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的经济政策范例6篇

秦汉时期的经济政策

秦汉时期的经济政策范文1

秦朝灭亡后是西汉王朝。前209年,陈胜、吴广斩木为兵,揭竿而起,天下响应,刘邦、项羽起兵江淮共抗秦。前207年,秦亡。西汉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王朝,共历十二帝。

秦朝秦朝(前221—前207)是由战国时期的秦国发展起来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人的祖先大费是黄帝之孙颛顼的后裔,舜赐其嬴姓。秦穆公时,任贤使能,虚心纳谏,灭国十二,开地千里,国力日盛。前361年,秦孝公继位,重用商鞅两次变法,使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诸侯国。秦王嬴政先后灭韩、赵、魏、楚、燕、齐,完成统一大业。前221年,嬴政称帝,史称“秦始皇”。

西汉秦末天下揭竿而起,经过楚汉之争,刘邦击败项羽,公元前202年刘邦在山东定陶称帝,国号汉,暂都洛阳,三个月后定都长安。西汉诸多制度上承袭秦制,汉初实行轻徭薄赋、休养生息的国策,社会经济迅速恢复。西汉建立后采取“休养生息”的国策。休养生息政策自刘邦开始,历经几代统治者,执行了六七十年。取得“海内殷富,国力充实”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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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的经济政策范文2

战国秦汉之际学者对于以往学术史的总结仍以《庄子?天下篇》、司马谈《六家要指》及班固《汉书?艺文志》最具代表性。三种阐述都是将以往的学术思想流派看作是处在同一水平上的、有着同样的发生背景和学术目标,即各家都兴起于“周文疲弊”和都是“务为治”的。各家的不同仅仅体现在不同的方式和途径上,而这不同的途径也不是可以一概否定或者一概肯定,而要看是在什么时间和什么情况下加以运用。也就是说,诸子百家的价值和作用体现为一种更相嬗替的递进关系,不可以相互取消,只可以相互接替。

秦汉时期紧接春秋战国时期之后,而能够将春秋战国时期未曾展开的最重要的法、道、儒三家学说加以改造,使之成为秦汉时期的正统政治思想,在秦代、西汉前期和西汉中期相继为用,前后嬗替,对当时社会作出各自的贡献,说明《庄子?天下》等关于学术史的理解是正确的。秦汉以后的各个历史时期,法、道、儒三家相继为用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重复出现,似已成为行之有效的规律。纵观历代政治得失,适时地完成法、道、儒三家政治思想的嬗替是王朝取得成功的一条主要经验。

正文

一 法家思想与现实政治的结合

虽然法家中的许多人物都与儒家有师承关系,〔注:除著名的韩非、李斯为荀子的弟子以外,还有战国初期在魏国活动的李悝、段干木、吴起等人,《史记?儒林列传》(《汉书?儒林传》略同)称:“自孔子卒后,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大者为师傅卿相,小者友教士大夫,或隐而不见。故子路居卫,子张居陈,澹台子羽居楚,子夏居西河,子贡终于齐。如田子方、段干木、吴起、禽滑?之属,皆受业于子夏之伦,为王者师。是时独魏文侯好学。”钱穆先生认为其言行近法家。见钱穆《从先秦学术思想变迁大势观测老子的年代》(熊伟整理),载《古史辩》第四册下编。〕但是从理论体系上看,法家思想是由道家渊源而来的。《管子?心术上》及马王堆出土帛书《经法?道法》中都有“道生法”〔注:《管子?心术上》作“法出乎权,权出乎道”。 〕的记载。在战国及汉初“黄老道德之术”和“形名法术之学”〔注:有学者称之为“新道家”、“道法家”。〕中,都有由道家思想向法家思想转变的倾向。道家学说中的“道”和“形名法术之学”中所讲的权、衡、刑、法、称、度等等,最初都是抽象的本体概念,是均平、齐一、普适的意思。法家从道家继承了“道”的概念,而使之与现实政治结合。道家追求天道的和谐统一,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原,法家则以“道”所生成的“法”为万物的纲纪,使一切事物都专决于“法”。另一方面,法家又通过“循名责实”的逻辑方法,使“道”、“法”等本体概念与具体的赏罚制度相对应,从而把抽象的概念转化成了具体的律令。法家虽有兴秦之功,而卒使强秦二世而亡,尤其秦有焚书坑儒之举,故历来学者多轻蔑之。“道生法”的事实说明法家在思想理论的层面上,境界也是很高的,与儒道二家一样具有学术的严肃性。

秦在统一六国之前,就素有实行法治的传统。秦孝公时任用商鞅进行变法,商鞅死后,秦国实行法治的政策依然不变,秦国国富兵强,从相对落后的国家一跃而成为战国最强大的国家。秦始皇时期,秦国继续实行法治政策。在秦国著成的《吕氏春秋》一书中的思想,以道、法内容居多。韩非是战国后期法家集大成的学者,也被征到秦国。韩非的同学李斯,被任用为丞相,秦代的许多重大政治措施都出自李斯的建议。秦始皇当政时,事无大小都要亲自处理,甚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史记?秦始皇本纪》),表现出极端的法家作风。秦统一后,秦始皇决定不再实行分封制,并决定焚毁《诗》《书》百家语,标志着秦代所实行的法家政策达到顶峰。

以时间先后而言,老子所开创的道家学派略早于孔子所开创的儒家学派是基本上可以肯定的〔注:参见陈鼓应先生近年的研究:《老庄新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出版;《易传与道家思想》,三联书店1996年出版。〕。但是,在先秦诸子百家中,最早得以与现实政治结合的却是法家。〔注:李悝、段干木、吴起等人在魏国的活动略早于商鞅在秦国主持的变法,但钱穆先生认为李悝、吴起等人在魏国的政治活动已不完全同于孔子所主张的“仁政”,见前引钱穆先生文。〕法家思想成为秦国的主导政治思想以后,使秦国的国力持续发展,引导秦国实现了全国的统一大业,在战国至秦代的社会政治实践中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注:继法家之后,道家、儒家先后为汉代统治者所推崇,但后来汉武帝推崇儒家思想较之秦国推行法家思想还有所差别。汉武帝推崇儒家思想是利用儒家思想作为君主专制的工具,秦国以法家思想为指导则是政治思想、政治制度与社会生活的彻底法家化。〕从秦统一后各项政策制度的建立、君臣言论以及泰山、琅邪、之罘、碣石、会稽等刻石铭文来看,〔注:《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二十八年邹峄刻石:“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皇帝躬圣,既平天下,不懈于治。夙兴夜寐,建设长利,专隆教诲。贵贱分明,男女礼顺,慎遵职事。”二十八年琅邪刻石:“端平法度,万物之纪。圣智仁义,显白道理。皇帝之功,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专心辑志。尊卑贵贱,不逾次行。奸邪不容,务皆贞良。端直敦忠,事业有常。诛乱除害,兴利致福。节事以时,诸产繁殖。”二十九年之罘刻石:“大圣作治,建定法度,显著纲纪。”“阐并天下,灾害绝息,永偃戎兵。”三十二年碣石刻石:“皇帝奋威,德并诸侯,初一泰平。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惠被诸产,久并来田,莫不安所。”三十七年南海刻石:“皇帝并宇,兼听万事,远近毕清。运理群物,考验事实,各载其名。贵贱并通,善否陈前,靡有隐情。防隔内外,禁止淫?,男女洁诚。大治濯俗,天下承风,蒙被休经。皆遵度轨,和安敦勉,莫不顺令。”〕秦代政治家对于当时社会政治蓝图的描绘是既宏大又理智的,具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秦代政治的许多方面,都颇有可采,这一点已为汉代及汉以各代对秦的效仿所证实。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秦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八人一起为秦始皇做寿。仆射周青臣颂扬秦始皇的功绩,有“平定海内,放逐蛮夷,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等语。秦始皇悦,博士齐人淳于越趁机劝秦始皇效法西周实现分封制,封宗室子弟和功臣作为中央政权的枝辅,以保障全国广大地区的长久安定。秦始皇下其议,丞相李斯认为:“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淳于)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师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李斯建议:“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史记?秦始皇本纪》)李斯的建议为秦始皇所接受,自夏商周三代以来所实行的分封制和春秋战国以来的诸子百家争鸣局面,至此都随分裂时代的结束而告结束。

在此以前,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已实现了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郡,疆域东至海,南至北向户,西至临洮,北至河。郡县制是一种政令归一的制度,全国无论远近都由中央直接统治。这一规划是秦代法家所独有的,是只有法家才提得出和敢于提出的。虽然如此,归一的主题则是春秋战国诸子百家的共同趋向,而禁《诗》《书》百家语的政策就是一种学术思想上的归一。废除分封制和禁《诗》《书》百家语同样是反映了秦代法家政策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反映了诸子百家之学的必然要求。《庄子?天道》曾说:“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庄子?外物》又说: “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归一是目的,诸子百家之学的兴起是途径,归一的目的达到了,诸子百家争鸣的局面就应该结束了。

秦用法治是从战国时开始的,但是,就在秦统一全国之时,社会政治状况便又开始变化,较之统一以前已有极大的不同。法家是讲“因”、讲“变”的,这时,全国统一以后的新的社会政治状况就要求秦代的统治思想要有一个从统一前到统一后的变化。统一前,秦国的政策是以耕战和兼并为主要目标的;统一后,则要求以维护统一局面和保持持续发展为目标了。秦代统治者没有成功地实现这一转变,结果导致了秦王朝的速亡。

法家政策在秦统一以后也有所增减,但却不是以保持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变化,而是统一再统一,造成过度的封闭。由奖励耕战、加强君权、制约大臣,转变为普遍的刑杀。所有事物都归结为法律程序,并尽可能地实施重刑。法令的约束从主要针对上层官吏扩大到了全社会各个阶层。秦二世即位以后,又进一步将秦始皇勤于理政、经常出巡的法家作风,转变为不见大臣的制御之术。结果是人人自危,刑戮相望。

此时,法家学说成为了秦代实行急政暴政的理论依据,助长了秦王朝的速亡。贾谊说:“秦离战国而王天下,其道不易,其政不改,是其所以取之守之者无异也。”(贾谊《过秦论》)代表了汉初有识之士对秦王朝失败原因的普遍认识,是非常中肯的。

二 道家思想在汉初的实施

西汉建立后,统治者能够适应秦末丧乱、凋敝的社会现实,并且注意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省刑少事,轻徭薄赋,休养生息,制定了以恢复社会生产为主要目标的比较宽松的政策。这一政策从先秦以来的道家学说中找到了理论依据,因而在汉初社会经济恢复时期,道家思想便取代了法家思想,而与汉初的现实政治结合,成为汉初的主导政治思想。

汉五年(前202年),汉高祖置酒洛阳南宫,与将相大臣一起总结汉朝所以得天下、项羽所以失天下的原因,其后又在朝中与大臣进一步总结秦朝所以失天下、汉朝所以得之的原因,大臣陆贾等也多次提醒汉高祖以亡秦为借鉴。《史记》中说:“陆生时时前说,称《诗》《书》,高祖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生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向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史记?郦生陆贾列传》)陆贾劝汉高祖要“变”,要由逆转顺,汉高祖接受了。

