作目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5‰和10‰以下,妇幼保健机构合格率达100%,两个保健管理率达98%,两种疾病产前筛查率70%以上,新生儿三种疾病筛查率均达到90%,妇女病普查率达80%,孕妇艾滋病抗体检测率达70%,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达70%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8‰以内,合格儿童保健门诊通过率达70%,注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95%。

(一)制定妇幼保健机构设置规划,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划设置。贯彻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组织制订《*市妇幼保健机构设置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市、每个县(市、区)政府办好一所妇幼保健机构。

2、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等级妇幼保健所(院)创建,召开等级妇幼保健所(院)创建观摩会,组织市级初评,确保市妇幼保健院、滨海通过省厅评审,建湖、射阳、东台、大丰四地通过省厅复核评价,盐都、阜宁完成机构标准化建设,响水、亭湖完成建设方案。制定儿保门诊建设标准,加强妇儿保人员培训,实行持证上岗,推进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

3、积极开展妇幼卫生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妇幼卫生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组织市级初评,推进“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创建成1个妇幼卫生先进县(市、区)。

(二)强化妇幼保健服务,控降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1、加强爱婴医院长效管理。巩固爱婴医院创建成果,开展爱婴医院复评,重点加强产科和新生儿科建设,提高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和新生儿科的建设水平。组织孕产妇危急重症识别和救治技术规范培训,提高高危孕产妇的救治能力。

2、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提升两个系统管理服务层次,将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诊断)、七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纳入系统管理,拓展服务范围,完善服务规范,统一相关台账。免费为3岁以下儿童提供生长发育检查,为35岁以上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开展孕产妇死亡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加大孕产妇死亡责任追究。

3、加强住院分娩管理。认真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修订一级医疗机构剖宫产评审标准,实行分级服务、分级管理,强化分娩管理。

4、畅通全市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建立市级高危孕产妇抢救组织,健全全市孕产妇抢救网络,定期开展全市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拉练,提高急诊救治能力。

(三)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建立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通知》(苏卫社妇〔2008〕12号)的要求,建立由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组成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明确各级人员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2、切实做好免费婚检工作。根据《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各地积极开展免费婚前保健工作。依法对全市婚检机构组织人员培训准入和机构许可评审,优化婚检流程、统一婚检台账,提高免费婚检质量。

3、规范产前诊断(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贯彻落实《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完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强化质量控制,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四)加强妇幼卫生行业监管,净化母婴保健服务市场

1、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管理。依法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重点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助产技术评审标准》,严格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达100%。

2、强化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规范统一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申领审批流程,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注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95%。

省级健康创建工作计划范文5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全省低生育水平稳定,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0‰和3‰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只生一个孩子的妇女占已婚育龄妇女的71.53%。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育龄群众普遍享有较好的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得到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十五”规划的主要发展目标顺利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十一五”时期是“全面达小康、建设新*”的关键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既面临新的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我省人口基数大、密度高,部分地区群众的生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还有较大差距,政策内生育率逐步上升,人口增长还将持续相当一段时期,2010年左右将进入第四次生育高峰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然艰巨;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有待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流入人口不断增加,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控机制和保障体系还不健全,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人口问题是制约我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关键因素。各地各部门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长期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坚持不懈地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任务,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左右,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育龄群众普遍享有良好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基本形成,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完善,在全国率先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率先建立计划生育服务新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把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宏观调控,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行教育、管理、服务和利益导向机制有机结合,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推动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能力创新、载体创新,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坚持分类指导。苏南地区率先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苏中地区加快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苏北地区形成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依法行政,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治化

1、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体系。坚持长期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研究,制定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法规规章,协调和推动社会各领域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规定。

7、全面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深入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定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和行政监督,坚决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开展便民维权活动,打造“阳光计生”。强化依法管理,对违法生育的一律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影响恶劣的可运用社会曝光、个人不良记录等手段予以揭露,是党员、干部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认真贯彻《国务院条例》和《*省条例》,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率先建立依法工作长效机制。

