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工作总结范例6篇

治超工作总结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1

承德市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工作总结

20xx年6月20日全国治超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按照省政府治超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20xx年治超工作总结如下:一、治超工作总体情况

按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我市进行了治超工作动员和安排部署,并制定了《承德市深化公路治超实施方案》,市政府召集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了专题讨论和协调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给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执行。针对治超工作实际和治超新形势确定了我市的治超模式:成立专门组织,各部门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参加治超人员专职从事治超,确保治超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治超检测站点建设情况。为加大治超力度,解决绕行逃避检测现象,考虑现在治超一线工作困难,市治超办对检测站点进行了多次筛选,于20xx年6月15日前完成了治超检测站点和卸载场地选址工作。场地占用形式主要是在利用国省干线上现有路政中队和临时租用两种。20xx年经省纠风部门批准我市启动了十一个临时检测点,20xx年12月省治超办根据冀纠风办[20xx]15号文件《关于全省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调整规范问题和审查结果的通知》要求,将我市治超检测站点调整为三个。

2、检测仪器购置和维修情况。我市路政部门原有10个便携式称重仪已于6月9日全部按新标准更换程序芯片并检修完毕,新购买12台称重仪于6月14日全部到货。所有称重仪已全部经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认定。

3、宣传和人员培训情况。由于这次全国治超实行统一的新标准,所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在承德日报、市电视台、电台公告;在公路沿线刷写标语;向过往司机发放宣传单;对各大企业、厂矿上门宣传讲解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针对治超工作新要求、新标准对全市治超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交通部门于6月9日召集全市路政大队、中队长及治超站点人员进行了再动员和业务集中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有:相关法律法规、新的认定和卸载标准、纪律要求等。

4、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情况。根据国家发改委现已公布的需改车型,市治超办与发改委、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进行了协调,并下发了有关文件,公安车管、交通征稽部门正在按有关规定进行恢复之中,由于车主和汽车厂家对恢复工作不积极,目前我市需改在用大吨小标车辆共7523辆,已改行驶证4606辆,其他车辆正在进行之中。

5、路面治理情况。全市11个治超检测站点自6月20日9时启动以来,截至12月31日共出动路政22550人次;交警1283人次,检测车辆27609辆,源头劝返5759辆,确认为超限超载的649辆,卸载货物7634吨,罚款59.8万元。从目前统计来看,双超车辆由15下降至3%左右,治理效果比较明显。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在认真总结华北治超工作的基础上,我市按照国家和省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治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治超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本次治超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了以主管交通的副市长为组长,相关11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治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主管交通的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副局长为副主任,相关部门的人员为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全市治超办的日常工作。为便于工作,形成合力,办公室人员实行统一办公,专职从事治超工作,以便随时协调和解决治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治超办办公地址设在市公路管理处。同时,要求各县区也照此模式成立治超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部署本辖区的治超工作。

(二)、加大宣传和源头治理力度

由于本次治超实行新的标准和政策,所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报刊刊登公告,在电视台9个频道做游走字幕公告;印制了3万份治超宣传单、标语和公告,通过在公路沿线及各村镇张贴标语和治超公告,向过往司机分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创造舆论氛围。发改委、公安、工商、交通积极开展“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改型车辆的恢复工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对各大厂矿、企业等实行上门宣传,认真讲解治超政策和安全运输的利弊,劝导其支持治超工作,按时恢复“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改型车辆,守法运输。尽最大努力缓解路面治理工作压力,做到标本兼治。

(三)、加强集中治理工作的管理,完善监督机制

1、加强岗前培训和设备及收费标准认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交通部“五不准”,坚持依法治超,杜绝非执法人员上岗。实行岗位负责制,认真落实岗位职责,确保人员、车辆、设备安全。全部检测仪器已检修并经质监部门标定;卸载货物的装卸和保管费标准已制定并经市物价部门批准,各治超点已在现场公示并执行。

2、加强安全教育,完善治超现场标志,确 保安全。上岗前除执法教育外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夜间执法人员统一穿着反光标志服装,完善现场照明灯光,防止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同时在治超检测点前后100~200米的相应位置设置反光标志牌和反光锥形标筒,预先提示驾驶人员,防止安全事故。

3、在治超现场,坚持“文明执法,文明服务”,严格执行治超相关政策,对双超车辆称重、卸载、处罚一站式完成,减少了车辆往返、掉头等易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