汉初大臣中,有不少是推崇道家的,也比较系统地接触过道家学说。如曹参曾学黄老于盖公,陈平少好黄老,田叔学黄老于乐巨公,直到汉武帝初期,仍有汲黯、直不疑、司马谈等人学习黄老学说。汉初皇帝、宗室、外戚中,汉文帝本修黄老,文帝皇后窦氏尤其喜谈黄老之学,连带汉景帝及太子、诸窦都不得不读黄老。侯王大臣的宾客之中,淮南王刘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编纂成《淮南子》(《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其中以黄老道家内容居多。

曹参相齐时,召集当地儒生百余人,询问安集百姓的办法,儒生各持己意,曹参不知所从。后请来胶西人盖公,为曹参讲论道家“清静无为而民自定”的政治理论。曹参依照实行,相齐九年,百姓安集,齐国大治。萧何死后,曹参又继任为汉朝的相国,对萧何在位时所制定的规章惯例都不变动,专门挑选郡国官吏中诎于文辞的厚重长者担任丞相史,将言理深刻的属吏予以罢免,效果很好,百姓作歌称赞他是“载其清静,民以宁一”( 《史记?曹相国世家》)。

汉景帝时,齐儒者辕固生为博士,在景帝面前与道家一派的黄生辩论汤武受命是非问题,发生激烈争执。窦太后召辕固生问《老子》书,辕固生回答说:“此是家人言耳!”窦太后怒,命辕固入圈击彘(《史记?儒林列传》)。

到汉武帝初年,魏其侯窦婴为丞相,武安侯田?为太尉,推举赵绾为御史大夫,王臧为郎中令,一起推崇儒术,贬抑道家,引起窦太后的不满。建元二年(前139年),赵绾建议汉武帝以后不再向居住在东宫的皇太后奏事,窦太后大怒,责备汉武帝,迫使汉武帝不得不暂时取消尊崇儒术的计划,窦婴、田?同时被罢免,赵绾、王臧下吏自杀(《史记?儒林列传》、《汉书?武帝纪》)。

这二件事说明了汉初儒家与道家的竞争,也说明了道家势力在当时的较大影响。

汉初五六十年间,社会政治比较安定,统治集团内部虽有“诸吕之乱”、“七王之乱”的事件发生,但对社会经济的破坏不大;政治作风比较健康,统治者从皇帝宗室到群臣百官大多出身社会下层,生活散漫放任,缺乏人文意识;社会下层地主、商人对农民的兼并还不严重;中原内地汉族与边疆各少数民族的关系也边疆平和,从而为道家政治政策的实施提供了条件。

先秦时期的道家有老子、杨朱、庄子、稷下黄老等流派。老子虽主张守一、无为、清静〔注:《庄子?天下》:“关尹、老聃闻其风而悦之,建之以常无有,主之以太一。”《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李耳无为自化,清静自正。”〕,却具有鲜明的政治实践倾向,汉初所实行的道家政治思想主要是由老子渊源而来的黄老思想,其中已兼容有名家、墨家、法家、儒家等各种观念,其总的思想是要通过清静少事的途径达到天下大治,通过无为而达到有为。汉初以黄老政治思想为主导,在当时的特定环境下,产生出了显著的积极效果,使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从最初的“自天子不能具均驷,将相或乘牛车”,逐渐恢复发展到了“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汉书?食货志》)。

道家思想也有其消极的一面。西汉中期以后,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各种社会矛盾、民族矛盾逐渐激化,政治生活日趋复杂,道家政治思想便不再能与社会状况相适应,终于被儒家思想所取代。长于抚治战乱后的创伤而不长于创造性的进取,致使汉初的数十年间各项制度多有缺漏,这是黄老政治思想的不足。

三 儒家思想在汉中期的独尊 

儒家思想与汉代政治实践的结合,是在西汉中期。

汉武帝晚年,曾对大将军卫青讲到自己的一生事业说:“汉家庶事草创,加四夷侵陵中国,朕不变更制度,后世无法,不出师征伐,天下不安。为此者不得不劳民。”儒家政治思想便在这一内兴外作的政治环境下应运而起(《资治通鉴?汉纪》汉武帝征和四年)。

儒家政治思想作为西汉中期的主导政治思想,将汉代的社会政治发展推向了极盛。而在西汉中期的极盛局面结束以后,也仍然能够作为历代王朝的正统政治思想,历时久远,对于中国古代社会与政治的发展作出了极大贡献。

儒家学说开创于孔子,又经孟子、荀子及众多儒家弟子的发展。先秦儒家学说是具有极强的人文倾向、社会政治倾向的学说,提倡中庸、博学、择善而从,善于汲取古代知识及百家所长。在政治方面,儒家主张实行仁政、王政,取法西周初期的礼制。在汉代之前,儒家思想始终没能与当时的政治实践结合。

到西汉中期,儒家思想得以成为汉代的正统政治思想,是有其内在原因的。儒家学说鲜明的政治倾向及其致力于建立新的社会秩序的努力,都与汉武帝时期加强君权、强化中央集权和文化专制的要求,不相矛盾。

但是儒家学说从春秋战国发展到汉代,其思想内容也已发生较大变化,而汉武帝推崇儒术的目的更是带有明显的政治利用的意图,并非遵循先秦儒家的追求和信念。这一点与以往法家和道家思想与政治结合的情况是不一样的。首先,儒家思想成为正统政治思想以后,已从原来的致力于建立新的社会政治秩序转变为承认现实政治秩序,包括汉代君主的政治地位,即儒家已经从致力于政治革新转变为维护现实统治。其次,汉武帝通过设立经学博士,为学习儒学的人大开仕禄之门,使得儒家学说风行一时。儒家学说体系内容丰富、广博,极其适合作为衡量一般文化教养和智力水平的样本,因而成为选官的标准。儒学对于汉代官吏的选拔也确实作出了很大贡献,但这已不是先秦儒家的本意,汉中期以后,儒学很快走上了章句训诂的死路,日趋繁琐僵化。第三,儒家对于当时的社会政治,主要起一种文饰的作用,而不能直接推动政治的运作。在汉武帝生前,汲黯等大臣就已指出了汉武帝利用儒学粉饰政治的性质。第四,汉武帝以后虽然号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际上并不是儒学取得独尊地位。在政治运作背后,实际上是多采秦制,阳儒阴法,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在各项典章制度背后,实际上是多采阴阳五行,而以儒术为名义。 

汉武帝建元元年(前140年),即汉武帝即位后的第一年,诏丞相、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汉武帝亲自策问古今治国之道。董仲舒对策推尊儒学,建议以儒学统一学术,“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汉书?董仲舒传》),得到汉武帝的赞许。

董仲舒先后三次参与对策,对儒家学说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引申论证。汉武帝在其策问中,首先提到帝王受命、上天降命的问题,说:“朕获承至尊休德,传之无穷而施之罔极,任大而守重,是以夙夜不遑康宁。”(《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在其对策中,也讲到了“更化”的问题。但实际上儒学并不可能对现有政体有所变更,而只能是为现实政治寻找“天人之征”。儒学的软弱妥协助长了汉武帝进行君主专制的自信心,到太初三年(前102年)举行封禅时,汉武帝的态度已经是“受命而王,各有所由兴”,“汉亦一家之事,典法不传,谓子孙何?”与初即位时有很大不同。

建元元年这一次推举的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人数很多,丞相卫绾提出其中“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汉书?武帝纪》)。

与贤良对策相配合,丞相窦婴、太尉田?、御史大夫赵绾和郎中令王臧等人从政府一面推崇儒学,论及建明堂、设巡狩、改历、改服色等事。赵绾还将他的儒学老师申公迎到京师,其时申公已有八十余岁。但申公并没有对汉武帝有所帮助,汉武帝问申公治乱之事,申公回答说:“为治者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

“力行”之说体现了先秦儒家的民重君轻思想,并非道家之语。《论语?颜渊》:“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但当时汉武帝正热中于“文词”,听了申公的话以后,默然无语,感到失望(《史记?儒林列传》)。

秦汉时期的经济政策范文3

秦始皇统一六国,结束了春秋战国长达五百多年干戈扰攘、诸侯割据的混乱局面,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建国之初,秦王朝“作制明法”,“治道运用,诸产得宜,皆有法式”,在统治制度方面建树颇多。秦始皇踌躇满志,甚至预言:“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孰料事与愿违,秦自统一六国算起,仅维持了15年,便二世而亡。开封建社会一代先河的秦王朝,为何享祚短暂,上演了一出历史悲剧?细加分析,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对六国旧贵族和政治上的反对派实行严酷的镇压。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在地方实行郡县制,但只分派原秦国的官吏到各郡县任职,原关东贵族官僚则一律不用。与此同时,还迁徙关东豪富12万户于咸阳,以加强自己的统治。又下令将南蛮(楚)、东夷(齐)的贵族官僚流放。修建连接各地的驰道,也是要加强对原六国贵族的防范和控制。这些高压政策,加之统一战争中不少六国贵族官僚被杀害,引起了关东贵族官僚及其后裔的强烈反抗,有的甚至提出了“复仇复国”的口号。如原韩国贵族张良,在韩国灭亡后沦落为“黔首”,因而对秦朝怀有刻骨仇恨。在其弟死后宁可不举行葬礼,也要以全部家财寻访刺客,所以才有秦始皇东巡路过博浪沙,被刺客用大铁椎猛击乘车的事件发生。国破家亡的楚人更以“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相号召。秦始皇不分青红皂白地焚书坑儒,也激起了不同政见的士人的强烈愤慨。到陈胜吴广起义时,全国对秦暴政的各种积怨与忿怒火山般地爆发出来。

浩大的战事和工程,耗费了不少国力。秦灭六国的最后阶段,北方匈奴趁机占领了河套地区。当时秦始皇忙于统一战争,无暇顾及,只采取厚币重贿的消极办法抑制匈奴进一步侵略的欲望,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匈奴的威胁,社会上甚至流传“亡秦者胡也”的说法。秦始皇要去掉这个心腹之患,派蒙恬两次率数十万大军北击匈奴,收复了河套南北广大地区。为防御匈奴再度南犯,还下令修建了万里长城。这些举措都花费了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使原本脆弱的经济雪上加霜。