3、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搞好村务公开,增强村级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建立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划生育工作机制,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二)强化利益导向,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体系

1、加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力度。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对象按时足额领取奖励扶助金。将政府资助和社会捐助相结合,在省、市、县各级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对因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等造成的困难家庭进行扶助。落实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2、坚持把计划生育政策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体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的原则,把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建立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制度相结合,与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等制度相结合,解除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后顾之忧。

(三)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大力促进生育文明

1、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普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国情意识、人口意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建立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的宣传教育新格局,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加强人口理论的学习和宣传。各级党校人口理论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党政领导人口理论学习普及率达90%以上。中等以上学校普遍开展人口国情、基本国策和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在校学生接受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

12、积极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加强新型生育文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和*特色的生育文化建设指标体系。建好全国生育文化示范市,在全省建设一批新型生育文化示范点,充分发挥其典型引导作用。加强生育文化设施建设,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生育文化建设活动,建成一批具有较高生育文化品位的活动基地。

(四)完善服务网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1、创新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实施“世代服务”机构建设行动计划。按照“公共投入、品牌管理、依法执业、按需服务”的要求,逐步把市、县和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成“世代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作用。严格实行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的准入制度,构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质量标准体系和绩效评估体系。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网络为依托,以“告知、预约、服务、筛查、转诊、回访”的服务链为纽带,以免费技术服务为基础,建立各级服务网络之间联动的运行机制,提升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提供便捷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

2、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坚持公共型服务,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行动计划,在确保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基础上,积极开展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倡导型、特需型服务。推进知情选择和随访服务标准化建设,应用与推广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促进生殖道感染、艾滋病防治和社区干预、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男性生殖健康、不孕不育筛查转诊等工作。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孕前预防机制。完善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报告机制和生殖健康相关指标监测体系,构建人口与生殖健康信息平台。探索建立生殖系统高发肿瘤的预防机制和社会干预体系。

(五)实施信息化带动战略,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管理和评估机制

1、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统计制度。逐步建立全面及时反映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以及相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状况的综合指标体系。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制度和动态监测制度,完善集定期报告、专项调查、工作记录、信息共享、综合分析为一体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6、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实施“数字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工程。依托国家及省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以建设省级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系统为龙头,建成全省“数字人口”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及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进一步开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众信息网,建成以人口宏观信息和育龄妇女个案信息、业务工作管理和服务信息为主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库,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评估、决策支持和公共服务等信息化应用体系,

(六)推进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1、建立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实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与决策支持工程。形成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开展人口战略研究的协作机制。深入开展影响我省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大人口问题,以及人口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研究,加强对影响人们生育、迁移与流动等行为以及影响人口安全等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人口发展的战略措施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

2、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施出生缺陷干预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建立出生缺陷干预体系,重点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宣传倡导工作,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加强婚育咨询和营养指导,倡导科学婚检,进行优生项目检测和风疹疫苗的接种,降低可以预防的多发性出生缺陷发生率,实现从产前-围产期保健预防模式向孕前-围孕期预防模式的转变。

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的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专项督查,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贩卖、残害、遗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社会新风,强化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加强孕情监测和孕期服务,建立出生性别、引产登记报告和分析评估制度。继续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地区实行省重点管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并逐步使性别比趋向正常。

4、改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实施流动人口维权行动计划。修订《*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深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改革,逐步消除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加快建立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制,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人员。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纳入现居住地人口基数,由现居住地财政予以安排。确保流动人口享有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逐步开展生殖健康等服务。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相关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经商、务工、运输、购房、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应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增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调控能力

1、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各级党委、政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制约人口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各省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向省委、省政府做专题报告。

2、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协调机制,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搭建平台,真正形成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觉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及时进行工作部署、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形成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推动各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目标任务。