4、组织纠风、路政、交警相关部门进行经常性明察暗访,减少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和安全隐患,全年没发生执法人员违法违纪和“三乱”现象。

(四)、严格执法,加大路面稽查力度

为确保铁铲行动取得实效,我市根据路网特点和交通量等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共设置了11个治超检测点。要求各治超检测点相关部门人员联合执法,专职从事治超工作,实行部门职能互补,协调联动,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对经检测超限超载车辆坚持一次卸载到位并处以罚款,绝不姑息,减少公路损害和安全隐患。

三、存在主要问题

1、治超资金不足。交通部门购置称重检测设备和租用卸载场地以及治超人员工资及补助费用,还需省厅列入专项经费。

2、我市治超监测站点出宽城为固定站外,其余均为临时站点,治超一线工作条件极为艰苦,特别是暑期和寒冬季节,治超执法人员更需付出艰苦,能否批准把临时治超监测站建设成为固定治超监测站。

3、治超称重检测设备多为动态轮重仪,精确性不够稳定,容易与车主发生争议。

4、部门之间的上下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5、对地方保护、干扰治超工作的行为还需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从各检测点治理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超限超载车辆90%是本地区车辆(运输铁矿石、铁精粉;钢材;煤等车辆),集体闯关、拒检和故意堵塞交通现象时有发生。

总之,自“零点行动”和“铁铲行动”以来,我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各尽其职,全体治超执法人员扎实工作、克服困难,使我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全市超限超载车辆得到明显遏制,公路基础设施得到有效保护,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维护了公路运输市场秩序,同时在治超工作中没出现安全事故,为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广大治超工作人员顽强拼搏、辛勤努力的结果。

今后,我们将继续从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角度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在认真总结20xx年治超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和困难,全力做好20xx年及以后的治超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2

公路管理局治超整改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确保治超路面执法工作深入健康地开展,针对国务院治理公路“三乱”检查组检查我区治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经局研究决定,从XX年12月12日至XX年1月12日,在局属各分局治超检查站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改工作。在整改工作中,各分局以“端正思想,强化管理,严格执法,文明服务”为目标,以加强政治、业务素质,培养严格的纪律观念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强化服务理念,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为出发点,按局的部署认真开展整改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通过整训,各级领导、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统一了思想,对治超工作有了深刻的认识,思想觉悟、纪律作风、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各治超检查站实施规范化管理,站容站貌焕然一新,职工精神面貌良好,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深入人心,治超工作规范有序,整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现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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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中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确保治超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局和各分局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相关领导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了对治超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分局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对各个环节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完善的整改措施,层层签订了整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整改工作的目标,将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精心组织,管理到位,保证了集中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狠抓纪律作风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局《治超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分局在集中整训中认真开展了政治理论和纪律作风教育。各检查站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组织执法人员和治超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十六大文件和纪律作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七部委、自治区治超领导小组关于治理超限超载的方针政策,开展了队列训练和交通指挥手势训练。在学习中各站按照学习计划要求每一位执法人员都建立了学习笔记,撰写了学习心得和个人书面总结。整改工作结束后,各分局采取考试、测评等方式对治超执法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核验收,全体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均通过了考核。通过学习,全体治超人员深刻认识到治超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重要性和长期性,加强了责任感,坚定了信心,树立了长期作战在思想,强化了纪律作风观念和服务理念,全体治超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搞好治超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在集中整改工作中,各分局按照局的统一部署,强化管理,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对现有的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一是由局统一制定了14项主要的管理制度;二是在原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又完善和修订了《执法人员工作考核标准》、《超限检查站执法人员考核标准》、《带班领导岗位责任制》、《超限站执法人员考勤和请假制度》、《检测设备管理制度》以及《执法现场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三是各分局把安全、治安规范化管理作为一个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制定了各个工作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建立了安全、治安检查记录,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治安管理,按时开展安全、治安检查,及时处理安全事故隐患,为治超检查站创造了良好的安全和社会治安环境;四是对原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完善,明确了处理程序和要求,保证了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做出处理;五是按照规范、整齐、准确的要求,各分局对各种工作记录的格式、填写方法、管理方式进行统一规范,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由专人负责各类信息资料及报表的收集、整理、统计、汇总、上报和归档工作,做到了案卷完整、规范,各种资料、记录整洁齐全,统计资料及时准确,法律文书、印信、票据、现金管理安全规范。六是坚持“三统一”,牢记“五不准”,坚持执法公示制度,做到法律文书规范,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标准统一,服务热情,清正廉洁,杜绝了人情车、只罚款不卸载、乱罚款乱收费等不规范执法的现象,树立了良好的交通行政执法的形象。