奢靡残暴给人民带来苛重的徭役赋税。经过长期战乱方实现统一的秦朝,本来就财政拮据,国库空虚,且百废待举。如能实行与民生息政策,注重发展生产,再随着生产的发展而适当增加赋税徭役,人民就会比较容易接受,新政权才会获得喘息和巩固的时间。但秦王朝偏偏不是这样,全国统一后,仍连年征战不已,滥用民力。戍守边境,修筑长城,建造宫殿,筑驰道,凿灵渠,转输粮草,征调了大量民力。据范文澜考证:当时全国人口2000万左右,而服役的人数总计不下300万,占总人口数的15%。全国共修建了700多座秦始皇的离宫别馆。都城咸阳附近的270座宫殿,还用复道、阁道、甬道等建筑连接起来。特别是渭水以南的阿房宫,规模大得惊人。秦始皇不但为生前建造了豪华的宫殿苑囿,而且为死后修建了豪华的陵墓。据估计,仅完成陵墓的修建,就需要当时全国的劳动力每人服役120多天。秦二世胡亥即位后赋敛无度,继续大兴徭役,修造阿房宫,发民远戍。这种无休止、无尽期的征发,造成“丁男被甲,丁女被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的悲惨景象。徭役繁重,征伐频仍,必然需要大量的粮饷物资供应,必然加重人民的赋税负担。秦朝的地租原定为十税一,另有口税。可是后来却增加到占农民全年收入的2/3以上。被榨干脂膏的农民,不得不“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庸君佞臣加速了秦王朝的垮台。秦始皇的最大失误之一,是未能在生前确立太子扶苏的领导地位。扶苏亲眼见到秦始皇实行的繁重徭役、过度赋敛和苛刻刑罚,造成了社会危机,曾屡次劝谏,因而被贬到上郡,不许他在咸阳过问政事。秦始皇直到行将去世,才下诏要扶苏回咸阳,想让他继承王位。但为时已晚,“沙丘之变”使秦始皇一生最后一个不失为明智的考虑化作泡影。扶苏被假诏书“赐死”,胡亥在赵高等人的阴谋策划下登上了皇位,从此加速了秦的败亡。胡亥名义上执政,大权实则被赵高独掌。赵高玩弄权术,使胡亥不理朝政,而自己则恣意“指鹿为马”,造成统治集团内部的混乱与诛杀,使大批忠臣良将死于非命,严重削弱了统治的中坚力量。后人因此评论说:“秦使赵高执辔而覆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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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取秦亡教训,是汉初从高祖、吕后到文帝、景帝几朝君臣都十分重视的。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前后持续了40多年,进而得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其中的佼佼者就是贾谊的《过秦论》。正是在总结秦亡教训的基础上,西汉政权采取了诸多改进措施。

“民为政本”。追随刘邦定天下的政治智囊陆贾,在西汉政权立足未稳时便已开始思考秦亡的教训。他在《新语》一书中指出:“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又说,古今帝王成败之道,最根本的一条是能否“得民”。陆贾的主张,反映了汉初社会休息民力、恢复和发展生产的客观要求,又是新政权施政的当务之急,所以被高祖和群臣所激赏,并成为此后几十年里“无为”政治的指导思想。文帝时,贾谊以“过秦”为题写了3篇文章,对秦亡教训进行了系统的总结,进一步丰富了陆贾的认识。他指出:“夫民者至贱而不可简也,至愚而不可欺也。故自古至今,与民为仇者,有迟有速而民必胜之。”贾谊还进一步指出:人民是一切的根本,最有力量的是人民。“夫战之胜也,民欲胜也;攻之得也,民欲得也;守之存也,民欲存也。”这些见解,对于君临天下的帝王来说,无疑具有极强的鉴戒作用。

抑制商贾。刘邦即位之初,社会经过长期战乱,城市人口散亡,经济凋敝。商贾乘机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有的还用钱购买土地,同新兴地主争夺土地与劳动力;有的则凭借巨额财富,操纵物价,并有意给官府制造困难。当时农民之所以贫困,重要原因是商人的盘剥,刘邦看到这种情况对于恢复人民生计、稳定社会秩序,是很不利的,因此决定采取抑制商贾的政策。规定商贾及其子孙不得为官吏,商贾不得拥有私有土地,加倍征收商贾的算赋,等等。

“扫除繁苛,与民休息”。有鉴于秦“赋敛无度”、“戍徭无已”的教训,汉初施行了与民休息、“无为而治”的政策。“休息”,指的是政府征调赋税徭役以不影响农业生产为度;“无为”,则是要求政府不要在赋税徭役制度之外额外征调,少干甚至不干无端扰民的事,以免影响农民生产。

首先是减轻农民的徭役负担,保证从事农耕的时间。如惠帝修筑长安时,使用奴隶与刑徒代替农民;吕后改戍卒的终身服役制为一岁而更之制;景帝把成年男子的始役年龄从15岁提高到20岁。文、景时期,几乎没有征发农民筑城、建宫殿、修坟墓及其他劳役的事情发生。这一切表明,西汉前期确在尽一切可能减轻农民的徭役负担。

其次,减轻农民的赋税负担。西汉之初,刘邦就已减田租率为“什五税一”。以后,惠帝、吕后时期也没有改变。文帝前元二年和十二年,曾两次宣布减当年田租率为三十税一,前元十三年,又免除全部田租。景帝以后,基本确立了三十税一的田租率。这些措施,使秦末以来受到巨大破坏的农业经济,很快获得恢复与发展。到汉武帝即位时,国库盈溢,社会财富已是相当充裕了。

“蠲除苛繁”,更新法制。秦王朝几乎全盘继承了奴隶制社会的一套严刑峻法,以暴虐治天下而天下亡。对汉初统治者来说,这个教训特别深刻。刘邦入关之初,就谴责秦“诽谤者族、耦语者弃市”的苛法。汉初在法制上的改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注意依法办事,吏治较清明;二是在法制内容上有不少更新,刑法较前大为宽松。

亲善邻邦,稳定边防。秦朝初年周边民族不断内犯,秦王朝不得不多次对周边民族用兵,导致国力衰落,这对于西汉政权也是十分深刻的教训。刘邦初时虽有贸然进攻匈奴之举,导致“白登之围”,几乎丧失建国之基,但事后冷静分析了形势,改以“和亲”代替战争。吕后时,尽管匈奴冒顿单于骄傲无礼,还是以友好和善的方式对待之,并许以“和亲”。文、景两帝,也都实行与匈奴和亲的友好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匈奴对北部边境地区的袭扰,为休养生息政策的实施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虚心纳谏,重用直臣。汉初的政治智囊们普遍认为,秦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君主肆其淫威,堵塞言路。所以不时提醒最高统治者:如果朝廷上听不到一句不同意见,离垮台就不远了。汉初的几位帝王比较清醒冷静,广开言路,虚心纳谏,使贤者各尽其言,无疑是受了这些见解的启发或影响。当初刘邦攻进咸阳后看见秦宫的珍宝美女,曾经心旌摇荡,在受到樊哙责问后,便立即打消了贪图眼前富贵的念头。刘邦晚年还割爱纳谏。他喜爱戚姬及戚姬生的赵王如意,有意废太子而立如意。但群臣认为,自古长子为太子,如果没有大错是不能废的,凭一己好恶而废立,是为政之大忌。高祖终纳群臣所谏,舍所爱而不废长立幼。

汉武帝敢于杀伐决断,执法严厉,是出了名的,但总体上也善于听取臣下的意见,喜重用直言相谏的骨鲠之臣。为了避免偏听偏信,使下情上达,他还鼓励“四方之士多上书言得失”。在他治下,形成了一种言路宽、忌讳少的政治清明局面,有不少大臣敢于犯颜直谏。大臣汲黯曾当着众臣之面批评武帝是“内多欲而外施仁义”,汉武帝听后大怒,拂袖退朝。然而汉武帝并没有因此怪罪汲黯,相反,对汲黯更加信任敬重。重用直臣,采纳大臣们提出的正确建议,对汉武帝的文治武功起到了良好效果。元朔二年,主父偃上“推恩策”。汉武帝采纳了其建议,解决了汉初以来诸侯王尾大不掉的问题,加强了中央集权。

倡俭抑奢。秦王朝统治者“大兴土木”,追求奢侈腐化的生活,为此而征用的徭役压得老百姓喘不过气来,导致天下反抗。汉初统治者吸取了这一教训,诸事尽量从简,节省财政开支。“文景之治”更是开创了接连两代清明的俭朴之风。而倡俭抑奢之风的形成,首先与统治集团对奢靡的重大危害的清醒认识大有关系。文帝之前的社会状况,一方面是经过几十年的休养生息,经济由凋敝走向复苏;另一方面是复苏的经济面对日益见长的奢靡之风,呈现出不堪其负的态势。对此,贾谊在《治安策》里,有非常形象的描绘。大致可以概括为:衣饰务求华丽,饮食务求铺张,居陈务求虚荣,视听务求声色。富人家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几乎吃尽了五方美味;至于歌舞翩跹、灯红酒绿的淫荡生活,商贾富户竞相攀比,花样翻新。这样一来,生产与消费出现了失衡的状况,“夫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欲天下亡寒,胡可得也?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欲天下亡饥,不可得也。”于是,初步稳定下来的社会局势又显得动荡不安了:杀父害兄、谋夺家产者有之,偷盗宗庙门帘祭器者有之,白昼抢劫肆意行暴者有之,诈骗粮食赋税者有之,伪造凭证巧取暗夺者有之,乘坐公车、挥霍国家资财者有之。总之,为奢靡而追求财利,什么道德良心、社会规则,都难以阻止人们去铤而走险。在痛陈了奢靡之风的危害之后,贾谊指出:当前为政的关键之一,就是要抵制奢靡,倡导俭朴之风;穷家底只有过紧日子,社会才不会由于经济失衡而陷入危机。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移风易俗”,从而“使天下回心”。贾谊的主张深为新即位的汉文帝赏识,并决定把倡俭抑奢作为一项保证长治久安的根本政策加以推行。

贾谊还指出,倡俭抑奢必须有制度保证。贾谊的这个主张也得到了文帝的采纳。当时,奢侈现象在官宦显贵中尤其严重。比如,淮南王刘长,自恃为皇亲,根本不把朝廷倡俭的申令放在眼里。汉文帝见他留在京里影响不好,便遣归封邑。但刘长劣性不改,依然大肆挥霍国家资财,其他的一些官僚也纷纷效仿。仅因每年乘公车游山玩水的费用,就给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造成了沉重的负担。于是,文帝以整肃官风为重点,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比如,郡县罢献、侯国罢贡制度的确立,堵死了王公显宦获取奢侈品的重要渠道;列侯一律回封地就食制度的确立,使得吏卒运输开销越来越大的状况顷刻改善;裁减宫省郎员、官府吏员的数额和解散中枢警卫部队,大大减缩了国家军政开支;皇家苑囿一个个碾平散为农田,御用的马匹转给驿站,为落实取消宴游和射猎活动的命令提供了保证。还有官员俸禄的调整,廉吏要求的规定,公车制度的整顿,以及倡俭抑奢法令定期向民众宣讲的举措等等,无不体现了对制度保证作用的重视和依靠。

一般说来,有制度总比没制度好,但事实上,有了制度如不能实行,坏作用反而更大。汉文帝为了避免那种耽于空言、不见落实的状况出现,首先对高官显贵采取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态度。文帝前元二年冬十月,朝廷颁布了诸侯一律回到封邑去的诏令,但时隔一年,仍有许多人滞留长安。于是,文帝颁诏重申,并对曾在挫败吕氏阴谋、保住汉室江山的斗争中立下大功的重臣周勃,给予免去相位、发遣归邑的严厉处分,结果骇得列侯纷纷打点行装,返回封邑。

秦汉时期的经济政策范文4

关键词:秦汉时期;农业发展;表现;原因;影响

中图分类号:K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1-0145-02

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转折时期,第一次出现了封建社会鼎盛的局面,在这一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及科学技术等方面都得到了快速发展,尤其是农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根本和支柱更是取得了长足甚至是空前的进步。秦汉时期农业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科技的进步