3、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采取签订责任书等措施,对党政部门、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党政主要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期考核、晋升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把领导干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奖惩任用的重要内容。开展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强化以人为本、依法维权和服务群众的工作导向,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财政投入机制

1、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公共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建立稳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措施、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县乡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等经费的投入。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十一五”期末达到人均30元。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

2、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规范的经费支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肃查处奖励优惠资金发放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干部队伍

1、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员准入、选拔任用、引进培养、人才激励、人才培养、交流退出、干部监督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结构合理、精干高效,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干部队伍。探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岗位绩效评估机制,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强化岗位管理。在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中,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公益服务,经费由财政保障。乡(镇)根据人口规模按比例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采取县管、乡聘、村用的方式,按照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主的标准,建立一支年轻化、知识化的村级计划生育专职人员队伍。

省级健康创建工作计划范文6

这次会议是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下发的两个文件《关于开展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的决定》和《关于开展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的意见》背景下召开的。其主题是交流各地开展“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的经验,了解和掌握全省各地开展“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的实施情况,把我省开展“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

这次会议不穿靴戴帽,不照本宣读。会议紧张而又热烈,历时一天,圆满结束。

从各地介绍的情况看,“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在全省正在逐步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各显神通宣传活动亮点多

接到国家、省计生协的有关通知后,各地计生协会在如何开好头、起好步上面下了不少工夫。许多市借助今年的“5・29”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把“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从一开始就开展得有声有色。郑州市专门召开了“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的启动会议,工作一直较好的新乡、焦作等市协会还把“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列入年终人口计生委统一考核。

周口市计生协会联合该市妇联、团委等单位和市计生委一道在全市开展了以“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大型演讲比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他们还通过戏曲、小品等文艺形式进行宣传,广受群众喜爱和好评。

许多市的计生协会广泛征求多方意见,集思广益:有的协会专门举办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有的协会会长亲自下基层调研;有的地方召开市县秘书长专题培训、召开现场会等,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了本地区服务工作的重点,并因地制宜制定了具有各自特色的活动方案。

确立试点探索计生协会服务工作机制的创新,是各市“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的有效方法之一。各地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逐级制定下发了协会开展“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的规划和实施意见。各市都设有试点县,县设有试点乡镇,乡镇设有试点村。以点带面,逐步展开,全面发展,创新提高。安阳市确定了一县一区为试点深入进行调研、督导,确保活动方案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要求每个县(市、区)都要抓好2~3个试点乡镇办事处,以此推动工作开展;焦作市在确立修武县为试点县,该县又确立五里源乡等为试点乡,通过建立帮扶金的形式帮扶计生户,逐步改变群众“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周口市在全市确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村936个,还重点培植了20个村民自治示范村,使计生协会的服务职能和宗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

形式多样服务花开遍中原

从各市接到国家、省计生协关于“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的通知,按要求开展活动到现在,并没有多久。但各市的活动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服务形式有所创新,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结合“5・29”宣传活动,各市各级计生协会在“三夏”期间普遍组织义务帮扶队帮助计划生育生活困难家庭发展生产,协助解决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困难问题。全省计生协共帮助协调小额贷款6167万元,资助12230多户发展生产。全省有1191个信用社开展了农户联保小额贷款活动,发放贷款85亿元,这对于农村困难户(包括计生户)发展生产是一个有力的支持。焦作市各级计生协会统筹安排,开展“救助贫困母亲”活动、组织“三夏”志愿者和帮扶队,大力开展帮扶活动。其间,他们共设立义务咨询台500余个,为群众义诊1万余人次,为计生户帮收帮种3000余户,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三门峡市以人口计生干部、计生协会会员为骨干组织了“三夏”服务队,采取组织劳动力助收,联系农机帮收,送种子、送农药、送化肥到户的形式,帮助计生户解决实际困难,同时把帮扶与宣传结合起来,极大地提高了群众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信阳市息县计生协会组织便民帮扶队,帮助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搞好夏收夏种。该县张陶乡计生协会组织会员120人,组成10个帮扶队,帮助112户家庭进行夏种夏收。