 

    (四)切实搞好协调工作,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威力。在整改工作中,各分局及时向当地政府治超办请示汇报工作,邀请各部门负责人举行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加强了部门间的理解和沟通,树立了治超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形成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互通互动的良好局面。各检查站想方设法地解决好兄弟部门执法人员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努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使联合执法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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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规范治超检查站管理。各分局按照局的部署,在集中整改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治超检查站的规范化管理。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了治超路面执法行为;二是加强了人员仪容形象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了着装整洁、证牌齐全、精神饱满、文明礼貌;三是统一和完善了规章制度;四是规范了内业管理,做到了案卷完整规范,各种资料、记录齐全,规章制度完善并按要求上墙,法律文书、印信、票据、现金管理安全规范;五是完善了工作和生活实施,检测仪器维护及时,性能良好;六是各项经费及时到位,财务管理规范,开支帐目清楚;七是规范内务管理,执法现场整齐规范,办公室、食堂、宿舍整齐划一、清洁卫生,环境卫生良好;八是防寒保暖措施得当,娱乐活动丰富多彩。西吉分局投入大量资金装修粉刷了检查站的办公房屋,购置了档案柜,更新沙发、桌椅等办公用品,各种制度和监督岗重新制作上墙,做到了窗明几净,室内整洁,并在治超检查站执法现场悬挂彩旗,彻底改变了站容站貌,营造了良好的治超工作环境。 

    (六)严格实行监督检查制度。为了及时进行检查指导,使整改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各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对治超检查站进行专项检查。与此同时各分局治超检查站还在整改工作中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治超检查站设立工作监督台和公示栏,公布治超工作的依据、处罚标准、工作人员的职责等,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由于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有效,纠正和改正了在工作中出现偏差和问题,赢得了当地群众和过往司机的一致好评。   

    二、集中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 

    经过各分局、各检查站和全体治超人员的共同努力,集中整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各单位提高了认识,明确思路,将治超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对治超路面执法工作的领导。 

    (二)执法人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得到提高,树立了长期作战的思想,强化了服务理念,培养了严格的纪律观念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在执法中做到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三)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严格执行,用规章制度规范治超路面执法的各项工作。 

    (四)自觉服从政府的领导,按照政府治超办的要求,切实搞好了协调工作,加强了部门间的沟通,努力搞好联合执法工作。

 

    (五)严格执法,依法治超。在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治超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路政处罚程序和各项执法规定,切实做好依法治超的各项工作。 

    (六)强化站务管理,实现了站务管理规范化,创建了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并结合实际为过往的行旅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七)严格实施了监督检查。局、分局两级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成效明显,治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和解决。 

    (八)治超检查站安全、治安防范的各项措施有效实施,安全、治安环境良好,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及时。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各部门和全体执人员的共同努力,治超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整改和提高。一是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整改虽然有了很大提高,但是还不能满足今后治理超限超载执法工作新形式和新要求,仍然需要继续努力,不断提高;二是在整改过程中有些治超检查站对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还不到位,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虽然规章制度得到了健全和完善,但还需要进一步在执行上下功夫;四是检测设备存在的问题比较多,需要请示上级尽快更换;五是检查站规范化管理工作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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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总结范文3

【关键词】高速公路;超限超载;黑名单;机制

一、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建立公平、规范、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2010年1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治超形势发展实际,着眼全局做出重要决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福建省贯彻落实2007年12月交通部等九部委联合部署的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方案,以及 2009年7月23日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在山西太原召开治超现场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健全全省治超长效机制,建立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具有重要指导和促进作用。《意见》明确提出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治超工作“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积极落实“省级政府主导、市县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实施、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治超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全省公路网的治超监控网络,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依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意见》还结合福建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全省车辆年平均超限率控制在5%以下,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未经许可上路过桥,禁止超过限载标准的货运车辆驶入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基本杜绝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现象的工作目标,把治超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二、近年来福建省高速公路治超工作情况