种植业和养殖业是秦汉时期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两方面在这一时期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首先,种植业中土壤耕作技术的进步主要表现在各种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铁制农具在春秋战国时代已经出现,但在这一时期铁农具数量既少而且形制也比较原始,到了秦汉时期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铁制农具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并取代了铜制农具和木制农具。在汉武帝时期,据《汉书・食货志上》记载:搜粟都尉赵过在长安附近及三辅地区,教民“用耦犁,二牛三人”。汉宣帝时,据《汉书・循吏传・龚遂传》记载:龚遂做渤海太守,“见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简约,劝民务农桑。……民有带持刀剑者,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郡中皆有蓄积,吏民皆富实。”平帝元始二年,据《汉书・平帝纪》记载:“罢安定呼池苑以为安民县,起官寺市里,募徙贫民,县次给食,至徙所赐田宅什器,假与犁牛种食。”据《后汉书・王景传》记载:东汉明帝永平以前庐江一带“百姓不知牛耕”。永平十三年,王景赴任庐江太守,“教民犁耕。由是垦辟倍多,境内丰给”。据《后汉书・任延传》记载:东汉以前,九真地区(今越南中部)还是“俗烧草种田”。光武帝建武初期,任命任延为九真太守。“九真俗以射猎为业,不知牛耕。……延乃令铸作田器,教之垦辟田畴。岁岁开广,百姓充给。”这是长江流域和岭南地区用牛犁耕田。据《后汉书・鲁恭传》记载:和帝初,鲁恭上疏说:“三辅、并、凉少雨,麦根枯焦,牛死日甚”,这是西北关陇等地区用牛耕。据《全后汉文・政论》记载:东汉中叶的崔■说:“今辽东耕犁,既用两牛,两人牵之,一人将耕,一人下种,二人挽耧,凡用二牛六人”,这是辽东地区用牛犁耕地。

其次,种植业中作物栽培技术的进步主要表现为代田法和区田法的出现。

代田法在农学上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首先是耕地上的沟和垄是相间的,将作物的种子播种在沟里,这样可以达到防风抗倒伏的效果;其次是沟和垄定年互换,这样可以达到“种休更换”的目的;最后是新的配套农具的使用,比如耦犁、耧车。代田法的出现大大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达到了“用力少而得谷多“的效果!区田法的记载始见于《■胜之书》。区田法主要包括两种形式:“沟状区田法”和“窝状区田法”。在技术上的特点主要包括:一是深翻耕作区或者说沟中的土壤,据《■胜之书》记载“区田不耕旁地,庶尽地力”,这样可以避免水分和营养物质的侧漏,实现精耕细作、少种多收。二是严格规定每亩地的立苗数和每株苗之间的行距,这样可以充分利用阳光。三是集中施肥灌水,据《■胜之书》记载“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良田也”,同时还要进行精细的栽培管理。区田法的这些特点实现了高额丰产的效果。

另外,蚕桑业在秦汉时期也获得了巨大的突破。在这一时期种桑养蚕也被当时的统治阶级看作农耕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积极鼓励农户从事桑蚕业。从《四民月令》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农户在农忙之余就会种桑养蚕,一方面是用来自足,二来是为了纳赋。两汉时期的地主不但使用“蚕妾”从事蚕桑生产,而且在蚕事大忙季节要动员家中妇女儿童参加劳作,并独自完成养蚕、缫丝、纺织、印染等全部生产过程。另外,在这一时期甚至出现了专业性的以出售赢利为目的桑蚕业,在秦汉时期山东地区就有经营上千亩桑田的,其营业目的是赢利。在这一时期,蚕桑织品不但是人们主要的衣被原料之一,更重要的是它是中央王朝向北方游牧民族交换和对外贸易的最重要的物资,特别是张骞通西域之后,丝绸更成为中国与西方贸易的大宗商品,联系东西方的纽带也因此而称为“丝绸之路”。由于政府的鼓励等方面的因素使得这一时期的桑蚕业得到很大发展,同时桑蚕业在本时期技术上也有了重大突破,首先在种植桑树上开始出现温室栽培技术并得到了大力推广;其次在栽培方法上出现了“地桑”的技术,这种技术就是把桑树种苗撒播在地上,跟种植“黍”等庄稼一样对其进行管理,等桑苗长到一定高度之后就用镰刀从桑苗靠近地面的地方割除,但是不要伤及桑苗的根部,这样在第二年春天的时候,桑苗的根就会发新芽,比起树桑,地桑的桑叶有叶形较大、叶质鲜嫩的特点,同时采摘起来也比较省时省工;最后这一时期在饲养桑蚕上已经开始使用人工加温技术,据《四民月令》记载:“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

二、农产品的多样化

秦汉时期的农作物在前代的基础上更加的丰富多样,主要表现在:首先,粮食作物更加丰富。据许慎编纂的《说文解字》记载,到东汉时期已有八个麦的品种,七个禾的品种、六个稻的品种、四个豆的品种,麻的四个品种,黍有三个品种,竿有两个品种;其次,麦和水稻的种植更加普遍成为主要的农作物,麦在北方得到大力推广,南方的粮食种植主要是水稻并且已经推广到北方的部分地区,麦和稻成为人们的主要粮食来源;再次,蔬菜和经济作物的品种进一步增加。据《四民月令》记载,当时的蔬菜有瓜、瓠、葵、冬葵、苜蓿、芥、芜菁、芋、■荷、生姜、葱、青葱、大蒜、韭葱、蓼、苏等。经济作物主要有桑、麻、芝麻、蓼蓝和胡瓜。雄麻主要用其纤维制造亚麻布及其他织物,雌麻则和芝麻和白苏等作为油料作物,蓼蓝作为蓝色染料作物,麻籽已不再作为谷物食用了;最后,秦汉时期与西域联系沟通频繁并进行了物资交流,从西域引入了西瓜、黄瓜、蚕豆、青葱、大蒜、胡椒、芝麻、葡萄和苜蓿等作物。

三、农业经济发展地区的扩大

秦汉时期农业经济发展地区的扩大首先表现在广大的半农半牧区的农业获得了发展。自殷周以来,我国长城以北、西北和东北北部地区均为畜牧业经济区,而靠近长城内侧,从碣石(即:今河北昌黎县),经龙门(即:今陕西卦城县)西南折向天水、陇西的广大地区,包括秦汉时期的北地、上郡、五原、朔方、云中、西河、河西等郡在内的地区都是农畜两宜的半农半牧区。到了秦汉时期,特别是随着秦国对西部地区的开发和汉武帝对匈奴用兵的胜利,除丰富了牲畜品种和扩大了畜牧业的地区外,也在这片辽阔的地区兴建屯田和移民实边,从而扩大了粮食生产的面积。汉武帝攻破匈奴以后,“汉渡河自朔方以西至令居,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后武帝又置河西四郡,于是在张掖、酒泉、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由于屯田的大量兴建,以至从今新疆地区到河西走廊及宁夏、内蒙古等地出土的汉简中,还屡见“农令”、“田官”、“候农令”、“别田令史”、“农亭长”、“代田长”、“农都尉”、“护田校尉”等主管农田的田官名称。所有这一切都说明这时的半农半牧区的农业经济确有发展。其次表现在落后的江南地区也获得了一定的开发。秦汉特别是东汉时期,王景在庐江郡推行牛耕之法;任延在九真郡“铸作田器”,教民牛耕。可见江南的边远地区也在推广牛耕。这一时期的水利设施的兴建也出现了由北方延伸到南方的趋势,西汉中期以后到东汉,水利的兴建由以北方为重点逐步转向以淮河流域和江南为重点,且出现了陂塘化倾向,扩大了耕地面积。另外,从东汉时期的人口分布我们也能看出端倪,这一时期人口分布虽然仍是北多于南,但是江南地区的人口获得迅速增长甚至有超越北方的趋势。可见秦汉时期的农业经济发展地区确实得到了大幅度的扩大!

那么,秦汉时期农业取得如此快速发展的原因是什么呢?笔者认为首先得益于农业生产关系的巨大调整与变革。完成了由领主制向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转化过程。自商鞅变法始,实行奖励耕战政策,加速了土地私有化进程,为新兴地主阶级的崛起和自耕农阶层的广泛形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封建土地私有是人民“归心于农”、生产积极性高涨的重要因素之一。战国秦汉农业发展高峰之出现得力于生产关系的变革。其次是重农政策的实行。中国古代重农理论与思想在西汉达到其巅峰时期,与中国古代第一次农业发展高潮相契合。西汉文、景诸帝皆强调农为天下大本,把劝课农桑作为朝政第一要务。贾谊、晁错系统、深刻地论述重农问题,为后世重农政策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另外,国家统一、安定的社会环境也是促进农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秦汉时期农业的快速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秦汉时期农业的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我国农业“精耕细作”的特色,也初步形成了我国传统农业的架构模式。秦汉时期人丁兴旺,已经出现了人多地少的局面,人们利用铁制农具等先进的生产工具,利用牛耕等畜力还有灌溉技术等进行精耕细作以在有限的土地上生产出更多的粮食,奠定了我国农业“精耕细作”的特色。同时,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全面发展。产业结构以种植业为主,畜牧业为辅。纯粹的畜牧业主要分布于北方和西北的草原地带,其他地区则以种植业为主,畜牧业为辅。在地理区域上,北方黄河流域主要种植麦子等旱作植物,南方则以水稻等种植为主。这样的产业结构和地域分布特征是完全符合我国自然条件的差异性的,这一时期奠定了我国传统农业的架构模式。其次,促进了当时社会经济的繁荣。农业的快速发展,养活了众多的人口,同时也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由于铁农具的广泛使用以及政府的大力提倡,促使专门制作铁农具的手工业者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产业体系。同时由于南北地区的地域差异,农牧产品的不一样,也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另外,秦汉农业的发展所积累的文化积淀对后世都产生了无可估量的影响。

参考文献:

[1][东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南朝宋]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3]郭文韬.中国古代的农作制和耕作法[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1.

秦汉时期的经济政策范文5

教学建议

对“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认识

1.武帝的这一政策与秦代有很大不同,儒学独尊后,其他思想学派并未被禁止。而且所提倡的儒学本身也广泛吸收了法家、阴阳家等各家学说,统一的思想带有一定的综合倾向,因而获得了成功。

2.尊儒兴学,把教育、考试与选官结合起来,是武帝的创造,在客观上促成了重视知识重视教育的社会风尚,儒家思想逐渐渗透到社会各方面,造就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范式。同时,改变了汉初“非功侯不得封相”的惯例,使大批读书人通过读书而进入仕途。

3.封建政治与儒学密切结合起来,初步形成了儒家政治的历史传统。

4.但从本质上看,这仍是一种封建专制主义文化政策。汉武帝运用皇权干预思想学术,抑制了民族思想的自由发展,禁锢了思想界的探索精神,违悖了思想统一于真理的规律,有明显的消极作用。

对汉武帝的评价问题

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的著名帝王,在其统治时期,通过文治武功,使西汉统治过火鼎盛时期,其他向来被称为“英主”,其一生,既立有丰功伟绩,也有重大失误。他与秦始皇相比,即“异于秦始皇者无几矣”,又“有亡秦之失而免于亡秦之祸”。(司马迁之语)史学界对其晚年的政策调整关注较大。他为调整统治政策,在有关西北屯兵的争论中,借机颁布了轮台“哀痛之诏”,公开向天下承认了自己的失误,公开否定自己,果断地调整统治政策,从而有效地缓和了社会矛盾,挽救了统治危机,带来了后来的“昭宣中兴”。他这一行举,可以说是古代帝王罪已以收民心的一次显成功的尝试,他比秦皇始、唐太宗高明的多。但也有人对他这一行举持否定态度,认为在统治危机和内外出现困局情况下,是悲观消沉情绪的反映。