为育龄群众提供健康服务是此次活动的重点。河南省各级计生部门联合有关部门为群众进行了免费健康检查、生殖知识讲座、青春期健康培训等服务,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

漯河市各级计生协会认真开展“三生”服务,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并充分利用单月康检的有利时机,认真开展了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和青少年健康知识教育,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南阳市各级计生协会不仅在节日、纪念日和康检日为群众提供宣传咨询、义诊、生殖健康培训、讲座等活动,而且平时还联合医疗卫生部门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送健康下乡等活动。他们在为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后,统一建立健康档案,跟踪关注。济源市在城区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育龄妇女中举办了“女性生殖健康知识”巡回讲座,邀请妇科病专家就妇女病防治、日常生殖保健及避孕节育等作了详细讲解,有近两万人次的育龄妇女参加。

各市还在青少年中开展了青春期健康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郑州市大学路办事处计生协会联合该市青少年宫等单位,成立了大学路办事处“青春健康”教育基地,积极引导青少年坦然面对成长过程中的各种挑战,为今后的生活做好准备。

不断创新拓展活动见成效

“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开展以来,各市计生协会纷纷推陈出新,在服务拓展创新上下工夫,发展了服务项目,拓宽了服务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为了协助政府搞好扶贫开发工作,许多市的计生协会都结合本地实际创立了各种类型的帮扶金,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焦作市在全市每个乡镇建立了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制度;鹤壁市建立的是计划生育帮扶互助金;洛阳市建立的是计划生育救助活动金。不同的名称起到了相同的作用。这些帮扶金的来源主要是政府支持一点、村里拿一点、企业赞助一点、会员捐助一点,积少成多、聚沙成丘,这些基金为广大育龄群众渡过“贫困之河”起到了“桥”“船”的作用。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各级计生协会深知这个道理。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各级计生协会除了帮助扶贫对象联系解决资金困难外,还非常注重选项目、教技术,使计生困难户能真正走上致富路。

安阳市滑县、内黄县对于计生户困难家庭实施“安居帮扶工程”解决旧房改造深得民心。安居帮扶户所在村计生协会还自发组织起来,开展搬砖掂瓦义务帮助困难户建房活动,并根据每户实际情况,制定帮扶计划,寻找致富项目,联系小额贷款。白道口镇石佛村李国士夫妇只有一个女儿,两人身体不好,家庭贫困,当地计生协会根据该户特点,协会用1200多元给他们购买了十只良种山羊发展养殖业,增加收入。在致富帮扶服务上,他们按照“奖、优、免、扶、保、助”六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机制,依托部门优势整合可掌控资源,全面实施计生家庭小康工程。周口市协助小额贷款759万元,帮助2985户。

各地计生协会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继续发挥主力军作用。南阳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运作上,重点实行“六个一”:一个网络畅言路。凡自治村均建起由户代表(一般为计生协会会员)、户代表议事组(类似会员小组)、执章小组(以计生协会理事为主)、村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宝塔式”工作网络,保证了言路畅通。一个章程揽全局。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公约,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合法定约,以约定规,以规理事。既要有与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又具有因村而异的可操作性,起到了统揽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作用。一份合同管到底。在坚持体现“公民权益与义务对等,村委会权利和责任对等”的前提下,重点整合县、乡、村有关资源,加大了公民享受奖励优惠政策的比重,增强了群众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发挥了计生协组织的监督作用,进而保证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落到实处。一套制度保权益。各自治村都逐步制定完善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制度、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一支队伍抓落实。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建立以计生协理事为主的“执章监督小组”和以会员为主的群众工作队伍,具体负责自治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有效地推动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健康发展。一个阵地搞服务。他们充分发挥“村室”和“会员之家”这个计划生育宣传和服务的主要阵地的作用。“六个一”的落实,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得到规范,逐步实现了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