近年来,福建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治超工作 “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在巩固原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全省高速公路2007年5月20日起实施计重收费后治超工作出现的新情况,不断总结治超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深入地开展治超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厅、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有关治超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市实际,坚持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采取高速公路治超与普通公路治超相结合、定点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抓入口与抓出口相结合等强有力措施,积极开展治超工作;二是针对2009年2月21日起福建省境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全部撤销后超限运输出现的新格局,联合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积极开展“治超百日联合行动”、“治超行动周”等专项行动,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与普通公路路政部门建立联合防范、联合查处、联络协调机制,联合开展治超查处工作;三是加强入口的阻截劝返和出口的超限处理工作,在省际超限检测站加强检测,严禁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的车辆驶入我省高速公路,其他具备条件、已安装称重检测设施的入口车道,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做好阻截劝退工作,对出口发现的未经批准且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严格实行卸载和处罚;四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全国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工作的要求,将福鼎山前、诏安深桥、龙岩长汀、南平朱洋4个高速公路省际超限运输检测站纳入部、省、站三级超限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工作,并按时完成联网、调试工作;五是加强几何超限车辆和运送不可解体货物且车货总重超过55吨车辆的审批和护送工作,要求各地市加强超宽车道管理,完善超宽车道开启程序,几何超限车辆入口所在地的路政大队或省际治超检测站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把入口关,防止未经审批的超限车辆进入我省高速公路;六是加大重点部位的治超工作力度,定期通报全省高速公路超限车辆出入口信息,对超限30%以上车辆较多的高速公路出入口,抽调执法人员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对平潭大桥三个入口实行24小时检测,确保平潭大桥安全。

三年来,福建省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坚持部门联动、依法严管、综合治理,超限车辆明显减少,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有所好转,货运量稳步增长,重点物资运输和农副产品“绿色通道”保持畅通,有力保障了福建省经济的正常运转,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0年,全省高速公路超限30%以上车辆占货车总数的比例分别为0.2%、、0.2%、0.25%左右,治超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创新引入“黑名单”机制开展高速公路治超工作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福建省高速公路治超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个别地市治超工作无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超限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此外,受收费站入口广场较小、执法人员不足等条件所限,全省高速公路无法做到所有入口阻截劝返,治超监控网络不够健全,超限车辆绕行规避检查等现象日趋严重,2011年以来,个别路段超限超载现象有所反弹,全省高速公路超限30%以上车辆占货车总数的比例上升为0.4%左右,超限治理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

面对出现的问题,福建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结合实施计重收费后治超工作的新情况,不断探索治超工作新思路,构建治超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力度,重点采取抓出口与抓入口相结合的治超方式,对出口的超限车辆,实施卸载和处罚,同时,在入口实行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治超措施和“黑名单”机制,重点打击超限比例达30%以上的恶意超限车辆,具体做法如下: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4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发展。

二、治超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需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行动,采取综合措施,实施标本兼治。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交通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目的意义,治理标准和措施,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大吨小标”车型和相关的技术参数,更正车辆的核定载质量,免费换发车辆行驶证。如机动车档案中收存合格证的还应当对合格证进行更正。

三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对在公路上行驶的未恢复的大吨小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恢复;年检时发现未恢复的对“大吨小标”车辆不予年审。从年月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按月向交通规费征管部门提供“大吨小标”车辆更正后的核定载质量数据。

四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1加强协作与配合。集中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交通部门为第一责任人,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统一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综合治理。

2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选择配备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和卸载场地,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严禁以目测或凭经验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判定。

3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不能超过下列标准:

1二轴车辆,车货总重20吨;

2三轴车辆,车货总重30吨(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车货总重40吨;

4五轴车辆,车货总重50吨;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55吨;

6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要符合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违法行为,开具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上记载卸载车号、时间以及卸载前、后载质量,所载货物的名称及保全价值,当事人应签字确认。

4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凡车货总重超过上述标准的一律预予卸载处罚。对重量不超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油气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原则上不实施卸载措施。对上述情况都要实行现场告诫、登记,并将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部门职责

1纪检监察部门:一是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二是对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当等违规行为。

2交通部门:

公路部门职责:一是依法设立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卸载机具、摄录设备、提供卸载场地;二是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测认定,确定车辆是否超限超载;三是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卸载并处罚。

运管部门职责:一是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登记;二是对无证营运,无从业资格证,掛靠营运,落外地籍营运等车辆进行处罚。

征费部门职责:一是检查规费征缴情况,对偷逃公路养路费的车辆进行处罚;二是根据所测超限吨位,补交公路养路费。

3公安部门一是负责拦截超限超载车辆,强制引导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卸货场地,维持治超工作的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二是对超限超载车辆暴力抗法,扰乱执法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置;三是对套牌和“大吨小标”车辆进行查处,四是对非法改装、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