秦汉的统治思想问题

任何统治阶级为维持统治,都会根据政治、经济的形势和政治需要,确立自己的统治思想。作为封建大一统开始形成时的秦汉统治者,在确立统治思想方面进行了种种探索。战国时期的泰国,有实行法治的传统,商鞅就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秦国的丞相李斯与韩非是同学。战国时的法家集大成者韩非,更是受到秦王嬴政的赏识,嬴政在看到韩非的书后说:“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后韩非在秦国因被李斯嫉妒而侵害,但他的思想被嬴政采纳,法家思想成为秦的统治思想。秦始皇以吏为师、崇尚法治,实行严刑峻法,将法家思想定为一尊地位。法家思想适应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建立的需要。

西汉王朝是在农民大起义摧毁了暴秦统治基础上建立的,汉高祖及臣下,多数是秦末大起义中出现的下层人物,他们能比较认翰的思考秦亡的教训。汉初统治者面临经济凋敝的局势,为缓和阶级矛盾,稳定统治秩序,确立了以道家“无为”思想为特征的黄老政治为统治思想。刘邦实行的恢复经济、轻徭薄赋、约法省禁就是黄老政治的具体体现。在刘邦、孝惠、高后、文、景统治的五六十年间,一直实行黄老政治。黄老政治的实行,恢复了经济、稳定了统治。

到汉武帝时这种情况有了变化。黄老政治的实行,诸子百家学说的流行,不适应思想统一和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进而在太学和地方学校中,讲授儒家经典,通过考试合格者可入仕。从此,儒家思想成为我国封建社会历代的统治思想。但是,董仲舒兼采百家之长,融儒法为一家。汉武帝虽尊崇儒术,但实际上是“霸王道来之”,儒法并用,是经过改造的儒家思想。

秦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l)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制度。封建皇帝个人专断独裁,控制一切军国大事,地方一切权力集中于中央,中央一切权力集中于皇帝。

(2)战国时的韩非提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理论。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践了韩非的理论,通过创行皇帝制度、中央官制和郡县制,采取了一系列经济和文化措施,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3)汉承案制,刘邦承袭了秦始皇开创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历经惠、文、景帝,到汉武帝时,通过解决王国问题,进一步控制了地方政权;又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确立了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两汉时采取中外朝制度和设立尚书台,实行刺史制度和上计制,从而完善了这一制度。到东汉初,这一制度进一步加强并定型。

(4)这一制度是建立在封建生产方式基础之上的,适应了封建地主阶级政治、经济的需要,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抵御外族入侵和大规模水利工程的修建。但也有明显的弊端:加强了人民的控制和统治,皇帝个人作用对政局影响大,容易产生腐败和专权,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治腐败长期延续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到了封建社会末期,其积极意义日益减少,弊端日益加重。

关于王莽改制的评价问题

在20世纪20年代前,对王莽改制是一致否定的。此后,有了三种观点。第一,基本肯定说。认为王莽是一位有胆识的改革家和理想主义者,他实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无疑是具有进步意义的。第二,基本否定说。郭沫若认为:王莽实行的一系列倒行逆施的政策和措施,不但未使动荡不定的封建统治秩序稳定下来,相反给人民增添了更多新的灾难,阶级矛盾更加尖锐了。第三,主观与客观说。作为改革家的王莽,清醒地看到了西汉后前危机的深刻根源,首先是土地兼并和奴婢数量的膨胀,其次是豪民富商的高利贷掠夺和财货垄断。他的改革是针对大地主阶层的,本意是想干一番事业的,但结果竟变成了一场对人民的浩劫,这是他根本没有料到的,他成了西汉腐朽统治的替罪羊。

西汉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化

(1)刘邦对秦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既有继承,又有改造,除继续采用郡县制外,也实行分封诸侯王制度,即郡国并行制。

(2)由于诸侯王势力的膨胀威胁了皇权,景帝采取削藩政策,还用武力平定了七国之乱。汉武帝进一步削在王侯权势,通过实行“推恩令”等措施,基本上解决了王国问题。汉武帝以后直到东汉,虽一直保留封国,但国象对王国权势限制很严,王国封地也越来越小,势力越来越小,诸侯王实际成了只有爵位而无实权的封建贵族。

(3)汉武帝时为监察地方,全国分13州,设置刺史。后来,刺史权渐重,积久成制,成为行政长官。西汉末到东汉,刺史改称州牧,级别提高,成为最高地方行政长官。州也成了最高地方行政区划了。

教学目标

典型例题

1998年7月11日,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指出:新疆是我国西北一个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省区,加快新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一件关系全局的大事,对我们实现跨世纪发展的目标,保障国家安全和边防巩固具有重要的意义。

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l)新疆的地形特点是“三山夹两盆”,请按由南向北的顺序将这五大地形名称写出来。我国地势最低洼部分是__________。我国面积最大的沙漠是___________(2)我国自古对新疆地区就进行了有效的管辖。西汉时于________年设立_________,管辖玉门关、阳关以西,葱岭以东,天山南北的辽阔地区。73年,东汉派________打败北匈奴后,重建______。唐朝时又设立了_____和_______,对之进行有效管辖。

(3)总书记讲话表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实现

A.民族平等B.民族团结

C.各民族共同繁荣D.民族区域自治

剖析:本题考查了地理、历史、政治三科知识。知识点有新疆区域地理、中国古代边疆史和我国的民族等。主要检验学生的识国记忆能力和分析能力。

第(l)问要注意顺序千万不能打乱,否则一分不得;第(2)问在于记忆准确,避免张冠李戴;第(3)问从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可以看出强调的是各民族共同繁荣。

参考答案:

(1)昆仑山一阿尔金山塔里木盆地天山准噶尔盆地阿尔泰山吐鲁番盆地;塔克拉玛干沙漠

秦汉时期的经济政策范文6

【关键词】广西民族关系;磨合;团结;历程

【作 者】覃彩銮,广西民族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南宁,530028

【中图分类号】D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1)03-0001-009

From Cultural Identification to Ethnic Unity and Integration: ――Part Ⅲ of the Study on Ethnic “Four Models” in Guangxi

Qin Cailuan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discusses and collate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Guangxi’s ethnic relationships from the periods of Qin and Han dynasties to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nd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law is as follows: from outside to unify, from conflict to running-in, from running-in to reconciliation, from reconciliation to integration, from integration to unity What the author had mentioned above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on ethnic relationships and new development of ethnic unity in Guangxi after the founding of the P R C

Key words: ethnic relationships; Guangxi; cultural indentification; ethnic unity

先秦时期,今广西地区是西瓯、瓯越先民居住之地,其社会处在自主发展时期。秦始皇统一岭南以后,始有中原人进入广西。秦汉时代以来直至明清时期,广西的民族关系,首先或主要地表现为壮族及其先民与中原汉族及其先民的关系,其次是壮侗语诸民族与南迁的瑶苗民族的关系、瑶苗民族与汉族的关系;继而是壮族与先后迁居广西的回、京、彝、仡佬等民族的关系。在长达2000多年历史时期里,历代封建王朝实行了因地制宜的民族政策,广西的民族关系经历了从“徼外”走向统一、从冲突走向磨合、从磨合走向和解、从和解走向融合、从融合走向团结的曲折发展过程,其中的文化认同是广西民族关系从磨合逐步走向融合与团结的重要原因,并且对新中国建立后广西团结和谐的民族关系的形成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广西“四个模范”的巩固新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一、从“徼外”走向统一――先秦时期的自主发展至秦朝的统一

广西地处我国五岭山脉南部,南面濒临北部湾,西南面与越南接壤,西北依云贵高原,秦代以前,史书称为“徼外”之地。壮族及其先民(包括广西的侗、仫佬、毛南、侗、水等同源民族及其先民)是广西的原住民族。考古发现证明,早在距今5~2万年以前,以柳江人、来宾麒麟人为代表的古人类已经在广西各大江河流域劳动生息繁衍,开启了广西的早期历史。到了距今约10000~4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原始先民的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大,逐步由江河两岸扩大到远离江河的丘陵平峒地带,目前广西各地发调查发现了400多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包括文化内涵丰富的新石器时代早中期的桂林甑皮岩、柳州大龙潭、南宁豹子头、邕宁顶蛳山、长塘,横县西津、秋江等遗址;中期的钦州独料、资源晓景等遗址;晚期的隆安大龙潭等为代表的大石铲遗址。根据体质人类学的考察与研究,广西地区旧石器时代古人类与新石器时代人类有着继承关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工具的改进,先民们相继发明了石器的磨制技术,发明了原始农业和人工栽培稻的种植、饲养家畜和陶器的烧制等,并且从“依树积木的‘巢居’”过渡到埋柱架楹、营造离地而居的干栏式房屋居住,过上了较为稳定的定居生活,形成了规模较大的聚落。从考古资料和文献记载可知,大约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地处岭南的广西已同内地或东南沿海地区有了联系和交往,广西出土的几何印纹硬陶和有肩石器,与相邻的湖南、广东、福建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特征,反映了文化上的交流与相互影响。商周时期,岭南越人与中原内地的关系日趋密切,出现了文化上的交流和相互间的交往。越人已翻越五岭进入中原,向商周王朝上贡方物珍宝,商周王朝则回赠各种青铜器礼器;中原地区的青铜冶铸技术已传入岭南,并为岭南越人所掌握,开始铸造青铜器,出现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青铜文化和象征权威标志的铜鼓,其社会已发展进入方国时代。但总体而言,先秦时期,岭南地区虽受到中原汉文化的影响,但壮侗语诸民族的先民社会仍按照自身的发展规律发展着。

民族理论政策研究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秦王朝后,于公元前219年,派遣50万大军,开始了统一岭南的战争。经过“三年不解甲弛弩”的艰苦征战,最终统一了包括今广西、广东和越南中北部的广大岭南地区。秦统一岭南后,推行封建郡县制,设置南海、桂林、象郡,并且把南征的数十万大军留守岭南各地要塞,还将中原居民迁往岭南“与越杂处”。这是中原汉族进入广西之始,打破了今广西原住民族长期独自居住与发展的历史格局。这是广西从“徼外”走向统一的开始。