四、时间安排

按照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从年月日开始,利用一年时间进行集中治理。治理工作总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和准备阶段。主要是集中进行宣传,同时启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工作。

第二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月日时起交通、公安等部门将统一采取行动,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严格清理整顿“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为确保治理工作协调、顺利开展,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和处理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有关部门治理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并对全县治理情况进行总结,从第三阶段起,治理工作由集中治理转为日常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继续开展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抓好治超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全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主任兼任,副主任兼任。

六、有关要求

1交通、公安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处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坚持“五不准”即不,擅自放人情车;不准收车主或司机的钱物;不准在处理违法车辆时互不配合,推卸责任;不准在治理时出现公路“三乱”现象;不准擅自离岗。进行超限超载运输检测时,不得影响公路畅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实施经济处罚时必须开据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罚款所得须及时上缴县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5

关键词:绿化超高土;定义;危害;治理

中图分类号:S73 文献标识码:A

2010年五月初至十月末,黑龙江在全省城市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治理绿化超高土的专项行动,收效显著。不仅取得社会了共识,纠正了个别人日常不良行为,改善了城市环境,而且对城市的市政建设管理也具有长远的现实意义。我们绿化工作者必须去研究探讨,对其进行全面总结,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建设管理好我们的城市,给市民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杜绝绿化超高土的产生。

1 绿化超高土定义

何为绿化超高土?一说都知道是什么,具体定义和实际操作又有些困难。笔者斗胆试做如下定义,供专家学者和各位同仁斧正。

在城市建成区绿地和树池的边缘地带,超过行业规定标高面的土壤,就叫绿化超高土。

如何界定边缘地带?笔者认为应该是距树池、绿地边石内侧1米以的宽度范围。因为部颁行业标准树池的规格分别是:1.5×1.5m;1.75.0×1.75m;2.0×2.0m。无论树池覆盖与否,树池内的土壤都应平整如一。笔者认为这对做微地形的绿地也应是最小的边缘控制尺限。

那么又如何界定行业规定的标高面呢?笔者认为距树池边石、绿地边石顶面往下5cm的水平面就应该是行业规定的标高面。在边缘地带,高过这个标高面的土壤就应视为绿化超高土。

2 绿化超高土的来源

2.1 道路广场随意倾倒的清扫土

由于清扫员认识不够或省事心理作祟,在日常清扫保洁时,就近就便倾倒清扫土,日积月累,使绿地和树池内土壤增高。形成丘疹一样的土堆,严重影响绿地美观,破坏草坪整体性。

2.2 建造绿地时超量回填的客土

由于计算不准或拉运客土超量,没有及时运出,采取就地摊开的处理方式,造成绿地个别边缘地带土壤超量,呈片状增高,没有及时纠正就铺种下草坪。

2.3 恶性倾倒的建设残土

绿地附近个别建设工地,有省钱图小利心态,就近就便处理残土。尽管这种行为发生的比较少,但并非不存在。由于残土量比较大,其行为具有野蛮性,破坏性和损人利己性。

3 绿化超高土的危害

倾倒在绿地内的清扫土呈丘疹状损坏草坪,令人视觉不悦心情不畅,有碍观光;建设工地残土呈堆片状破坏绿地,若不及时处理,会形成新的垃圾点,体量和破坏范围会持续扩大,对绿地造成长期危害;另外高出边石的超高土,由于雨水的冲刷作用,土壤又流落路面和广场。不仅污染环境,而且增加清扫工作量。

4 绿化超高土的治理

做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笔者有幸全程参加所在地2010年绿化超高土治理工作。治理之初,同大多数人一样,对这项工作认识有误区:一个是以为这项工作无足轻重;另一个是绿化超高土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界定区分。随着治理工作的深入,端着了态度,提高了认识。其治理过程如下:

4.1 组建临时领导机构

由主管县长任机构长,成立治理绿化超高土领导机构。成员有政府办、县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政府督办室、财政局。下设办公室,分为调查队、任务分配组、跟踪督办组、检查验收组。

4.2 对任务量进行调查摸底

共派出四个调查小分队,每队配备5名调查人员,对县镇内渋及治理绿化超高土的项目进行调查摸底。结果如下:临街35条干道树穴总数为24518个,其中缺土树穴1962个,占总数的8%;合格不需治理的树穴12504个,占总数的51%;超高土树穴10052个,占总数的的41%;1962个数穴缺土总量为133m3,10052个树穴超高土总量为764m3,可平衡掉土方133m3,需运出土方量631m3。13块公共绿地总面积426286㎡,超高土面积29840㎡,占面积的7%,超高土量为2090m3;绿篱总长度7980延米,超高土长度6200延米,占总长度的78%,超高土量1128m3;临街花坛总数39个,超高土花坛17个,占总数的44%,超高土量为204m3;绿化分车带总长度5265延米,超高土长度3945延米,占总长度的63%,超高土量为710m3。经统计,以上共需治理的绿化超高土总量为4896m3。足见其治理的重要性。

4.3 分配任务

根据实际情况,将任务分配落实到各大系统,各大系统层层往下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任务段。依据省建设厅下达的有关治理标准,全面展开治理,跟踪检查,有奖有惩,保证质量,限期完成。

4.4 治理方法

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采用平衡土方 、 撤土运出、提升边石、覆盖等方法。覆盖又分为软覆盖和硬覆盖。具体采用何种方法,视不同地段不同情况和治理的目标而定。

5 检查方式

地毯式检查,直接检查治理效果。边检查、边记录、边照相、边评比、边整改、边总结。

6 效果评价

有效治理了城区脏乱差,市容市貌得到改善,空气含尘量大幅度降低,减轻了道路广场清扫工作劳动强度,提高了城市宜居度和审美度,增强了市民保护环境意识。

结论

无论如何,治理绿化超高土不是一两次集中行动所能解决的。关键是要提高市民认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经常性的监管,需建立长效机制,需把其纳入绿地建设规范,需要相关人员提高道德水准和业务素质,需要把其写入地方文明公约,真正从源头上杜绝绿化超高土的产生,这才是上上之策。

治超工作总结范文6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联合开展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整体部署,受省政府委托,我就全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讲三方面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治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现象日趋严重,形势非常严峻,对城乡道路造成的破坏,给公路建设带来的损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有目共睹,突出表现在:一是诱发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和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都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二是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给国家财产造成巨额损失。据科研人员研究,当汽车轴载超过标准轴载一倍时,行驶公路一次,相当于标准车辆行驶沥青路面256次,行驶水泥混凝土路面65,536次,而现在我国监测到的车辆最大单轴载重达24吨,这种车辆行驶水泥公路一次,相当于标准车辆行驶121万多次,全国公路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损失超过300亿元,而且这还仅指干线公路,不包括农村公路的破坏。我省每年仅干线公路因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也在2亿元以上。三是严重影响了交通营运市场秩序。许多运输业主在以对路面的严重破坏换取利益,出现了“大吨小标”现象,这就给按国家法律规定正当营运的企业造成了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市场正常秩序。四是严重地影响了卡车生产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五是严重影响了社会发展和人民的正常生活,这次“治超”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我们的要求,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呼声。

仅以我省国道102线为例,自98年以来,每年用于路面修复的资金就达2000万元,修复路段每年达到总里程的20%左右,是正常维修周期的3倍。看到这些数字时确实感到怵目惊心,令人心痛。我们不能看着国家巨额资金的投入和人民群众的血汗钱,在那些急功近利的运输企业和业主的车轮辗压下化为乌有。事实证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客观要求,是建立诚信为本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去年12月4日总理在交通部上报的《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报告》上做出了“要治理就要坚决治好,不能半途而废”的重要批示。去年9月和今年1月全国两次电视电话会上,国务委员对治理超限运输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4月15日,国务委员又主持召开了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在全国开展超限超载治理的工作方案。这充分体现了国务院的坚定态度,这个决定是非常及时的,国家不搞,我们自己想搞“治超”工作搞不好、也搞不了,现在国家统一搞“治超”行动了,我们省不搞,或行动迟缓就是问题了,这次国家“治超”的决心非常大、动作快、要求高、监督严。我省必须乘此东风重拳整治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

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上来,清醒认识治超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尽快抓出成效

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省政府制定了实施意见,明确了“治超”工作的指导思想,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为依据,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为服务理念,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各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我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治超”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为实现这个总目标,要完成好七项具体目标:一是从现在开始用1个月的时间完成宣传发动、部署和准备工作;二是6月20日前完成26个超限运输检测站的建设任务;三是年底前完成“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工作;四是2005年6月末前全面完成集中治理工作;五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安排,对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收费标准和征收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六是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省内道路运输市场全面整顿工作;七是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综合治理任务,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问题,逐步建立起行为规范、运价合理,开放、公平、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