春秋战国以至秦朝时期,广西原住民族史籍中称为西瓯、骆越两大族群。西瓯、骆越属当时我国南方百越族群集团居住在岭南的两个支系。据研究,西瓯族群主要居住在今广西红水河以北地区,今桂北一带是西瓯的主要聚居地,是抗击南征的秦朝军队的主要力量;骆越主要分布于红水河以南地区,今南宁一带是骆越人聚居之地。秦朝时期广西的民族关系,主要表现为驻守的秦朝大军和徙居岭南的中原移民与当地原住民族西瓯、骆越人的关系。由于秦始皇在派兵统一岭南的过程中,在今桂北一带与当地的西瓯部落发生激战,这场秦瓯之战先后持续了四五年多时间,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西瓯部落统帅译吁宋在激战中被秦军斩杀身亡。秦始皇对岭南的统一,客观上具有积极意义。但从另一方面看,秦始皇对岭南的统一是封建的统一,并且是采用武力手段完成的,当秦军进入今广西北部一带时,立即遭到西瓯部落的奋勇抗击。面对秦军的强大攻势,未曾防备且组织松散的西瓯部落猝不及防,很快就被秦军所击溃,只好退入高山密林间。西瓯部落及时调整应对秦军的战术,重新集结起来,推举新的首领,采取化整为零的游击战术,利用高山密林作掩护,频频夜袭秦军营地及其后勤供应线,不适应南方山地作战的秦军则枕戈待旦,疲于应付,陷入被动挨打、“进而不得退”、“粮食绝乏”、“宿兵无用”的困境,秦军主力在这种对峙和消耗战中遭到重创,造成了“伏尸流血数十万”①重大伤亡,其统帅屠睢也在西瓯部落的袭击中毙命。秦军只好收缩兵力,修筑城堡,固守待援。面对着西瓯部落的顽强抵抗,使秦始皇统一岭南的进程受阻,于是重新进行部署,令监御史史禄在今兴安县北面的漓江和湖南的湘江之间,开凿一条沟通两江水道的运河,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灵渠。灵渠的成功开凿,打通了内地通往岭南的水上通道,使得中原内地大批兵马和各种军用物资源源不断地运往岭南,解决了秦军“粮食绝乏”和兵员补充问题。秦始皇又派遣任嚣和赵佗等将领率援兵与先期到达并困守城堡的秦军相会合,重新组织对西瓯人的进攻。由于秦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实战经验丰富,尽管西瓯部落拼死抵抗,终因寡不敌众,被秦军击败,长达四五年之久的秦瓯之战宣告结束。这场战争,无论其性质或客观作用如何,它毕竟是两个不同族群之间的战争,而作为异族的秦军一方为入侵者,并且首先发动对西瓯部落的进攻,是对西瓯世代居住的家园的侵犯,虽然秦军也伤亡惨重,而对于西瓯部落来说,许多部落人在秦军的攻击中丧生,其酋帅也被秦军击毙。这场族人被杀、家园被毁的战争,必然给西瓯人带来巨大的心灵创伤,对于中原人产生的仇视心理和对立情绪是很自然的。这样的心灵创伤和民族对立情绪往往难以在短期内消除,需要时间的消化、相应政策的实施和民族关系的磨合。秦始皇统一岭南后,推行封建郡县制,留兵戍守、徙民南居,推进岭南开发,以缓和越汉民族的关系。但是,秦始皇对岭南的统治只有短短的七年时间,就在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起义浪潮中覆灭了,汉越民族关系的和解历史地落在了后继者南越王赵佗的肩上。

二、从冲突走向磨合――秦末汉初南越国的“和辑百越”政策与汉越民族关系的改善

秦朝末年,当中原地区正处于农民起义之后群雄逐鹿、社会动荡之时,南海郡尉任嚣病危,于是把军政大权托交给南海郡龙川县令赵佗掌管。赵佗凭据岭南远离中原、高山横亘、地势险要的有利条件,派兵把守与内地相通的关隘,击并桂林、象郡后,建立了南越国政权,自称南越武王。在此后的93年里,广西历史进入了南越国赵氏政权统治时代。

赵佗是一位颇具谋略的封建政治家。南越国建立后,赵佗便开始谋划其政权的巩固之策,他意识到新建立的南越国政权要在人多势众的越人地区站稳脚跟并得到巩固与发展,仅仅依靠秦朝时留守岭南的军队和南迁的中原人的支持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取得岭南越人特别是越族上层人物的支持,才有可能缓和越汉民族因秦始皇发动的统一战争造成的仇视或对立情绪,弥合其创伤。因此,在南越国建立伊始,赵佗就把缓和汉越民族关系、争取越人支持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制定并实施了以“和辑百越”为核心的一系列民族绥靖政策。

赵佗制定并实施的“和辑百越”政策,其内容包括五个方面:(1)争取越人上层,团结笼络越人首领,委以官职,参加王国政权管理,以示信任和重用。赵佗建立南越国后,便选用当地的越人大小首领参与王国及各级地方政权的管理,分别委以丞相、侯、监、郎、内史、御史、尉等要职,如越人大首领吕嘉被委以南越王国丞相要职,而且“相三王,宗族官仕为长吏者七十余人……”②。任用越人首领为官,使他们感受到南越国政权与自身利益的一致性,感受到赵氏王国对自己的信任和重用,逐渐消除其怨恨和敌对心理,并通过他们去影响和带动族落成员,共同维护和支持南越国政权。(2)遵从越人习俗,化汉为越,消除文化心理隔膜,以示汉越同等,不分贵贱。西瓯骆越久居岭南,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形成了别具地方民族特色的生活习惯和风俗,凝聚着瓯骆人的深厚情结。对此,赵佗是熟知的,并深知遵从其习俗是取得越族民众信任和支持的关键。因南方炎热多雨,当地越人有错臂左衽、剪发文身、短衤卷不衤夸 、冠首之服、椎髻箕倨、尊贵铜鼓、习居干栏的传统习俗。这些习俗是经过长期的社会生活逐渐形成的,蕴含着越人深厚的民族感情,如果歧视其习俗,必然会引起越人的反感,伤害其民族心理和民族感情,激化民族矛盾,加深民族隔阂。赵佗深谙此中道理,他不以大汉族自居,不行,而是采取入境随俗,带头遵从越人习俗,脱下汉式官服,穿上越式服装,椎髻箕倨,自称为“蛮夷大长老”③(即越人首领之意)。在赵佗的模范带动下,“居蛮中久矣”的汉族官民纷纷效仿,遵从越俗、着越服装蔚然成风,使汉越民族关系日渐融洽。(3)鼓励汉越通婚,赵佗深知,改善融洽汉越民族关系,相互通婚可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切感情,加速融合,消除相异相斥。首先从南越国王室开始,相互婚配,如赵氏明王婴齐即娶越女为妻;越人首领吕嘉宗族中,“男尽王女,女尽嫁王子弟宗室”④;地方上的汉越联婚也很普遍。因为秦始皇统一岭南后,大量将士被留下戍守岭南,赵佗鼓励他们娶当地越女为妻,成家立业,生儿育女,一方面,使这些远离故土的将士得以安顿,解除后顾之忧;另一方面,这些将士也可安心留守岭南,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南越政权的巩固。(4)对岭南各地自成群落的越人首领,承认其传统权力和领地,由其首领“以其故俗治”,王国中央不加干预,以示无直接统治的和善之意,达到与越人示好的目的。秦末中原战乱之时,岭南各地越人族落亦纷纷划地称王。南越王建立后,赵佗不废其封号,不触动其领地和利益,由其自治其地其民。只要各部落不与政府对抗,服从南越政权,赵佗便不予干预,保持其传统权威和领域,维护地方社会的安定。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郡县,赵佗只派一些汉籍官吏前往“典主”,保持其隶属关系;对于越人社会内部事务,则由“诸骆将主民如故”。与此同时,对各地的骆王骆将,赵佗还时常“以财物略遗”,以示抚慰,达到羁縻的目的。对越人的一些陋俗,如“好相攻击之俗”,赵佗不是放任自流,而是因势利导,给予制止,使其陋俗渐革,“相攻击之俗益止”⑤。(5)与汉王朝修复关系,互通使节,恢复与内地的交往和边境贸易,引进“金铁田器,马牛羊”和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鼓励汉越人民努力发展生产,以增强南越国国力。

南越国赵佗采取的因地制宜的“和辑百越”政策,取得了良好效果,不仅修复了汉越民族关系,促进了汉越民族的和解,使汉越民族从冲突走向磨合,同时也巩固了南越国政权。在南越国存在的93年里,岭南社会安定,民族关系融洽,其间没有发生重大的民族冲突和反抗斗争,连汉高祖刘邦也不得不称赞赵佗治理岭南“甚有文理”,“赖其力,中县人以故不耗减”⑥。近代民族学家徐松石认为:“秦用兵五十万而越人挺身抗拒,后来佗孑身岭外,鲜动兵革而百越顺从,……佗之功不可没也”。⑦可以认为,赵佗实行的“和辑百越”政策,开启了我国因地制宜的民族政策和汉越民族和解的先河,对后来历代王朝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政策和汉越民族关系的改善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三、从磨合走向和解――西汉王朝的“怀服百越之君”、“以其故俗治”政策与汉越民族关系的和解

汉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垓下一战,刘邦击败项羽,建立了西汉王朝。汉王朝建立之初,由于国力衰微,百废待兴,汉高祖刘邦采取休养生息政策,对南越国政权采取默认、和好政策,互通使节,开通边市,贸易往来。到了武帝时期,国力逐步强盛,汉朝政权巩固。而南越国赵氏政权继续偏安岭南,绝关自守,独立自强。于是,汉武帝于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调集20万大军,乘楼船通过今广西顺江而下,一举平定了南越政权。前后共传了五代、历时九十三年的南越国灭亡,岭南复归统一。

汉代至南北朝以至隋代时期,广西的民族关系仍然是中原汉族与当地壮族先民的关系。经过前期南越王国近一个世纪的治理和经营,岭南越人社会的经济文化有了较大发展,汉越民族关系从冲突、磨合逐步走向改善或和解。汉武帝统一岭南后,一方面承袭秦朝的政治体制,将郡县制推而广之,加强统治;另一方面借鉴赵佗开创的“和辑百越”的民族政策:(1)继续推行郡县制,将秦时的南海、桂林、象郡三郡析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儋耳、珠崖、九真、日南等九郡,史称“初郡”,隶属交州统辖,郡下亦增置县。今广西地区主要为苍梧、郁林,合浦等三郡所辖,其中苍梧郡领县十,郁林郡领县十三,合浦郡领县五。郡县体制比秦和南越国时期更为完备。郡或县的增置,加强了对岭南地区的统治,同时也密切了与中央王朝的关系,其势力逐步向偏僻的越族居住地扩展延伸。(2)采取宽容的民族政策,“怀服百越之君”,封其酋首为侯为监,让他们“主民如故”。对于那些曾跟随越人大首领吕嘉反汉的归降者,汉王朝不究其过,加以安抚,并授予官职,赐以印绶。如越郎都稽,因追擒吕嘉有功,封为临蔡侯;苍梧王赵光率其郡民归附于汉,被封为随桃侯;桂林监居翁,因“谕告瓯骆四十余万口降”,封为湘城侯;越将毕取“以军降,为侯”。⑧(3)对越族内部事务不直接干预,由其首领“以其故俗治”,经济上实行“毋赋税”政策,并由邻郡或“南阳、汉中以往,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当地越人只是象征性地向中央朝廷贡献一些珍宝方物,以示藩属关系;汉王朝亦回赠重器,以示抚慰和褒奖。(4)对越人及其首领采取恩威并用方针,一方面任用其首领为官,由其自治其地其民;另一方面又派遣汉官前往监察,并在险关要塞或郡治附近驻扎军队,以防不测。另外,还不断从内地徙民南居,以支持其对岭南越人的统治和开发,维护在岭南建立的政权。

西汉王朝在包括今广西在内的岭南地区推行“怀服百越之君”和“以其故俗治,毋赋税”的民族政策,有利于当地越族社会的安定,减轻了越民族的经济负担,进一步缓和了民族矛盾,融洽了汉越民族关系,维护了岭南社会的安定和国家的统一;同时对汉文化的传播,增进汉越民族的和解,推动广西社会经济和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有着积极作用。

东汉以后,历魏、晋、南朝及至隋代,继续实行“以其故俗治,毋赋税”的民族政策。这一时期,中原战火弥漫,豪强争雄,相互攻伐不休,社会动荡不安,且政权迭更频繁。因此,各代王朝对广西这一僻远的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统而辖之,并委派官吏督察,使之与其保持隶属关系,而未能尽力以治理。三国鼎立之时,广西属孙吴政权辖地,其建置沿承汉制,继续推行州、郡、县制,所置郡县又有所增加。政治及经济制度亦沿承汉制,对其少数民族聚居地,只委派“县官羁縻,示令威服”⑨。经济上仍实行“无赋税”政策,当地酋首只须向朝廷象征性地供纳一些土特产或珍宝,以示藩属。晋王朝对广西地区仍“羁縻而已,未能制服其民”⑩。南朝时除了继续沿承前代的建置体制和政策外,还在一些俚、僚人聚居地设置“左县”或“俚郡”,如在今钦州置有吴春俚郡,在今荔浦设置建陵左县。其统治政策与前代无大的变化,仍实行“羁縻”之治,任用当地民族酋首为官,但“左县”和“俚郡”的郡守县令须经中央批准或委任。其统治范围有所扩大。但主要的还不是着眼于经济目的,而在于保持对其地政治的统治。其地的民族首领拥有“自治”权,只是在政治上受州或郡的长官监察,并听命于中央。经济政策略有变化,即州郡县官吏“间有收取民利”,并实行按户征收赋税,“一户输谷数斛,其余无杂调,……无徭役,强者又不共官税”,“军国所需杂物,随之所出,临折课市取,乃无恒定法令”B11。可见,当时的赋税尚无定制,赋税种类或数额明显比内地少且轻。

隋文帝杨坚统一中原,建立了隋王朝,结束了南北长期分裂的局面,在政权建置方面沿承前代,继续推行郡县制度,共设置九郡,下领五十九县。任命令孤熙为桂州总管十七州诸军事。令孤熙到任后,对其地“雄于乡曲”的少数民族首领采取恩威并用、怀柔拉拢、镇抚兼施的政策,使他们“相率归附”“皆府请谒”,令孤熙还广筑城邑,举办学校,积极传播汉文化,使许多地方“华风渐兴”,其民亦渐知“礼仪”。后来的继任者奉行令孤熙制订的政策,使广西地区的少数民族“民悦服,溪洞生越多来归附。”因此,总的来看,自秦朝、特别是南越国以来到隋代,由于中央王朝对广西地区及少数民族采取了一系列较为适宜的“羁縻”怀柔政策,其地的社会一直相对较为安定,经济和文化亦不断发展进步,民族关系逐步得到改善,汉文化的传播日趋广泛,广西与中原以及中央王朝的关系也日趋密切。

四、从和解走向融合――唐宋时期推行的羁縻政策与广西民族关系的发展

唐朝建立后,派遣大将李靖率军南征,很快攻占了广西政治、军事重地桂州(今桂林市),派人招抚广西各地的少数民族首领冯盎、李光度、宁长真等人,授以官职,仍由他们管辖原地,自统其民。随着中原地区封建经济文化的高度发展以及国力的空前强盛,唐王朝进一步加强了对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并且在前代施行的羁縻之治的基础上,推行羁縻州制度,共设置羁縻州六十个,隶属桂州都督府。其中除了思唐州和思刚州的地理位置稍偏于广西东部地区外,其余的均分布在壮族聚居的桂西、桂西南和桂西北地区。唐王朝对羁縻州地的政策沿承了前代诸王朝的“羁縻”之治,而且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其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对世代统领其民的豪酋采取团结、笼络和恩威并施的方针,委任他们为各羁縻州刺史,而且可世袭,但须经中央册封或批准,并赐以印信。当时桂西地区基本由侬氏、宁氏、黄氏、韦氏、周氏、莫氏等六大世家豪族所统治。元和二年,“少卿等归顺,拜归顺州刺史,弟少高为有州刺史。”以维护其传统地位及其利益,使之归附唐王朝,不为患地方。中央王朝还设立管理民族事务的机构――鸿胪寺,专司“四夷归化”和各地少数民族首领的册封和贡献之事。(2)对羁縻州的统治方略是“齐其政不易其宜,改其教而不易其俗”,即不改变其地少数民族的社会结构、社会秩序和风俗习惯,不直接干预地方民族内部事务,让已经册封官职的民族豪酋按其传统方式“自治”辖区内的民事。同时也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如众建羁縻州,缩小各地世酋的辖地,限制其势力的扩张,并且可使各州之间互相牵制,增强其对中央王朝的依附。(3)建立户籍及赋税制度,但赋税仍无定制,而且赋税版籍多不上户部;各羁縻州官只向朝廷作象征性的朝贡,如桂州都督府所辖的七个羁縻州,开元年间上贡铜镜四十四面,元和年间贡银一百两;昭州于开元和元和年间各贡银三十两;思唐州于开元年间贡银十两……;以表示臣属关系。(4)各羁縻州可拥有武装力量,以镇守其地,保境安民,但其兵须听从中央王朝的命令和调遣,有为唐王朝出征打仗的义务。同时,中央王朝亦有保护羁縻州的义务,如一州受到外敌或另一州的侵犯攻击,唐王朝有责任调兵支援。(5)兴办学校,提倡教育,传播文化,并推行科举制,培养封建人才,提高少数民族的汉文水平。如前所述,广西是壮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及其先民聚居地,历史上只有本民族的语言,而没有自己统一规范的文字,所以一直没有正规的文化教育机构。秦统一岭南以后,随着中原人的南迁,汉文字开始传入和流行。据史籍所载,汉官在岭南地区建立学校,始于汉代,以后历代相沿承袭,不断发展。特别是三国两晋及南朝时期,中原战乱,不少文人学士避居岭南,其中有一些还是知名文人学士,他们带来了有关经学、文学和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并开坛讲学,对汉文化在广西地区的传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唐朝一代,岭南被中原人视为畏途,成为朝廷失势官吏贬谪之地,许多州府官职有缺,“御史为补选使”,并将文化教育列入考察其地方官吏政绩的内容。所以,诸官到任后,相率兴办学府,收录少数民族子弟(主要是酋豪子弟)入学。学校的建立,使广西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培养了不少知识分子,促进了汉字及其文化的传播。

宋王朝建立后,在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继续推行和发展羁縻州制度。不仅“因其疆城,参唐制,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峒,凡五十余所。推其雄长者为首领,籍其民为壮丁”B12。而且在羁縻州之上还设置“寨”统领之,寨官由汉吏担任,总隶于提举。宋初在广西西部地区设置有横山寨、太平寨、迁隆寨、古万寨、永平寨等五寨,羁縻州六十一个,羁縻县五个,另有州下所辖县四十个,县下设峒,多不胜数,仅左右江一带就设有四百五十余峒。随着宋朝“开拓浸广”,其统治势力进一步深入广西西部和西北部少数民族地区,寨、州、县、峒的设置亦不断增加,分布日益密集,羁縻制度更为完善严密,形成了一种纵横相连,上下贯通的统治体系,广西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央王朝的关系更为密切。

宋王朝除了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广西西部地区建立严密的寨、州、县、峒等地方政权外,还采取了一系列统治政策措施。(1)利用当地土酋统治其地民族,对诸土酋分别授以知州、权州、监州、知县、知峒等官职,并由中央册封,赐予“文贴朱记”和命服,让他们世承官职,世统其民,使之“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B13。同时,宋廷对土官还采取论功行赏的政策,有功者升其官爵,授予峒首各种流官头衔,或“寄籍内地,纳粟补授”;对不法者则予以严惩,削去官职,迁往内地;有些羁縻州县官还参用军队中的汉人担任。此外,宋廷还在其地设置寨,寨官由汉人担任,统领诸州,行使对各州县峒土官的监察;同时还屯兵于寨治所,以镇守扼控其地。土官需定期朝贡,以示臣服。宋王朝对广西羁縻州地区的统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土官势力则相应受到削弱。(2)进一步建立健全户籍制度,对已编入户籍的再行“更制版籍”;并且还将未编入户籍的“隐丁”登记入籍,然后“计口授田”,不得典买;鼓励人民垦荒,所垦之田地归已且可自处;规定农户需按户交纳租税,由土酋负责征税,“岁输税米于官,……以诸峒财力养官军”B14;土民还要服劳役,为土酋耕种官田,因土酋无“俸给”或“俸给”不足,故有赖于由其峒民所耕的“官田”。(3)建立“峒兵”或“峒丁”兵制。各羁縻州县可组织一支数量可观的武装队伍,主要职能是保境安民,防御交趾入侵。其兵员来自各州县治下的峒民,多数是世代为土酋耕种官田之峒民。峒兵实行屯田,亦兵亦农,耕战结合,即农忙时从事耕作,农闲时进行军事训练;一有战事便出征打仗。峒兵具有较严密的组织制度,而且数量日趋增多,“旧一州多不过五六百人,今有以千计者。元丰中,尝籍其数十万”;邕州亦拥“有峒当兵十余万”。峒兵由土酋担任的刺史直接统领,“生杀予夺,尽出其酋”B15;但必须得听从王朝中央的命令和调遣,有为宋王朝出征打仗的义务,并受知寨和提举监察。(4)大力兴办学校,传播汉文化,继续推行唐代开创的科举制,培养封建知识分子。当时到广西任职的汉籍官吏,多把发展当地的文化教育作为其政务的重要内容,他们兴办各种形式的学校,创立贡院,开办义学、社学、庙学等,吸收当地少数民族子弟入学,有的州县长官还“亲为据按讲说”,以“教养为务”,勉读倡学。此外,内地许多著名的学士文豪,如坡、黄庭坚、秦观、范成大、张、张孝祥、方信儒等人,先后来到广西,对汉文化的传播,发展广西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所以,宋代广西人参加科举考试的比唐代增多,出现了许多造诣颇深的文人学士,乡间亦不乏“知书识礼”之人。当然,当时广西地区各类学校的开办,主要还集中于汉官治下的桂东地区,而桂西一带的羁縻州县地区开设的学校尚不普遍,史籍亦未明载。但汉官治地内开办的学校,主要目的是为了“教化”当地的少数民族,故入学者主要亦是当地的少数民族子弟,包括邻近的羁縻州县地的少数民族子弟。

唐朝统治者在总结前代所推行的怀柔或羁縻政策的基础上,创立了羁縻州县制度。宋朝沿承唐制,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之,开始了对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有计划、有步骤的治理和开发。羁縻州县峒制度的推行,加强了中央王朝对其地的统治,进一步密切了广西地区与中央王朝的关系,维护了广西乃至全国的统一,逐步改变了广西少数民族群龙无首的局面,促进了一些原来互不统属的各族群间的联合和统一,促进了壮民族的团结及汉壮民族的融合;各地各族群之间频繁的争端或相互攻击,由于中央王朝的干预逐步得到平息或缓和,“异类相犯者,以法律正”的措施,减少了各族群间的冲突,起到了调整其关系的作用。由中央王朝册封其地民族酋帅为刺史,并可世袭的政策,确立了土酋统治权力地位的合法化,保护了他们的既得利益和权威,使之服从中央,相率归附,有利于广西地区社会的安定,使广大人民得以休养生息,发展生产;同时也起到扼制和削弱地方土酋势力的作用。