具体完成五项任务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

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使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及相关政策家喻户晓,形成强大的治超舆论氛围。

一是省内各大新闻媒体(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要进行系列宣传和报道,宣传国家和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政策和步骤,车辆装载的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同时,邀请有关专家就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发表文章,并开展讨论。

二是各地要印刷和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编辑工作简报,特别是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在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必要的限载交通标志,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警示教育。

三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正式开展治理工作前,走访本地区一些重要的煤电等厂矿、生产企业、物流企业、运输企业、运输业户和货物运输站(场),召开座谈会宣传有关治理政策,并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全面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行为,从源头治理。

1.由省发改委、经委、监察厅、交通厅、公安厅、质监局、安监局、工商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在全省集中开展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工作。在汽车生产、发牌和使用环节把好关,并为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提供便利条件。在《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正式实施以前,按国家七部委文件执行。

2.由省质监局牵头,对20*年4月1日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进行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各汽车生产厂家的生产行为,从源头杜绝车辆“大吨小标”现象。

3.由省工商局牵头,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顿,以规范车辆改装秩序和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要按照无证经营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对车辆擅自进行改装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擅自改装的车主依法予以处罚。

4.由省交通厅、公安厅加强对客货运营运业户、营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对超限超载违章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和驾驶人员按照《公路法》、《道路安全法》、《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视情节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直至吊销其道路运输证和驾驶证。

(三)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1、6月20日9时,按国家统一要求,由各级交通、公安部门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在“治超”过程中,交通部门、公安部门要认真履行纠正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职责,具备条件的路段要尽可能在同一场地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综合治理。不具备共同治理条件的路段,交通、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要依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部署,防止失管失控。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对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

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①至⑤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⑥种情形。

3.突出重点,统一行动。一是要分阶段推进治理工作。在集中治理工作全面开展的第1个月,要以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各地针对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的车辆暂时不予卸载处罚。从20*年7月20日起,对所有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二是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对重量不超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实施卸载措施。

(四)采取经济手段,调节车辆超限超载的利益关系

由交通厅和发改委按照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我省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收费标准和征收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并提出具体的政策措施,用经济杠杆调节车辆超限超载的利益关系。

(五)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由交通厅、发改委、公安厅、工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对全省道路运输市场进行全面整顿。

1、省交通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优化运输结构的措施,鼓励厢式货车、专用罐体货车的发展与更新,通过市场机制提高营运性运输车辆的市场准入条件,完善准入、退出、监管机制,调整运力和车型结构,促进运输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2、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现行车辆通行费和养路费征收标准和计量方式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进行研究,负责打击借机哄抬物价的行为,确保治理期间社会物资的价格稳定。

3、由各市、州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货运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规范无车承运人的经营行为和收费标准,用现代物流理论和信息技术,提升道路货运的组织化程度,创新货运组织方式,促进道路货运企业发展现代物流,实现运输供需信息在货主与车主之间的直接、快速交流,减少运输收益在中间环节的流失,提高运输业主的效益。

4、公安部门要集中打击货运“黑车”、“假军车”,规范运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同时,出台鼓励道路货运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运输业主守法、诚信、规范地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两方面的调节作用,确保运输价格处于合理的水平。

5、全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凡同一车辆违章公告超过2次,同一运输企业违章公告车辆超过车辆总数5%的,取消违法驾驶员的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降低该企业的资质等级。通过采取上述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平竞争的道路运输市场新秩序。

根据以上五项任务,集中治理工作要用1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和准备阶段。从今年5月中旬开始至6月中旬,集中进行宣传,同时开展“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和经济调节措施的相关工作。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利用这段时间,完成超限超载治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从今年6月中旬开始至明年2月底,主要是全省各地同时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继续清理“大吨小标”车辆,整顿非法改装企业,启动经济调节措施,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整顿工作。

第三阶段为总结和长效治理阶段。从明年3月初开始至明年5月底,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治理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此后,路面治理工作转为日常治理。

三、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确保“治超”工作的落实

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一定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必把各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一)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

为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专门机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交通厅、公安厅等九个省直部门参加来负责全省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领导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组成专门机构对本辖区内治理工作负全责,各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各部门都要制定方案确定联系人,落实责任。这次治理工作非常复杂,难度相当大,既是一项长期任务,也要打攻坚,有时候要打破常规工作,因此,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的工作局面,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和本位主义。特别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做为第一和第二召集人要对各级政府领导及时汇报,主动加强和其他部门的沟通、协商,切实承担起领导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明确联系人,实现信息共享和互动、联通。要公布投拆和咨询电话,接受群众舆论的监督,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全省治理工作小组报告。对于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省治超办公室(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和当地政府,涉及其他市、州的更应尽快通报给相关市、州,以便及时协调解决。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前提下,要互相支援、互相补位,互开绿灯,不得站在本部门角度,搞掣肘、设绊子,而是要同奏一首曲,同谱一首歌,不要有任何杂音。对整体工作要科学安排,合理摆布。要敢于碰硬,多开展明查暗访,追根溯源,使治超工作规范、有序、深入、务实地开展下去,各部门真正形成具有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的战斗集体。

(二)要系统思考,统筹安排。

治理超限超载要全社会都行动。国家讲“三个统一”,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工作难度大,时间要求又紧急,可能有很多矛盾出现,因此,必须系统思考、科学安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要把各项工作考虑全、考虑细,千万不能漏项,治超工作涉及对治超队伍自身的教育、企业、厂家的教育,涉及车辆吨位的恢复,还有场站建设涉及农民,还有处罚等等诸多问题非常复杂,一定要统筹安排,交通厅一定要时刻掌握全国的进度和邻省的进度,把握好工作的节点和节奏。

还要有应急预案,我们在推进这项工作中,一方面要依法行事,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工作要坚决主动,但在事前要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全,每项工作都要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头。工作要细化分解,要把困难面多想一些,针对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制定预案,从而保证工作效率,工作平稳,一定要保证不出大的动荡。

(三)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强化监督

在“治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不准无执法资格上路执法,不准乱收费、乱罚款,不准放行未消除违章行为的车辆,不准重复处罚。同时,采取行政、经济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由监察部门对治超工作中执法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对违规违法操作的领导和人员要实行责任追究,给予党政纪处分。为保证治超工作做到依法行政,省政府对全省治超工作人员制定了六条禁令,即:没有执法资格人员一律不准上路执法;不准在值班期间擅自离岗;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和无票据罚款或收取补偿费;不准不经仪器检测,凭目测认定超限车辆;不准擅自放行未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车辆;不准重复处罚已被处罚的同一违章行为。

(四)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堵疏结合,确保社会稳定。

各项工作都要以人为本,在这次“治超”工作中,要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对超限超载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之以法,使其从被动接受“治超”到主动支持并投入到全省“治超”工作的大潮中来。要为行路人、行车人提供安全、快捷、便利的交通环境,把治理过程变成为出行者服务的过程,同时也要鼓励和保护运输企业和车主的合法权益。要把为行路人、行车人提供安全、快捷、舒适、良好服务和完善交通环境做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治理过程变成为出行者服务的过程,做到既能有效治理超限超载行为,又能让运输业户获得合理回报,决不能因为治理工作影响正常的物资运输和环境发展。一位哲人讲:“聪明人要消灭的是对立的势力和情绪,而不是消灭对立的人。”我们这次治理是本着对全省人民的生命财产负责精神进行的,也包括对这些超限超载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对他们的家庭负责。同时,各地在治理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将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适应,宣传教育和治理相结合,把群众引导到自觉自愿参加治超的行动上来,要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建立快速灵活的反应机制,一旦出现运力紧张,重要物资运输紧缺,物价大幅波动或社会治安等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

(五)坚持集中治理和长效治理相结合,力求实效。

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专项治理的阶段性成果;从源头治理入手,逐步解决“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根本性问题。在这次治理工作中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将其固定下来,作为一项长期治超的有效制度加以推广,甚至在制定地方法规时通过立法程序,上升到法律条文的高度。不要搞一阵风,雨过地皮湿的运动式战斗,要使我省超限超载问题彻底根治,形成长效机制。

再强调一下近期的几项工作:

1.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造声势。要把治超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宣传出去,形成一种氛围。

2.硬件设施的准备要加快。治理超限运输用眼睛看不行,要用科学的方法去测量,因此,必须抓紧硬件设施建设,确保全国6月20日的统一行动按国家的要求按期实施。

3.治理超限运输人员的教育培训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执法队伍自身的素质不提高,保证不了治超工作的落实,培训教育也包括治超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