另一方面,在抗击外来侵略、保卫边疆的斗争中,广西汉、壮等各族人民患难与共,共同抗敌,结成了团结互助的友好关系。自南宋以来,由于北方战事不断,宋朝把主要军力部署在北方,而南方边疆则防务空虚。与今广西毗邻的交趾(今越南)封建统治集团乘势崛起,频频派兵侵犯广西南部边境地区,肆意烧杀掳掠,给广西壮、汉民族带来深重的灾难。如宋熙宁八年(1075年),交趾李朝统治者派遣李常杰率兵八万,水陆并进,入寇钦州、廉州,抢杀无忌,“民死者十万余人,被虏妇八万余口”B16;继而围攻广西南部重镇邕州,当时州城守军只有2800人。全城汉、壮各族人民在知州苏缄的率领下,与守城官兵一道,奋勇抗击交趾军,开展了壮烈的邕州保卫战。面对交趾军的轮番蜂拥攻城,邕州军民同仇敌忾,使用各种武器进行顽强反击,直到溪水干涸,弹尽粮绝,城破人亡,无一人降敌,表现出汉、壮人民宁死不屈的崇高气节。交趾侵略者攻破邕州城后,进行了疯狂的大屠杀,“交人尽屠其民,凡五万八千余口”B17。有明一代,交趾统治者对广西南部的侵犯有增无减,边疆壮、汉人民深受其害,于是纷纷团结起来,协同官兵对入侵者进行反击,为保卫祖国边疆做出了贡献,结成了亲密的关系。正是共同的命运和抗击外来入侵的并肩战斗,加深了壮、汉民族团结。

总之,唐宋时期,广西的民族关系在前期的磨合与和解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发展,主要原因是中央封建王朝对地方少数民族上层首领的怀柔、委以官职并且由其自行管理地方民族事务的策略,从上层到民间,汉族与壮族通婚的现象日益增多,进一步改善了少数民族上层首领与中央王朝或地方汉籍官吏的关系,进而影响到民间的壮汉民族关系的融洽,进一步改善了壮汉民族关系,使之朝着睦邻而居、共生共荣的方向发展,为后来民族关系的发展和民族融合创造了条件。

五、从融合走向团结――元明清时期的土司制度、改土归流政策与广西民族的团结与融合

元明清时期,是广西民族关系曲折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汉族大量迁入广西、壮汉民族及其文化大融合以及壮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提升的重要时期。

公元1276年,元朝建立后,其将领阿里海牙率兵南进,一举攻克了广西北部门户――静江府(今桂林市)。元王朝统一广西后,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其地特别是桂西壮族聚居地区的统治,加强对其地土酋的驾驭和控制,开始推行不同于内地的统治政策――土司制度,创立了“蒙夷参治之法,而官有流土之分,于是始有土司之名”B18。从此,广西又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土司时代。明代“踵元故事,大为恢拓,分别司郡州县,额以赋役,听我驱调,而法始备矣”B19,使土司制度日趋完善,并从桂西逐步扩展到桂东,使“广西全省惟苍梧一道无土司。”B20

随着土司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进一步打破了酋长制度下的封闭、割据或半割据状态,中央王朝加强了对土司的控驭或约束,不断削弱了土酋的势力,增强了他们对封建统一国家的隶属和依附,加速壮族各地区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不平衡状态。随着土司制度的全面推行,大批汉人落籍壮乡,与壮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杂居通婚,促进了汉壮民族的团结与融合,共同开发和保卫祖国的边疆,极大地促进了广西特别是西部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其积极作用是多方面的。但必须看到,元明清王朝推行的土司制度,其实质仍然是封建统治者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以夷制夷”、“以蛮攻蛮”的民族统治政策。在土司制度下,封建王朝仍然利用当地民族首领对其地的人民进行统治,使之成为压迫和盘剥人民的工具;同时又采取种种措施,削弱土司的势力,激起了诸土司的不满和反叛。因此,土司制度亦是封建王朝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鞭长莫及,无法进行直接统治的产物。由于土司拥有较为强大的武装,对内镇压或防范人民的反抗,使之服从其统治;对外可守土,防御其他土司的扩张或攻掠。保证和扩大其领地。在土司制度下,各地土司拥兵雄据一方,横行乡里,无恶不作,“地方水土,一并归附”;“尺寸土地,悉属官基”,广大人民对土司有着严格的人身依附关系,备受奴役剥削,苛捐杂税赋役多如牛毛,人民的“生杀予夺,尽出其酋”,还规定“土民虽读书,不许应试,恐出仕而脱籍也”;“生女有姿色,本官辄唤入,不听嫁,不敢字人也”B21,严重束缚生产力的发展,阻碍社会的发展,引起了广大人民的强烈不满,多“不愿作土州之民”,并不断举行反抗斗争,要求摆脱土司的统治。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土司制度日趋走向腐朽没落,其封闭性、落后性以及野蛮性等弊端亦日愈明显。所以,当其制度尚处于上升时期时,明王朝已采取相应的措施,逐步废除土司,派遣流官进行统治;或以种种理由,析解土司领地,罢削土司官职,或将之迁徙它地,旨在削弱或抑制土司势力的扩张。清朝时,开始在土司地区全面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其地的主要官职由汉人担任,壮族地区原有的较大土府、州、县、峒相继被裁革,由清王朝派遣流官进行直接统治,其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制度,亦趋同于内地。到了清朝末年,广西全省有128个土府州县,经改土归流后,流州县达87个;土州县尚有41个,但所占地区已大为缩小,而且多归太平府流官管辖。至民国初年,改土归流全部完成,土司制度消亡。改土归流的结果,废除了土司及其世袭制,标志着广西地区封建领主制的消亡和封建地主制度的确立,打破了土司独霸一方的割据或半割据状态,使广西各地完全归于全国统一政权之下,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交往和文化交流,增强了壮汉及其他少数民族的团结,结束了土司时调无常、各自为政、相互攻掠的混乱局面。广大人民由于摆脱了对土司的人身依附,生产积极性有了较大提高,促进了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元至明清时期广西的民族关系,其主流仍然继续朝着各民族的和睦、团结与融合方向发展。特别是明清时期,是广西民族关系进一步密切、民族文化交流和经济交往进一步加快的时期,同时也是民族矛盾或冲突频发的时期,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相交织。在这一时期里,广东、福建、湖南等的大批汉族农民、手工业者、商贩或游民涌入广西,从桂东南向桂中乃至桂西南地区迁移,特别是桂东南一带,新迁入的汉族各民系与之前迁入的汉籍居民相汇合,占据城镇或交通便利及土地平旷肥沃之地,而当地原住的壮族逐步被融合或同化,有的则向桂中或桂西南一带迁移,使得桂东南一带成为汉族集中居住之地,村落相望,阡陌纵横,地理上相连成片。到了清代中期以后,广西汉族人口逐渐超过了当地原住的壮族。汉族的大量迁入及其繁衍,土地、水源等生产资源问题成为引发汉壮民族矛盾与冲突的导火索,加上地方官府不时在暗中挑唆怂恿,导致群体械斗频频发生。所谓的“土来之争”(也称“土客之争”)事件就是这一时期发生的。据清刘长佑《平桂纪略》记载:“贵县、桂平,土著僮(壮)人曰土,广东潮、惠人曰来”。土人主要是历来居住在当地的壮族,由于居住历史悠久,开垦并占有良田沃土,种植水稻。清代中期以来,迁入的“来人”(汉族)凭借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强势,强行占地,抢夺壮家妇女,引起了当地壮人的强烈不满,以至彼此各结为势力团体,相互争夺甚或械斗,其中以今贵港、桂平一带最为激烈。据史称,当地客家人有10多万之众,而壮族只有2万多人,一场大规模的“土来”冲突,汉人大胜。壮人不甘心落败,很快又汇集起来,凭借其精悍勇武,依靠有利地形,大败汉人,使之伤亡惨重。当时的广西巡抚周天爵云:“粤西土广民惰而愚,客民皆寄食其地,良少莠惰,莠者结土匪,而土匪资其凶焰以害土著之良;土著之良不堪其虐且欲大逐客民之莠,而客民且利良者之家室,于是仇隙日深,结党互杀。而黠桀出于其间,啸聚成群,以千数以万数者多矣,沿左右江数千里之间”。可见当地壮人与外来汉族“客人”之间矛盾之尖锐、冲突之激烈。“土人”和“来人”矛盾冲突的核心是争夺土地和妇女问题,并且从桂中壮汉杂居区波及到了左右江流域的壮族聚居区。

另一方面,封建统治者奉行阶级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在土司时代,各地土司凭借中央封建政权的支持,各自为政、占地为王,欺压百姓,“尺寸土地,悉属官基”,广大农民对土司乃至土地的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加强,赋税日益沉重,被迫联合起来进行反抗斗争。中央封建王朝为了镇压各地各民族农民起义和反抗斗争,调集重兵进行围剿镇压。每一次农民起义被镇压以后,封建王朝为了其地方政权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宁,大规模实行移民屯田或军屯的策略,大片土地被侵占,失地农民日趋增多,被迫迁往贫瘠或边远之地,或啸聚山林,据山险与官兵相抗衡,伺机打击官府势力,夺地开仓放粮。起义斗争此伏彼起,造成社会动荡不安。明代声势浩大的壮族八寨起义和大藤峡瑶民起义,震动朝野。明朝廷即刻调集大军进行镇压围剿,将瑶民逼进大瑶山;同时还从广西各地调集大量壮族亻良兵或土兵,采取四面围堵、步步为营、屯田戍守、且耕且守的策略,密集布防于大瑶山周边,将瑶民围堵于大瑶山之中,形成了瑶人入山唯恐不深、入林唯恐不密的悲怆局面。这场围剿瑶民的战争,虽然是封建统治者为镇压或围堵瑶民起义的战争,但奉命调集镇压或围堵瑶民的官军或土兵主要是汉、壮籍人,因此激化了瑶民与汉、壮民族间的冲突与矛盾,并且给瑶族民众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其隔阂心理久久难以平息。 直到新中国建立后,实行民族平等的团结政策,瑶与汉、壮民族的关系才逐步得到缓和或改善,其民族隔阂心理才逐步平息。

总之,自秦始皇统一岭南后,直到明清时期,广西民族关系经历了从冲突到磨合、从和解到融合、从平等到团结的曲折发展历程。而磨合、融合、团结,是广西民族关系发展的主线。其原因一方面是历代封建王朝采取的因地制宜、“以夷制夷”的民族羁縻政策;另一方面的深层次原因是汉、越及其后裔农耕文化、民间文化的同质性及相互间的通婚。正因为如此,才会形成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并且为新中国建立后民族团结的新发展和“四个模范”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注释:

①《淮南子•人间训》。

②《史记•南越尉佗传》。

③《史记•南越尉佗传》。

④《史记•南越尉佗传》。

⑤《史记•南越尉佗传》。

⑥《汉书•高帝纪》。

⑦徐松石粤江流域人民史〔M〕上海中华书局,1938。

⑧《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

⑨《三国志•薛综传》。

⑩《魏书》卷九六。

B11《宋书•蛮传》。

B12范成大桂海虞衡志〔M〕。

B13《明史》卷七六。

B14《文献通考》卷三三O。

B15周去非岭外代答•峒丁〔M〕。

B16宋•司马光涑水纪闻〔M〕。

B17《宋史纪事本末》卷十五《交州之变》。

B18《明史•土司列传•序》。

B19《明会典》卷一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